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4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 印发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于2009年9 月9 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 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 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 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 号);1 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 号)。
二、自2009年10 月 1 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 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1.528 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 月1 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 九年九月九日 2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 3 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适用说明七、的内容八、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4 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1.528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费用定额适用说明七、费用定额的内容八、费用定额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造价咨询费标准
造价咨询费标准造价咨询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通过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的造价进行全面、系统的咨询服务,以提供合理、准确的造价信息,为建设单位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造价咨询费是指造价咨询机构为提供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其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的。
下面将介绍一下造价咨询费的相关标准。
首先,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按比例收费、固定收费、按工程量收费、按时间收费等。
按比例收费是指根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咨询费用,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型工程项目;固定收费是指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一个固定的咨询费用,适用于中小型工程项目;按工程量收费是指根据工程的具体量化指标来确定咨询费用,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工程项目;按时间收费是指根据咨询服务的时间周期来确定咨询费用,适用于长期性的咨询服务项目。
其次,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还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如项目的地理位置、建设规模、技术难度、市场行情等。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造价咨询费要高于二线城市,大型工程项目的咨询费要高于中小型工程项目,技术难度大的项目的咨询费要高于技术难度小的项目,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咨询费要高于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
最后,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还受到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限制和规范。
国家对于建筑工程造价咨询的收费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咨询机构在收费时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综上所述,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是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建设单位在选择造价咨询机构时,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来确定合理的咨询费用,并与咨询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同时,造价咨询机构也应该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全国29省造价咨询费收费标准
说明:1.工程主材和工程设备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2.工程结算审查项目5.1、5.2两种计费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选择;其中5.1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括中标价的审核、图纸改版导致重新计量等工作,发生时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咨询项目若发生此类情况,参照执行;4.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修缮工程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5.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定额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6.每单咨询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3500元计取咨询费用;7.凡要求计算钢筋精细计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4–16元/吨,另计费用;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费用,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参考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9.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造价控制,如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根据咨询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0.此表格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20%。
备注:1、收费基数:(1)估算投资: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总投资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2)建安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价值的货币表现,由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两部分组成;(3)送审价:指承发包合同中各专业工程报送审核金额;(4)吨:指钢筋及各种型号预埋件以重量(吨)计算单位。
2、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成本费。
收费中不含专家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按单项承发包合同的建安工程造价收费;4、承接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或标底,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造价审核收费的项目,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重量的计算;5、工程造价审核收费:(1)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内的(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2)核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超过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3)项目核减、核增部分分别计算审核费用,核增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审核费用;(4)房修、园林、装饰工程按“安装类” 收费,其他工程按“建筑类”收费;6、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甘发改服务 文件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 印发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于2009年9 月9 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 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 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 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 号);1 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 号)。
二、自2009年10 月 1 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 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1.528 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 月1 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 九年九月九日 2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 3 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适用说明七、的内容八、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4 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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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甘肃-造价文件汇编
应套用《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3、外墙保温层下的抹灰层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不计算。 4、各市州未发布工厂化加工构件指导价时,应如何计价?
按实际价格计入基价。 5、设计钢筋级别与定额不同时,可否换算?
甘建价〔2014〕541 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 年度工程结 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 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各有关单位反映的 2014 年度工程结算及 2013 新颁定额的有关问题,经分析 研究,整理出《2014 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速转 所属单位,按此意见办理结算。
第三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定额中未包括管道穿墙和穿楼板时打洞堵洞等工作内 容,发生时可另行计算此项费用。 23、第四册《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管道及器具安装工程》定额中的成套卫生洁具 是否已包括水嘴安装的工作内容?
定额中已包括成套卫生洁具水嘴安装的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 24、室外管网执行什么定额?
