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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一届上海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意大赛暨第四届上海市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一届上海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意大赛暨第四届上海市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一届上海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意大赛暨第四届上海市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5.29•【字号】沪教委职〔2023〕21号•【施行日期】2023.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一届上海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意大赛暨第四届上海市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沪教委职〔2023〕21号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推进上海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切实提高本市职业院校学生的创意、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形成与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多维度、多举措推进思创融合、文创融合、专创融合、赛创融合、科创融合以及产创融合,着力培养一批有责任感、有担当、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双创人才,现定于2023年5月至11月举办第一届上海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意大赛暨第四届上海市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大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创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承办,由上海教育报刊总社《成才与就业》协办。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二、总体安排第一届上海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意大赛与第四届上海市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合并举办,设科技创新组和文化创意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宣传组织大赛组委会将通过“上海学生事务”微信公众号、“上海职教在线”网站、“成才与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比赛相关信息。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7.08•【文号】教体艺函[2004]6号•【施行日期】2004.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展示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促进高校学生审美素质的提高,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决定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民族精神,肩负神圣使命"。

各地、各高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和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艺术展演活动,使艺术展演活动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重要途径,成为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大学生提升人生境界,促其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的有效手段,使大学生担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

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活动实施细则,突出艺术展演活动的宗旨和主题,充分调动高校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确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现将《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教育部二○○四年七月八日附件: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高雅的艺术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艺术展演活动要充分体现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特点,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0.16•【字号】兰教基〔2018〕385号•【施行日期】2018.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公布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各办园单位,有关幼儿园:根据《关于举办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兰教基〔2018〕64号),我局于9月25-27日,在兰州市实验幼儿园新区分园进行了市级总决赛,从半日活动设计、环境创设、看图创编、理论测试、弹唱和舞蹈五个环节组织老师比赛。

现将大赛获奖结果通知如下。

本次市级总决赛评选出个人综合奖69个(名单见附件一)。

评选出舞蹈单项奖20个;弹唱单项奖11个(名单见附件二)。

优秀组织奖四个(名单见附件三)。

希望获奖的老师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不断进取,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增强学前教育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面提高我市学前教育质量做出新贡献。

