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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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时管理制度

公司计时管理制度

公司计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公司计时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制定并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安排1. 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具体的工作安排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拟定,并经员工确认后生效。

2. 员工上班时间为早上8:30开始,下班时间为下午5:30结束,午休时间为12:00-1:00。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时下班。

3. 部门主管根据工作情况和员工个人意愿,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告知员工并事先征得员工同意。

4. 出差或外出办事时,员工需要提前向直接主管汇报,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出差管理程序办理。

第三章签到签退规定1. 每日上班前,员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签到时间早于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需扣除相应的工资。

2. 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地点时,员工需通过考勤系统进行签退,签退后需说明离开原因和预计返回时间。

3. 每日下班前,员工需通过考勤系统进行签退,未签退的,按照旷工处理。

4.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申请,签到签退应按照请假单上的时间进行记录。

第四章加班管理1. 员工需要加班时,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征得同意,否则视为违规加班。

2. 加班费以及加班补助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小时加班需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3. 部门主管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量,避免频繁加班情况的发生。

4. 员工加班的原因和情况需在考勤系统中记录,以便公司做出相应的决策。

第五章调休管理1.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提出调休申请,调休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得到同意。

2. 调休时间应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3. 调休记录需由员工和主管签字确认,作为考勤记录的一部分。

第六章外出考勤管理1. 公司实行外出考勤制度,员工外出办公或出差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考勤记录,并确保准确无误。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例文(2篇)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例文(2篇)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例文蜀山区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指南一、审批依据1、《____劳动法》第三十九条2、劳动部《____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____]____号)3、安徽省劳动厅《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____]____号)二、申请条件(一)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____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劳动定额科学合理;(二)依法建立健全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能够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三)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四)维护职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禁止以____、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实行特殊工时工作;(五)实际用人企业使用劳动力派遣单位人员,所在岗位确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由实际用人企业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负责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但申请前应征得劳动力派遣单位的同意。

三、适用岗位(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人员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2、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开采、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3、其他因工作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突击性工作的劳动者。

(二)不定时工作制使用人员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营销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点,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3、其他生产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四、申报材料1、《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一律用a4纸,____份。

安徽省考勤管理办法

安徽省考勤管理办法

安徽省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确保安徽省各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时间得到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省考勤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明确工作时间、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相关事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内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全体在岗员工。

2. 临时工、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非正式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3. 特殊岗位、特殊工时制度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相应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各单位应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连续休息。

3.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单位,应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4.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控制加班时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确需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5.单位应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和休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2)签到方式可采用纸质签到、电子签到、生物识别签到等,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3)员工签到时应确保签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代签、伪造签到记录等行为。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后10分钟。

(3)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迟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返回单位后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由上级确认外出事项。

(2)员工应在考勤记录中注明因公外出未签到的原因和时间,并由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范本下载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范本下载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范本下载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三、工作时间安排1. 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 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1:00至下午5:00。

3. 员工需按时到岗,并在工作时间内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

4. 若需要加班的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5. 员工有权拒绝强制加班,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6. 员工需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在不经许可的情况下提前或延后下班时间。

四、加班管理1. 若员工需要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班。

2. 员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2小时,每周不得超过12小时。

3.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计算,并在次月底发放。

4. 对于因工作需要需要连续加班的员工,应给予适当调休或加班津贴。

五、休息时间安排1. 员工每天有1小时午餐休息时间。

2. 员工每周有1天的周末休息时间,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则应有对应的调休时间。

3. 员工有权申请带薪年假,年假的具体规定将另行制定并通知员工。

4. 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等休假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六、考勤管理1. 员工需按时按点打卡上班,并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2. 员工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3. 考勤管理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考勤数据。

4. 对于连续3天以上未打卡的员工,将按旷工处理。

七、违纪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对于因故意破坏考勤系统、作假打卡等行为的员工,将给予严厉处罚。

