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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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引言成品油是指经过精炼、加工和纯化处理后的石油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和家庭用途。

为了保障成品油市场的有序发展,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最近我们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最新版本。

本文将详细介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的主要内容。

一、背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管,早在xxxx年,我们制定了第一版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经过多年的实施和经验总结,我们发现原有版面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因此,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对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推出了最新版本。

二、主要内容2.1 体制机制改革为了提高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效能和透明度,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对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

新的体制机制将更加注重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2.2 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明确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市场准入将依据企业的资质、技术和经营能力进行评估,确保有能力的企业进入市场。

同时,成品油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失去资质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相应的退出措施,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

2.3 价格监管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监管。

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国家政策导向,成品油价格将进行合理调整和控制,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价格的虚高和垄断行为的出现。

2.4 资质管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进行了管理。

经营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成品油。

这样可以提高市场的竞争力,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2.5 监督与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增强了监督与执法的力度。

成品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成品油经营企业也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确保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三、实施和推广为了确保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最新版的有效实施和推广,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普及最新版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增强市民对成品油市场的了解和认知。

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各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管理条例》制定的地方性文件,主要规定了省级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

以下是《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及解析。

一、市场准入省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准入条件和资质要求,包括注册资金、固定资产、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规定了油品进口审批和市场准入专项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二、油价管理省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成品油价格应当遵守国家价格法规定,价格形成机制要合理、透明,能够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成品油价格实行阶梯式管理时,要保障油品生产和销售中小微企业的利益。

三、市场监管省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成品油市场监管的职责和监管措施。

地方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违反成品油管理规定的企业要严格惩处。

同时,要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监管的效率和精确度。

四、安全生产省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强调了成品油生产和销售需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要对成品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成品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五、税收管理省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成品油生产和销售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定,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同时要建立健全成品油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税收管理的精确度和效率。

六、市场服务省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成品油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供优质的成品油产品和服务。

同时,要加强在售后服务方面的管理,及时解决消费者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并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调解或仲裁。

七、法律责任省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违反成品油管理规定的企业要严格惩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要建立成品油管理的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方法成品油市场是国家经济进展的关键领域之一,也是中国消费者生活必需品的紧要构成部分。

为保障市场的正常有序运转,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能源安全,订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市场准入、价格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进行讨论和探究。

一、市场准入(一)市场准入的范围成品油市场准入的目的是引导和规范市场参加者的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进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准入的对象包括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市场准入的原则1、透亮公开原则准入规定、标准及流程应当公开透亮,确保市场准入的公正性和公正性,避开不当干预和腐败现象的显现。

2、公正竞争原则准入应当遵从市场竞争规定,不得设立不合理的门槛,不得干扰和扭曲市场竞争。

3、法律法规原则准入应当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及法律制度。

4、安全保障原则准入应当保障国家和公众的安全及利益,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及质量要求。

5、全面监管原则准入应当实现全面监管,加强市场监管,适时发觉和处理不合规行为,确保市场有序健康进展。

(三)市场准入申请及审批申请者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供给真实有效的资料,包括资质证明、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等。

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并决议是否予以准入。

二、价格管理合理有效的价格管理是成品油市场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

通过价格管理,能够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提高整个市场的健康水平。

实在措施如下:(一)建立有效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特点和市场实际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反映市场供求情况,确保价格公正、合理、透亮。

此外,应当加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适时响应市场变化,优化价格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二)防范价格操纵加强价格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打击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

同时,在加强价格监管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市场的机制化改革和完善,加添价格自由度,防止政府干预过多导致价格死因化。

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

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

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全文)发改价格[2009]11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们制定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编辑本段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

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

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2023修正版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一、引言成品油是指经过炼油厂加工、提纯、分馏后即可直接用于机械设备、汽车等燃烧的精炼石油产品。

为了规范和管理成品油市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商务部制定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二、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成品油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

成品油市场的规模逐渐扩大,但市场上的不规范行为也日益严重。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制定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三、管理范围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对以下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管理:1. 成品油市场准入:对新的炼油企业或石油贸易企业的准入条件进行规定,确保市场参与者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成品油价格:商务部将对成品油价格进行监管,制定合理价格机制,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意竞争的出现。

