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精品系列教材) 马怀德 第十六章 司法赔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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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教学参考书目(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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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教学参考书目石佑启推荐1、方世荣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3、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4、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新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5、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6、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7、叶必丰著:《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8、杨解君著:《行政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9、杨解君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10、张树义主编:《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1、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第二版12、姜明安著:《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13、林莉红著:《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4、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9月版15、陈新民著:《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6、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17、王名扬著:《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18、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87年版19、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20、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21、于安编著:《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2、 [日]和田英夫著:《现代行政法》倪健民、潘世圣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23、 [日]室井力著:《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4、 [日]盐野宏著:《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25、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26、 [美]伯纳德.施瓦茨著:《行政法》,徐炳等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27、 [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28、应松年主编:《行政行为法》,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29、杨海坤、黄学贤著:《中国行政程序的法典化——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30、薛刚凌主编:《国家赔偿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31、杨解君、温晋锋著:《行政救济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32、马怀德著:《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劣》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版33、王万华著:《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4、方世荣著:《论具体行政行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35、方世荣著:《论行政相对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36、叶必丰著:《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37、沈岿著:《平衡论——一种行政法的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8、李娟著:《行政法控权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9、石佑启著:《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换式转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0、关保英著:《行政法模式转换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41、宋公德著:《行政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充行于大陆坊间且水准还行的入门教材(截至2006年3月19日):1.肯尼迪·沃伦《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2.[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3.[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第一、二卷),中译本,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4.韦德《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5.范扬《行政法总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6.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7.翁岳生编《行政法2000》,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8.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9.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10.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版11.朱维究王成栋主编《一般行政法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出版社2005年版12.应松年主编《当代中国行政法》,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13.应松年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14.朱新力等《行政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5.关于行政诉讼法学入门教材,愚推下五书16.[德]胡芬《行政诉讼法(第5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17.胡建淼主编《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与高教社2003年版几乎是一本书)18.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9.王麟等《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20.杨解君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关于行政诉讼法学入门教材,愚推下三书1.何兵主编《行政法案例研习》,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2.叶必丰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法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宪法与行政法学阅读书目[美]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三联书店1998年版[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法]埃米尔·杜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法]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法]卡尔·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三联书店1987年版[法]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瑞士]让·皮亚杰著,:《人文科学认识论》,中央编译出版社[英]亨利·梅因:《古代法》,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英]丹宁勋爵:《法律的训诫》,法律出版社,1999版[英]丹宁勋爵:《法律的正当程序》,法律出版社1999版[英]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1982版[英] 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版[英]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版[英]斯坦•香德等:《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版[英]哈特:《法律的概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三联书店1990年版[美]艾伦·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美]伯纳德·斯瓦茨:《美国法律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美]D·布迪、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美]M·E·泰格、M·R·利维:《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美]霍贝尔:《原始人的法》,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8版[美]麦克尼尔:《新社会契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版[美]史蒂文·J·伯顿:《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商务印书局1998年版[美]麦考密克:《制度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美]弗里德曼:《法律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版[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德]茨格特:《比较法总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德]拉伦兹:《法学方法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版[德]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德]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95版[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版[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62版[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版[意]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复合共和制和政治理论》,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日]大木雅夫:《比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日]大须贺明:《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版2001年版[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日]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张志铭:《法律解释操作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 年版宋冰:《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美]路易斯•亨金等:《宪政与权利》,三联书店1996年版[美]斯蒂芬•C•埃尔金:《新宪政论》,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爱德华•S•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三联书店1996年版[美]杰罗姆•巴伦:《美国宪法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美]弗里德里希:《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三联出版社1997年版[法]M•J•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万鄂湘:《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评述》,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刘海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英]韦德:《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7年版[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日]盐野宏:《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德]平特纳:《德国普通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德]毛雷尔:《德国行政法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翁岳生编:《行政法》(2000),上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9月第一版蔡志方:《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三民书局1993年版吴庚:《行政法的理论与适用》,三民书局(增订五版)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罗豪才:《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法理学专业博士生参考书目(中山大学)一、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基础参考书:1、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

2023年司法考试最新命题动态

2023年司法考试最新命题动态

司法考试最新命题动态作者:王朝勇到,我国进行了8次国家司法考试,共有20多万考生通过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其中有六万多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为25%左右。

那么司法考试旳通过率会有多少呢?考题旳命题趋势怎样?这恐怕是考生近期比较关怀旳问题。

通过度析02—共8套(含四川缓考地区试卷)司法考试真题,我们可以对司法考试旳命题趋势进行预测。

预测,司法考试旳通过率会较再提高4%左右。

这对考生来说是一种莫大旳福音。

然而,考生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提高旳通过率中,照顾地区会占绝大多数,因此不要依托提高旳通过率而侥幸通过旳想法,大家还是应当好好复习。

