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款 4.14.2.6
国家电网公司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通用技术规范(范本)解析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序号名 称编 号1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2801013 -0000-01智能终端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1.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技术规范“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1)改动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技术规范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技术规范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专用技术规范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7.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部分中详细说明。
目 次智能终端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7711 总则 7731.1 引言1.2 供方职责2 技术规范要求 7732.1 使用环境条件2.2 装置额定参数2.3 装置功率消耗2.4 智能终端总的技术要求2.5 智能终端具体要求2.6 智能控制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7763 试验 7763.1 试验要求 7763.2 性能试验 7763.3 系统联调试验 7763.4 现场试验 776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776 4.1 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 7764.2 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 7774.3 供确认的图纸 7774.4 买卖双方设计的图纸 7774.5 其他资料和说明书 7774.6 卖方提供的数据 7774.7 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 7784.8 设计联络会议 7784.9 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7784.10 质量保证 7784.11 项目管理 7784.12 现场服务 7794.13 售后服务 7794.14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7791 总则1.1 引言提供设备的厂家、投标企业应具有GB/T 1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宜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2004年修订)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200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23•【文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96年12月23日发布,2004年修订,2004年7月1日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是确定飞行事故征候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并由中国法人经营,从事境内外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也适用于境外注册并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在本标准中称为航空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首次获得航空器适航证之前的任何飞行。
本标准3.1、4.28、4.29、4.35适用于在航路和航线上飞行并由民航提供管制指挥服务的军用航空器。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飞行事故征候 flight incident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与航空器运行有关,影响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
2.2 严重飞行事故征候 serious flight incident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几乎发生事故情况的飞行事故征候。
2.3 训练飞行事故征候 training flight incident培养飞行学生的院校或被局方批准的训练机构,使用最大起飞重量5700kg以下(含)的航空器和2730kg以下(含)的直升机,从事训练飞行时发生的飞行事故征候。
2.4 飞行实施过程 flight implementing phase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助自身动力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为止的过程。
2.5 航空器受损 aircraft damage航空器机体、发动机、及其附件损坏程度未构成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已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最低设备放行清单MEL、外形缺件清单CDL及偏离放行指南DDG)的航空器损坏。
急诊科二甲复评资料
二甲复评各科室任务分解科室:急诊科一、核心条款部分1.各科室对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有学习记录。
1.4.3.2(P10)2.用案例证实在以下二方面能有提升:(1)常见病、多发病、危急和部分疑难重症的诊治任务,(2)院内急救服务。
并有年度工作总结体现(用病历体现)。
数据指标显示在严重外伤(颅腔、胸腔、腹腔内大出血,与其它威胁生命需要紧急手术抢救)、急性心肌梗死(仅STEMI)、急性脑卒中等急危重症病人诊治效率及处理结果取得显著进步。
1.6.4.1(P15)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各科室对本科执行查对制度有监管,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3.1.2.1(P35)4.接获危急值报告的医护人员应完整、准确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的信息,按流程复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师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及时追踪、处置并记录。
3.6.2.1(P43)5.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遵循手卫生规范,有相应的设备名称;科室有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有分析、评价及整改措施。
4.8.4.1(P81)6.有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紧急救援工作需要;各科室急救类、生命类支持类装备要至始至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6.9.6.2(P217)7.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将此项管理作为本科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医师能力评价,设定本科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执行指标,落实到人,定期分析。
4.14.4.1(P103)二、普通条款部分1、科室必备:(1)科主任、护士长手册;(2)会议记录本(科室、每人必备);(3)业务学习记录本(科室、每人必备);(4)医德医风学习纪律本;(5)健康教育记录本;(6)医、护交接班记录本;(7)临床路径患者登记本;(8)会诊登记本;(9)传染病报告登记本;(10)危急值报告、处置记录本;(1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12)危重病人抢救记录登记本;(13)病员转科交接记录本;(14)输血登记本;(15)术前讨论记录本(外科);(16)手术病员登记(包括:术前手术标记)记录本(外科);(17)死亡讨论登记本;(18)死亡病例报告登记本;(19)出院病案登记记录本;(20)出院病员随访登记记录本;(21)住院病人出入院登记本;(22)药品不良事件报告记录本.2、有会诊记录登记本,会诊时限符合规定,会诊记录完整。
HJ753-2015水质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水质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溶剂、内标及标准样品均为有毒有害化合物,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中百菌清及8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液液萃取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法取样量为1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5μg/L~0.05μg/L,测定下限为0.020μg/L~0.20μg/L;固相萃取法取样量为50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5μg/L~0.08μg/L,测定下限为0.020μg/L~0.32μg/L。
