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折旧的提取有先后顺序么?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如何计算?
会计实务:处理固定资产的重新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
处理固定资产的重新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理固定资产的重新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1年11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
为了帮助理解新准则,并更好地应用新准则,对新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重新计算折旧处理,如何实际操作,本文将通过实例来加以说明。
一、固定资产减值发生的情形及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可回收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持续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新准则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况,企业应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①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②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③同期市场利率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旧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⑤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历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⑥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情况。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浅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
浅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的内涵作出重新界定。
由此可知,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本文详尽剖析了两者的关系,力求在新准则环境下,我们对此有更清晰的认识。
标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关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中有不少人对两者的关系理解不清,其实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新会计准则环境下,我们对此应有清晰认识。
一、联系1.两者都是固定资产的抵减项目减值准备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损,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
两者结合进行会计处理,使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更加客观,体现资产作为“一种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的重要特征。
2.两者都体现了稳健性原则两者均在不同程度体现了正确计算损益、减少风险损失、合理确定价值补偿尺度的稳健性原则。
3.两者计提后都不允许再转回新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两者均在资产报废或处置时再转回。
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调控的现象。
4.两者计提的原因有相同之处技术进步和遭受破坏使得固定资产价值降低是两者计提的共同原因。
5.两者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累计折旧的估计偏差进行矫正;而累计折旧要以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即: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净值-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因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累计折旧的修正与补充, 它弥补了累计折旧反映不及时等方面的不足, 它们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
二、区别1.两者有关准则颁布时期不同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同步纳入会计核算;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则始于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2003年《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又对其核算进行了详细规定,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又做了重大变革。
浅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的关系
浅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的关系作者:马英荣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年第05期(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山东日照 276805)[摘要]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是固定资产核算中的重要部分,二者互为补充,共同反映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情况。
本文简要分析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涵义,对二者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实务当中的应用。
[关键词]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006[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5- 0016- 021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涵义1.1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涵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是由于固定资产有形损耗或无形损耗导致的固定资产价值转移,其中,有形损耗包括磨损、外部事故、时间侵蚀等原因,无形损耗则主要指技术进步造成的固定资产使用效能的降低。
企业一段时期的固定资产已转移价值的金额称为期末累计折旧,累计折旧归属于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用以反映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1.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涵义固定资产由于市价下跌、技术陈旧、长期闲置、损坏等原因导致的收回金额少于账面价值的,应于期末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这里所提到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原值减去计提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可收回金额指预期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形成的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与销售净价二者之间较高者。
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关系2.1 二者之间的联系一是二者均体现了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
固定资产折旧带来的固定资产价值转移与固定资产净值减损带来的减值都意味着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与资产减值准备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减项,核算后最终固定资产净值同可收回金额相等。
二是二者计提原因有相同之处。
在计提折旧与计提减值准备中,固定资产遭受破坏、技术进步等原因是相同的。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_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区别。
①两者发生的频率和规律性不同。
折旧一般是按月计提,所以折旧计提是经常发生的,计提的金额是有规律的,它与当期的收益相配比。
而固定资产减值则不同,它是一项非经营性支出,固定资产减值产生的原因也不是经常发生的。
②两者所针对的对象不同。
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
这一点由财务报表列示的情况就可以看出。
③两者处理问题的及时性不同。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当折旧估计发生偏差、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损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在期末及时地予以调整。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联系。
①两者都核算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一个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损,一个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
②两者计提的原因有相同之处:技术进步和遭受破坏使得固定资产价值降低是两者计提的共同原因。
③两者之间相互关联。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累计折旧的补充,它对累计折旧中的估计偏差进行矫正。
固定资产的折旧要以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调整。
④两者有部分核算内容相互独立。
除了技术进步和遭受破坏使得固定资产价值降低外,累计折旧更关注固定资产由于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价值转移。
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还核算长期闲置固定资产的减值。
