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残少年坐车未被免费起诉公交公司
坐车被认为残疾聋哑的故事
坐车被认为残疾聋哑的故事以下是 6 条关于坐车被认为残疾聋哑的故事:故事一:有一次我坐公交,上来后就安静地坐在那儿。
因为有点累就闭着眼休息。
旁边的阿姨就小声跟她同伴说:“你看这孩子,肯定是聋哑人,这么安静。
”我当时那个无语啊,我只是闭目养神好不好!唉,我难道长得就那么像残疾聋哑人吗?故事二:有一回坐地铁,我戴着耳机听歌,一直没说话。
对面的大叔就用那种很怜悯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跟旁边的人说:“这小伙子怪可怜的,是个聋哑人吧。
”我心里苦笑,我只是在享受音乐啊大叔!难道戴个耳机就一定是残疾聋哑了?故事三:记得那次坐长途客车,我一路都在看窗外的风景没怎么吭声。
结果中途停车休息的时候,旁边的大姐就跑去跟司机说:“司机啊,后面那个聋哑小伙子要不要特殊照顾一下呀。
”我当时真的是哭笑不得,大姐啊,我真不是聋哑啊!我不说话就是聋哑了?故事四:有天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上人不少。
我正想着工作的事儿呢,就没说话。
然后听到旁边有人小声议论:“那个文静的女孩是不是聋哑人呀。
”哎呀呀,我只是在思考问题而已呀!怎么就被当成残疾聋哑了呢!故事五:那次坐火车,我对面的小孩一直吵闹,我就冲他笑了笑。
结果孩子他妈就说:“哎呀,宝宝别闹了,你看对面的聋哑哥哥都不高兴了。
”我勒个去呀,我笑一下也不行啊?我哪里长得像聋哑人了!故事六:有一次坐大巴去旅游,我上车就睡觉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旁边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后来才听到有人说:“这睡着的肯定是个聋哑人,都不跟我们说话。
”天哪,我只是睡觉啊!睡觉也能被当成残疾聋哑呀!我的观点结论是:人们可不能随便就根据一些表面现象去判断别人是不是残疾聋哑人啊,这样的误解真的很让人无奈又好笑。
公交车小孩收费标准
公交车小孩收费标准公交车作为城市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对于小孩的收费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准确、清晰的信息。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公交车小孩的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小孩指的是身高在1.2米以下的未成年人。
对于这部分乘客,公交车是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的。
在大多数城市的公交车上,小孩一般是可以免费乘坐的。
也就是说,身高在1.2米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免费搭乘公交车。
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家长带孩子出行,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社会责任的考虑。
但是,也有一些城市对于小孩的免费乘坐政策做出了一些限制。
比如,一些城市规定小孩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才能免费乘坐公交车。
这是为了避免一些未成年人乘车时出现安全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方便公交车驾驶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除了免费乘坐外,也有一些城市对于小孩的收费标准做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一般来说,对于身高在1.2米以下的小孩,公交车收取的费用会有一定的优惠。
比如,可以购买儿童票,价格会比成人票便宜一定的比例。
对于小孩的收费标准,不同的城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政策以当地公交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因此,在乘坐公交车时,家长们最好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的来说,公交车小孩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比较人性化的,旨在方便家长带孩子出行,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小孩的安全和权益。
希望各位家长在带小孩乘坐公交车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和孩子的乘车权益,也希望公交车运营方能够更加人性化地制定相关政策,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公交车小孩收费标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己和孩子的乘车权益,也希望公交车运营方能够更加人性化地制定相关政策,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7岁男童公交车上遭暴击事件真相全在这里_新浪看点
7岁男童公交车上遭暴击事件,真相全在这里_新浪看点昨日上午11点,四川遂宁男孩郭心桓(化名)在回家的16路公交车上,用脚踢了21岁的同车男青年郭某天(两人素不相识)的手背3下。
