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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工管理办法

短期工管理办法

短期职工、临时职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对短期职工实行有效管理,激励其工作成效,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定义长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无固定期限。

短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固定期限。

临时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三章原则本办法遵照利益与贡献挂钩、利益与技能挂钩,贡献大收益多、技能强待遇高的原则,从经济利益和享受权利上加以约束和规范,充分调动短期工和临时职工积极性,创造工作成效。

第四章程序一.招聘(一)招聘需求用人部门根据工作提出用人申请和要求,企划部审核,报领导批准计划及用人性质。

(二)招聘计划综合部依据领导批准后的招聘需求,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等。

(三)招聘形式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四)二、短期职工、临时职工的管理(一)短期工的管理由综合部、用人部门和企划部共同负责.(二)综合部负责短期职工、临时职工的档案收集、整理,内容包括短期工的住址、联系方式、年龄、学历、受培训次数、受培训内容、工作岗位、出勤情况、违纪情况记录等。

(三)用人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内容含短期工培训、组合、考核、违纪处理、工资造表与报送等。

(四)综合部负责临时职工的招聘、增补、辞退和工资总额的审核。

三、临时违约金管理制度(一)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交纳违约金200元,违约金统一由综合部在短期工报名时代收,然后汇总交财务部入帐。

(二)违约金退还及扣罚规定:1.临时期工个人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15天向用人部门报告,报告批准后,用人部门签字认可,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并退还违约金。

2.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扣罚本人违约金。

3.临时工旷工连续三天,由用人部门将旷工人员名单报综合部,视同辞退,扣罚本人违约金。

油田公司职工管理制度

油田公司职工管理制度

油田公司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公司职工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绩效和员工生产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三条油田公司应当依法招聘职工,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

第四条职工入职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入职培训:油田公司应当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让其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文化、规章制度等。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六条油田公司应当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利,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

第七条油田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情况,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或晋升。

第八条岗位培训:油田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九条油田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制定薪酬标准,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岗位等因素,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第十条薪酬保障:油田公司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油田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并据此确定员工的奖惩措施。

第五章福利管理第十二条油田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年终奖等。

第十三条奖惩管理:油田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惩罚,并建立相息反馈机制。

第六章工作环境管理第十四条油田公司应当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油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油田公司应当制定员工的纪律管理制度,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违纪处分:油田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措施。

第八章维权保障第十八条油田公司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员工的工作问题和纠纷。

第十九条投诉举报: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让员工可以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于1989年12月1日经国家海洋局第十五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严宏谟1990年9月20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及其他管辖海域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的任何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实体。

第三条国家海洋局及其派出机构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部门。

派出机构包括:分局及其所属的海洋管区(以下简称海区主管部门)。

海洋监察站根据海洋管区的授权实施管理。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机构是主管部门授权实施本办法的地方管理机构。

第四条凡在中国管辖海域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者,应在实施作业前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位置、范围报海区主管部门。

并按照“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向海区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条需使用炸药震源和其他对渔业资源有损害的方法进行海洋石油地震勘探作业时,应在开始作业之前半个月将计划和作业海区报告海区主管部门,并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资源的损害或影响。

第六条从事海洋石油开发者应在编制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的同时,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内容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交所处海区主管部门。

生产中(含试生产)的油(气)田,根据开采规模的变化及环境质量状况,作业者应对环境影响报告书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并报主管部门审查。

第七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必须具有从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能力,并持有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第八条凡在中国管辖海域作业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平台的防污设备必须符合《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要求,并经主管部门查验证书后,方可作业。

第九条为防止和控制溢油污染,减少污染损害,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作业者,应根据油田开发规模、作业海域的自然环境和资源状况,制定溢油应急计划。

化工厂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化工厂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化工厂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为规范化工厂临时用工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临时用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及解聘等管理活动。

二、临时用工的定义临时用工指因生产或工作需要,临时聘用的非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季节工、临时工、兼职工等。

三、临时用工的招聘1. 招聘需求: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并经管理层审批。

2. 招聘程序: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招聘。

3. 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包括身份验证、健康检查、技能评估等。

四、临时用工的培训1. 安全教育:所有临时用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化工厂的安全规程。

2. 专业培训:根据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五、临时用工的使用1. 岗位分配:根据临时用工的能力和培训结果,合理分配工作岗位。