附件:1.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个人综合奖获奖教师名单2.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单项奖获奖教师名单3.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名单兰州市教育局2018年10月16日附件1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个人综合奖获奖教师(69人)城市组39人一等奖8人唐志莹兰州市实验幼儿园张肃豫兰州市实验幼儿园徐佳妮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谢晶西北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陆佳城关区五泉幼儿园孙娜娜甘肃省妇联保育院宋欣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崔惠兰州石化幼教中心文化小区幼儿园二等奖14人梁莹甘肃省商务厅幼儿园孟青青城关区和政路幼儿园马明霞甘肃省商务厅幼儿园张瑛城关区保育院王姗姗甘肃省妇联第二保育院窦媛媛兰州石化幼教中心临洮街幼儿园王艳丽西北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高羽婵市委机关幼儿园王一琳甘肃省保育院王潇甘肃省保育院冯翼如城关区保育院高瑾安宁区实验幼儿园许冰洁城关区和政路幼儿园康丽娜兰空机关幼儿园三等奖17人李晓琴兰州市安宁区幼儿园唐娟七里河区秀川幼儿园何蓉七里河区晨曦儿童成长幼儿园刘洋兰州城市学院实验幼儿园郭怡婷七里河区金果幼儿园吕艳婷西固区幼儿园赵静兰州房建段兰西幼儿园马静西固区新冶路小学附设幼儿园田晓莉解放军兰州总医院幼儿园胡苹城关区五泉幼儿园张婷城关区永昌路幼儿园汪婧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陈思思城关区徐家巷幼儿园马丹妮兰州铁路东村幼儿园刘文君七里河区华侨幼儿园辛祺城关区鼓楼巷幼儿园邹娜兰州石化幼教中心蓝馨幼儿园县镇组16人一等奖3人赵晶晶红古区海石湾幼儿园王瑜兰州新区实验幼儿园梁琴榆中县幼儿园二等奖6人赵苗兰州新区第六幼儿园李富英皋兰县两厂幼儿园车晶红古区海石湾幼儿园胡晓玲皋兰县城北幼儿园黄小娜永登县新城区幼儿园苗国萍红古区海石湾幼儿园三等奖7人朱淑嫒皋兰县实验幼儿园柯莹莹永登县新城区幼儿园柴蓉皋兰县城关幼儿园杨彩娟兰州新区第六幼儿园王军军榆中县幼儿园张金风榆中县幼儿园苏晓芸永登县幼儿园农村组14人一等奖3人薛凯丽榆中县甘草店镇中心幼儿园费秀梅七里河区阿干镇幼儿园倪晨晨西固区河口中心幼儿园二等奖5人张珍芳榆中县东古城幼儿园张娟娟榆中县新营中心幼儿园张慧祖红古区红古镇中心幼儿园樊芝莹永登县通远乡中心幼儿园俞文婕中国人民解放军68002部队幼儿园三等奖6人火春燕榆中县高崖镇中心幼儿园张建华红古区平安镇中心幼儿园王桂珍永登县柳树镇蓝精灵幼儿园许晴雯皋兰县什川镇中心幼儿园李琼西固区柳泉中心幼儿园潘通通七里河区黄峪镇小精灵幼儿园附件2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单项奖获奖教师(舞蹈类20人)城市组12人一等奖4人王姗姗甘肃省妇联第二保育院张瑛城关区保育院马明霞甘肃省商务厅幼儿园陈思思城关区徐家巷幼儿园二等奖8人王妤嫤城关区和政路幼儿园田晓莉解放军兰州总医院幼儿园张肃豫兰州市实验幼儿园宋欣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冯翼如城关区保育院谢晶西北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徐佳妮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窦媛媛兰州石化幼教中心临洮街幼儿园县镇组3人一等奖1人赵晶晶红古区海石湾幼儿园二等奖2人王楠永登县新城区幼儿园苗国萍红古区海石湾幼儿园农村5人一等奖2人俞文婕中国人民解放军68002部队幼儿园火春燕榆中县高崖镇中心幼儿园二等奖3人张建华红古区平安镇中心幼儿园张娟娟榆中县新营中心幼儿园杨洋榆中县和平镇中心幼儿园弹唱类11人城市组6人一等奖2人汪婧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崔惠兰州石化幼教中心文化小区幼儿园二等奖4人唐志莹兰州市实验幼儿园王潇甘肃省保育院武洁城关区和政路幼儿园李晓琴兰州市安宁区幼儿园县镇组4人一等奖1人车晶红古区海石湾幼儿园二等奖3人王志慧永登县幼儿园王瑜兰州新区实验幼儿园黄小娜永登县新城区幼儿园农村组1人一等奖1人倪晨晨西固区河口中心幼儿园附件3第一届兰州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兰州市实验幼儿园城关区教育局西固区教育局红古区教育局。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一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比赛的通知【模板】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一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比赛的通知【模板】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一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比赛的通知冀教所办********号各设区市教研室(所)、教育学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决定举办第一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全省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专业学校)。

二、活动分组比赛分高中组(含中等职业专业学校)、初中组和小学组进行。

三、活动安排(一)宣传发动、学校推荐和县(市)、区初赛(2012年11月中旬)。

1.学校组织学习,学习范围:第一、政策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

第二、理论类:普通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青少年发展心理学。

第三、应用类:团体辅导理论与操作、心理咨询原理与技术、学生常见心理问题与辅导技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施;个别辅导与个案设计、学生学习辅导、中小学常用心理测评工具及其使用、心理辅导室的建立、管理与使用;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方法。

2.县(市)、区初赛。

学校向县(市)、区推荐参加县级初赛人员。

县(市)、区根据省要求,按时完成初赛工作。

(二)各市组织复赛选拔和学习培训阶段(2012年11月下旬)1.各市组织辖区内县(市)、区经初赛选拔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市级复赛,确定参加省级决赛人选,并按照省级决赛要求,组织好学习培训工作。

2.各市2012年11月底以前将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基本情况《河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比赛报名表》和本市此项活动总结一份(其中要体现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总体人数,并按“报名表”所列项目内容进行分析)报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同时,各市按省级决赛名额分配,把选拔出来的教师排好名次,列表一份报省。

3.决赛阶段省级决赛时间安排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见附件2《河北省第一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比赛实施办法》)。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首届书记、校长“大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首届书记、校长“大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首届书记、校长“大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榕教思〔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首届书记、校长“大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榕教思〔2024〕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小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教基〔2022〕5号),抓住“关键少数”,促进高素质专业化思政师资队伍的培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首届书记、校长“大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大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增强书记、校长作为思政课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展示学校书记、校长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引领带动全市教师深入挖掘思政资源,准确把握各门学科育人目标,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各类课程教学,深入实施跨学科综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新格局。

