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20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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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3.11.14

•【字号】粤办函〔2023〕302号

•【施行日期】2023.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办函〔2023〕30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4日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建设制造强省,坚持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坚持降本减负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大力推动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企业可在当年7月预缴申报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在当年10月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及次年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按职责负责)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审核指导标准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审核指导标准

附件1。2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供应商

审核标准

一、本标准所指的供应商,是指为工业企业直接提供“上云上平台”服务的牵头单位。

二、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范围内的所有应用服务,均应部署在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公有平台上。该平台:

(一)应具备较强的IaaS层或PaaS层实力;

(二)应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应具备与上述相匹配的资金、技术、人员实力及相关资质。

三、供应商应具备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具体应用服务的能力,包括:

(一)能提供《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服务目录》中至少任一一项应用服务;

(二)应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或具备保障信息安全的手段;

(三)应具备与上述相匹配的资质证明、人员团队、实施能力、成功案例等;

(四)供应商一般应拥有应用服务软件或硬件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或授权厂商注册,需提供代理或授权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提供的应用服务,应满足如下特征:

(一)精准化:应面向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具体痛点,精准解决某个或某类问题;

(二)产品化:在同类场景下具备较强的普适性和复用性,有别于面向项目的定制化;

(三)易用性:产品具备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特点。

五、供应商注册审核采取定期注册、集中审核的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注册申请和应用服务上架申请。

企业上云 激励措施

企业上云 激励措施

企业上云激励措施

企业上云激励措施

1. 税收优惠措施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在云上部署的企业,根据其实施程度和规模,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例如,新创企业可享受免征企业

所得税的待遇,而规模较大的企业可获得税收抵扣优惠。

•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云服务的使用和消费,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或退还政策。这将有效降低企业投入的成本,在云上部署的过程

中节约资金。

2. 融资支持

•专项资金支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向计划上云的企业提供贷款或补贴。这将帮助企业应对上云所需的初期投入,降低财务压力。•上市融资便利:为拥有上云计划的企业提供上市融资便利。政府将加快审批速度和简化手续,让企业能够更快地通过资本市场获

得资金支持。

3. 人才培养和引进

•专业培训计划:政府组织或支持一系列关于云技术和相关知识的培训课程,为企业员工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提升企业的

上云实施能力。

•人才引进政策:为了满足企业上云的需求,政府推出各种人才引进政策。例如,提供高级技术人才的就业补贴,或简化外籍技术人才的签证手续,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参与上云工作。

4. 基础设施建设

•特殊支持网络建设:政府加大对云服务提供商的网络建设支持力度,提高网络的稳定性和覆盖范围。这将为企业提供稳定高效的上云环境,降低企业迁移和运营成本。

•数据中心建设优惠:政府为数据中心的建设提供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政策。企业在上云过程中可选择部署在政府指定的数据中心,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便利和优惠。

5. 共享资源和经验

•云服务商资源共享:政府和云服务商合作,为企业上云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资源共享。企业可以通过与云服务商合作,共享其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提高上云的效率和水平。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指引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指引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指引

一、奖补对象

2020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以及承担服务活动的相关机构。

二、资金用途

根据粤办函〔2018〕273号文精神,以及粤工信融资函〔2019〕1595号要求,资金用于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支持开展企业培训等服务活动。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普惠性奖励,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抓紧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在收到省划拨资金后按规定及时将资金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二)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切实加强跟踪督促,在收到省划拨资金后每个月底前将财政支出进度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于6月底前将奖励资金使用完毕,将情况汇总表(表格附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

因特殊原因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应及时履行规定审批程序调整预算项目,当年未使用完毕的资金按照财政结转结余办法办理。

(三)请各地市抓紧组织项目入库,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精简的项目入库流程需经单位党组会集体审议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试行)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1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

奖补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粤府〔2018〕23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支持1万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促进工业企业进一步降本增效提质;建立以平台为核心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体系,培育200家技术和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形成20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工作重点

支持工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利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等。重点包括:

(一)重点面向生产制造环节。重点面向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遇到的具体问题,支持生产数据上云,推动企业自下而上、自内而外加快数字化升级,提升透明化管控和数据决策水平。