⑤两者所处的时点不同。
在取得固定资产后,企业就要预计折旧年限、净残值和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这是在购置时点的一种估计,所以累计折旧金额是主观性较强的估计值。
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期末根据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差来确定金额的,它是对购置固定资产后某期期末的一种估计,相对比较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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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计算程序与方法【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计算程序与方法【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 资产只有在以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迹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固定资 产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时才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转回的金 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时要求在转回已确认的固 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计提减 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取得固定资产的原 价扣除正常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在计算确定转回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时,除了应计算当期要转回多少减值准备外,还要考虑两个因 素:一是冲销没有转回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应冲销的营业 外支出),二是增加计提的折旧。上述三项指标《企业会计准则——固定 资产》及其指南虽有详细的讲解,但学习起来仍有比较大的困难,本人 认为可用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一、当可收回金额大于固定资产按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净值 时 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即冲销的营业外支出)=按正常情况下计提 折旧后固定资产的净值—在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增加计提的折旧=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
2、2003年 12月 31日应计提减值准备=(200-57)-101=42(万元)
3、2004年 1 月 1 日至 2005年 1 月 1 日 每年计提折 113=(101-10)÷7=13(万元) 4、截止 2005年 12月 31日累计折旧=19×3+13×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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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截止 2005年 12月 31日 按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200-19×5=105(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200-19×3-13×2-42=75 (万元) 6、由于可收回金额 140万元大于按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净值 105万元,因此 转回的固定产减值准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没有转回 的减值准备(冲销的营业外支出)=105-75=30(万元) 增加计提的折旧=42-30=12(万元) 7、转回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2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00000 累计折旧 120000 [例 2]假如 2005年 12月 31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 100万元,其 他资料如例 1. 由于可收回金额 100万元大于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 值 85万元,小于正常情况下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净值 105万元,因此有 关数据计算如下: 1~5 项计算结果同例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区别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区别两者的核算时间不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按月进行的,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属于因正常时间推移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或费用,具有系统性和关联性;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在并无证据表明减值已发生的情况下,一般不必作帐务处理,因此不同会计期间的减值损失与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系统的联系。
两者的计提方法不同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除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可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外,一般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没有象折旧那样有多种可选择的方法,它主要是于期末通过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帐面价值的估价、分析比较、判断来进行计提的。
两者的计提基数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是以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作为折旧基数,并在预计使用寿命的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的。
固定资产如果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帐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应当注意的是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可见,固定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等都是事先确定好的,属于带有一定主观性的会计估算。
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是针对固定资产帐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熟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而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不可事先确定。
可见,相对折旧而言,固定资产减值这种估算是事后的,客观一些,不同时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会计核算关系分析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会计核算关系分析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会计核算关系分析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有关制度规定(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因为磨损、陈旧等原因造成的价值减少额,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实际上就是固定资产更新准备金的合计数。
经过计算每一个会计期间应系统分摊的折旧金额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并根据用途计入资产相关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很多种,但我国允许企业选用的折旧方法只有以下四种: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前两种又被称为直线折旧法,后两种又被称为加速折旧法。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从固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调整账面价值,应当将固定资产此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计提相同金额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会计核算关系的分析(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会计核算的联系1.备抵项目的联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都是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两者都核算的是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
无论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损,还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都意味着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
它们可以分别从净值与净额不同的角度正确、公允地反映固定资产当前的价值,使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更加客观。
【税会实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折旧的提取有先后顺序么?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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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如何计算?