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方法原理采用液液萃取或固相萃取法,萃取水样中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萃取液经脱水、浓缩、净化、定容后,用气相色谱分离,质谱检测。
根据保留时间、碎片离子质荷比及其丰度比定性,内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不含目标物的纯水。
4.1二氯甲烷(CH2Cl2):农残级。
4.2正己烷(C6H14):农残级。
4.3甲醇(CH3OH):农残级。
4.4百菌清标准溶液:ρ=1000mg/L,溶剂为丙酮,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4.5菊酯类标准溶液:ρ=1000mg/L,包括溴氰菊酯、氰戊菊酯、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甲氰菊酯、胺菊酯和丙烯菊酯,溶剂为丙酮,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4.6内标贮备液I:ρ=100mg/L,包括氘代菲、氘代芘和氘代䓛,溶剂为正己烷。
可直接购买有证标准溶液,也可用标准物质制备,用正己烷稀释,4℃以下密封避光保存。
4.7内标贮备液II:ρ=100mg/L,包括13C-PCB209,溶剂为正己烷。
《铁合金安全规程》
《铁合金安全规程》冶安环字第367号1988.04.21 总则1.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铁合金厂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铁合金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冶金系统铁合金厂(车间)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修和管理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均须遵守本规程的规定。
因采用新技术或引进技术不能执行本规程有关条款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经省、市冶金厅(局)批准后,报冶金部备案。
现有铁合金厂的各项设施,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应限期改造。
改造完成之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3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修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
如需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变更较大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
1.5铁合金厂必须设置由厂长直接领导的安全机构。
1.6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制。
1.7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限期解决。
1.8认真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1.9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1.10对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
采用新工艺,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11对违反本规程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 厂址选择和厂区布置2.1铁合金厂的主要建(构)筑物。
应避开不良地质地段。
2.2厂址标高,应高出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0.5m以上或高出历史最高潮水位1m以上。
2.3新建铁合金厂,应位于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4厂区办公室和生活室宜建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距电炉100m以外。
螺杆泵技术协议
螺杆泵技术协议目录一、总则二、设计基础三、执行标准四、产品的技术要求五、机械和性能保证六、售后服务承诺七、技术服务内容及培训一览表八、供货及工作范围九、交付资料范围十、运输措施十一、分供商一览表十二、技术资料十三、其它一、总则XXXXXXX (下简称买方)、和XXXXXX (以下称卖方),就XXXXXXXX项目4台螺杆泵,双方达成技术协议如下: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XXXXXXX4台螺杆泵。
它提出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实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L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行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1.3卖方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买方和设计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1.4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
L5除非另有说明,不同技术要求或技术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卖方企业资质及业绩要求:1.6.1卖方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1.6.2卖方企业必须具备设备制造能力(生产、制造许可证等证书):1.6. 3卖方企业必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6.4卖方企业具有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高温螺杆泵(配4套机封/台泵,P53B、P54冲洗方式)同类业绩不少于20台(以合同为准);1.6. 5卖方企业应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 )»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 court, gov. cn/)失信企业目录:1.7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字,买卖双方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二、设计基础2.1大气条件2. 1. 1大气温度年平均 12.9 C极端最高温度38. 6c极端最低温度-30C2.1. 2相对湿度平均 56%2. 1.3.大气压力年平均89. 69 KPa2. 1.4 海拔高度:1146. 4 m2. 2公用工程条件2. 2. 1电源高压电10000V三相50Hz低压电380V 三相50Hz低压电220V 单相50Hz2. 2. 2.冷却水(1)循环水供水压力0.3-0.4MPa:供水温度32c回水压力0. 25MPa;回水温度45'C(2)新鲜水供水压力 0.4MPa(3)除盐水供水压力 0. 4MPa2. 2.3.蒸汽低压蒸汽供汽压力0. 6MPa:供汽温度250c2. 2. 4.气体(1)净化风压力 0.6MPa:温度:常温(2)氮气压力 0.2MPa:温度:常温2.2. 5仪表信号气信号:0.02〜0. 1 MPa电信号:4〜20 mA2. 2. 6泵的安装位置:室外2.2.7防爆、防护要求:电机及电器元件:EXdllBTl , IP55,仪表元件:EXdIICT4 , IP65三、执行标准3.1泵的设计、制造及验收标准JB/T12798 双螺杆泵SY5548. 3 石油工业常用机电产品验收一般规定GB/T19002 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GB/T19003 质量体系、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JB/T8091 螺杆泵试验方法JB/T8687 泵类产品抽样检查GB/T13306 标牌GB/T29531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T29529 泵的噪音测量与评价方法API676 旋转式正排量泵API682 机械密封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3836. 1-201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HG/T20592-2009 石油化工钢制管法兰HG/T20592(A)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3.2电机设计及制造标准GB1032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GB 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836. 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 2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30254 高压三项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494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IEC国际电工协会相关标准3. 3仪表标准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082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 3019 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SH/T 3081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GB 2625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SH/T 3018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SH/T 3020 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SH/T 3521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规范3.3其它所有标准按最新版本执行,技术协议、标准、数据表有冲突时,按有利于买方的最严条款执行。
