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建
东钱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背景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现正处在“提升水平、打造精品、完善优势、领跑示范、创新保障”的关键发展阶段。
规划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城市群空间发展态势着眼,凭借其战略性资源,成为宁波市域中的特色地区和战略节点地区,将围绕“现代服务业、休闲产业”,全力打造旅游——生态综合体、经济——生态综合体,在宁波城市转型与提升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二、规划内容1.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风景名胜区的范围,规划范围面积130.56平方公里。
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2.规划原则(1)科学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科学发展观,将东钱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到科学发展的轨道,调整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注于发展旅游经济,提高区域发展质量。
(2)发现、发扬空间特色原则发现、发扬空间特色,提高地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其感召力和呼唤力。
(3)生态优先、活力提升原则科学选择和布局建设用地,充分尊重、适度优化地形地貌,维护地区生态安全格局。
改善景区的交通组织,完善景区的配套服务设施,精心组织景点和游线,增强景区的吸引力、激发地区活力。
(4)历史延续、文化传承原则延续和烘托历史情境和场所精神,将历史、未来传承链接,观赏与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发掘和拓展人文内涵,展现东钱湖地方文化的底蕴和风采。
(5)兼顾刚性、弹性的可操作性原则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规划控制应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适应东钱湖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
3.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到2020年,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和长三角著名的休闲度假基地、华东地区重要的国际会议基地、国际性的高端总部经济基地。
至2020年,本规划范围内的常住人口规模为15万人,旅游人口规模500万人次/年,建设用地规模37.93平方公里。
发现并发扬空间特色,展现“水岸休闲生活、现代本土风格”的地区形象,营造“山水俱佳、浓荫华盖、动静相宜、人家参差”总体空间环境。
鄞州区060410#东钱湖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3.本地块内西侧为沿山干河沿河标带,需加强沿沿山干河建筑形态及建筑界面、建筑轮廓线设计,并强 调沿河绿带景观和地块内景观的渗透关系.
4.本地块建筑立面须采用相对现代、非古典欧式的建筑设计风格。
5.本地块沿仙秤西路不得设置临街商业店铺.
7.本地块不得采用实体用墙,保证其通透性。
邺州区
本地块的建设必须严格按图表所示,若有改动需征得规划部门认可
规划设计要求
规划设计要求
一、区域位置及条件
本地块位于东钱湖老镇区块,沿山干河(蓝线宽度60米)以东,现状东钱湖公安消防大队以南,城市支 路仙坪西路(红线宽度16米)以西,城市支路紫金北路(红线宽度10米)以北,总用地面积约2. 3607公顷。
1
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
2.按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落实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用房).按规范规定配置内政、消防、供电、供 水、排水、人防、环卫(含垃圾分类收集房)、居家养老、体育设施、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要求配套设施 与本地块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五、城市设计要求
L本地块开发应与其所在的城市环境相协调,根据外围城市用地功能和道路交通条件,合理进行地块内 建筑和设施布同。
3.本地块建筑需要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其相关要求按甬政办发[2017]30号及雨东旅政办发[2017]61号文件执行。
4.本地块须落实人防设施设置,相关要求按甬政办发[2018] 101号、甬人防办通[2018]9号、甬东旅人 防办发[2017] 1号文件执行,要求按照计容建筑面积的11$核定人防工程面积。
六、道路交通
1.本地块机动车主要出入口方位如图所示。
2.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和车辆停放,妥善处理好地块内部交通组织和内外交通衔接,减少对区域交通的 影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9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和管理,支持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两富”现代化浙江目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浙委〔2012〕118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努力做好设施农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发展设施农业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四化”同步的必由之路,对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创新创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做好设施农用地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保障设施农用地的合理需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设施农用地应充分利用未利用地、荒山缓坡、闲置土地和劣质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设施农业建设,要保护好耕地耕作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一)限定范围。
设施农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工厂化作物栽培、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32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通知
(浙土资办〔2014〕32号)
省地质勘查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编委办《关于省国土资源厅内设机构调整的函》(浙编办函〔2014〕5号)精神,厅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1.原单独设置的厅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公室改在厅法规处挂牌。
赵建平兼任厅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公室主任,王援高兼任厅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公室副主任。
厅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公室原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2.成立厅行政审批处,列厅调控与监测处之后。
厅窗口服务办公室划归厅行政审批处管理。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结束——。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宁波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甬土资发[2010]158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宁波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宁波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甬土资发〔2010〕158号)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局属各处(室)、事业单位:根据当前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已启动新一轮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
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和任务本次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的范围为宁波市辖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北仑、镇海区,包括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慈城卫星镇,总面积约2560平方公里。
本次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的主要任务,一是完成土地价格基础调查;二是调整土地级别;三是测定更新商业、住宅、工业以及其它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四是建立地价动态监测体系;五是建立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体系;六是建立经营性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体系;七是建立网格点基准地价体系;八是开发基准地价管理信息系统。