尚有人会有疑问司法考试会不会改革?我要告诉大家,肯定不会。

会不会改革?也许性较小。

什么时候会改革?也许是最佳旳时机。

目前是5月19日上午九点,大纲正式全面上市了,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司法部组织有关专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有关政法工作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纳入《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有关政法工作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内容单列为三大本教材卷一旳首编,由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付子堂专家编著。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阐明:考试科目和试卷构造没有变化。

我在此重点预测一下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易出旳考点,透析司考命题方向。

从11月开始,在先前政法英杰全国旳每一场司考汇报会上我都提出司考一定要高度重视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知识点。

将还会在卷四有所体现,特命出十一道题目,以此奉献广大学员在复习备考路上多加研习,愿能故意外旳收获。

1,运用:“党旳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旳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旳角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25分)2,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旳角度,谈一下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怎样处理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之间旳关系。

(20分)3,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旳角度,谈一下民主法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旳主线保障,(20分)4,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旳角度,谈一下民谚(民间谚语)在法院调解中旳运用。

行政法学(第二版)

行政法学(第二版)

章节目录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依法行政原则 第三节行政合理性原则 第四节信赖保护原则 第五节正当程序原则 第六节责任行政术委员会主席,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领导小组专家组顾问。
书评
篇幅内容精练,突出重点难点,辅以内容概要、学习重点、思考题,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理论分析的能力。 第二版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对理论表述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根据2005年之后出台的《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 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作出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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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第二版)
介绍
01 内容简介
03 作者简介
目录
02 章节目录 04 书 评
《行政法学(第二版)》是2012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罗豪才、湛中乐。
内容简介
作者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之《行政法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充分吸 收行政法立法和学术研究的成果,阐述了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立法的主要内容,其特点是篇幅内容精练, 突出重点难点,是一本简明实用的行政法学教材。

2010司法考试命题人简介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怀德

2010司法考试命题人简介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怀德

2010司法考试命题人简介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怀德2010司法考试命题人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怀德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席。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北京市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

兼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山东省、福建省、青岛市人民政府顾问或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专家咨询委员。

[编辑本段]马怀德-职业生涯马怀德199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获博士学位,是建国以来第一届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方向的博士毕业生。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

《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

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获法学。

自1993年以来,历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副研究员、研究员等职。

并为硕士生讲授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外国行政法等学位课程,首次为硕士生开设国家赔偿法选修课。

1995年赴美国波士顿大学作访问学者,同时开始担任行政法硕士导师组副组长,已培养12名硕士生,参加数十人硕士、博士论文答辩。

1996、1997年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作访问学者。

[编辑本段]马怀德-个人荣誉1993年获“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995年赴美国波士顿大学作访问学者;1996、1997年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作访问学者;1997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998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奖;2001年赴美国耶鲁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教材归纳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教材归纳

201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教材归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701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年版《国际法》周忠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2011年第三版《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马怀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第三版版《行政法学》(第二版)张树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801 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必读)第二版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民法学》王卫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宋朝武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 2012年修订版《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宋朝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第三版《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刑事诉讼法学》刘玫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二版《刑法学》(第四版)曲新久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刑法学》(第五版)曲新久、陈兴良等着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以上参考书比较多,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201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解析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是政法类院校的翘楚,每年考的人较多,难度肯定不会很小。

