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在建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
北京市建委【111】号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日期:【字号大中小】2010-05-26京建发(2010)11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现场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130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目前我市各别建筑工程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管理不规范、工程现场施工关键环节、重要部位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竣工分户验收执行有关规定不严格等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明确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召开由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核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监理合同内容,明确施工、监理范围,落实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检查责任主体人员资格和到岗到位情况。
建设单位应对总承包合同范围以外尚未办理基本建设手续的其他后续专业工程进行梳理,提供预招标的专业工程内容和手续办理计划。
专题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当地质监机构。
二、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按图施工行为(一)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且不少于一套。
现场所有设计图纸均应盖有审图专用章。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审图通过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
凡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含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违规责任。
(三)工程施工中所有设计变更都应由设计单位注明是“重大变更”或“一般变更”;凡属“重大变更”的,都应履行变更审查手续。
对已按规定办理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应按变更时间和编号单独整理成册。
三、强化节点质量管理,确保整体质量受控(一)审阅施工图1.强化施工前审阅图纸工作质量。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全面熟悉和深入领会设计内容和要求,配齐相关规范和图集,提出审阅意见。
2.图纸会审应有完整有效的记录,签字、盖章不全的会审记录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2.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形象,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夯实“让城市更美好、让市民更幸福”的基础,把功夫抓在经常、管在日常,切实提高文明施工管理精细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通知如下:一、规范工地围挡设置,打造城市靓丽风景线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珠海市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宣传规范指引(暂行)》要求,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确保围挡牢固安全、整洁干净、美观大方,严禁存在开裂、倾斜、变形等安全隐患。
规范粘贴围挡公益广告,从“珠海文明网”→“珠海市公益广告库”→“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建筑围挡类”栏目下载公益广告,或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专题专栏”中的“珠海市公益广告库”跳转至珠海文明网下载,不得私自乱设置围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粘贴比例按市文明办有关要求执行;同时保持围挡公益广告间距设置有序、整洁美观,集“安全性、景观性、公益性”于一体,充分发挥围挡公益广告宣传效果,成为城市文化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二、强化工地现场管理,营造施工生产好环境一是规范设置冲洗设施,加强做好物料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管理。
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责任单位要严格管理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运输砂石、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的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工程泥浆须采用密封罐车,并按照“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落实进出车辆冲洗和查验工作,确保驶出工地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和车厢密闭,砂、石、土、余泥沿路不抛撒,泥浆、污水沿路不滴漏。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引言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并保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建筑行业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风险。
因此,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讨论如何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加强工程监督检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是保证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管理体系需要包括规范的程序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的建议:1.设立项目部门:在每个建筑项目中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并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风险。
2.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流程,并定期审核和更新。
3.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建筑项目中,各参与方之间需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信息的畅通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4.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建立一个科学的数据管理系统,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程监督检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包括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提高监督检查的频率和独立性。
2.建立严格的执法机制:建立严格的执法机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3.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和要求。
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其人员培训和素质教育。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从业人员是决定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因素。
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是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关键。
如何加强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如何加强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项目从征地立项、规划制定到工程施工、完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都重视对制定和施工进行技术、质量等方面的管理,那么如何强化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呢?现在,我就整理出项目管理的相关信息。
1 把好工程制定质量关。
建筑制定是工程实体在理论上的预先构建,施工图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据。
制定质量的凹凸是关系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因素。
抓工程建设质量首先要把好制定质量关。
制定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对工程质量负责。
制定单位通过检查监督实现制定构思和制定要求。
建设单位除派出甲方代表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外,还应组织制定单位参加隐蔽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修工程的部分分项验收,在检查验收中与制定人员一道研究讨论,解决施工中暴露的矛盾和难题。
此外依据工程实际必须要,还应及时办理制定变更等必要的文字手续。
2 选择好的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施工单位。
近年来建筑市场管理混乱,有些技术力量薄弱,并通过各种手段,取得了工程的承包权。
结果往往造成投资大、工期长、质量差。
因此,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应具体了解建筑市场发展动向,选择资信好、技术力量强、造价合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
施行证实,素养高的施工单位队伍不仅能较好地确保施工质量,而且还能弥补建筑制定上的某些不够。
3 把好图纸会审关口。
图纸是工程施工的依据。
图纸会审是制定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修改错漏等的必要程序。
熟悉施工图是建设单位抓好施工质量管理的前提。
施工管理人员拿到图纸后,应认真细致地进行审读,充分领会制定意图,并把所建工程的使用功能贯穿其中进行思索,发现问题,必要时可以会同监理方和施工方对原制定进行研讨,并做好记录,到图纸会审时提出所发现的问题和对进一步完善制定的建议,力争在施工之前解决问题。