《安全十大禁令》与《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十大禁令》与《安全违规处罚细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特制定《安全十大禁令》及《安全违规处罚细则》,彭州西部蓝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违反其中任何一条,都将依照《安全违规处罚细则》处理,外包公司人员及外来人员违反的,则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将违规人员驱逐出厂,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十大禁令》一、严禁作业过程不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二、严禁未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进行各种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盲板抽堵、吊装、外包施工等作业;三、严禁在厂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四、严禁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五、严禁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或在岗嬉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六、严禁不按工艺参数、工艺步骤进行有安全隐患的作业;七、严禁占用、挪用、损坏消防设施或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八、严禁将各类含化学物质废液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雨水沟;九、严禁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存放或违规倾倒处置危废;十、严禁员工未接受三级安全培训就进行独立顶岗作业;《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细则一:有下列违规情形之一的为特级重大违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1.1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厂区或在厂区内吸烟;1.2未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擅自进行各种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盲板抽堵、吊装、临时用电、断路作业、动土作业造成安全隐患后果的;1.3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工艺参数、工艺步骤进行有安全隐患的作业等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后果的;1.4违规倾倒危险废弃物或废液废水造成后果的(未造成后果的按细则二处罚);1.5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导致造成安全事故后果或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1.6工作中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的(如伪造或作假虚填各种安全检查记录表单和涉及安全的生产工艺数据、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私自破坏现场影响事故调查的);对符合上述情节的员工个人违反1.1-1.6项未造成重大后果的经公司审批决定,可视情节酌情给予当事人处罚款300元;班组长处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FOB条款的含义1.2 货物描述1.3 数量与质量1.4 包装要求第二条价格与支付条件2.1 货物价格2.2 支付方式2.3 支付时间第三条交付与运输3.1 交付时间3.2 运输方式3.3 运输保险第四条风险转移与责任4.1 风险转移时间4.2 卖方责任4.3 买方责任第五条检验与索赔5.1 检验标准5.2 索赔期限5.3 索赔程序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卖方违约6.2 买方违约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适用法律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8.3 合同终止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第十条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的定义10.2 不可抗力的后果第十一条适用法律与管辖11.1 适用法律11.2 争议管辖法院第十二条合同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的有效性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签署与盖章14.1 合同签署日期14.2 合同签署地点14.3 双方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FOB条款的含义本合同采用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价)条款,即卖方在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后,即完成交货,风险及费用转移至买方。
1.2 货物描述货物为(具体货物名称、型号、规格等),详细描述见附件一。
1.3 数量与质量货物数量为(具体数量),质量标准按照(具体标准或描述)执行。
1.4 包装要求货物应按照(包装标准或要求)进行包装,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条价格与支付条件2.1 货物价格货物价格为(价格金额),币种为(货币类型)。
2.2 支付方式买方通过(支付方式,如电汇、信用证等)支付货款。
2.3 支付时间买方应在(支付日期,如装船后30天内)支付完毕。
2024年国际货物代理条款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国际货物代理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1.2 货物1.3 代理服务1.4 指定港口1.5 运输文档1.6 费用和支付1.7 保险1.8 违约1.9 损害赔偿1.10 争议解决第二条:代理职责2.1 代理授权2.2 货物接收与交付2.3 文件准备与提交2.4 运输安排2.5 费用结算2.6 保险事宜2.7 信息披露第三条:代理权限3.1 代理范围3.2 代理期限3.3 代理条件的遵守第四条:货物运输4.1 装货与卸货4.2 货物包装与标记4.3 货物检验与检疫4.4 货物储存与保管第五条:费用与支付5.1 代理费用5.2 运费支付5.3 额外费用的承担5.4 支付方式与时间第六条:保险责任6.1 保险购买6.2 保险理赔6.3 保险费用的支付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后果7.3 违约赔偿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8.3 仲裁8.4 法律适用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9.3 合同终止9.4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例外情况10.3 泄露后果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事件11.2 不可抗力后果11.3 不可抗力通知第十二条:一般条款12.1 完整协议12.2 继承与转让12.3 法律适用12.4 争议解决第十三条:附则13.1 合同附件13.2 语言与翻译13.3 合同修订第十四条:签署14.1 双方代表14.2 签署日期14.3 合同副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本合同双方分别为:甲方:(全称),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乙方:(全称),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微量元素分析仪产品技术要求毅新博创
微量元素分析仪1.1型号1.2结构组成产品由离子发生及检测系统、离子传输系统、进样系统、真空系统、冷却液循系统、光盘(含控制分析软件)组成。
1.3 软件组件1.3.1软件的名称:微量元素分析仪控制分析软件1.3.2型号规格:Clin-ICP-QMS-Ⅱ1.3.3发布版本:V11.3.4版本命名规则:软件版本号由X.Y两个部分组成,X表示重大增强类软件更新,Y表示轻微增强类软件更新。
1.3.5运行环境:1.3.5.1硬件配置:8G及以上内存,500G及以上硬盘,100M网口1.3.5.2软件环境:win7/win10 64位系统,.net framework4.02.1正常工作条件执行性能测试前,仪器需开机,真空达到<5×10-7 Torr,后仪器点火,等待20分钟仪器稳定。
将样品管和内标管放入优化溶液中,进行智能调谐,仪器自动调谐,调谐参数满足如下条件:2.2外观喷涂表面不应有脱落和色彩不均、电镀表面不应出现脱皮现象。
外露零部件接合处应整齐,锐角应倒钝,弯边应平直。
各零部件应该连接可靠,表面无明显缺陷,各操作键钮使用灵活,定位准确。
仪器指示部分数字清晰,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所有的铭牌及标志应清晰持久。
2.3灵敏度各元素满足Li(7)≥10Mcps/(mg/L);Y(89)≥50Mcps/(mg/L);Tl(205)≥50Mcps/(mg/L)的要求。
