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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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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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概论

第一章公共政策概述

第一节公共政策

一、公共政策概念

1、【美】伍德罗·威尔逊(行政学鼻祖)

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并由行政人员(国家公务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

2、【美】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创立政策科学)

公共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和策略的大型计划”。

3、美籍加拿大学者戴维·伊斯顿

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分配。

4、【美】托马斯·戴伊

凡是政府决定做的或决定不做的事情就是公共政策。

5、小结:

公共政策是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动准则。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大型规划、具体行动计划及相关策略等。

○1政策目标是政策的灵魂。

○2行动方案是指政策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行动准则是指政策的指导性和原则性。

二、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公共政策

1、国会:国会立法是公共政策最基本的形式。

2、总统:总统是最强有力的直接决策者。(立法倡议、立法否决、委托立法、外交决策、防务政策)

3、政府机构:国会授予政府机构以正是权利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抉择。

4、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也是公共政策的直接制定者。(司法决策的主要形式:司法审查、推翻先前的判决、司法命令)

(二)中国议行合一体制下的公共政策

政策过程两大特征:

1、(从宪法规范的权力关系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首要的、全权的地位。

2、(从政府系统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上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府系统的领导核心,左右着政府过程的运行,主导着公共政策的制定。

公共政策学知识点整理

公共政策学知识点整理

公共政策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

1、公共政策的研究途径

(1)政治学的研究途径

系统途径、过程途径、团体途径、精英途径、制度途径

(2)经济学研究途径

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新制度主义

2、公共政策的研究对象:公共政策

3、公共政策的核心要素是利益

4、公共政策的规范性和指导性的具体表现

(1)规范了具体的客体、指向目标、制定程序,对人或包括政党在内的组织都具有约束力。

(2)政策对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及人们的行为予以指导

(3)分为宏观指导和微观指导,总指导或具体指导,指令性指导或一般性指导。

(4)与法律不同,公共政策的指导性只具有一般性约束力。

5、公共政策的时代性的具体表现

(1)在与公共政策同时期的历史条件下,政策自身为适应时代所显示的特征。

(2)公共政策的内容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丰富。

(3)政策理论和政策分析方法的多元化

(4)政策问题的复杂性问题体现了时代性。

第二章

1、公共政策的客体:指的是政策所发生的作用的对象,包括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问题(事)和所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人)两个方面。政策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充当人们处理问题,进行社会控制以及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工具或手段.

公共政策的目标团体:从人的角度看,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是社会成员,这些受规范、制约的社会成员称为目标团体。

政策所要调整或规范的是人的行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利益关系。

2、政策环境的定义:是指影响政策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

3、社会问题的定义:社会正常发展过程中出现偏差或现实状况与社会期望状况之间的差距。偏差和差距导致了社会的紧张状态,涉及较为广泛的社会关系。

公共政策学简答题

公共政策学简答题

公共政策学简答题

公共政策学

简答题、论述题

第一章公共政策绪论

1.什么是公共政策?

答:所谓公共政策就是政府等公共社会权威为实现社会目标、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的公共行动计划、方案和准则,它具体表现为一系列的法令、策略、条例、措施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政策是政府等社会公共权威的一种行为。(2)公共政策是政府等社会公共权威的一种选择行为。(3)公共政策是政府等社会公共权威为解决特定社会问题而作出的选择行为。(4)公共政策是政府等社会公共权威作出的一定的行为准则。

2.公共政策的特点和功能是什么?

答:(1)特点:①阶级性。阶级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②目标性。③强制性。公共政策对于社会成员特别是目标团体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④相对稳定性。

(2)功能:第一,分配社会资源。第二,规范社会行为。第三,解决社会问题。第四,促进社会发展。

3.如何理解公共政策的导向、调控、分配功能?

答:(1)导向功能:公共政策作为规范公众行为的社会准则,其对公众行为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既包括行为的引导也包括观念以及价值取向的引导,它告诉人们应该做哪些事和不该做哪些事。

(2)调控功能:公共政策的调控功能是指政府运用政策手段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利益冲突进行调节与控制。

(4)分配功能: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分配是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每一项具体政策都会涉及“把利益分配给谁”这样一个问题,换句话讲,就是都要面临一个“政策使谁受益的问题”。

4.戴维·伊斯顿关于公共政策的含义?