二、活动主题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三、参加对象全市小学校级领导四、活动安排1.课例推荐(2024年3月)。

各地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备课团队,集体研磨、推荐优秀教学展示课例参加遴选,县(市)区各推荐3节,市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推荐1节。

2.专家评审(2024年4月)。

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报送材料进行评审,遴选优秀课例并公示。

3.交流展示(2024年5-6月)。

由福州教育研究院指导入选展示课例,打磨精品,组织举行现场教学展示,具体活动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项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开展本次活动作为加强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部署谋划,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8•【字号】安政办[2009]107号•【施行日期】200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09]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八日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经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研究确定,市政府同意,2009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项目活动,定于2009年9月18日至23日在安阳市举行。

本次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河南省体育局、安阳市人民政府协办,河南省老年体协、安阳市体育局、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承办。

预计将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港澳台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行业老年体协50余个代表队,大约600余名运动员参赛。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省体育局、省老年体协主要领导将来安阳主持大会和观摩。

为确保本届比赛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隆重热烈、精彩圆满、富有特色”的思想理念,全力承办好全国老年门球大会,进一步推动老年门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

努力把门球大会办成老年人欢乐健康的盛会。

同时,以承办全国老年门球赛事为平台,充分展示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老年体育健身的时代风貌,为促进我市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升我市老年门球运动水平,推进全市老年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成立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筹委会(名单附后)。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市举办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的函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市举办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的函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市举办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6•【字号】兰政函字[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市举办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的函(兰政函字【2012】20号)省农牧厅:近年来,我市按照“一产抓特色”和“一特五化”的要求,不断加大兰州白兰瓜标准化基地建设力度,全力做大做强白兰瓜特色产业,助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目前,全市已建成白兰瓜标准化示范基地3万亩,其中核心示范区1.5万亩。

为全面展示、推介和宣传兰州白兰瓜品牌,不断扩大和提升兰州白兰瓜在省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兰州举办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

节会拟由省农牧厅和我市共同主办,皋兰县政府和兰州市农委具体承办,国家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兰州试验站协办。

请贵厅给予支持,确保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顺利召开。

请函复附: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活动实施方案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附: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快兰州白兰瓜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做大做强兰州白兰瓜特色产业,全面展示、推介和宣传兰州白兰瓜品牌,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兰州白兰瓜在省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市政府决定举办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会,为确保节会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服务城市、发展农村、提升农业、富裕农民”的要求,紧紧围绕“以瓜为媒、突出特色、培育产业、共谋发展”的办节宗旨,进一步深化“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丰富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打响兰州白兰瓜品牌,将“兰州白兰瓜节”办成加强对外交流、展示兰州形象的平台,加快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的平台,扩大经济合作、促进农民增收的平台。

二、节会名称第一届兰州白兰瓜节三、节会主题创新·服务·发展·共享四、办会体制采取“政府主办、社会参与、统一策划、市场运作、勤俭办节”的运行机制。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兰州市属学校首届教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兰州市属学校首届教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兰州市属学校首届教职工运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9.18•【字号】兰教体〔2019〕409号•【施行日期】2019.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举办兰州市属学校首届教职工运动会的通知市属各学校,局机关及局直各单位: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展现兰州市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面貌,丰富教职工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决定举办兰州市属学校首届教职工运动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比赛时间、地点2019年10月11-21日,各承办学校安排比赛场地。

二、比赛项目比赛共设八个项目:五人制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围棋、健步走。

三、参加单位市属各学校,局机关及局直各单位。

四、开幕式时间、地点2019年10月11日,兰州十中五、闭幕式时间、地点闭幕式时间待定,在兰州十中举行六、报名、参赛办法1.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电子版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照片以姓名命名),按照各项目报名时间报送至承办学校,由承办学校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体艺科审核,逾期不报的单位,取消报名资格。

2.建议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参加市属学校首届教职工运动会的运动员凭身份证、报名表、市属学校首届教职工运动会参赛证参赛,未备齐上述证件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七、奖评办法1.组织单位:设团体总分奖,奖前八名;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2.获得比赛团体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杯;其他在奖励范围内的学校颁发奖牌。

