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公布《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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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2009版)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2009版)

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2009版)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电缆防火1.1.1 新建、扩建工程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缆防火标准》(Q/CDT 109 006-2005)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2 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与热力管道交叉时,控制电缆不小于0.25m,动力电缆不小于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1.1.3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臵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4 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5 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臵,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6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7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8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9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0 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试题库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试题库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规定》培训考试试题库一、单选题(共30题)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7〕310号,并于(c )起实施。

A、2017年12月1日B、2017年12月31日C、2018年1月1日2、依据《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规定》,质量平安红线问题包括(b )两个方面。

A、偷工减料、转包和违法分包B、工程实体、建设行为C、偷工减料、内业资料弄虚作假3、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规定要求,在建设行为方面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三类红线问题,可视情节严峻、各建设单位(b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A、0.5-2年B、1-2年C、1-3年。

4、在工程实体方面出现七类红线问题,各建设单位在( a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市场、计入“黑名单”;清洁严峻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A、0.5年B、1年C、2年。

5、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担当着多条铁路项目的施工任务,在建设铁路项目假如违反(a ),公司将面临铁路项目停标半年至两年的惩处,这将干脆使公司经营工作陷入逆境,造成不行挽回的损失。

A、铁总质量平安管理“十严禁”B、建设工程平安管理条例C、高速铁路质量验收标准6、为全面落实(b )工作主题,制定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规定。

A、平安第一、质量至上B、强基达标、提质增效C、百年大计、预防为主7、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 c ),对于新开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

A、不良行为管理B、黑名单提名管理C、合同管理8、建设单位要依据( a )的检查制度细致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工作。

A、五定、三统一、一查处B、五定、三统一C、五定、一查处9、总公司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小组,每(c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别状况可随时支配专项督查。

(完整版)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试题库

(完整版)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试题库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培训考试试题库一、单选题(共30题)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7〕310号,并于(c )起实施。

A、2017年12月1日B、2017年12月31日C、2018年1月1日2、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包括(b )两个方面。

A、偷工减料、转包和违法分包B、工程实体、建设行为C、偷工减料、内业资料弄虚作假3、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要求,在建设行为方面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三类红线问题,可视情节严重、各建设单位(b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A、0.5-2年B、1-2年C、1-3年。

4、在工程实体方面出现七类红线问题,各建设单位在( a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市场、计入“黑名单”;清洁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A、0.5年B、1年C、2年。

5、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承担着多条铁路项目的施工任务,在建设铁路项目如果违反(a ),公司将面临铁路项目停标半年至两年的处罚,这将直接使公司经营工作陷入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A、铁总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B、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C、高速铁路质量验收标准6、为全面落实(b )工作主题,制定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A、安全第一、质量至上B、强基达标、提质增效C、百年大计、预防为主7、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 c ),对于新开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

A、不良行为管理B、黑名单提名管理C、合同管理8、建设单位要按照( a )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工作。

A、五定、三统一、一查处B、五定、三统一C、五定、一查处9、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小组,每(c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

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重点防范因违反“红线”规定引发人身和旅客列车安全风险,确保公司安全形势稳步提升,公司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运管公司范围内现场作业安全“红线”管理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单位关于安全“红线”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9号令《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红线”管理范围的通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卡控“红线”规定》(电安〔2015〕609号)和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红线”管理的办法、制度、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五条“红线”即底线,指最低容忍程度;安全“红线”指安全管理和行为不容触碰的底线,具体指因员工违章违纪,可能引发人身伤害(重伤、死亡)和旅客列车安全事故,但未发生事故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办法的制定部门,负责本办法修订、补充、更新工作。

第三章安全“红线”内容第七条通用部分(一)严禁违章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飞乘飞降、钻车,在运行的机车车辆前抢越线路。

(二)严禁作业人员在车底坐卧、避雨、乘凉、休息,除线路检查人员外严禁在钢轨,枕木头和道心中行走。

(三)严禁未按规定设置防护,遇到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失去联系时,禁止继续作业。

