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10)031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有关园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更好地促进本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8‟18号)的要求,结合去年工作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暂行办法》(沪发改环资…2009‟31号)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经修改完善的《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修订)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校对:欧阳斌(共印65份)附件: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修订)(2009年6月发布,2010年5月修订)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本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8‟1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本市用于扶持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资金,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并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管理。
第三条(支持范围)(一)支持工业、城建、农林和生活等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如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机电产品再制造、电子废弃物、废铅酸电池、危险废物以及其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回收网络建设。
(二)支持国家重点支持、需要地方配套的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三)支持市政府要求重点支持的其他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优先支持范围:对于国家及本市重点支持领域内的项目、纳入国家及本市循环经济试点的项目、纳入本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的项目以及区县有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青府发〔2016〕9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青浦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青府发〔2016〕9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浦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青浦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4日附件:青浦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关长远发展。
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持续提升能源开发利用效率,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能源发展相关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有关要求,按照本市能源发展规划,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十二五”以来,青浦区能源发展成效显著,通过加快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和能源惠民工程、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节约、大力扶持能源产业发展,能源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有效保障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一)区域能源输配网络建设步伐加快,能源供应和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电力方面,配合国家电网公司完成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1O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建设;建成投运220千伏变电站4座、容量198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站8座、容量94.1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39座、容量187.65万千伏安。
区域220千伏和110(35)千伏电网容载比分别达到1.76和2.09,有效保障了2015年区域供电需求(最高负荷1363兆瓦)。
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农业农
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各区县人民政府:自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来,本市开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第二轮政策的实施年限已于2015年12月底到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要求,为巩固前两轮政策成果,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产生环境污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结合上海农业生产实际,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利用,逐步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农村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之一,力争到2018年,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其中除还田以外的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20%,茭白的利用率达到50%,基本消除因秸秆焚烧及不当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工作任务。
完善高效收集体系,建立专业化储运网络,提高秸秆利用水平,拓宽综合利用渠道。
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执法。
积极支持新技术和装备研发,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实现装备、产品和工艺操作的标准化。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宣传作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支持政策由市、区(县)两级政府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给予资金补贴。
(一)支持范围。
对本市(含域外农场)的水稻、二麦、油菜、茭白秸秆的综合利用给予支持。
