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伤事故与未遂事故报告及处理施行细则
企业员工工伤事故报告处理规定
企业员工工伤事故报告处理规定本公司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员工工伤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工伤事故报告处理规定。
根据本规定,工伤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包括在本岗位劳动或由于企业设备和设施不齐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其中生产单位指各生产和维修车间,辅助生产单位指各部室。
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及时报告,超过24小时未报的将按隐瞒事故处理。
同时,工伤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类别按照《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标准进行填写。
工伤事故的分类有三种,分别是按伤害程度分类、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和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伤害程度分类包括轻伤、重伤和死亡;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包括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按事故类别分类则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员工工伤事故报告处理规定的要求,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障员工劳动安全和健康。
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锅炉爆炸、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都是工伤事故的常见原因。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现场。
若发生轻伤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应立即口头上报安全环保部门。
若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则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门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若发生死亡事故,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分别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和XXX报告。
安全环保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情况通知自治区企业社会保险部。
发生事故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工作场所的意外事件,造成劳动者伤亡或身体残疾,给劳动者和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的示例,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劳动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劳动者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伤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及时调查,依法处理,真实公开,重点防范。
第二章事故调查责任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具有法定性质,企业必须对发生在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进行调查。
第五条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具体的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由安全生产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等组成,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组长。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成立,并且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程序包括事故发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四个步骤。
第九条事故发现:任何人员在发现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救护。
第十条事故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成员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成员要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证据,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处理结果公告第十三条企业要及时向劳动者公告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的调查结果,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劳动者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的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企业提出申诉,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事故分类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工伤事故分为未遂事故、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1、未遂事故;指事故过程已行成,但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2、微伤事故;伤害程度很轻,休息工作日7天以下,医疗费用300元以下。
3、轻伤事故;伤害程度不是很重,休息工作日在7天以上105天以下,医疗费用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未造成残疾和没有残疾后遗症的。
4、重伤事故;(1)经医师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4)严重骨折,严重脑振荡等;(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6)手部伤害:a大姆指轧断一节的。
b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c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残废可能的;(7)脚部伤害:a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b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5、死亡事故;指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及救护:1、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或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用最快的速度逐级或直接上报有关负责人;程序是班长、炉段长、公司安全员或公司领导。
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
2、报告可用电话或其它手段,报告时要简要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伤害程度及事故发展情况。
3、现场人员要做好现场救护和现场保护工作。
4、现场人员要根据人员伤害和事故发展情况向“人员急救120”、“火灾消防119”、“交通报警122”求援。
三、事故调查1、公司要成立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2、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现场有关人员、事故责任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员。
未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规定
未遂事故管理和事件报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报告、记录和统计各类人员未遂事件,形成对事件原因和预防措施的经验分享,建立公司未遂事件数据库,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当人员伤害事件达到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的事故级别,应严格按该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上报和调查处理。
第三条事件的报告、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必须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公司对事件的报告、安全经验分享实行奖励政策。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鹤壁宝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部门、车间。
第二章事件的定义第五条人员伤害事件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伤害的情况。
按轻重程度划分为:损工事件、限工事件、医疗事件、急救箱事件。
损工事件:因工作受伤,导致下一工作日无法工作的情况(下一工作日适逢节假日、计划性休息或休假时,应按休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能否正常工作为准)。
限工事件:因工作受伤,导致下一工作日只能做其部分工作,或不能工作一个完整班次的情况。
医疗事件:需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的伤害事件,并且不影响下一班次的工作。
急救(箱)事件:仅需一般性处理,不需其他医疗治理的情况。
三、未遂事故、事件的分级第六条未遂事故的定义为: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设备管道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存在固有缺陷等各种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事故,幸亏及时发现,得到挽救,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
