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201X)丰刑初字第01036号-word范文模板 (4页)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2018】(201X)丰刑初字第01036号-word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201X)丰刑初字第01036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X)丰刑初字第01036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更祥,男,1985年7月23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县,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3月28日被羁押,201X年4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被告人宋小红,男,1984年3月29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3月28日被羁押,201X年4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建华,男,1985年9月20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3月28日被羁押,201X年4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被告人刘运松,男,1971年3月23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3月28日被羁押,201X年4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丰检刑诉字(201X)第9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更祥、宋小红、李建华、刘运松犯盗窃罪,于201X年7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魏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更祥、宋小红、李建华、刘运松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一、201X年3月16日,被告人陈更祥伙同被告人宋小红、李建华、刘运松在本市丰台区广安路1034号天津市交联电缆有限公司内,盗窃被害人杨卫超的天马牌2.5平方毫米电线1卷,经鉴定物品价值人民币127元。

此项事实,被告人陈更祥、宋小红、李建华、刘运松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杨卫超的陈述、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被告人陈更祥辨认作案地点的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二、201X年3月16日,被告人陈更祥伙同被告人宋小红、李建华、刘运松在本市丰台区花乡仓储建材城8栋30号,盗窃被害人高洪彬的永安双盛牌2.5平方毫米电缆1卷,经鉴定物品价值人民币131元。

此项事实,被告人陈更祥、宋小红、李建华、刘运松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高洪彬的陈述、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被告人陈更祥辨认作案地点的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三、201X年3月16日,被告人陈更祥伙同被告人宋小红、李建华、刘运松在本市丰台区花乡仓储建材城A27号内,趁被害人韩友良不备,盗走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