2.4检测限各元素满足Li≤10ng/L;Y≤1ng/L;Tl≤1ng/L;As≤5ng/L;Se≤20ng/L;Pb ≤1 ng/L;Cu≤2ng/L;Cd≤1ng/L;Zn≤20ng/L;Hg≤5ng/L;Mn≤2ng/L; Co ≤1ng/L的要求。
2.5短期稳定性各元素的相对标准偏差(RSD)满足Mg:RSD≤3%;Cu:RSD≤3%;Cd:RSD≤3%;Pb:RSD≤3%的要求。
2.6长期稳定性各元素的相对标准偏差(RSD)满足Mg:RSD≤4%;Cu:RSD≤4%;Cd:RSD≤4%;Pb:RSD≤4%的要求。
2024年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2024年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1.2 定义与解释1.3 合同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合同双方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3 双方的共同责任第三章:合同的履行3.1 履行条件3.2 履行方式3.3 履行期限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变更的条件与程序4.2 解除的条件与后果4.3 变更与解除的通知方式第五章:违约责任5.1 违约的定义与类型5.2 违约责任的承担5.3 违约赔偿的范围与计算方法第六章: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的原则6.2 协商解决6.3 诉讼与仲裁第七章:保密条款7.1 保密信息的定义7.2 保密义务7.3 保密期限第八章:不可抗力8.1 不可抗力的定义8.2 不可抗力的通知义务8.3 不可抗力的后果第九章: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签9.1 合同的生效条件9.2 合同的终止条件9.3 合同的续签第十章:附加条款10.1 特殊约定10.2 附加协议10.3 其他事项第十一章:合同的签署11.1 签字栏11.2 签订时间11.3 签订地点第十二章: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的效力12.3 附件的更新与维护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前言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适用于双方基于本合同所进行的所有交易和活动。
1.2 定义与解释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专业术语和表达,其定义详见附件一《术语解释》。
1.3 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合同双方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产品,并有义务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并有义务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或产品。
2.3 双方的共同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条款,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3.1 履行条件合同履行应满足合同约定的所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条件、交付条件等。
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FOB条款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国际货物买卖FOB条款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的含义1.2 FOB条款的含义1.3 货物描述1.4 交付与接收1.5 价格与支付1.6 保险与税费1.7 违约与赔偿1.8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第二条货物的交付与接收2.1 交付时间与地点2.2 接收条件与程序2.3 货物检验与异议第三条价格与支付3.1 货物价格的确定3.2 支付方式与期限3.3 利息与罚金第四条保险与税费4.1 保险的购买与责任4.2 税费的承担与支付第五条违约与赔偿5.1 卖方违约5.2 买方违约5.3 赔偿方式与限额第六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6.1 适用法律的确定6.2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地点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7.1 合同的生效条件7.2 合同的终止条件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8.1 修改与补充的方式8.2 通知与确认第九条通知与通讯9.1 通知的方式与期限9.2 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的变更第十条合同的保密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义务10.2 保密信息的例外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证明11.2 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与处理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12.1 合同转让的条件与程序12.2 转让通知与确认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 争议的解决方式13.2 争议解决的期限第十四条完整协议14.1 合同的完整性14.2 取代先前协议与谈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的含义1.2 FOB条款的含义本合同采用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价)贸易术语,按照国际商会(ICC)最新版本进行解释。
1.3 货物描述货物名称为,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详见附件。
1.4 交付与接收1.4.1 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的装运港口,并通知买方。
1.4.2 买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接收期限内,到约定的装运港口接收货物,并办理进口手续。
ISO15189 内审核查表
e)监控和评估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措施以达到这些过程的预期结果并持续改进。
4.2。2.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质量方针(见4.1。2。3)和质量目标(见4.1.2。4)的声明;
b)质量手册(见4。2.2.2);
c)本准则要求的程序和记录;
应明确标识添加评语的人员。
实验室应考虑周转时间、测量准确度、转录过程和解释技巧的要求,采用最适合的方式报告受委托实验室的结果.当需要受委托实验室和委托实验室双方的临床医生和专家合作才能对检验结果进行正确解释和应用时,应确保这一过程不受商业或财务的干扰。
4.6
实验室应制定文件化程序用于选择和购买可能影响其服务质量的外部服务、设备、试剂和耗材(见5。3)。
4。5。1
实验室应制定文件化程序用于选择与评估受委托实验室和对各个学科的复杂检验提供意见和解释的顾问。
该程序应确保满足以下要求:
a)在征求实验室服务用户的意见后(适用时),实验室应负责选择受委托实验室及顾问,监控其工作质量,并确保受委托实验室或顾问有能力开展所申请的检验;
b)应定期评审并评估与受委托实验室和顾问的协议,以确保满足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4。1.2。3
实验室管理层应在质量方针中规定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质量方针:
a)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b)包含对良好职业行为、检验适合于预期目的、符合本准则的要求以及实验室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的承诺;
c)提供建立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在组织内传达并得到理解;
e) 持续适用性得到评审。
注2:记录包含特定时间点获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开展活动的证据信息,并按照4。13“记录控制”的要求进行维护.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jb1152-81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JB1152-81本标准使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以单斜探头接触法为主进行探伤.本标准适用于焊接件对接处厚度为8~120mm的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的超声波探伤,也适用于其他工业类似用的压力容器对接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钢、奥氏体不锈耐酸钢及允许根部未焊透的单面焊钢制压力容器对焊接缝的超声波探伤.也不适用于曲面半径小于125mm和内半径与外半径之比小于80%的纵缝探伤.本标准有关专业术语的解释详见附录1.1 操作者1.1 焊缝探伤人有基础知识和焊缝探伤经验并经考试合格的人担任.1.2 操作者应掌握所探工件的材质,焊缝坡口形式,焊接工艺,缺陷可能产生的部位等资源,根据荧光屏上反射波形进行综合判断.2 探伤仪和探头2.1 仪器和探头的组合灵敏度:在达到所探工件最大声程处的探伤灵敏度时,有效灵敏度余量至少应为10dB.2.2 探伤仪应具有衰减量不少于50dB连续可调的衰减器,其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的误差小于±1dB,最大累计误差不超过±1dB.2.3 分辩力应能将CSK-IA型试块上Φ50与Φ44两孔分开,当两孔反射波的波幅相同时,其波峰与波谷的差不小于6dB.2.4 其他指标可参照JB1834-76《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技术条件》中相应条款的规定.2.5 主声束偏离:a.