《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2部分:通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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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大屏解决方案

监控系统大屏解决方案
本方案将根据江苏制药厂区内的不同防范区域按照相应的防护要求,本着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严格要求及保密的原则,着眼于实际,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安全环境,实现“以人为本、科技管理”的目标而设计江苏制药厂区安全生产视频监控及综合管理系统。
第2章
2.1
项目基本情况:江苏制药有限公司监控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区陈李路1号,东侧为河道、南侧为陈李路、西侧为河道。北侧为海堤路,周边有清婷公司、化工员区等。江苏制药有限公司监控建设项目设有主次4个出入口,其中1号门为常用人员出入口,2号门、3号门、4号门为人员、车辆出入口。厂区内有地面停车位50多个。整个项目占地面积34842.7平方米,现有行政楼、科研楼、车间、仓库等众多建筑相对独立。
6、监控中心采用一体化高清视频综合平台,实现高清图像解码上墙,视频综合平台采用插卡式设计,配置3块解码板卡,每块解码板支持32路1080P、或64路720P、或128路D1资源解码; 2块HDMI输入板卡支持16路HDMI信号输入(输入板卡可选 择DVI、VGA、BNV等信号输入)
7、电视墙采用3*8布局共24块46寸液晶拼接屏,可通过电脑客户端或键盘实现单路切换、轮巡、拼接、漫游、开窗等显示功能。
5、由于网线存在其最大传输距离,单一网线的传输距离应不超过90米,设备与设备之间的传输距离超过这一距离可能造成信号的误差,应使用光缆进行传输。
6、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带宽设计应能满足前端设备接入监控中心、用户终端接入监控中心的带宽要求并留有余量。所有传输节点实用带宽应≤传输带宽的45%。
网络实用带宽的估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本项目室外主要出入口的摄像机清晰度应满足800TVL、其他区域摄像机清晰度应满足600TVL;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重点单位紧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重点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安全是企业运营的灵魂,特别是在重点单位,如化工、石油、食品、航空、能源等行业。

这些领域的企业有着高度敏感的产品和业务,因此,必需实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来保证生产和经营的稳健性。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重点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本文将探讨这些系统的核心要求。

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对于重点单位来说,其业务的机密性极高。

因此,必需实行一系列措施来保障企业信息的安全。

为此,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是至关紧要的。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信息安全策略:订立和实施信息安全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管理职责。

(2)信息安全组织:建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组织,负责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

(3)信息安全管理掌控:订立和实施安全管理掌控措施,确保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信息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的意识和素养。

(5)信息安全监测:实行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测信息安全情形,适时发觉和解决安全漏洞。

2. 建立物理安全管理系统物理安全是重点单位安全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

物理安全管理重要是指对企业的设施和设备进行防盗、防火、防爆等掌控措施。

其核心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地形和建筑保护:对企业的地形和建筑进行保护,实行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物理攻击、偷盗和破坏。

(2)防火措施:订立和实施防火措施,例如设置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等。

(3)防爆隔离:对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品进行隔离措施,限制其对其他设备和工人的损害。

(4)入侵掌控:通过物理隔离和安全门禁等措施,掌控外部人员的进出,防止盗窃和破坏。

3. 建立网络安全管理系统随着信息技术的进展和广泛应用,网络安全已经成为重点单位面临的一大挑战。

在构建网络安全管理系统时,应考虑以下要素:(1)网络安全策略:订立和实施网络安全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管理职责。

(2)网络安全组织: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组织,负责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

智能安防系统基本技术要求(上海地方标准)

智能安防系统基本技术要求(上海地方标准)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 技术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 技术标准 第 5 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1
1 范围
智能安防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智能安防系统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智能安防系统建设。 已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智能安防系统改建、扩建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市其他单位或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 15322.2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2 部分
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 20138-2006 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 代码)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 20517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T 2105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评估保证级 3)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规范] 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医院

[规范] 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医院

A90备案号:XXXXX-XXXX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29.11-200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2009-5-6发布 2009-9-1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 言DB 31/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分为若干部分,现已发布的有:——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第4部分:公共供水系统;——第5部分:电力系统;——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第9部分:零售商业——第10部分:党政机关本标准是DB 31/329的第11部分,是本市医院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检验、验收、维护的依据。