问: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与计提折旧有先后顺序吗?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折旧如何计提?发生已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的金额如何计算? 答:固定资产应当先计提折旧,再计提减值准备。
出于资产的定义(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和谨慎性原则以及客观性原则的要求,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在以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迹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计提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取得固定资产时的原价扣除正常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同时,冲销没有转回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增加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具体解释
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区别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如果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没有发生变更 企业仍应遵循原有的折旧
方法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பைடு நூலகம்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
旧率和折旧额 如果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则应当相应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没有发生变更 企业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
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净
残值发生变更 则企业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并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
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更 企业仍应遵循原有的预计使用寿命 按
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
旧额 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发生变更 企业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税会实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计算程序与方法
【税会实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计算程序与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只有在以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迹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时才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同时要求在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计提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取得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正常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在计算确定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除了应计算当期要转回多少减值准备外,还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冲销没有转回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应冲销的营业外支出),二是增加计提的折旧。
上述三项指标《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其指南虽有详细的讲解,但学习起来仍有比较大的困难,本人认为可用以下公式计算确定:一、当可收回金额大于固定资产按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净值时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即冲销的营业外支出)=按正常情况下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的净值—在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计提的折旧=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二、当可收回金额大于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小于正常情况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净值时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正常情况下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净值—可收回金额)冲销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即冲销营业外支出)=可收回金额—在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计提的折旧=原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正常情况下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的净值—可收回金额)—冲销的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本期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冲销的没有转回的减值准备[例1]ABC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生产型企业,有关资料如下:(1)2000年12月份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并投入使用,全部价款为200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
浅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会计核算
浅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会计核算作者:谭丽君来源:《中国经贸》2011年第04期摘要: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共同存在于会计核算中,并成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从两者的性质、核算时间、计提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分析两者的关系。
关键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为保证会计工作更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计高资产,也不得估低费用,全面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财产所有人的权益。
在计提的八项减值准备中,只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与累计折旧共同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存在的,这也是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的重要部分,从《资产负债表》的内容上看,“折旧”与“减值准备”都是“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两者相互补充,一起反映固定资产账面的减少情况。
不管是计提减值准备,还是提取折旧,都体现了会计核算中“正确计算损溢、减少风险损失”的谨慎性原则。
也是因为两者之间有太多的共同之处,所以导致实践中核算人员对两者的认识不清,出现会计信息错误,现就两者的不同与联系做相关阐述。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注意的两个问题1可以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出现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如果是国家捐赠的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则应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二、这两种情况下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累计折旧会计核算的影响1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累计折旧会计核算的影响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无需再计提折旧。
由于累积折旧是按月提,如果在月末或者年终,对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就应从下个月开始,不应再对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今后每期的资产负债表中,还是应该列出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但余额不得变更,与固定资产报废和毁损不同,企业因为报废或毁损而将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时,必须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清算出固定资产的净损益,同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在今后每期的资产负债表中无需再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
轻松转回固定资产减值预备
轻松转回固定资产减值预备企业在生产经营进程中,若是确认某项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
当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有所上升或恢复时,应按已上升或恢复的金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预备,直至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冲完为止。
本文介绍一种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转回的简单方式。
固定资产减值转回金额的简单公式一、冲转固定资产减值预备时,应补提的折旧:冲转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应补提折旧额=(正常年份年折旧额-计提减值预备年份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减值变更时刻。
上式中,正常年份年折旧额是指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情形下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计提减值预备年份年折旧额是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情形下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减值变更时刻是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年份起至固定资产减值转回年份之间的一段时刻。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法规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规定与税法规定口径不同,税法不承认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而增加的费用,只承认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因此,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后,企业计提的折旧相对减少,而在转回时,会计制度只好再要求恢复应提未提部份的折旧。
基于此,在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转回时,先计算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更为简单、直接。