水平方向:将探头放在CSK--IA型试块上,探测棱角反射,当反射波幅最大时,探头中心线与被测棱边的夹角应在90°-2°的范围内.b.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2.6 入射角和K值的测定:在标准中规定的试块上进行.K*值的测定应在2N(N为近场区长度)以外进行.* K为斜探头折射角β的正切值,即K=tgβ.3 试块3.1 试块用与被探伤件相同或相近的材料制成,其材料以Φ2平底孔灵敏度探伤,不得有缺陷.3.2 标准试块:CSK-IA、CSK-ⅡA、CSK-ⅢA 试块应符合图1、图2、图3的要求.3.3 在满足灵敏度要求下,可以采用其他型式的试块.4 操作4.1 电渣焊缝的探伤应在正火后进行.4.2 探伤表面:应清除探头移动区的飞溅物、锈蚀、油垢及其他潜心物.探头移动区的深坑应补焊,然后打磨平滑,露出金属光泽,以保证良好的声学接触.4.3 焊缝外观及探伤表面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探伤.4.4 耦合剂:工业甘油、浆糊、机油等.4.5 采用的斜探头K值见表1.在条件允许下,应尽量采用大K值探头.表1 采用的斜探头K值4.6 探测预率一般采用2.5MHz,板厚较薄时,可采用5MHz.4.7 探伤面和探头移动区4.7.1 厚度8~46mm的焊缝探伤面为筒体外壁焊缝的两侧(见图4).探头移动区为:P1≥2TK+50mm式中P1----探头移动区;T----被探伤件厚度.4.7.2 厚度大于46~120mm的焊缝,探伤面为筒体内外壁焊缝的两侧(见图5),探头移动区为:P2≥TK+50mm式中P2----探头移动区;T----被探伤件厚度.4.7.3 对于厚板焊缝如因条件限制,只能从一面或一侧探伤时,还应增加大K值探头探测.4.7.4 如需检验横向缺陷,应将焊缝磨平后探测.4.8 探头移动方式4.8.1 每次前进齿距d不得超过探头晶片直径,在保持探头与焊缝中心线垂直的同时作大致10°~45°的摆动(见图6).4.8.2 为发现焊缝或热影响区的横向缺陷,对于磨平的焊缝可将斜探头直接放在焊缝上作平行移动,对于有加强层的焊缝可在焊缝两侧边缘,使探头与焊缝成一定夹角(10°~45°)作平行或斜平行移动(见图7).但灵敏度要适当提高.4.8.3 为了确定缺陷的位置、方向或区分缺陷波与假讯号,可采用前后、左右、转角、环绕运动等四种探头移动方式(如图8).4.9 距离--波幅曲线距离--波幅曲线以所用探头和仪器在CSK-ⅡA或CSK-ⅢA试块上实测的数据绘制而成.该曲线簇由定量线、判废线和测长线组成.定量线与判废线之间称为Ⅱ区,判废线以上称为Ⅲ区.如示意图9所示.不同板厚范围的距离--波幅曲线的灵敏度见表2.表2 距离--波幅曲线的灵敏度4.10 CSK-ⅡA和CSK-ⅢA试块的选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不得混杂使用.4.11 扫描线的调节在与被检焊缝相同或相近声程的反射体上进行,推荐调节方法见附录3.4.12 距离--波幅曲线的校验:距离--波幅曲线的校验在CSK-ⅡA或CSK-ⅢA试块上进行,校验不少于两点.4.13 探伤时应对表面声能损失与材质衰减进行修正,修正量必须计入距离--波幅曲线.表面声能损失差推荐修正方法见附录4.4.14 对曲面半径比较小的筒体纵缝用曲面试块进行修正,修正范围见附录2.4.15 探伤灵敏度:不低于测长线.4.16 缺陷的定量:位于定量线和定量线以上的缺陷进行幅度和缺陷指示长度的测定.4.16.1 缺陷的幅度测定:将探头置于出现最大缺陷反射波的位置,读出该波幅所在的区.4.16.2 缺陷指示长度的测定.4.16.2.1 当缺陷反射波只有一个高点时,用半波高度法(6dB法)测其指示长度.4.16.2.2 当缺陷反射波有多个高点时,端部反射波高在定量线上及Ⅱ区时用端点半波高度法测其指示长度,而当缺陷端部反射波高位于1区,操作者认为有必要记录时,可将探头向左右二个方向移动,且均移至波幅降到测长线指示长度的一点,以此两点间的距离表示指示长度.4.17 现场探伤时允许用携带型试块对扫描线及灵敏度进行校验.5 验收标准5.1 判废不允许存在下列缺陷5.1.1 当缺陷反射波的波高位于判废线上及Ⅲ区.5.1.2 缺陷波的波高位于定量线上及Ⅱ区的条状缺陷,且缺陷指示长计超过表3的数值时.板厚T不等的焊缝以薄板为准.5.1.3 关于缺陷的总长和密集程度的规定:单个缺陷指示长度小于表3者,在任意2T焊缝长度范围内(但不超过150mm)缺陷指示长度总和超过表3的规定.在任意测定的8mm深度范围内,缺陷测定间距α<8 mm,以缺陷之和作为单个缺陷计,α>8 mm,分别计算;反射波高位于Ⅱ区的点状缺陷,其指示长度小于10 mm,按5 mm计.表3 最大允许的缺陷指示长度 mm级别条状缺陷指示长度lⅠ级Ⅱ级5.2 对于不超过5.1条规定的缺陷.但如果探伤人员能断定为危害性缺陷时,可不受5.1条的限制.5.3 在探伤中,当发现不允准确判断的波形时,应以其他检验进行综判断.5.4 对于抽查的焊缝,如发现不允许存在的缺陷时,应在缺陷的延伸方向或可部位作补充检查,增加补充检验的长度由检查部门决定.如补充检查仍不合格,则该段焊缝及其他怀疑部位均应进行检查.5.5 返修:不允许存在的缺陷均应返修,返修的部位及返修时受影响的部位均应复探,复探部位的缺陷亦应符合5.1和5.2的规定.5.6 返修后进行复检时,仍按原探伤条件进行.6 记录和报告6.1 探伤记录包括下列内容:6.1.1 工件名称、编号、材质、坡口形式、所使用的仪器探头(频率、尺寸、K值)、试块型式、耦合剂、探伤部位、返修部位、返修的长度、深度和返的次数、焊工号、操作者等.6.1.2 反射波高位于Ⅱ区,指示长度大于10 mm的缺陷应予记录;反射波高位于Ⅰ区,指示长度较长时,也应加以记录备案.6.2 探伤报告主要内容:工件名称、厚度、编号、探伤方法、所使用仪器、探头、试块、验收标准、探伤比例、部位示意图、缺陷情况、返修情况、探伤结论、操作者、负责人及探伤日期等.附录1标准中有关用语解释1 接触法----探头直接与涂有耦合剂的工件接触进行探伤的方法.2 单斜探头法----用一个斜探头发射和接收超声波的探伤方法.3 探头入射点----斜探头声束中心与探伤面的交叉点.4 探伤灵敏度----在规定范围内对最小缺陷的显示能力.以规定范围内的标准反射体及衰减余量表示之.5 距离--波幅曲线----表示反射波高度随距离变化的关系曲线.6 未透声区----超声波未探测到的区域.7 表面声能损失差----声能在异质介面上的能量损失差.以标准试块与被检工件表面状况的不同所引起的dB差与波型转换损失之和表示.8 材料衰减----当超声波通过被检材料时,由材料对声的散身吸收所引起的超声强度的减弱.10 半波高度法----用最大反射波高降低一半(-6B),测量缺陷指示长度的方法.11 端点半波高度法----端部最大反射波高降低一半(-6dB),测量缺陷指示长度的方法.12 声程----声波在介质内传播的路程.有关超声波探伤仪的用语解释参阅JB1834--76.附录2筒体纵缝探伤不适用范围及修正范围的确定用斜探头探测有曲率的筒体纵缝时,与平板焊缝的情况不同(见图1),必须考虑如下修正.由图可知β′=β+ψ (1)则又∵ △BFC~△AED则△AOD~△BOC则∴ (2)1 不适用范围的确定(2)式中,当β′=90°sinβ′=1时,声束的中心线正好与内表面相切,这就是的临界条件,即=sinβ,而本标准规定的最小K值为1,β=45°,则=sin45°=0.707=70%.随着接近临界值,声程偏差急剧增大,考虑到缺陷定位,定量的准确性,故把有曲率的筒体纵缝不适用范围定为内半径之比小于80%.2 不同K值探头的修正范围折射角β和内表面入射角β′随的变化可由(2)式计算作图表示(见图2).∵△ABG~△AFCBF=r-rcosΦ则设μ为声程校正系数(3)由(1)式和图2可确定对应的Φ角,则μ随的变化关系,可由(3)式作图表示(见图3).由图3可知,增大到一定数值时,μ渐渐变小,与平板焊缝差别不大,可不用面试块修正.本标准规定用声程校正系数μ=1.1时对应的值作为曲面试块修正的界线.例如K=1 <86%时;K=2<96%时;K=2.5 <97.5%时需用面试块进行修正.其他K值探头修正范围可按上述方法自行推定. 附录3扫描线的调节方法扫描线的调节直接关系到缺陷的判别、定位和定量,中薄板一般采用水平定位,厚板一般采用深度定位,为了保证探测结果的准确,推荐以下三种扫描线调节方法.1 CSK-ⅢA试块调节法CSK-ⅢA试块调节法是用两种不同距离的短横孔作反射体调节扫描线,使探头水平距离或被探测深度与荧光屏刻度板上反射波位置的读数形成一定的比例的定位方法(见图1).2 CSK-1A试块调节法CSK-1A试块调节法是用两个不同距离的曲面作反射体,两曲面反射波可同时在荧光屏上显示,在定位前把声程距离换算成水平距离或深度距离,使该水平距离或深度距离与荧光屏刻度板上反射波位置读数形成一定比例的定位方法(见图2).3 薄板试块调节法采用厚度为3~4mm的钢制试块,以核式块板边反射体调节,使探头的水平距离与荧光屏刻度板上反射波位置的读数形成一定比例的水平定位方法(见图3),这种水平定位方法只能适用于薄板焊缝探伤中.附录4表面声能损失差的测定探伤时,表面声能损失差的计入量,直接关系到被检焊缝缺陷的检出和定量.为保障探伤质量,推荐用下列方法进行测定:1 薄板焊缝表面声能损失差的测定作与被检工件材质相同或相近、厚度相同、上下表面光洁度与CSK-ⅢA试块相同的平面型试块(见图1b).用同型号的两个斜探头沿探伤方向置于工件上(不通过焊缝),探头间距为2P,作一发一收测试,使其最大穿透波幅为荧光屏上3格高;在同样条件下,用与上述相同的方法,将两探头置于平面型试板近2P处,只调节衰减器,使其最大穿透波幅也为3格高,此时工件与试板的衰减dB差,即为薄板焊缝的表面声能损失失差,如图1所示.2 中厚板焊缝表面声能损失差的测定2.1 反射法探伤表面声能损失差的测定2.1.1 作平面型试板,A面光洁度与被检工件相同,B面光洁度与CSK-ⅢA试块相同,其他要求同上述薄板型试板(见图2a下).2.1.2 用同型号的两个斜探头沿探伤方向置于焊缝两侧的探伤面上,作一发一收测试,使其最大穿透波幅为3格高(见图2a上);在同样条件下,用与上述相同的方法,将探头置于平面型试板B面上(见图2a下),只调节衰减器,使其最大穿透波幅也为3格高.此时工件探伤面与试板的衰减dB差,即为上表面声能损失差.2.1.3 重复上述步骤,按图2b测出被检工件(不通过焊缝)与平面型试板A面的衰减dB.在探伤时声束两次触及下表面,取其dB差的两倍,即为下表面声能损失差.2.1.4 上、下表面声能损失差之和,即为反射法探伤表面声能损失差.2.2 直射法探伤表面声能损失差的测定与2.1.1同,只计入上表面声能损失差.注: ①中厚板表面声能损失差测定中均已包括焊缝及热影响区的材料衰减.