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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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巷道维修工应由熟悉顶板管理及支护方法,具有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掌握风镐、风钻、电钻等操作方法的人员担任。

第2条确保工作面上下顺槽的畅通,保持维修后的巷道符合规定要求。第3条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规格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第4条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5条维修时,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6条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不准一人单独作业。

第7条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及安全。

第8条禁止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棚子或柱子。禁止使用损坏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9条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要用木板或溜槽掩盖严密。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0条准备:

1.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

2.将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加以掩盖或移设。

第11条检查与处理:

1.要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如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妥善处理;

2.维修工作与其它工种发生矛盾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与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开工;

3.上、下山巷道维修还应进行下列检查处理:

(1)存放的材料是否有下滑的可能;

(2)同时施工的两组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挡板是否[换行]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巷道维修工应由熟悉顶板管理及支护方法,具有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掌握风镐、风钻、电钻等操作方法的人员担任。

第2条确保工作面上下顺槽的畅通,保持维修后的巷道符合规定要求。第3条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规格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第4条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5条维修时,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6条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不准一人单独作业。

第7条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及安全。

第8条禁止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棚子或柱子。禁止使用损坏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9条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要用木板或溜槽掩盖严密。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0条准备:

1.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

2.将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加以掩盖或移设。

第11条检查与处理:

1.要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如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妥善处理;

2.维修工作与其它工种发生矛盾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与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开工;

3.上、下山巷道维修还应进行下列检查处理:

(1)存放的材料是否有下滑的可能;

(2)同时施工的两组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挡板是否[换行]安全可靠;

(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4.检查维修地点的通风瓦斯和安全退路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

5.支架支设未完工,不准中止工作。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12条操作方法:

1.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2.在原棚梁下打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

3.回撤原棚梁;

4.及时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架设新的支护棚子,背好帮顶;5.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后方可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13条注意事项:

1.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

2.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3.从原棚梁下打上临时点柱开始,到没有架设好新的支架时,禁止人员通过;

4.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5.使用回柱绞车时按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执行;

6.卧底或挑顶需要放炮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7.挑顶工作事先应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要拆一架补一架,一架未完工前,不准拆除下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8.使用木梁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架设新的支护时,应一梁三柱并留有宽0.7米以上的人行道;

9.使用铰接顶梁或十字铰接顶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铰接梁或十字梁要相互铰接好,梁轴的方向要便于回撤;

(2)铰接梁或十字梁要挂平,悬空处要用旧料填实背牢;

(3)铰接梁或十字梁的方向要与巷道的方向保持一致,要随时注意调整梁的悬挂方向。

10.超前工作面处理的距离不少于3米,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11.棚架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不准扶在梁的上面,要扶在侧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一)工作面超前支护工作

第14条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第15条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二)更换棚腿或棚梁工作

第16条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I7条换棚子时,必须拆一架补一架,支设稳固,再拆另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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