2. 工作监督:对临时用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遵守工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六、考核与激励1. 定期考核:对临时用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安全生产等。

2. 激励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临时用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激励。

七、劳动保护与福利1. 劳动保护:为临时用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 社会保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临时用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八、临时用工的解聘1. 解聘条件:临时用工合同期满、工作表现不佳、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以解聘。

2. 解聘程序: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解聘。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管理层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化工厂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石油行业石油勘探管理制度

石油行业石油勘探管理制度

石油行业石油勘探管理制度正文:石油勘探是石油行业的基础工作之一,为了确保勘探活动的高效开展和石油储量的持续增长,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石油勘探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勘探准备、勘探实施、勘探评价和资源储量管理等方面,探讨石油行业石油勘探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勘探准备在进行石油勘探前,需要详细了解勘探区域的地质、地理和环境情况,制定相应的勘探计划。

勘探计划应包括勘探区域的划分、目标和任务的确定、勘探方法的选择以及勘探进度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1. 勘探区域划分:根据地质构造、沉积地层和地球物理资料等,将勘探区域划分成若干研究区,以便于针对不同区域开展研究和勘探工作。

2. 目标和任务确定:根据石油资源分布特点和勘探需求,明确勘探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确保勘探工作的针对性和高效性。

3. 勘探方法选择:根据勘探区域的特点和资源勘探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勘探方法,如地震勘探、地球物理勘探、测井勘探等。

4. 勘探进度和时间安排:建立勘探工作的进度和时间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时间和完成标准,确保勘探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二、勘探实施勘探实施是石油勘探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勘探采样、装备调试和实验室分析等工作。

1. 资料收集:对勘探区域进行详细的航空摄影、地质测量和地球物理勘探,获取各种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的数据和资料。

2. 勘探采样:根据勘探区域的地质构造和勘探目标,对地下石油储层进行采样和测试,获取相应的地质和物理参数。

3. 装备调试:对石油勘探设备进行调试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和数据采集准确。

4. 实验室分析:将采集到的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的分析,为后续的勘探评价提供数据和依据。

三、勘探评价勘探评价是对勘探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的过程,主要包括资源评价、地质评价和经济评价等工作。

1. 资源评价:根据勘探结果和勘探区域的地质特征,对石油勘探区域的资源量进行评估和预测,明确勘探的资源潜力和开发前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及其他管辖海域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的任何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实体。

第三条国家海洋局及其派出机构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部门。

派出机构包括:分局及其所属的海洋管区(以下简称海区主管部门)。

海洋监察站根据海洋管区的授权实施管理。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机构是主管部门授权实施本办法的地方管理机构。

第四条凡在中国管辖海域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者,应在实施作业前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位置、范围报海区主管部门。

并按照“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向海区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条需使用炸药震源和其他对渔业资源有损害的方法进行海洋石油地震勘探作业时,应在开始作业之前半个月将计划和作业海区报告海区主管部门,并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资源的损害或影响。

第六条从事海洋石油开发者应在编制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的同时,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内容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交所处海区主管部门。

生产中(含试生产)的油(气)田,根据开采规模的变化及环境质量状况,作业者应对环境影响报告书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并报主管部门审查。

第七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必须具有从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能力,并持有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第八条凡在中国管辖海域作业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平台的防污设备必须符合《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要求,并经主管部门查验证书后,方可作业。

第九条为防止和控制溢油污染,减少污染损害,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作业者,应根据油田开发规模、作业海域的自然环境和资源状况,制定溢油应急计划,报海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溢油应急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一、平台作业情况及海域环境、资源状况;二、溢油风险分析;三、溢油应急能力。

零工管理办法

零工管理办法

临工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提高工时利用率,特将临工有关事宜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1、临时性用工指:掘进工程以为的,由各部室临时性安排经调度室统一协调,经分管领导同意的临时性工作。

2、零工内容:2.1由矿方因设计或决策造成工程返工,经矿方相关部门鉴定给予临工结算。

2.2由矿调度室安排的临时工作,经矿领导同意给予临工结算。

2.3因地质条件的变化而需要用做的临时性的工作,给予临工结算。

2.4区队下放设备、安装,清理水仓以及其他临时性的工作。

2.5掘进过程中,因工作需要而增加的临时性设施。

2.6施工的巷道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变形、冒顶而进行的修复与加固。

2.7因地质条件变化而需要探煤、探放水工作。

2.8对地面设备、材料的转用与装卸。

2.9对主排水仓、水沟的清理,以及排水工作。

二临工委派以及用工验收规定1、矿建工程临时性工程1.1根据生产衔接需要,经调度室主任根据现场情况安排工作及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临工,及时通知区队返工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验收表上签字。