郭某天暴起,一把提起他,将他由半空掼在地板上,又用脚狠狠地踩了他的头3下。
今日上午11点,郭心桓左侧脸颊仍肿得老高,满是淤青和血痕,左侧后槽牙也有松动迹象。
7岁的他一定想不到,他挨打的视频被发到网上后,网友们称他为“熊孩子”的代表坐在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的病床上,7岁的郭心桓眼神木然、闪躲。
病房里都是来看望他的亲戚。
昨天专门从自贡赶过来看望他的幺爸郭云,一直也没听到侄儿叫一声“幺爸”,郭心桓对满屋试图关爱他的长辈们也视若无睹。
“他以前很有礼貌的,看见长辈都会叫。
”郭云说。
在5分钟完整版视频里,郭心桓并不是一开始就在郭某天的身边,他用脚去踢郭某天之前,还有22秒。
这22秒里发生了什么?记者从视频里看到,最开始,郭心桓站在车门旁,手抓着栏杆。
也许是因为无聊,他的身子围着栏杆来回晃荡。
此时的郭某天,坐在公交车的另一侧的“爱心座椅”上,面向车厢,翘着二郎腿,背靠在车厢壁上。
两人并没有任何交流,郭心桓晃来荡去的脚,并没有碰到郭某天。
昨日中午,郭华正在工地上忙碌。
他是一名木工,最近工期吃紧,中午基本是没有时间休息的。
12点左右他接到妻子潘海燕打来的电话,说儿子被人打了,他才匆匆赶往遂宁市中心医院。
在郭云的手机里,有他从16路公交车工作人员处取得的5分钟监控视频,在网上流传的“公交车上玩闹男孩被背摔踩头”版视频时长45秒,正是从这5分钟里截取的。
网络版视频的一开始,就是郭心桓用脚去踢坐在一旁郭某天手背的画面。
用脚踢了3次郭某天的手背,是郭心桓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主动接触对方的身体,在那之后,郭某天毫无征兆地,没有经过任何警告、喝止的环节,突然暴起,将这个7岁的孩子重重地摔在地板上,用脚狠踩。
上游慢新闻一重庆晚报记者试图从郭心桓的口中得到答案,但这个据说平时活泼开朗的孩子,似乎对陌生人的接近很不适应,他把头侧向一旁,重复地说:“我不记得了。
人教版八年级语文上册期末考点突破卷(原卷版)
部编版八年级语文上册期末高分突破卷(三)考试范围:部编版八年级语文上册;考试时间:150分钟;试题总分:100分注意事项:1.答题前填写好自己的姓名、班级、考号等信息2.请将答案正确填写在答题卡上一、选择题(共10分)1.(本题2分)(2022·河南省直辖县级单位·八年级期末)下列词语中加点字的注音,全都正确的一项是()A.溃.退(kuì)禁.锢(jìn)鲜腴.(yú)锐不可当.(dāng)B.颁.发(bān)绯.红(fěi)俯瞰.(kàn)正襟.危坐(jīn)C.悄.然(qiāo)教诲.(huǐ)窒.息(zhì)坦荡如砥.(dǐ)D.镌.刻(juàn)崎.岖(qí)蹒.跚(pán)惟妙惟肖.(xiào)2.(本题2分)(2022·河南省直辖县级单位·八年级期末)下列词语书写全部正确的一项是()A.帐蓬诘责戴口罩震聋发聩B.倦怠濒临哈密瓜无动于衷C.销逝斟酌储藏室自出心栽D.暄器簇拥统治者共渡难关3.(本题2分)(2022·河南许昌·八年级期末)依次填入下面文段横线上的汉字,全.都正确...的一项是()烈日下,袁隆平一次次潜心试验,以汗水浇灌杂交水稻:风雨中,南仁东一趟趟______探重峦洼地,为中国天眼______精竭虑:病房里,林俊德头冒虚汗,用生命的最后时间整理出宝贵的科研资料。
奋斗者的经历表明:“看似寻常最______奇,成如容易却______辛。
”A.勘殚崛艰B.堪殚倔坚C.堪惮崛坚D.勘惮倔艰4.(本题2分)(2022·河南省直辖县级单位·八年级期末)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有误的一项是()A.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
代表作有小说《子夜》《林家铺子》《春蚕》等。
B.一般来说,律诗首联、颈联的上下句应是对仗句。
C.《史记》是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述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到汉武帝共三千余年的史事,全书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
索退一元我为啥
索退一元我为啥作者:刘嘉琦来源:《检察风云》2011年第08期同样是残疾人,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其他残疾人为什么不能?2011年1月20日,郑州市一残疾人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车票1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该案是河南省首例残疾人因为优惠乘车被拒而起诉的案件。
为1元车费状告公交公司22岁的王金雷是郑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一名学生,他双下肢残疾,伤残级别为一级,行动都靠轮椅。
2010年12月26日晚7点左右,王金雷和其他三位同学乘坐快速公交车返回康复中心。
先坐的是B1,两位四级残疾的同学付了2元的票款后,到后门辅助王金雷上车。
他们在棉纺路下车后,在站内转乘(免费)B17。
就在他们等车时,站台里的一名乘务员说,你们残疾人坐车是可以不买票的。
这话提醒了王金雷。
上B17公交车后,王金雷就和司机谈起残疾人乘车的事。
谁知,司机一听说他们没买全额票,坚持要他们买票。
司机说,你这个残疾证不管用,革命军人的残疾证才管用,你这个证长途车、火车可以享受优惠,但坐公交车拿这个证没用。
而盲人啥证不拿,一分钱不掏都可以坐公交车。
见王金雷等人不买票,司机就一直不发动车。
为避免影响别人乘车,王金雷和另一位同学(二级伤残)只好购买了2元的公交车票。
