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务出动原则
第一章 保安勤务概述
第一章保安勤务概述第一节保安勤务的概念、特点和分类一、保安勤务的概念保安勤务,是指保安服务公司为完成安全服务任务,对保安机构与保安人员,以最有效的的编组,使其按分配的时间,遵循不同的方式,执行各种保安服务工作的一切有计划、有规律的活动。
保安服务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第一,保安勤务的执行主体是保安公司的全体工作人员,一是保安服务公司的内部管理人员,二是直接对外进行各种保安服务工作的保安人员。
第二,保安勤务的内容是根据保安业务的需要进行组织和具体开展各种安全保护的手段、方法、措施等一切行为。
第三,保安勤务的目的是通过保安人员的实际活动,从事各项保安业务,最终完成保安服务的任务,实现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内勤、外勤是保安勤务的一体两面,通常所谓的保安勤务,均指保安外勤而言,即基础业务。
内勤,即保安人员在保安服务公司内部处理的事务。
它是指保安服务业的管理者与领导者依据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和单位的特点,制定的本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对企业内部的人事、财务经营状况、队伍管理等进行指导和协调一系列过程。
外勤,是指保安服务公司满足社会各个方面不同层次的安全需求,按照自愿的原则与集体、个人、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社区等各个方面签订安全保卫合同,根据合同为他们提供各种有偿的安全服务的行为,即保安行为。
它属于保安公司外部的实务活动,是保安勤务的重心。
一、保安勤务的特点保安勤务有自身的独特性。
1.专项性强2.契约性强3.特定性强4.商品性5.服务性二、保安勤务的分类保安勤务可根据保安服务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门卫、守护和内部巡逻2.押送现金、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和护送人员3.维护展览、展销、营业性文体活动秩序和警戒警卫4.其他合法勤务保安服务公司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己的能力,可以承担其他安全服务,如提供紧急救护、安全紧急出动、自然灾害救助、通讯安全服务等勤务。
以此方便客户,扩大经营范围、规模和利润。
消防员勤务安排
消防员勤务安排在消防队伍中,消防员的勤务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队伍的运转和火灾应急处置的效果。
为了确保每一位消防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消防队需要合理地安排他们的勤务。
本文将就消防员勤务安排的重要性、原则以及常见的安排方式进行探讨。
一、勤务安排的重要性消防员的勤务安排是消防队组织管理的基础,合理的勤务安排可以确保队伍高效运转,提高灭火和救援效率。
合理的勤务安排还能够有效地保障消防员的休息和待命时间,使他们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提升抗压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勤务安排的原则1. 公平原则:勤务安排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每位消防员在一段时间内能够参与不同类型的勤务,并平衡各类勤务之间的工作量。
2. 优先事项原则:根据任务紧急程度和重要性,优先安排人员参与重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和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3. 轮班制原则:采用合理的轮班制度,让消防员在勤务之间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保证他们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4. 报备制度原则:消防员在参与勤务之前需要向上级报备,确保每个勤务都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并及时进行调整。
三、常见的勤务安排方式1. 日勤制:根据每日的工作任务安排消防员的勤务,包括巡逻、警戒、整备等,确保火灾随时可以得到及时处置。
2. 24小时全勤制:24小时全勤制适用于人员相对紧张的消防站或是火灾多发地区。
它要求消防员在24小时内全天候待命,随时准备出动救援。
3. 排班制:采用轮班制度,根据工作量和人员数量,将消防队伍分成若干个班次,轮流参与勤务。
这种方式可以确保消防员有固定的休息时间,保证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临时加班制:当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火灾时,消防队可以通过临时加班制来调配人员,保证足够的力量投入到紧急任务中。
结论消防员勤务安排是消防队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队伍的运转和火灾应急处置的效果。
合理的勤务安排可以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消防员的休息和待命时间,确保他们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
勤务规程
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确保各类抢险救援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依法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各项勤务活动。
主要包括: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快速调派力量,正确判断灾情,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的作用,加强与公安相关警种、武警以及安监、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完成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
第二章组织指挥第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挥员的指挥职责是:组织搜集、上报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救援技、战术措施,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落实安全保障。
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可实施越级指挥。
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组织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第七条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事件)时,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由政府统一领导的抢险救援总指挥部,了解灾情信息,掌握处置情况,落实领导指示,并按照总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部队开展抢险救援行动。
