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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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县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溆浦县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为了规范我县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做好预付卡检查工作,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按照《怀化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怀商发[2011]71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单用途预付卡检查工作。

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领导梁礼泽同志任组长,张莉蓉、陈勇、邓绍福等同志为成员。

局里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各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电子商务企业、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溆商发[2011]18号)。

二、全面摸排,掌握企业信息。

专项检查组对全县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初步掌握了发卡企业的数量。

并将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特别是大型商场、超市、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在同一连锁品牌下跨法人发卡的企业,列入重点发卡企业目录,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掌握了重点发卡企业在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

同时,建立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报告、定期检查等制度。

三、重点检查,落实三项制度。

通过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专项检查,规范落实好三项制度。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购卡实名登记制度。

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二是非现金购卡制度。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三是限额发行制度。

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论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现状问题及应对

论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现状问题及应对

论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现状问题及应对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展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它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商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解决。

本文将就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现状问题及应对进行讨论。

让我们来看看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现状问题。

在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行数量和使用范围都是相当广泛的,它们涉及到了众多的行业和领域,比如餐饮、零售、旅游、娱乐等等。

随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安全性问题。

由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预付款方式,它的安全性一直备受关注。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和漏洞,盗刷、伪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合规性问题。

目前,我国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尚未有相关的监管法规和标准,导致一些不法商家和机构无法律可依可循的情况频发。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使用便利性问题。

一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只能在特定的商家和场所使用,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也限制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展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有一些应对措施。

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安全性。

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不断提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制度。

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制度,保障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拓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

可以鼓励商家和机构创新,拓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提升其使用便利性,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现状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解决。

通过加强安全性、建立监管制度和拓展使用范围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问题,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推动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希望我国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能够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我国的商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贡献更多的力量。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前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一种普遍使用于零售、餐饮、娱乐等领域的支付方式。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监管性质和风险问题,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个全面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法规与准入管理1.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明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的监管权限和规范要求,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建立准入管理制度: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实行准入制度,要求其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稳定的运营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并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审核。

二、信息披露与公示1.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制定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公开披露其产品的基本信息、风险提示、收费标准等,并定期更新。

2.建立公示平台: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的公示平台,向公众公示其资质、经营状况和资金运作情况,提高行业透明度。

三、资金监管与风险防范1.资金隔离管理:要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将用户的充值资金与自身经营资金进行严格隔离,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2.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的信用评估机制,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确定其业务范围、交易规模等限制。

3.加强风险监测与处置:建立专门的风险监测机构,负责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风险防范和打击非法行为。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1.建立客户服务机制:要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包括投诉渠道、快速响应机制和客户培训等,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

2.加强风险告知和教育:要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加强风险告知和教育工作,向消费者清晰、明确地说明产品特点、使用规则、风险提示等。

3.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结果进行公示,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一、引言预付卡是一种便捷、安全的支付工具,对于促进消费、增加企业收入、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预付卡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滥用、欺诈、资金风险等。

为了规范和发展预付卡市场,我们制定了2023年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1. 规范行业发展:建立健全的预付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预付卡行业可持续发展。

2. 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力度,提升预付卡的风险防范和监控能力,防范预付卡市场的资金风险和欺诈行为。

3. 提升服务水平:推动预付卡商户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增加消费者的满意度。

三、具体措施1. 加强监管(1)制定和完善预付卡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对预付卡发行机构的资质审核和监管,确保发行机构的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

(2)建立预付卡市场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预付卡市场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事件。

(3)制定和强化预付卡行业的守则和规范,明确商户和消费者的权益与责任,引导预付卡市场健康发展。

2. 提升风险防范和监控能力(1)加强对预付卡交易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提示和控制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交易。

(2)推动预付卡发行机构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3)加强预付卡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发现潜在的风险信号和异常交易模式。

3. 加强信息公示和披露(1)要求预付卡发行机构对发行的预付卡产品进行公示和披露,包括产品费率、使用范围和期限等信息,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

