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
六、要从小区不同类型的建筑中,按朝 向、体型、窗墙面积比、平面布置 和楼层高度归并选取节能最不利的 几栋典型建筑进行节能计算;同一 栋建筑既有公建又有居建部分,应 分别进行节能设计;
某工程节能计算书中归并计算栋数的分析
典型建筑筛选 归并原则:同建筑类型取朝
向最不利者; 类型近似,取朝 向、窗墙比最不 利者; 朝向相同、建筑 结构基本相同, 取窗墙比最不利 者; 选取高、中、低层数建筑各 至少一栋。
▪ 六、面砖重量不应大于25kg/m³;
▪ 七、面砖胶粘剂及勾缝材料除满足产品标
准外,应具有一定的柔韧性,其压折比不 得大于3;
▪ 八、对大面积的面砖铺贴,宜按照实际工
程铺贴情况划区域留收缩缝;
▪ 九、建筑高度大于24m,沿楼高间距宜
12m(4层)应设不燃保温板材的防火隔离 带,带宽不小于900mm;
十三、居建节能标准第四章只要有一项不 达标,必须按第五章要求进行综合指标的 对比法分析,应采用经过省建设主管部门 鉴定并具有十四个地级市气象数据,符合 地方节能设计标准的节能分析软件进行逐 小时年耗电量计算,并将计算条件和输出 结果归入节能计算说明书中;
十四、设计人员应熟悉和使用建设行 业推荐的保温系统作法,在施工图中 正确表述保温系统的名称和根据本工 程特点的特殊要求作法;
在外墙外保温墙面上粘贴面砖,需要考虑的
▪
关键技术因素:
1、要在保护保温层的前提下,使外保温系统形成一个整
体,转移面砖饰面层负荷,改善面砖粘贴基层的强度,达
到标准规定要求;
▪ 2、要考虑外保Βιβλιοθήκη 材料的压折比、粘结强度、耐候稳定性
等指标以及整个外保温系统材料变形量的匹配性,以释放 和消纳热应力或其他应力;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第4。2。11条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JGJ39-87 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班以下时,也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3。1。7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3)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楚。
(4) 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的条件和必要的辅助设施。
2。4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关建筑设计、建筑防火等建筑专业的强制性条文。(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第3。0。1条、4。1。4条、4。3。6条及5。3。4条、6。1。1条。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包括: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及选用材料的技术指标。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第4。4。2(二)条。屋面排水方式正确的选择。
(GB50207 第3。0。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表3。0。1的要求。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第4。7。1条(三)条。严寒及寒冷地区厕所、浴室,特别是公共厕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即使有外窗,也应设置排气设施。
上海公共建筑初步设计节能审查要点
附件1: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一、基本要求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对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是否包含建筑节能的内容,以及在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中是否包括建筑节能所需费用列入审查范围。
二、审查要点(一)审查依据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 ;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 ) ;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2002 );5、《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 );6、国家、本市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标准和规程。
(二)建筑热工设计1、建筑热工设计规定指标(1)屋面传热系数;(2)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平均传热系数;(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4)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其中:A、各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B、传热系数;C、遮阳系数(包括外遮阳);D、可见光透射比;E、气密性;F、可开启面积;G、透明幕墙的通风措施。
(5)屋顶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面积百分比;(6)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热阻限值;(7)地面热阻限值;(8)当建筑热工设计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指标要求时,应当承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
2、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1)屋面形式(坡屋面、平屋面)及保温构造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2)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保温类型(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等)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3)透明幕墙保温、通风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4)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5)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型材、玻璃、遮阳等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6)外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7)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节能技术措施说明;(8)建筑中庭夏季利用通风、排风等降温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关于执行《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1)1 总则 (2)2 建筑 (3)2.1一般规定 (3)2.2 节能设计说明 (3)2.3 节能设计图纸 (5)2.4 节能计算书 (6)3 供暖、通风与空调 (8)3.1 一般规定 (8)3.2 节能设计说明 (8)3.3 计算书 (9)3.4设备表 (10)4 电气 (11)4.1一般规定 (11)4.2 节能设计说明 (11)4.3 计算书与设备表 (12)5 给排水 (12)5.1 一般规定 (12)5.2 节能设计说明 (13)5.3 计算书与设备表 (14)关于执行《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2) 1273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更好地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205-2011)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107-2012),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实施。
具体通知如下:1、自2013年1月1日起,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按照《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2、自2013年2月1日起,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的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本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图单位以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文件审查部门等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
附件: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制定本规定。
建筑节能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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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节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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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节 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质量、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 等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符合验收规定。 能工程 空调风管系统及水系统管道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符合验收规定。 通风与空调系统隐检、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应及时,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规定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经审核所有资料合格,并签认;材料不合格,退场并未使用,绝热材料的见证取样送试及型式检验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对现场实体检验旁站、见证、记录及签认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监理单位确认