第三章力量编成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灾害事故(事件)抢险救援时,一般应当根据预案调动力量,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作战力量编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公布日期】1992.01.18•【文号】•【施行日期】1992.01.18•【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中央军委批准1992年1月18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警备勤务工作领导机构职责和权限第三章警备勤务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制度第四章维护军风军纪第五章维护军车交通安全第六章管理过往军人第七章警卫勤务第八章组织驻军参加重大活动第九章警备分队和收容所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工作,维护军队的秩序和声誉,保护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国家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军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是组织实施警备勤务的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所有人员。
第三条警备勤务,是军队的一项区域性管理工作,也是军队履行对内职能的一个方面。
其基本内容包括:(一)维护军风军纪。
(二)维护军车交通安全。
(三)管理过往军人。
(四)警卫勤务。
(五)组织协调驻军参加集会、抢险救灾和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活动。
第四条警备勤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
(二)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忠于人民。
(三)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加强军内外团结。
(四)坚持从严治军、依法治军,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组织纪律性。
(五)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密切协同。
第五条负责警备勤务工作的卫戍区、警备区和上级指定的单位,为所在城市警备勤务工作的领导机构。
驻军各单位,不论级别高低,在本条令规定的警备勤务工作方面,都必须接受其领导。
上级指定的负责警备勤务工作的单位,对外称警备区。
警察勤务条例
【法规名称】警察勤务条例【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0-07-05【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警察勤务条例第 1 条本条例依警察法第三条规定制定之。
第 2 条警察机关执行勤务,依本条例行之。
第 3 条警察勤务之实施,应昼夜执行,普及辖区,并以行政警察为中心,其他各种警察配合之。
第 4 条警察勤务机构,区分为基本单位、执行机构及规划监督机构。
第 5 条警察勤务区 (以下简称警勤区) ,为警察勤务基本单位,由警员一人负责。
第 6 条警勤区依左列规定划分:一依自治区域,以一村里划设一警勤区;村里过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划设一警勤区;村里过大者,得将一村里划设二以上警勤区。
二依人口疏密,以二千人口或五百户以下划设一警勤区。
前项警勤区之划分,应参酌治安状况、地区特性、警力多寡、工作繁简、面积广狭、交通电信设施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情形,适当调整之。
刑事、外事警察,得配合警勤区划分其责任区。
第 7 条警察分驻所、派出所为勤务执行机构,负责警勤区之规划、勤务执行及督导。
前项分驻所、派出所设置基准,由内政部警政署定之。
偏远警勤区不能与其他警勤区联合实施共同勤务者,得设警察驻在所,由警员单独执行勤务。
第 8 条直辖市、县 (市) 警察机关,于都市人口稠密或郊区治安特殊区域,因应警察设备情况及警力需要,得集中机动使用,免设分驻所、派出所,将勤务人员集中于警察分局,编为勤务队 (组) ,轮流服勤。
警察局于必要时,得设警卫派出所,在特定地区执行守护任务。
第 9 条警察分局为勤务规划监督及重点性勤务执行机构,负责规划、指挥、管制、督导及考核辖区各勤务执行机构之勤务实施,并执行重点性勤务。
第 10 条警察局为勤务规划监督机构,负责辖区警察勤务之规划、指挥、管制、督导及考核,并对重点性勤务,得迳为执行。
第 11 条警察勤务方式如左:一勤区查察:于警勤区内,由警勤区警员执行之,以户口查察为主,并担任社会治安调查等任务。
二巡逻:划分巡逻区 (线) ,由服勤人员循指定区 (线) 巡视,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为主;并执行检查、取缔、盘诘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务。
消防勤务人员的职责与任务
消防勤务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抢险技 能和救生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下 进行救援工作。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消防勤务 人员的职责之一,旨在提高公 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
能力。
消防勤务人员需要深入社区 、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 ,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
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火 灾的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处 置方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
04
消防勤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培训内容与方式
消防安全知识
包括火灾的起因、预防措施、 灭火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等。
紧急救援技能
如心肺复苏、创伤急救等技能 ,以及各种救援器材的使用。
消防法规与职业道德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培养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模拟演练与实战演练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团 队协作精神。
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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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勤务人员的任务
火灾扑救
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消防勤务人员需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赶往火灾现场。
灭火救援
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采取适当的灭火战术,扑灭火灾,解救 被困人员。
现场警戒与秩序维护
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紧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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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救援
在火灾、地震、交通事故 等紧急事故现场,消防勤 务人员需迅速展开救援行 动,解救被困人员。
医疗急救
提供初步的医疗急救措施 ,稳定伤者病情,等待专 业医疗人员到场救治。
疏散引导
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引导 群众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应急响应
预警监测
01
利用先进的预警监测系统,及时发现火情及其他紧急情况,迅
什么情况下会一级勤务
一级勤务是什么意思?