②表面声能损失差应取多次测试的平均值.: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11345-89 Method for manual ultrasonic testing and classificationof testing results for ferritic steel wdlds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验焊缝及热影响区缺陷,确定缺陷位置、尺寸和缺陷评定的一般方法及探伤结果的分级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母材厚度不小于8mm的铁素体类钢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脉冲反射法手工超声波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钢及奥氏体不锈钢焊缝;外径小于159mm的钢管对接焊缝;内径小于等于200mm的管座角焊缝及外径小于250mm和内外径之比小于80%的纵向焊缝.2 引用标准ZB Y 344 超声探伤用探头型号命名方法ZB Y 231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ZB Y 232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ZB J 04 00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3 术语3.1 简化水平距离l\'从探头前沿到缺陷在探伤面上测量的水平距离.3.2 缺陷指示长度△l焊缝超声检验中,按规定的测量方法以探头移动距离测得的缺陷长度.3.3 探头接触面宽度W环缝检验时为探头宽度,纵缝检验为探头长度,见图1.3.4 纵向缺陷大致上平行于焊缝走向的缺陷.3.5 横向缺陷大致上垂直于焊缝走向的缺陷.3.6 几何临界角β\'筒形工件检验,折射声束轴线与内壁相切时的折射角.3.7 平行扫查在斜角探伤中,将探头置于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使声束指向焊缝方向,并沿焊缝方向移动的扫查方法.3.8 斜平行扫查在斜角探伤中,使探头与焊缝中心线成一角度,平等于焊缝方向移动的扫查方法.3.9 探伤截面串列扫查探伤时,作为探伤对象的截,一般以焊缝坡口面为探伤截面,见图2.3.10 串列基准线串列扫查时,作为一发一收两探头等间隔移动基准的线.一般设在离探伤截面距离为0.5跨距的位置,见图2.3.11 参考线探伤截面的位置焊后已被盖住,所以施焊前应予先在探伤面上,离焊缝坡口一定距离画出一标记线,该线即为参考线,将作为确定串列基准线的依据,见图3.3.12 横方形串列扫查将发、收一组探头,使其入射点对串列基准线经常保持等距离平行于焊缝移动的扫查方法,见图4.3.13 纵方形串列扫查将发、收一组探头使其入射点对串列基准线经常保持等距离,垂直于焊缝移动的扫查方法,见图4.4 检验人员4.1 从事焊缝探伤的检验人员必须掌握超声波探伤的基础技术,具有足够的焊缝超声波探伤经验,并掌握一定的材料、焊接基础知识.4.2 焊缝超声检验人员应按有关规程或技术条件的规定经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考核组织颁发的等级资格证书,从事相对应考核项目的检验工作.注:一般焊接检验专业考核项目分为板对接焊缝;管件对接焊缝;管座角焊缝;节点焊缝等四种.4.3 超声检验人员的视力应每年检查一次,校正视力不得低于1.0.5 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5.1 探伤仪使用A型显示脉冲反射式探伤仪,其工作频率范围至少为1-5MHz,探伤仪应配备衰减器或增益控制器,其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误差在±1dB内.步进级每档不大于2dB, 总调节量应大于60dB,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5.2 探头5.2.1 探头应按ZB Y344标准的规定作出标志.5.2.2 晶片的有效面积不应超过500mm2,且任一边长不应大于25mm.5.2.3 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应不大于2°.5.2.4 探头主声束垂直方向的偏离,不应有明显的双峰,其测试方法见ZB Y231.5.2.5 斜探头的公称折射角β为45°、60°、70°或K值为1.0、1.5、2.0、2.5,折射角的实测值与公称值的偏差应不大于2°(K值偏差不应超过±0.1),前沿距离的偏差应不大于1mm.如受工件几何形状或探伤面曲率等限制也可选用其他小角度的探头.5.2.6 当证明确能提高探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或能够较好地解决一般检验时的困难而又确保结果的正确,推荐采用聚焦等特种探头.5.3 系统性能5.3.1 灵敏度余量系统有效灵敏度必须大于评定灵敏度10dB以上.5.3.2 远场分辨力a.直探头≥30dB;b.斜探头:Z≥6dB.5.4 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和周期检查5.4.1 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除灵敏度余量外,均应按ZB J04 001的规定方法进行测试.5.4.2 探伤仪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在设备首次使用及每隔3个月应检查一次.5.4.3 斜探头及系统性能,在表1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检查一次.6 试块6.1 标准试块的形状和尺寸见附录A,试块制造的技术要求应符合ZB Y232的规定,该试块主要用于测定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6.2 对比试块的形状和尺寸见附录B.6.2.1 对比试块采用与被检验材料相同或声学性能相近的钢材制成.试块的探测面及侧面,在以2.5MHz 以上频率及高灵敏条件下进行检验时,不得出现大于距探测面20mm处的Φ2mm平底孔反射回来的回波幅度1/4的缺陷回波.6.2.2 试块上的标准孔,根据探伤需要,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布置或添加标准孔,但应注意不应与试块端角和相邻标准孔的反射发生混淆.6.2.3 检验曲面工件时,如探伤面曲率半径R小于等于W2/4时,应采用与探伤面曲率相同的对比试块.反射体的布置可参照对比试块确定,试块宽度应满足式(1):b≥2λ S/De (1)式中 b----试块宽度,mm;λ--波长,mm;S---声程,m;De--声源有效直径,mm6.3 现场检验,为校验灵敏度和时基线,可以采用其他型式的等效试块.7 检验等级7.1 检验等级的分级根据质量要求检验等级分为A、B、C三级,检验的完善程度A级最低,B级一般,C级最高,检验工作的难度系数按A、B、C顺序逐级增高.应按照工件的材质、结构、焊接方法、使用条件及承受载荷的不同,合理的选用检验级别.检验等级应接产品技术条件和有关规定选择或经合同双方协商选定.注:A级难度系数为1;B级为5-6;C级为10-12.本标准给出了三个检验等级的检验条件,为避免焊件的几何形状限制相应等级检验的有效性,设计、工艺人员应考虑超声检验可行性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设计和工艺安排.7.2 检验等级的检验范围7.2.1 A级检验采用一种角度的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单侧进行检验,只对允许扫查到的焊缝截面进行探测.一般不要求作横向缺陷的检验.母材厚度大于50Mm时,不得采用A级检验.7.2.2 B级检验原则上采用一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对整个焊缝截面进行探测.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双侧检验.受几何条件的限制,可在焊缝的双面半日侧采用两种角度探头进行探伤.条件允许时应作横向缺陷的检验.7.2.3 C级检验至少要采用两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同时要作两个扫查方向和两种探头角度的横向缺陷检验.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侧检验.其他附加要求是:a.对接焊缝余高要磨平,以便探头在焊缝上作平行扫查;b.焊缝两侧斜探头扫查经过的母材部分要用直探头作检查;c.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100mm,窄间隙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40mm时,一般要增加串列式扫查,扫查方法见附录C.8 检验准备8.1 探伤面8.1.1 按不同检验等级要求选择探伤面.推荐的探伤面如图5和表2所示.8.1.2 检验区域的宽度应是焊缝本身再加上焊缝两侧各相当于母材厚度30%的一段区域,这个区域最小1 0mm,最大20mm,见图6.8.1.3 探头移动区应清除焊接飞溅、铁屑、油垢及其他外部杂技.探伤表面应平整光滑,便于探头的自由扫查,其表面粗糙度不应超过6.3μm,必要时应进行打磨:a.采用一次反射法或串列式扫查探伤时,探头移动区应大于1.25P:P=2δtgβ (2)或P=2δK (3)式中 P----跨距,mm;δ--母材厚度,mmb.采用直射法探伤时,探头移动区应大于0.75P.8.1.4 去除余高的焊缝,应将余高打磨到与邻近母材平齐.保留余高的焊缝,如焊缝表面有咬边,较大的隆起凹陷等也应进行适当的修磨,并作圆滑过渡以影响检验结果的评定.8.1.5 焊缝检验前,应划好检验区段,标记出检验区段编号.8.2 检验频率检验频率f一般在2-5MHz范围内选择,推荐选用2-2.5MHz公称频率检验.特殊情况下,可选用低于2MHz 或高于2.5MHz的检验频率,但必须保证系统灵敏度的要求.8.3 探头角度8.3.1 斜探头的折射角β或K值应依据材料厚度,焊缝坡口型式及预期探测的主要缺陷来选择.对不同板厚推荐的探头角度和探头数量见表2.8.3.2 串列式扫查,推荐选用公称折射角为45°的两个探头,两个探头实际折射角相差不应超过2°,探头前洞长度相差应小于2mm.为便于探测厚焊缝坡口边缘未熔合缺陷,亦可选用两个不同角度的探头,但两个探头角度均应在35°-55°范围内.8.4 耦合剂8.4.1 应选用适当的液体或糊状物作为耦合剂,耦合剂应具有良好透声性和适宜流动性,不应对材料和人体有作用,同时应便于检验后清理.8.4.2 典型的耦合剂为水、机油、甘油和浆糊,耦合剂中可加入适量的"润湿剂"或活性剂以便改善耦合性能.8.4.3 在试块上调节仪器和产品检验应采用相同的耦合剂.8.5 母材的检查采用C级检验时,斜探头扫查声束通过的母材区域应用直探头作检查,以便探测是否有有探伤结果解释的分层性或其他缺陷存在.该项检查仅作记录,不属于对母材的验收检验.母材检查的规程要点如下:a.方法:接触式脉冲反射法,采用频率2-5MHz的直探头,晶片直径10-25mm;b.灵敏度:将无缺陷处二次底波调节为荧光屏满幅的100%;c.