行政法学学习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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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学习书目1、杨海坤著《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2、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3、王连昌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4、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5、任中杰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6、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7、姜明安主编《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8、叶必丰著《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9、张明杰、莫纪宏著《行政法的新理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10、许崇德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1991年11、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盐野宏著《行政法》,月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3、陈新民著《行政法学总论》(修订6版),三民书局14、张家洋著《行政法》(修订初版),三民书局15、黄异著《行政法总论》(修订初版),三民书局16、李震山著《行政法导论》(修订初版),三民书局17、谢晖著《行政权探索》,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18、关保英著《行政法的价值定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9、王珉灿主编《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6月版20、龚祥瑞著《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21、姜明安:《行政法学》,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8月22、应松年、朱维究著:《行政法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12月版23、张焕光、柳树光、苏尚智编著:《行政法基本知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3月版24、张尚族编著:《行政法基本知识讲话》,群众出版社1986年5月版25、吴杰、应松年编著:《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6月版26、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8月版27、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11月版28、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7月版29、张焕光、胡建淼著:《行政法学原理》,劳动人事出版社1989年7月版30、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卓越出版公司1990年6月版31、张尚族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7月版32、胡建淼主编:《行政法教程》,杭州大学出版社1990版33、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34、张尚族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35、张树义主编:《行政法学新论》,时事出版社1991年9版36、陈安明、沙奇志著:《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2年版37、杨海坤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38、熊文钊著《行政法通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5年39、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40、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41、张正钊主编《外国行政法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42、胡建淼著《十国行政法——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43、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44、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45、胡建淼著《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法律出版社1998年46、伯耐德·施瓦茨著《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47、南博方著《日本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48、室井力主编《日本现代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49、威廉·韦德著《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50、林纪东著《行政法新论》,五南图书有限公司1985年51、张剑寒等著《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汉林出版社1985年52、王克稳著《经济行政法论》,苏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53、林纪东著《行政法》,三民书局54、欧内斯特·盖尔霍恩,罗纳德·M·利文著《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概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55、黄异著《行政法总论》,三民书局56、马怀德著《行政许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57、杨海坤、黄学贤著《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从比较法角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58、方世荣著《论具体行政行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59、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60、阿部泰隆二著《行政法系统》,有斐阁,1996年61、大桥洋一著《行政法学之构造的变革》,有斐阁,1996年62、郭润生、宋功德著《行政指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63、章剑生著《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64、应松年主编《行政行为法》,人民出版社1993年65、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66、杨惠基主编《听证程序理论与实务》,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67、应松年主编《比较行政程序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68、罗豪才、应松年主编《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69、陈端洪著《中国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70、杨海坤《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政府》,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71、袁曙宏等:《行政法律关系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72、杨海坤、黄学贤:《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73、崔卓兰:《行政程序发要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74、章剑生:《行政程序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75、章剑生:《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76、朱瑞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史稿》,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77、蒲坚:《中国古代行政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78、罗尔夫·斯图博:《德国经济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79、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80、方世荣:《论具体行政行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81、甘文:《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理由、观点与评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82、应松年主编:《行政程序立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83、应松年主编:《比较行政程序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84、应松年主编:《行政程序法论文选集》,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85、朱新力:《行政违法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86、宫泽俊义:《日本国宪法精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0年87、莫里斯·奥里乌:《行政法与公法精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0年88、叶必丰:《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89、关保英:《行政法模式转换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90、关保英:《论行政法学研究中的若干改变》,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9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92、方世荣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93、关保英:《行政法的价值定位——效率、程序及其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94、皮纯协主编:《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95、关保英著:《市场经济与行政法新视野论丛》,法律出版社1996年96、萧蔚云:《香港基本法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海天出版社1993年97、韩德培、李龙主编:《人权的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98、和田英夫:《现代行政法》,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3年99、张明杰、莫纪宏:《行政法的新视野——市场经济下条件下的行政立法的走向》,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100、杨海坤:《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01、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102、荆知仁:《宪法变迁与宪法成长》,中正书局1982年103、王人博:《宪法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10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105、翁岳生:《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国立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0年106、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107、韦德著:《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108、奥斯特洛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109、张尚族(鸟):《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110、张树义:《行政合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111、波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112、欧内斯特·盖尔霍恩:《行政府与行政程序概要》,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113、薛刚凌:《行政诉权研究》,华文出版社1999年114、斯蒂芬·埃尔金:《新宪政论》,三联书店1997年115、室井力主编:《日本现代行政法》116、平特纳:《德国普通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17、曹志主编:《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要》,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118、金伟锋:《国家公务员比较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119、熊继宁:《差异、变化与耦合——香港、澳门公务员系统与国家公务员系统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20、陈嘉陵主编:《各国地方政府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121、刘旺波编:《外国监察制度》,人民出版社1994年122、张正钊、韩大元主编:《比较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23、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124、王珉灿主编:《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125、张家洋:《行政法》,台湾三民书局1988年126、沈岿著:《平衡论:一种行政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27、陈立虎著:《对外贸易德行政法制度》,中国商业出版社2000年128、陈端洪著:《中国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29、耶林令克:《宪法德修改与宪法的变迁》,三联书店1990年130、詹姆斯·安修:《美国宪法的解释与判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131、盐野宏:《《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132、奥斯特洛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133、美浓部达吉:《公法与私法》,台湾商务印书馆134、方世荣:《论行政相对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行政法精要书目

行政法精要书目

行政法学书目汇览(1.1 版)说明一本书目旨在向那些对行政法或者其中某个主题感兴趣的学生推荐可以通读的书籍,而不是提供一个研究者需要查阅的全部书籍。

二搜罗的原则:(一)时间上,限于晚近著作,不收早期著作(包括一些在学术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早期著作);(二)内容上,主要为教材和专论,一般不选个人文集性质的著作;(三)创作上,主要为个人独著,慎重选择多人集合的“主编”作品;(四)出版上,限于在中国大陆出版的中文书籍,不收海外中文图书和外文图书。