(2)推动预付卡商户公开发布与预付卡相关的承诺和规定,明确商户的服务承诺和责任。

4. 增强服务水平(1)推动预付卡商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

(2)加强预付卡消费者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3)推动预付卡商户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预付卡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网络支付和线上购物的广泛应用,预付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支付工具,也逐渐成为商业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预付卡市场存在一定的乱象,包括资金安全风险、消费者权益受损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制定2023年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预付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治理内容和措施1.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预付卡市场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预付卡发行、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

加大对预付卡机构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 落实实名制推动预付卡实名制的落地。

要求预付卡发行机构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与实际持卡人进行绑定。

同时,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加强对预付卡购买、充值环节的监管,防止匿名预付卡的存在。

3. 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预付卡机构的风险管理和防控能力。

要求预付卡发行机构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加强对资金存管的监督,确保用户预付资金的安全。

4. 设立消费者维权渠道建立完善的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对预付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要求预付卡机构设立专门的客服团队,及时解答用户疑问和投诉,并建立预付卡消费者维权专项基金,为消费者提供赔偿和救助。

5. 加强信息披露和公示要求预付卡机构向公众披露关键信息,包括发行机构的基本情况、资金存管机构、业务范围等。

同时,建立预付卡机构的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机构的业务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增加透明度。

6. 建立合作机制加强预付卡机构与监管机构、金融行业协会和技术平台的合作。

建立信息共享和违规行为处罚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7.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预付卡市场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对预付卡的认识和风险意识。

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普及预付卡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醒公众警惕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

三、治理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的预付卡市场监管指标体系,定期对预付卡市场进行评估。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支付结算【发文字号】京商务秩字[2016]8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实施日期】2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商务秩字〔2016〕8号 2016年)各区商务委、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市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实施以来,市、区商务部门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推进发卡企业落实备案管理各项规定,严格预收资金季度审核,防范资金风险,总体看,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未出现较大的风险事件,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

现就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特殊意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企业自主发行的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兑付凭证,但又兼具融资、集资等类金融属性。

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数量多,规模大,管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去年全市涉及预付卡的投诉占到全市商务投诉总量的80%,其中的90%都与关门跑路有关,特别是从事美容美发和沐浴行业的发卡企业尤其严重。

由于多数企业涉案金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条件,造成管理空白,消费者不断申诉维权,预付卡管理工作面临着举报投诉增多、资金风险增大等多重考验。

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类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问题,正在组织力量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

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对于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2015年9月,商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切实做好预付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2016年1月,程红副市长就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做出专门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履职,加大宣传引导和风险排查,切实做好预付卡备。

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的建议
针对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的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1. 制定全面的监管政策:建立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加强跨部门合作,确保监管工作全面、协同、高效。

2. 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发卡机构的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商业预付卡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审查发卡机构的资质和经营能力,避免无资质或无信誉的机构进入市场。

同时,加强后续监督,对发卡机构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其符合监管要求。

4. 提升透明度和信息公开:要求发卡机构及时向持卡人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卡费用、有效期、适用范围等,确保持卡人了解权益和权责。

同时,加强对商业预付卡信息披露的监管,推动发卡机构主动公开必要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5. 增加法律法规的科技支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商业预付卡市场的监测和监管。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商业预付卡市场的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前发现市场风险,防范并及时应对。

6. 消费者教育和保护:开展针对商业预付卡的消费者教育,提
高消费者对商业预付卡的了解和风险意识。

建立完善的消费者维权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纠纷,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需要从政策法规、监督执法、监管机制、透明度与信息公开、科技支持以及消费者教育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以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09.15•【字号】鲁商务秩序字[2011]651号•【施行日期】2011.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11〕651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11〕605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青岛、淄博、济宁、泰安、日照、莱芜、菏泽等市已先后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建立重点发卡企业目录。

