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讲座2第五至七章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讲座0611---讲课材(1)_OK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5、11条,房地产经纪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应
到建设(3房、地将产地)址主修管改部为门“备通案讯,地接址受”建,设确(定房送地达产的)唯主一管性部。门、价格主管
2021/8/30
25
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
第二部分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情况
2021/8/30
3、法【律委依托代据理: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公民、法人)可以自己签订, 也●可以根委据托《代民理法人通签则订》合,同公。民因、此法,人本可章以中通买过卖代双理方人有实委施托民的事,法应律分行别为约。定
本人和委托代理人具体情况。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填写栏目包括出卖人 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讲座
2021/8/30
1
示范文本讲座内容
2021/8/30
第一部分:合同修订概况 第二部分:第一至四章条款内容 第三部分:第五至七章条款内容 第四部分:第八至十章条款内容
2
第一部分 修订概述
一、修订背景
随着房地产市场化的发展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进一步规范 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 的交易秩序,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 益,引导并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 展,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 本进行修订和完善202。1/8/30
2、示范文本主采取了章节式体例,包括封面、章节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和合同主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归类,使整体框架更为清晰,突
出了其示范性。
3、预售示范文本分为分为十章,共二十九条主条款内容,并设十一个合同附件。
住建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2014WORD版)
GF-2014-0172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六章房屋登记第七章物业管理第八章其他事项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 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GF-2014-0171合同编号:本文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示范文本,由___、___共同制定,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和格式。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本章介绍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本章介绍商品房的基本状况,包括房屋位置、用途、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房屋结构、配套设施等。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章内容,确保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本章介绍商品房的价款,包括总价、首付款、贷款方式、还款期限、利率等。
买受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考虑购房的财务规划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本章介绍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包括交付时间、验收标准、交付单据等。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确保交付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本章介绍商品房面积的差异处理方式,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等。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章内容,了解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本章介绍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的情况和处理方式,包括规划设计变更的程序、变更的内容、变更的影响等。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章内容,了解规划设计变更的情况和影响。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本章介绍商品房质量和保修责任,包括质量标准、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章内容,了解商品房的质量和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本章介绍合同备案和房屋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合同备案的时间、地点、备案手续等,以及房屋登记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
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备案和登记手续。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本章介绍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包括物业服务的范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等。
[实用参考]《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优质参考文档GF-20GG-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优质参考文档优质参考文档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3-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5-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住建部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甲方(出卖人):●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买受人):●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房基本状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址:3.房屋座落:具体门牌号、楼层、房号4.房屋结构:如砖混、钢混等5.房屋户型:如几室几厅几卫6.房屋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7.房屋楼层:8.房屋朝向:9.装修标准:毛坯/精装等第二条商品房价格及支付1.商品房预售价格(人民币元):总价款,单价2.乙方支付房价款方式:a.一次性付款:具体时间及金额b.按揭付款:具体申请按揭时间及方式c.分期付款:具体分期时间及金额3.乙方支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及质量保证1.交付时间:具体年月日2.交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合格等3.质量保证:甲方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及标准,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a.保证房屋无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等b.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c.交付时提供房屋质量保证等2.乙方权利义务:a.按时支付房款b.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c.在交付时验收房屋等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如未按时交付房屋、房屋质量不合格等,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违约:如未按时支付房款等,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几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_乙方(签章):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签订日期:__年月__日请注意,以上模板仅为参考,实际使用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讲座2--第五至七章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二、本条款修订情况介绍