3. 对于拒绝执行加班安排、擅自调休等行为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时间管理制度牌

公司时间管理制度牌

公司时间管理制度牌工作时间规定1. 标准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0。

2. 弹性工作制度:部分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员工可在核心工作时间外自主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 加班管理:加班需事先申请并得到上级批准,加班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影响员工健康和工作效率。

请假与休假1. 年假:员工享有法定年假,具体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2. 病假:员工因病无法上班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上级并提交医疗证明。

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应提前申请并说明理由。

4. 婚假、产假等特殊假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与培训1. 定期会议:公司将定期举行全员会议或部门会议,以确保信息的有效沟通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2. 培训安排: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培训活动,以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

工作纪律1. 守时: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

2. 专注:工作时间内应专注于工作任务,避免私人事务干扰。

3. 效率: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分配时间,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时间管理工具1. 日程管理:公司提供电子日历或专门的软件工具,帮助员工管理日程和任务。

2. 时间跟踪:对于特定项目,员工可能需要使用时间跟踪系统记录工作时间。

3. 休息提醒:公司鼓励员工定时休息,使用提醒工具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

监督与评估1. 时间管理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2. 上级管理者负责监督员工的时间管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3. 定期回顾时间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小企业工时管理制度

小企业工时管理制度

小企业工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企业的工时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作时间安排第四条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总计40小时。

第五条公司允许员工在加班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组织员工进行临时加班,但必须提前征得员工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执行,迟到早退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保持高度的工作负责度和效率,不得私自打游戏、上网、看视频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三章休息时间安排第九条公司规定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后有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第十条公司周末为正常的休息时间,员工有权利休息。

第十一条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员工的休息时间,但必须提前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

第四章假期制度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员工在入职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三条公司还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春节、劳动节等。

第十四条员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公司领导请假,且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的晋升和薪资调整。

第十六条公司鼓励员工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但不以加班时间多少来评定绩效。

第六章处罚制度第十七条公司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罚款等。

第十八条公司规定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开除该员工。

第七章其他第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由公司领导部门提出,并经员工代表讨论通过后生效。

以上便为小企业工时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工作管理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员工们能够按照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安徽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说明信息来源:安徽省国资委发布日期:2011-12-31 被阅览数:520 次一、《办法》的制定背景我委自2006年开始在省属企业推行经营预算,引导企业不断深化预算管理理念和认识。

几年来,省属企业经营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致使部分企业的经营预算与企业实际脱节,经营预算在企业管理控制中应有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背离了预算管理的根本目的。

我们必须创新理念,调整思路,积极寻求符合企业实际的、能够保障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更为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

为此,我们在认真总结近几年企业经营预算管理经验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国资委开展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制定出台了《安徽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从2012年起在省属企业全面实施。

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根据发展战略,通过量化的方式对未来经营活动及相关的财务活动进行规划、控制的管理过程,是一种综合性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一项重要工具。

这一方法自上个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通用电气、杜邦、通用汽车公司产生之后,很快就成为大型工商企业的标准作业程序。

通过实施全面预算,可以实现“化战略为行动”,确保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的最终实现;可以高效整合、优化配置企业资源,推动企业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可以促进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是出资人加强监管的重要举措,更是企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

二、《办法》的制定过程1、总结近几年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参考相关资料,制定《办法》初稿。

以我委制定的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为基础,总结个别已试行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参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5号—全面预算》及外省市国资委已出台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拟定了《办法》的初稿。

2、广泛征求省属企业和业务处室局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工作时间与请假制度

工作时间与请假制度

工作时间与请假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有效管理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时间布置和请假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健康与权益,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工作时间2.1 工作小时本企业规定每个工作日为8小时工作制,即每周工作40小时。

2.2 工作时间布置工作时间从早上9:00开始,到下午18:00结束,中心包含一小时的午休时间(12:00—13:00)。

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布置,并定时到岗。

2.3 弹性工作制度2.3.1 为了更好地适应员工的工作需求和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本企业允许设置弹性工作制度。