3. 商务部对成品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包括对企业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管,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防止不合法的行为。

4. 成品油质量监管:商务部将加强对成品油质量的监测和检验,保证成品油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5. 成品油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商务部将建立成品油市场的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的信用评估和监管,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提高市场经营主体的诚信度。

四、市场监管在成品油市场管理方面,商务部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监测和监管,及时发布成品油市场信息,提供市场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环境。

2. 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样检验,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油产品进行处理。

3. 对存在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消费者权益。

4.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作,共同打击非法成品油交易和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

五、处罚措施对于不遵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市场主体,商务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取消相关资质证书或经营许可证,暂停经营活动。

2. 罚款,根据违规情况和影响程度进行处罚。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管,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能源节约和减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内成品油的生产、储存、销售和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成品油是指经过精炼加工和改善之后,可以直接供汽车、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使用的石油制品。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统一管理成品油的价格、许可证和政策等相关事务。

第五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成品油监管机制,履行好监管职责。

第二章价格管理第六条成品油价格应根据市场供需关系、成本变化等因素确定,价格调整应公平、透明。

第七条成品油价格调整应提前公布,公布方式包括政府官方媒体公告、官方网站发布等。

第八条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幅度不得超过上一调整周期平均成本的10%。

第九条成品油价格定价应区分不同类型,如95号汽油、0号柴油等。

第十条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应咨询相关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听取意见后确定。

第三章许可证管理第十一条从事成品油生产、储存、销售和运输等环节的经营者,应取得相应许可证。

第十二条许可证的申请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财政部应制定许可证的规范,并建立许可证信息公示系统,便于公众查询。

第十四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到期前需重新办理许可证。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出售未经许可的成品油。

第四章政策支持第十六条国家鼓励使用新能源替代传统燃料,减少成品油消费。

第十七条对于采用新能源的车辆和船舶,享受政府给予的相关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鼓励成品油企业进行能源节约和减排技术研发,提高生产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

第十九条政府将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储运行为。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未取得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成品油价格调整规定的,责令改正,顶格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成品油品质标准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

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

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成品油市场逐渐成为各国重要的经济领域之一。

为了规范和维护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发展,商务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成品油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这些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成品油产业概况成品油市场是指由原油经过加工、精炼和处理等工艺生产的各类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

成品油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农业机械等领域。

由于其重要性,各国都对成品油市场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监管。

二、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的目的和原则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管理办法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原则,旨在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的管理与监测机制。

三、成品油发放许可证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等活动的企业需要获得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发放许可证。

该许可证是企业合法经营成品油业务的必备证件,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这一措施能够有效防止擅自进入成品油市场的不法分子,确保市场的公平和有序。

四、成品油价格监管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价格应当按照市场供需关系和成本因素确定,价格的波动应当受到合理的调节。

商务部会根据市场情况和需求变动,及时发布成品油价格的定期公告,以提供给消费者透明、可靠的价格信息。

此外,商务部还设立了石油价格调整基金,用于调节成品油价格波动对市场和消费者的影响。

五、成品油质量监管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供应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商务部将定期抽查和监测成品油的质量指标,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罚和整改。

这一举措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提高了成品油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

六、成品油市场监管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成品油市场的监管责任和措施。

商务部将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的信息发布系统。

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

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

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发展,成品油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合理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保障能源安全,各国都制定了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成品油价格管理的背景和目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与目的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的出台,是针对市场经济的需要和能源安全的保障,旨在实现市场供求的平衡,稳定成品油价格。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成品油市场具有非常复杂的供求关系,价格波动较大。

为了防止价格的剧烈波动对经济和民生产生不利影响,各国都希望通过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来稳定市场价格。

其实际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民生需求:成品油是维持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能源,对于民众的交通出行、生活用能等有着直接的关联。

通过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可以确保成品油价格稳定,不至于给民众的生活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保障民生需求。

2. 维护经济稳定:成品油价格的波动会对整个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过高的油价会导致生产成本上升,抑制企业投资和消费者支出;而过低的油价则会导致能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问题。

通过制定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地稳定市场价格,保持经济的平稳运行。

3. 调控市场平衡:成品油市场涉及多个层面和利益主体,包括石油生产商、储运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等。