原示范文本中的本条款内容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面积差异处 理有关规定的内容基本一致。经过多年的商品房买卖活动实践,我们此次 修订时对“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两类主要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做了更为细致约定;为更好的解决争议,本条明确了利息的起算点及利率 标准。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四、面积差异产生的客观原因
1、实测面积和预测面积实施的阶段不同; 2、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技术和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误差; 3、房屋面积勘验人员在实地测量时,由于环境、测量工具精度高低等原因。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五、面积差异处理约定的必要性
1、由于预售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客观存在,则应在合同中告知买受人购买预 售商品房可能存在面积差异的风险,以保障买受人的知情权,故有必要设 置此条款; 2、由于面积差异的客观存在,则因此发生的纠纷便不可避免,那么更公平、 合理的设置本条款内容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合第权合三十 同二 登 同、十 记 未四约条 面 作条定本积 约按出面发 定套条生 的卖积内误 ,款建人不差 按筑交符制的 以面付,处 下积定理 原使合或方 则者用同的式处建的 有。理主筑房 约:面要屋 定积计套 的法价内 ,的律建 按,筑 照依当事面 约据人积 定应或 处当者 理在合建 ;同筑 合中面同载积没明合与有同商约约品定定房或面积买者与卖约产 定(不一明1)第、确面二的积《十误,差最一按比条照高绝按以对人值建下在民筑原3%面则法以积处内院计理(含价:关3的%于),的审当,事据理实人结商应算当品房在价房款合;买同中卖约合定套同纠纷 案(算(及约在息 分权产(一 , 二 利 定买 。的 登 开件二受 买房 记 发)买)息面)人 受价 面 企2适内 内 时面受面的积面提 人款 积 业、建建的积人积,的积用出 不 由 小 返筑筑处《误退 退 买 于 还误请误应,法差面面理房 房 受 合 买差求差予面商比之 的 人 同 受积积方律比解比支积绝日 , 补 约 人品和发式绝除绝持误对起 产 足 定 ;若分生。值权 ; 面 绝3对合对。差房0超干摊误登 超 积 对日值同值买比销出记出时值的 差内在在的 超 受问3面,超3将%共 以%售, 出 人33积面出时部买%%题有 及积大3不 同3,分受管以 以%%建 建误于买的的部人予 意,内 内差合理受房分筑 筑已支 继( (买解比同人价的付面 面持 续办绝约受含 含有款房房释积 积对定; 履权由价价人33法%%, 与值面退房款款行》请) )在积房地由并 套退》合求时3, 部。第产房还约 内%同,第解买开地以给按 分定 建十面,受发产内买除照 的二建 筑积人企开(受房合四合 房误退业发含筑 面人屋十同差同 价房承企3,条面积%实比、的担业同条约款)积均在际,;,双时返定由部不发3、房产倍支面%还分的买地权返以变生付积的第已价受产归还内已而误房大付开买买(付格人二价套差于发受受含房购据按款企人人3价合十房由%实照业。。款)同房款结约应产利部地当 一条。 定的价格产补权足登,记面面积积-误合差同比约定超面出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 承担,所有权归
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7篇
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7篇第1篇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方为房屋所有权人,系本市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房屋地址为×××××,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为××平方米,储藏室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为购房人,系自愿购买甲方房屋,并愿意按照本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房款。
第三条丙方为代理机构/律师,系受甲、乙双方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第二章房屋买卖第四条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上述房屋签订本买卖合同。
第五条乙方确认甲方承诺并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明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限制转让等权利限制和第三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要求。
第六条乙方已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对房屋所有权的来源、产权状况等有充分的了解,并对此表示认可和同意。
第七条乙方承诺购房资金来源合法,并接受将房屋第一次登记在自己名下。
第八条甲方保证房屋建筑结构稳固,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定标准,并提供房产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未取得的证件和许可文件由甲方负责办理发证手续。
第九条房屋的交接办法和时间第三章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第十条房屋的买卖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按下列方式支付:一次性付款。
第十一条乙方支付房款之前,甲方应当将房屋的产权证书和其他必要证件移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除本合同规定的房款外,乙方还应当按照相关工程款协议的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乙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
第四章交付房屋和房屋登记第十三条条款房屋的交付办法:(条件交付和无条件交付)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日期特别约定;未特别约定的视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或视行政部门的实际批准时间为准)起履行完毕。
江苏省商品房(成品住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江苏省商品房(成品住房)买卖合同(预售)⽰范⽂本JSF-2020-0101 合同编号:江苏省商品房(成品住房)买卖合同(预售)⽰范⽂本出卖⼈:买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2020年12⽉⽬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章合同当事⼈第⼆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建筑和装饰装修与配套设施第五章⾯积差异处理⽅法第六章规划与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交付备案与不动产登记第⼋章商品房保修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本为⽰范⽂本,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本合同适⽤于本省⾏政区域内国有⼟地上规划开发建设的成品住房。