获得比赛前三名的个人颁发奖牌,其他在奖励范围内的个人颁发证书。

八、注意事项1.各单位自愿报名,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组织训练和参赛。

2.开幕式要求各参赛队着装统一,并提供参赛队入场词(100-150字),于9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体艺科,联系人:孙明伟,电话:8801379,邮箱:*****************。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柳州市执行委员会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柳州市执行委员会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柳州市执行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3•【字号】柳政办〔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柳州市执行委员会的通知鹿寨县、城中区、鱼峰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将于2023年在广西举办,我市承办的三个项目为艺术体操、高尔夫球、射箭。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06号)要求,为确保我市承办比赛项目圆满成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柳州市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柳州市执委会),原《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柳州市筹备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柳政办〔2020〕140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作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柳州市执委会组成人员主任:卢柳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谢永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梁江市体育局局长潘旭阳市教育局局长杨毅鹿寨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杰华城中区人民政府区长彭继军鱼峰区人民政府区长成员:周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管明春团市委副书记雷翔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占平城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燕鱼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敏莹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陆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刘旻市教育局副局长温剑市教育局副局长梁钦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书勤市教育局副局长杨立永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周卫东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宏坤市财政局副局长庞瑞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何东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石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韦融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罗耀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高福彪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胡学林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志彬市应急局副局长詹科明市审计局副局长吴琪军市外事办副主任黄培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久生市体育局副局长王松炎市体育局副局长韦玉市体育局副局长饶水兵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刘挺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黄谦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吴继东市国资委副主任李煦晞市接待办副主任李玉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贾显锋市气象局副局长何畏市城建集团副总经理李广西柳州日报社副总编辑董世良柳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梁新柳州供电局副总经理徐先进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柳州白莲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站副总经理吴会武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佘余松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周延武警广西总队柳州市支队副支队长曾利柳州卧龙湖高尔夫球场总经理柳州市执委会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筹备委员会有关决策部署,推进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涉及柳州市的各项筹办工作,协调解决在柳州市筹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首届无锡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首届无锡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首届无锡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2.10.26•【字号】锡教发[2012]239号•【施行日期】2012.10.2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首届无锡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锡教发〔2012〕239号)各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市学校管理中心,各市属民办学校,各相关直属单位: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科学素质的培养,是贯彻育人为本、素质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为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无锡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宗旨和主题无锡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旨在构建支持促进全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的活动平台,集中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增强保护和培养学生探索发现、创新创造热情的合力,引导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广大中小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大赛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2012年首届大赛活动的主题是:“科技创新,快乐成长”。

二、时间安排初赛从2012年10月开始,终评决赛时间为2012年12月。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参赛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在籍学生。

根据学段、学校类别等实际情况,大赛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及职校组4个组别,个别项目另设幼儿组。

四、大赛项目大赛竞赛项目为:1、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2、中小学生小发明、小革新、外观设计或发明设想专利申请;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限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幼儿园小朋友也可参加);4、中小学生科技实践活动比赛。

衢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衢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衢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举办衢州市首届体育大会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充分展示衢州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成果,增强全民参与体育的意识,促进群众体育水平的提高,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实施。

衢州市首届体育大会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的精神,注重竞赛的公开、公平,提高竞赛效益,树立诚信体育形象,为衢州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一、主办单位衢州市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开化县人民政府三、日期和地点2012年7 月至2013年11月在开化县举行,部分项目在有关县(市、区)、市直单位举行四、竞赛项目(一)县(市、区)组成年部:足球、门球、健身气功、健身球操、木兰拳(剑、扇)、象棋、围棋、拔河等8项。

青少年部:健美操、幼儿基本体操、木兰拳(剑、扇)球、定向、象棋、气排球等6项。

其中健美操、幼儿基本体操为市第九届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运动会项目(二)行业系统组地掷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五人制足球、气排球、桥牌、象棋、拔河、嗒嗒球、排舞、钓鱼等12项。

四、参加单位(一)县(市、区)组: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参加。

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龙游中学、江山中学、常山一中、开化中学等8所重点中学单独组团参加健美操比赛。

(二)行业系统组:以各行业系统、巨化集团公司、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单位组团参加。

五、运动员资格(一)县(市、区)组参赛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人户籍在衢州各县(市、区)的运动员(运动员只能代表二代身份证户籍地址所在县(市、区)参赛)经有资质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申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的出生日期为准。