但部分市工作进展缓慢,未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影响到全省工作的整体推进。

国庆节前是又一发卡高峰期,为保证我省按期完成国家和省政府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的要求,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范发卡秩序,是防范风险、预防腐败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赋予商务主管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责。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25号文件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34号)和商务部、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承担的工作任务,迅速推动各项工作如期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掌握重点发卡企业情况。

各市要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尽快确定本市重点发卡企业,建立重点发卡企业目录(每个市不低于30家企业),组织人员对确定的重点发卡企业进行逐一调研,全面摸清重点发卡企业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三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发卡企业在发卡、受理、服务范围、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单用商业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根据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商秩序〔2016〕3号文件精神,3月1至31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单用商业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了市内的各大型超市、洗浴中心、保健中心的单用商业预付卡的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领导十分重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商贸流通管理办公室为成员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领导小组,确保了专项检查活动有效推进。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1、检查方式我局将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通过查阅发卡企业工商登记、发卡制度、发卡记录等相关材料,询问发卡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单用途预付卡检查情况统计表》。

如有违规情况,将由同级执法大队依法予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发卡企业,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检查内容我局对重点发卡企业的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在检查中我局重点检查了商业企业对于购买记名单用途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是否进行实名登记。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是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是否进行逐笔登记。

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是否超过1000元,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是否超过5000元。

同时,还要求发卡企业依据《管理办法》及时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有效的对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实施管理。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商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___大、___届___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八项规定”的总体要求,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___浪费条例规定。

以依法规范、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协同配合、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更加有效防范资金风险,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消费权益,依法打击非法销售、经营、使用行为,推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公款购卡、以卡___等违法违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二、治理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认真排查摸底、规范完善备案、搞好集中整治、严格依法查处、不断总结提高,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对商业预付卡有关机构、企业进排查摸底。

重点排查相关机构、企业许可及备案,购卡___登记、非现金购卡及限额发行等项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转交发现的党政干部涉嫌收卡___线索;二是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备案范围、期限、程序,建立发卡企业档案,开展发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法人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应备尽备;三是做好发卡企业备案资料的收集、初审、上报,扎实推进发卡企业备案管理。

积极主动为备案的发卡企业做好服务;四是强化对发卡、售卡企业落实“___购卡”、“非现金购卡”和“限额购卡”等“三项制度”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发行制度和准确的台账记录,对违规发卡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并通报相关部门,列入重点___。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___年___月___日治理活动开始。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监督检查、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___月底全面结束。

(一)治理动员部署(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召开规范商业预付卡发卡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会议,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宣传动员活动。

(二)监督检查(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6.04.18•【字号】赣商务办秩序字[2016]46号•【施行日期】201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办秩序字〔2016〕46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管理,排除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企业备案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发卡企业完善发卡制度和资金管理措施,及时掌握企业发卡动态,加强日常监管。

要主动约谈未备案的规模、品牌和集团发卡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备案,增强备案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组织其他发卡企业备案,提高整体备案率。

对以虚假材料备案。

存管协议、保函、保证保险失效或不足的发卡企业,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注明,便利消费者查询。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经常开展现场检查,提高检查频次,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对新闻媒体曝光、消费者通过12312举报投诉的发卡企业违规行为,要切实做到每案必查,一查到底。

对发卡企业未按规定查验、登记购卡人身份证件,大额以及非现场购卡交易未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超额发卡,以及未按章程和协议提供退卡服务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要通过江西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处罚结果,实行联合惩治,并通过预付卡管理系统上报商务部。

对已处以行政处罚的发卡企业,商务部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而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三、做好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对发卡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

要关注发卡企业的业务动态,对预收资金余额下降快、退卡投诉多、发卡折扣过高或拖欠供应商货款等情形,应予以重点关注。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一、前言商业预付卡是一种非常便利的支付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场景。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和监管缺失,商业预付卡市场出现了一些乱象,包括虚假宣传、滥发预付卡、不合规运营等问题,给消费者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规范水平,特制定本治理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本次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规范商业预付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治理措施1. 制定标准和规范(1)制定商业预付卡发行与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明确商业预付卡的定义及使用范围。