(四)严禁作业人员坐在运行中平板车上或坐在端板上,严禁在高出车帮、易窜动货物上站立、行走、坐骑。

(五)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跨线避车、抢越线路、跨越未封锁的正线抬运笨重物件。

(六)严禁在遇大雾、大雨(雪)、雷电交集、扬沙,能见度不足200m,或遇到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未采取特殊安全措施进行露天登高或上道维修施工。

(七)严禁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用具、未采取防滑、防坠、专人防护制度等进行登高作业。

(八)严禁作业人员及携带物品距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不足2m(间接带电作业除外)。

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轨道运输安全管理,保障轨道运输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轨道运输工作,包括轨道建设、维护、检修、使用等环节。

三、安全红线1. 严禁未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2. 严禁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3. 严禁酒后上岗作业;4.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 严禁在轨道上行走、站立、跨越或攀爬;6. 严禁在轨道附近吸烟、使用明火;7. 严禁在轨道上放置杂物、障碍物;8.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轨道设施;9. 严禁未经审批进行轨道施工、检修、维护;10. 严禁在轨道上使用非标准工具、设备;11. 严禁在轨道上作业时,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2. 严禁在轨道附近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安全责任1. 轨道运输部门负责轨道运输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2. 轨道运输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轨道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 各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本岗位的轨道运输安全工作负责;4. 员工对本岗位的轨道运输安全工作负责。

五、监督检查1. 轨道运输部门应定期对轨道运输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轨道运输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红线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落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对违反安全红线制度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事故处理1. 轨道运输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轨道运输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降低事故风险,确保公司轨道运输安全稳定运行。

《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讲义)

《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讲义)

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讲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重点防范因违反“红线”规定引发人身和旅客列车安全风险,确保公司安全形势稳步提升,公司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红线”管理范围的通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卡控“红线”规定》(电安[2015]609号)和各铁路局关于安全“红线”管理的办法、制度、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红线”即底线,指最低容忍程度;安全“红线”指安全管理和行为不容触碰的底线,具体指因员工违章违纪,可能引发人身伤害(重伤、死亡)和旅客列车安全事故,但未发生事故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单位关于安全“红线”的管理。

第二章违反安全“红线”行为的检查和监督第五条违反安全“红线”行为的检查(一)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跟班作业时,要按照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现场标准化作业的通知》(电运政电[2015]71号)文件中规定的“五个步骤”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违反“红线”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制止或停止作业。

(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一线检查时,要加强对人身和旅客列车安全风险控制的指导和检查,将安全“红线”管理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

第六条违反安全“红线”行为的监督(一)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违反“红线”的行为进行制止、监督和举报,对于举报的违线行为,经核查无误后,应给予一定奖励。

(二)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有疑问的命令有权提出质疑;员工对不清楚岗位作业标准、流程和要求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三章安全“红线”范围第七条通用部分(一)严禁违章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飞乘飞降、钻车,在运行的机车车辆前抢越线路。

(二)严禁作业人员在车底坐卧、避雨、乘凉、休息,除线路检查人员外严禁在钢轨,枕木头和道心中行走。

(三)严禁未按规定设置防护,遇到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失去联系时,禁止继续作业。

(四)严禁作业人员坐在运行中平板车上或坐在端板上,严禁在高出车帮、易窜动货物上站立、行走、坐骑。

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 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 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集司安质〔2011〕366号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隧道施工防坍卡控要点,切实保证隧道施工规范有序、安全可控。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指挥)部:根据股份公司近年来隧道坍塌事故原因分析,喷锚、仰拱开挖、工休复工、工序推进速度等成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发因素。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隧道施工安全管控机制,规范隧道工程施工管理,明确隧道施工防坍要点,遏制隧道工程坍塌事故高发,股份公司制订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一、高度风险及以上隧道及地下工程项目,必须采用“自建型架子队”模式组织施工。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预测、预报,项目部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必须配置地质工程师。