答:他认为公共政策就是政府对整个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

公共政策重点

公共政策重点

第一章绪论

(P6)公共政策的含义: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动准则。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个人的行动。表现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指示、政府大型规划、具体行动计划及相关策略等。

(P9)公共政策的功能:

1、分配功能----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分配(本质特征)

2、导向功能----规范公众行为的社会准则

3、管制功能----对目标群体的约束管制

4、调控功能----对社会各个集团利益冲突的调节与控制

(P25) 公共政策的分类

一、实质性政策和程序性政策

二、分配性政策、再分配性政策

三、管制性政策、自我管制性政策

四、物质性政策和象征性政策

五、涉公政策和涉私政策

第二章政策分析

政策分析的含义:依据一定的政策理论,知识,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帮助决策者制定和优化具体政策的过程.

第三章政策主体(P82)

政策主体: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个人、团体或组织。

分为官方决策者和非官方决策者。官方决策者是指那些具有合法权威去制定公共政策的人们,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决策机关、行政执行机关、法院。非官方决策者是指并不拥有合法权威去做出具有强制力的政策决定的人们,包括利益集团、政党、公民个人、大众传媒、思想库。

(1)官方决策者

①立法机关:立法机关是政策主体最重要的构成因素之一,其主要职责是立法。

②行政决策机关:作用越来越突出

③行政执行机关:不仅能够参与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而且能够通过行政拖拉和无所作为使其他机构制定的法律或政策徒有虚壳。

④法院:通过司法审查权和法令解释权对公共政策的性质和内容产生巨大影响。司法审查权是指法院有权审查立法和行政机关的活动是否违宪。法令解释权是指法院有权解释和决定那些只有抽象的表述且容易引起分歧的法规的含义。

第2节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

第2节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
12
(2)从我国司法机关参与立法过程的情况 来看,现行法律未对法律草案的起草人 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由法律议案 的提案人所属机构或部门起草。司法机 关当然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提出与自身工作和自身组织有 关的法律议案,而当立法过程进入实质 性阶段之后,司法机关在基础阶段所起 的主体作用也就不复存在了。

20世纪50年代,在拉 斯维尔指明了社会科学中 政策研究的方向后,在美 国乃至世界兴起了一场 “政策科学运动”。
53
但政策科学的学科建设并 没有取得重大发展,只是在 政策分析的定量方法及技术 方面,特别是运筹学、系统 分析、线性规划和成本-效益 等分析上取得了一些成就。
54

20世纪60年代,政策科学 取得了迅速发展。 著名的科学哲学家托马 斯· 库恩(Thomas S.Kuhn)的 《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年) 在方法论上的巨大贡献,给政策 科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系统分析等其它学科领域 的发展积累起来的政策相 关知识、政策研究理论和 方法、技术也成为政策科 学产生的直接先导。
48
三、现代的政策科学 (一)代表人物及代表作 1.[美]拉斯韦尔(Harold D.Lasswell) 被誉为“现代政策科学的 创立者”
49
《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
的新近发展》,与拉纳 (Daniel Lerner)合著, 1951年。

公共政策概论

公共政策概论

第一节公共政策的含义

公共政策是具有跨学科性质的综合领域。不同的研究者会从不同的分析角度,应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去研究不同的政策现象,而不同的公共政策实践亦需要具有针对性的、不同的公共政策理论与方法,这就使得对公共政策概念的解释遇到一些麻烦。这里我们只提及一些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并加以适当的讨论。

行政学鼻祖美国学者伍德罗· 威尔逊(Woodrew Wilson),他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并由行政人员(国家公务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

美籍加拿大学者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en)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分配”。

美国学者托马斯·戴伊(Thomas R.Dye)认为,“凡是政府决定做的或决定不做的事情就是公共政策”。

罗伯特·艾斯顿(Robert Eyestone) 在《公共政策的思路:对政策领导的研究》一书中指出,从广义上讲,公共政策就是“政府机构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英国学者理查德·罗斯(Richard Rose) 在《英国的政策制定》(1969年)一书中提出,不该把公共政策只看作某个孤立的决定,而应把它看作是由“或多或少有联系的一系列活动所组成的一个较长的过程”,以及这些活动对有关事物的作用和影响。

美国学者斯图亚特·内格尔(Stuanst Nagel) 认为,"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所做出的决定。"

美国学者叶海卡·德罗尔(YehezkecDror) 在《公共政策再审查》(1989年)一书中指出,政策制定作为“在指导社会行动的两个方案之间进行选择的自觉性意识”。

厦门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公共政策简答题

厦门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公共政策简答题

公共政策的几个典型问题的分析

1.应从哪些方面把握公共政策的含义?

