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
赡养的意思解释
赡养的意思解释赡养的意思解释赡养,是指在家庭、社会关系中亲属间的一种重要责任和义务,一方对于亲属的生活、健康、照顾、抚养和经济支持,包括精神和物质支持的一种行为。
赡养是家庭伦理的核心,是维护亲情、责任和社会稳定的基石。
赡养的概念赡养是指一个人为了能够照料亲密的亲属,承担家庭责任,提供财物、劳务、精神的支持,是以情感为核心的生活行为。
在家庭中,赡养与父母亲的、长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很重要的道德义务,这个社会共识更是需要得到保障,要求每个人都愿意履行自己的赡养责任。
赡养的主体赡养的主体是指提供赡养和照顾亲属的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亲亲属、老年亲属等。
这个主体是指有能力、财力、有义务得给予赡养的亲属中的成年人。
属于赡养的范围赡养的范围,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赡养的对象:指赡养义务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成年兄弟姐妹、成年姨叔伯祖母等直系亲属;(2)赡养的内容:包括精神支持、行动帮助、物质资助、医疗救助、护理照顾、生活费用等;(3)赡养的方式:包括直接赡养、提供生活费、抚养和护理照顾等。
赡养的法律原则赡养的法律原则是以道德教育为出发点,强调义务性、过程性、协调性和灵活性。
并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赡养的义务赡养的义务是指,在亲属关系中,有赡养义务的一方应承担起对其亲属生活、身体和财产安全的保障和赡养的义务。
这是一种能够激发人类情感和社会责任感的伦理和道德责任,是基于亲情、人情、社会情的理性的责任。
赡养的意义1. 长者拥有赡养权,赡养义务人有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人应当尽到赡养义务。
2. 赡养的意义是维护家庭稳定,对弱者给予关心和照顾,提高家庭品质。
3. 赡养的意义是维护亲情,加强家庭纽带,增强家人之间的关系。
4. 赡养的意义是维护社会责任,强调道德和人类关系,提高社会和谐。
赡养老人的义务和法律规定
赡养老人的义务和法律规定《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子女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我们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下面,我将就这些法律规定进行解析。
首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赡养年老、病残不能劳动的父母的义务”,并明确了夫妻双方的赡养责任和赡养方式。
换言之,子女要对年老、病残、不能劳动的父母进行赡养,提供他们生活所需。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如果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承担赡养责任。
其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法,子女有义务赡养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提供生活所需和必要的精神关怀。
同时,法律还规定,父母有权依法要求子女赡养,并行使相应的赡养权益。
此外,我国还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赡养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等,都对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制定。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规定着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但应该明确的是,赡养老人是一种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赡养老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子女自身能力等因素。
因此,在行使赡养义务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以不过重负担。
此外,对于赡养义务的履行,我们还应当倡导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
政府可以加大老年人福利的投入,提供相关补贴和服务,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倡导子女尽力履行赡养义务,加强社会的亲情关怀。
总之,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一种伦理道德的体现。
我们应当根据法律规定,遵守赡养义务,为父母提供合理的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支持和关怀,为老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对老年人的真正赡养和保障。
赡养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Deep in your heart, there is still infinite potential, and one day when you look back, you will know that this isabsolutely tru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赡养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导读:赡养人的主要义务包括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等。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被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6、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
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
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8、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每个月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
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9、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10、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
子女赡养期限规定