市区基准地价调整成果计划在2011年7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实施步骤2010年11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2010年12月-2011年4月,完成人员培训、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及相关图件编绘;2011年5月,编制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成果报告;2011年6月,召开听证会、验收会,完善成果报告;2011年7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组织形式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鑫美文旅案例展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鑫美文旅案例展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东钱湖是浙江面积最大的淡水湖,2001年8月宁波市委市政府作出加快东钱湖地区开发建设的重大决策,把包括鄞州区东钱湖镇、天童寺、阿育王寺、天童森林公园等地在内的约230平方公里确定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
鑫美文旅集团参与了总体策划及概念策划。
依托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背景,按照“城市之湖、生态之湖、文化之湖、休闲之湖”的要求,对区域内湖泊山岳、山林田地、民俗风情、建筑古迹、历史文化等各种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和综合开发。
东钱湖现已成为国家重点生态型旅游度假区、华东重要的国际会议中心,蓝天、碧水、青山、绿树,一个现代人间天堂。
东钱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背景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现正处在“提升水平、打造精品、完善优势、领跑示范、创新保障”的关键发展阶段。
规划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城市群空间发展态势着眼,凭借其战略性资源,成为宁波市域中的特色地区和战略节点地区,将围绕“现代服务业、休闲产业”,全力打造旅游——生态综合体、经济——生态综合体,在宁波城市转型与提升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二、规划内容1.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风景名胜区的范围,规划范围面积130.56平方公里。
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2.规划原则(1)科学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科学发展观,将东钱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到科学发展的轨道,调整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注于发展旅游经济,提高区域发展质量。
(2)发现、发扬空间特色原则发现、发扬空间特色,提高地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其感召力和呼唤力。
(3)生态优先、活力提升原则科学选择和布局建设用地,充分尊重、适度优化地形地貌,维护地区生态安全格局。
改善景区的交通组织,完善景区的配套服务设施,精心组织景点和游线,增强景区的吸引力、激发地区活力。
(4)历史延续、文化传承原则延续和烘托历史情境和场所精神,将历史、未来传承链接,观赏与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发掘和拓展人文内涵,展现东钱湖地方文化的底蕴和风采。
(5)兼顾刚性、弹性的可操作性原则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规划控制应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适应东钱湖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
3.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到2020年,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和长三角著名的休闲度假基地、华东地区重要的国际会议基地、国际性的高端总部经济基地。
至2020年,本规划范围内的常住人口规模为15万人,旅游人口规模500万人次/年,建设用地规模37.93平方公里。
发现并发扬空间特色,展现“水岸休闲生活、现代本土风格”的地区形象,营造“山水俱佳、浓荫华盖、动静相宜、人家参差”总体空间环境。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5.04.22•【字号】浙土资发〔2015〕13号•【施行日期】2015.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1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格保护耕地资源,扎实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的目标,按照生产集约高效、生活宜居适度、生态山清水秀的要求,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立足全省土地资源禀赋和优势,通过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开发方式,在深入推进低丘缓坡“台地产业”建设用地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将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山坡地块开发为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旅游观光建设用地及绿色产业建设用地,减少各类建设对平原优质耕地的占用,建设一批“房在林中、园在山中”的山、水、林、田、城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和产业园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探索一条“保护与保障并举”的土地利用管理路子。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
把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张金根副厅长到宁波调研地质矿产管理工作
张金根副厅长到宁波调研地质矿产管理工作
作者: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7年第11期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11 月6 日-8 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金根一行赴宁波市调研地质矿
产资源管理工作。
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宁波北仑马夹岙、长龙山岗、春晓镇爬山岗、春晓桂
池村杨家岭等废弃矿山矿地利用综合整治项目,走访了宁波江诺建筑有限公司、鄞州诺诚矿业
有限公司、余姚市莫海建材有限公司等矿山企业。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献鹏
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张金根副厅长听取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以及2017 年地矿工作开展情况和2018 年地矿工作思路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宁波市近年来在基础地
质调查和矿地综合利用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对省里确定的重点隐患点要逐个排查,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张金根副厅长指出,新设矿山要科学选址,尽量对废弃的小山包实行一次性整体开采;废弃矿山治理要充分挖掘矿
地空间,同时要控制好施工时间;要高标准建设绿色矿山,严控粉尘、污水排放,加强资源综
合利用,努力建设标杆式现代矿山企业。
东钱湖景区工程施工
东钱湖景区工程施工东钱湖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是一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AAAA级旅游景区。
这里湖水清澈,风景优美,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观光游玩。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一天然资源,当地政府决定对东钱湖景区进行改造和提升,打造成为一处更加完善的旅游胜地。
作为东钱湖景区的施工单位,我们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我们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把每一个细节做到位,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下面我将从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侧重点以及施工后的验收工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正式开始施工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制定、施工图纸审核、材料采购等。
