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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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独立生活」及「末期疾病」并不在「多重附加契约」保障范围之内。 ^ 被保人首次确诊患上此早期严重疾病 / 严重疾病(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年龄必须在5岁后,才合资格索偿相关保险赔偿。 * 被保人首次确诊患上此早期严重疾病 / 严重疾病(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年龄必须介乎15至75岁,才合资格索偿相关保险赔偿。 注:有关早期严重疾病 / 严重疾病之保险赔偿,须符合保单合约内就有关早期严重疾病 / 严重疾病所订定之定义。
「早期附加契约」
• 覆盖52种受保 早期严重疾病
及/ 或
「多重附加契約」 •再享有额外4次 严重疾病赔偿
4种供款年期,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只需10年
**重疾险资料引用安X公司的康XX计划作为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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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疾病保障
严重疾病保 障 儿童疾病保 障 非严重疾病 保障 早期附加契 约 (至85岁) 多重附加契 约 (至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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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性慢性胰脏炎 暴发性肝炎
严重类风湿关节炎 有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亚尔兹默氏病 柏金逊病 糖尿病并发症引致的脚部截除 严重烧伤 失聪(损失听觉) 象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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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克隆氏症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系统性硬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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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克雅二氏症 坏死性筋膜炎 断肢 损失说话能力 末期疾病 #
两地严重疾病保障计划差异
香港
覆盖超过50种严重疾 病 早期严重疾病保障 理赔条款较宽松 保费相对较低
内地
只覆盖20到30种严重 疾病
不保早期严重疾病
理赔条款较严格 保费相对较高
1
严重疾病保障
覆盖56种严重疾 病保障
+ 18种受保非严重 疾病保障 + 为22岁以下儿童 提供8种受保非严 重疾病保障
提供人寿保障 + 保障至100岁 + 保证现金价值 +
56种危疾保障 危疾包括癌症、心肌病及中风,更覆盖至严重类 风湿关节炎及柏金逊症等
减轻不幸患上危疾时所带来的财政负担
3
56种受保严重疾病
受保严重疾病
组别1 癌证 组别2 与器官衰竭有关的疾病 • • • • • • • • • • • • • • • • • • • 癌症 慢性肾上腺功能不全(爱狄信病) 慢性及不可逆转性肾衰竭 慢性肝病 超过48小时昏迷 心肌病 需动外科手术的冠状动脉疾病 夹层主动脉瘤 艾森门格综合症 心脏病发作 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植物人 中细菌性脑膜炎 良性脑肿瘤 失明 脑部损伤 ^ 脑炎 运动神经元病 多发性硬化症 • • • • • • • • • • • • • • • • 末期肺病 不能独立生活 # * 重要器官移植 肾髓质囊肿病 心瓣手术 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 严重传染性心内膜炎 主动脉手术 肌营养不良症 ^ 瘫痪 脊髓灰质炎 进行性延髓痳痹症 进行性核上神经痳痹症 ^ 脊髓肌肉萎缩症 ^ 中风 结核性脑膜炎
** 被保人首次确诊患上此非严重疾病的年龄必须为22岁以下,才合资格索偿相关保险赔偿。 注:有关非严重疾病之保险赔偿,须符合保单内就有关非严重疾病所订定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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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严重疾病保障
严重疾病保 障 儿童疾病保 障 非严重疾病 保障 早期附加契 约 (至85岁) 多重附加契 约 (至85岁)
万一确诊患上受保非严重疾病之一,可获得一笔 相等于保额20%的现金赔偿
为较轻微疾病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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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受保非严重疾病
受保非严重疾病
组别1 儿童非严重疾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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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性登革热 甲型血友病及乙型血友病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川崎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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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骨不全症 风湿性心瓣疾病 斯蒂尔病 威尔逊病
组别2 原位癌/早期癌症
以下器官的原位癌:乳房、子宫颈、子宫、卵巢、输卵管、阴道或睪丸 前列腺之初期癌症
组别 3 血管成形术 组别4 其他非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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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成形术及其他冠状动脉疾病之创伤性疗法 主动脉瘤 慢性自体免疫肝炎 因意外受伤而接受面部重建手术 肝炎及肝硬化 • • • 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植入 因意外烧伤而接受皮肤移植手术 系统性红斑狼疮
组别 3 与心脏及血管有关的疾病
组别4 与神经系统有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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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种受保严重疾病
受保严重疾病
组别5 与血液有关的疾病 • • 因输血感染爱滋病/ 人体免疫力缺 乏病毒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因职业感染爱滋病/ 人体免疫力缺乏 病毒
组别6 与消化系统有关的疾病
组别7 与免疫科及风湿病学有关的 疾病 组别8 与神经系统退化有关的疾病 组别9 与肌肉及骨骼有关的疾病 组别10 其他严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