答:(1)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他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并由行政人员(国家公务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

(2)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维尔在创立政策科学时曾提出,公共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和策略的大型计划”。

(3)加拿大学者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分配”。(4)美国学者托马斯·戴伊认为,“凡是政府决定做的或决定不做的事情就是公共政策”。(5)罗伯特·艾斯顿认为公共政策就是“政府机构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简单定义为: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动准则。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大型规划、具体行动计划及相关策略等

2.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公共政策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答: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公共政策制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形式。

(1)国会:国会立法是公共政策最基本的形式。立法者 (国会议员)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除了其授权于行政部门的决策以及法院制定的专门政策,几乎所有的政策都必须通过立法规定。

(2)总统:总统是强有力的直接决策者。其决定往往是通过如下途径做出的:一是在内阁决策中具有独断权。二是政府各部提出的政策倡议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总统直辖机构这个行政系统的末端。总统决策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立法倡议。2)立法否决。3)委托立法。4)外交决策。5) 防务政策。

公共政策的特征、类型与作用

公共政策的特征、类型与作用
(1)强制性 )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公共政策包含着奖惩机制。 公共政策包含着奖惩机制。 (2)合法性 ) 制定公共政策的政府组织和机构是合法的; 制定公共政策的政府组织和机构是合法的; 公共政策是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和执行的。 公共政策是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和执行的。
(1)政治性 )
公共政策与国家政权和政治统治密不可分。 公共政策与国家政权和政治统治密不可分。 政治是公共政策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政治是公共政策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2)公共性 )
随着统治政治向治理政治的转化, 随着统治政治向治理政治的转化,公共政策也必须 由统治型政策转变为治理型政策。 由统治型政策转变为治理型政策。 治理型政策凸显了公共政策的公共性。 治理型政策凸显了公共政策的公共性。
二、公共政策的基本类型
1、 1、公共政策的横向分类 2、公共政策的纵向分类 、 3、公共政策的时间结构 、 4、公共政策的总体结构 、
1、公共政策的横向分类 、
1) (1)经济政策 (2)政治政策 ) (3)社会政策 ) (4)科教文卫政策 )
2、公共政策的纵向分类 、
(1)元政策:用以指导和规范政策行为的理 )元政策: 念和方法的总称,即关于如何制定政策的政策。 念和方法的总称,即关于如何制定政策的政策。 (2)基本政策:用以指导具体政策的主导性 )基本政策: 政策。 政策。 (3)具体政策:针对特定而具体的政策问题 )具体政策: 而做出的政策规定。 而做出的政策规定。

公共政策的种类

公共政策的种类

公共政策的种类

公共政策的种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类方式:

1. 问题导向政策:根据政府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来确定政策方向,例如环境保护政策、健康政策、教育政策等。

2. 执行导向政策:重点关注政策的执行和实施过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社会福利政策等。

3. 分配导向政策:旨在解决社会资源分配不平等问题,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

4. 制度导向政策:通过制度建设和改革来推动社会变革,如法律与法规政策、行政管理政策等。

5. 预防导向政策:采取措施预防与应对潜在问题,例如灾害防范政策、危机管理政策等。

6. 促进导向政策: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例如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就业政策等。

7. 国际导向政策:关注国家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和合作,如外交政策、贸易政策、发展援助政策等。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实际上一个具体的公共政策可能涵盖多个分类。政府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目标,可以灵活地选择适合的分类方式和政策类型。