通过充分的前期准备,可以有效避免后期施工中的问题和延误,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1. 项目规划:在项目规划阶段,我们需要与设计院、业主等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和要求。
根据东钱湖景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包括景观设计、建筑布局、设施设置等。
2. 设计方案制定:在确定项目规划之后,我们需要对具体的设计方案进行制定。
设计方案应考虑到东钱湖景区的环境特点和文化内涵,既要尊重自然,又要创造出独特的景观效果。
设计方案还应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图纸审核:设计方案确定之后,需要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
施工图纸是施工的依据,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我们需要仔细审查每一份施工图纸,确保其准确无误。
4. 材料采购:在准备工作中,材料采购是一项重要工作。
我们需要根据项目要求和施工图纸中规定的材料,提前购买好所需材料,并进行验收。
只有材料符合要求,才能保证施工质量。
二、施工过程中的侧重点在施工过程中,我们需要将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1. 土建工程:土建工程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需要在地基处理、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建设等方面做好工程质量把控,确保建筑结构的稳固和耐久。
东钱湖规划
东钱湖规划东钱湖是位于中国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的一个人工湖泊,是一个以生态旅游为主题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
东钱湖依托其自然优势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制定了一系列规划,以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生态旅游景区。
首先,在景区的规划中,注重保护和发展湖泊的生态环境。
东钱湖是武义县最大的湖泊,水质清澈,有着丰富的水生动植物资源。
为了保护和改善湖泊的生态环境,规划中设立了生态保护区,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湖泊的水质和生态系统的平衡。
同时,通过建设湿地公园、植物园等生态景点,提高游客的生态意识,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
其次,景区规划中注重挖掘和利用湖区的文化资源。
东钱湖周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如古代水利工程、古村落等。
在规划中,将这些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和修复,并结合旅游开发,打造成文化旅游景点。
如修复古村落成为民俗文化村,通过展示传统手工艺品和民俗表演等方式,让游客领略到湖区独特的文化魅力。
再次,规划中也注重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
为了吸引更多游客,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规划中设立了多个景区服务中心,提供游客接待、咨询、购物等相关服务。
同时,建设多种形式的交通工具,如游船、观光车等,便于游客游览湖区各个景点。
此外,规划中也设立了丰富多样的酒店、餐饮等服务设施,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最后,规划中还注重促进产业发展和就业创造。
东钱湖将农业、渔业、林业、旅游业等产业有机结合,推动产业发展和就业创造。
如在湖区周边发展休闲农业,提供观光农场、采摘园等农业旅游项目,增加游客的选择和体验。
同时,通过引进企业投资和开发旅游项目,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东钱湖在规划中注重生态保护,挖掘文化资源,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并促进产业发展和就业创造。
这些规划的实施将为东钱湖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生态旅游景区奠定了基础,并为游客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旅游体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设开发;农村住宅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东钱湖等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东钱湖等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浙政函〔2015〕192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假日旅游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东钱湖等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15〕192号宁波、湖州、绍兴、金华、台州、丽水市人民政府:你们关于相关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请示(甬政〔2011〕130号、湖政〔2013〕87号、绍政〔2010〕45号、绍政〔2012〕93号、绍政〔2014〕32号、金政〔2012〕63号、台政〔2014〕61号、丽政〔2013〕12号、丽政〔2013〕64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20)》《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绍兴市柯桥区鉴湖-柯岩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5—2030)》《浙江省五泄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25)》《磐安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25)》《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25)》《浙江丽水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25)》《景宁畲族风情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25)》。
二、总体规划是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各有关市、县(市、区)要抓好相关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抓紧编制详细规划。
旅游度假区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该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人文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林业和水资源。
要挖掘主题内涵,突出度假特色,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旅游度假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致富。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4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3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3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5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撤销宁波市江东区,将原江东区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宁波市鄞州区管辖。
二、将宁波市鄞州区的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划归宁波市海曙区管辖。
三、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以原县级奉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奉化区的行政区域,区政府驻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宁波市自行解决。
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6年9月28日——结束——。
东钱湖假日山庄详细规划说明书
东钱湖假日庄园规划方案说明书一、规划区地理位置与范围东钱湖假日庄园地处东钱湖风景名胜区角洞岙,离宁波市区约20公里,地理位置适中,交通便捷。
规划区域位于盛宁线与城杨路交界处,与羊角门岭、鱼岙岭、羊角岩围合形成一个近似三角形的地块,规划范围约为 130公顷。
二、规划依据(1)《宁波东钱湖旅游发展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研究院(2)《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颁布(3)《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颁布(4)《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99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1999 国家技监局颁布三、规划原则1、重点突出的原则:根据设计要求,重点突出休闲度假。
通过规划,不仅要发挥整个规划区在经济上的作用,而且要使规划区生态、景观得到很好的利用,使之成为一块远离城市喧嚣的宁静、舒适、健康的休闲地。