本标准除3.3表1中序号1、6、7、11、12、18、20、21、31、34、42、48、50、55、56、62、64、65、66、67和4.1.2、4.1.3.d)、4.1.6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卫生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廷华、赵渊明、彭兴宝、刘晓新、陶焱升、金宝弟、高秋韵、吴凌放、孙亮、张欣、顾忠平、朱明初。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于2009年3月首次制定。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含)以上医院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展览会场馆(以下简称展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分类、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展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技术条件GB 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 31/3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DB 31/329.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DB 31/329.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电力系统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防系统要求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防系统要求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防系统要求第16部分:港口码头2012-11-15 1:00:28 本站原创佚名【字体:大中小】我要评论(0)前言DB 31/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分为若干部分,其中: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第4部分:公共供水;第5部分:电力系统;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第9部分:零售商业;第10部分:党政机关;第11部分:医院;第12部分:通信单位;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训练、储存场所;第14部分:燃气系统;第15部分:公交车站和公交专用停车场库。

本标准是DB 31/329的第16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港公安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技贸联合有限公司、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邵建和、张坚列、何伟、徐介明、陶焱升、顾忠平、刘晓新、罗文斌、闻君、劳有林、周纯清、郑文、陈维、陈茜。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于2012年5月首次制定。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6部分:港口、码头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港口、码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总体要求及系统配置、各子系统及集成、安防中心控制室、检验、验收、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码头、涉外码头、客运码头(包括国际客运码头、轮渡码头、游览码头及省际、“三岛”航线客运码头)。

其他港口、码头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2部分通信单位》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2部分通信单位》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2部分通
信单位》
一、总则
1.通信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
(1)保障重点单位通信系统的安全。

(2)提高重点单位的通信安全可靠性。

(3)加强重点单位的安全保护措施。

2.技术防范系统的客观
(1)硬件:包括主机系统、通信网络、数据库等。

(2)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数据管理软件等。

(3)安全策略:通信安全的必要策略,包括安全管理、访问控制、加密与数字签名等。

3.安全管理
(1)制定安全策略:定义通信安全的政策、程序、纪律及相关的责任和机制,以保障通信安全。

(2)安全监督:监督运用安全技术的正确性、合理性及安全性。

(3)安全更新:定期更新安全应用软件,应保持安全可靠性。

4.访问控制
(1)身份验证:根据用户的身份,严格控制对系统的访问。

(2)访问控制:对系统的访问进行访问管控,限制不同用户对资源的访问权限。

(3)审计记录:记录重点单位系统使用情况,以及在访问时进行审计管理。

5.信息加密和数字签名
(1)加密:通信单位应提供有效的数据加密,以将数据传输过程进行安全包装。

医院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医院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DBA90备案号:XXXXX-XXXX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下载编辑!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前 言DB 31/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2009-5-6发布2009-9-1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术防范系统要求》分为若干部分,现已发布的有:——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第4部分:公共供水系统;——第5部分:电力系统;——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第9部分:零售商业——第10部分:党政机关本标准是DB 31/329的第11部分,是本市医院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检验、验收、维护的依据。

本标准除表1中序号1、6、7、11、12、18、20、21、31、34、42、48、50、55、56、62、64、65、66、67和、)、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卫生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廷华、赵渊明、彭兴宝、刘晓新、陶焱升、金宝弟、高秋韵、吴凌放、孙亮、张欣、顾忠平、朱明初。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于2009年3月首次制定。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含)以上医院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 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单位和场所被定义为“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

这些单位和部位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和社会责任。

如何保障这些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安全,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因此,建立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成为许多单位和部门必须面对的任务。

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定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一种针对特定环境或目标的安全保障措施。

它综合运用多种安全技术手段,通过科学的、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对目标区域进行全面的、多级别的防护。

3.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3.1 保护目标的完整性和机密性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信息资产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威胁,如未经许可的访问、篡改和破坏。

因此,建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时,应注意保护目标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重视对信息资产的分类、保密和安全性评估;安装安全防护设备,对网络、主机、应用等进行全方位防护。