2009年之前,王金雷曾在上海、广州、福州、合肥等城市生活了一段时间,他只要拿着残疾证坐公交、地铁,都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半价优惠。
王金雷在兰州、武汉等地的残疾人朋友也反映,他们在当地都可以享受乘车的优惠待遇。
王金雷了解到,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规定,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残疾人按照规定可享受免费乘车或优惠乘车待遇。
他感到不解:郑州市的老人、学生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何却反而没有任何优惠?王金雷认为,司机的行为伤害了他的尊严。
为讨要说法,2011年1月20日,王金雷向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简称“公交公司”)履行法定义务,给予残疾人优惠乘车待遇,退还他票款1元,并赔偿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乘坐公交车被甩出车外,公交公司担责
乘坐公交车被甩出车外,公交公司担责日前,50岁的范女士拄着拐杖,在丈夫的搀扶下来到法庭。
她原是某学校的一名保洁工,因为前年的一次意外事故离职,现在家休养。
2007年5月12日晚上,范女士坐公交车准备回家。
由于乘客爆满,她只好挤在汽车前门门口。
当公交车开到离自己家附近的一个站时,前门突然就打日前,50岁的范女士拄着拐杖,在丈夫的搀扶下来到法庭。
她原是某学校的一名保洁工,因为前年的一次意外事故离职,现在家休养。
2007年5月12日晚上,范女士坐公交车准备回家。
由于乘客爆满,她只好挤在汽车前门门口。
当公交车开到离自己家附近的一个站时,前门突然就打开了,范女士回忆说售票员没有报站和提醒,她猝不及防被摔出车外,当即摔倒在地,腿疼不止。
交警赶到后,指挥司机将范女士送往医院就诊。
范女士被确诊为“右股骨颈骨折”,司法鉴定7级伤残。
今年4月,因病情发展,范女士又做了右人工全髋置换手术。
虽然公交客运公司一直都认真负责,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等,还协助自己去做了伤残鉴定。
但是此次事故给范女士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丈夫也不得不请假在家照顾她。
因此,她将公交客运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自己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近50万元,第三人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交客运公司同意赔偿范女士,但是提出她索赔金额过高。
他们还认为,范女士之所以被摔出车外,跟她自身站立不稳也有一定关系。
公交客运投保的保险公司则表示,此案不适用交强险相关规定,且属于客运合同纠纷,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范女士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因车门打开造成损害,公交公司应当赔偿。
公交公司未能证明范女士存在故意、重大过失之情况,故不能免责,公交公司应赔偿范女士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20万余元。
法院同时采纳了保险公司的意见,认定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这是从网上看到的案例,因为不是很详细,尤其是对于原告起诉的案由和法院判决的依据方面不是很明确,所以,只能就现有材料做一下分析。
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免费提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免费提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在当今社会,关注残疾人权益和生活品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残疾人依然面临着无法正常出行的困扰。
其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成为他们最为迫切和普遍的需求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提出了一项有关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免费的提案。
现行的交通政策往往忽视了残疾人的需求,这导致残疾人出行困难和不公平。
无论是身体上的残疾还是视听上的障碍,残疾人都面临着通行难、交通费用高等问题。
而且,由于交通工具的不便利性,残疾人往往需要额外的时间和努力来解决出行问题,这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的不公平待遇。
为了改善残疾人的出行状况,本文提出了一项创新的解决方案: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免费。
通过取消残疾人的公共交通费用,我们可以真正实现公平和包容,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出行机会。