三没有一个书目会是完全和确定的。

欢迎对本书目提出补充和更正,以使其得以完善和更新。

一教材型著作(一)通用教材1.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2.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3.应松年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4.关保英《行政法教科书之总论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5.叶必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6.胡锦光、莫于川《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7.杨解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8.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版9.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10.田思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二)研究型教材11.应松年、袁曙宏主编《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杨海坤、章志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3.应松年主编《当代中国行政法》,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14.杨建顺《行政规制与权利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5.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16.姜明安、余凌云主编《行政法》,科学出版社2010年17.余凌云《行政法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18.周佑勇主编《行政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三)专题型教材19.张越《行政复议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20.沈岿《国家赔偿法:原理与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21.姜明安《行政诉讼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 2006年22.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2版23.章志远《行政诉讼法前沿问题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24.林莉红《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年25.林莉红等《行政诉讼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年26.江必新、梁凤云《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版27.何海波《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即出)(四)行政法案例28.何兵主编《行政法案例研习》,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29.叶必丰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30.杨小军《重大行政案例选编》,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31.余凌云《行政法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32.章志远《个案变迁中的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二专题著述(一)行政法基础理论33.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34.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35.孙笑侠《法律对行政的控制:现代行政法的法理解释》,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36.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再版)37.金国坤《依法行政的现实基础:影响和制约政府依法行政的因素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38.董炯《国家、公民与行政法:一个国家—社会的角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39.张树义《变革与重构: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行政法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40.甘文《行政与法律的一般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41.石佑启《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北京大学出版社年 2003年42.宋功德《行政法的均衡之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43.袁曙宏、宋功德《统一公法学原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44.金自宁《公法/私法二元区分的反思》,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45.杨海坤、章志远《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46.何海波《实质法治: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法律出版社2009年47.罗豪才主编《软法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48.沈岿的《公法变迁与合法性》,法律出版社2010年49.包万超《行政法与社会科学》,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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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50.章剑生主编《行政诉讼判决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151.蔡小雪、郭修江、耿宝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行政诉讼证据152.高家伟《行政诉讼证据的理论与实践》,工商出版社1998年153.孔祥俊《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154.蔡小雪《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运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55.吴淞豫《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156.胡建淼等《行政诉讼证据的实证与理论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修改建议稿与论证》,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三比较行政法与外国行政法(一)比较行政法与外国行政法概论157.应松年主编《四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58.张千帆等《比较行政法:体系、制度与过程》,法律出版社2008年159.[新西兰]迈克尔·塔格特编《行政法的范围》,金自宁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160.罗豪才、毕洪海编《行政法的新视野》,商务印书馆2011年(二)英国行政法16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再版162.何海波《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基础:英国话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63.[英]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164.[英]彼得·莱兰、戈登·安东尼《英国行政法教科书》,杨伟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65.[英]卡罗尔·哈洛、理查德·罗林斯《法律与行政》,商务印书馆2004年166.[英]T. R. S. 艾伦《法律、自由与正义:英国宪政的法律基础》,成协中、江菁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三)美国行政法167.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168.王静《美国行政法法官制度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年169.[美]史蒂文·卡恩《行政法原理与案例》,张梦中等译,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170.[美]肯尼思·沃伦《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王丛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171.[美]特伦斯•丹提斯、阿兰•佩兹《宪制中的行政机关:结构、自治与内部控制》,刘刚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172.[美]理查德·斯图尔特《美国行政法的重构》,沈岿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173.[美]杰瑞·马肖《行政国的正当程序》,沈岿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74.[美]凯斯·桑斯坦《权利革命之后:重塑规制国》,钟瑞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175.[美]史蒂芬·布雷耶《规制及其改革》,李洪雷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76.[美]肯尼斯·戴维斯《裁量正义》,毕洪海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177.[美]史蒂芬·布雷耶《打破恶性循环:政府如何有效规制风险》,宋华琳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178.[美]朱迪·弗里曼《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毕洪海、陈标冲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四)法国行政法179.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再版180.[英]L·布朗、[法]约翰·贝尔《法国行政法》,高秦伟、王铠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181.[法]让·里韦罗、让·瓦利纳《法国行政法》,鲁仁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182.[法]莫里斯·奥里乌《行政法与公法精要》,龚觅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183.[法]狄骥《公法的变迁》,郑戈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五)德国行政法184.于安《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185.刘飞《德国公法救济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86.[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187.[德]汉斯·沃尔夫等《行政法》,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188.[德]奥托·迈耶《德国行政法》,刘飞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189.[德]弗里德赫尔穆·胡芬《行政诉讼法》,莫光华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190.[德]米歇尔·施托莱斯《德国公法史(1800-1914):国家法学说和行政学》,雷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六)日本行政法191.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192.韩君玲《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193.王贵松《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194.王天华《行政诉讼的构造:日本行政诉讼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195.[日]美浓部达吉《公法与私法》,黄冯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再版196.[日]大桥样一《行政法学的结构性变革》,吕艳滨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97.[日]盐野宏《行政法总论》、《行政救济法》、《行政组织法》,杨建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98.[日]南博方《行政法》(第6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99.[日]室井力等主编《日本行政程序法逐条注释》,朱芒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七)台湾地区200.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201.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202.翁岳生主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2版(八)其他国家203.刘春萍《转型期的俄罗斯联邦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204.[韩]金东熙《行政法》(Ⅰ、Ⅱ),赵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205.朱应平《澳大利亚行政裁量司法审查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四行政法学研究资料206.张尚鷟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207.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1991年208.何海波编著《法治的脚步声:中国行政法大事记(1978-200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209.刘莘、莫于川主编《行政法治文苑:行政法图书和论文索引总汇(1978-2004) 行政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目录索引(1983-2004)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210.应松年、杨伟东主编《中国行政法学20年研究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