二、转回固定资产减值预备阻碍损益额=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账面余额—冲转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应补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折余价值—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账面余额,是指以前各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账面余额;冲转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应补提折旧额为上式计算结果;固定资产原折余价值,是指依照正常年份,固定资产交付利用至固定资产减值预备恢复前一段时刻,不考虑减值因素所计提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可回收金额是指当前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要大于当前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累计折旧和减值预备的净额。
不然,那么属于减值而不是固定资产减值上升或转回。
同时,可回收金额应小于或等于固定资产原折余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步骤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步骤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步骤如下:
1. 进行减值测试:通过资产组的概念,将相关固定资产按照其所属的资产组进行评估。
2. 估计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以通过使用折现率和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来进行。
3. 计算资产减值损失:如果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就需要计提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损失的金额应该是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4. 记录会计减值准备账户:会计减值准备账户是一个累计账户,用于记录所有的减值损失。
5. 在资产负债表中扣除减值损失:将减值损失从相关的固定资产账户中扣除,这将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
6. 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计提减值损失或者恢复之前计提的减值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减值损失的计提和处理需要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
具体的计提和处理方法可能会因不同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参考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处理。
结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的关系看固定资产的期末处理
结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的关系看固定资产的期末处理引言2001年度,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首次将减值会计应用到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
为进一步配合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2002年财政部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减值会计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固定资产发生诸如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等有形或无形损耗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对我国传统会计观念造成很大冲击,它将引发许多新会计问题。
特别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与许多相通点,如果不能正确的把握二者的关系就会对期末固定资产价值的计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报表的正确性。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应在期末或每年年终时,对发生的固定资产按单项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时采取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制度中定义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应当在期末或年终,对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还规定,对存在特殊情形的固定资产,应按其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存在特殊情形的固定资产包括:(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浅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
浅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来源:/摘要:文章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折旧的概念入手,阐述了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并分析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折旧核算方法。
在实务中我们往往对定资产减值与折i目两者之间的差别认识不清,主要是由于两者之间存在许多共同之处它们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谨慎”的原则,包括正确计算损益、减少风险损失、合理确定成本补偿尺度等,正是这些相似之处,让我们日常难以区别。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累计折旧O 引言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资产,在一般生产性企业的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能否对其正确核算将直接影响企业报表信息的准确性。
固定资产减值和折旧是正确核算固定资产、反映固定资产真实价值的关键因素。
从《资产负债表》内容上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二者都是“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两者互为补充,共同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
为了在实务中能正确核算和反映固定资产项目,有必要对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的关系进行分析。
1 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
2007年上市公司开始执行的新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第十五条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1]。
第十五条规定,对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消失的那部分价值,应当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联系2.1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都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无论是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还是计提折旧,都是核算固定资产的减少,共同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的降低。
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有什么关联
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有什么关联《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固定资产折旧作出明确定义:"折旧,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在计算折旧额时可以预先扣除,而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预先扣除,而是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通过期末计价,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初期,一般只计提折旧不计提减值准备.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价格的变化和科技的进步,使固定资产不断减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往往低于其账面价值,为真实核算固定资产的期末价值,应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还按原计算的折旧额计提折旧,折旧额总和与预计净残值和减值准备三项相加之和就会高于固定资产原值.因此,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29条的规定,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原计算的折旧率和折旧额进行重新计算,确定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
折旧计率算方法
新计算的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已提累计折旧率-已提减值准备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已提累计折旧率=已提累计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已提减值准备率=已提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原值
新计算的月折旧率=新计算的年折旧率÷12
新计算的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新计算的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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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折旧的提取有先后顺序么?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05-5-10 10:18:37 来源:纳税服务网作者:
问: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与计提折旧有先后顺序吗?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折旧如何计提?发生已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的金额如何计算?
答:固定资产应当先计提折旧,再计提减值准备。
出于资产的定义(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和谨慎性原则以及客观性原则的要求,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在以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迹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计提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取得固定资产时的原价扣除正常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同时,冲销没有转回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增加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是在(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和(不考虑减值情况下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二者之中取小,公式可以表示为: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min[(可收回金额-现账面价值),(不考虑减值情况下的账面价值-现账面价值)]
其中不考虑减值情况下的账面价值是在没有发生减值准备的情况下,也就是固定资产依然按照原来的折旧金额计提到现在的账面价值。
采用这个公式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使转回后的固定资产能够按照未提减值准备的原有的折旧方法计提或在新的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对折旧进行系统的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