第七条未遂事故的处理原则,构成未遂事故的条件,必须按事故进行处理,建立未遂事故记录档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事故分析。
查清原因,定出防范措施。
第八条发生未遂事故的条件时,一般按一下顺序制定防范措施,消除:采用有效办法消除事故条件;预防:通过设备、操作等方面的措施,预防事故条件的发生;减弱:在无法消除的情况下,采用减少危害的措施。
第九条按照未遂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将未遂事故、事件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第十条凡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等存在缺陷,如泄漏,运转设备有异常响声,振动超出设定值,转化合成汽包液位急剧下降且原因不明、重要参数严重偏离工艺指标等属于重大未遂事故事件。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3篇)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工伤事故报告制度:1、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____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并附上医务部门诊断证明,月底上报公司。
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____小时内速报公司及当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总工会和公安局。
一般以安全专业部门对事故勘查为主,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月底还要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上报。
4、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原负伤人员死亡或事故严重程度变动,工地应及时上报公司,企业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补报。
二、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1、事故调查分析主要包括。
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资料。
4、事故原因的查证方法有(1)直观查证法:即比较简单的事故:(2)因果图示法;根据事故的因果关系,作出因果图,找出事故的各种原因(包括主要原因)。
(3)技术分析法:主要进行事故现场的技术状态分杵。
总之,事故原因的查证必须细致,并有确凿的证据。
5、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进行,死亡事故还须有当地公安部门参与。
三、伤亡事故处理制度1、事故的性质分:责任一事故、自然事故或有意破坏。
责任事故分:全部、主要、次要、1一定责任四种。
2、事故责任一般按如下区分:(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工伤、事故、未遂事件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未遂事件管理制度1. 引言工伤、事故以及未遂事件是企业中常见的安全问题,它们不仅会给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威逼,也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防备和管理这些事件,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未遂事件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等方面认真介绍如何建立和执行这一制度。
2. 目的工伤、事故、未遂事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削减工伤、事故和未遂事件的发生,并适时妥当处理发生的事件。
通过建立该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掌控风险、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事件的管理和分析,从而实现事故和风险的最小化。
3. 适用范围工伤、事故、未遂事件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员工和与企业有工作合同关系的外包人员。
本制度覆盖了各个岗位和部门,并包括企业内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件。
4. 责任与义务4.1 企业责任企业应当订立并实施安全生产和事故防备的实在措施,供给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适时修复和维护生产设备和工作环境。
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2 部门责任各个部门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要求,订立并实施相应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各个部门还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适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件。
4.3 员工责任全部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如发觉安全隐患应适时上报。
员工还应当合理使用设备和工具,确保本身和他人的安全。
5. 事件报告和处理5.1 事件报告任何工伤、事故和未遂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当立刻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和地点、涉及的人员以及可能的原因等。
上报的渠道可以是口头、书面或电子方式。
5.2 事件调查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事件的调查和分析。
调查小组应当采集事件发生的相关证据和信息,并对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岳县普发供排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目的1建立一个有效的工伤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工伤事故尽快地开展工伤事故调查,做好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再发防止预防措施,防止工伤事故扩大和减少工伤事故损失。
、使用范围2与公司建立直接劳动关系的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认定、分类、报告、调查与处理。
3 、职责质检、安全部3.1负责(配合或向劳动部门进行)各类工伤事故的3.1.1认定、统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相应的事后处理工作。
负责和公司建立直接劳动关系的人员工伤事故发3.1.2小时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具体见《工伤管理制度》24生工伤速报程序。
4.1负责住院人员补助费的审批以及工伤人员其它待3.1.3遇的认可工作。
负责工伤人员的伤残鉴定及其他涉及员工关系的3.1.4工作。
1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岳县普发供排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简称安监部)3.2分析各类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核实、负责接收、3.2.1分析。
负责由于火灾造成事故后的各类数据统计、3.2.2负责对已经发生的工伤事故,根据本规定要求在3.2.3日内完成根据事故部门7小时内完成工伤事故通报工作,24)与《事故B(见附录处理意见汇总《工伤事故处理报告书》再发防止报告》并送交安委会领导签批(重伤、工亡事故除。
外)负责审核各部门制订的《事故再发防止报告》并3.2.4监督落实关闭。
工伤事故发生部门3.3事故发生部门负责在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应当3.3.1立即报告质检、安全部,同时报告部门领导。
直接班组管理责任人的上级(主管或课长)组织召开现场事故分析会,制小时之内上报24定再发防止措施,并负责根据分析结果在。
)A(见附录《班组工伤事故速报》财务部负责工伤人员保险待遇公司支付部分审核发3.4放工作。
、管理程序4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分类4.1工伤事故的认定4.1.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4.1.1.12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岳县普发供排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4.1.1.1.1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有关4.1.1.1.2的预备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4.1.1.1.3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4.1.1.1.4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4.1.1.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4.1.1.1.6情形。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文(6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第四条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及时进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工会。
第二章工伤事故报告第六条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并由专责人员及时上报给本单位工会。
第七条工伤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受伤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工伤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部位;(三)伤害程度及损失情况;(四)工伤原因的初步分析。
第八条工伤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情况。
第九条工伤事故报告的提交方式可以是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或者电子报告等形式。