(二)重点面向中小工业企业。重点针对广大中小工业企业面临的共性痛点和需求,支持采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应用服务产品,精准解决企业问题,推动企业加快“上云上平台”进程。

(三)重点面向初级应用阶段。鼓励企业首先通过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工具,实现业务数字化、可视化和基于经验的优化。逐步引导企业基于大数据进行建模、分析、优化,从而实现预测预警和辅助决策。

三、相关概念

“上云上平台”费用:本方案所指的企业“上云上平台”费用,包括公有云基础资源费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费用、应用服务费用、网络通信费用,以及为实现上云而必需的实施费用、设备接入费用和网络改造费用等。不包括企业购买自动化装备、非云化软件的费用。

广东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挑战及对策选择

广东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挑战及对策选择

广东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挑战及对策选择

作者:邓培伟朱星谕

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34期

摘要:广东作为制造业大省,在全球经济低迷,市场需求萎缩的情况下,迫切需要通过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目前,经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两业融合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两业融合发展推进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本文从市场环境、核心技术、产业层次、生产性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人才结构矛盾等角度和领域分析广东两业融合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研究提出促进两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挑战及对策

一、广东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融合发展情况

(一)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成为广东经济稳健增长的支撑

近年来,广东省高度重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制造强省战略,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融合发展。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规划措,有力促进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速稳健发展,成为支撑广东经济高中高速增长的定海神针。2018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8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8%,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56.4%,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其中,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长9.3%,先进装备制造业增长8.7%,石油化工业增长8.3%,先进轻纺制造业增长5.7%,新材料制造业增长5.3%,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业增长12.4%;广东现代服务业增加值33198.45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62.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7026.39亿,增长7.9%,占GDP比重从2010年的24.3%提高到2018年的27.8%。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3.09.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

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推荐工作,广州市各奖项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他地市各奖项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个。请各地市于9月30日前将按通知要求的推荐名单及材料报我厅(制造业创新处)。各有关单位亦可迳向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3日(联系人及电话:张韬、曲超,************)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根据《某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696号)和《某某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2019年修订版)》,结合实际,制定某某市服务券操作指南。

一、服务券内涵及原则

本指南所称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简称“服务券”)指根据《某某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由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简称“示范平台”)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

服务券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省公共服务在线”)上以电子券形式发放,不得转让、赠送、质押和重复使用。

服务券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平普惠、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和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实行记名发放、登记使用和备案管理。

二、服务券支持对象、范围及补助标准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优先支持某某市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新增“规上”企业,以及纳入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券系统上发布的服务产品,并在服务券发放市兑现截止前完成的服务,主要包括培训、市场、创业创新、管理咨询、信息化、法律、财税、融资、技术以及服务券发放市确认的其他服务。

(三)补助方式与标准。

1.补助方式。采取事前申请登记备案、使用过程记录、事后核实补助。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的通知

正文: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我市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程,现就落实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穗府规【2018】15号)第三条:鼓励创新研发,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或按项目总股本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国家和

省规定须配套的项目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申报单位已完成组建、揭牌;

(三)未获得过本专项资金扶持。

三、扶持方式

采取一次性补助或者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

(一)一次性补助方式。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创新中心实缴注册资本不超过30%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项目总股本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国家和省规定须配套的项目除外)。

2019“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9“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9“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建设步伐,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促进全县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慧经济和智能制造。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XX“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又想法的可以看一看。

各乡镇,县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建设步伐,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促进全县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慧经济和智能制造,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云计算技术和平台为支撑,加快推动“企业上云”,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着力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竞争力,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计划在3年内完成上云规模以上企业300家、树立标杆企业100家,其中20XX年上云企业60家、树立标杆企业20家,20XX年上云企业120家、树立标杆企业40家,20XX年上云企业120家、树立标杆企业40家。同时,在全县1000家小微企业中广泛发动、积极推广。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7月)