经过图纸会审之后,应使建设工程的各方都能对修改后的制定图的施工内容和技术要求有一个统一的、正确的熟悉。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8.08•【字号】苏住建质〔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22〕23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形象,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现就加强全市在建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深刻认识规范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于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要督促市政工程参建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二、落实要求1.提升围挡品质。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1〕199号)、《苏州市住建领域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公益广告设置指引手册》(苏建函政〔2022〕304号)等要求,设置工地围挡、喷淋及围挡公益广告等,严禁超出围挡范围占道施工。
2.材料有序堆放。
工地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于工地围挡范围内,布置合理,严禁占道堆放。
砂石、水泥等易扬撒物料以及当天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3.加强设备管理。
工地现场建筑机械设备停放应规整、有序,合理布置停放区域,按要求设置安全警戒线,严禁占道停放。
在闹市区施工应使用低噪音机械设备;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安排低噪音工序工种。
4.强化扬尘管控。
严格落实《苏州市2022年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扬尘管控办〔2022〕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工地喷淋抑尘设备开启时间相关事项的通知》(扬尘管控办〔2022〕3号)等关于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等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出入车辆有效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及远程视频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喷淋洒水抑尘、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十项工作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管理的若干规定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工程实体质量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强化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检验,切实解决当前影响本市工程质量的一些问题,进一步提高质量水平,特作如下规定:一、强化各主体单位的责任与义务,规范责任主体质量行为1、凡从事建筑工程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现场管理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配齐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运行监控体系。
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质量责任,主动定期对所属在建工程自查自检自验,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各施工、监理企业务必分别按照《关于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的暂行规定》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企业及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备案制度、质量管理情况月报制度、管理机构及人员构成框图上墙制度(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务必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务必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3、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务必按规定配备卷尺、大钢卷尺、检查尺、小锤、小镜、激光测距仪等常规检查工具。
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务必配备混凝土回弹仪、砂浆回弹仪。
4、施工现场应在要紧通道处设置工程主体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质量监控要点及通病治理措施宣传栏。
宣传栏使用PVC板制作,底色为海洋蓝色,字体为黑色、黑体,其尺寸为800mm×1400mm。
宣传栏用不锈钢架框固定,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解》的规定。
二、加强原材料、构配件与试块(试件)的管理,严把建材、检测质量关1、工程用建筑材料、预拌混凝土、构(配)件务必有出厂质量证明等文件。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管控措施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管控措施建设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管控措施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在建设工程中,施工管理和质量管控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本文将从施工管理和质量管控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和探讨,以期为建设工程现场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一、施工管理1. 安全管理在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是第一位的重要问题。
施工管理应从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规范施工作业流程,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2. 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的进度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施工管理中,要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程和物资供应,加强施工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3. 资源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需要充足的人力、物资和机械设备等资源支持。
资源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资源管理中,要合理安排资源的使用,保证资源的充足供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
4.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也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在质量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施工工艺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达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质量管控1. 施工工艺控制施工工艺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施工工艺的控制至关重要。
要对施工工艺进行全程控制,明确施工过程中各项工艺要求和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规定要求。
2. 材料验收控制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对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对材料的验收也至关重要。
要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材料进行详细的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3. 设备检查控制在建设工程现场,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和使用情况也是对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在工程施工中,要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减少设备故障对工程的影响。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与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速,建筑工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建筑工程质量更是关乎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提出一些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一、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与施工人员的素质息息相关,因此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是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让他们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并且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是加强对施工技术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施工工艺和规范要求,从而保证施工质量。
二、加强对材料的控制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因此加强对材料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是要加强对材料供应商的质量监控,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进货检验,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其次是要对材料进行分类存放,做好材料堆放区的管理工作,避免材料受潮、变质、损坏等情况的发生,从而保证施工所使用的材料都是符合质量要求的。
三、加强质量监督要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首先是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体系,明确工程的质量监督责任部门,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监督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其次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建立监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