经省级公安部门核准申报户口后,凡更改过年龄的或曾经出现过和二代身份证年龄不符的不得参赛。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2•【字号】渝教办高函[2013]121号•【施行日期】2013.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的通知(渝教办高函〔2013〕121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了丰富我市大学生的课外科技活动,培养学生对物理学的兴趣,更好地应用现代物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推动高校大学物理和大学物理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大学物理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由重庆市教委主办,重庆市物理学会指导,第三军医大学承办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一)组委会“赛区组委会”由重庆市教委领导和有关院校的专家组成,负责赛区的组织领导和评审、评奖工作(名单见附件1)。

(二)会办公室“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赛区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第三军医大学教务处(名单见附件1)。

(三)专家组“专家组”由有关院校物理学科的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2),负责制定竞赛的评审与评奖办法,协助组委会巡视赛场、评审和评奖。

二、竞赛工作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工作的全过程,由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重庆物理学会颁发的《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章程》和《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细则》要求进行具体落实。

各参赛学校应成立竞赛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学生竞赛工作。

附件:1. 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2. 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专家组成员名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5月22日附件1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一、组委会名誉主任:周旭重庆市教委主任、教授主任:王新强重庆市沙坪坝区副区长、重庆市物理学会理事长、重庆大学教授副主任:徐辉重庆市教委高教处处长马勇重庆市物理学会秘书长、重庆师范大学教授张绍祥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副校长教授韩忠重庆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成员:(以姓氏首字母排序)陈希明重庆邮电大学数理学院主任、教授崔玉亭重庆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邓玲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物理教研室主任、教授甘平重庆医科大学医学物理学教研室主任、教授韩亦文重庆工商大学教授黄建军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训练部副部长、教授李国庆西南大学物理实验中心主任、教授李懿第三军医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院长、副教授楼渝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物理教研室主任、教授闵权重庆市教委高教处调研员蒲利春重庆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教授谭泽富重庆三峡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唐海燕重庆科技学院教授唐远林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物理实验中心主任、教授赵华君重庆文理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教授张可言长江师范学院物理学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周平重庆交通大学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二、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黄继东第三军医大学教务处长联系电话:68752032副主任:邓玲第三军医大学物理教研室主任联系电话:68752214秘书:陈仕国第三军医大学物理教研室副教授联系电话:68752213成员:蒋洪第三军医大学物理教研室讲师联系电话:68752213email:********************闵权重庆市教委高教处调研员联系电话:63858112附件2第一届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专家组成员名单组长:李国庆西南大学物理实验中心主任教授成员:(以姓氏首字母排序)陈希明重庆邮电大学数理学院主任、教授邓玲第三军医大学物理教研室主任、教授甘平重庆医科大学医学物理学教研室主任、教授韩忠重庆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教授韩亦文重庆工商大学教授胡成华重庆交通大学物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楼渝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物理教研室主任、教授蒲利春重庆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教授谭泽富重庆三峡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唐海燕重庆科技学院教授唐远林后勤工程学院物理实验中心主任、教授余鹏重庆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授赵华君重庆文理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教授张可言长江师范学院物理学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随州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随州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随州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02•【字号】随政发[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随州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的通知(随政发[2006]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增强人民体质,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市政府决定,2006年8月举行随州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届运动会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文体局、市教育局承办,有关部门、有关体育协会和新闻单位、赞助单位协办。

筹备工作由随州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人员名单附后)负责。

具体办法见《随州市第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另发)和各单项规程(另发),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市一运会的举办是我市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我市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需要,也是迎接建市六周年和备战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的需要。

市一运会是地级随州市成立后的首届全市性综合性运动会,是展示随州新形象的一次盛会。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团(组队)参赛;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团结协作,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全市上下要齐心协力,共同办好这次盛会,为努力构建和谐随州作出贡献。

附件:随州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人员名单二○○六年三月二日附件:随州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人员名单主任:彭勇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李雅君副市长委员:康仲舫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国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袁慧敏市文体局局长周静市教育局局长张明树市农业局局长杨昌军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国寿市财政局局长裴在刚市卫生局党组书记杨金贵市广电局局长刘永国随州日报社社长周峰市商务局局长王先勇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闵文强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郑晓锋曾都区副区长黄秋菊广水市副市长刘泽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武晓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良成市文体局副局长刘超市教育局副局长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有关日常工作,袁慧敏同志兼任筹委会办公室主任。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25•【字号】防政办发〔2023〕9号•【施行日期】202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城区人民政府、港口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25日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方案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以下简称学青会)是广西承办的第一个竞技类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将于2023年11月在全区各设区市举办。