对Ⅲ、Ⅳ级围岩必须进行地质素描,应特别重视判断围岩块体结构非稳定体的状态,防止突发性崩塌事故。

三、必须建立完备的监控量测系统,否则不准施工。

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2小时内读取初始数据,必须保证量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数据分析的及时性,必须用量测数据指导施工,应特别注意仰拱开挖过程中的量测变形情况。

四、必须做到隧道开挖步距符合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之要求。

及时支护,快速封闭成环, 要求Ⅳ--Ⅵ级围岩,开挖距初支封闭成环不超过35米,仰拱一次施作长度不超过3米,并按下表所列时间内施作完成。

说明: 1. 开挖至初支封闭时间为假定从上台阶开挖向前35米均为同级别围岩。

2023修正版机务段红线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机务段红线管理办法

机务段红线管理办法机务段红线管理办法1. 引言红线是指机务段铁路系统中一些特定区域的边界线,表示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或者进行维修操作的区域。

红线管理是机务段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对于确保机车、车辆、设备等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机务段红线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红线划定2.1 红线划定的目的为保护重要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并明确禁止未经许可进入或进行维修操作的区域,机务段需要划定红线。

2.2 红线划定的对象红线划定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 机车调车区域- 信号设备区域- 线路绝缘断电区域- 高压、低压电源区域- 设备维修区域2.3 红线划定的原则- 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划定红线。

- 红线的划定范围应考虑设备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操作空间。

- 红线划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3. 红线管理3.1 红线标识机务段应在红线的边界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并禁止闯入。

3.2 红线许可- 工作人员如需进入红线区域,必须取得相关的红线许可。

- 红线许可的申请应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并明确许可时间、工作内容和相关安全要求。

- 红线许可有效期过期后,应及时重新申请。

3.3 红线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机务段应按照相应的违规处理制度进行处罚。

- 违规处理的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工资扣除、停职或辞退等。

4. 红线应急4.1 红线异常情况的处理- 在红线内发生设备故障、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行动。

- 如有需要,机务段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协作机制,以确保应急事件的快速处置。