四、加强技术交流与研讨建设行业更新换代快,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因此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交流与研讨,及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建筑工程管理技术和经验,促进新技术、新工艺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五、强化安全文化安全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首要任务,因此要强化安全文化,形成“安全第一”的理念,使全体施工人员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进一步营造文明施工环境。
京建发2010(111)号文件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并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加强工程现场管理质量
加强工程现场管理质量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阶段质量管理这是保证施工现场质量的前提。
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指标向主管工程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明确该工程的质量要求。
工程承揽后,要根据工程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以保证整个工程施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面实现合同目标。
2、重视人的管理,加强团队合作人是决定工程优劣成败的关键。
只有合理的组织人力资源,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高水平的技能,才能做出高质量的工程。
营造和谐共荣的气氛,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团结协作,使每个人都感觉到自己是建设团队中的一员。
另外,奖罚分明,举办生产劳动竞赛,从精神和物质上激励他们,增强凝聚力,使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施工人员都发挥最大的创造力。
3、加强材料的质量管理严格材料的质量管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控制,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必须经取样复检合格方准予使用;对混凝土、砂浆试块必须在监督下取样制作;对进场的各种设备,除有合格证、准用证和使用证明外,还应严格检查、认真安装调试,经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4、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建设项目的质量多数是在施工中形成的,加强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就是要控制好质量和进度,这是实现施工目标的重要保证。
质量要得到保证,就要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完成好每一道施工工艺、工序。
在每道工序开工前,对各工序的具体准备工作、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检查落实;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每道工序完工后,要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再交质检部门联合检、专项检,层层把关,做好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控制,确保整体工程的质量。
进度一般是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总是有偏差的,因此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才能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浅谈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摘要: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水平与使用者的财产、生命紧密相关。
现今建筑项目在施工阶段还存在着较多问题,这就给项目交付使用后留下了不少的安全问题,必须使用有效的对策处理好这些问题。
本文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有效管理措施进行浅要分析。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内容;管理措施现今,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以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
在这个大背景之下,我们国家的建筑施工工程也是愈来愈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是各方面关心的焦点所在,加大建筑项目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的力度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
一项施工不达标的施工项目不但会造成施工单位经济亏损,不利于施工企业在市场中树立正面的形象,更为关键的是给工程的最终使用者埋下了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使用者的财产、生命安全。
所以,无论是在思想方面,还是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企业都需要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力度,坚持采取预防相关措施为管理的主要方面,并结合治理措施,抓好施工质量,保证给使用者建设合格项目。
笔者结合工作经验,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有效管理措施进行浅要分析。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1.施工工作人员的管理施工工作人员的选择及施工工作人员的使用,构建一套完善的施工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将每一位施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都充分激发起来是这方面的管理重心。
依据建筑工程实际特点对施工工作人员的需求及供给情况的评估、对施工人员职务要求、施工人员分配等方面的科学化配置,在对施工工作人员进行配置的时候,需要考量每位施工工作人员的经验、兴趣、长处及缺点、与其他施工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等方面。
另外,对施工工作人员的管理还有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就是关于施工工作人员的奖惩激励方面。
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中烘托出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励每一位施工工作人员争取又好又快地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同时与工程所牵涉到的其他工作人员维持较好的沟通关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宣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宣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1.1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杜绝违章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
1.2 施工现场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1.3 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严禁乱堆放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环境整洁有序。
二、加强施工质量检查2.1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2.2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材料的检验,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杜绝使用劣质材料。
2.3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工艺的控制,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施工人员管理3.1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3.2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施工人员,确保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数量符合要求。
3.3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严禁违章操作和懈怠现象,确保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
四、加强施工进度管理4.1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4.2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4.3 施工单位要加强与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沟通,做好工程进度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进度顺利推进。
以上通知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严格执行,确保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8.23•【字号】鄂建办〔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21〕1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管控责任,强化薄弱环节管理,提升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确保施工现场不同阶段疫情防控责任无缝衔接。
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地、企业、商场超市和道路客运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鄂防指发〔2021〕23号)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全过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总牵头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阶段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各分包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项目各分包单位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共同管理下,负责各自施工、办公、生活区域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现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落地。
各单位在完成施工任务撤离施工现场前,应向建设或总承包单位报备,并按要求与后续接管单位交接。
施工总承包单位撤离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或其指定的有关单位负责统筹疫情防控各项具体工作,直至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