马怀德版行政法课件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马怀德版行政法课件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 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12-79-多选)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
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
决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予以罚款。复议机关维持地税
局决定后,丁公司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直接向甲市中级 法院起诉。甲市中级法院采取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可以指定甲市丙县法院管辖
B.可以书面告知丁公司向乙县法院起诉
C.可以决定由自己审理 D.针对丁公司的起诉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


4、管辖权异议
原被告所在地管 限制人身自由案件(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 辖 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不动产所在地专 不动产纠纷案 件 属管辖

(03-74-多选)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
例》,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
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
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

A.本案应由某县法院管辖 B.本案的审理对象是县政府为孔某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 C.县政府的处理决定合法,应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D.若孔某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 诉
被告所在地管辖 ①一般案件②复议维持案件 复议机关与原机 复议改变案件(改变行为结果、改变事实证据、改变 关所在地管辖 规范依据并影响其定性)
行政法课件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的管辖
主 讲 人:夏布云
一、概念

马怀德版行政法课件 第二十三章 司法赔偿讲解

马怀德版行政法课件  第二十三章 司法赔偿讲解
确定标准: 刑事司法赔偿:违法归责原则+结果归责原则 民事、行政司法赔偿:限制原则(针对特定事项)
二、刑事司法赔偿范围
案件类型 主要含义
不赔偿的情况
错拘案件 ①错误拘留②合法拘留最终认 无刑事责任能力或免追刑责的人
定无罪,但超期羁押
犯罪被拘留
错捕案件 人
错判案件 身
被逮捕最终认定无罪
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适用类型
赔偿机关
错误拘留
拘留机关赔偿
错误批捕
批捕机关赔偿
一审未生效错判
一审法院赔偿
生效错判
原审法院赔偿
说明:民事行政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比较简单,由做
出侵权行为的司法机关赔偿即可。
(08-40-单选)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 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 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 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 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 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行政法课件
第二十三章、司法赔偿
主 讲 人:夏布云
一、司法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 察权、审判权,看守所、监狱管理职权时违法给无辜的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 害的,国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1.国家赔偿责任 2.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3.上述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 4.违法行使职权
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C.对于一审判决前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D.对于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应当给予

马怀德行政法讲义

马怀德行政法讲义

马怀德行政法讲义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行政的英语表述是administration/administer。

与之相近的意思还有:管理、执行、实施,等等。

行政有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

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是公权力的一部分。

公权力虽然包括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重要权力,但行政权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公民最经常、最直接接触的公权力无疑是行政权。

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家”与“立法国家”相对。

“行政国家”现象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指称的是西方国家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大扩张、大膨胀的趋势。

行政国家的产生,意味着行政职能的增加和行政权的扩大,这一方面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秩序的确立和保障,另一方面则意味着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可能受到侵害的威胁增大。

因此,必须创立一种机制,在扩大行政权的同时加强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制约,使之正当行使而不致被滥用,这种控制和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法。

由此可见,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家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标志。

第二节行政法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一)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三)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马怀德“行政诉讼法修改

马怀德“行政诉讼法修改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主讲人:马怀德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主持人:王锡锌老师评议人:湛中乐老师姜明安老师蒋勇律师时间:2006年1月4日,星期三,晚上19:00---21:00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主持人:好,各位同学、各位同仁、朋友们,大家新年好!我们本次的北大天同公法论坛应该讲是比较特殊的一次,很显然,这是本学期最后一次论坛,但同时又是2006年第一次论坛。

所以,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请允许我(刚才我已经获得姜老师的授权)代表我本人、代表我的同事、代表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向各位致以新年的问候!第一,感谢我们的同学、朋友在一年里对我们北大天同公法论坛一以贯之的支持。