4.2 红线事故的处理- 对于发生在红线内的事故,机务段应立即启动相关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 机务段应配备专门的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处理红线事故,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 红线管理评估5.1 红线管理的定期评估- 机务段应定期评估红线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红线划定的准确性和红线许可的执行情况。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2014 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 (1)第一编技术设备 (2)第一章基本要求 (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2)限界、安全保护区 (3)养护维修及检查 (5)救援设备 (6)灾害防护 (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9)一般要求 (9)铁路线路 (9)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10)路基 (10)桥隧建(构)筑物 (11)轨道 (12)线路交叉及接轨 (13)防护栅栏 (13)声屏障 (14)第三章信号、通信 (15)一般要求 (15)信号 (15)联锁 (17)闭塞 (18)调度集中系统 (18)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19)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9)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23)通信 (23)承载网 (24)业务网 (24)支撑网 (25)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 (25)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 (27)第五章车站及枢纽 (29)站场设备 (29)客运设备 (29)第六章机车车辆 (31)机车设备 (31)机车 (31)车辆设备 (33)车辆 (33)动车组设备 (34)动车组 (35)自轮运转特种设备 (35)第七章供电、给水 (37)牵引供电 (37)电力、给水 (39)第八章房屋建筑 (41)第九章铁路用地 (42)第二编行车组织 (43)第十章基本要求 (43)行车组织原则 (43)列车乘务 (45)车站值守 (48)车站技术管理 (49)对行车有关人员的要求 (49)第十一章编组列车 (51)列车编组 (51)列车中机车车辆的编挂和连挂 (51)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 (53)列车中车辆的检查 (53)列车制动 (55)第十二章调度指挥 (61)调度日计划 (61)日常运输组织 (62)调度命令 (62)第十三章列车运行 (66)行车闭塞 (66)接发列车 (72)列车运行 (75)跨线运行 (75)车底回送 (76)第十四章限速管理 (77)临时限速管理 (77)列控限速管理 (77)第十五章调车工作 (79)调车工作 (79)机车车辆的停留 (83)第十六章施工维修 (85)施工维修基本要求 (85)施工维修防护 (85)施工路用列车开行 (94)确认列车开行 (95)设备故障及抢修 (96)第十七章灾害天气行车 (98)大风天气行车 (98)雨天行车 (99)冰雪天气行车 (100)异物侵限报警 (101)地震监测报警 (103)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行车 (103)第十八章设备故障行车 (105)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05)LKJ、GYK、机车信号故障 (105)CTC故障 (106)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故障或车站(线路所)道岔失去表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 (107)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或闭塞分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异物侵限报警红光带除外) (110)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11)列车占用丢失 (111)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 (112)接触网停电 (113)接触网上挂有异物 (114)受电弓挂有异物 (115)运行途中自动降弓 (116)自动过分相地面设备故障 (116)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 (117)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 (117)第十九章非正常行车组织 (120)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 (120)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 (120)列车在区间退行、返回 (121)列车分部运行 (122)列车冒进信号机 (122)列车运行晃车 (123)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无电区 (123)列车碰撞异物 (124)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25)第二十章救援 (126)使用机车、救援列车救援 (126)动车组救援动车组 (127)启用热备动车组 (128)第三编信号显示 (129)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 (129)第二十二章固定信号 (132)色灯信号机 (132)车载信号 (139)第二十三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144)移动信号 (144)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145)手信号 (146)第二十四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155)信号表示器 (155)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159)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164)动车组列车标志 (165)第二十五章听觉信号 (167)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170)附图2 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173)附件1 调度命令 (174)附件2 调度命令登记簿 (175)附件3 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 (176)缩写词对照表 (177)计量单位符号 (178)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武汉电务段安全“红线”范围28条

武汉电务段安全“红线”范围28条

武汉电务段安全“红线”范围(共28条)1.值班期间擅自脱岗、未按规定上岗或未履行上岗监控职责。

2.工作期间打牌、饮酒、赌博。

3.违反规定在车内吸烟或违规使用明火。

4.天窗点外违规进入高速铁路防护栅栏内,或在高铁线路防护栅栏内遗留作业机具、材料。

5.违反“七严禁”安全工作制度。

6.违反“三不动”安全工作制度。

7. 未执行信号联锁管理办法,简化联锁试验程序,联锁试验不彻底或未进行联锁试验。

8. 无设计、无审核方案修改联锁条件;未按照规定程序,违章擅自拆、改、配线或进行电路修改及设备改动。

9. 安排无资质人员担当作业,或安排未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单独上岗作业。

10. 在电气化区段违反人身安全管理规定攀登移动、固定设备;私自攀登机车、动车组顶部设备维修作业。

11.来车时,轨旁设备、防护设施、工具材料侵入机车车辆限界。

12.违章进行施工、检修、故障处理,天窗点外违规上道或违规使用机具上道作业。

1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车站未签认给点就作业;未设置室内、外专职防护,未满足“3+1”作业单元上道作业。

14. 扒车代步,在车辆底下、端部、道心、钢轨上、枕木头坐卧休息、乘凉、避风、避雪、避雨、行走或者停留,违规从车辆底部穿越线路。

15. 未按规定及时下道并到达安全区域避车。

16. 私接工程或发生事故后私自与施工单位处理、隐瞒,事故调查处理弄虚作假、有意误导、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17. 防护员上岗未履行防护职责。