3.2 防范物理安全威胁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物理安全问题非常重要。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综合运用物理防护措施和技术手段,建立一套周密的物理安全系统。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和记录;设立门禁系统,对单位人员和访客进行身份验证和权限控制;对机房、库房等特定区域实行分级管理。

3.3 针对网络攻击的防范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信息系统面临着来自网络攻击的威胁。

这些攻击可能导致信息泄露、损坏和瘫痪。

因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网络安全防范系统。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保护;通过加密、过滤等技术手段,防止攻击行为的发生;定期对网络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巡检。

3.4 加强内部安全保障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内部安全问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1部分医院》汇总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1部分医院》汇总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政策规范] 阅读数:1463 录入人:admin 日期:2009-10-30 10:19: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含)以上医院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DB 31/3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3 系统要求总体配置要求3.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应的CCC认证、生产登记批准、型式检验合格。

3.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

3.3 医院的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根据表1的要求配置。

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的规定。

3.5 医院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单位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金融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是本市金融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检验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银行、邮政储蓄、证券、保险、信托、小额贷款、财务公司等金融单位的营业(办公)场所、集中式数据中心、保管箱库、自助服务设备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金融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金融外包服务单位、外币兑换点、典当行、拍卖行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0409-2001防盗保险柜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840 防弹玻璃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2-2007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 10408.8振动入侵探测器GB/T 15408-2011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T 16676 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GA 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501 银行用保管箱通用技术条件GA 576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 745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GA 844 防砸复合玻璃通用技术要求GA 858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 1003 银行自助服务亭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3 机械防盗锁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T 1127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GA/T 1128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高清晰度摄像机测量方法JR/T 0003 银行金库JR/T 0011 银行集中式数据中心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50348-2004、GA38-2015、GA 745已经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技防考试-测试题_多选题

上海技防考试-测试题_多选题

2014年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技防专业考试测试题测试题1多选题(请在以下时间内保存试题:19分54秒)1.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控制设备还应包括对()、通讯以及与系统有关的相关设置及 控制。

A B C D E F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视频传输方式有()。

A B E FA:同轴电缆B:双绞线 C:导线 D:平行线 E:光纤 F:3G3.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的基本工作原理应包括( )图等,图中应有设备清单表中的主要设备,以及系统带宽、硬盘容量、电源功耗、显示窗口等设计描述,并应对系统的工作原理及设计特 点进行阐述。

A B C DA:系统原理 B:网络拓扑 C:设备连接架构 D:机房布置 E:楼层平面4. 根据《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DB31/329.9 )的补充通知规定:大型商场是指经营面积达到或超过50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

A BCD A:商品交易市场B:仓储会员店C:购物中心 D:百货商店E:大型游乐场5. 以下在围墙上安装高压电子脉冲围栏的方法那些是正确的:A B C DA:米用围墙直立安装方式,围墙高度应在 20m-28m 之间 B:最下一根金属导线与附属物的间距为120mm ±10mmC:前端探测围栏底部三根金属导线,相邻二根的垂直距离为 120mm ±10mm 前端探测围栏其它相邻二根金属导线的垂直距离为 150mm ±10mmD:最上一根金属导线与围墙的间距应不小于 800mm6.在住宅小区中,在下列哪些部位需强制安装内置式防护栅栏作为实体防护装置:A B DB:住宅楼栋内一、二层公共区域与小区相通的窗户 D:与小区外界相通的监控中心窗户7.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A B C D E F GA: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B: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A:商铺与小区相通的一、二层窗户 C:与小区相通的监控中心窗户C: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D: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E: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要求F: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G: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8.关于脉冲电子围栏的安装要求,以下()的描述是错误的 A B CA:前端探测围栏必须接地,可采用附近建筑物的联合接地,但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欧姆B:防区内有拐角的地方应安装防区区间受力杆,两个杆之间的间距不大于5米C: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以金属栏杆、通讯线路的电杆作为防区终端或区间受力杆,但是考虑到安全原因,不得将水管和电力线路的电杆作受力杆用D:前端探测围栏应具有禁止人通行的警示牌,警示牌应每隔10米设置一个,并应做到昼夜可视9.数字录像设备应能对所有接入的摄像机工作状态,包括()等讯息,进行自动监测报警和故障提示。