价格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平衡这些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防止垄断和恶性竞争的出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通常会涉及以下方面:1. 成本核算与定价机制:根据成品油生产和销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定价机制。

一般而言,成本核算主要包括原油采购价格、生产加工成本、储运费用、税费以及利润等方面,而定价机制则是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制定合理的成品油价格。

2. 价格调控与干预手段:制定灵活的价格调节和干预手段,以应对市场价格波动。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最新版」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最新版」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最新版」【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规范石油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石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石油市场油品价格决定和调整行为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石油价格的决定应当遵循市场供求规律,自主出价,自由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

第四条政府有权对石油价格进行监听、调查和监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价格垄断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第二章价格决策机制第五条对石油价格的决定应当由原石油生产企业主导,运输企业、贸易企业、终端消费者等主要参与方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原石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市场供求情况,参考国际市场价格,结合国内石油价格和成本因素,自主决定原油价格。

第七条炼油厂应当根据原油价格、生产成本、税费等因素,自主决定炼制产品价格,并向市场公开。

第八条贸易企业应当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协商商品价格,配合炼油厂、运输企业、终端消费者等相关企业的调整。

第九条终端消费者应当依据市场行情,参照市场公开价格,自主采购石油产品。

第三章价格调整机制第十条石油价格上涨幅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幅度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石油价格重大波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上涨价格幅度达到国家规定幅度以上,可视情况采取多种调控措施,包括提高成品油税率、暂停油品进口等。

第十二条石油价格下跌幅度达到国家规定幅度以上,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较为灵活的措施,包括减少成品油税收、暂停部分炼厂生产等。

第四章价格公开机制第十三条各主要参与方应当向社会、媒体、相关部门公开原油价格、生产成本、销售价格、税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要求石油企业向其提供石油价格、价格构成、资金流向等信息。

第十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石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及时公开相关价格动态,增强价格透明度。

第五章违法行为和处罚第十六条石油企业和相关企业不得实行价格垄断、价格操纵、价格嫌疑等不正当行为。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近年来,我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层面越来越注重,尤其是因为成品油当前的市场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成品油的供应和销售等基本运行也受到影响,甚至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当前成品油市场管理更需要进一步改进,实现真正有效的管理。

为了解决成品油市场管理问题,现针对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成品油市场的运行秩序,保障成品油供给和销售,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使成品油市场管理更加完善。

一、总则1、为从行业调整、营销管理、价格稳定、市场监督等方面推动成品油市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境内成品油市场。

3、成品油市场管理应遵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成品油市场调整1、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石油市场和消除钝化性行业障碍,改善市场结构,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构调整。

2、成品油市场可以通过引进廉价石油、加强企业后市场服务、推行石油联合体市场等措施进行调整。

三、营销管理1、积极鼓励和支持成品油企业开展市场营销,加强成品油市场营销效果,提高市场竞争力。

2、成品油企业应当组织对市场的调查研究,掌握市场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安排营销结构。

3、营销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开发市场,加强关系维护,拓展消费者群体,保证和维护消费者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价格稳定1、成品油价格由成品油价格监督管理组织发布价格,并及时向消费者公布。

2、成品油价格变动,应根据经济状况、社会实际情况及消费者需求等因素,经司法机关认定,变动通过各级价格监督管理组织统一发布。

3、成品油价格变动,应当防止出现成品油价格暴涨、报价虚高、同行抬价等行为。

五、监督管理1、各级价格监督管理组织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坚持科学价格、公开市场、动态调整、精细管理的原则,加强成品油供应和销售市场的管理。

2、各级价格监督管理组织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教育,加强相关政策宣传,使消费者能了解到市场消费权益的有关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正文:----------------------------------------------------------------------------------------------------------------------------------------------------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公布,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价格法》、《商品价格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包括成品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成品油市场管理应坚持市场化原则,保持竞争的公平、公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成品油市场准入管理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成品油市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准入手续。

第五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2. 拥有相关的生产设施和技术能力,能够符合生产要求;3.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4.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成品油经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2. 拥有相关的销售渠道和经营场所;3. 具备销售管理措施和顾客服务能力;4.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第七条准入管理应当公开透明,准入申请者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和审批。