18. 未申请段命令号就上道作业,高速铁路上道未获取调度所发布本线封锁、临线限速命令号。

19. 发生故障不汇报、谎报或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停用、上道手续。

20. 未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安全隐患。

21. 在线路上作业时使用手机。

22. 更换转辙设备未按规定程序作业,超拆超卸,不按规定断开道岔表示。

23. 人为降低施工等级和超范围施工。

24. 违反LKJ数据管理规定,无故提前、滞后、错装、漏装LKJ控车数据,列控系统控制速度数据设置错误。

某铁路总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某铁路总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某铁路总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我公司特别制定了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现
将规定内容通知如下:
一、对于一切可能导致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的行为,均属于安全红线范畴,严禁触碰和违反。

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车辆或设备的工作状态、参数、设置等,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清
除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三、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在车辆、设备或设施上进行焊接、切割、修理等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严禁擅自调整、操作设备或设施。

五、严禁违反列车安全运营规程和操作规程,擅自改变列车运行的速度、线路、信号等。

六、严禁违反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七、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的法
律责任。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严守安全红线,共同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乘客
出行安全。

特此通知。

某铁路总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抱歉,我无法满足你的要求。

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轨道安全红线,是指铁路线路两侧安全防护区域,包括线路两侧防护网、隔离栅、护坡、隧道口、桥梁两侧等。

第三条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铁路运营管理单位及其所属员工。

第四条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三)严格规范、持续改进;(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铁路局应当成立轨道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轨道安全红线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六条轨道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二)组织编制轨道安全红线管理方案;(三)监督、检查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轨道安全红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轨道安全红线管理情况。

第七条轨道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一)组织编制轨道安全红线管理方案;(二)组织开展轨道安全红线检查、整治工作;(三)收集、整理轨道安全红线管理相关资料;(四)组织培训、考核轨道安全红线管理人员;(五)处理轨道安全红线管理中的投诉、举报。

第八条运营管理单位职责:(一)按照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落实轨道安全红线管理责任;(二)组织编制轨道安全红线管理方案,明确各级人员职责;(三)加强对轨道安全红线区域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对违反轨道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五)定期向轨道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报告轨道安全红线管理情况。

第九条各级人员职责:(一)管理人员:负责轨道安全红线区域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作业人员:遵守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安全;(三)巡检人员:定期对轨道安全红线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四)投诉举报人:对轨道安全红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范本

轨道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轨道安全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轨道线路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红线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轨道安全稳定运行。

二、安全红线内容第四条严禁以下行为:1. 未经授权或培训,擅自进入轨道作业区域;2. 作业过程中,未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3. 作业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4. 轨道设施损坏、缺陷未及时报告、修复;5. 轨道设备、信号设备未按规程进行维护保养;6. 轨道线路、道岔、桥梁、隧道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7. 轨道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8. 轨道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9.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轨道设施布局、设备状态;10. 违反轨道作业许可制度,擅自进行轨道作业。

三、安全红线管理措施第五条建立安全红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红线管理;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安全红线执行情况;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的落实;4. 作业人员负责遵守安全红线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1. 定期开展安全红线教育培训,使员工熟知安全红线内容;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红线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

第七条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1. 定期对轨道线路、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无虞;3. 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加强事故处理,落实责任追究。

1. 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是指用于规范和指导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确保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施工安全红线是指施工现场中必须严禁越界的危险区域或禁止操作的区域。

施工管理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中的红线划定、标识、管控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严禁在高风险区域施工:高风险区域包括地下工程、高空作业、电气设备附近等危险区域。

在这些区域内,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相关防护设备,并严禁私自越界。

2. 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和人员通行区域: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通道和人员通行区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通行。

3. 确定机械设备的作业范围和安全警戒距离:根据机械设备的尺寸和作业特点,确定其作业范围和安全警戒距离,并在这些区域内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4. 对危险物品和危险区域进行特别管理:如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周边的高压电线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区域,应明确划定禁止操作和越界的红线。

施工安全红线的管理和监控应通过现场巡视、监控设备、警示标识等手段进行,同时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还应结合具体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工程的特点进行制定,不断完善和优化,以确保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电务红线管控措施