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

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

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告2017年第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归口。

2017年3月31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日用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DB31/T176-2010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DB31/T203-2003 皮鞋产品标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DB31/T213-2010DB31/T239.1-2013城市公共交通非接触式集成电路(IC)卡第1部分:卡片技术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0DB31/T271-2002燃气汽车维修安全技术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DB31/T294-2010燃气燃烧器具安全和环保技术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415DB31/T321-2004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7DB31/T329.11-200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9DB31/T329.13-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2DB31/T329.15-200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5部分:公交车站及公交车专用停车场(库)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6部分:港口、码头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4DB31/T329.17-2012DB31/T329.18-201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8部分:渡轮、游览船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7DB31/T329.21-201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1部分:养老机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9DB31/T329.3-201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转化为推荐性标准3132DB31/T329.6-2006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转化为推荐性标准34DB31/T329.8-201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转化为推荐性标准36DB31/T330.2-2013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第2部分:蚊虫防制转化为推荐性标准39DB31/T330.4-2007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第4部分:蟑螂防制转化为推荐性标准41DB31/T352-2006DB31/T354-2005消毒剂生产环境卫生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44DB31/T359-2006足浴服务卫生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DB31/T397-200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4849DB31/T414-2008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1DB31/T436.1-2009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分:道路人行道设计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3DB31/T462-2009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6DB31/T486-2010献血屋(点)安全卫生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58DB31/T499-2010DB31/T507-2010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转化为推荐性标准61DB31/T513-2010航空货运代理安全质量管理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DB31/T527-2011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规范和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6566DB31/T539-2011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转化为推荐性标准68DB31/T540.1-201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总则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2部分:学校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0DB31/T540.5-201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5部分:医院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3DB31/T540.7-201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7部分:餐饮娱乐趸船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5DB31/T540.9-2015DB31/T546-2011地理标志产品仓桥水晶梨转化为推荐性标准78DB31/T565-2013中小学课业簿册安全卫生与质量要求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DB31/T579-2011车用M100甲醇汽油转化为推荐性标准8283DB31/T601-2012。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展览会场馆(以下简称展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分类、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展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T 振动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技术条件GB 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 31/3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DB 31/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DB 31/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电力系统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展览会,简称展会在固定地点及预定时期内举办的,通过展示促进产品、技术或信息交流的社会活动。

展览会场馆,简称展馆举办展会的场所。

DB31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DB31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1目录1目录 (1)2概述 (12)3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 (1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3.1 (15)展览会,简称展会 (15)在固定地点及预定时期内举办的,通过展示促进产品、技术或信息交流的社会活动。

(15)3.2 (15)展览会场馆,简称展馆 (15)举办展会的场所。

(15)3.3 (15)展区 (15)展示展品的区域。

(15)3.4 (15)展品 (15)展示物的总称。

(15)特殊展品 (15)贵重金银珠宝饰品、字画、钟表等以及武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三级文物(含)以上的展品。

(15)3.6 (15)安全技术防范 (15)4.1 一类展馆 (1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类展馆: (16)5.2 系统组成和设计施工 (17)5.2.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7)5.2.1.1 系统由前端摄像机、传输网络、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等组成。

(17)5.2.1.2摄像机安装位置应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且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不小于200Lx。

(17)5.2.1.3摄像机在室外安装位置离地高度宜大于3.5 m,室内安装位置离地高度宜大于2.5 m。

(17)5.2.1.4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8)a)固定焦距、方向; (18)b)不应有盲区; (18)c)通过监视器应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必要时应加装照明装置; (18)d)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于监视器显示画面的1/30。

(18)5.2.2 入侵报警系统 (18)3)围栏的固定支撑竿应上段以45°±5°向外折角安装,折角段长度应不小于200 mm; (19)4)脉冲电击式围栏上应有明显的警告用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2894的要求。

19e)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9)3)安装在封闭屏障上端时,最下一束光轴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为150mm±10mm; (20)4)安装在封闭屏障侧面时,封闭屏障一侧的最上端入侵探测器与封闭屏障外侧的间距应为175mm±25mm,且应安装在封闭屏障外侧; (20)5)封闭屏障两侧不应种植高大的树木。