3.签订本合同前,出卖⼈应当向买受⼈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件。
4.出卖⼈应当就合同重⼤事项对买受⼈尽到提⽰义务,买受⼈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本合同⽂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当事⼈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或双⽅当事⼈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删除。
6.出卖⼈与买受⼈可以针对本合同⽂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中进⾏补充约定,也可以另⾏签订补充协议。
7.双⽅当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存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和买受⼈都应当⾄少持有⼀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并由买受⼈⽀付定⾦或房价款的⾏为。
2.法定代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讲座
第一部分 修订概述
合同示范文本设计原则
第一部分 修订概述
(一)1、法律依据 法律:《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建筑法》、《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等 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 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 部门规章:《房屋登记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 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 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等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等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4、法【律自依然人据、:法定代理人】作为商品房买卖中的购房人最为常见的是我国公 民,●但根也据包《括民一法些通特则殊》的规购定房:人18,周比岁如以未上成的年公人民,是限成制年民人事,行具为有能完力全和的无民民
事行事为行能为力能的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 ※ 以需上注不意满的1是8周,岁合的同公中民的,买以受自人己还的包劳括动境收外入个为人主和要境生外活机来构源,的其,在视境为内完购房 有具全体民政事策行的为限能制力。人。
第二部分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讲座原
合同目的:保障买卖双方的权 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受到民法典的调整 合同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法定的格式和要素要求
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 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商品房价款及支付方式 交付时间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欺诈对方。
全面履行原则: 买卖双方应当按 照合同约定全面 履行自己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交 付房屋、支付房 款、办理过户手
续等。
协作履行原则: 买卖双方应当相 互协作,共同完 成合同的履行, 如协商解决争议、 配合对方完成必
要的手续等。
公平合理原则: 买卖双方应当按 照公平合理的原 则处理合同履行 中的问题,如合 理分担风险、避 免不必要的损失
违约行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违约行为、无免责 事由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等
继续履行:违约 方应按照合同约 定继续履行合同 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违约方应采取合 理、有效的补救 措施,以减少因 违约造成的损失
受损害方过错:因受损害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可以免除 违约责任。
第三人过错: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可以免除违 约责任。
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履行不能、一方违约等。
合同解除的程序:提出解除合同、协商解除事宜、签订解除协议等。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合同解除的限制: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等。
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对合同条款有充分了解,包括房屋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 确认产权证:确认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避免后续纠纷。 确认卖方身份:核实卖方的身份信息,确保其有权出售房屋。 确认房屋状况: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确保其与合同描述相符。
住建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住建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二〇一三年月修订目录说明术语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差不多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治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共同制订。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内,结合实际情形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
3.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4.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专门是批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关于实际情形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与买受人能够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依照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形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能够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双方当事人能够依照实际情形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形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4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合同编号:GF-2014-0172目录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六章房屋登记第七章物业管理第八章其他事项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2.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3.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4.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以示删除。