一级勤务,指的是全体勤务人员不准回家,全员上岗,全警24小时在位。
一级勤务强调内容: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和同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公安检查站执勤执法工作,或者设立临时执勤点落实交通管理勤务工作。
一级勤务,全体民警原则上不回家,24小时在单位待命。
二级勤务,各交警大队全警上路,大桥及市区主干道等路段随即布满警力。
三级勤务期间警力警备。
由经常性戒备转入重大节庆、文体、商贸活动等敏感时期的戒备。
主要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大型文娱体育活动和地方性节庆商贸活动时所处的高度戒备状态。
勤务的内容:
1、包括考勤、财务、治安、保卫、消防、房管、卫生劳动、节假日值班安排、离退休人员慰问以及办公用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报修等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处内外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4、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5、负责做好各种报告、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
6、负责做好来访人员及对外联络的服务工作。
消防队勤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的战斗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队伍的日常勤务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装备管理、训练管理、值班备勤、应急响应等方面。
第三条消防队伍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消防队伍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条消防队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消防队伍。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消防队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消防事业;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工作要求;4. 通过消防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七条消防队伍人员招聘、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和奖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队伍实际情况执行。
第八条消防队伍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2. 严格执行消防队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3. 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消防工作秘密;4.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装备管理第九条消防队伍装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性能优良;2. 便于操作,便于维护;3. 按需配备,合理使用;4. 健全制度,加强监督。
第十条消防队伍装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报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队伍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一条消防队伍装备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确保装备安全可靠;2. 定期检查、保养装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3. 不得随意拆卸、改装装备;4. 加强装备的保密管理,防止装备信息泄露。
警用车辆发车方案
警用车辆发车方案概述警用车辆发车是指警察部门为了开展日常勤务、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需要而出动警车的活动。
对于警用车辆的发车活动,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分别介绍警用车辆发车的应遵守的规定、流程、考虑因素等。
规定为了规范警用车辆的发车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对于警用车辆的发车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是一些值得注意的规定:1. 发车时间发车时间一般应选择在早晨或傍晚人员集中或交通密集时段,在避免路面拥挤的前提下,提高警察勤务效率。
2. 发车路线发车路线需预先规划,应遵循以下规定:•安全优先原则:在选择路线时应依据社会治安情况、交通状况和能源消耗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缩短路程原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缩短行程的路线。
•软性禁行原则:尽可能地选择不重要居民区或路段等以减少不必要的干扰。
3. 发车目的发车目的需明确,遵循任务需要原则,确保发车行动达到预定目标。
4. 必备条件以上发车规定均基于对警用车辆的必备条件,包括:•车辆日常检查维护;•车辆各项装备齐全、正常使用;•车内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良好。
流程警察部门发车的流程如下:1.接到任务后,指挥员确定发车任务。
2.按照规定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状态良好、装备齐全。
3.检查人员身体状况和装备,准备发车。
4.指挥员根据发车需求进行路线规划。
5.安排人员和装备到合适位置,做好司机和副驾驶之前的沟通和配合。
6.警用车辆发车任务全部完成后,对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制定和修改发车方案考虑因素在制定警用车辆发车方案时,需考虑以下因素:1. 道路与天气状况道路与天气状况是发车前需要特别关注的因素,未来路面是否会有阻碍、是否有容易出现混乱、通畅的交通路线等等。
2. 人员与车辆状况人员与车辆的状况也是发车前需要关注的因素,例如:车辆的维护情况、人员的身体状况、警用车辆装备的是否到位等。
3. 发车目的与时间考虑发车的目的与时间也是制定方案前需要充分考虑的。
执法勤务职位
执法勤务职位