重点企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

重点企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

重点企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17目标本文档旨在确保重点企业的重要部位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明确了以下要求:系统要求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系统应针对重点企业的重要部位进行定制化设计和实施。

3. 系统应具备预防、探测和应对各类安全威胁的能力。

4. 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控制等技术设备和系统。

5.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网络和通信互联功能,以实现实时监控和信息传输。

6. 系统应具备有效的报警和警示功能,以确保及时的安全响应和处置。

7. 系统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靠性,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

8. 系统应具备备份和恢复功能,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故障和灾害。

9. 系统应具备定期检测和维护的机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10. 系统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11. 系统应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和技术支持,以方便用户的使用和维护。

12. 系统应具备可扩展和升级的能力,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安全威胁和需求。

13. 系统应符合环保要求,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能源消耗。

14. 系统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15. 系统应具备与其他相关安全设施和系统的兼容性,实现整体的安全保障。

16. 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应符合道德伦理要求,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17. 系统的设计和实施应充分考虑隐私保护和人身安全的重要性。

以上是对重点企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的简要说明,具体的设计和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详细规划和操作。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ICS: 13.320
A90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 1/329.8-2007
2 印7仰。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 8 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德三部
您去侈
2007""03-27 发布 2007-09-01 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
DB3 1/329.8-2007
前言
DB 311329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分为若干部分,其中=
入侵探测器第 1 部分 z 通用要求 入侵探测器第3 部分 z 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入侵探测捺第4 部分 s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入侵探测器第 5 部分 z 室外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入侵探测器第6 部分 g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防盗报警控制樵通用技术条件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一第 1 部分 z 展览会场馆:
一一第 2 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 一一第3 部分:金融营业场所z
一一第 4 部分 z 公共供水系统:
一一第5 部分 z
一一第 6 部分 z
电力系统:
学校、幼儿园:
一一第7 部分 s 城市轨道交通。 本标准是DB 311329 的第 8 部分。这部分是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
旅馆前厅〈大堂〉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并避 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能覆盖整个电梯厅,不应有盲区,监控图像应能
示门外街面或广场上的人员活动情况。
,' 1
免出现监控盲区,
清晰显示电梯厅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和体貌特征:安装于楼梯口的摄像机,其监控图像应能清晰 显示上下楼梯人员的特征。当楼梯口与电梯厅处在同一区域且通过同一个进出口的,可通过电 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实施统一监控。

上海现行技防标准全2015.9

上海现行技防标准全2015.9

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部分公共供水(DB31/765.1-2013)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2部分燃气(DB31/765.2-2013)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DB31/329.1-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DB31/329.2-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DB31/329.3-201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电力系统DB31/329.4-2013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公共供水DB31/329.5-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DB31/329.6-2006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DB31/329.7-2007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DB31/329.8-2014涉外建设项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DG/TJ08-2054-2013 J11399-2013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DB31/329.9-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补充通知2010版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0部分:党政机关DB31/329.10-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院DB31/329.11-200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2部分:通信单位DB31/329.12-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训练场所DB31/329.13-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4部分:燃气系统DB31/329.14-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5部分:公交车站及公交专用停车场(库)DB31/329.15-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防系统要求第16部分:港口码头DB31/329.16-2012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7部分:监管场所DB31/329.17-2012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1/294-2010《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显示终端技术规范》沪公技防(2011)009号《本市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补充技术要求》沪公技防(2011)010号《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沪公技防(2012)009号《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用摄像机镜头技术规范》沪公技防(2013)002号《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补充说明(一)沪公技防(2013)005号《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沪公技防(2014)008号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仓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1/512-2010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DB31/32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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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2部分:通信单位》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经国家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具有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等基本语音通信服务的基础业务的通信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通信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

其他增值电信业务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DB 31/329.3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DB 31/329.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DB 31/329.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电力系统DB 31/329.10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0部分:党政机关YD5003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通信局房承载基础电信业务通信设施和辅助设施,并由多个通信机房组成的专用建筑物(或部分)。