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应确认
总监必须对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认 经审核所有资料合格,并签认;材料不合格,退场并未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材料的见证取样送试; 幕墙材料、幕墙玻璃、隔热型材的见证取样送试及型式检验报告的审核签认; 外窗及中空玻璃的见证取样送试及型式检验报告的审核签认; 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的见证取样送试;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的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的见证取样送试 监理必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编制说明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结构专业篇)》(以下简称《上海审查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上海审查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施工图审查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图审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进行施工图审查。
3、《上海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覆盖范围,整理上海地方规范、规程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规范条款。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本编制说明第一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并上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
三、《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
问题三(1)
总平面未标注城市道 路规划红线.基地边 线.河道蓝线。
【建筑专业】
问题三(2)
相关依据: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年修改版
第四十条
总平面未标注城市道 路规划红线.基地边 线.河道蓝线。
(审查意见)
第四十条 沿河道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 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 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6米。
以车道转弯圆弧的外 侧半径尺寸计算消防 车道转弯半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05SJ811 6.0.7图示4 (整改)
【建筑专业】
相关依据: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2011年版) 3.3.7 3.3.5 (审查意见)
3.3.7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登高面,室外消火栓,水泵 接合器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3.3.5 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 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2 )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应大于8%,消防登高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 3%。 3 ) 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 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
问题十一
DGJO8-20-2007
高层住宅未设置消防 登高场地。
【建筑专业】
相关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
问题十二
4.2.3
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7
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六月前言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分会组织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建审图咨询有限公司的专家,认真总结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的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函〔2016〕287号)编制原则,以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 08-2154-2014、《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 -2158-201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为依据,在广泛征求了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和修改,编制了《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分会反馈,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目录1总则 (1)2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3)2.1与建筑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3)2.2 与结构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3)3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5)3.1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5)3.2 结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5)3.3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6)3.4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7)3.5 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7)4建筑专业 (8)4.1 材料 (8)4.2 接缝和构造 (8)5结构专业 (10)5.1材料 (10)5.2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10)5.3框架结构设计 (18)5.4剪力墙结构设计 (25)5.5预制外挂墙板设计 (34)6 建筑电气专业 (36)7 引用标准名录及条款号 (37)1总则1.0.1 为指导和规范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 08-2154-2014、《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58-201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建质函〔2016〕247号)、《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沪建管〔2015〕182号)编制《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结构篇宣贯)
3、慎重对待特殊的、疑难的问题(编制说明五) 基于实际工程的复杂性,当出现可能直接涉及工程安 全的设计质量问题,但判断所依据的条款在本编制说明第 一条以外时,应经审查机构内部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开具审 查意见告知书的决定,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 据,如需开具的将具体内容上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
4、勘察设计质量与依法审查的差别 勘察设计质量——《建筑法》第五十六条 ……。勘察、设 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 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 约定。 依法审查——审查机构根据住建部第13 号、第81 号令,对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类似于执法)。 住建部第81号令第六条:施工图设பைடு நூலகம்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二、《上海审查要点》包含的内容