第十条本单位工会应当将收到的工伤事故报告及时报送给劳动保障部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三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工伤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工会应当组织专门的调查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并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等原则。
第十三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召集相关人员参与调查;(二)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并进行勘验;(三)采集有关证据材料;(四)听取受伤职工的陈述和询问目击者;(五)核实相关资料和调查研究;(六)编制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第十四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伤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经过;(二)工伤事故的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三)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当由调查组组长签字,报送给本单位工会。
第四章工伤事故统计第十六条工伤事故统计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工伤事故制度,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为了使公司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的工伤事故情况和公司产形势,以便分析研究事故的基础上,总结出事故的发生规律,吸取事故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措施和避免事故及其带来的经济损失,保证生产中人员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一、工伤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工伤事故是指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呢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人身伤害可分为死亡、重伤、轻伤。
二、事故报告登记工人职员发生负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应立即报告班长,班长应立即报告组长,组长必须在下班之前报告副总。
公司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公司于每月____日以前,将上月职工伤亡事故,按统一的表格报送当地劳动部门。
公司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生产主管应该以最快的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等简略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
三、事故的调查程序公司发生事故后,首先积极救护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认真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都不得破坏。
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人应立即组织职工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且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1、处理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至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凡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有关领导必须向上级作出调查处理的书面报告。
2、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演,根据事故的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要严肃适当,既要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要避免处分面过宽、处分不当,要根据情节,分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工伤事故处理预案
一、总则1. 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旨在规范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确保工伤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调查和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二、适用范围1.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
2. 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均按照本预案执行。
三、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2)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事故经过、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并形成调查报告。
3. 事故处理(1)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四、事故救援与善后处理1. 事故救援(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2. 善后处理(1)对受伤员工进行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并依法依规进行赔偿。
(3)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4.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5.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
六、附则1.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5篇)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保障企业和员工共同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定义:1. 工伤事故:指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员工工作能力或健康受到损害或丧失的事件。
2. 工伤事故报告: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报告的行为。
四、报告流程:1.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给所属部门负责人。
2. 所属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工伤事故。
3.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和记录,以确保事件过程真实有效。
4.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工伤事故报告上报给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5.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通知员工是否需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和评估,安排员工进行伤残鉴定。
6.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向工伤事故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其获得合理的赔偿和福利待遇。
五、处理流程: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伤事故进行评估和处理。
2. 如确认工伤事故属实,公司将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公司将配合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宜,并确保员工能够及时、公正地获得相应的赔偿和福利待遇。
4. 公司将针对工伤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以预防和减少类似工伤事故的发生。
六、责任与义务:1. 员工有责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报告给所属部门负责人,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2. 公司有责任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报告,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给工伤事故受害者。
3. 公司有义务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事宜的处理,并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和福利待遇。
4. 公司有责任对工伤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改进措施。