根据自治区组委会安排,防城港市将承办学青会公路自行车比赛。

为切实落实自治区关于学青会要“简约、安全、精彩”的要求,确保整个赛事办出质量、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举办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4日(运动队10月30日报到)举办单位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竞赛委员会筹委会三、赛程安排(一)女子16公里个人计时赛、男子30公里个人计时赛女子16公里个人计时赛路线:伏波文化公园(起点)—北部湾大道—跨海大桥—明珠广场—跨海大桥—国门大道—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防城港市委党校—国门大道石滩组(折返点)—防城港市委党校—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跨海大桥—龙马广场—跨海大桥—北部湾大道—伏波文化公园(终点)(详见路线图)。

男子30公里个人计时赛路线:伏波文化公园(起点)—北部湾大道—跨海大桥—明珠广场—跨海大桥—国门大道—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防城港市委党校—国门大道黄竹江桥东(折返点)—防城港市委党校—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跨海大桥—龙马广场—跨海大桥—北部湾大道—伏波文化公园(终点)(详见路线图)。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兰州市第一届特殊教育叙事演讲比赛获奖教师名单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兰州市第一届特殊教育叙事演讲比赛获奖教师名单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兰州市第一届特殊教育叙事演
讲比赛获奖教师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11.19
•【字号】兰教基〔2020〕451号
•【施行日期】2020.1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特殊教育
正文
关于公布兰州市第一届特殊教育叙事演讲比赛获奖教师名单
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兰州市第一届特殊教育叙事演讲比赛的通知》(兰教基〔2020〕356 号)文件要求,经过前期各区县、各片区牵头校选拔、推荐,共有41名教师进入决赛。

经参赛教师现场演讲、特殊教育专家评委当场打分亮分,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共评选出一等奖 4 人,二等奖13 人,三等
奖16 人,现将获奖作品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获奖教师到市教育局207室领取获奖证书。

希望获奖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希望全市特殊教育教师学习先进理论,探讨特教学校、特教班、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等先进理念和方
法,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教一科强得桓
联系电话:8875256
附件:兰州市特殊教育叙事演讲比赛决赛教师获奖名单
兰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9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一届小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一届小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北京市第
一届小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
•【公布日期】2022.04.18
•【字号】京教函〔2022〕141号
•【施行日期】2022.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一届小
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京教函〔2022〕141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更好地推进我市学校体育改革,落实《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号召各区各学校更加重视小学生的日常体育锻炼,全面调动全体小学生动起来,参加体育运动,掌握运动技能,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将共同举办北京市第一届小学生运动会。

运动会分为小学甲组、乙组两个组别,设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比赛项目,同时部分项目将采取随机抽班比赛方式进行。

现将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下发给你们。

请各区按照竞赛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组队、报名及参赛等各项工作。

各区教委要以本届运动会为契机,抓早抓小,从小学抓起,打牢基础、培养兴趣、养成习惯,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工
作,让广大小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关心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北京市第一届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
2022年4月18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03•【字号】吕政办发[2005]149号•【施行日期】2005.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的通知(吕政办发[2005]1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撤地设市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全市体育事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各项赛事活动频繁、体育场馆设施明显改观,吕梁体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为了全面展示我市经济文化的综合实力,全面检阅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成果,促进全市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推动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吕梁人民和谐健康的新生活,结合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周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八月份召开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简称市运会)。

望各县市区接通知后,认真按照已下发的竞赛规程要求组团、组队,加紧训练,做好参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届时由各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作为代表团团长率团参加市运会开幕式及各项比赛和闭幕式。

附件: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方案二OO五年八月三日附件: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方案为了使“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举办的热烈、隆重、圆满、成功,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吕梁建区三十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体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发展。

随着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吕梁撤地设市、吕梁“三新”目标的实施,吕梁体育又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体育设施有了明显改观,各种体育赛事的不断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都为举办第一届市运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举办吕梁市第一届运动会,已成为形势的需要、事业的要求、群众的心声、人民的期盼。

办好市运会将成为全面展示吕梁和谐、发展的新形象,全面推进吕梁全民健身活动的一次盛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07•【字号】渝教语[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5.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渝教语〔2014〕4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语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中学:为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通用规范汉字表》,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规范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国家语委的工作部署,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语委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名称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二、大赛主题书写规范汉字,传承中华文化三、比赛内容市级比赛以《通用规范汉字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为主要参考。