支持范围如下:1、对水稻、二麦、油菜秸秆实施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农业企业;2、综合利用(除还田外)秸秆的本市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1.29•【文号】发改环资[2011]2615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工信委)、农业厅(农委)、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各地秸秆规划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在各地报送“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基础上,制定了《“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业连年丰收,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产生量逐年增多,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严重,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提出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措施,在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秸秆综合利用得到了较快发展。
秸秆“五料化”中基料化的概念和定义探讨
秸秆“五料化”中基料化的概念和定义探讨石祖梁;王飞;李想;孙仁华;王久臣;常志州【摘要】The straw substrate is one of the straw utilization technologies.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clarify the technical content and utilization method of straw substrate for straw resources exploration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this paper, the repre-sentation of domestic straw substrate, and the connotation was clearly defined. Its main contents included: cultivation sub-strate for edible mushrooms production, cultivation substrate for plant breeding and cultivation, fermentation bed litter forani-mal feed, the solid microbial preparation used in the production of adsorption material, straw material used in blocking obsta-cles factor or retaining water and fertilizer under environmental stress. Finally, the utilization potential and prospect of straw sbustrate were elaborated.%秸秆基料(基质)化是秸秆“五料”资源化技术之一,明确其定义及内涵有利于秸秆基料化利用的潜力开拓与技术创新。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5〕92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5〕92号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为配合本市第六轮三年环保行动的开展,继续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的使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努力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市农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4月16日上海市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本市自2003年起组织开展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大幅下降,特别是在复种指数高于全国水平的情况下,化肥单位用量已低于全国,高毒化学农药已全面停止使用,有效降低了本市面源污染。
但是,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本市仍有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业生态效益,推进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
根据《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特制订《上海市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粮食基本稳定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牢固树立高效、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依靠科技进步,依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推广绿色增产技术,减少不合理化肥和化学农药投入,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减量与稳产并举。
在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的同时,通过优化投入品结构,改进使用技术,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保障有效供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5.14•【文号】发改环资[2013]930号•【施行日期】2013.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工信委)、农业(农机)厅(委、局、办)、环保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精神,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形成了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工作格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杜绝秸秆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部分地区秸秆随意丢弃和焚烧现象仍屡禁不止,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带来空气重度污染,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原来用于取暖做饭的农作物秸秆出现了地区性、结构性的过剩,“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同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存在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认识亟待提高等问题。
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仅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将影响粮食安全,乃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加大对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采取“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格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环保自[2017]18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17.05.05【实施日期】2017.