子女赡养期限规定协议书甲方:(父亲/母亲姓名)乙方:(子女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子女赡养期限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赡养义务1.1 甲方作为父(母)亲,保证对乙方进行良好的抚养、教育,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和医疗支持。
1.2 乙方同意尊重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抚养、教育及家庭规则,努力学习,遵守家庭的约定和规定。
第二条赡养期限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子女的赡养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满足下列任一条件之日终止:(1)子女年满18周岁;(2)子女结婚,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与对方父(母)亲一方生活;(3)子女因其他原因获得法定独立权。
2.2 若乙方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独立生活(如因残疾等),则赡养期限终止的条件可以相应延长,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赡养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负责支付乙方合理的生活、学习和医疗费用,并提供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3.2 乙方同意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利用甲方提供的赡养费用,并向甲方报告费用的使用情况。
3.3 赡养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并提供必要的费用凭证保留备查。
第四条沟通与联系4.1 甲方和乙方承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互相关心对方的成长、学习和生活情况,有利于双方的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谈、电话、短信等。
4.2 双方应尊重对方的私人生活和隐私,不得干涉对方的个人权益。
第五条异议解决5.1 对于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其他事项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
6.2 本协议如需任何补充、变更或修订,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达成一致。
6.3 本协议的附件部分为其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父亲/母亲姓名):乙方(子女姓名):日期:日期:。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至第18条有全面规定,赡养人的具体义务包括:(1)物质上的赡养。
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
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
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
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
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
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
因为物质条件会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提高,国家和社会对老年人能够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许多父母不依靠子女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所以物质赡养会弱化。
而日常生活的料理扶助也可依靠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得到解决。
唯有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关心、体贴、安慰是无法从其他途径得到解决。
赡养老人这一义务显得更为重要。
孙子女在一定条件下对老年人也承担赡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其法律适用条件较为严格:(1)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能力,即孙子女、外孙子女有可靠的生活来源,足够负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生活费。
(2)直接赡养人,即子女已经死亡或丧失赡养能力。
民法典下的赡养规定
民法典下的赡养规定赡养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代表着亲情和责任。
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变迁的同时,赡养规定也逐渐演化和完善。
中国于2021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赡养规定做出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民法典下的赡养规定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赡养的定义和范围根据《民法典》第1029条的规定,赡养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在精神、生活和其他方面相互提供帮助和保障的义务。
赡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父母与子女、配偶之间的赡养关系。
1.1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赡养关系一方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赡养责任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1030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当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赡养。
另一方面,对于成年子女,父母仍有义务根据子女的情况、能力和需要提供适当的赡养。
当父母无力提供赡养或者提供的赡养不足以满足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时,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赡养。
1.2 配偶之间的赡养关系在婚姻关系中,配偶之间也存在着赡养关系。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义务相互赡养。
赡养的范围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支持。
二、赡养的主体和义务2.1 赡养义务的主体赡养义务的主体根据不同的赡养关系而有所区别。