(返工不给于临工)1.2调度室主任不定时到现场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瞒报或只报工不出效益,发现一次,进行双倍处罚,并且不予报工。

2、机电安装工程临时性工程2.1根据机电工程的安装需要,下放电缆、托运电缆管线、吊挂以及回收安装时所遗留的工作,经动力部统一汇总报调度室统一给予区队以临工结算。

3、抢险救灾工程3.1在地面、井下工程发生险情应急预案启动后,参与区队根据调度室指令,派出相应数量的人员参与积极参与抢险工作。

3.2每日出勤数量作为当日临工结算,由调度室负责验收核准。

三临工的审批流程1、必须经调度室安排,现场各方认可(监理、调度、安监、工程技术部、动力部),工程完工后报调度室、工程技术部、监理、并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签字。

2、区队不能自行停止迎头工作安排人员干临时工作,如要干必须向调度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给予临工结算。

3、区队当天所发生的临工,在工程完工24小时内必须做签证,过期没有签证者一律不予承认。

石油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石油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石油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油公司的日常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所有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公司要求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一条:员工入职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条:员工入职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条:员工离职时应当提前30天书面告知公司,并完成离职手续。

第四条:离职员工必须如实交代工作期间的待遇及公司相关事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一条:员工应当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二条:员工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服,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文明礼貌待人接物。

第三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

第四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一条: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第三条:对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应当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

第四条:员工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参与应急处置。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一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工作纪律,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非工作相关的行为。

第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报销规定,如实填写报销单据,不得虚报或套取工作经费。

第三条: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财物,妥善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和工具。

第四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遵守工作岗位的分工,不得干预他人的工作。

第六章职业道德第一条: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进行诽谤。

第二条:员工应当自觉关注、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为加强项目临时工的管理,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用临时工的原则和用工岗位1、招用临时工,应本着精简、实用和工作范围需要、工作性质允许的原则。

2、用工岗位临时用工岗位。

技术工作岗位主要为现场技术施工员、厨师、司机、保洁员、保安防护员等。

二、聘用临时工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无劣迹。

2、技术工作岗位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或技术等级证明。

特殊岗位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件,并具备干好特殊岗位工作的条件。

三、招用程序1、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使用临时工的,由各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用人计划,申明使用理由、拟使用人数、岗位等,经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用工招聘计划,按核定计划招聘。

2、凡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本人填写《临时用工审批表》,并提中铁二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交个人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技术工需要提交有关上岗证件。

经单位资格审查、面试后,报项目经理审批。

3、经项目经理审批同意的招聘人员,由单位与之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个人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合同期限最长为1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若需继续留用,用人单位在对临时人员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表现,可与临时人员协商续签用工合同。

四、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1、临时工的工资实行岗位基薪+激励考核奖,临时工每月出勤为26天即为满勤,基薪与临时工的考勤挂钩。

具体岗位工资如下:司机:岗位基薪3000元/月+500元的激励考核奖保安:岗位基薪2100元/月+400元的激励考核奖技术人员:岗位基薪2200元/月+600元的激励考核奖保洁员兼帮厨:岗位基薪2600元/月+50元/大餐或20元/小餐厨师:岗位基薪2800元/月+50元/大餐或20元/小餐以上人员根据其岗位类别,分别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临时工日常工作态度、考勤、工作能力、加班以及其他领导考核意见等综合因素来考虑。

石油行业新-员工离岗内部退养暂行规定

石油行业新-员工离岗内部退养暂行规定

员工离岗内部退养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推进减员增效工作,确保实现XXX公司(简称油田公司)、XXX服务公司(简称油田服务公司)低成本发展战略,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关于离岗内部退养(简称内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XXX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内退范围和条件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所在单位人员富余、工作岗位能离得开的油田公司、油田服务公司在册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安排其内退:1、1、距规定退休年龄(含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5年以内;2、2、连续工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不含折算工龄);3、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五至六级;4、4、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连续工龄满10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五至六级。