二、严格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管控。
房屋市政工程防疫工作应纳入属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管理,建立联动机制,社区(村)、街道(乡镇)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在本区域内进出公共场所的管控。
工程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严格落实进出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人员管控。
施工现场发现涉疫人员立即转入现场临时隔离点,立即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协调指挥应急处置,施工现场配合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健康筛查、现场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
加强在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加强在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在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一说到这个话题,大家的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一个个工地,脚手架上工人忙得像陀螺,钢筋水泥,机器轰鸣。
确实,建设一个项目,就像给大楼穿上衣服,每一根钢筋、每一块砖头、每一滴水泥,都得按部就班地安排好。
但问题来了,咋确保这些工地上的“衣服”能穿得住,不至于穿着穿着就掉了个扣,甚至裂了个口子呢?说到底,施工质量管理,简直就是个“保命工程”。
让我们从头开始说说,咋样才能把质量管理这件大事做好。
施工质量管理不单单是一个纸上谈兵的事情。
大家别以为质量管理就是个报告、表格加上几张图纸的事儿,整天开会、做文档,好像全世界都跟着你走。
其实呢,质量管理是得从工地每一寸土地、每一根钢筋、每一块砖开始管起。
你把这些事情落实到了位,工程的质量自然就有保障。
别小看每个环节,任何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可能引发大问题。
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人命关天。
不是开玩笑的。
其实呀,质量管理要从设计开始就得跟进。
你看啊,设计图纸往往是项目的蓝图,做得不严谨,后面施工起来那可是麻烦大了。
大家都知道,工程就像是做菜,菜谱不对,菜做出来肯定不好吃。
设计图纸出了问题,后续的施工就只能“跟着走弯路”,麻烦事就跟着来了。
所以,质量管理必须从设计这块儿开始抓,设计不合格,后面几乎都是白做。
再说了,施工图得精细,不能让人看了半天也不明白要干什么,纸上马虎,工地上马虎,得不偿失啊。
工地现场的管理得像“看孩子”一样仔细。
有时我真是佩服那些现场管理人员了,他们简直是“千里眼,顺风耳”,随时随地得注意工人的操作是否规范,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工具设备能不能正常使用。
你要是迟了一步,问题就出大了。
比如,砌墙的时候,砖砌得不对劲,立马就得告诉工人:“嘿,别急着往上叠,得重新调整!”。
施工现场就得这样,不能有半点马虎,稍有不慎,事儿就大了。
很多时候,施工人员是不是按图施工,甚至能通过他们的动作看得出来。
所以现场管理,真得精益求精,不能放过任何细节。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1. 背景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面临诸多挑战,其中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
尤其是在建工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进一步保障在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需要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2. 加强质量管理(1)实施科学规划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步是科学规划。
应该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整改等环节进行科学规划,在每个环节中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和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例如,为确保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应该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核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对于在建工程,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规定。
在现场质量检测中,应当采用常规检测、机械检测、抽样检测等方式,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针对在建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在建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3)加强质量监管质量监管是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应该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管机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在质量监管方面,应该加强对施工材料、工程施工质量等方面的监管,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进整改情况。
3. 加强安全管理(1)强化安全教育在建工程中,安全问题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确保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应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的意识和认识。
应该在工程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指导施工工人合理使用安全设备,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符合规定要求。
(2)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监管是在建工程安全的基本保障。
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机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工程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问题。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和责任人,应该及时进行处罚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建设部关于在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建施字第21号
建设部关于在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在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1992年1月20日建设部建施字第21号文发布)为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施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切实把企业管理的重心转到施工现场管理上来,决定从今年起,用2-3年的时间,在全国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建设部上海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交流会精神,深入学习上海经验,提高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上海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经验主要有一个较高的思想认识,有一个新型的管理机制,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就要像上海那样,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从建立运行机制着眼,在健全规章制度上作文章,在严格要求、持之以恒上下功夫。
学习上海经验,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运用典型调查、分析对比等多种方式,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自觉性。
二、要把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作为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主要阵地,做到突出重点,分批落实,注重实效。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这既是对多年来抓管理的经验总结,更是对当前抓管理的客观要求。
抓住施工现场管理这个环节,就是抓住了管理的重点,就是牵住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的“牛鼻子”。
当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要着重抓工程质量、材料消耗、场容场貌、机械设备、经济核算和安全施工等六个方面的管理。
在工程质量管理上,要强调提高质量意识和精心操作,要一次成活,不能前面干,后面返,今年干,明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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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在建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发〔2010〕111号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并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
检测试验机构应当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不合格的测试结果,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一)建设单位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建设程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质量标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将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合同工期,所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所执行的质量标准,以及相应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以图板形式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并应公布监督方式接受社会和潜在使用人的监督。
(二)建设单位应建立与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法定代表人质量责任制度、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责任追究制度、施工招标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工期管理制度、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文件归档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公示制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
