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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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年月修订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客观评价大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原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三)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奖、研究生推免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一)个人基础素质评分(满分分)
个人基础素质分=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身体素质分()×
.德育素质分(总分分)
德育素质主要评价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组织纪律观念、诚信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日常行为表现。学生德育素质分由基本评定积分(满分分)和记实加减分(满分分)两部分组成,具体按《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年修订版)》实施。
.智育素质分(总分分)
智育素质是指学生参加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习所取得的考核成绩(除体育课和公选课外)。
智育素质分()平均学分绩点×+
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科绩点×该学科学分)总学分。
学年平均学习成绩(百分制)与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表: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以《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准,课程成绩以各学院教务提供的学年学生成绩为准。
.身体素质分(总分分)
身体素质分()=体育课或体质健康测试学年平均成绩。
(二)个人发展素质评分(最高不超过分)
个人发展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拓展等四个方面的能力及成果。个人发展素质实行记实评价,具体计分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创新创业能力
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创业竞赛、创业实践等活动的获奖表彰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计分,评价结果作为“校创新创业奖”评定的主要依据。
()各类科技(设计)竞赛、学生科研及作品获奖得分
注:、同一作品获不同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奖项加分;科技立项以学院发文为准;课题立项作为小组成员,累计加分不能超过项;加分竞赛项目以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清单》以及校团委认可的《竞赛统计表》为准,赛事具体级别认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协会举办赛事按市级加分,公司举办赛事按院级加分。
、团队成员如不分排位,则每人按个人项目减半加分。
、社团、学生会举办各类比赛按文艺竞赛类加分。
附:主要竞赛目录,其余未提及赛事请参看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生
学科竞赛资助项目清单》以及校团委认可的《竞赛统计表》。
()专利
①专利受理
②专利授权
注:、第一作者指署名第一或仅列指导老师之后;
、个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受理、授权超过项者,受理超过的项目数按分项加分。授权超过的项目按项加分。团体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受理、授权每人累计不超过项。
()学术论文与作品发表(含绘画、书法、设计、摄影等)
注:、第一作者指署名第一或仅列指导老师之后;
、刊物级别划分参照学校人事处公布的《浙江工业大学国内、类学术期刊名录》(版),同一论文或专业作品不重复记分,取最高分;如有多位作者,第一作者计分,第二作者计,其余计;其他学术、非学术期刊专业作品类加分累计不超过项;
、学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作品必须为本专业相关领域。
()英语等级考试
注:、英语等级考试仅限当年度通过者加分,且加等级最高项。
、同专业等级限加一次。
、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合格标准成绩为分(含)以上。
()专业学术论坛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报告、学术相关活动,本条例考核为学院组织、认定的专业性学术论坛、学术相关活动,加分次。
()学校认定为创业的,该公司法人加分,其他成员加分(不超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社会实践能力
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类别的实践活动的获奖表彰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计分,评价结果作为“校社会实践奖”评定的主要依据。
(1)新闻稿
同一新闻事件内容不重复记分,取最高分;第一作者计分,第二作者计,其余计。
①我院相关宣传内容被校级及以上报刊或宣传平台采用分篇;
②校、院级报刊或宣传平台采用分/篇(相关宣传部门的部长、副部长每学年发表三篇以上部分,干事两篇以上部分,方可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分。
()荣誉加分
注:、同一类荣誉,得分不累加,取最高。
、“勤工之星”评比活动中单项奖按同等级加分*。
.社会工作能力
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组织参加社团活动与团学工作的业绩进行考核并计分,评价结果作为“校社会工作奖”评定的主要依据。
()任职加分
任职加分分、、、级(级不加分),按每年十个月计;如有多项任职,加分取最高两项,总得分第一项任职分第二项任职分*
注:、例会、临时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分;
、社团社长考核由校社管中心年终对其考核;
、学院教案信息员加分等同于班委,每年由学校教务处评定等级,等级优秀加分月,等级合格加分月。
、参加其他学院社会工作或担任职务,考评加分参照学院同类别并乘以系数。
附: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任职类别认定
()荣誉加分
.文体拓展素质
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的获奖表彰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计分,评价结果作为“校文体活动奖”评定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