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赡养关系,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具有赡养义务。
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缺席或不能赡养的情况下,由其他近亲属、监护人或者社会机构承担赡养责任。
对于成年子女,赡养义务由父母或拥有赡养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承担。
在配偶关系中,夫妻双方均有赡养义务。
2.2 赡养义务的内容赡养义务的内容包括提供精神上的关爱和扶持,以及在经济上的帮助和保障。
精神上的关爱和扶持可通过倾听、关怀、鼓励和支持等方式实施,以满足受赡养方的精神需求。
经济上的帮助和保障是赡养义务的重要方面。
此项义务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三、赡养责任的实施赡养责任的实施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Only in boiling water, tea can develop the rich aroma of lif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我们作为子女天经地义的事,不仅在物质与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我国还颁布多个法律法规来规定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希望大家阅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赡养义务包括以下内容:对经济上供养、⽣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妥善安排⽼年⼈的住房,不得强迫⽼年⼈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不得要求⽼年⼈承担⼒不能及的劳动等。
关于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1、赡养义务包括以下内容:对经济上供养、⽣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妥善安排⽼年⼈的住房,不得强迫⽼年⼈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不得要求⽼年⼈承担⼒不能及的劳动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母对未成年⼦⼥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对⽗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千零六⼗七条⽗母不履⾏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有要求⽗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不履⾏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义务从什么年龄开始
赡养⽼⼈是当事⼈的⼀种法定义务,是不论年龄的,因此⼀般⽽⾔,只要是成年⼦⼥,具有经济能⼒,就应该对⾃⼰的⽗母进⾏精神赡养和物质赡养,相关法律规定⽗母60岁以上或没有⽣活能⼒时或者⼦⼥有独⽴经济能⼒时,⼦⼥要承担赡养责任。
对于⽼⼈的赡养,既是⼀种法定义务,更是⼀种道德义务,因此当事⼈应该据此进⾏遵守。
⽗母对未成年⼦⼥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对⽗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成年⼦⼥是需要依法赡养⽗母的,且赡养不仅包括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还需要给予⽣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规定
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赡养老人作为传统伦理的一种延续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赡养义务、赡养期限和赡养方式三个方面,对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规定进行探讨。
一、赡养义务在民法典中,赡养义务被视为子女对父母的一种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0条规定:“子女对父母享有生活赡养、护理和敬养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款明确了子女对父母赡养的法律责任。
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包括生活赡养、护理和敬养。
生活赡养指子女应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食物、住房、医疗等,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护理包括关心父母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看护和照料。
敬养则要求子女对父母保持尊敬和关心,尽力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和陪伴。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子女还有扶养直系亲属年满六十岁或者因其他原因无劳动能力且无财力来源的义务。
”也就是说,子女除了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外,还需要对直系亲属中无力养活自己的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
这一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赡养期限在民法典中,赡养期限为终身。
即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一直持续到父母去世为止。
《民法典》第1001条规定:“父母寿终后,子女对其未成年、无劳动能力或者尚存其他赡养需要的子女,应当履行扶养义务。
”此外,如果父母自己有财力,而子女又负担不起赡养的费用,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将自己养老金归还给子女,由子女负责赡养父母。
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个体差异和经济能力的不同,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赡养方式民法典对赡养方式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直接赡养和经济赡养两种方式。
直接赡养是指子女亲自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照料,包括陪伴、照看、操持家务等。
这种方式强调了亲情的重要性和子女对父母的陪伴责任。
经济赡养是指子女通过提供经济支持,满足父母的生活物质需求。
经济赡养方式主要表现为提供生活费用、支付医疗费用等。