成立**县“企业上云”工作领导组(详见附件1),由经信委牵头,通信运营商主导,制定汽车及零部件、信息电子、智能化成套装备和新材料“企业上云”经典案例分析(详见附件2),分行业量身定制智能管理方案,加大“企业上云”的宣传力度,让企业“听得懂、愿意上、用得好”。出台“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对全县企业上云需求进行调查分析(详见附件3),拟定县(新杭)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三年企业上云计划。

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50 号),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形成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 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完善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初步建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形成涵盖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培育形成20 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200 家技术和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推动1 万家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带动20 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进一步降低信息化构建成本。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实现率先发展、领先发展,争当全国示范。

到2025 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形成1-2 家达到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完备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技术产业体系构建及融合应用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网络基础。

1.推动企业内外部网络建设。面向企业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网络需求,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骨干网络。推动新型网络技术在企业内外部网络的部署应用,加快推进企业内部网络的IP(互联网协议)化、扁平化、柔性化技术改造和建设部署。推动新型智能网关应用,规模化部署IPv6(互联网协议第6 版)。加强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省通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企业上云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企业上云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企业上云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1. 申报目的

本指南旨在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云计算服务,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 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上云补助资金,包括:

- 制造业企业

- 服务业企业

- 科技型企业

- 其他依法注册的企业

3. 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的金额视企业实际采购的云服务费用而定,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50%,具体如下:

- 云服务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给予20%的补助

- 云服务费用在5万至20万元的部分,给予30%的补助

- 云服务费用在20万至50万元的部分,给予40%的补助

- 云服务费用超过5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上限

4. 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 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云服务采购合同或协议

- 服务费用支付凭证

-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 申报程序

- 准备申报材料

- 提交申报材料至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审核并反馈

- 资金拨付

本指南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共促信息化发展。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2020年)》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2020年)》

附件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2020年)

说明:1.该目录中的所有具体表述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上的版本为准;

2.备注中规定了单台设备补贴金额的,在服务券申请兑现时,实际接入设备数应大于或等于(服务券金额除以单台设备补贴金额);

3.本服务券发放周期内,单家企业奖补总额上限为30万元;

4.对于工业企业曾领取服务券并获得相关财政补贴的、不得再申领同类服务券(不同类别服务券可申领),具体认定标准为:同一“二级目录” 产品不得重复申领;已领取“生产协同”(含i、n、III)服务券中任意一项,不得再申领“生产协同”服务券;已领取“能源管理”(含通用配

电设备、通用生产设备、高耗能工艺设备)服务券中任意一项,不得再申领“能源管理”服务券;已领取“资源计划”(含i、n)服务券中任意一项,不得再申领“资源计划”服务券;已领取“设备物联、设备管理、设备智能”服务券中任意一项,不得再申领“设备物联、设备管理、设备智能” 服务券中任意一项。

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1

广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事后奖补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项目备案

企业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网址:http://210.76.70.91/Portal/),填写项目备案信息。涉及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技改项目、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项目、其他需全省综合平衡的项目提交省工信厅审核,其他均提交各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项目实施跟踪

企业完成项目备案后,需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进入项目跟踪模块,填报当年6月底和12月底的项目进展情况,填报时间分别为上半年7月和下一年1月。

三、组织程序

(一)项目申请。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要求,下发年度事后奖补资金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登录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一并提交各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项目预审。各区工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会同区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对项目进行预审,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项目是否备案且完工、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在1000万元以上、税收(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增值情况等,若符合要求,则按流程组织开展完工评价工作。区统计部门负责核实企业是否为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国税和地税部门负责核实企业当年税收入库数额及税收新增情况、财政部门负责核实各级税收留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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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

奖补工作方案(2019)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粤府〔2018〕23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支持1万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利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工具、新模式,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等;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落地,以用促建、建立完善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体系,培育200家技术、产品、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形成20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面向中小工业企业。重点面向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引导企业提高数字经济转型升级意识,提升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工具、新模式的信心和能力,培育新的产业链协同和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二)重点普及初级应用阶段。重点满足行业、领域内多数企业的关键共性需求,支持企业通过使用“小而精”的应用服务产品,首先普及业务可视化、管理透明化、以及基于经验的优化,逐步提升数字化和网络化水平。