(2)明确商业预付卡发行规模的限制,合理控制预付卡发行量,防止衍生过度发行和风险积累。

(3)要求商业预付卡必须有明确的使用说明和使用限制,防止商家过度承诺和虚假宣传。

2. 建立监管机制(1)设立商业预付卡监管机构,负责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并监督执行。

(2)加强对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的资质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违规惩戒机制,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加强对商业预付卡收单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合规运营,防止卡片被滥用和非法套现。

(4)建立商业预付卡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1)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在发行前需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信息,包括发行计划、卡片设计、营销宣传材料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需要及时向消费者公开卡片的费用、有效期、退款规则等重要信息,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建立定期披露制度,要求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按照规定时间向监管机构和公众披露相关经营信息,提高透明度。

4. 加强风险防控措施(1)要求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

(2)发行机构要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风险信号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风险扩大化。

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商务厅•【公布日期】•【字号】黑商秩函[2013]5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秩函〔2013〕58号)各市(地)商务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商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局(经贸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1261号)、《关于做好春节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3〕23号)要求,为积极应对商业预付卡市场各类风险,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对规范商业预付卡市场、防范资金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业务主管处(科)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执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检查、处理举报投诉做好准备。

同时,加强与当地纪检监察、人民银行、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上述部门通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

对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涉嫌违规发行使用多用途商业预付卡、违反预付卡购卡协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针对预付卡发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及“黄牛党”整治等问题,共同研究完善监管合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提高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保证预付卡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省商务厅反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诉求。

商务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制度

商务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制度

商务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成本,加强对商务活动的管理,公司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商务活动相关的预付卡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为本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预付卡的领用、使用、管理、报销、台账记录等方面。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

第二章预付卡的领取和发放第七条公司内部各部门需要使用预付卡进行商务活动支出时,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预付卡的领用申请。

第八条预付卡的领用申请应提交相关商务活动的计划、预算表、用途说明等材料。

第九条财务部门根据预付卡的用途和金额,审批相应部门的预付卡领用申请。

第十条预付卡领用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预付卡发放给申请部门,并由接收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领用预付卡的部门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挪用或私自交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预付卡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领用预付卡的部门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领用用途和金额进行使用,严禁超支或私自挪用。

第十三条预付卡使用过程中如需要进行充值或划账等操作,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预付卡使用时,需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或发票,并按照公司相关报销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预付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使用情况和报销申请,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和审批。

第十六条预付卡使用过程中如有遗失或损坏情况发生,应及时向财务部门进行报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预付卡的管理与台账记录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预付卡的领用、使用、充值、报销情况等,建立全面的预付卡使用管理台账。

第十八条预付卡使用管理台账应明确记录领用部门、领用日期、使用用途、使用金额、充值情况、报销情况等,以便随时查阅。

第十九条预付卡使用管理台账应定期进行核对和审计,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预付卡使用管理台账,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预付卡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于开展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范文

关于开展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范文

关于开展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范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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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商务局(委),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自2012年11月1日《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相关企业的积极配合下,我区单用途预付卡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区已完成备案企业60家,其中集团发卡企业3家,规模发卡企业57家。

我区整体工作与兄弟省(市、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其他发卡企业备案尚未有新的突破。

为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12年调查的基础上再次排查。

各市商务局(委)要重点核实本市是否有未统计或新增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对本辖区内规模以下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行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企业基本情况目录和工作联系机制。

调查摸底工作务必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由各市商务局(委)将市本级及属地县(市、区)商务部门调查情况汇总后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二、督促企业备案登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调查的发卡企业情况,按照分级备案的标准和相关要求,督促企业进行备案。