第三章成品油市场价格管理第八条成品油市场价格应当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形成,价格的浮动应当在政府允许范围内自由进行。

第九条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相关企业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并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程序。

第四章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第十条成品油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第十一条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违法行为,监管机构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2. 号召社会公众监督,投诉举报;3. 取消许可证、执照等经营资质;4. 暂停、查封违法设施或场所;5.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成品油市场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供应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成品油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第三条成品油市场经营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从事虚假宣传、价格垄断、串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国家对成品油市场经营实行事前许可制度,市场主体依法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家对成品油出厂、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监管,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替代能源,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章成品油生产和销售第七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取得石油加工业务许可证,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生产成品油,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控和检测。

第八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取得石油产品批发零售许可证,明码标价,公开销售信息。

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油品来源可追溯。

第九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销售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价格欺诈行为。

第十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合理安排供应,保障市场需求。

不得擅自限制供应,不得哄抬价格。

第三章成品油价格管理第十一条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机制。

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依据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进行定价。

第十二条成品油价格调整应当公开透明,合理公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应当及时发布价格调整方案和依据,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十三条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销售企业应当及时调整销售价格,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不得抢占市场。

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能源政策进行成品油价格干预,合理调控市场价格。

第四章成品油市场监管第十五条国家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和产品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2023修正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一、引言成品油是指经初步加工、分离后一定次数连续蒸馏所得到的各种油料。

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的运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秩序,制定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阐述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基本要点,包括成品油市场的组织管理、经营主体的资质要求、质量监管措施、价格调节机制等内容。

二、成品油市场的组织管理2.1 成品油交易中心的设立和管理为促进成品油市场的有序发展,成品油交易中心将由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并监管。

成品油交易中心负责跟踪成品油市场行情,发布行情报告并提供交易信息服务。

同时,成品油交易中心也要加强市场监测和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2.2 成品油市场参与者的注册和准入成品油市场参与者包括生产企业、经销商、终端销售商等各类经营主体。

为确保市场的良性竞争,减少潜在风险,各类经营主体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注册和准入。

- 生产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生产成品油。

- 经销商和终端销售商需具备相应的交易许可证,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成品油交易,涉及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

三、成品油的质量监管措施3.1 质量检验与监测成品油的质量监管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成品油的质量和安全性。

生产企业在销售成品油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有关部门将定期对成品油进行抽检,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处理。

3.2 质量追溯体系建立成品油的质量追溯体系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记录,包括原料来源、生产工艺、检验数据等信息的保存和核实。

在质量问题发生时,追溯体系可以帮助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责任方。

四、成品油价格调节机制4.1 成品油价格的基准确定成品油的价格应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和成本因素进行确定。

国家将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油价格基准,成品油交易中心也将参与价格的监测和调节工作。

4.2 成品油价格监管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将建立成品油价格监管机制。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本月修正2023简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本月修正2023简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油气管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品油的生产、流通、销售等活动,以及与成品油市场管理相关的行为。

第二章成品油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第三条成品油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取得相应的许可证、证书,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能力进行生产和经营,严禁无序投产、降低产品质量以及虚构销售。

第五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六条成品油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进行销售,不得从事掺假、夹杂、混充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依法办理退出手续的成品油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并进行相应的公告,保护消费者和法人等权益。

第三章成品油价格管理第八条成品油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但价格形成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九条成品油价格应当根据市场价格、成本、税费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条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备价格,并在显著位置公示销售价格,保证消费者充分知情。

第十一条成品油价格调整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违反成品油价格管理规定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章成品油市场监管第十三条成品油市场监管应加强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处罚。

第十四条成品油市场监管机构有权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相关记录和资料进行调查核查。

第十五条成品油市场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成品油产品质量检验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六条成品油市场监管机构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七条成品油市场监管机构应定期公布成品油市场现状和监管情况,促进市场透明和公平竞争。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____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成品油是指经过油炼厂加工、品质符合国家标准的石油产品。

第四条成品油经营活动是指从事成品油采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行为。

第五条财政部是对成品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许可和备案第六条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申请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法定经营资格;(二)具备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和设备;(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四)遵守成品油质量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