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自〔2017〕181号)各有关区环保局、农委、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障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农作物秸秆和农村生活垃圾等农用废弃物禁烧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现就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监管责任经过多年努力,本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得到遏制,但零星露天焚烧秸秆等农用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本市各有关区环保、农业、绿化市容和城管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认识,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按照《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和《关于加强本市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执法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各有关区环保局要牵头组织秸秆等禁烧巡查工作,尤其是做好环保部卫星遥感发现的疑似火点信息的现场核查;各有关区农委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各有关区绿化市容局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各有关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废弃农用塑料薄膜、枯枝落叶以及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各有关乡镇和市相关单位要落实秸秆等禁烧的实施主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
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
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表号:农市(科教能)11表制定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64号填报单位:201 年有效期至:2017年12月续表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说明:1.指标平衡关系:02+03+04+05+06+07+08+09+10=1;12+13+14+15+16+17+18+19+20=11;22+23+24+25+26=21;27+28-29=30;30≥31;33+34-35=36;36≥37;39+40-41=42;44+45-46=47;24≥43+48。
主要指标解释11.秸秆综合利用情况(1)理论资源量:根据作物产量和草谷比计算得到的农作物秸秆年总产量,表明理论上该地区每年可能产生的秸秆资源量。
(2)草谷比:指农作物单位面积地上部秸秆产量与籽粒产量的比值,通常按风干重(含水量为15%)计。
我国不同地区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参考数据见附录。
(3)其他谷物:主要指高粱、谷子和大麦三类农作物。
(4)可收集资源量:某一区域利用现有收集方式,获得可供实际利用的农作物秸秆量。
(5)可收集系数:某一区域某种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与理论资源量的比值。
可通过实地调查农作物割茬高度占作物株高的比例和秸秆枝叶损失率计算,主要农作物秸秆可收集系数参考见附录。
(6)肥料化利用量:主要指通过秸秆直接还田、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生产有机肥技术途径消纳利用的秸秆量。
(7)饲料化利用量:主要指通过青(黄)贮技术、碱化/氨化技术、压块饲料(包括颗粒饲料)加工技术、揉搓丝化加工技术、蒸汽爆破技术途径发展秸秆养畜消纳利用的秸秆量。
(8)燃料化利用量:主要指通过秸秆固化成型技术、秸秆炭化技术、秸秆热解气化技术、秸秆沼气生产技术、秸秆直燃发电技术、秸秆纤维素乙醇生产技术途径以及农户生活用能消纳利用的秸秆量。
(9)基料化利用量:主要指通过秸秆生产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和其它栽培基质消纳的秸秆量。
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超80%
破 ,主要 农作 物 生 产 全 程 机械 化 、畜 牧 水 产 养 殖 关 键
环节机 械化 水平 显著提 高 。
— — 农 业科 技 防灾 减 灾 能力 显 著 增 强 。突 破 应
对 生物 灾害 和 自然灾 害重大 关键 技 术 ,建 立起 农 作 物
重大病 虫 害统 防统治体 系 和灾 害预 警监 测 体 系 ,提 高
数据 显示 ,前 三 季度 农 民家 庭经 营性 收 入 、工 资 性 收入 和转移性 收入 增幅 均超过 2O 9/6。
农业 部 已确定 ,2012年的 目标 是农 民收入增 幅保 持 在 7.5 以上 。对 此 ,韩长 赋 表示 将 通 过 大力 发 展 优 势特 色产 业 ,推 进 农 业 产 业 化经 营 ,提 高农 业 生 产 效 益 ,促进农 民务农 收入 稳 定增 长 。加 快 发展 乡镇 企 业 ,推动落 实扶 持 小 微 企 业 发 展 的政 策 措施 ,增 强 吸 纳农 民工 就业 能力 和县域经 济活 力 。
农 业应 对灾 害 的能力 ,提 升农业 防灾 减灾水 平 。
— — 农 业 资源 利 用 和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显 著 加 强 。
主要农 作物秸 秆综 合利用 率 达到 8O9,6以上 ,畜 禽养 殖
废 弃物 资源化 利用 率达 60 以上 ,全 国沼气 用 户 占适
宜农户 的 5O 9/6以上 ,农 业 生态环 境显 著改善 。
种业资讯 “十二五”农业科技发展具体 目标 等
“十 二 五"农 业 科技 发 展 具体 目标 2011年全国农 民收入实现“八连快”
— — 具 有 重大应 用 价值 和 自主 知识 产 权 的品 种
培育取 得 重 大 突破 ,农 作 物 种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明 显 提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沪规划资源施〔2024〕55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4〕55号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规划资源处,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乡村振兴,规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2月27日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进一步支持本市乡村振兴,规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开展宜农未利用地开垦、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实施田、水、路、林、村等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第三条(市级部门职责)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和概算审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整理中心)依职能具体承担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评估,也可以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3年-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3年-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19•【字号】沪府发[2003]11号•【施行日期】2003.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3年-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沪府发[2003]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上海长期坚持的发展方针。
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的重要内容。
2000年,本市启动了第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经过三年的努力,计划确定的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绿化建设和重点工业区整治等重点领域的任务全部完成,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新世纪加快环境保护和建设创造了条件。