这样的政策不仅能够减轻残疾人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此外,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免费的政策还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首先,这可以促进社会的共融和包容,使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通过与其他乘客一同乘坐公交车,残疾人可以更好地感受到自己作为社会一员的地位和尊严。
其次,这也可以提高整个社会对残疾人的认知和关注度,加强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和支持。
基于以上理由,本文强烈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实施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免费的政策。
这不仅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更是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社会进步的良好举措。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考虑这一提案,为实现残疾人的公平出行权利作出积极的努力。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结构进行介绍和概述,让读者对文章的内容和逻辑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编写文章1.2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在引言部分,首先概述了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免费提案的背景与重要性。
随后对文章的结构进行简要介绍,分别说明了现状分析、提案内容和结论三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不符合乘车条件处理案例
不符合乘车条件处理案例一、案例背景某市公交公司对乘车条件有明确规定,凡使用公交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但有些乘客不符合这些条件,给公交公司运营秩序和乘客权益带来困扰。
本文以某市公交公司因乘客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案例为例,探讨如何处理此类问题。
二、案例分析某日上午8点,在某市中心广场,公交公司员工接到乘客举报,称有一名乘客未满18岁,却要求使用儿童票乘车。
经过核实,确实有一个未满18岁的青年乘客正在公交车站等候乘车。
根据公交公司规定,儿童票只适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乘客,不符合年龄条件的乘客需要购买成人票。
三、处理方案面对此案例,公交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案:1. 提示乘客规定首先,公交公司员工可以提醒乘客,告知儿童票仅适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并解释规定的合理性。
通过亲切的语言和相关政策解释,引导乘客理解并自觉遵守规定。
2. 制止违规行为如果乘客未能改正错误,公交公司员工可以采取制止行动。
例如,公交公司员工可以拒绝为未有合适证件、不符合乘车条件的乘客提供服务,并要求乘客购买适用的成人票。
3. 行政处罚如果乘客坚持使用儿童票,并且对公交公司员工的规定提示产生冲突,公交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例如,公交公司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并请求对乘客进行处罚,以保护公共交通秩序和乘客权益。
4. 宣传教育公交公司可以在车辆内、车站等乘车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加强对乘客乘车条件的宣传教育。
通过提供清晰的信息和渠道,引导乘客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减少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情况发生。
四、预期效果通过上述处理方案的逐步实施,可以预期带来以下效果:1. 减少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情况随着公交公司员工对乘客触达、宣传教育、行政处罚等措施的持续实施,乘客对乘车条件的误解、不了解的情况将逐渐减少,从而减少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情况。
2. 维护公交运营秩序通过及时的干预和行政处罚,公交公司将能够有效维护公交运营的秩序。
乘客的不规范行为对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都会带来困扰,而公交公司的处理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给公交车鞠躬的少年的感想作文
给公交车鞠躬的少年的感想作文公交车上的鞠躬少年。
车门一开,一个少年挤上了车。
他身穿校服,背个书包,看着挺文静。
他走到车厢中部,突然,他弯下腰,深深地鞠了个躬。
啊?这啥情况?车上的人都愣住了,目光全集中在他身上。
少年一脸淡定,就像啥事也没发生。
这鞠躬到底为啥?是对司机表示感谢?还是对这座城市表示敬意?