(三)重点针对生产制造环节。重点针对生产制造环节“订单”、“交期”、“成本”和“质量” 等核心要素,抓住关键痛点、细化应用场景,兼顾应用产品的有效性和普适性,帮助企业切实提升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相关定义

服务券: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简称服务券),是指企业购买工业互联网应用产品的财政奖补凭证。

工业SaaS:面向特定行业或特定领域的具体应用场景,精准解决某类问题的新型工业软件,符合以下特征:

——低成本:应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降低企业使用成本和供应商服务成本,采用按使用付费、按效果付费等模式降低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和风险;

——快部署:产品化程度高,现场实施追求对正常生产的干扰最低化;软件采用多租户SaaS或单租户应用的容器分发部署,以功能配置为主;

——重服务:深入挖掘企业需求,面向企业用户易操作,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实现持续改善,为企业创造业务价值;

——可集成:应用开源工具或提供数据接口,较易集成当前主流的企业管理软件;

——强安全:有效保障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

四、服务券发放对象、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发放对象

本方案服务券的发放对象为工业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企业近5年内未出现过财政资金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3.企业“上云上平台”涉及的内容,未获得过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4.项目合同中已获得“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请。

(二)奖补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服务券予以兑现。申领服务券的工业企业先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申领服务券;合同实施完成后,凭借发票及支付凭证兑现服务券。

(三)实施地点

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实施地点应在广东省内。购买设备后服务类应用产品的,上云设备可在省外。

(四)奖补标准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纳入奖补的应用产品和奖补上限等予以明确。

2.企业购买使用某一项应用产品,按照实际合同额的百分比予以奖补(A类应用奖补比例为80%,B类应用奖补比例为40%),且不超出该应用所属目录分类的奖补上限(具体奖补上限见应用产品目录)。

3.企业在每个服务券发放周期内可申请多张服务券,但服务券总额不超出累计奖补上限。申请多张服务券时,按照申请顺序优先核定先申请服务券的奖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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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录根据政策实施情况不断迭代更新。新目录发布后所申请的服务券,按照新标准奖补。

5.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未获得省财政贯标评定奖补资金的企业,在服务券兑现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工作流程

(一)服务券统筹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年度“上云上平台”目标,按照地市工业总产值、供应商服务能力、前一阶段“上云上平台”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将服务券额度分配给各地市和供应商;定期发布“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及工作指南,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管理和监督服务券的发放、使用、兑现全过程。

(二)供应商注册

3.供应商应满足“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审核标准,在服务平台上注册并提交应用产品。其中:(1)应用产品代理商原则上不独立纳入资源池。由产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方统一提供代理商名单。产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方及其所有代理商共同占用同一服务券额度。产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方对其所有代理商的行为负责。

(2)总公司及子公司不重复纳入资源池,企业自主选择一个注册主体,其他主体按代理商对待。注册主体对所有相关公司的行为负责。

(3)平台商及其合作伙伴,可各自独立注册、提交应用产

品。平台商必须通过“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中“平台服务能力”的审核。合作伙伴独立作为供应商纳入资源池的,其应用产品由合作伙伴提交审核,平台商在上架该产品时只需提供双方合作证明,双方各自占用独立的服务券额度;合作伙伴不独立作为供应商纳入资源池的,其应用产品可由平台商代为提交审核,同时提供双方合作证明,合作伙伴占用平台商服务券额度。

(4)除以上情形外,任何一项应用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提供。不允许已获得上云上平台服务资格的资源池供应商之间代理产品;不允许软件外包、实施服务外包等行为。

4.供应商基本信息由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应用产品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组织专家审核。

5.支持省外优秀供应商参与广东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省外供应商基本信息及应用产品均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审核。

(三)服务券申领

6.申领服务券的工业企业,应先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凭合同申领服务券。

本方案所指的工业企业,包括生产制造企业及工业设备集成运维企业,其中:

——生产制造企业指具有制造、生产、加工环节的企业,一般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表述、或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C制造业”分类。

——工业设备集成运维企业指为工业设备的安装集成、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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