执法勤务是指公安机关在执法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军警警察部队、技术人员、宣传人员和志愿者等力量,主要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和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方面的工作。
执法勤务职位包括:维护治安职位、巡逻职位、应急处置职位、技术支持职位、指挥协调职位、反恐防暴职位等。
1. 维护治安职位: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消除治安隐患,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2. 巡逻职位:巡逻职位是一种执法勤务,负责巡逻警察部队对公共场所和重要社会活动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并维护社会秩序。
3. 应急处置职位:应急处置职位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负责组织指挥警力迅速出动,根据当地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社会秩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技术支持职位:技术支持职位是负责将最新的技术和装备应用于执法行动,包括侦查技术、技术监控、技术识别等,以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5. 指挥协调职位:指挥协调职位是负责将执法部门各单位之间联系起来,协调起各单位之间的合作,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实现最大的执法效果。
6. 反恐防暴职位:反恐防暴职位是指在遇到恐怖活动和暴力活动时,负责组织指挥警力使用武力,以消除恐怖活动和暴力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执勤战斗条令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七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
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
第九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4第二章战备工作4.1第一节战备制度第十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
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
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
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三)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六)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勤战斗准备第一节战备制度第二节战备职责第三节战备等级第四节执勤战斗预案第三章执勤战斗行动第一节接警出动第二节组织指挥第三节火灾扑救第四节抢险救援第五节重要活动消防勤务第六节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第四章执勤战斗保障第五章战评与总结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秩序,保证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所称的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及重要活动消防勤务而实施的战备与行动。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专业化的消防救援队伍,必须昼夜执勤,闻警出动,及时开展执勤战斗行动。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在执勤战斗中,必须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危害。
第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在执勤战斗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避免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队指战员在执勤战斗中,必须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做到服从命令,恪尽职守,机智灵活,勇敢顽强。
第七条执勤战斗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队的中心任务,各级党委(支部)必须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各级机关必须围绕中心,协调工作,形成合力,保证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执勤战斗准备第一节战备制度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一)总队、支队建立全勤指挥部,设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和若干名指挥助理。
总指挥员由具备指挥资格和实战经验的总队、支队领导和参谋长担任,副总指挥员由指挥长担任,指挥助理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担任。
大(中)队设值班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值班首长由具备指挥资格的大(中)队首长担任。
(二)各级战备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建档保存。
(三)交接班通常每日进行,由总(支)队总指挥员、大(中)队值班首长组织。
消防员的勤务与值班工作安排
消防员的勤务与值班工作安排消防员是一支重要的灾害防控力量,他们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
为了实现他们的职责,消防员需要进行勤务和值班工作的安排,以确保消防队伍的高效运转和快速反应能力。
本文将就消防员的勤务与值班工作安排进行探讨。
一、勤务的定义与重要性勤务,即消防员在非突发灾难事件期间执行各项日常工作任务的活动。
这些任务包括消防设备检查、应急演练、宣传教育等,旨在提高消防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
勤务的有效执行是保证消防队伍高度战斗力的基础,能够为突发灾难事件的处理提供有力支援。
二、勤务工作的分类与安排消防员的勤务工作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任务的性质、难度和重要性进行合理安排。
具体而言,常见的勤务工作包括:值班、室外巡查、清洁卫生、装备维护等。