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
在我国,子女赡养父母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详细阐述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旨在提高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重视。
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这一规定确立了子女赡养父母的宪法地位,为后续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婚姻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具体内容包括:1. 赡养义务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 赡养范围:子女应当对父母的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赡养标准:子女的赡养标准应当根据父母的生活需要和子女的经济能力合理确定。
4. 赡养方式:子女可以采取现金、实物、劳务等形式进行赡养。
5. 赡养期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老年人。
”具体内容包括:1. 赡养义务: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2. 生活照料:子女应当关心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3. 医疗保健:子女应当关心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帮助老年人进行医疗保健。
4. 精神慰藉:子女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给予老年人必要的关爱和陪伴。
5. 居住条件:子女应当关心老年人的居住条件,确保老年人有适宜的居住环境。
五、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赡养法律规定
赡养法律规定赡养法律规定是指对于无劳动能力、未成年人或有劳动能力但无法自支的人,其直系亲属应当给予经济和精神上的扶养和关爱。
我国的赡养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直系亲属的赡养义务。
根据该法,配偶之间应当互相扶养。
其中有一方无劳动能力、年老或生活特别困难的,对方应当承担赡养的义务。
同样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有相互赡养的义务。
父母应当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进行赡养,成年子女则有扶养父母的义务,尤其是在父母年老体弱或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子女应当给予经济和精神的关爱和扶养。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法》对赡养义务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
该法明确规定了谁属于赡养的范围,包括父母赡养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配偶之间的互相赡养,并且明确了赡养的内容和标准。
赡养的内容包括生活费、住房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必要的费用,标准则要根据受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来确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也对赡养义务做了进一步的补充。
该法规定了当赡养人死亡后,赡养义务的继承方式。
未成年的子女无论是与父母一方还是双方长大,都有权利继承父母的财产。
而成年子女在生活上赡养父母时,赡养费给予的方式可以是直接给予赡养费或是通过继承父母的财产来弥补。
总之,我国的赡养法律规定主要强调了亲属之间的赡养义务。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赡养的范围涵盖了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以及有劳动能力但无法自支的人。
赡养的内容包括生活费、住房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必要的费用。
赡养的标准要根据受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来确定。
赡养义务可以通过直接给予赡养费或通过继承财产来履行。
这些法律的出台旨在保障每个人在经济和精神上受到亲人的关爱和扶养。
赡养指哪些方面
赡养指哪些⽅⾯孝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古就有百善孝为先,甚⾄于升官升职是依据于此⼈的孝⼼,这就是举孝-廉。
⼈类是最为复杂的⾼级动物,情感是最难以掌控的,在有孝道传颂万年的⼈的同时,也有着不顾⽗母⽣死的⽆耻之徒。
这也许就是法律关于赡养⽗母进⾏规定的原因。
店铺⼩编接下来将就赡养⽗母协议进⾏解读。
⼀、赡养内容1、被赡养⼈与赡养⼈共同⽣活的,被赡养⼈的⽣活⽔平不低于家庭成员⽣活⽔平。
对⽆经济收⼊的被赡养⼈,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的实际⽀付能⼒,赡养⼈每⽉(可按年⼀次付清)付给被赡养⼈零⽤钱。
2、被赡养⼈系单独居住且⽆固定收的,赡养⼈每年(可按⽉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现⾦,粮⾷,⾷油,燃料,以及其它⽇常⽣活⽤品,赡养标准不低于赡养⼈家庭⽣活⽔平。
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个⽉。
随着⽣活⽔平的提⾼,赡养⼈应相应提⾼赡养标准。
3、被赡养⼈⽣病,赡养⼈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活照料与护理。
被赡养⼈⽆⼒⽀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由赡养⼈承担。
4、被赡养⼈⽣活不能⾃理时,由赡养⼈护理。
赡养⼈不能亲⾃照料被赡养⼈的,可以按照被赡养⼈的意愿,请⼈代为照料或者送养⽼机构,并及时⽀付所需费⽤。
5、实⾏医疗保险的地⽅,赡养⼈为⽆经济收⼊的被赡养⼈交付医疗保险和养⽼保险费。
6、赡养⼈应为被赡养⼈提供安全、舒适、⽅便的居住场所以及⾐物、被褥等其它⽣活⽤品。
被赡养⼈的房屋被损,赡养⼈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的住所不破、不漏,卫⽣整洁。
7、赡养⼈有义务根据被赡养⼈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的承包⽥,收益归被赡养⼈所有。
8、赡养⼈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赡养义务,也不得强⾏将有配偶的被赡养⼈分开赡养。
9、被赡养⼈去世后,赡养⼈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由赡养⼈承担。
10、未经被赡养⼈同意,赡养⼈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