当前,上海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世博会的申办成功和筹备,对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改善上海的环境质量,创造更美的城市,更好的生活,现就实施上海市2003-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如下决定:一、明确总体目标与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到2005年,本市总体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大城市先进水平,建成国家园林城市,成为适宜国内外人士生活居住的城市之一,并逐步建立起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的,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依托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全面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今后三年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点要继续围绕本市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绿化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六个方面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开展。
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2010年修正)
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2010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施行日期】1987.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1987年10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1995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下简称环卫设施)是指供市民使用的环卫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工作所需要的环卫工程设施、基地、工作场所等。
第三条本市环卫设施规划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经城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设置环卫设施的用地,应列入城市规划土地的用地指标。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市区、县属镇以及非建制镇的工业区。
第五条本规定由上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组织实施,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土地、港务等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第二章环卫公共设施的设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环卫公共设施系指:(一)公共厕所、小便池;(二)化粪池、倒粪站;(三)垃圾管道;(四)垃圾容器、垃圾容器间;(五)废物箱、痰盂。
第七条在本市进行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时,应相应配建环卫公共设施,并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
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九年十月目录前言 (1)一、上海市秸秆资源潜力和综合利用现状 (2)(一)上海市秸杆产生概况 (2)(二)上海市秸杆综合利用现状 (2)(三)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3)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5)(一)指导思想 (5)(二)基本原则 (5)(三)发展目标 (6)三、利用方向和技术路径 (7)(一)利用方式对比分析 (7)(二)主要利用方向及其目标 (10)四、主要任务 (12)(一)着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 (12)(二)加大秸秆在商品有机肥加工中的综合利用 (14)(三)扩大在食用菌培养料中利用秸杆的规模 (15)五、保障措施 (16)(一)加强组织领导 (16)(二)出台地方规范 (17)(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7)(四)加强科技支持力度 (17)(五)加强宣传引导 (18)(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8)前言1999年,为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上海尽管农业比重较小,秸秆数量较少,但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已经实施的前三轮及正在实施的第四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中都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经过多年努力,上海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总体来说,秸秆尚未得到高效利用,相当一部分被焚烧或废弃,不仅污染了环境,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可以有效解决因秸秆焚烧或废弃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地力;可以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对促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尤其是2010年,是上海举办世博会之年,实行秸秆全面禁烧,对打造绿色、生态和低碳世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378号)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特编制《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作为下一步开展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推动上海秸秆资源合理处置和开发利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和利用管理的通告-沪府发[2010]1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和利用管理的通告
正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和利用管理的通告
(沪府发〔2010〕10号)
为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和利用的管理,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对秸秆露天焚烧和利用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
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和指导工作,积极引导农民通过还田、制作有机肥辅料、制作食用菌培养基等方式,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三、尚未利用的秸秆应当妥善、安全地堆放。
有关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规划、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并加强日常巡查的组织和协调。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各级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其中,已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区域,由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0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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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SWOT分析