这些任务需要根据消防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和日程来合理安排,以确保勤务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值班工作的重要性与流程值班是消防员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24小时轮班制度,确保消防队伍的连续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值班期间,消防员需要进行日常勤务工作、接警和出动等。
值班工作的流程一般包括:接班、了解情况、交接班、岗位执勤和记录等环节,每位消防员都应按照流程认真履行职责。
四、勤务与值班工作的管理与优化为了确保勤务和值班工作的高效运行,消防部门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与优化。
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建立完善的勤务分工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勤务任务进行合理调配;加强培训和考核,提升消防员的专业素养和应急处理能力;引进智能化设备,提高勤务的效率和准确性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勤务和值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消防员的勤务与值班工作展望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防工作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和任务。
消防员的勤务和值班工作在未来也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例如,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火灾风险分析,提高勤务工作的精准性;加强与其他应急部门的协同,形成紧密合作的救援体系等。
消防员的勤务和值班工作将在现代化技术的支持下不断提升,为保障社会的平安和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消防员勤务部工作总结
消防员勤务部工作总结
消防员勤务部是消防队伍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们负责着消防队的日常勤务
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勤务部全体成员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勤务工作认真负责。
在过去的时间里,勤务部全体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了
良好的工作状态。
每天都按时到岗,认真完成各项勤务任务,保障了消防队的正常运转。
二、勤务工作效率高。
在工作中,我们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勤务任务,提高了勤务工作的效率。
在应急救援和火灾扑救等工作中,我们能够迅速反应,迅速出动,保障了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团队协作能力强。
勤务部全体成员在工作中,能够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我们能够迅速组织起来,协同作战,保障了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安全意识强。
在工作中,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安全防范工作。
在勤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了勤务工作的安全进行。
总之,消防员勤务部是消防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勤务工作的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关心,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消防外勤勤务管理指南
设备维护与管理问题
总结词
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消防外勤至关重要,但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经常出现问题。
详细描述
设备可能因为使用频率高、环境恶劣等原因出现故障,而维护和更新不及时会导致设备 性能下降甚至无法使用。此外,设备管理流程不规范、信息记录不全也会给设备维护带
来困难。
安全风险防范不足
总结词
消防外勤涉及高风险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措 施性、 危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需要消防员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快速反应能力和 专业技能。
消防外勤勤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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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外勤勤务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 段,能够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源,减少火灾造 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社会公共安全保障
消防外勤勤务是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 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 意义。
技术进步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消防外勤勤务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现代消防部门广泛采用高科技设备,如无人机、智能机器 人等,提高了火场侦查、灭火救援的效率和安全性。
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国消防部门在消防外勤勤务方面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火场救援技术、分享经验,促 进了消防外勤勤务的不断发展。
02 消防外勤勤务管 理核心概念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消防外勤勤务能够提高消防部门的应急救援能力 ,提升社会应急管理水平,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提供有力支持。