电务红线管控措施

电务红线管控措施1. 引言在铁路运输中,电务红线是指电气设备中的重要线路,对于保障铁路设备运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电务红线,铁路管理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确保电务红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电务红线管控措施。

2. 管控措施2.1 线路巡视线路巡视是一项常见且重要的电务红线管控措施。

通过定期的线路巡视,可以及时发现线路上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线路巡视应包括对电缆、电气柜、变电站等设备的检查,以及对接触网、信号灯等线路设施的检视。

2.2 定期检修为了保证电务红线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修是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

通常情况下,电务红线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在一定的性能范围内运行。

定期检修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可以采用分段检修的方式,以确保线路的连续运行。

2.3 预防性维护除了定期检修外,预防性维护也是一种重要的电务红线管控措施。

预防性维护主要包括设备的清洁、紧固件的检验、设备的温度和振动监测等。

通过预防性维护,可以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4 红线预警系统红线预警系统是一种常用的电务红线管控措施,通过对电务红线设备进行监测和分析,可以提前发现潜在的故障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故障的发生。

红线预警系统可以通过监测设备的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来实现故障的预警,同时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提供设备运行状况的监控和预测。

2.5 培训和教育培训和教育是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对电务红线管控措施的认识和操作技能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培训和教育,可以使工作人员了解电务红线的重要性,掌握电务红线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2.6 设备更新换代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务红线设备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设备更新换代是为了提高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降低设备的故障率。

铁路管理部门应及时关注并采用先进的电务红线设备,以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

3、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建设项目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

监理单位应对其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

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①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

②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

③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密贴岩面,数量、间距、角度应符合要求;钢架应及时架设,钢架型号、间距、垂直度和钢筋网片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④双线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双线Ⅴ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

墙脚以上1m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⑤隧道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会签稿)20140710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5)第一节基本要求 (5)第二节安全管理职责 (6)第三节安全管理制度 (7)第三章作业安全 (8)第一节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 (8)第二节联系要点和登(销)记 (9)第三节高速铁路作业 (10)第四节普速铁路作业 (10)第五节车载设备作业 (10)第四章施工安全 (11)第一节基本要求 (11)第二节施工组织 (11)第三节监督配合 (13)第五章网络与数据安全 (14)第一节基本要求 (14)第二节网络安全 (14)第三节数据安全 (14)第六章人身安全 (15)第一节基本要求 (15)第二节防护作业 (15)第三节上道作业 (16)第四节登高作业 (17)第五节其他作业 (17)第七章故障管理 (18)第一节电务调度指挥中心 (18)第二节应急预案及处置 (19)第三节设备故障及安全信息管理 (20)第四节事故及故障考核 (22)附件1 电务行车设备故障登记簿附件2 电务行车一般D类事故统计分析表附件3 行车事故一栏表附件4 信号故障统计表附件5 通信故障统计表附件6 信号故障原因分析表附件7 电务设备、器材质量故障统计表附件8 信号设备雷害统计表前言为规范电务安全管理,保证电务设备运用、检修和施工过程中的行车、人身及设备安全,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电务生产组织的新特点、电务新技术及新设备运用维护需求,总公司运输局在梳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将以往电务专业规章中有关安全的内容进行整合,组织编制了《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七章和八个附件,阐述了铁路电务安全基础管理、作业安全、施工安全、网络与数据管理安全、人身安全、事故及故障管理等电务安全相关要求。

本规则为首次编制颁布,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

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实现干部认真负责、严格管理,职工遵章守纪、按标作业,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确保铁路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处各单位、部门及在铁路范围内从事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二章安全综合管理红线第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岗位操作规程,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五条员工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特种人员未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未掌握“三大规程”、岗位人员未掌握应知应会及安全避险知识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外委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未纳入企业统一管理的,非法分包、转包的,一律停工停产。

第七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一律停工停产。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红线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停止作业(运行):(一)当班期间饮酒、打架、赌博等或擅离岗位。