记录:凡缺陷信号幅度超过荧光屏满幅20%的部位,应在工件表面作出标记,并予以记录.9 仪器调整和校验9.1 时基线扫描的调节荧光屏时基线刻度可按比例调节为代表缺陷的水平距离l(简化水平距离l\');深度h;或声程S,见图7.9.1.1 探伤面为平面时,可在对比试块上进行时基线扫描调节,扫描比例依据工件工和选用的探头角度来确定,最大检验范围应调至荧光屏时基线满刻度的2/3以上.9.1.2 探伤面曲率半径R大于W2/4时,可在平面对比试块上或与探伤面曲率相近的曲面对比试块上,进行时基线扫描调节.9.1.3 探伤面曲率半径R小于等于W2/4时,探头楔块应磨成与工件曲面相吻合,在6.2.3条规定的对比试块上作时基线扫描调节.9.2 距离----波幅(DAC)曲线的绘制9.2.1 距离----波幅曲线由选用的仪器、探头系统在对比试块上的实测数据绘制见图8,其绘制方法见附录D,曲线由判废线RL,定量线SL和评定线EL组成,不同验收级别的各线灵敏度见表3.表中的DAC是以Φ3mm标准反射体绘制的距离--波幅曲线--即DAC基准线.评定线以上至定量线以下为1区(弱信号评定区);定量线至判废线以下为Ⅱ区(长度评定区);判废线及以上区域为Ⅲ区(判废区).9.2.2 探测横向缺陷时,应将各线灵敏度均提高6dB.9.2.3 探伤面曲率半径R小于等于W2/4时,距离--波幅曲线的绘制应在曲面对比试块上进行.9.2.4 受检工件的表面耦合损失及材质衰减应与试块相同,否则应进行传输损失修整见附录E,在1跨距声程内最大传输损失差在2dB以内可不进行修整.9.2.5 距离--波幅曲线可绘制在坐标纸上也可直接绘制在荧光屏刻度板上,但在整个检验范围内,曲线应处于荧光屏满幅度的20%以上,见图9,如果作不到,可采用分段绘制的方法见图10.9.3 仪器调整的校验9.3.1 每次检验前应在对比试块上,对时基线扫描比例和距离--波幅曲线(灵敏度)进行调节或校验.校验点沙于两点.9.3.2 检验过程中每4h之内或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对时基线扫描和灵敏度进行校验,校验可在对比试块或其他儿试块上进行.9.3.3 扫描调节校验时,如发现校验点反射波在扫描线上偏移超过原校验点刻度读数的10%或满刻度的5%(两者取较小值),则扫描比例应重新调整,前次校验后已经记录的缺陷,位置参数应重新测定,并予以更正.。
FSC-STD-50-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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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持有者FSC商标使用要求 —D 术语和定义
¾ 在FSC-STD-01-002 “FSC术语词汇表”中提供 了术语和定义,有关这一标准的主要定义附 件3中已规定,并在下面的文件中第一次出现 时文字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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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证书持有者FSC商标使用要求 —第一部分 要求
1. 使用FSC商标的基本法则 1.1 森林管理委员会有三个注册商标:FSC树形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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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证书持有者FSC商标使用要求 —第二部分 产品上使用FSC标签
附加声明和解释 4.4 有关不受FSC控制的质量声明(例如产品环境特性)显
然应当从FSC文字中去除。 (有关FSC的额外声明总伴有之前被认证机构批准的
FSC标签。关系到FSC或FSC认证产品,首选的术语是 “responsible”负责任的,例如 “responsible forestry”负责任的林业,不能是 “sustainable forestry”可持续的林业。) (当文字由认证组织的客户提供时,且客户不是FSC认 证的,认证组织要求客户应当联系FSC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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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书持有者FSC商标使用要求 —第二部分 产品上使用FSC标签
2.3 FSC标签在产品上或它的包装物或两者上要清晰可见。 (如一种产品类型正常的标签位置不放置在面对消费 者那一面(如侧面或书的内页),额外的标志应使用 在显著位置。)
2.4 标签不能用在产品的部分声明。除了任何包装材料或 非森林材料,其他产品的固定组成部分不是FSC认证 覆盖的,则不能使用FSC标签。
FSC-STD-50-001(1.2版) 标准要点
证书持有者FSC商标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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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统供应商管理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用于规范本公司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审计、评估,以保证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购入稳定、可靠并符合GMP要求的计算机化系统。
2.0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生产设备、公用系统、检验/分析仪器、计量/称量仪器等所需的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审计与评估。
3.0职责3.1工程部及信息管理岗:负责嵌入式计算机系统、工业过程控制类计算机系统、单界面数据分析处理类计算机系统、多界面及类办公管理类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审计、评估的实施。
3.2使用部门:参与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审计、评估。
3.3物料部:负责对新开及变更供应商的申请,并提供供应商的有关资料;考察供应商经营是否合法,是否有良好的信誉;对已通过审计的供应商,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
3.4质量保证部:负责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审计、评估的组织,审核、批准供应商;负责向工程部、工程部信息管理岗、物料部、使用部门分发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及时更新;监督本规程的正确实施,确保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审计、评估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4.0作业内容4.1定义4.1.1嵌入式计算机系统(A类):没有用户界面,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但不存储及处理;软件程序固化在系统的内部存储器中;可以输入并储存运行参数,但不能对软件进行修改和配置。
a.现场安装的智能化传感器、显示仪(嵌入式计算机)。
温度、压力、流量、风速、转速、pH、电导率等。
b.现场安装的智能化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嵌入式计算机)温控仪、压力控制器、带调节信号、报警信号的智能仪表等c.电子衡器、数显式检验检测仪器、测试工具、离线仪表等。
4.1.2工业过程控制类计算机系统(B类):有单一用户界面,配置参数可存储及再使用,但软件不能进行配置;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存储及处理,具备显示、控制功能。
a.HMI+PLC控制系统生产工艺设备(反应釜、配液罐、洗烘灌轧联动线、灭菌柜、粉碎机、制粒机、混合机、压片机、胶囊机、洗瓶机、灌封机等);纯化水系统、注射用水系统、纯蒸汽系统等。
十四、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4.14.2加强药剂管理,规范采购、储存、调剂,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供应。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
4.14.2.1
【C】
经医院合理遴选的药品
有适宜的贮备.
1.有药品遴选制度,遵循“一品两规”要求,制定本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1.有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规定与程序明示,相关医师、药师、护士均知晓。
2.临床用药监控和超常预警体系,对临床超常用药趋势及时干预,有干预和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改进措施落实情况有追踪评价,有持续改进的成效。
4.14.3.3
【C】
医师开具处方、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1.有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院处方管理实施细则,对注册执业医师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药师调剂处方有明确规定。
2.有信息系统联网的处方用药技术支持软件.有完善药品查询系统,方便有关人员查询、适时获取正确的药品信息.
3.药库和调剂室有药品进、销、存、使用等实时管理系统,实行药品定额和数量化管理,包括药品账目和统计、处方点评分析统计等。
【B】符合“C”,并
有适宜的合理用药监控软件系统,能为处方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并定期更新。
4.有高危药品目录,各环节贮存的高危药品设置有统一警示标志.
5.防腐剂、外用药、消毒剂等药品与内服药、注射剂分区储存。
6.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并作明确标示.
7.实行药品采购、贮存、供应计算机管理,药品库存量及进出量、调剂室库存量及使用量定期盘点、账物相符.