一、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核定额按下式进行计算(核定表见附件 1): 社会保险费核定额=施工工期(月)×施工现场人员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额(元/月) ×施工现场人数 住房公积金核定额=施工工期(月)×施工现场人员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额(元/月) ×施工现场人数 二、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资料核定: 1、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的该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名单(见附件 2) 及企业为施工现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效票据原件及 复印件。 2、由企业所在地的社保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说明情况、核实、签字 并加盖公章)的“企业为施工现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月情况基数表(见附件 4)、企 业为施工现场缴纳住房公积金月情况基数表”(见附件 5)。 三、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试 行)>的通知》(甘建价〔2013〕29 号)及《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的通知》(甘建价〔2013〕585 号)规费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核定的有关 规定停止执行,并同时停止办理省外入甘建筑业企业《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临 时)》。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B1×费率
4、临时设施费
(B1+B3)×费率
B1×费率
二
规 费
1+2+3+4+5
1+2+3+4+5
1、社会保障费
A1×核定费率
A1×核定费率
2、住房公积金
A1×核定费率
A1×核定费率
3、工程排污费
(A1+A3)×费率
A1×费率
4、危险专业意外伤害保险
(A1+A3)×费率
A1×费率
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
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
(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
(三)利润计取标准
(四)规费计取标准
(五)税金计取标准
六、费用定额适用说明
七、费用定额的内容
八、费用定额有关说明
九、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13
特殊地区增加费
沙漠及边缘地区
13.65
高原2001~3000m
13.80
高原3001~4000m
41.40
3、以上位列的措施项目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
表5-3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100以内100~300300~500500~10001000~20002000~50005000~1000010000以上一估算价0.90.80.70.60.50.40.30.2调查、收集资料,完成和出具投资估算。
二概算价2.0 1.8 1.5 1.20.90.70.50.4收集资料,根据初步设计图计算或复核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
4.0 3.8 3.5 3.2 3.0 2.8 2.0 1.85.0 4.8 4.5 4.2 4.0 3.5 2.5 2.2建筑工程;市政工程4.0 3.5 3.2 3.0 2.5 2.0 1.5 1.0安装工程;园林工程;仿古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修缮工程5.0 4.5 4.0 3.5 3.0 2.5 2.0 1.5附件现场调查,收集资料,根据施工图或竣工图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计算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完成计价,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工程结算书。
咨 询 项 目工 程 类 型(1)基本收费三四70.060.050.0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工程;仿古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修缮工程定额计价工程造价送审工程造价(2)审核减额追加收费编制工程预算;标底;结算。
审核工程预算;结算;标底。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标准 (万元、费率‰)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建设工程序号收费基础服 务 内 容100以内100~300300~500500~10001000~20002000~50005000~1000010000以上咨询项目工程类型收费标准(万元、费率‰)序号收费基础服务内容4.0 3.7 3.3 2.6 2.4 2.1 1.8 1.64.8 4.4 4.0 3.9 3.1 2.5 2.2 2.03.8 3.5 3.1 2.4 2.2 1.9 1.6 1.44.7 4.3 3.9 3.8 3.0 2.4 2.1 1.9建筑工程;市政工程2.9 2.5 2.3 2.1 1.7 1.6 1.4 1.2安装工程;园林工程;仿古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修缮工程3.5 3.2 2.9 2.5 2.3 2.1 1.7 1.4六工程造价10.09.08.0 6.5 5.5 4.5 3.5 3.0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出具完整结算报告。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精编版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费用定额适用说明七、费用定额的内容八、费用定额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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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C2c
二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
D
d
D=(A1+A3)×d
D=A1×d
三
利 润
E
e
E=(A1+A3)×e
E=A1×e
四
价 差 调 整
人工费调整
F
f
F=A1×f
材料价差
G
G=G1+G2
其中:一类材料
G1
按是无法调差规定计算
二类材料
G2
g2
G2=A2×g2
机械费调整
H
h
H=A3×h
五
规 费
J
J=J1+J2+J3+J4+J5
2.83
2.75
1.35
9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0.85
0.78
0.44
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17
0.16
0.17
11
施工因素增加费
-
3.14
-
12
缩短工期措施费
缩短工期10~20%
4.15
-
缩短工期20~30%
7.25
-
缩短工期30%
10.35
-
13
特殊地区增加费
沙漠及边缘地区
12.00
(一)直接工程费
B
B=B1+B2+B3
其中:B1人工费
B1
B2材料费
B2
B3机械费
B3
(二)措施费
C
C=C1+C2
1.费率措施费(包括人C1a、材C1b、机C1c)
C1