(二)机车、轨道车等司机在值乘中打盹或间断瞭望。

(三)机车、列车冒进进站信号、冒进出站信号和超速运行。

(四)在禁火处所动用明火或吸烟。

(五)坐卧线路、钻车底或以车代步。

(六)无证、无资质操作设备、驾驶各类机动车辆。

(七)装卸机具超负荷作业。

(八)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

(九)电气化区段未采取安全措施攀爬车顶或用水冲洗车辆外部。

(十)无计划、未登记、未设置防护上道作业。

(十一)违反规定利用列车间隔进行施工、维修作业。

(十二)未按规定办理作业手续操作隔离开关,未落实停电、验电、接地封线措施进行作业。

(十三)无作业命令、无工作票擅自进行停、送电作业。

(十四)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未实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

机务段行车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版

机务段行车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机务段行车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版机务段行车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风险防线前移,守住底线,看住红线,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机务系统基本规章制度红线管理办法》(运机运用函〔2014〕33号)、《哈尔滨铁路局行车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哈铁安〔2013〕40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的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凡是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安全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虽未构成事故,必须坚决制止、严肃处理、不能容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三棵树机务段管理(专业技术)、生产和服务人员。

第二章触犯“红线”责任追究第四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凡发生下列“红线”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直至组织处理1.不执行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行车单一指挥。

2.制定违背行车基本规章的“土规定”。

3.对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者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

4.饮酒上岗、值班擅离岗位。

5.工作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并造成影响的。

第五条生产(服务)人员凡发生下列“红线”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如下方式给予相应处理:一、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调离行车岗位并待岗2个月以上1.冒进关闭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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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电务安质[2012]8号
关于公布《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
二十五条“红线”》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为加强作业安全,强化作业纪律,预防事故发生。

现将《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予以公布。

请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记名式学习传达,并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规定,凡违反“红线”的,干部一律给予诫勉或解聘,工人内部待岗3至6个月。

原《中铁八局电务公司营业线施工防事故卡控红线》电务安质[2011]16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
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
1.高风险作业或营业线施工无专项施工方案。

2.营业线施工现场带班干部未按规定上岗或上岗未履行监管职责。

3.未达到放行条件盲目放行列车。

4.工作期间娱乐、饮酒、赌博、脱岗、班前饮酒,关键工种待班期间不在指定地点休息。

5.营业线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或未登记要点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作业。

6.漏传、误传调度命令。

7.营业线点内施工无作业票、未下达作业命令之前进行作业。

8.作业时未设置防护(监护)或采取防护措施。

9.作业前未按停电、验电、接地封线顺序规定操作,作业完毕未确认人员工具撤出以前,先拆除接地封线;超过接地线以外上网;接地线无人看守。

10.轨行设备未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11.运行中关闭轨道车“三项”设备(机车监控装置、机车信号、无线列调)。

12.非行车人员传递车机联控信息;单人驾驶轨行设备或作业区域外逆向运行轨行设备。

13.轨道车司机出车前未进行制动试验,未逐车检查防溜铁鞋是否已全部撤除,未检查确认三项安全设备状态。

14.运行前未确认行车凭证,运行中未由二人确认信号,在信号不明或信号中断时未立即停车。

15.作业车组解体、连挂地点未在作业票中明确。

16.换线索时新旧线索间无临时电连接。

17.材料、机具堆放侵限。

18.在电力或接触网装拆防护接地线时,不使用绝缘棒。

19.未探测地下管线设施,盲目施工。

20.变配电作业地点附近有高压设备时,未悬挂明显标示物,未设置围栅将有电区和无电区明显区分开。

21.高空作业、立杆作业没有防护措施。

22.未执行电务施工“三不动、三不离”安全操作规程。

23.电化区段轨道电路施工未执行牵引电流“先通后断”的施工程序。

24.代替车务人员排列、确认进路,勾锁道岔。

25.甩开联锁条件,使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主题词:安全预防事故管理通知
抄送:本部各部门。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公司综合部2012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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