公共政策导论第2章公共政策的形式类型特征与作用

公共政策导论第2章公共政策的形式类型特征与作用

1
中国共产党的政策
22
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
3
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4
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1.3 全民公决
全民公决起源于古希腊城邦雅典的公民大会, 后 来成为民主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 由选民通过直接投票的方式对相关议题表达同意 、反对或弃权的明确态度, 然后根据表决结果达 成决策的一种制度。 从性质上讲, 它不是对代议 制民主的否定, 而是对代议制民主的补充和修正 。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象征性政策(例)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6月1日公布施 行,《条例》规定了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 安全秩序、社区和谐、文明旅游、文明观赏、网络文 明、医疗秩序、绿色环保生活等九个领域的具体行为 规范。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合法性
阶段性 复杂性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4 公共政策的特征与作用
2.3.2 公共政策的作用
引导作用
公共政策作为规范公众行为的社会准则,其对公众行为具有 重要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既包括行为的引导也包括观念的
引导,它告诉人们应该做哪些事和不该做哪些事。

公共政策学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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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知识点整理

公共政策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

1、公共政策的研究途径

(1)政治学的研究途径

系统途径、过程途径、团体途径、精英途径、制度途径

(2)经济学研究途径

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新制度主义

2、公共政策的研究对象:公共政策

3、公共政策的核心要素是利益

4、公共政策的规范性和指导性的具体表现

(1)规范了具体的客体、指向目标、制定程序,对人或包括政党在内的组织都具有约束力。(2)政策对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及人们的行为予以指导

(3)分为宏观指导和微观指导,总指导或具体指导,指令性指导或一般性指导。

(4)与法律不同,公共政策的指导性只具有一般性约束力。

5、公共政策的时代性的具体表现

社会价值和资源(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政策不是针对一个人的,而是针对社会全体成员,或是针对一类人、一群人(某一社会阶级、阶层、集团、群体等).然而,社会却没有完全一致的价值和利益的存在,只有团体与个人的价值和利益存在。

第四章

1、按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将公共决策体制分为分权制和集权制。

2、公共决策体制类型中独裁制包括宗教领袖型、君主亲政型、军人独裁型、法西斯制。

最高决策权归属于神的决策体制是神权制或君权制。

3、孔多赛标准的概念:选出在运用过半数规则的成对比较选择中击败所有人的候选人。

4、投票规则

(1)全体一致规则

定义:是指所有投票人都对某项表决的方案投赞成票,一致同意的规则。在现实中,我们不难见到全体一致规则的例子,如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形成决议时,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要中、美、俄、英、法五国同意。

特征:●一票否决

15、公共政策的基本类型?

15、公共政策的基本类型?

1、什么是公共政策

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动准则。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动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大型规划、具体行动计划及相关策略等。

2、应从哪些方面把握公共政策的含义?

答案:1 a 从政治角度理解公共政策:从政治概念的最一般的意义上来讲,公共政策是解决冲突性要求并为合作提供激励的一种行动模式。广义的政策概念具有两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首先,政策是一种社会活动,而不是单一的或孤立的事件。其次,政策产生于两种需要的其中一种,或者是协调冲突性要求,或者是为集体活动建立激励机制。

b 从市场角度理解公共政策。(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角度)

2 (1)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他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并且由行政人员(国家公务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

(2)美国政治家哈罗德·拉斯韦尔在创立政策学科时曾提出,公共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和策略的大型计划。”

(3)加拿大学者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权威性分配。

(4)美国学者托马斯·戴伊认为,凡是政府决定做的或者决定不做的事都是公共政策。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简单定义为: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为方案获行动准则。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大型规划、具体行动计划及相关策略等。

3、如何从“公共”概念理解公共政策?

第二节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

第二节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

(第一章绪论)第二节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公共政策:

1.国会立法是公共政策最基本的形式。立法者(国会议员)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除了其授权于行政部门的决策以及法院制定的专门政策,几乎所有的政策必须通过立法规定。国会在宪法的“授予权力”和“默示权力”的限度内行使其立法权。随着一项议案的提出、审议、听证、通过,最终成为法律,标志着一项公共政策完成其制定过程正式出台。

2.总统是强有力的直接决策者。其决定往往是通过如下途径作出的:一是在内阁(某些国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政府的名称。在内阁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内阁是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某个政党单独组成,或由议会中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由国家元首任命。)决策中具有独断权。就美国情况而言,宪法把行政决策权仅仅授予总统而不是委员会。据说,有一次林肯在全体内阁成员投票反对他的决定时宣布:“七票反对,一票赞成,决定通过。”