2.3.2 弹性工作制度的具体布置需与部门经理协商全都,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3.3 弹性工作制度下,员工需满足每周工作的总小时数要求,并依照部门经理的指示进行工作时间布置。

2.4 加班规定2.4.1 全部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备,并获得批准。

2.4.2 加班时间将依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补贴或调休布置。

3. 请假制度3.1 请假类型本企业设立以下类型的请假制度:3.1.1 年假:员工在满一年工作后,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的具体天数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递增,并依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执行。

3.1.2 病假:员工如因疾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备,并供应相关健康证明。

病假天数依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1.3 事假:员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如家庭事务、私人事情等,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备。

事假天数由直接上级依据情况进行合理布置。

3.1.4 婚假:员工在结婚时,享受带薪婚假。

婚假天数依据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3.2 请假申请与批准3.2.1 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申请书中需注明请假类型、请假起止时间以及请假事由。

3.2.2 直接上级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将批准结果通知员工。

3.2.3 若请假事由为突发情况,员工需尽快向直接上级报备,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09•【字号】皖国资预算[2006]201号•【施行日期】200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财务制度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资预算[2006]201号)各省属企业:《安徽省省属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安徽省省属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提高企业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省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年度经营预算的编制、报告、执行与监督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营预算是指企业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经济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的要求,依据企业的发展规划,以拥有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为依托,对其可支配的资产进行运营、调整、收益管理的年度计划安排。

第四条省国资委负责企业经营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企业经营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企业经营预算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经营预算组织与职责第七条省国资委设立企业经营预算咨询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企业经营预算的年度安排提出政策导向及其建议;(二)审查企业经营预算和决算的具体内容;(三)对企业经营预算的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四)负责企业经营预算其他有关事项的咨询和审查。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相应的经营预算管理组织,明确职责权限,开展经营预算工作。

工作时间的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的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工作时间的管理和执行。

第三条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章,如与本规章不一致,以本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门所有。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五条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中午休息一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经主管批准方可延迟到岗。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专心工作,不得私自接私人电话或进行无关工作的活动。

如需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请假并经主管批准。

第八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源进行私人活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谈恋爱、购物等。

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出差计划执行,不得擅自延长出差时间,不得私自改变出差目的地。

第三章加班和调休第十条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主管请示并报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加班时间超过半小时须计入调休。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加班现象。

如确需加班,应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加班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加班。

第十二条员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应提前请假并补偿相应的工作时间,如无法补偿工作时间,需向主管申请调休。

第十三条调休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经主管批准,调休时间应在一个月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或辞退等。

第十五条员工因严重违规行为而被辞退,将影响其今后在公司内外的个人信誉和职业发展。

第十六条员工如对公司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异议,可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公司人事部门将进行处理。

第五章其他第十七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修订,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修订并向全体员工通知。

非标准工时工作制指南

非标准工时工作制指南

非标准工时工作制审批服务指南一、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2、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3、安徽省劳动厅《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225号)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人员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2、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开采、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3、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职工;4、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三、不定时工作制使用人员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营销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点,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3、其他生产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三、申报材料1、《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申报表》(表格请从上下载,一律用A4纸)2份。

2、企业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书副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参保人员花名册及复印件。

3、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工种或岗位、职工数量、实施周期、申请期限、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办法、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等。

4、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的人员花名册(按执行岗位详细填报)。

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组织对实施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的书面意见(纪要)及公示情况的报告。

四、年审须知1、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复之日起,每年进行一次审核。

逾期不审核,原批复作废。

如要实行需重新办理。

2、审核时必须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复文件、年审报告。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单位名称)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参考件)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用人单位情况说明(一)基本情况1.用人单位注册类型:(经济性质)。