消防外勤勤务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消防外勤勤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当时主要是以扑灭木材建筑火灾为主。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高层建筑、大型 商业综合体等不断涌现,消防外勤勤务的难度和挑战也在不断加大。
任务接收
接收消防指挥中心或相关部门的指令 ,明确任务性质、地点和要求。
执勤战斗条令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七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
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
第九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4第二章战备工作4.1第一节战备制度第十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
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
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
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三)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六)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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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出动要则为进一步规范灭火救援战斗行动,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结合现代火灾、灾害事故特点和消防部队的实际,特制定本要则。
第一部分战备值班一、中队战备值班中队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随时准备奔赴火场,担负灭火抢险救援任务。
1、值班队长由中队干部轮流担任,全面负责中队的执勤训练工作,每天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2、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保持人员在位率。
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应加强中队值班,机关干部和大队人员应充实到中队担负值班任务。
3、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车辆、随车器材和个人装备,保证备用器材装备的数量,严格落实好执勤器材管理制度。
4、通讯员要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处于战备状态。
平时要维护好通讯设备,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5、必须坚持交接班制度,调整执勤力量。
清查器材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6、中队执勤人员和执勤装备不得用于灭火、训练和抢险救援以外的其他方面。
7、中队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外出训练、执勤人员和器材装备因故失去执勤能力时,要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每天要按规定时间向支队总值班室报告情况。
三、公安消防部队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一)发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接到报警或上级命令时;(二)检查执勤情况,听到出动信号时;(三)其他情况,需要出动时。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灭火作战指挥是灭火指挥员及其指挥机关,对灭火作战行动进行特殊的组织领导活动。
为了使灭火作战指挥顺利进行,必须做到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程序清楚。
一、灭火指挥层次按公安消防队的编制,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和投入的灭火战斗力量,一般分为一、二、三级指挥层次。
1、一级指挥。
当一个中队到场时的指挥活动称一级指挥。
2、二级指挥。
当遇到较大火场时,支队指挥员应该到场,以中队为作战单位而言,故称二级指挥。
3、三级指挥。
当遇到较大火场时,必须把火场分成若干个战斗区(段),便于指挥活动顺利进行,这样由支队、战斗区段、中队构成的指挥层次称为三级指挥。
二、灭火指挥机构灭火指挥机构,是由各级指挥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一定的编制和分工组成的指挥机构形式。
1、消防中队指挥机构中队指挥机构由中队指挥员、指挥助手、单位知情人和通信员组成,在上级指挥员未到场时,负责对整个火场进行指挥,当上级指挥员到场后,负责向上级指挥员报告火情,并按命令,指挥所属中队完成战斗任务。
2、战斗段指挥机构战斗段指挥机构是根据火场实际需要,在支队与中队两级指挥中间,临时设立的一级指挥,其指挥机构由战斗段指挥员、作战参谋、通信员组成,在火场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对本战斗段所属中队进行指挥。
3、火场指挥部火场指挥部是指公安消防总队(支)队一级指挥,在火场上负责对整个火灾扑救的领导工作,是火场最高指挥机构。
火场指挥部由火场总指挥、副总指挥、作战组、后勤组、政工组、通信组及其它有关单位组成。
三、灭火指挥的内容和程序1、组织侦察消防队到场后,火场指挥员应首先根据灭火作战预案提供的原始信息,接警出动时指挥中心的指令方案,根据报警及着火目标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自身亲临火场的观察判断,掌握基本情况。
其次,派出侦察人员迅速查明火场主要情况。
2、确定作战方案确定作战方案是指挥员对灭火战斗行动做出的决定。
通常包括选准作战重心;战斗方法选定;部属战斗兵力;战斗准备时限;战斗保障要求等。
指挥员确定作战方案时应根据火场各种信息,正确判断,要求及时、正确。
3、下达命令下达命令是指挥员作战意图的具体表达形式,是部队运作各自灭火战斗任务的依据。
其内容包括对火情判断做出的结论;各受令者的任务;完成战斗准备时限;执行中注意的事项等,命令可通过口令、书面或利用通信工具下达,要求简明、准确、迅速。
4、组织协调组织协调是指挥员根据统一灭火战斗方案,在统一意图和计划下,组织作战力量按目的、时间、地点协调一致行动,充分发挥整体威力,是贯彻和保障战斗决心实现的重要措施。
5、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是部队为顺利完成灭火战斗任务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如通信保障、供水保障、后勤保障等。