11、赡养⼈的配偶协助赡养⼈履⾏赡养义务。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2017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我国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体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第1款规定:“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每月多少钱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每月多少钱中国是礼仪之邦,尊老、爱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还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
我国的《婚姻法》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每月多少钱,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
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24年老人赡养协议:子女责任明细
2024年老人赡养协议:子女责任明细本合同目录一览1. 老人赡养概述1.1 赡养人的定义与范围1.2 赡养责任的开始与结束时间1.3 赡养协议的有效期2. 子女赡养责任明细2.1 经济支持2.1.1 子女应提供的赡养费数额2.1.2 赡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2.1.3 赡养费的调整机制2.2 生活照料2.2.1 子女应承担的老人日常生活照料责任2.2.2 老人居住环境的维护与改善2.2.3 老人医疗保健服务的安排2.3 精神慰藉2.3.1 子女应提供的陪伴与沟通时间2.3.2 节日与特殊日期的探访安排2.3.3 老人情感需求的关注与满足2.4 法律责任2.4.1 子女不履行赡养责任的后果2.4.2 子女违反赡养协议的具体处理方式2.4.3 第三方介入与调解机制3.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3.1 协议变更的条件与程序3.2 协议终止的条件与程序3.3 协议终止后的赡养义务处理4. 争议解决方式4.1 双方协商解决4.2 提交第三方调解4.3 法律途径诉讼5. 其他约定5.1 赡养人的继承权问题5.2 赡养人对老人财产的处理权5.3 老人自愿放弃赡养权利的声明6.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6.1 合同生效的条件6.2 合同终止的条件6.3 合同解除的程序与后果7. 保密条款7.1 协议内容的保密义务7.2 违反保密条款的责任8. 违约责任8.1 赡养人违反协议的具体责任8.2 老人违反协议的具体责任9. 强制执行9.1 协议的强制执行条件9.2 强制执行的程序与机构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适用法律10.2 争议解决方式11. 合同的签署与保存11.1 签署人的身份证明11.2 合同的生效日期11.3 合同的保存与备份12. 附件12.1 赡养费支付证明文件12.2 老人健康状况证明文件12.3 法律咨询服务协议13. 合同的书面与口头声明13.1 书面合同的优先权13.2 口头声明的合法性与效力14. 最终解释权14.1 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属14.2 解释权归属的法律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老人赡养概述1.1 赡养人的定义与范围根据本合同,赡养人是指老人的法定子女,以及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确定的其他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是什么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是什么我国规定的赡养人主要是子女和晚辈,此时赡养的往往就是父母和长辈。
对于赡养人来讲,履行的赡养义务是有具体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人的义务具体是什么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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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赡养人来讲,履行的赡养义务是有具体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人的义务具体是什么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赡养人的义务包括哪些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
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
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
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
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赡养人范围有哪些,赡养的标准是什么-
赡养人范围有哪些,赡养的标准是什么?成年子女赡养年老父母,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但是实践中,有一些其他人也是可以作为赡养人的。
那到底赡养人范围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热门推荐:赡养费赡养老人赡养老人协议书成年子女赡养年老父母,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但是实践中,有一些其他人也是可以作为赡养人的。
那到底赡养人范围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赡养人范围有哪些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
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关于赡养人之间赡养义务的分担,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二、赡养的标准是什么赡养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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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子女的赡养义务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从这一条规定可以得知,子女对父母享有要求被抚养的权利,父母对子女享有要求被赡养的权利,而且这样的权利义务不是对等的,不会因父母未尽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
而消除。