二、二、内退办理程序1、1、副处及以上干部内退分别由油田公司、油田服务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副处以下员工内退,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分别上报油田公司人事处、油田服务公司人事劳资部批准,其中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副处以下员工内退,由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研究批准,并报油田公司人事处备案。

2、2、办理内退手续,签订内退协议。

三、三、内退待遇及日常管理1、1、员工在内退期间,停发工资及津补贴、奖金、沙漠临时生活补贴,停止享受劳动保护待遇,享受下列待遇:①①从办理内退的次月起,按月发给退养生活费。

标准为内退职工本人内退前岗位工资(含地区生活补贴)、技能工资(含地区生活补贴)、工龄工资、基本奖金、知识分子补贴、边疆工作年限补贴、民族补贴、教师(护士)10%工资性补贴之和的80%。

退养生活费从工资总额中列支。

②②内退期间计算连续工龄,递增的工龄工资、边疆工作年限补贴作为计发退养生活费的基数。

③③遇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调整工资标准时,油田服务公司内退职工、油田公司内退员工可分别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参加调标,并将调整后的标准作为计发退养生活费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的基数。

中国石油员工管理制度新版

中国石油员工管理制度新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管理制度以诚信、创新、共赢为核心价值观,旨在营造和谐、高效、稳定的员工队伍。

第二章培训与发展第四条公司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为员工提供培训、晋升和职业规划的机会。

第五条公司每年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使员工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

第六条公司设立各类培训课程,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鼓励员工参加。

第七条公司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促进员工在公司内部的成长。

第三章工作与考核第八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四章健康与安全第十二条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六条公司实行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岗位、工作表现和公司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员工福利制度,包括带薪年假、节日慰问、生日祝福等。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二十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川庆钻探员工管理制度

川庆钻探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川庆钻探员工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川庆钻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2. 民主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管理;3. 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4. 人本原则:关心员工成长,关注员工需求,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川庆钻探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 制定和修订员工管理制度;2. 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3.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处理员工投诉;4. 完善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优化人员结构。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公司员工管理制度;2.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3.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4. 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部门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七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遵守考勤制度。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员工加班应按规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一条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根据公司效益、岗位需求、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第十三条员工薪酬定期进行调整,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员工培训中心,负责员工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晋升培训等。

第十六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员工可根据自身能力和公司需求进行晋升。

加油站员工用工管理制度

加油站员工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加油站员工管理,提高加油站服务水平,确保加油站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知识;4.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参加岗前培训,熟悉加油站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三章用工合同第六条加油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

第八条员工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加油站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加油站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条员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服务态度等。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加油站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加油站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奖惩第十五条员工表现优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加油站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加油站重大损失;2. 严重违反加油站规章制度,造成加油站严重损失;3. 泄露加油站商业秘密,损害加油站利益;4. 其他违反加油站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加油站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化工厂临时工管理制度

化工厂临时工管理制度

化工厂临时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化工厂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临时性工作岗位的招聘、使用和管理。

三、招聘原则1. 临时工的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临时工的数量和岗位。

四、招聘程序1. 用人部门提出临时工需求,明确岗位要求和工作期限。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等。

3. 对于拟录用的临时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培训。

五、合同管理1. 临时工与化工厂签订临时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期限、报酬等。

2. 合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确因生产需要延长的,应重新签订合同。

六、培训与考核1. 临时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2. 用人部门负责对临时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七、劳动保护1. 化工厂应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权利。

八、工资与福利1. 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其岗位性质和工作量合理确定。

2. 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但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九、安全管理1.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化工厂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临时工,化工厂有权立即终止其工作。

十、终止与解除1. 临时工合同期满,用工关系自然终止。

2. 如临时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表现不佳,化工厂可提前解除合同。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化工厂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中石油研发管理制度

中石油研发管理制度

中石油研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中石油的研发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石油所有科研项目的研发管理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研发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1)项目立项应符合中石油的发展战略和需求,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研发经验。

(3)项目立项需要经过中石油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项目合同。

2. 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项目计划和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各项研发任务。

(2)项目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合理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项目进展和成果应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领导。

3. 项目评价(1)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目标是否达成、创新性及实用性等。

(2)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项目结题需要通过中石油相关部门审批。

4. 项目管理(1)项目管理应遵循“科技为本,管理为辅”的原则,注重科技创新和风险控制。

(2)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中石油相关管理规定,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研发团队管理1. 团队建设(1)建立稳定的研发团队,确保团队成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团队成员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共同推动科研项目的进展。