格部位打×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5.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以确保各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6.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1. 的行为。
1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2.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3.积三部分组成。
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 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的永久性建筑。
)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 以上(含2.20M 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六、面积差异处理的几种情况 根据实践中常见的几类商品房计价方式(详见本次修订示
范文本第六 条),本条均分别设置了面积处理方式: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 2、按建筑面积计价的; 3、按套计价的; 4、自行约定。
第三部分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由于“规划条件”和“设计条件”属于不同性质的两个 问题,“规划条件”均须经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而“设 计条件”大多仅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 审查机构书面同意即可,故此次修改将原合同示范文 本的“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一条分拆为“规划变更” 的约定和“设计变更”的约定两条。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四、面积差异产生的客观原因 1、实测面积和预测面积实施的阶段不同; 2、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技术和操作等原因,造成的 误差; 3、房屋面积勘验人员在实地测量时,由于环境、测量工具精 度高低等原因。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五、面积差异处理约定的必要性 1、由于预售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客观存在,则应在合同中告知 买受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可能存在面积差异的风险,以保障买受 人的知情权,故有必要设置此条款; 2、由于面积差异的客观存在,则因此发生的纠纷便不可避免, 那么更公平、合理的设置本条款内容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 据。
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 品房,不得擅自变更。”的提示性内容,并列举属于规划条 件的指标,例如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等,便于 买受人区分“规划”与“设计”。
第三《监计设建 理 文 计三、设单件单《企后划品本部工位的位商业,部房条分程不,书品应房门的《当城变管款勘得应面房当地批结城按市更部制第察修当同销按产准构乡照、内门设改由意售照开的型定规规县容不六计建原,管批发规式划划人不得的章管设建建理准企划、法条民符批主理工 设 设办的业变户》件政合准《 人 工 核要规条单程 工法 规 不 更 型第 进 府 控 。城 民 程 实法例位勘 程》 划 得 、 、四 行 城 制 ”划乡 政 是 不》也察 勘、第 擅 设 空律十 建 乡 性规 府 否 符设第可、 察设二 自 计 间三 设 规 详依划 城 符 合二以设 、计计十 变 单 尺条 ; 划 细法 乡 合 规据十委计 设建四 更 位 寸规 确 主 规》 规 规 划变八托文 计设条 规 同 、定 需 管 划第 划 划 条更条其件 单商规 划 意 朝: 变 部 的四 主 条 件规他; 位品定 、 的 向“ 更 门 ,十 管 件 的定具确 修房: 设 设 变建 的 提 城五 部 予 ,:有需 改。“ 计 计 化设 , 出 乡门条 以 建“相修 。商房 。 变 ,单 必 申 规按规 核 设建应改 经品地 ” 更 以位 须 请 划照定实单设资建原房产“导及应向。主国:。位单质设建销开经致出务“未不位的工设售发规商现院县经得、建程工规级核组施设勘程定以实织工工察勘对上或竣单程、察建地者工位勘设、设方经验、
二、本条款修订情况介绍 原示范文本中的本条款内容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
面积差异处理有关规定的内容基本一致。经过多年的商品房 买卖活动实践,我们此次修订时对“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 积”两类主要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做了更为细致约定;为更好 的解决争议,本条明确了利息的起算点及利率标准。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三、本条款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据 第第十二十四条条按出套卖内建人筑交面付积使或者用建的筑房面屋积计套价内的建,筑当事面人积应或当者在合建同筑中面载积明合与同商约品定房面积买与卖产
合定权合(同 不登 同1一记 未、约明)面 作第《定确面积 约最二面的积发 定高十误生 的积,人差一误 ,民不按比差 按法条符照绝的 以院按,以对处 下关值建理 原合下于在方 则审筑同原3式处理%面有 则。理以商积约 处:内品计定 理(房含买价的 :3卖的,%合),按同的当照纠,纷事约据案实人定件结应处适算当理用房法在;价律款合合若;同同干中没问题约有的定约解套定释或》第者十约四 条(算在;(一 ,买2二受、)买)人内《面受面提商建积人积出品筑误退误请房差面房销差求比之售积比解绝日管和绝除对起理分值3对合办0超摊法日值同出》的内在的3第将%共,3时二买%有不,十受以建买条人予内受、筑已支(人第付面持含有二房积;权十价3%,退一款)房条并退,。。还约买给按定受买照建人受合退筑人同房,面的同约积,时定不房支的地变付价产已而开付格套发房据企价实业款结应利当 (及约息 分权产二 利 定。的 登 开买房 记 发)息面受价 面 企内 时面的积人款 积 业建的积,的不 由 小 返筑处退 买 于 还误应,面理房 受 合 买差予面的 人 同 受积方比支积, 补 约 人发式绝持误产 足 定 ;生。权 ; 面 绝对。差误登 超 积 对值买比记出时值差在超 受面,超3以%出 人3积面出部%及积大3同3分以%%建误于的部意,内差合房分筑继(买比同价的面续绝约受含款房积对定履由价人3%与值面房款行请)在积地由套合求时3部产房内%同,解开地以分建面,发产内除的筑积企开(房合房误业发含面屋同差价承企3积%实比、担业款)均在际,双返由部发3产倍面%还分买权返以生积的已受归还内误房大付买买(人价差于受受含购按款人人3合房由%照。。)同房款约产部地 定的价格产补权足登,记面面积积-误合差同比约定超面出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 承担,所有权归 买面受积人误;差房比合=屋同──实约──定际──面─面─积─积───小──于───合──同───约──定─ 面×积100的%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 部因分本的办房法价第二款十及四利条息规定由的出规卖划人设计返变还更买造受成面人积,差面异积,当误事差人比不超解除过合3同%部的,分应的当房签价署补 款充由协议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 示范文三条 面积差异处理 一、新旧条款内容对照 二、本条款修订情况介绍 三、本条款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据 四、面积差异产生的客观原因 五、面积差异处理约定的必要性 六、面积差异处理的几种情况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三部分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三部分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四条 规划变更 一、新旧条款内容对照 二、本条款修订情况介绍 三、本条款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据 四、规划变更的主要原因 五、规划变更约定的必要性 六、本条款修订内容详解
第三部分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三部分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二、本条款修订情况介绍 在“规划变更”一条中,增加了“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