如果没有你们的参与,我们的论坛无论如何不可能向前走,为了这个,首先要感谢你们!第二个感谢,要特别给与这些参加我们论坛的主讲、嘉宾以及参与我们论坛的老师、专家。

今天呢,马怀德老师是他们的代表,我们要特别感谢马老师出席这样一个场合,让我们欢迎马老师的到来!第三个,大家可能看到我们论坛的名字了,北大天同公法论坛。

北大,大家都知道,天同,大家当然也都知道,我想,我们有一万个理由来感谢我们的朋友,天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蒋勇律师,待会儿我们介绍嘉宾的时候会再介绍今晚的嘉宾蒋勇律师。

那好,下面我再花一分钟时间介绍一下今天的主讲人和嘉宾。

首先,马怀德教授,马教授是北大的校友,他是北大本科毕业的,后来在政法大学求学、任教。

今天,我想了解宪法和行政法领域的同仁们都毫无疑问的清楚马老师在学业上、在推进这个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过程中取得了非常骄人的成绩。

我想这也是我们北大的骄傲,让我们再一次欢迎马老师的到来!我们的老师,其实也是在座各位的老师,姜明安教授!姜老师旁边的是湛中乐教授!天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蒋勇律师!蒋勇律师在从事律师实务前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他在行政审判庭工作了很长时间,对行政法以及行政诉讼法有很清楚的了解。

我们也很高兴请到你!陈端洪教授,北大宪法行政法的教授!我,大家都知道了。

行政诉讼证据中证据问题(马怀德)

行政诉讼证据中证据问题(马怀德)

行政诉讼证据中证据问题马怀德主持人:感谢各位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民商法前沿论坛”之证据法系列讲座。

我们的证据法系列讲座主要是民事证据方面的内容,但对于刑事行政领域的证据问题,我们也同样应予关注。

今天十分荣幸的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教授,请他就行政诉讼证据中证据问题发表演讲。

下面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马老师的精彩演讲。

(掌声)马:同学们大家好,我们知道人民大学在民事证据和刑事证据方面是成果显著的,有很多的代表性成果,而且直接在参与国家的民事证据立法。

所以说,我在讲行政证据可能有些问题会觉得忐忑不安的,因为这方面都研究了很长时间了,跟我们国家整个证据研究的状况是一样的,就是行政证据问题一直是不受太多的重视。

研究领域里面的成果也非常的稀有,到现在为止,我统计过的行政证据的专著只有两本和非常少的一些论文,跟民事和刑事证据研究相比较的话,应该是一个很薄弱的学科,也是一个非常稀有的学科,但是行政诉讼证据中的问题却非常重要。

昨天晚上我们在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生的录取过程中,我们问了所有的港、澳、台学生同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选择来上大陆的诉讼法专业,他们的回答非常一致,因为大陆行政诉讼证据制度是最吸引他们的,他们觉得台湾的也好、德国的也好很多国外的制度在行政诉讼证据方面远不如大陆规定的那么先进,这方面没有大陆研究的成熟。

我回过头考虑这个问题,为什么海外的人会对大陆的行政诉讼证据有这么一个评价呢,是不是大陆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真的比人家先进或者有独特之处呢,这个跟民事和刑事证据相比的话,确实有它的独特的地方。

所以今天我分几个部分来主要介绍一下行政证据制度本身的一些特殊的地方。

行政诉讼证据最特殊的几个部分首先就是证明对象,这是最特殊的。

行政诉讼的审查原则是审查被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这是行政诉讼基本的一个审查原则。

所以说,不论原告或者被告,他证明的主要对象,也基本上是围绕行政诉讼行为的合法性来展开的。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教材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教材

1、《法理学导论》北大出版社(舒国滢主编06年6月版)
2、《法理学》(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2008年6月版)
3、《宪法学》(第四版)北大出版社(2010年6月版焦洪昌主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5、《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周忠海主编
6、《国际私法》(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0年6月第1版赵相林主编
7、《国际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莫世健主编
8、《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张树义主编
9、《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马怀德主编
10、《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江平主编07年12月版)
12、《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卫国主编07年12月第1版)
12、《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宋朝武主编2008年9月版)
13、《民事诉讼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宋朝武主编2008年9月版)
14、《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北大出版社高教版(陈光中09年7月版)
15、《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刘玫主编
16、《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陈兴良09年10月第4版)
17、《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2009年9月第三版)。