公交车继续行驶,窗外的风景一晃而过。
车上的气氛变得有点怪,大家都在琢磨这事儿。
说不定,咱们自己也该学学这少年,对生活中的点滴表示一下感激。
下一站到了,少年下了车,但他的鞠躬还在大家脑海里。
一个简单的动作,让人心里暖洋洋的。
或许,生活的美好就藏在这些不经意间的小举动里。
公交车上造成乘客腰椎1骨折起诉书范文
公交车上造成乘客腰椎1骨折起诉书范文摘要:一、引言1.简述公交车事故背景2.阐述乘客受伤情况及就医过程3.表达乘客起诉公交车公司的决心二、事故经过1.公交车司机的驾驶行为2.乘客在公交车上的位置和受伤过程3.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情况三、受伤情况及就医1.乘客受伤的具体部位和程度2.乘客就医的过程及诊断结果3.乘客接受治疗的过程及恢复情况四、起诉公交车公司1.公交车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乘客所要求的赔偿金额及依据3.起诉公交车公司的法律依据及程序五、结语1.对公交车公司安全管理的质疑2.对乘客合法权益的维护3.对未来公共交通安全的期望正文:一、引言近日,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因司机操作不当,导致一名乘客腰椎骨折。
事故发生后,受伤乘客勇敢地站出来,决定起诉公交车公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这起事故的起诉书范文。
二、事故经过2021 年某月某日,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司机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急刹车。
乘客张先生因车身晃动,不慎摔倒,造成腰椎骨折。
三、受伤情况及就医张先生受伤后,立即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检查。
经诊断,张先生腰椎骨折,需要接受手术治疗。
经过漫长的治疗过程,张先生终于康复。
四、起诉公交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公交车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张先生要求公交车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0 万元。
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公交车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
我们期望通过这次诉讼,能够引起公交车公司对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确保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安全。
五、结语这起事故不仅给张先生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更让他感受到了公共交通安全的隐患。
免费乘车儿童申明
"免费乘车儿童声明"通常用于公共交通工具或特定场所,规定了关于儿童乘坐交通工具免费的条件和规则。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例子:
免费乘车儿童申明
尊敬的乘客:
为了方便家庭出行,我公司决定对特定年龄段的儿童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具体规定如下:
1. 免费乘车对象:适用于年龄在6岁及以下的儿童。
2. 免费乘车条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陪同,并能提供儿童的身份证明或出生证明以验证年龄。
3. 免费乘车范围:免费乘车仅适用于特定线路和时间段,具体信息请查询我们的官方网站或客户服务热线。
4. 其他规定:
- 免费乘车儿童应在座位上乘坐,并遵守交通工具的乘车秩序。
- 如儿童身高已达到安全标准,建议购买独立座位,以确保行程的安全和舒适。
请您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为广大乘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此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签名)(日期)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以确保声明与您所管
理的场所或交通工具相符合。
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邱桂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邱桂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8【案件字号】(2020)皖02民终33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利民肖珍陈勇【审理法官】王利民肖珍陈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邱桂英【当事人】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邱桂英【当事人-个人】邱桂英【当事人-公司】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乐传民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干崇舟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乐传民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干崇舟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乐传民干崇舟【代理律所】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邱桂英【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权责关键词】合同开庭审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撤销证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双方合同可知,邱桂英的工作内容为根据春童公司的要求在每天上午、下午的指定时间内从事学生上下车陪护、监督等,并按小时计取报酬。
上述用工形式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一审对此认定准确,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春童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0-23 09:16:09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邱桂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皖02民终330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芜湖县春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优秀正能量三分钟演讲稿