c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费用定额适用说明七、费用定额的内容八、费用定额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1)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费;审核(增)减额追加费用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计费(只按核减计费,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费用,不得再计取基本费用。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4‰=0.4(万元), (300-100)×3.8‰=0.76(万元), (500-300)×3.5‰=0.7(万元), (1000-500)×3.2‰=1.6(万元), (2000-1000)×3.0‰=3.00(万元), (3000-2000)×2.8‰=2.8(万元),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万元)。
2014收费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资质 房建一或以下资质 市政一或以下资质 装饰装修一或以下 土石方二或以下 机电专业(总承包) 土石方一 公路二或以下 水利二 水利三 园林绿化二或以下 园林古建二或以下 城市照明二或以下 城市环保二或以下 体育场设施二或以下 开函 500 500 500 500 5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2000 资审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2000 3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3000 封标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3000 5000 4000 3000 3000 3000 3000 5000 后审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3000 5000 4000 3000 3000 3000 3000 5000 放弃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2000 5000 4000 3000 3000 3000 3000 5000 备注 如双资质每资质加500开函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按公路标准收 费,要求省国土厅备案、市国土厅备案的统一按水利三级收费。 如双资质每资质加500开函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按公路标准收 费,要求省国土厅备案、市国土厅备案的统一按水利三级收费。 如双资质每资质加500开函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按公路标准收 费。如要公安厅备案在开函费上多收500。 如双资质每资质加500开函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按公路标准收 费,要求省国土厅备案、市国土厅备案的统一按水利三级收费。 如双资质每资质加500开函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按公路标准收 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按公路标准收费, 要求土石二或以下的按房建收取 要求公路一级按市场价 如放弃资审的付资审费,后审的付后审费,含施工组织设计,不 含预算。水利一级的按市场价。 如放弃资审的付资审费,后审的付后审费,含施工组织设计,不 含预算。水利一级的按市场价。 要求园林一级按市场价 要求园林古建一级按市场价 要求一级的按市场价 要求一级的按市场价 要求一级的按市场价
甘建价2013585号文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
⽢建价2013585号⽂⽢建价[2013]585号⽢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肃省建。
⽢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件⽢建价〔2013〕585号⽢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肃省建筑安装⼯程费⽤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规范建设⼯程造价计价⾏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程造价,根据《⽢肃省建设⼯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程⼯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规范,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肃省建筑安装⼯程费⽤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2014年1⽉1⽇起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施⾏之⽇起,停⽌执⾏以下⽂件:1、建设厅《关于调整⽢肃省建设⼯程⼈⼯单价的通知》(⽢建价[2006]443号);2、建设厅《关于调整⽢肃省建设⼯程⼈⼯单价的通知》(⽢建价[2007]435号);3、建设厅《关于调整⽢肃省建设⼯程⼈⼯单价的通知》(⽢建价[2008]97号);4、建设厅《关于印发<⽢肃省建筑安装⼯程费⽤定额>的通知》(⽢建价[2009]358号);5、建设厅《关于调整⽢肃省建设⼯程⼈⼯单价的通知》(⽢建价[2010]286号);6、建设厅《关于调整⽢肃省建设⼯程⼈⼯单价的通知》(⽢建价[2011]514号);7、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程机械费的通知》(⽢建价[2012]94号)。
⼆、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
附件:⽢肃省建筑安装⼯程费⽤定额⽢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31⽇附件:⽢肃省《建筑安装⼯程费⽤定额》第⼀章总说明⼀、为规范建筑⼯程造价计价⾏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程造价,根据《⽢肃省建设⼯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程⼯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规范,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肃省建筑安装⼯程费⽤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
4%—6%
6
全过程造价咨询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过程造价管理、进行工程结算审查。
建安工程费用
-
-
12‰
10‰
8‰
7
竣工决算编制
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
建安工程费用
‰
‰
‰
‰
‰
8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对纠纷项目的工程造价以及由此延伸而引起的经济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附件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收费基数(X)
划分标准(万元)
X≤500
500<X≤2000
2000<X≤10000
10000<X≤50000
X>50000
1
工程概算编制
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套用概算定额,编制工程概算。
建安工程费用
‰
2‰
‰
‰
‰
2
工程量清单编制
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
鉴定标的额
20‰
18‰
15‰
12‰
10‰
9
计时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每人每日
注册造价师1000元,造价员500元
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
建安工程费用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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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