可见总统在行政决策中的地位。二是政府各部提出的政策倡议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总统直辖机构这个行政系统的末端。总统决策一般包括这样几种类型:(1)立法倡议:总统每年要向国会提交国情咨文(建议叫做咨文)预算咨文和经济咨文,并就国防、科技、能源、环保、民权、福利等问题提出专门咨文。这些咨文虽然不是公共政策的完成形态,但它们作为重要的立法建议,实际上决定了国会的主要议事日程并最终成为国会的重大立法。

(2)立法否决:国会通过的立法须经总统签署方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运用否决文书或议案搁置的方式行使其立法否决权。

公共政策分析,陈振明,张国庆

公共政策分析,陈振明,张国庆

第一节 公共政策的含义
8,美国学者叶海卡•德罗尔在《公共政策再审查》 (1989年)一书中指出,政策制定作为“在指导社会行 动的两个主要方案之间进行选择的自觉性意识,其概 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理论。 9,台湾学者伍启元先生在《公共政策》(1985年)一书 中提出:“公共政策是政府所采取对公私行动的指引; 公共政策是将来取向的;公共政策是目标取向的;公 共政策是与价值有密切关联而受社会价值所影响的; 公共政策是由政府或有决策权者所采取或选择的;公 共政策是具有拘束性而受大多数人接受的行动指引。”
一、公共政策的特征
3,层次性 4,阶段性 5,功能多样性 6,合法性 7,权威性 8,普遍性 9,稳定性
二、公共政策的类型
1,一般分类方法:
(1)元政策。 “元政策”是关于政策的政策。元政策主要是 指那些指导和规范政府政策行为的理念和方法, 涉及的内容包括:哪些团体和个人,按照怎样 的程序,根据什么样的原则,采用什么样的方 式,如何制定公共政策等。元政策的功能主要 表现在:有助于政策制定系统的改进和完善, 有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决策质量。
第一节 公共政策的含义
3,美籍加拿大学者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 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分配”。 4,美国学者托马斯•戴伊认为,“凡是政府决 定做的或决定不做的事情就是公共政策。” 5,罗伯特•艾斯顿在《公共政策的思路:对政 策领导的研究》一书中指出,“从广义上讲”, 公共政策就是“政府机构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 关系”。

第二章_公共政策的性质与类型

第二章_公共政策的性质与类型
7



对国会立法和总统决策的解释:法律和政策在 实施的过程中,要由行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 释,以决定如何执行。 制定规章条例:如,在通过清洁空气法案时, 国会并不确切规定空气中所允许的有害物质的 浓度,而是授予环境保护局以正式权力去做出 那些规定。 行政裁决:在个人之间,社团之间,个人与企 业之间,个人、企业、社会同政府之间发生纠 纷时,行政机构常受理申诉做出裁决。
21
第二节 公共政策的特征
政治性 价值选择性 层次性 阶段性 功能多样性 合法性 权威性 普遍性 稳定性
保持公共政策稳定性的 根本途径是什么?
22
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政党和 政府的政治行为,公共政策集 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 是源于政治动机的组织产物, 因而它带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
岗位职责三工作总结项目运维项目实施银青高速视频监控东毛隧道停车场项目全面实施ip设置贵州独平高速项目全面实施监控室机柜布线四心得体会在这段时间的学习过程中我对部门很多产品从零学起刚到公司的时候感觉压力很大经过这些时间的认真学习和实际操作调整心态现已完全能融入公司的各项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中
第二章 公共政策的性质与类型
5
美国公共政策的基本形式:国会立法。国会的权力分
为立法权(直接制定公共政策的权力)和非立法权 (间接制定公共政策的权力,即国会对行政部门和司 法部门的监督权)。

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分析及对策

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分析及对策

P ublic relations Forum

一、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及表现形式

1.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相关概念及特征(1)公共政策执行概念:公共政策的执行具体含义是指政策执行主体为有效完成公共政策制定的目标,采用清晰准确的认知以及认同,进而有效的配置现存的政策资源,同时采用相关行为把公共政策目标蜕变成现实,进而完成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系列过程。