优秀正能量三分钟演讲稿优秀正能量三分钟演讲稿1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传递正能量》。
自古以来“正”被人们认为是正义、善良的意思,明朝于谦的《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是清正廉洁有代表性的古诗,但正能量不知是何时流行的,在报纸、网络、电台如雨后春笋般传播。
在网络上有一条微博被网友们热传,说的就是上海786路公交车司机为了让一位盲人坐上末班车,每天这位公交车司机晚上都要晚下3分钟,就这样这位公交车司机坚持了3年。
若换作别的司机就不会像这位公交车司机那样关爱、帮助有需要帮助的人,正如他所说的“绝不把你落下”让人听了心里顿时感到暖暖的,他传递的正能量是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
正能量不仅是个人的事,还是社会上的一种责任。
若每个人都能够像上海786路公交车司机那样传递正能量,像50岁天津哥马志刚那样拒收盲人钱时所说的一句话“我不伟大,但我赚钱比您容易点。
”他传递的是关爱老弱病残、弘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其实在我们大家身边也能够传递正能量,正能量是一种责任和信任,在学习中不懈努力,在生活中无限奉献。
正能量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积极的学习态度、工作态度、生活态度。
正能量就好比一杯酒,喝一口,令人陶醉,浓浓的醇香,令人回味。
同学们,正能量不仅要向同学之间传递,更应该向全世界传递,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吧!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优秀正能量三分钟演讲稿2大家好!我在追梦的路上一边彷徨无措,一边寻找指路的灯!当我听到中国梦的时候,想象着未来国家的繁盛与昌茂,心中的激动久久不能平息。
一个大国的崛起之梦,该需要多少的人和物来实现啊。
但就是这么一个“崛起”,却让几代的中国人夜不能寐!在激动过后,我却一度不能相信中国梦能够实现。
我和许多同学一样,听了太多的,看了太多的心酸故事,承受了太多的软弱与妥协。
我曾想,中国梦也只是说说而已,谁能保证自己还能有幸看到梦实现的那天?可是,当我看到那些勇敢的人,那些无畏的人,那些可敬的人的时候,我对梦想冷淡的心又重新火热了起来。
高考语文作文 天津的哥拒收盲人车费 称 我不伟大 走红网络素材
2013高考语文作文素材:天津的哥拒收盲人车费,称“我不伟大”走红网络50岁的天津的哥马志刚在他并不熟悉的网络世界里火了。
社交网站上正在火速流传着这位的哥两天前(4月17日)的事情:他拒收一位盲人乘客的车费,表示“我不伟大,我挣钱比你容易”;而下一位乘客知道了这件事情后又坚持多付费给他,马志刚推脱,可乘客说:“我可记得您这句话了,我也不伟大,我挣钱比您也容易点。
以后,您见到残疾人,您就继续帮他们吧。
”回家以后,他告诉女儿这事,他觉得,那位乘客的“伟大”,至少该让女儿知道。
第二天早晨上班之前,有所感悟的女儿,用手机写了一段“老爸跑车录”,发到了微博上,迅即成为最近两天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在40个小时内,大约被转发6万次。
不少人表示,要“随手转发,传播正能量”。
央视主持人张泉灵也在微博上“接力”思考:“总希望自己是这温暖链条上的一份子,让这样善的传递不在我身上断掉。
”而一位网友留言称:“又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了。
”这两天,不少记者试图联系采访此事,这对父女几乎都拒绝了。
回忆起当初拒收盲人车费的举动,“你给他这点光亮,让他起码感受到这社会不黑。
”老马想了想,总结道。
所以,老马让女儿在微博上说:“这真的不叫事儿。
谁碰上都会这样做,真不值当来采访我!如果大家真的觉得这个事情影响很好,就用自己的方式传播吧。
”媒体评点“这个社会会好吗?”这是属于无数人内心的时代叩问。
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就是因为人们有着对社会向好的巨大期待。
事实上,未来社会也只有更加趋善,人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这实际上就要求人与人之间必须在一起生活、一起热爱、一起互动之中,来不断改善身边的小环境,进而推动社会大环境的进步。
从这个意义讲,这起“跑车录”,作为这个社会向善的一个重要民间标本,应该辐射出更大的公共价值。
盲人挣钱不容易,的哥挣钱也不容易。
更不容易的是,的哥有一颗帮助盲人的善心。
最不容易的则是,这样的善心又能够打动乘客,把这样的善意与温暖继续传递下去。
儿童乘坐公交车免责协议
一、协议背景为保障儿童乘坐公交车时的安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1. 乘车对象本协议适用于年龄在6周岁以下(含6周岁)的儿童,以下称为“儿童”。
2. 乘车责任(1)公交公司负责为儿童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公交公司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儿童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应确保儿童在乘车过程中遵守公交车乘车规则,服从驾驶员管理。
3. 免责条款(1)儿童在乘车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如摔伤、碰伤等,公交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儿童在乘车过程中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公交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3)儿童在乘车过程中因违反公交车乘车规则,如擅自离开座位、攀爬座椅等,造成自身伤害,公交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儿童在乘车过程中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如被其他乘客推搡、碰撞等,公交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 监护人责任(1)监护人应确保儿童在乘车过程中遵守公交车乘车规则,服从驾驶员管理。
(2)监护人应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
(3)监护人应对儿童进行行为规范教育,防止儿童在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
5.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签。
四、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公交公司所有。