以上为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和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2)1. 事故报告工伤事故报告范本公司名称:报告日期:报告人:职务:联系电话:1. 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伤亡人数:伤亡情况: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判定:存在的安全隐患:3. 处理措施伤员救治情况:事故处理方案: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追究措施:4. 相关责任部门处理意见部门名称:处理意见:5. 相关部门签署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2. 处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3)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员工发生事故并受伤或残疾的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将内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较小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2人重伤, 或者死亡, 或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15小时以上, 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市级及以上)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重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造成停产5小时以上15小时以下, 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相当(县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为火情事故, 或者为爆燃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 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局部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微伤, 或者2人以上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下,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5、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1小时以下, 或者3千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最先发现者, 除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 •应在半小时内向所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监部、调度室。
夜间报调度室)报告, 而后由调度室向公司领导报告;对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 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调度室报告, 需要上报的事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由安全监察部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上报。
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最先发现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
报告程序:轻伤事故报告质安部,同时填写事故报告表,于两天内报告项目经理;重伤、死亡以上的事故,由项目经理报告集团公司经理和安全部门,将事故概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称、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和原因)填写事故快报,呈报集团公司。
二、项目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即报告集团公司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三、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任何人或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四、轻伤事故由集团公司安全部门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重伤、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及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劳动、公安部门。
六、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七、重大死亡事故,必须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八、事故调查的人员,必须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并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九、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十、事故调查组(成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十一、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报上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可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期限。
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十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十三、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者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2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第一条: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2.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分公司安全部门,月底填“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站。
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公司安全站和分公司安全部门,由公司安全站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站,其中死亡事故再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
5.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察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组长、工地、安全站确认后,所在部门方可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
6.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报告班组长,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1.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察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资料。
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察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事故责任分直接、主要、间接、一定责任四种。
确定责任时必须作到事实求是。
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报告后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1.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反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因职工本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直接责任。
2.从未参加过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参加施工而发生事故的,则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XX有限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1.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导致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非计划停产停工,环境破坏或有害影响的意外情况。
2.责任事故:由于在生产经营活动的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而导致的事故,即人为原因发生的事故。
3.非责任事故:由于自然力引发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即人类不可预见、不可抗拒、不可避免的事故。
4.关联事故:是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场所相关联的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非计划停产停供,环境破坏或有害影响的情况(含承包商事故)。
5.未遂事故:是指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三违”行为),但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非计划停产停工,环境破坏或有害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分级事故按后果严重程度分为5级,详见《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事故分级标准》(附件1)。
第四条原则1.分级管理原则: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施行分级管理。
2.从严处理原则:对于①敏感时期发生的;②重复发生的;③低级错误导致的;④应急不力的;⑤严重影响企业品牌形象的;⑥潜在后果严重的隐患事故,实施从严处理。
3.尽职减责、失职追责:①“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一一管市场、工程、技术、运营、泛能、客服、车辆等必须管安全,管人发、财运、行政、投资等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的必须履行监管职责;②“谁决策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③对尽职者予以减责,对失职者予以追责。