2.用人单位规模:(注册资本)。

3.经营范围: 。

(二)用工情况(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

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人。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3)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本单位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6)本单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有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已征得(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同意。

二、实施理由本单位系(行业描述),部分岗位工种存在下列情形,并且基本符合《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必备条件。

A.不定时工作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受季节及自然限制,□生产任务不均衡,□工作地点远需集中休息的,□其他:(岗位职责描述)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三、实施对象(一)对下列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A.企业高级管理岗位:,现有人数人;B.外勤、营销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C.运输、装卸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D.非生产性值班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劳动厅劳护字[1995]第225号关于颁布《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效)各行署、市、县劳动局,省直有关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厅。

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对按劳护字(1995)第184号文要求,批准延期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新工时制度的企业,在延期期间内,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工时制度。

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包括个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企业应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两个班日间至少休息12小时,每周休息两日。

第四条企业根据所在地的供电、供水和交通等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连续休息两日或间隔休息两日。

第五条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特殊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即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入员、出租汽车司机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三)其他因生产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第七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小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时间

小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时间

小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时间第一条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中午休息1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制定。

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不得私自迟到早退;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工作,应提前向主管汇报并请假。

三、加班情况需要提前向主管提交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节假日安排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员工安排调休,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外有其他特殊节日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方可休假。

第三条请假制度一、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主管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病假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二、员工未经批准请假或未提供有效请假证明的,将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工作纪律一、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不得擅离职守,违背工作纪律,影响工作秩序。

二、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公司财物,不得随意占用公司资源。

三、员工应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重要信息。

第五条员工权利一、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员工拥有休息、工作、职业发展等权利,公司将尊重员工的个人选择和发展需求。

第六条处罚方式一、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扣发奖金、停职、降职等处罚。

二、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解雇处理。

第七条其他规定一、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并告知员工。

二、公司对本规章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为本公司的小企业规章制度,希望员工们能遵守并遵循,共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祝各位工作顺利,取得更大的成就!。

谯城区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谯城区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谯城区考勤制度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2.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公司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2. 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3.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可能需要进行轮班或加班,具体安排应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

三、考勤记录1. 员工应使用公司指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包括指纹识别、面部识别或刷卡等方式。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员工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事后提供相关证明。

3. 考勤记录将作为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迟到早退1.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超过上班时间未到岗的视为迟到。

2. 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未经批准的视为早退。

3.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每次扣除当日工资的10%;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五、旷工1.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2.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六、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事、婚、丧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需说明具体事由。

3. 长期病假(超过3个月)的员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奖惩措施1. 对于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八、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蚌埠市考勤制度

蚌埠市考勤制度

蚌埠市考勤制度一、总则1. 本考勤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行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考勤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并正确使用考勤设备。

二、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即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时间12:00至13:30)。

2. 员工应提前五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三、考勤记录1. 员工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机进行打卡,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2. 如遇考勤机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人工登记。

四、迟到早退1. 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2.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五、请假规定1. 员工因病假、事假等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属领导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3.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电话告知直属领导,并在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六、加班规定1. 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员工应事先得到直属领导的批准。

2. 加班时间应以考勤机记录为准,无故未加班者,不予支付加班费。

3. 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七、外出办公1. 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向直属领导报告并获得批准。

2. 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不中断。

八、奖惩机制1. 对于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2. 员工如有对考勤制度的疑问或建议,可向人事部门提出。

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管理》测试卷(第180套)

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管理》测试卷(第180套)

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管理》测试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30题)1.某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采取的以下做法中。

符合“五落实”要求的是( )。

A.董事长、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B.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C.定期向董事会和国家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D.定期向业务考核部门和所在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学时。

A.16B.24C.32D.363.某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甲公司,施工单位为乙公司,监理单位为丙公司,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下列关于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竣工验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丙公司提出,并要求丙公司修改设计文件B.丙公司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C.乙公司应当在该设计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后,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D.甲公司应当在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试运行完成后,委托丙公司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4.某化工漆料仓储公司是储存硝基类、醇类和苯类稀料的专业仓储公司。