(2)公共政策执行偏差概念: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则表示公共政策的执行主体因百般消极因素的互相制约从而在某些规定的的政策执行阶段中,影响或阻碍该政策的顺利进行,从而使得政策执行的现实效果与最初制定的目标相悖而行,造成一定程度的负向后果[1]。该现象也被部分学者称为政策执行阻滞、政策执行变异、执行不力等。即使定义不同,但其中的内涵却是相通的[2]。

2.公共政策执行偏差表现形式

(1)象征式政策实施即政策表面化,是指政策在实施阶段并未做任何实际行动而只停留在教育宣传,政策从始至终并未进行具体操作。象征式执行公共政策仅仅停留在口头或书面上,假意要认真完成政策,但对于政策实施则是敷衍了事,有始无终,不仅不能达到政策目标原有效果,还有可能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例:我国为更快顺应社会经济发展新要求,提升我国公民当前集体素质水平,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素质教育的相应政策,期望基础教育能够脱离传统的应试教育。但该政策并未得到具体的落实。以原有的应试教育为主的传统教育模式仍为主流。

(2)附加式政策实施即称政扩大化,主要是指政策在实施阶段繁增了部分不和适宜的内容,使得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力度以及目标均溢出原本的规定,从而扰乱既定政策目标的完成,政策的执行在附加后其本质就是一个政策的“再造”过程。因政策主体将原有政策进行细化,就有可能产生增加原政策内容的现象。如若增加的政策量符合原有政策执行精神,那将没有问题,如若增加的政策与原有精神毫不相干,那就属于附加式政策。最为突出的案例莫过于用相关政策名头来进行大肆的乱收费、乱罚款的不合理现象。反观现实生活中,公共政策每每是自上而下进行信息传达,从而使得“扩大”的政策经常为自己找到“合理”的理由[3]。(3)残缺式政策实施即指政策的缺少或破损,是指一个完整的公共政策在其实施阶段时常被分割,仅有部分目标得到落实,剩余部分则被丢弃、被掩盖,政策实施情况残缺不等。残缺式政策实施又称为“政策截留”,在信息较为闭塞的山区“政策截留”常有发生。执行者对政策的截留、筛选,使得原有政策破碎化,从而与政策目标偏离。例:原目标是为减轻农民生活及生产负担、加速发展农村经济颁布相关“减负政策”,但在个别乡村实施时,有的地方隐藏“减负”政策的部分内容,仅仅取消了一部分收费项目,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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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第二节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公共政策:

1.国会立法是公共政策最基本的形式。立法者(国会议员)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除了其授权于行政部门的决策以及法院制定的专门政策,几乎所有的政策必须通过立法规定。国会在宪法的“授予权力”和“默示权力”的限度内行使其立法权。随着一项议案的提出、审议、听证、通过,最终成为法律,标志着一项公共政策完成其制定过程正式出台。

2.总统是强有力的直接决策者。其决定往往是通过如下途径作出的:一是在内阁(某些国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政府的名称。在内阁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内阁是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某个政党单独组成,或由议会中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由国家元首任命。)决策中具有独断权。就美国情况而言,宪法把行政决策权仅仅授予总统而不是委员会。据说,有一次林肯在全体内阁成员投票反对他的决定时宣布:“七票反对,一票赞成,决定通过。”

可见总统在行政决策中的地位。二是政府各部提出的政策倡议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总统直辖机构这个行政系统的末端。总统决策一般包括这样几种类型:(1)立法倡议:总统每年要向国会提交国情咨文(建议叫做咨文)预算咨文和经济咨文,并就国防、科技、能源、环保、民权、福利等问题提出专门咨文。这些咨文虽然不是公共政策的完成形态,但它们作为重要的立法建议,实际上决定了国会的主要议事日程并最终成为国会的重大立法。

(2)立法否决:国会通过的立法须经总统签署方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运用否决文书或议案搁置的方式行使其立法否决权。

(3)委托立法:国会依法把立法权委托给总统行使。“委托立法权”涉及范围很广,尤以处理对外事务和紧急状态时更为突出。在总统直接行使立法权的情况下,行政决策无须履行国会立法程序而直接以公共政策的形式颁布实行。