对符合条件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尽快备案。

各县(市、区)其他发卡企业的备案编号排序由各市商务局(委)统一协调安排。

2014年1月底前,所有符合条件纳入监管范围的发卡企业务必全部完成备案工作。

三、做好业务报送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规模发卡企业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其他发卡企业每年1月31日前要报送业务情况。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7.05.16•【字号】南商务字〔2017〕59号•【施行日期】2017.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各备案发卡企业: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现将备案企业日常经营中需注意的重点事项再次强调如下:一、按时准确报送业务情况规模、集团、品牌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

其他发卡企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填报《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附件2)。

请各企业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人员岗位变动的应做好交接,确保业务情况按时、准确报送,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

各企业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发卡场所地址、受理场所地址、联系人信息等)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变更。

二、严格预收资金管理发卡企业在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的,应当于每季度初根据上季度末的预收资金余额及时调整存管金额,不得使存管资金长期低于规定比例(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集团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30%;品牌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40%);采用保证保险方式冲抵存管资金的,应当在保险即将到期时完成续保,不得无故拖延。

其他发卡企业应当本着对持卡人负责的态度尽量进行资金存管,对主动进行资金存管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发卡企业,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诚信“红名单”,推动对其进行守信联合激励。

三、严格发行与服务管理请各企业特别是其他发卡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完善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二)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五)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州(市)商务局: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文件精神和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办公厅召开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尽快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同时指导所属县(区、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加强与监察、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联动,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发卡企业行业自律,配合做好备案管理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全面排查摸底各州(市)商务部门要立即对本辖区内相关商业企业进行全面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本地发卡企业基本情况,并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本地区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我厅市场秩序处。

组织所属县(区、市)商务部门、执法机构和辖区内发卡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宣讲解读政策精神(《管理办法》解读材料可在商务厅门户网站下载)。

三、做好备案工作各州(市)商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在2013年2月28日前做到辖区内所有发卡商业企业应备尽备。

同时,督促辖区内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按要求向省级商务部门备案。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州(市)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12312商务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采取约谈、警示、媒体通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发卡企业认真落实《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查处发卡企业违规行为。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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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预付卡发行与使用规范 • 风险防范与监管机制 • 持卡人权益保护 • 行业自律与合作机制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和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消费模式的不断转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 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也为商家带来资金支持和销售机会。然而,近年来预付卡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如 不规范发行、使用、资金安全等,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困扰。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监测预付卡发行的风险,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防范风 险。
加强风险管理
对预付卡发行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测 和防范。
使用范围与用途
明确使用范围
单用途预付卡应限于发卡主体自身经营范围内 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限制用途
预付卡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购买非法物品等非 正常用途。
保护消费者权益
详细描述
1. 设立专门的预付卡资金监管机构,对企业发行预付卡 的资金进行监管和审计。
2. 要求企业将发行预付卡的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按照 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
3. 对企业的预付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 安全和合规使用。
4. 如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可采取相应的处 罚措施。
市场监管与执法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监管手段有限
预付卡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但目前各 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协同机制,
导致监管手段相对有限。
法律法规不完善
预付卡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一 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
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消费者保护意识不强
部分消费者对预付卡的潜在风险认识 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受到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商务办秩序字[2016]46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6.04.18
【实施日期】2016.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赣商务办秩序字〔2016〕46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管理,排除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备案管理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发卡企业完善发卡制度和资金管理措施,及时掌握企业发卡动态,加强日常监管。

要主动约谈未备案的规模、品牌和集团发卡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备案,增强备案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组织其他发1 / 2
卡企业备案,提高整体备案率。

对以虚假材料备案。

存管协议、保函、保证保险失效或不足的发卡企业,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注明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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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一、加强宣传,形成共识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

通过走访调研、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备案发卡企业宣传政策、答疑解惑,动员、督促、指导其合规发卡。

把每次执法检查作为预付卡相关规定的再宣传再教育,把每次学习调研作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帮助企业完善制度、执行规定,解决问题。