4.“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落实防范与改进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分则第六条事故应急与报告(一)事故应急1.各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责》等要求制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设在QHSE赋能群),组建应急队伍,配置应急装备和物资,做好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2篇)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地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____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____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模版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地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标准公司工伤事故与未遂事故报告及处理施行细则
(标准)公司工伤事故与未遂事故报告及处理施行细则公司工伤事故与未遂事故报告及处理施行细则公司工伤事故与未遂事故报告及处理施行细则1总则1.1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规程》和上级有关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已发生和未遂事故情况,以总结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及预防措施,必须加强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施行细则。
1.2本施行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过程。
2事故分类2.1凡公司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统称为员工伤亡事故。
2.2为适应事故之间严重程度的区别、明确各方管理权限的界定、便于记录和汇报,事故具体称谓又可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伤害程度进行分类。
2.2.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为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2.2重伤事故。
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为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2.2.3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的事故。
2.3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及公司自身的需要,对员工伤亡事故可以采用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千人负伤率、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组织统计编报与统计分析工作。
2.4重大未遂事故:指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重大隐患,如不采取防止措施,有可能随时突发伤亡事故的事件;或者事故虽已发生,未造成职工伤亡,但在经济上已构成较大损失尚达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者。
3事故报告3.1发生重大事故、多人事故或死亡事故的部门,必须在三分钟内直接上报公司领导成员和安技部门。
3.2发生轻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技部门。
3.3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必须在8小时内向安技部门、保卫部门提交快速报告表。
3.4公司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用电话、电传或其它快速办法,报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
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是一种不可避开的现象,由于工业生产中涉及诸多不安全因素,而这些因素或多或少都会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肯定的影响。
然而,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可以通过肯定的处理和报告制度加以掌控和减轻,这也是每个企业必需严格遵守的一项管理规定。
下面,本文将围绕工伤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进行认真阐述和探讨。
一、工伤事故的识别和处理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因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等因素所致的职业损害,其实在形式多种多样,如损伤、中毒、骨折、烧伤、眼损伤等等,而在面对这些不同的工伤事故时,公司必需实行不同的处理措施。
首先,在识别工伤事故后,首要任务就是适时收集证据。
一般情况下,对于发生重点损害的事故,必需记录认真的证据,包括作业人员的身份证、体检记录、安全教育的记录、安全操作规程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对事故的责任做出精准的评估。
其次,在事故形成后,就必需实行必要的急救措施。
公司必需配备有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适时进行紧急救治和安全疏散。
如的确无法进行安全疏散,则要适时联系救助车和相关部门。
再次,在确定事故责任人后,必需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一旦确定责任人,就要依据公司的规范订立相应的惩罚措施。
如责令停工整顿、罚款、降职、开除等等,不仅能够有效掌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能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之后,必需在10天内将事故报告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事故的情况及处理措施,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和赔偿制度工伤认定是指经过属地司法鉴定机构、医疗机构等综合评估后,认定某一职工因工作原因得到的损害。
而赔偿是指因工伤所带来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津贴、丧葬费、工伤补助金等各种费用。
实在地说,工伤认定和赔偿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订立完善的工伤认定标准,明确工伤责任的归属。
2. 设立健全的赔偿金制度,确保对工伤事故中受伤员工进行适时、公正、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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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伤事故与未遂事故报告及处理施行细则1 总则1.1 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规程》和上级有关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已发生和未遂事故情况,以总结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及预防措施,必须加强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施行细则。
1.2 本施行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过程。
2 事故分类2.1 凡公司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统称为员工伤亡事故。
2.2 为适应事故之间严重程度的区别、明确各方管理权限的界定、便于记录和汇报,事故具体称谓又可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伤害程度进行分类。
2.2.1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为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2.2 重伤事故。
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为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2.2.3 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的事故。
2.3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及公司自身的需要,对员工伤亡事故可以采用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千人负伤率、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组织统计编报与统计分析工作。
2.4 重大未遂事故:指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重大隐患,如不采取防止措施,有可能随时突发伤亡事故的事件;或者事故虽已发生,未造成职工伤亡,但在经济上已构成较大损失尚末达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者。
3 事故报告3.1 发生重大事故、多人事故或死亡事故的部门,必须在三分钟内直接上报公司领导成员和安技部门。
3.2 发生轻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技部门。
3.3 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必须在8小时内向安技部门、保卫部门提交快速报告表。
3.4 公司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用电话、电传或其它快速办法,报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
3.5 凡属伤亡事故停工在8小时(含)以上的,必须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限于48小时内上报安技部门。
4 事故调查分析4.1 死亡、重伤事故应按规定组织调查;轻伤事故的调查可参照执行。
4.2 调查组构成4.2.1 对轻伤、重伤事故,由领导成员或由其指定安技部门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及工会成员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2 对重大死亡事故,必须遵循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上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3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方面的专长;b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2.4.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a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b 确定事故责任者;c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d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3 现场处理4.3.1 事故发生后,须首先救护受伤害者,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3.2 切实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4.3.3 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或改变局部状态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及测绘工作。