指挥中在组织灭火战斗时应及时下达战斗保障指示,以命令的形式下达给所属部队和相关部门执行。
6、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是指挥员对参战部队战斗准备和实施进行的督促和检查,是实现作战方案的重要措施。
检查的重点是对受领任务的理解程度、执行情况;火场各战斗段指挥员的临机判断是否符合整个灭火战斗总意图;各协同力量对作战方案的执行情况,战斗保障的执行情况等。
四、灭火指挥要则1、指挥员要掌握"坚定沉着、主动积极、机智灵活、简要直接、合理冒险、慎密高效"等指挥要决。
在火场上把握关节、关照全局,实施科学、灵活、不间断地指挥。
2、指挥员在实施灭火指挥时,必须按规定佩戴指挥袖标并让部属明确自己的身份(××中队。
我是×××现在担任火场×级指挥,我命令你中队…·)。
其指挥位置应。
3、火场总指挥员应配备相应的辅助人员,其下达的命令必须作好记录。
4、战斗区(段)指挥员受命进行指挥时,必须主动联系被指挥单位,然后向总指挥员复命,以保持整个指挥行动的连续性。
5、各级指挥机构,应制定灭火指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组成、职责、任务、分工、通信代码等,经常演练,以便火场上能尽快形成战斗体系。
6、火场指挥部应设在接近火场,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白天以红旗,夜间以红灯为标志。
指挥部必配备必要的指挥车、帐篷、指挥桌、绘图仪、笔记本电脑、扩音器、事故照明灯、摄像机、对讲机等指挥工具。
7、制定灭火战斗保障计划,为灭火战斗提供必要的物资器材、供水工程、医疗救护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8、加强火场通信工作,保证有、无线畅通,确保信息的传达。
9、督促检查整个火场的灭火作业,保证战斗员人身安全和器材装备的完整好用。
第三部分力量调集一、调集原则按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和就近调度的原则实施调度。
重点单位已制定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的,按预案调度等级调度出动力量;未制定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的,大(中)队按三个等级出动原则进行调度,支队按两个等级出动原则进行调度。
二、等级划分消防大(中)队灭火救援实施三级出动,分别是三、二、一级;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实施两级出动,分别是二、一级,等级系数越小,表明危害程度越大。
三、等级调度(一)大、中队力量构成及任务分工1、市区中队:(1)一号车(7人),由指挥员、班长、通讯员、驾驶员、1号、2号、3号员组成;应设立专勤抢险小组,由班长、1号组成,班长负责,火灾情况复杂时,由中队指挥员负责专勤抢险任务,主要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具体灭火救援行动方案;进入火场内部侦察抢险的人员应当佩戴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具,配备必要的探测仪器,明确侦察抢险任务、通讯联络方法。
首车原则上应尽量接近火场,积极组织救人、排险和灭火,并做好预备展开工作。
①当火场有人被困或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需要抢救和疏散时,首车应接近火场(接近程度按消火栓保护半径计算)。
②当火场抢险任务较轻时,首车应积极停靠水源,多出水枪,尽快灭火。
(2)二号车(5人),由班长、驾驶员、1、2、3号员组成;①当二车为供水车时,1、2、3号员同时还为供水组成员,并配备适合于远距离供水的水带背架或拖车等器材。
②当首车担负抢险救援重要任务时,二车应积极停靠水源出水扑救,并将首车所需的装备如空气呼吸器、缓降器、防毒衣等送至前沿(当停靠水源、为水池或天然水时,首车和二车要尽可能多出水枪)。
(3)三、四号车(3-5人),在保证一号车和二号车人员的前提下,根据任务确定配备的人员,并选派适应灭火和抢险的车辆开赴火场,途中要保持通讯畅通,根据火场指挥员命令,担负供水、灭火、抢险等有关任务。
2、县城中队:(1)县城火灾--一号车(7人),由指挥员、班长、驾驶员、通信员、一号员、二号员、三号员组成;①在火场周围(即以火场为圆心,100米为半径的范围内)有消防水源的,首车应该直接停靠消防水源,利用消防水源、出水或出泡沫灭火。
在火场之外(即100米以外)才有消防水源的,首车应该直接停靠火场。
在实际操作中,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机智、合理的利用头车的力量。
②车型选择:尽量选择中型水罐车,随车应携带不少于3吨用水量。
③人员分工:到达火场后,一般情况下指挥员、班长、一号员为特勤小组成员,具体担任火场侦察、救人、破拆等任务。
④在实践中应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部署首车的力量,在特勤小组担负侦察、救人、破拆等任务时,其余的人员应积极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
(2)县城火灾--二号车(5人),由班长、驾驶员、一号员、二号员、三号员组成;①停车位置:二车直接停靠消防水源或火场。
②车型选择:应尽量选择重型水罐车(大吨位、大功率)。
③人员分工:一般情况下班长、一号员为特勤小组成员,具体担负火场侦察、救人、破拆等任务。
④如二车直接停靠火场,则三车负责向二车供水,二车的三号员向三车方向铺设供水干线(须用口径ψ80水带)。
(3)县城火灾--三号车(3人),一般情况下由驾驶员、一号员、二号员组成。
①停车位置:直接停靠消防水源,在二车停靠火场时,应向首车供水,如首车停靠消火栓,应直接向火场战斗展开(出水或泡沫灭火)。
②车型选择:选择中型泡沫车。
③人员分工:到达火场后,根据火场需要进行供水或直接出水。
(4)农村火灾,当接到农村发生火灾时,一般情况调出2号车,也可以根据接警情况适时调派2-4号车出警。
①车型选择:应尽量选择抽水性能好的中型水罐车。
②力量配置:一般情况配置指挥员、班长、驾驶员、一号员、二号员、三号员各一名。
3、通讯人员的任务。
每中队要有3名(最少不得少于2人),轮流担任内、外勤任务。
内勤通讯员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处理一天内的火警电话及日常电话,并负责火警出动随首车到火场,给指挥员提供火场信息、资料,保证火场通讯联络畅通。
外勤通讯员主要对本辖区(或增援区域)的单位地址、道路水源、重点灭火预案等情况加以全面调查熟悉。
4、特勤车辆。
举高(含高喷)消防车(3人),由驾驶员和2名辅助操作员组成,抢险救援车辆和器材必需特勤人员操作,特种车辆的驾驶员要定人定岗辅助操作人员也要相对固定(也可以兼任其它号员)。
①调派高喷车时,必需有2部大功率水罐车同时出动,人员按高喷车3人、水罐车2人的要求配备。
②云梯车必需随特勤班人员一同出动,按照一辆云梯车、一辆大功率水罐车的编成调派。
5、在老兵退伍之后、新兵到队之前,或兵员较少时,可按首车7人、二车4人、三车2人的要求配备,战斗展开后应保持出四支水枪的能力。
(二)战斗编成消防大(中)队要根据单位实力和辖区火灾特点,对所属的人员和战斗车辆进行编成。
1、中队的基本战斗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