3.2通信机房通信机房是指安装有通信设备和其他辅助设施附属的房间。

3.3通信基站是移动通信中组成蜂窝小区的基本单元,完成移动通信网和移动通信用户之间的通信和管理功能的基础设备。

3.4电信营业厅办理各类电信业务,并进行现金收费的营业场所。

4 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4.1 总体要求4.1.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型式检验合格、生产登记批准或“CCC”认证。

4.1.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以及现行工程建设和规范。

4.1.3 通信单位的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根据表1的要求配置。

4.1.4 通信单位的营业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参照DB31/329.3的要求。

4.1.5 通信单位的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参照DB31/329.10的要求。

4.1.6 通信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泵房、水箱(水池)等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31/329.4的规定。

4.1.7 通信单位的变(配)电站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31/329.5的规定。

4.1.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的规定。

4.1.9 通信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4.2 各子系统和集成要求4.2.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4.2.1.1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设备和记录与显示设备四部分。

4.2.1.2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200Lx。

4.2.1.3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a)安装应牢固,且应固定焦距和方向,并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b)不应有盲区;c)通过监视屏应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号;d)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于监视屏显示画面的1/60。

表1通信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组成及设施基本配置表4.2.1.4 其它区域安装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清楚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的体貌特征及活动情况。

4.2.1.5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门前上方的一侧,且应配置电梯楼层信号叠加器。

4.2.1.6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GB 50198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3级的要求。

4.2.1.7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与标准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

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

4.2.1.8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24h图像记录,并应根据实际监控要求,设置和开启图像运动变化的声光提示。

4.2.1.9系统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d。

硬盘录像机应符合GB 20815中Ⅱ类机(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或Ⅲ类机(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A级产品的要求。

并应有模拟视(音)频输入/输出接口,数字数据输出应为DVD格式。

4.2.1.10具有16路至32路视频输入的系统,宜配备视频矩阵切换器;具有32路以上视频输入的系统应配备视频矩阵切换器。

4.2.1.11 系统配备的监视器和显示器数量应能满足监视和管理要求。

4.2.1.1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5和GA/T 367的规定。

4.2.2 入侵报警系统4.2.2.1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和显示/记录设备四部分。

4.2.2.2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

4.2.2.3 紧急报警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的系统,不应在通讯线路上挂接其它通信设施。

4.2.2.4 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并具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告警器。

4.2.2.5 入侵探测器安装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4.2.2.6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便于日常维护、检修的部位,并置于入侵探测器的防护范围内。

4.2.2.7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具有布防和撤防、不可撤防模式、外出与进入延迟的设置和编程,以及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记录与储存、打印输出、密码操作保护等功能,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报警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4.2.2.8入侵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30天。

4.2.2.9 入侵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8h正常工作。

4.2.2.10 入侵探测器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0408.1、GB 10408.3、GB 10408.4 、GB10408.5、GB 10408.6、GB/T 10408.8、GB 15209的要求。

4.2.2.11 防盗报警控制器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2663的要求。

4.2.2.12 入侵报警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4和GA/T 368的规定。

4.2.3 出入口控制系统系统应符合GB 50396和GA/T 394的规定4.2.4 电话来电显示系统电话总机或公开对外的电话应具有来电显示功能, 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30s以内。

4.2.5 安防中心控制室4.2.5.1 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紧急报警)的终端设备均应设置在监控中心,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打印。

4.2.5.2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应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

4.2.5.3 有人值守的场所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4.2.5.4 有人值守的场所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和专用防护器械。

4.2.5.5 安防中心控制室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48、GB 50394、GB 50395和GB 50396的规定。

4.2.6 实体防护装置4.2.6.1 通信局房、通信机房、技术档案室、客户资料室墙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墙厚不小于200mm。

4.2.6.2 通信局房、通信机房、技术档案室、客户资料室玻璃窗安装的钢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φ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φ16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不小于8mm X20mm的钢板)组合制做。

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600mm X100mm。

4.2.6.3 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规定。

4.2.6.4 通信机房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5003)规定5 检验、验收、维护5.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

系统检验应按GB 50348的规定进行。

5.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按照本标准第4章和GB 50348、GA 308的规定进行验收。

5.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每年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

系统出现故障后,应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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