2. 人员管理(1)严格管理团队成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效率。

(2)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技术水平和团队凝聚力。

3. 激励机制(1)建立科研成果奖励机制,对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团队成员给予奖励。

(2)激励机制要公平公正,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经费管理1. 经费预算(1)科研项目在实施前需编制经费预算,明确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

(2)经费预算应经过中石油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 经费使用(1)经费使用应符合中石油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实施中的经费使用要逐笔记录,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中石油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中石油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物探监督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工程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 (3)第三章物探监督职责与权力 (4)第四章物探监督资质条件 (5)第五章物探监督培训与考评 (6)第六章物探监督聘任 (7)第七章物探监督现场管理 (7)第八章物探监督配备与费用预算 (8)第九章物探监督考核及奖惩 (9)第十章附则 (9)附件一工程监督资格申报表 (10)附件二物探监督考核表 (1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物探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管理体制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勘探与生产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及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探监督是工程监督的一部分,是股份公司油气田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派驻物探项目施工现场的代表,代表油田公司对物探项目施工实施监督。

第三条物探监督实行聘任制,在聘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项目合同及设计等行使监督权力。

第四条本办法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实行。

第二章工程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工程监督实行股份公司、油田公司两级管理.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是工程监督的管理机构;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监督中心)是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各油田公司物探监督职能管理部门是本油田物探监督的管理机构.第六条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在物探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负责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2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发布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物探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股份公司工程监督中心和各油田公司物探监督职能管理部门业务的管理。

第七条股份公司工程监督中心在物探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协助制定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物探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股份公司物探监督培训、资格评审、注册、发证和业绩考核管理,负责股份公司工程监督网络管理。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解决企业短期用工难题的解决方案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解决企业短期用工难题的解决方案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解决企业短期用工难题的解决方案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经常面临着临时用工的需求。

无论是季节性需求的增长、项目的临时性需求或突发事件的应对,都可能让企业面临短期用工的难题。

如何高效地解决这一难题,尽快找到合适的临时用工人才,成为了企业管理者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种解决企业短期用工难题的解决方案,旨在提供一种可行的管理办法。

思路与方法1. 清晰的需求定义在解决短期用工难题之前,企业首先需要对自身的需求进行明确的定义。

这包括确定用工岗位、用工期限、用工数量等。

只有明确了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寻找合适的用工人才。

2. 建立临时用工人才数据库企业可以建立一个临时用工人才数据库,用于记录和管理已经找到过的临时用工人才的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包括个人简介、工作经验、技能专长、联系方式等。

通过建立数据库,企业可以快速地查找之前的用工人才,并进行二次邀约。

3. 利用互联网拓展招聘渠道在寻找临时用工人才时,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拓展招聘渠道。

可以在各大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者利用社交媒体、群组等进行宣传。

这样可以提高用工需求的曝光度,吸引更多的临时用工人才。

4. 推行灵活的用工制度为了更好地吸引临时用工人才,企业可以推行灵活的用工制度。

比如,可以提供弹性的工作时间、合理的薪酬待遇、丰富的福利待遇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增加用工的吸引力,提高临时用工人才的参与度。

5. 建立高效的用工管理机制为了提高临时用工的管理效率,企业可以建立一个高效的用工管理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用工流程、明确用工责任、优化用工环境等。

通过优化管理机制,可以更好地协调和调度临时用工人才,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结论面对短期用工难题,通过清晰的需求定义、建立临时用工人才数据库、利用互联网拓展招聘渠道、推行灵活的用工制度以及建立高效的用工管理机制等手段,企业可以更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

这一解决方案可以为企业提供合适的临时用工人才,提高工作效率,顺利应对短期用工需求的变化。

油田员工规则管理制度

油田员工规则管理制度

油田员工规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田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切实保障油田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以及与油田员工直接相关的外部单位人员。

第三条油田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则,维护油田生产秩序,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员工准入管理第四条公司招聘新员工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保证员工的素质和资质符合工作需求,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应当接受公司规定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以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调休或违规操作。

第七条公司有权对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时间,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如有异议可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玩忽职守或者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爱岗敬业,不得擅自接受或索取他人财物、礼品或服务。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睦邻友善,不得恶意竞争或者破坏工作秩序。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作业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工作状态或者私自维修维护设备。