(三)施工单位应依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相应质量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细化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施工试验检测管理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自检、申报、签认制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等。
上述制度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由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四)施工单位应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业齐备且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对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质量体系的运行、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并应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对于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整改。
(五)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抓施工生产进度的同时必须抓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要严格依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施工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工长(班组长)组织自检并签字认可,报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签字认可,再报项目部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复检合格签字后,方可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对于重要分项、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签字认可,合格后方可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六)专业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由其质量检查员和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形成检查记录,报发包单位检查验收。
发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合格签字,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应细化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制度,包括: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旁站,监理月报,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平行检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
(八)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相应质量控制权利,并应坚持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方法,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验收。
监理人员要按照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人员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
三、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实行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对其法定义务内的工作和签章的文件负质量责任。
因注册执业人员的过错、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注册执业人员的相应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
1.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有相应技术职称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2.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2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4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2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6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3人。
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应至少配备2名质量检查员,并应纳入总包单位管理。
质量检查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企业培训上岗证书。
3.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施工试验管理人员。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施工试验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1名;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施工试验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2名;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试验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3名。
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应至少配备1名施工试验管理人员,并应纳入总包单位管理。
施工试验管理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企业培训上岗证书。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上述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可折算为工程合同价款数额2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可折算为工程合同价款数额5亿元人民币。
(四)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并制定每位监理人员质量监理职责,建立质量监控责任制,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等。
(五)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责单位是各用人单位。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质量技能的教育培训,职工每年每人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教育学时不应少于30学时。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的各类施工管理人员,可自愿参加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考试合格证书》。
四、加强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一)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强化对工程质量的过程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进行施工,要加强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对施工过程质量和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均应严格进行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记录。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从施工工艺和施工工法抓起、从基础的单元质量抓起、从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抓起、从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抓起,确保工程质量。
(二)建立工程质量数字图文记录制度。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钢筋安装工程、混凝土试件留置、防水工程施工等施工过程和隐蔽工程隐蔽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拍摄不少于一张照片留存于施工技术资料中。
拍摄的照片应标注拍摄时刻、拍摄人、拍摄地点,以及照片对应的工程部位和检验批。
(三)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册留存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总包、分包、监理、建筑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所有责任人编录成册,并注明其各自的质量职责及其经手的工程质量内容。
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此册汇编进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会同其他工程验收文件提交城建档案馆备查。
五、加大对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加大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按本通知要求履行职责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县建委责令改正,并记入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分处理。
(二)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县建委依法严肃查处。
对于一年内同一建筑业企业被实施3次工程质量行政处罚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可依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对该建筑业企业启动动态核查。
对于经核查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责令被核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少于3个月,整改期间停止其招投标资格,停止为其开具出京承揽工程证明,被核查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增项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