【B】符合“C”,并
工程施工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1。
总则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将项目部对施工队伍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内容切实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
若再犯,罚款翻倍!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500元.若再犯,罚款翻倍!1.6各分项验收必须严格遵照报验程序,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质检人员检查,然后再报监理检查。
不报检进行野蛮施工或者越级报检,每次罚款1000元.2.模板工程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项目部提供的材料,先赔偿材料费再加罚1000元。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2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100元.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 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返工费责任者承担)2、5混凝土墙、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处以1000元罚款。
2.6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墩柱模板必须处理好接缝再施工,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2、7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罚款200元。
2.8每次顶板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并用胶带将拼缝粘牢,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300元/次。
2.9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300元。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BFNY-AXGL-026-2015-B/2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环节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及罐区的管理。
1.3职责1.3.1安全环保部1.3.1.1对罐区进行综合安全监督检查。
1.3.1.2对罐区涉及的设备、设施的检测、校验进行督察。
1.3.1.3对罐区涉及的工艺控制、装卸车及工艺变更进行督察。
1.3.2装备部罐区设备、设施的检测、校验的管理。
1.3.3保卫部(消防中队)1.3.3.1罐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管理。
1.3.3.2负责罐区消防、治安保卫工作,调查消防、治安事件,接到报警电话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1.3.4属地单位1.3.4.1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和消防器材配置图,并报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中心、消防中队备案。
1.3.4.2罐区管辖单位应编制操作记录报表、专项检查表、综合检查表并执行。
1.3.4.3负责罐区的日常检查、巡检、维护及管理。
1.3.4.4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1.3.5供应公司/化产销售公司1.3.5.1公司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的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运输车辆需提供经营许可证、运输证、车辆罐体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5.2公司负责告知运输车辆司机行车路线。
1.3.6营业部收取驾驶员、押运员、行驶证、身份证等所需证件复印件。
2管理内容2.1罐体、附件及消防设施配置要求。
2.1.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连锁装置。
2.1.3储罐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钢板测厚,应根据其腐蚀情况增加检测频次。
2.1.4罐体应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罐体外表面无大面积锈蚀、漆皮脱落现象,漆层应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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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2.6落实药品调剂制度,遵守药品调剂操作规程,保障药品调剂的准确性。
【C】1.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2.药品调剂时,认真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后调剂配发药品。
3.有病房(区)不需要使用的药品定期办理退药的相关规定,对退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并有记录。
4.为急诊科及病房应急用药,提供24小时×7天的药学调剂服务。
【B】符合【C】,并1.有措施避免药品分装,如需药品分装,应有操作规程、适当的容器,外包装有药品名称、剂量及原包装的批号、效期和分装日期。
2.对病房(区)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配发,注射剂按日剂量发药。
【A】符合【B】,并职能部门对调剂工作督导检查、追踪评价,持续改进调剂工作。
迎评资料:库车县人民医院药品调剂制度门诊药房工作制度药房处方调配操作规程规范化药品调剂流程的考核标准符合条款【C】1库车县人民医院药品调剂制度1、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4、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5、发药时必须核查处方药品是否交费或记帐、金额是否正确。
6、药品调剂完备后,需在计算机上复核和确认。
并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门诊药房工作制度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名。
5.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6.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
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片剂,丸剂,需医师开写退药处方。
7.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登记,签字。
8.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9.对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盘点,发现问题和错误,当班者和统计员及时查明原因,由科、室负责人协商处理。
10.凡是具有效期的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11.调剂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12.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有事需要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离岗,若下班时有未完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3.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药房处方调配操作规程为了不断完善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规程。
内容:一、处方调配应该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二、处方调配操作程序分为收方、划价、调配、核对和发药。
收方:收方后首先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审核处方,审核处方时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处方。
具体审核内容见《药房处方审核制度》。
划价:医师处方经收方审查后,按处方所列药品的含量、规格、数量、计算药品价格示明在处方上,患者到收费室交费后调剂人员予以调配。
调配处方: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仔细阅读处方,认真考虑调配方法,若有配伍变化,要预先采取必要措施加要解决。
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峄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地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准确配调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配方时切不可用手数药片。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别进行专册登记;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空安培进行清点验收,并作好记录,统一销毁。
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再配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完成处方调剂后,调齐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处方核对处方药品调配完成后由药师职称以上人员进行核对。
内容包括再次全面认真核对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剂的药品,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数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包括形状,色,嗅,味和澄明度等),发现配方错误时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检查无误后,检查人员签字后发药。
发药核对患者姓名,以患者应答确认患者身份;向患者交待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药品有两盒以上时要特别交待;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尽量做好用药咨询工作。
规范化药品调剂流程的考核标准处方调剂考核指标(分值)规范性要求及评分标准接收处方(5分)收方问好(5分)①使用“您好、来了”等礼貌用语(3分) ;②面有笑容、态度和蔼(2分)。
审查处方(25分)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以及有无医生签名(3分)①正确说出科别、姓名及年龄(1分);②指出漏填的自然项目(2分)。
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10分)①正确说出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和规格(5分);②说出处方上各种药品的数量(5分)。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10分)①仔细审查了药物间的配伍禁忌(5分);②说出处方上各种药品的剂型、用法、用量(5分)。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2分)①正确说出诊断(1分);②判断药品与诊断是否一致(1分)。
调配处方(20分)查看效期(3分)①查看效期(1分);②正确说出药品效期(2分)。
质量检查(3分)①口服药品看包装的完整性(1分);②小针剂看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楚、有无其它药品混入、批号及效期、水针剂的色泽及澄明度(2分)。
药品种类数量正确(4分)①调配的药品种类和数量正确(4分)。
标明用法用量(10分)①贴标签并写明用法用量或直接写用法用量(3分);②标识位置合适(2分);③用法用量标示的内容正确、字迹清楚(5分)。
复核发药(30分)核对病人姓名(3分)①询问病人姓名(2分);②礼貌用语(1分)。
核对并告知药品种类数量(5分)①正确告诉患者药品名称(3分);②正确告诉患者每种药品的数量(2分)。
核对并告知用法用量(10分)①正确告诉患者药品用法用量(7分);②告知药物的重要用药注意事项(3分)。
加分项目(10分)①告知患者特殊的储存条件(4分);②告知重要药品的主要不良反应(6分)。
结束语(2分)①您的药齐了(您的好了),请慢走!(2分)药房处方审核制度为了不断完善药房的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内容:一、药师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处方。
二、负责确认处方的合法性,确认处方医师签名及是否具有处方权,并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三、负责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药师是否注明过敏实验及结果判定。
(二)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作合理性。
(五) 是否有重复药现象。
(六)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八) 药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而且人好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四、对医师处方中短缺的药品,应建议医师使用其他药品。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目的:为不官完善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属药房的退药管理工作。
责任:药房负责人、药房工作人员。
内容:1、一般情况药品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退换。
2、特殊情况:如住院病人停止医嘱、专科、转院、死亡,不再使用某种药品,可持续办班护士和护士长双签名的退药单到药房办理退药;病人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该药物时,科室须到药房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并附退药单,药房可退药。
3、退回的药品要保证包装完好,无污染:已拆封开启或标签脱落包装破损、变形污染的药品不得返回。
4、需冷藏保存的药品一律不退。
5、拆零的药品一律不退。
6、退回药品的批号要与药房现存药品或最近一批药品批号一致。
7、退药期限不超过取药时间后的3天。
8、退药须本院医务人员到药房办理,禁止病人或病人家属到药房办理退药。
符合条款【C】2 我们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