2、环境生态保护性原则:全面贯彻生态思想,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体现生态体系,实现良性生态循环,把人作为生态链的一环进行规划设计,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实现可持续开发。
3、因地制宜的原则:因地制宜,创造特色,营造生态绿地,在保护开发的条件下,充分利用规划区内各方面的资源,达到各区之间的融合贯通以及整个景区的协调。
4、综合性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建设,滚动发展。
强调度假者的参与性、娱乐性、舒适性,让人们充分感受假日休闲的愉悦与舒适。
四、基地分析:1、自然地理本规划区属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湿润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冬无严冬、夏无酷热。
年平均气温℃,绝对最高气温为℃,绝对最低气温为-℃,夏季比宁波市区低1-2℃,冬季又比宁波市区高℃。
年平均无霜期239天。
年平均降雨量是1421毫米,降雨天数为119天,4-10月为汛期,其中6-9月最大降水段,降雨量约占全年的50%。
风向是冬季多为西北风,夏季多为东南风,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
灾害性天气主要为台风,年平均有台风次。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东钱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东钱湖地区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10
•【字号】甬政发[2009]12号
•【施行日期】2009.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东钱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批复
(甬政发〔2009〕1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东钱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甬规字〔2008〕138号)收悉。
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批准《宁波市东钱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编制,是落实并深化完善《东钱湖地区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明确新形势下东钱湖地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合理引导和控制东钱湖地区内各项建设的需要。
《规划》围绕“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和长三角著名的休闲度假基地、华东地区重要的国际会议基地、国际性高端总部经济基地”的目标要求,结合东钱湖地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空间布局,对用地结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控制要求及指标等作了明确规定,基本达到规划编制深度,可以作为下阶段该地区规划管理和建设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有关问题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浙政函〔2022〕157号•【施行日期】2022.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有关问题的批复浙政函〔2022〕157号慈溪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发布禁止在浙江省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的请示》(慈政〔2022〕14号)收悉。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的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控制范围。
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实物调查工作,按《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工作大纲(报批稿)》进行。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由你市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镇、村张贴,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四、你市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实物调查工作的政策宣传,依法做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补偿处理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依法稳妥处理实物调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依法维护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8日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为确保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一、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控制范围:(一)工程占地区。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报部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36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报部审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报部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36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加快我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确保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237 号)精神,现就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报批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先行用地报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大,对于拉动内需、推进经济转型、促进经济增长效果明显,但由于用地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征地矛盾多、补充耕地难,用地报批工作进展较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点建设项目建设。
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报批工作,加快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速度,确保用地依法依规,符合当前扩大投资“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也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先行用地报批工作。
二、申请先行用地的范围凡国家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依法由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地方批准(核准)建设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项目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工程的用地,建设单位可申请先行用地。
三、申请先行用地的条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已经通过。
列入新增1000 亿元中央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报部预审时,在完成初步设计、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同时申请先行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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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浙土资厅函[2008]81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8.10.18
【实施日期】2008.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
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8〕813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在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设置采矿权的请示》(甬土资〔2008〕119 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矿区已有采矿权设置,因需实施矿山整合工作,原则同意新设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 宗,开采规模暂定96 万吨/年,出让年限暂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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