第八条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第九条成品油经销商应当及时向财政部报送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价格管理第十条成品油价格由市场供需和国家政策双重因素确定,财政部依法进行价格监管。

第十一条成品油的销售价格应当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二条成品油定价原则包括成本加价、市场调节和政府定价等。

第十三条财政部有权对成品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罚。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成品油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

第十五条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建立和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财政部有权对成品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罚。

第五章储存和运输第十七条安全储存是成品油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从事成品油储存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储存,并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八条成品油运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安全和成品油品质不受损害。

第十九条财政部有权对成品油储存和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罚。

国内成品油价调整规则文件

国内成品油价调整规则文件

国内成品油价调整规则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和市场化的方向,调整和管理国内成品油价格,健全成品油市场体系,提高经济效益和供应保障能力,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调整原则第二条成品油价格调整原则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市场价格的合理确定。

第三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采取市场化方式,政府通过定期审核和调整基准价格,允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灵活调整,引导合理价格。

第三章基准价格确定第四条基准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和成品油供需情况综合确定。

基准价格包括成品油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五条基准价格调整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具体执行细则由国家发展委员会制定。

第六条基准价格调整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原油价格、汇率变化、国内成本指标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调整合理、透明。

第四章价格调整机制第七条国家发展委员会负责成品油价格基准的制定、调整和宣布,批准购销企业参考基准价格进行合理价格调整。

第八条成品油价格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透明度,同时注意避免市场价格的不稳定。

第九条基准价格调整后,政府将及时公布价格信息,以保持市场平稳运行。

第十条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允许除基准价格外的浮动价格,以引导市场供求平衡。

第五章市场监管第十一条国家发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油价格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保证价格调整的公正、合理和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对于通过非法手段操纵成品油价格的企业和个人,国家发展委员会将予以追究和处罚。

第六章监督和责任第十三条国家发展委员会应当建立成品油价格监督制度,监督和检查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监督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国家发展委员会。

第十七条本规则的修改和补充由国家发展委员会决定。

以上是关于国内成品油价调整规则文件的内容,总字数为1200字。

这份规则文件旨在建立并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价格的合理确定。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成品油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成品油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成品油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成品油的生产、经营、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成品油市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管,并依法实施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

第五条成品油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生产。

第六条成品油的销售企业应当具备销售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销售。

第七条成品油的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成品油市场的价格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等不正当行为。

第九条成品油的销售行为应当真实记录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相关信息,不得炒作、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条成品油市场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将采取封停、吊销许可证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润滑油等各类石油产品。

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本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

2023年财政部成品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管理,确保供应安全,促进市场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成品油市场,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购买的成品油。

第三条成品油是指按照国家标准经过炼制、加工、包装等工艺后的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等。

第四条财政部作为成品油市场的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成品油价格政策、进行价格调整、规范市场秩序等。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配合财政部,加强对本地成品油市场的监管,落实财政部的政策和措施。

第二章成品油价格第六条成品油价格由财政部负责制定,具体执行价格由成品油生产企业或经营者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

第七条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应当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国际油价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八条成品油价格上调幅度超过10%的,财政部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公布,确保市场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第九条成品油价格下调幅度超过10%的,财政部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公布,确保市场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第十条成品油价格调整应当合理稳定,不得出现大幅波动,以保障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章市场秩序第十一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成品油,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二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确保产品质量,加强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管理,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销售渠道,确保供应充足,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或者限制竞争。

第十四条成品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及时、真实地向财政部报告市场信息,包括供应情况、价格变动等。

第十五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成品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财政部有权依法进行调查,查封涉案资产,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监测和反馈第十六条财政部应当建立成品油市场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市场供求情况、价格变动等信息,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成品油市场的管理工作,涉及成品油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三条
凡从事成品油生产、流通、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
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
经营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产
品质量安全,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价格管理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但政府有权根据情况适时进行干预,以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条
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应当公开透明,合法合理,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
市场监督部门对成品油市场的经营主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第八条
对于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五章其他
第九条
对于突发的成品油市场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维护市场稳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结语
本文档旨在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希望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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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全文)
发改价格[2009]119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们制定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编辑本段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
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

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

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

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

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

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

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

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

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

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

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 中国新闻网2009年05月08日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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