4.4 物证、村料搜集与调查4.4.1 完整搜集见证物,包括破损零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及其所在位置等。
4.4.2 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并予编号,登记在册。
4.4.3 所有物件须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4.4.4 健康有危害的物件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4.4.5 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搜集与调查:a 发个事故的分厂(分公司)、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地点、时间;b 受害者和肇事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年龄、工种及支付工资形式;c 受害者和肇事者实际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d 出事当天,受害音和肇事者开始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e 受害者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4.4.6 事故发生有关事实材料的搜集与调查:a 事故发中前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及工、器具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b 所使用的材料;必要时可对其作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的实验与分析;c 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的资料及执行情况;d 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现状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e 个人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状况;f 受害者和肇事者的健康历史情况及现状;g 其它可能导致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4.7 证人材料搜集:应尽快找被调查者搜集旁证材料,对证人提供的书面或口述材料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4.4.8 现场摄影取证:a 取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b 采摄可能被清除或被残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伤痕、火灾引起的损害以及下落物体的空间等;c 拍摄事故现场全貌;d 用摄影或录像,提供较完整的证据材料。
4.4.9 绘制事故图,应当运用形象直观的形式编绘图示;明晰标定事故调查中所必须了解的信息资料,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4.5.事故的分析步骤、原因分析和责任分析4.5.1.分析步骤:a 整理和阅读调查、取证材料;b 按照“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分类组织对应分析;c 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d 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e 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4.5.2 原因分析4.5.2.1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a.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b.人的不安全行为。
4.5.2.2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a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包括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b 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c 劳动组织不合理;d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e 没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不完整;f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g 其它。
4.5.2.3 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引伸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4.5.3 责任分析4.5.3.1 根据事故调查取证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4.5.3.2 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4.5.3.3 依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6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相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4.7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轻伤、重伤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安技部门有权提出并经报请公司领导层同意的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请上级劳动部门处理。
重伤以上事故的意见分歧,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由上级事故调查组组织处理。
以上情况的处理过程.都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规定时限。
4.8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9 重大未遂事故应参照以上规定要求,组织调查分析,拟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5 事故处理5.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治措施建议,属轻伤、重伤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公司领导成员或由其指定安技部门全面负责,并责成事故责任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整改。
属重大死亡事故的,由公司领导层统一研究决定和部署实施。
5.2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上级领导部门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在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必须严格按国家与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子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对于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中玩忽职守、询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于依法处理。
5.5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重大未遂事故应在30日内处理完毕。
各类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5.6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 应尽职责6.1 公司领导必须把安全生产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公司实际现状,经常组织“五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不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作出有效决策,确保生产安全。
6.2 公司领导应当组织与部署安全生产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全员法制观念预防发生员工伤亡事故。
“对于那些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遵守安全制度,违章作业以及强迫命令、瞎指挥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要严肃处理”;“对于负有刑事责任者,须按照刑法的规定依法惩处”。
6.3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负伤者(肇事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领导成员。
当事部门和安技部门领导应立即临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善后,以防事态扩大,滋生意外。
6.4 公司领导成员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6.5 发生事故必须依从“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没确定责任不放过”的要求,以及按照确定的改进措施,由部门领导亲自动手,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限期实现整改,并记录齐全、记好台帐。
整改完成后间撰写书面报告,提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6.6 安技部门应当组织员工伤亡事故处理报告的拟定和统计编报以及做好事故结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