秸秆发电项目SWOT分析目录1.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原因 (3)1.1产业现状 (3)1.2产生原因 (3)2.采用SWOT分析 (4)2.1优势——Strength(S) (4)2.1.1奉贤区秸秆资源丰富 (4)2.1.2秸秆应用广泛 (5)2.1.3政策优势 (6)2.2劣势——Weakness(W) (7)2.2.1群众认识不足 (7)2.2.2收储困难 (7)2.2.3经济效益的制约 (8)2.2.4农业机械化设备的缺乏 (8)2.2.5技术不足 (8)2.3机会——Opportunity(O) (8)2.3.1上海市用电紧张 (8)2.3.2人才优势 (9)2.4威胁——Threats(T) (10)2.4.1成本高 (10)2.4.2其他行业对于秸秆的利用 (11)2.4.3国外企业技术先进,经验丰富 (11)3.项目目标定位 (11)4.项目经营策略 (12)5.项目市场定位 (12)6.风险分析与防范 (12)7.结论 (12)1.产业发展现状和原因1.1 产业现状近年来,随着上海市郊区城市化建设推进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对于秸秆的利用程度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效益也处于比较差。
常见的秸秆利用方式主要包括:(1)直接燃烧。
一些农民无法解决作物秸秆处理问题,在传统“刀耕火种”思想的影响下在庄稼收获完后,就地将秸秆焚烧。
这不仅浪费资源、破坏土壤结构,而且很容易造成空气污染甚至引发火灾等严重后果。
近几年,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大力宣传下.该方式已有所减少,但完全杜绝尚需时日.(2)粉碎还田。
人们从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发现,将秸秆粉碎还田后,来年不仅会有较好的收成,还可以节约开支,于是这一技术迅速得到推广。
究其原因,是因为秸秆中的有机质在土壤中堆积.从而增加了土壤的熵和培肥地力。
然而,秸秆还田既不好平整土地,也易造成土地透气死苗,浇地渗水量大,同时也易产生病虫害。
长期秸秆机械还田还会造成土地养分失调。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要求,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环保局、市建交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种类、回收规范、利用指引等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3年5月2日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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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九年十月目录前言 (1)一、上海市秸秆资源潜力和综合利用现状 (2)(一)上海市秸杆产生概况 (2)(二)上海市秸杆综合利用现状 (2)(三)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3)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5)(一)指导思想 (5)(二)基本原则 (5)(三)发展目标 (6)三、利用方向和技术路径 (7)(一)利用方式对比分析 (7)(二)主要利用方向及其目标 (10)四、主要任务 (12)(一)着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 (12)(二)加大秸秆在商品有机肥加工中的综合利用 (14)(三)扩大在食用菌培养料中利用秸杆的规模 (15)五、保障措施 (16)(一)加强组织领导 (16)(二)出台地方规范 (17)(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7)(四)加强科技支持力度 (17)(五)加强宣传引导 (18)(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8)前言1999年,为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上海尽管农业比重较小,秸秆数量较少,但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已经实施的前三轮及正在实施的第四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中都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经过多年努力,上海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总体来说,秸秆尚未得到高效利用,相当一部分被焚烧或废弃,不仅污染了环境,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可以有效解决因秸秆焚烧或废弃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地力;可以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对促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尤其是2010年,是上海举办世博会之年,实行秸秆全面禁烧,对打造绿色、生态和低碳世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378号)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特编制《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作为下一步开展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推动上海秸秆资源合理处置和开发利用。
一、上海市秸秆资源潜力和综合利用现状(一)上海市秸杆产生概况上海市秸秆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在上海郊区的九个区县(含浦东新区),主要种类有小麦、大麦、水稻、油菜以及少量的玉米、棉花和大豆秸秆。
其中,二麦、油菜等夏收农作物的秸秆和秋收农作物水稻的秸秆占总量95%以上。
根据《2009年上海统计年鉴》,2008年上海粮食作物播种(复种)面积为261.8万亩,其中:麦子种植面积为80.1万亩、水稻种植面积为162.9万亩、油菜种植面积为21.5万亩。
据测算,2008年上海市粮油作物秸秆产量约为130万吨,其中,麦子秸秆产生量约为24.6万吨,水稻秸秆产生量约为91.9万吨,油菜秸秆产生量约为13.2万吨。
根据区县调研情况,在地域上主要分布在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等远郊地区,以崇明县占比最高,约占三成左右,其次为金山、奉贤,两区都超过10%。
按照目前中央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和上海基本农田数量,预计在2015年之前,上海市秸秆产量将保持在约120万-130万吨。
(二)上海市秸杆综合利用现状总体来说,上海秸秆综合利用主要以还田、堆肥、燃料、原料、饲料等利用方式为主,部分采用焚烧、丢弃等处理方式。
由于麦子、水稻和油菜等三类农作物秸秆的产生时间、处理时限、还田条件等情况不一,处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别。
通过还田、堆肥、饲料、燃料、原料等利用方式处理的秸杆综合利用率约为75.1%,其中,水稻秸杆综合利用率83.2%,油菜秸杆综合利用率86.8%,麦子秸秆综合利用率39.7%。
从秸秆综合利用的面积来看,上海市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面积达175.9万亩,其中,二麦秸杆综合利用26.4万亩,水稻秸杆综合利用133.7万亩,油菜秸杆综合利用15.8万亩。