公司应把危险有害因素的( )作为仓储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核心,并借鉴相关事故教训,及时修订和完善仓储安全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与请假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与请假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与请假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管理1.1 工作时间布置1.1.1 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1.1.2 员工必需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整工作时间,必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1.1.3 加班工作应经过公司正规渠道提交申请,加班时间应依照国家规定支出相应的加班费用或调休。

1.1.4 员工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情况将视为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2 工作时间记录1.2.1 公司将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工作时间记录,员工需刷卡打卡或登录系统进行打卡。

1.2.2 员工应确保本身的考勤记录准确无误,若发现考勤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说明并申诉。

1.2.3 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调查及矫正措施。

二、请假管理2.1 请假事由2.1.1 员工因病、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必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时间。

2.1.2 若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如业务出差、培训等),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2.2 请假的批准与记录2.2.1 员工请假应提前至少1天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递交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内容。

2.2.2 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请假员工。

2.2.3 公司将对员工的请假记录进行统计和归档,并留存相关的请假票据,作为员工考勤和绩效评估的紧要依据。

2.2.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3 请假期间的注意事项2.3.1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及时回复公司或部门的紧急通知。

非标工时制度申请报告

非标工时制度申请报告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性质和特点日益多样化。

为适应企业生产特点和工作需求,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拟申请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二、企业基本情况我单位全称为[公司名称],成立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是一家从事[主营业务]的企业。

公司现有员工[员工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人数]人,生产人员[生产人员人数]人。

公司主要产品为[主要产品],市场覆盖[市场覆盖范围]。

三、申请非标准工时制度的理由1. 生产经营特点我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存在以下情况,需要申请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1)生产周期长: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部分工序需要连续作业,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安排。

(2)季节性生产:公司产品销售具有季节性特点,生产高峰期需要加班加点,以保证订单的按时交付。

(3)特殊工种:公司部分岗位属于特殊工种,如夜间作业、高温作业等,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安排。

2. 劳动者权益保障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单位在申请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时,将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强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2)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

(3)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非标准工时制度实施方案1.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具体工作时间为:(1)每日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但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2)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

2.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针对生产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具体方案如下:(1)计算周期:以周、月、季或年为计算周期。

(2)工作时间:根据生产任务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但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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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厅
劳护字[1995]第225号
关于颁布《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有效)
各行署、市、县劳动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厅。

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对按劳护字(1995)第184号文要求,批准延期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新工时制度的企业,在延期期间内,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工时制度。

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包括个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企业应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两个班日间至少休息12小时,每周休息两日。

第四条企业根据所在地的供电、供水和交通等实际情况,经与
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连续休息两日或间隔休息两日。

第五条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特殊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即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入员、出租汽车司机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
(三)其他因生产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第七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矿山建设及开采、建筑、制盐、制糖、旅游、养殖、农场果园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
(三)烟草、食品饮料生产、农副产品收购加工等受季节和技术条件限制的部分劳动者;
(四)其他因工作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
限制的季节性、突击性工作的劳动者。

第八条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第九条申请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必须填报《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并按下列要求审批:
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一)中央直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二)省直属企业,经省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劳动政部门批准,并报省企业所在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三)地、市直属企业,经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报地、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四)县(市、区)属及以下企业(包括个体经济组织),经其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五)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报核发其营业执照部门的同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对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不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实行非标准工作制度的企业,应当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劳动者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
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一条对于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企业应当将其具体实行的工作和休息制度写入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每年由批准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复审。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制定工时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时间和确定合理的劳动定额。

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加班加点时间应明确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企业对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劳动者有权拒绝违反规定的加班加点,并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企业不得以不加班加点为由扣减劳动者工资或辞退劳动者。

第十六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及我省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本办法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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