16-第十六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优秀课件

16-第十六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优秀课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 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 诉讼的, 当事人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同时, 又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 应由人民法院管辖并由人 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判。
第三, 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复议并作出裁决的案件, 当事人
不服该裁决, 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司法有限变更的原则
司法有限变更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 案件的过程中,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应予 尊重, 原则上不予改变;只有在一定条件下, 才享有部分或全部改变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 的权力。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司法最终裁决的原则
司法最终裁决的原则是指对同一行政争议案件的行政 机关的行政裁决必须服从人民法院的裁判,司法裁决 具有最终的效力。具体表现在: 第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 阶段,对复议裁决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 件,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并依法作出裁判。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原则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我 国行政诉讼制度有概括性的认识和把握。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要求: 系统地介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概 念、历史发展、功能、目的,深入地分析我国行政 诉讼的原则,使学生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有清晰、 透彻的掌握,并能够运用行政诉讼的原则分析涉及 行政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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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行政法学自学辅导 马怀德 北京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学自学辅导 马怀德 北京大学出版社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自学辅导前言:为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形式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我们组织编写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学辅导书。

自学辅导书以全国考委公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全国统编自考教材为蓝本旨在帮助自学者达到学习目标顺利通过国家考试。

自学辅导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根据专业的开考情况和考生的实际需要陆续组织编写、出版文字、音像等多种自学媒体由此构成与大纲、教材相配套的、完整的自学媒体系统。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1年1月第一部分怎样自学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的性质、特点和地位行政法学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

该学科的性质、地位和特点如下:(一)行政法学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主干学科法学学科的划分及其体系的构建与部门法的划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但并非完全一致。

有的法学学科以整个部门法为研究对象如民法学以“民法”这个部门法为研究对象刑法学以“刑法”这个部门法为研究对象。

在这种情况下法学学科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

但是有的学科是以一个部门法的部分领域或者若干部门法的交叉领域为研究对象如行政诉讼法学以行政法的部分领域为研究对象行政诉讼法学是一个独立的学科但行政诉讼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或者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法有待进一步研究。

又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三大诉讼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的交叉领域它本身是独立的法学学科但其研究对象“证据法”却不是独立的部门法。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由于行政法是宪法之下与民法、刑法、环境法、国际法等平行的基本法律部门行政法学也就相应地成为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主干学科之一。

(二)行政法学属于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公法学科对现有的法学学科进行进一步的分门别类可以根据其共同特点将它们分为公法学科和私法学科。

行政法学属于公法学科和应用学科。

公法学科与私法学科的划分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一致的。

司法赔偿制度论要

司法赔偿制度论要

作者: 马怀德
出版物刊名: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页码: 92-95页
主题词: 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法;司法人员;刑事司法行为;司法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补偿法;重大过失;公有公共设施;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摘要: <正> 司法赔偿作为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世纪以来受到许多国家的极大关注。

就立法而言,这些国家在制定国家一般责任法、赔偿法的同时,纷纷制定了有关司法行为的刑事补偿法、冤狱赔偿法。

有的国家还在刑事诉讼法中列专章条款规定司法赔偿内容。

就实践而言,许多国家一改旧制,打破了国家对司法侵权行为不赔或少赔的主权豁免传统观念,大大地扩展了司法赔偿的范围。

即使在以保守著称的英国,近年来国家赔偿的范围也。

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行政法学》读后感一、选择这本书的理由由王连昌、马怀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学》这本教材,是我假期所选的、认真阅读的书籍。

我为什么要选择一本教材作为阅读的数目,原因有二:其一,经过沈老师一个学期的讲解让我对行政法有了一个总体的认识,而我自身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一员,选择一本教材从头到尾细致地阅读几遍更能固化对行政法总体所涉及的知识有一个宏观的把握,是义务,也是责任;其二,开始阅读这本教材的时候是在放假前,当时初步的印象感觉这只是一本系统性的教材,从某种意义上是基础知识的编排,而在暑假中,7·23动车事件发生后,我感觉到作为一个公务员的责任,在这本书中也有一定的体现。

为什么这样说呢?作为行政法,其核心是要调节个人与公众间的利益,要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在本书的第五章以行政法律责任命名,在本书的第十五章以国家赔偿制度命名。

这两章是比较突出从行政过程中行政主体的责任、以及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伤害后需要承担的责任的角度入手,对理解整个行政法的初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我在通过学习行政法这门课程、阅读这本书籍之后结合个人工作经验的一点感触和理解,有不当之处,请老师予以批评和纠正。