以下为双方签字(或盖章)处:公交公司(盖章):________监护人(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地点:________附件:公交车乘车规则1. 乘客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一个残疾人一个小男孩公交车的作文
一个残疾人一个小男孩公交车的作文一天,小丽和爷爷去坐公交车。
公交车刚到一站,上来了一个残疾人叔叔,他双手拄着拐杖,小心翼翼地上了公交车,走的时候摇摇摆摆。
前面的叔叔视而不见,双手抱在胸前,翘着二郎腿。
爷爷连忙站起来,说:“你坐我的位置吧!”残疾人叔叔说:“谢谢你。
”小丽也连忙站起来说:“爷爷,你坐我的座位吧。
”爷爷说:“小丽,你真懂事,学会了助人为乐,真是个好孩子。
”小丽对前面的叔叔说:“叔叔,你真没礼貌。
”他惭愧地低下了头。
帮助不幸的残疾人,会给他们送去温暖,也会给自己留下快乐,真是一举两得呀!。
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 案例一:某市轮椅出租服务不畅某市一名残障人士发现,市区内轮椅出租服务设施数量不足,且分布不均,导致他无法方便地租到轮椅。
他通过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市政府增加轮椅出租服务设施,并合理规划其分布,以提升残障人士的出行便利性。
2. 案例二:地铁站电梯故障频发某城市地铁站的电梯频繁故障,给行动不便的人群带来了很大困扰。
一位残障人士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地铁公司加强电梯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以提供无障碍的出行环境。
3. 案例三:公共场所缺乏盲道某市的公共场所中,缺乏足够的盲道,给视力障碍人士的出行带来很大困扰。
一位视力障碍人士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市政府加大对盲道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得到完善。
4. 案例四:医院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某医院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完善,给行动不便的患者带来了很大不便。
一位行动不便的患者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医院增加轮椅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并提升医院无障碍设施的可用性,以方便残障患者就医。
5. 案例五:学校无障碍设施不足某学校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足,给残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困扰。
一位家长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学校增加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并提升学校无障碍设施的可用性,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6. 案例六:购物中心无障碍设施缺失某购物中心的无障碍设施缺失,给行动不便的消费者带来了不便。
一位行动不便的消费者通过公益诉讼要求购物中心增加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等设施,并改善购物中心的无障碍设施,以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7. 案例七:公交车站无无障碍设施某市的公交车站普遍缺乏无障碍设施,给行动不便的人士乘车带来了困扰。
一位行动不便的乘客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市政府增加公交车站的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斜坡、无障碍电梯等,以提升公众的出行便利性。
8. 案例八:高速公路服务区缺少无障碍设施某高速公路服务区缺少无障碍设施,给行动不便的司乘人员带来了很大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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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残少年坐车未被免费起诉公交公司
一审败诉,因所搭乘客运路线不属优惠免费范围
因为乘坐公共汽车被要求付车费,14岁残疾少年林林将花都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汽公司”)告上法庭,诉被告侮辱其人格,要求被告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万元。
花都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林林败诉,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昨日,该案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林林的父亲许先生称,儿子自小就患有先天性二级智力残疾,20XX年11月7日和12月7日,因为林林要去康复学校读书,搭乘花都公共汽车公司营运的3路和4路车,一共被收取了4元车费。
当时,林林一上车就出示了残疾证,但司机却拒绝给予优惠待遇,要求刷残疾人乘车卡才能免费。
由于林林的残疾人乘车卡还在申请办理中,许先生只得为儿子支付了乘车费。
随后,许先生作为代理人,以花都公汽侵犯林林人格权为由,起诉到花都区法院。
为查明事实,法院向花都区交通局发函咨询,该局复函称,由于历史原因,花都的客运线路绝大部分为公路客运班线,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所指的“市内公共汽车”是指城市公交车。
为贯彻落实相关优抚政策,近年来花都又陆续推出一些线路优惠相关的群体。
在义务兵、优抚对象及老年人等优惠、免费乘车的18条客运路线中并未包括3路和4路车。
林林乘坐的3路和4路车均属县内班车,不是普通公共汽车,林林虽是残疾人,但并不能享有任何优惠措施。
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现场录音录像内容较为模糊,也无法识别其中人员的身份,即使该录音录像内容属实,在双方对是否应付费乘车问题进行交涉过程中,被告并未使用侮辱性语言。
20XX年10月,花都区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许先生的诉讼请求。
许先生提出上诉,该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少年庭二审开庭。
许先生表示,他还起诉了花都其余两家客运公司,在近一年来,前前后后共打了6场官司,只有两场官司胜诉。
之所以耗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打官司,是希望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得到尊重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