1、施工图审查审什么? 住建部第13号令 第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 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 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建设部第81号令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 第三条 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 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 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 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 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 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上海市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上海市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前言受上海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协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绿色建筑行业协会等从事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工作的专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设计和运行评价的实践经验,结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广泛征求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和修改,制定本要点,并通过了市建管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反馈,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协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绿色建筑行业协会主要编写人员:车学娅寿炜炜徐凤陈众励林建萍郑毅敏主要审查人员:张小龙吴文陈企奋邓良和马伟骏高小平张伯仑目录1总则 (1)2建筑专业 (2)2.1设计文件编制 (2)2.2节地与室外环境 (3)2.3节能与能源利用 (12)2.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7)2.5室内环境质量 (19)2.6运营管理 (23)3结构专业 (24)3.1设计文件编制 (24)3.2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25)4给排水专业 (29)4.1设计文件编制 (29)4.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0)4.3运营管理 (37)5供暖、通风和空调专业 (38)5.1设计文件编制 (38)5.2节能与能源利用 (39)6电气专业 (43)6.1设计文件编制 (43)6.2节能与能源利用 (44)6.3运营管理 (45)附录上海市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情况信息表 (47)1总则1.0.1为规范绿色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统一绿色建筑标准的审查尺度,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审查要点。
上海市全装修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月日修改版
上海市全装修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月日修改版在上海市全装修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一、总体要求1. 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工程实际需求,能够满足质量和安全要求。
3. 确保设计文件的清晰性和完整性,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准确传达设计意图,方便施工单位理解和实施。
二、建筑设计要点1. 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相应结构设计规范,并满足建筑物的稳定、安全、经济及使用要求。
2. 建筑外立面设计应统一、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符合上海市城市设计规范要求。
3. 建筑的层数、结构、高度、面积等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要求,不能超出允许范围。
三、给排水与暖通设计要点1. 给水、排水和雨水利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的要求。
2. 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应能满足相应的热负荷计算及能耗要求。
3. 设计文件中需明确给水、排水、燃气和暖通设施的布置图、示意图、管道布置图,以及设备参数和材料规格等信息。
四、电气与智能化设计要点1. 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的要求,包括电气布线、配电、照明、弱电等系统的设计。
2. 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应满足项目要求,包括智能化控制、安防、通信、网络等系统的设计。
3. 设计文件中需明确电气与智能化设备的布置图、电气图、电气装置参数、弱电布线图等信息。
五、施工组织设计要点1. 施工组织设计应合理、科学,充分考虑施工工艺、工序、工期等因素。
2.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需包含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工艺图、生产线布置图等信息。
六、材料与构件设计要点1.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
2. 构件的设计应符合工程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结构计算和强度校核。
七、室内装修设计要点1. 室内装修设计应考虑人居环境、产品选材、施工工艺等因素,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的要求。
《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前言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协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绿色建筑行业协会等从事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工作的专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设计和运行评价的实践经验,结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广泛征求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和修改,制定本要点,并通过了市建管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反馈,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协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绿色建筑行业协会主要编写人员:车学娅寿炜炜徐凤陈众励林建萍郑毅敏主要审查人员:张小龙吴文陈企奋邓良和马伟骏高小平张伯仑目录1总则 (1)2建筑专业 (2)2.1设计文件编制 (2)2.2节地与室外环境 (3)2.3节能与能源利用 (12)2.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6)2.5室内环境质量 (19)2.6运营管理 (22)3结构专业 (23)3.1设计文件编制 (23)3.2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24)4给水排水专业 (28)4.1设计文件编制 (28)4.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9)4.3运营管理 (35)5暖通专业 (37)5.1设计文件编制 (37)5.2节能与能源利用 (38)5.3室内环境质量 (43)5.4运营管理 (44)5.5其他 (45)6电气专业 (48)6.1设计文件编制 (48)6.2节地与室外环境 (49)6.3节能与能源利用 (50)6.4室内环境质量 (55)6.5运营管理 (56)附录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情况信息表 (59)1总则1.0.1为规范绿色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统一绿色建筑标准的审查尺度,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审查要点。
上海市全装修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月日修改版
外部通风开口。
《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
室内
4.5.5 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厨房、卧室、起居室和餐厅的上
装修
层。当布置在本套内其他房间的上层时,应采取防水、隔声和便于检
图纸
A4
修的措施。
审查 卫生间布置必须与建筑平面布置图一致。防水、隔声、检修做法必须 要点 与建筑做法一致,并符合强制要求。
室内 《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 装修 4.7.2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或栏板的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中 图纸 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或栏板的净高不应低于 1.10m。
A5 1.阳台栏杆、栏板的净高应从阳台楼、地面或可踏面装修完成面算
审查 起。在地面布置图中用标高注明,并符合规定的限值。
于 45dB。
6.1.3 住宅建筑居住空间的外窗,其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大于等于 30dB。 6.1.4 面临走道的户门,其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大于等于 25dB。 6.1.5 电梯井道不应紧邻卧室和起居室。紧邻其他居住空间时,应采 取隔声措施。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7.1.3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楼板不应小于 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 室内
室内装修专业
3
序号 项 目