(4)外交决策:总统在外交事务方面处于支配地位,可以行使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力”。(国家主权又称主权,指的是一个国家独立自立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是国家的固有权利。这表现为:1,对内最高权,即国家对它领土内的一切人(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和事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实行管辖的权力,有权按照自己的情况确定自己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经济制度;2,对外独立权,即国家完全自主地行使权力,排除任何外来干涉;3,自卫权,即国家为维护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和威胁

进行防卫的权力。)

(5)防务政策。从美国的情况看,总统作为武装力量总司令,有权为“保卫国家权力”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3.国会授予政府机构以正式权力去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抉择。如授予环保局以正式权力作出有关规章、条例、细则等。这种高度专业化的决定往往依赖于专门的知识和足够的信息。

4.最高法院也是公共政策的直接制定者。法院通过解释宪法和法律进一步扩大现行法律的适用范围,或直接宣布某项法律违宪使之无效,或提出纠正的具体措施。这实际上就是在制定政策。法官的决策往往比立法决策更尊重先例。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被视为国家的法律,各级政府和下级法院必须遵行。司法决策的主要形式有:(1)司法审查:司法复审权使最高法院能裁决国会通过的法律是否违宪。

(2)推翻先前的判决:司法裁决的一项约定俗成的规则就是维护先前判例的效力。但是,法官有时也在发挥政策分析者的作用。他们至少能够从原则上发现某种适合当前问题的理性政策。这种发现推动他们依据时代的发展变化,抛弃先前判例,作出新的裁决。

(3)司法命令:它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规定纠正不公正情况的具体办法,也同样是公共政策的一种表现形式。

最后,应当指出,不论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虽然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力,但其政策方针不能直接转化为公共政策。

二、中国议行合一体制下的公共政策:

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议行合一体制,这种体制赋予政策过程两大特征:其一是从宪法规范的权力关系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首要的、全权的地位。其二是从政府系统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上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府系统的领导核心,左右着政府过程的运行,主导着公共政策的制定。在西方国家,公共政策多以法的形式出现,而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由其实质特征看,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从其形式特征看,则由三部分构成,即党的政策、人大立法和行政决策。

1.中国共产党: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实际上“是指以中国共产党组织为首的所有履行当代中国社会公共权力的组织机构的决策与执行的过程。”中国共产党作为各种社会公共权力机构的领导核心,其公共权威作用集中体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与

执行过程中。

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政策是其在一定历史时期为首先一定的目标和任务而规定的调整国际国与国之间、国内团体与团体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与行为方式的依据和准则。党的政策往往以直接和间接两种形式形成国家的公共政策:

(1)直接形式: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通过的政策性文件,以及党的主要领导人所发表的重要讲话,如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等。党的这些政策都是直接采取公共政策形式贯彻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和各个方面。

(2)间接形式:从党的十三大开始,工作中开始强调“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推荐重要干部。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这里所谓法定程序主要涉及三种类型:第一,中共中央与国家其它机构联名发布的政策文件。如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名发布的决定、指示等,这种政策告知形式在中国的政策制定过程中表现得极为普遍;第二,中共中央单独提出政策倡议,国家有关机构据此制定具体的政策方案,并依照法定程序加以通过。如1982年1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题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报告,提出了机构改革的指导原则。会后国务院据此拟定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行动方案,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以公共政策形式加以颁布;第三,国家有关机构以党的政策为指导原则制定相关政策,如全国人大的刑事立法等。总之,党虽然具有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但由于国家事务涉及全民利益,需要一体遵行,所以这种决策往往需要转变成为国家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体系有四大组成部分,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显然,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首要地位。它有权决定同级其它国家机关的领导人选,并从法律制度和原则上规定它们的机构设置,职权范围、人员编制和活动方式,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赋予职责和权力,对其负责,接受其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它们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不是平行而是从属关系,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体系,形成以国家权力机关为主的,议行合一的国家机关体系。

立法是人大的首要职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和解释宪法,并监督其实施。而人大对宪法的每一次修改和解释都意味着我国公共政策的重大变动。

(2)基本法:宪法精神或基本原则必须通过基本法的形式加以体现,全国人大所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选举等法律都属于基本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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