但是,三类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面积比例差距较大,其中,水稻秸杆田间焚烧面积比例约15.5%,油菜秸杆约12.7%,二麦秸杆约59.6%。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1、采用还田或其他利用方式,增加了作业量,提高了成本,对经济效益本来就低的农业及收入较低的农民增加了压力,由此部分农民直接焚烧秸秆,不仅成本低,非常便利,且灰烬对提高地力还有一定裨益;2、水稻不仅是主要粮食品种,更有相当比例的面积套种麦子,然而麦(夏收)、稻(秋收)之间播种茬口较紧,加之麦子秸秆不易腐熟,影响水稻顺利耕作,在当前没有更好出路的情况下农民倾向选择焚烧,由此造成麦子秸秆焚烧比例最高;3、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上海郊区农民家庭陆续使用液化气、人工煤气等燃料,对秸秆的需求大大减少,加之农户畜禽分散养殖向规模化养殖集、沼气利用中的二次污染等因素,秸秆气化这种重要的燃料利用方式在上海日渐衰微。
(三)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1、机械化还田利用投入不足,成本相对较高。
实现秸秆全量还田,须配置大功率农业机械,并增加作业量。
据测算,多增加一次还田作业,每亩成本增加40元。
此外,秸秆在腐熟过程中还产生甲烷等气体,不利农作物生长,需另行施加氮肥予以中和。
2、以秸秆为辅料的有机肥生产成本高于以其他原料为辅料的有机肥生产,价格缺乏竞争力。
目前,秸秆收购价格约为400-440元/吨(到厂价格,包括收集、运输成本),且有机肥生产企业还需将秸秆粉碎加工后才能加以利用,这使得秸秆粉的成本约1428元/吨,而使用砻糠粉的价格仅为1000元/吨左右,由此大大降低了有机肥生产企业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3、建立秸秆收集、储运系统的难度较大,且成本很高。
上海秸秆产生总量不仅规模小,且受耕地主要分布在远郊区的影响,秸秆分布较为分散。
秸秆堆积密度远低于木质材料,长距离运输不仅效率低且成本高。
秸秆若要集中处置,需有堆场等配套设施,但上海土地资源紧张,难以配置专门堆放场所。
4、春、夏播期间,秸秆利用的时间约束非常明显。
秸秆产生时间主要集中在5-6月和10-11月,尤其是“三夏”期间,由于茬口时间短(收种间隔仅十天左右),快速收集、处理秸秆的时限要求特别紧张。
归集秸秆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上海农业劳动力不仅成本高,且较为紧缺,“三夏”季节尤为明显。
此外,由于不可能做到常年稳定供应,这对秸秆实现产业化利用形成约束。
5、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快。
目前,高效、综合利用秸秆的技术、设备等的研发尚处于探索之中,如微生物分解促进腐熟技术,且无法提供成熟的、技术经济性可行的大规模综合利用秸秆的技术成果。
6、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实现秸秆综合利用,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政策倾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综合利用,最终形成市场化利用机制。
7、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民的认识有待提高。
受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影响,部分农民习惯于直接在田间焚烧秸秆,对秸秆焚烧给环境、生态、交通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认识不够。
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知水平不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上海农业生产实际,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技支撑,试点示范;政策扶待,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加大组织领导、政策扶持、科技研发及宣传教育力度,以三年环保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秸秆还田为主要利用方式,在商品有机肥加工、食用菌培养基料等领域积极推动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农村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同时,从根本上遏制秸秆焚烧污染环境、堵塞河道的现象,保护生态环境,尤其要保障世博会召开期间具有良好的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1、科学发展原则尊重自然规律,维持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生物与环境的关系,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技术经济原则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充分考虑农作物生长规律以及技术路线实施的限制因素,合理选择适宜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推广应用。
同时要最大限度做到节约劳动耗费和成本消耗,产生尽可能多经济效益。
3、疏堵结合原则充分调动农民和企业积极性,坚持秸秆还田利用与产业化开发相结合,由点到面、循序渐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同时加大对秸秆焚烧监管力度,疏堵结合、以疏为主。
4、各方参与原则强化市场运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同时发挥政府政策、资金的鼓励和引导作用,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企业主体、公众支持”的工作机制。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沿线、机场周边、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基本实现秸秆禁烧;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三、利用方向和技术路径(一)利用方式对比分析一般来说,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7种。
如图1、表3-1所示。
发电食用菌培养料农作物秸秆工艺品图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表3-1 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对比分析89(二)主要利用方向及其目标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和现有条件,通过综合比较,在上述七种秸杆利用方式中,机械化还田、食用菌培养料生产和有机肥生产三种处理方式配套技术成熟、秸秆利用率高、推广难度较小,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尤其在提高地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效果尤为显著,是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技术路径。
1、机械化还田图2 机械化还田的技术路径示意图2015年目标:机械化还田率60%左右,预计还田秸秆约80万吨左右。
2、生产食用菌培养料图3 生产食用菌培养料的技术路径图2015年目标:预计利用稻麦秸秆5万吨左右。
3、加工有机肥图4 生产有机肥的技术路径图2015年目标:预计年消耗秸秆20万吨左右。
图5 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径图到2015年,通过机械化还田、食用菌培养料生产和有机肥生产三种方式,能综合利用秸秆81%-88%,再加上其它综合利用方式,可实现秸杆综合利用90%以上的目标。
四、主要任务(一)着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在上海市郊各区县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采用机械将秸秆就地粉碎,均匀地抛撒在地表,随即耕翻入土,使之腐烂分解。
通过秸秆的机械化还田,能够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调节土壤PH值,改善容重,提高土壤有机质、全氮、速效磷、速效钾等主要养分,而且还田年数越长,效果越明显;还田区域麦稻穗总粒数、穗实粒数增加,稻麦单产比面上增长2%~3%,亩产值增加24~35元;从社会效益来看,还田区域内基本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减少环境污染,净化了空气,节约了资源,防止飞机和车辆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