建议学校、区县级选拔赛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一二级字为主要参考。

适度强调规范汉字的应用。

四、大赛组织(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二)技术支持市级半决赛、决赛技术支持由诺亚舟优学派提供。

五、参赛对象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中学。

全日制初中在校学生。

六、参加办法(一)各区县(自治县)限报一队。

可跨校组队,可单一学校组队。

(二)委直属中学(含分部)限报一队。

(三)每队限报领队1人、指导教师2人、参赛学生5人。

参赛名单一旦上报,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七、大赛日程(一)学校选拔赛:2014年5-6月(二)区县级选拔赛:2014年7-9月学校、区县级选拔赛由区县(自治县)(学校)语委办统筹,学校具体组织在校学生全员参与。

浙江省语委关于举办第一届“浙江省汉字听写大会”的通知

浙江省语委关于举办第一届“浙江省汉字听写大会”的通知

浙江省语委关于举办第一届“浙江省汉字听写大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1.19•【字号】浙语〔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浙江省语委关于举办第一届“浙江省汉字听写大会”的通知浙语〔2013〕11号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委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节目开播以来,广受社会瞩目与好评。

为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语委决定在2014年继续举办第二届“中国汉字书写大会”,并要求各省(自治区、市)做好参赛队的选拔工作。

为落实国家语委的要求,经研究,省语委决定举办第一届“浙江省汉字听写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选拔对象为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各科成绩良好的全日制初中在校学生。

二、选拔方式1.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选拔参赛队伍,在广泛开展学校汉字书写活动的基础上,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情况下,既可以采取适当方式选拔,也可以指定队伍参加。

竞赛题目由各市自行确定。

2.各市选送一支由单一学校组建的队伍参加全省比赛,每队6人(其中一名为候补队员)。

“听写大会”最终决出第一、二、三名参赛队,第一名将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比赛。

3.各市另推荐1―2名在本地就学的港澳台籍同龄学生参加省级专场选拔,最终选出1―2名选手参加全国的专场选拔。

4.为简化程序,比赛拟以书面考核和现场听写(或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三、选拔时间2014年3月1日前,各市完成参赛队选拔工作并向省语委办报送名单,报送名单除参赛队员外,还需包括2名随队指导教师。

3月中旬举办第一届“浙江省汉字听写大会”,4月下旬或5月上旬参加全国比赛。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1]2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1]2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1〕20号)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1年9月底-10月中旬举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

在我市的积极努力下,2011年1月27日,经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组委会组织评选,我市获得了“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承办权。

由于园博会时间紧、任务重、规模大,必须举全市之力办好首届广西园博会,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广西深厚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底蕴为基础,以保护自然生态和发展园林事业为目标,遵循自然与人文、传统与现代、生态与城市相融相存的原则,充分展现各地为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通过园林园艺技术和文化交流,全面展示现代园林园艺发展成就和绿色科技水平,充分体现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在园林绿化中的运用,加强各地在经济、文化、科技方面的合作,扩大对外开放,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园博会筹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组委会,统一领导园博会各项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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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第一届“好书大家读”
少年儿童阅读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活动安排
(一)阅读活动。

从7月1日开始,广大少年儿童可根据活动组委会推荐书目,选择自己喜爱的图书进行阅读,可采取同伴共读、亲子共读、读后感交流等形式,并结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读书的效果。

(二)征文活动。

开学第一周,请同学们上交征文。

征文必须是阅读推荐书目中图书的读后感,体裁、形式不限,题目自拟,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可以表达自己在阅读中所收获的情感体验和精神成长,要求有真情实感的原创作品,小学生征文控制在600字左右,征文请注明姓名、班级、学校、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等,稿件可以是文本稿和电子稿两种方式,电子稿发到qdzjlxx@。

严禁抄袭,坚持原创,一旦发现取消个人评选资格!
(三)奖项评选。

本次征文比赛活动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组织奖20名,优秀指导老师奖20 名。

活动组委会将组成专家评委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四)表彰奖励。

今年12月份,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将在青岛主流媒体上刊登,部分优秀作品也会不定期刊登在相
关的报纸、杂志上。

附件
全市第一届“好书大家读”
少年儿童阅读征文比赛活动推荐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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