第四章员工奖罚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表扬信、奖金、升职等。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扣减奖金、停职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的奖惩措施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和程序公正,不得滥用职权或者陷害他人。

第五章员工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六条员工有权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各类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体检、培训学习、节假日福利等。

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职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职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员另有规定)。

工资支付项目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基本奖金、月度生产奖金、上岗津贴、地区性补贴、其他津补贴、效益工资等。

第八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工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党、政、工、团、妇联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党、工、团、妇联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独子护理假、疗养、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假期内,用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十一条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事后又不能予以补休时,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公休日=(技能工资+岗位工资)×200%/21.5天节假日=(技能工资+岗位工资)×300%/21.5天(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均含地区生活补贴)第十二条工伤劳动者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因病、非工伤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1、技能工资、教师、护士工资补贴之和为基数:工龄不满2年扣发40%;工龄满2年不满4年,扣发30%;工龄满4年不满6年扣发20%;工龄满6年不满8年扣发10%;工龄满8年以上不扣发;2、岗位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按天扣发;3、月度生产奖金:当月病假天数超过5天按超出天数扣发;4、效益工资:按天扣发;5、临时生活补贴:病假满六个月的次月起减半计发;6、其它照发。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超过医疗期的,按国家原劳动部劳部发(94)479号文件精神执行。

石油化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石油化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石油化工厂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四条招聘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 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应聘者。

第五条入职程序1.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2. 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录用名单。

3. 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离职程序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3. 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考勤与假期管理第七条工作时间1. 本厂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

2.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八条请假制度1. 因病请假:员工需提供医院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 因私事请假: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 特殊情况请假:如婚丧嫁娶、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九条奖励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 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晋升职级。

第十条惩罚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1.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 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六章员工福利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1.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 员工可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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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勘探开发短期用工管理办法
石油勘探开发短期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与短期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有效的工作考评和竞争淘汰机制,做到依法用工、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短期用工,是指经(或授权二级单位)组织统一招聘、择优录用后与所属二级单位签订了期限为一年以内短期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

外部单位(或公司)与所属单位签订了生产施工作业合作协议或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劳动用工人员,不适合本办法。

第三条短期用工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2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3市场调节、合理配置的原则;4综合考评、优胜劣汰的原则。

第四条在允许使用短期用工的岗位(或工种)范围内,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岗位缺员情况,需要补充短期用工的,填报《用人单位短期用工增补申请表》报人事劳资处审批。

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原则上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不得使用短期用工。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短期用工招聘工作统一由劳动力交流中心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劳动力交流中心根据短期用工增补申请审批结果,结合岗位需求条件、不同人力资源市场资源储备情况,确定招聘工作开展方案,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招聘工作的指导、控制和监督;用人单位负责用工条件和具体人员的落实。

用人单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或本单位的名义在外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开展招聘活动。

第六条为了提高短期用工聘用质量,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相应岗位(或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未达到准入资格要求的,不允许参加报名与应聘。

第七条短期用工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为企业负责的精神,须严格执行规范统一的工作运行程序和组织纪律,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应聘岗位(或工种)相关专业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第八条招聘结果以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报名人员排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经人事劳资处审核后确定和公布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统一组织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关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厂纪厂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专业技术知识、安全环保知识、职业道德、企业文化、民族团结、形势与任务等方面的基本教育。

第九条用人单位在岗前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情况、考核结果上报劳动力交流中心审核。

考核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人员,用人单位签订《短期用工劳动合同书》,纳入短期用工进行统一管理,劳动力交流中心和用人单位分别建立一致的聘用人员基本档案;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第十条短期用工在工作期间享有与其他在岗人员同等的培训学习、技能鉴定、技术竞赛、民主管理、评先选优和入党入团等参与生产经营和组织活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要建立良好的学知识、学技能氛围及培训考核机制,着力提高短期用工技能素质,根据岗位需要及短期用工技能素质差异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组织学习,促进其岗位成才,并将培训效果与工作综合考评及薪酬待遇挂钩,培训考核优秀者,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培训费用自理。

短期用工本人应以满足岗位工作需要为基础,自觉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短期用工劳动合同书》由统一文本、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统一印制(样本附后)。

劳动合同书签订工作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基层队站只有在人事劳资部门授权后可代表用人单位签字。

对于专家型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操作人才的聘用合同,必须经人事劳资处审核后签订。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以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商订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及薪酬、福利等待遇方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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