审查内容
设计说明基本内容
室内装修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规范中的强制性
条文: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01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0-2001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121115上海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4大于等于10000m3/h风量的空调箱Ws值计算。
【要点】1计算内容完整性〔包括负荷、设备选择等〕;
2 计算结果与选用设备的一致性;
第十二页,共四十四页。
暖通专业(zhuānyè)
计算书
冷热源主机及辅助设备〔循环泵、换热器、冷却塔等〕的选择计算。当有蓄冷 、蓄热装置时,应包括以下计算:
1设有蓄冷装置的冷源时,应当根据设计日冷负荷,结合蓄冷装置,计算 确定制冷设备的装机容量。
5 计算书中围护结构性能参数与建筑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一致。
第十页,共四十四页。
暖通专业(zhuānyè)
计算书
供暖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计算内容:
1 每一供暖房间的冬季热负荷计算;
2 供暖设备(shèbèi)选择计算;
3 系统设备〔循环泵、换热器等〕选择计算。
【要点】1计算内容完整性;2 计算结果与选用设备的一致性。
2 功率因数补偿措施; 3 谐波治理措施;
增加了照明等设备的设计要求。
第三页,共四十四页。
现行上海市标准 的特点 (biāozhǔn)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biāozhǔn)DGJ08-107-2021
在原标准〔节能50%〕的根底上提出更高〔60~65%〕要求;
提高空调设备用能效率〔锅炉、电制冷机、多联机、变频空调 等〕;
提出了制冷系统效率的概念;
【要点】计算书中围护结构的这些参数应与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中 的内容一致,并与空调〔供暖〕负荷设计书中的输入条件一致。
属最严重的常见病。
节能设计的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内容一致。
【要点】包括计算书、设备、系统、材料、监控等。
第六页,共四十四页。
暖通专业(zhuānyè)
节能设计说明
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005年6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发布)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市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使用城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以下统称建筑物)的建筑节能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以下统称建筑节能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用能系统,是指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对本市节能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对本市建筑节能实施监督管理,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本市发展改革、规划、科学技术、房地资源、财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标准的实施和制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
鼓励采用建筑节能推荐性标准。
对国家尚未制定节能标准的建筑领域,市建设交通委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本市节能标准以及为实施标准相配套的技术规范.第六条(城市建设详细规划要求)市或者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在确定建筑物布局、形状和朝向时,应当考虑建筑节能的要求。
第七条(对新建项目的节能要求)新建建筑物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以及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第八条(对改建扩建项目的要求)对尚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物,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建筑节能措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1.22
•【字号】沪建质安〔2017〕1015号
•【施行日期】2017.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沪建质安〔2017〕10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〇一六年一月编制说明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设备专业篇)》(以下简称《上海审查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上海审查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施工图审查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图审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进行施工图审查。
3、《上海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覆盖范围,整理上海地方规范、规程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规范条款。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本编制说明第一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并上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
三、《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四、《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中,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2013]87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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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居住建筑)
二〇〇五年十月
一、总则
1.01为规范上海市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使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
定本要点
1.02本要点主要适应于上海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
1.03为方便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逐条列入(文中用黑体字表示)。
1.04本要点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依据下列标准和规范及政府文件,若下列标准和规范及政府文件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03年10月
《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简称《标准》)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GB50019-200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
《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简称《规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沪建建[2003]658号
《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
《进一步加强上海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意见》沪建建〔2005〕212号
《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沪建建〔2005〕649号
1.0.5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
1.0.6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
1.0.7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的问题必须修改,否则不予通过。
对于强制性条文以外本要点的其他问题,如未能严格执行应有依据。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和程序
2.0.1核查初步设计方案中涉及建筑节能的审查意见。
2.0.2检查受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情况。
2.0.3检查建筑节能设计计算结果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
2.0.4居住建筑具体依据《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沪建建[2003]658号)进行审查。
《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沪建建〔2005〕649号进行审查。
2.0.5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2.0.6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程序
建设单位
施
工
审图机构
建设单位
三、符号说明
A-------建筑专业C-------暖通专业D-------电气专业
四、审查要点建筑专业
暖通专业
电气专业
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