二、感受之一:法的本质的精神包括平等、自愿、自主、自由、契约乃至法制。

第一次重大的启发在于我对什么是法以及为什么要创制法这一问题的思考。

法的探源绝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过程,关于法也有很多令人神往和崇尚的故事。

苏格拉底临刑前有朋友曾想劝说和帮助他越狱出走,苏格拉底认为这是违反公民对城邦和法律的责任和义务的。

出于对法的尊重选择了对最后的牺牲。

也有人讲法的缘由归结为博弈,认为是公民与国家权力的一种博弈,在一个国家的法的创制中,想必必是凝结了平等、自愿、自主、自由、契约乃至法制等思想在里面。

①譬如,对于平等,民主为其提供保证。

只有在一个民主的法治体制内,才能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权力机制,保证公民在立法上和司法上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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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追偿程序 1.司法追偿的机关。 2.司法追偿的条件。 3.司法追偿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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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司法赔偿决定程序 (一)司法赔偿决定程序的含义 司法赔偿决定程序是指赔偿委员会受理司 法赔偿请求、作出决定的程序。 (二)司法赔偿决定程序的步骤 1.申请。 2.立案。 3.审理。 4.决定。 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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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司法追偿程序 (一)司法追偿的范围 1.实施暴力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 2.违法使用武器或者警械造成公民受害或 者死亡的工作人员。 3.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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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赔偿处理程序 (一)司法赔偿处理程序的含义 司法赔偿处理程序是指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受理和处理受害人赔偿请求的程序。 (二)司法赔偿处理程序的步骤 1.司法赔偿确认程序。 2.司法赔偿请求的提出。 3.司法赔偿请求的受理。 4.赔偿义务机关初步审查。 5.司法赔偿请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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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的含义 (二)因公民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 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三)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 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五)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 个人行为 (六)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害发生的 (七)法律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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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ιβλιοθήκη 2/7/2019二、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 (一)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 1.错误拘留。 2.错误逮捕。 3.无罪错判、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具体 来说,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无罪错判必须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人民法院对无罪的公民判处刑罚。 (2)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3)原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并且被告人 被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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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司法赔偿复议程序 (一)司法赔偿复议程序的含义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不 服赔偿义务机关的裁决或者未与其达成协 议的,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并对 司法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程序。 (二)司法赔偿复议程序的步骤 1.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2.对复议申请的审理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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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司法赔偿请求人和司法 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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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赔偿请求人 (一)司法赔偿请求人的概念和特征 司法赔偿请求人是指人身权和财产权被违法 司法行为侵害,依法享有国家赔偿请求权的 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司法赔偿请求人是人身权和财产权遭受违 法司法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司法赔偿请求权人是依法享有司法赔偿请 求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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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 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 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 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 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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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过程中 ,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 施或者对判决、裁定以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作出该行为的人民法 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6.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损害的,该 工作人员所在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节 司法赔偿的范围

一、司法赔偿范围概述 (一)司法赔偿范围的涵义 司法赔偿范围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承担赔 偿责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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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 司法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是指界定司法赔 偿范围的具体尺度。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实际上也起着确定司法赔偿范围的作用。 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看,司法赔偿 范围的确定标准是: 1.刑事赔偿采取无罪羁押赔偿原则。 2.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采取 限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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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一)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在国家赔偿 中代表国家接受赔偿请求、具体承担赔偿 义务、并支付赔偿费用的国家机关。 (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 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 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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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 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关注的是以何标准和 依据来确定国家对司法侵权行为承担的赔 偿责任。 1.无过错责任因其性质所限,不适于作为 国家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因而不应是司 法赔偿的归责原则。 2.有关“错误逮捕”,确实存在应如何理 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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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讯逼供和殴打等暴力行为。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二)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 缴等措施。 2.再审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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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 (一)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 赔偿 1.违法罚款。 2.违法拘留。 (二)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司法赔偿 1.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2.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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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的司法赔偿 (四)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赔 偿 (五)《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与《民法通则 》第121条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 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是否可不受《国家赔偿法》规定 的赔偿范围的限制,在适用时如何处理二者的 关系,《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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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赔偿的特征 由以上因素所决定,司法赔偿的特点表现在 以下四个方面: 1.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 2.司法赔偿的原因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司法活动中违法行使司法权侵害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司法赔偿实行有限赔偿原则,范围很窄。 4.司法赔偿以独特的非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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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概述 司法赔偿的范围 司法赔偿请求人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司法赔偿费用
第一节 司法赔偿概述

一、司法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一)司法赔偿的概念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 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监狱管理职 权时违法给无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 ,国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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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司法赔偿程序



一、司法赔偿程序概述 二、司法赔偿确认程序 (一)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赔偿确认程序 1.视为违法确认的情形。 2.确认申请的受理。 3.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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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法院的司法赔偿确认程序 1.管辖。 2.立案。 3.审理。 4.裁定。 5.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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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赔偿请求人相比,司法赔偿请求人 的特征表现为: 1.司法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请求人产生 于不同性质的国家权力各自运行的特定范 围中。 2.行政赔偿请求人依其申请救济的不同程 序而有不同的称谓,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称 谓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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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确认 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 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 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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