我们还印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相关问答》小册子发给大家,把政策法规及上级要求落实到每个发卡企业。

二是组织相关部门搞好教育培训。

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商务及相关部门分管预付卡工作的同志学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备案操作程序。

每次请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金融办、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来局开会、讨论问题时,我们都会见缝插针做些简要培训,把上级对预付卡的最新精神及时通报大家,把备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来一起商量,力求活学活用。

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参加培训的人数达到1000多人次,媒体刊发宣传报道10多条,举行各种宣讲活动20多场,发放宣传手册500多本。

三是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通过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和新闻媒体,面向广大民众,宣传规范预付卡的意义、管理规定及使用中的基本常识,对发卡企业备案、资金管理、预付卡发行等问题进行重点解释,努力提升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强化社
会民众对预付卡管理的监督。

我们还把全市备案企业名单在商务局诚信平台上予以公布,对发现问题和拒不改正的备案企业提出风险预警,提醒市民正确使用预付卡。

二、规范备案,提高质量
一是制定贯彻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依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拟定无锡市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及《无锡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对企业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及法律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备案规范,做到应备尽备。

做好企业备案工作是商务部门首要任务,我们将《无锡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办案指南》印发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各地健全备案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全面梳理辖区内符合备案条件的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和其他发卡企业名单,按照备案范围、期限和程序,严格审核备案要件,做到应备尽备。

对积极主动要求备案的企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做好服务工作;对仍有疑虑的发卡企业,做好耐心细致的动员工作,提高其备案的积极性;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发卡企业,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创新管理模式,用足用活政策。

在资金管理上,我们大胆尝试采用担保预收资金的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方式来冲抵全部存管资金。

去年底商务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
保险业务的通知》下发仅一个月,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就找到我们,商量企业备案资金可以使用保证保险冲抵,开始我们也有顾虑,担心保证保险没有存管资金那么实在,不想调整原有企业预存资金的管理方式。

但经过与保险公司、发卡企业多次协商沟通,并请示省厅后确认采用这种新的资金担保方式,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目前,无锡已经有家乐福、三阳百盛2家规模发卡企业开始使用保证保险冲抵存管资金。

在企业备案上,我们在检查时发现无锡同庆楼备案主体在安徽安庆,作为品牌企业,使用安徽总部的预付卡就可以了,就不需在无锡、安庆两头备案并两处均缴存存管资金。

我们立即告知同庆楼可以在无锡取消备案。

仅此一举,就为同庆楼节省资金10多万元。

三、督促检查,落实整改
一是组织企业自查。

建立预付卡备案制度时间不长,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发卡企业或多或少在备案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政策不了解,备案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现象还客观存在。

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企业自身努力才能解决。

为此,我们召开企业分管预付卡工作的负责人会议,请企业组织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工作,并把重点放在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限额发行等“三项制度”落实上,切实提高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突出专项整治。

除了共性问题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外,对重点问题、倾向性问题采取专项整治进行解决。

对个别缴存资金不足的企业,我们一方面加强与合作监管银行的沟通,请银行承担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及时足额缴存存管资金;另一方面,我们请执法支队加强执法,对没
有缴存资金或缴存不足的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专项工作期间,全市缴存不足的共有11家企业,通过整改,除个别目前还没发卡的企业外,基本上都按要求缴存存管资金。

对未备案即发卡的绿羊温泉酒店、上海人家等符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条件的企业,我们在加大政策宣传的同时,寄送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尽快备案。

三是落实边整边改。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商务执法支队重点对商业大厦、百盛、家乐福、八佰伴等近20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进行集中执法。

本着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对个别发卡企业
在“实名购卡”和“限额购卡”等方面不规范的现象,已责令改正;对存管资金缴存不足的企业督促及时缴存,对拒不整改的违规企业实施重点整改。

先后对6家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对4家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

通过我们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无锡备案发卡企业落实相关制度规定都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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