”从这一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当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才得以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根据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继父母如果抚养教育了继子女,便可以享受被继子女赡养的权利;继父母是可以收养继子女,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的形成并不等同于收养关系的形成,如果未能形成收养关系,则继子女与原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能消除的。
根据你的情况,结合以上法律的规定,其实你跟你的继父没有形成养子女关系,那你跟你的生父的关系就没有脱离,你是应该赡养你的生父的。
夫妻财产纠纷不影响抚养义务的判决
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某,女,1973年出生
法定代理人:张甲,系原告之父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王某,男,1976年出生
原告张某诉称:其与被告王某系夫妻关系,因双方产生矛盾,故回父母家居住。
现原告患精神分裂症需要就医,故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人民币14425.48元、就医交通费人民币1066元、生活费人民币3920元、护理费人民币4200元。
被告辩称:原告患病后,其已分两次给付原告人民币6000元和2700元,另外原告曾于2001年3、4月份从银行取款人民币5万元,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被告系夫妻。
2001年11月15日,因琐事双方产生矛盾,原告回自己父母家生活。
分居期间,原告因患病分别到某中心医院、上海仁爱医院、上海精神卫生中心治疗,花去医疗费人民币14425.28元及部分交通费、生活费。
一审审理中,原告承认收到被告人民币2700元,并称在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系经营款项,2001年3、4月份支取的存款人民币5万元已交付被告之父用于做生意,故要求被告承担有关费用。
被告则以以给付原告人民币8700元及原告处有存款为由拒绝再行支付。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原告回父母家之前已从银行取款人民币5万元,此款足以维持其回父母加厚的生活、治疗之需要。
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坚持其在一审时的诉讼请求与理由,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支持。
被上诉人王某则要求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
上诉人患病需要支出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在其与被上诉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上诉人对该费用的承担负有法定义务。
由于上诉人目前的病情致使其无法对银行存款的性质、5万元款项的用途等相关事实提供证据,而其法定代理人又为与双方共同生活,客观上举证困难,故本案不宜确定上诉人目前持有人民办5万元存款可供上诉人使用。
为保障上诉人就医及生活所需,被上诉人应对上诉人的医疗费等费用先行支付,至于争议的人民币5万元钱款可待上诉人病情好转后再解决。
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上诉人于2003年2月17日之前的全部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费等,由被上诉人承担人民币1.5万元(已扣除上诉人认可收到被上诉人给付的2700元),被上诉人于2003年12月30日之前给付人民币4000元、2004年3月30日之前给付人民币5000元、2004年9月30日之前给付人民币6000元,上诉款项由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收取。
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纠纷处理原则
广义的扶养包括抚养、扶养、赡养。
抚养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扶助和养育;扶养是平等亲属之间的供养和扶助;赡养是晚辈对长辈亲属
的扶助和供养。
夫妻之间的扶养纠纷主要是因一方就业或者谋生能力暂时、长时间或者长久的丧失,或者因疾病等原因生活困难,另一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也没有给配偶予生活上的帮助。
法院处理夫妻
之间的扶养主要是为了满足生活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如必要的生活费、医疗费,并参照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如当地居民年均消费性支出标准。
李明不履行夫妻抚养义务纠纷
美籍华人李明与中国海南某公司经理张梅(均为离异)在中国海口登记结婚。
婚后张梅辞职与李明来到海口。
婚后不久双方在回福建老家探亲途中,张梅突然旧病复发,李明将妻子送到医院治疗后便独自回到海口。
张梅由于病情严重一直卧床休息,期间李明从未回家探望。
后经张梅家人催促下才将张梅接回海口。
几个月后,李明以处理公事需要回美国为由,又把张梅送回海口,离开中国。
李明回国后一直未与张梅联系。
因一直没有丈夫李明的消息,张梅带病来到海口找李明,但李明对其不闻不问,拒绝与张梅见面,也不接听电话,更不安置张梅的生活。
张梅经打听才知道李明在外又与他人同居。
不得已,张梅自己在海口租房继续治疗,前后共支付医疗费、交通费和护理费20万余元,而李明一直不理,先是以回国有事为由不回来,后又以工作忙没时间,让张梅自己请保姆,不尽丈夫的义务。
张梅在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将丈夫李明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明在精神上、经济上履行夫妻扶养义务。
被告李明辩称,李明与乙女确系夫妻关系,但一起生活时间太短。
乙女生病后,李明陪同张梅做了各项检查均未查出异样,已经尽到了做丈夫的义务,张梅有兼职工作及收入,婚前还做了财产公证,其中有大量的不动产,不用举债治病,医疗费可自行负担,自己还有父母需要照顾,每月还要支付孩子的抚育费,所以不同意张梅要求支付扶养费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李明与张梅结为夫妻,就应互敬互爱,互相扶持,尽夫妻之伺的义务。
张梅生病后健康状况下降,无法正常工作获取生活之必需,李明应履行夫妻职责,对张梅给予关心和照顾以及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
现张梅起诉要求丈夫王李明给付扶养费,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考虑到李明的收入状况及年龄,法院将酌情判定扶养费的数额。
综上所述,法院依据《婚姻法》第20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李明自2004年11月1日起,每月给付张梅扶养费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