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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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浙土资厅函[2008]81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8.10.18

【实施日期】2008.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

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8〕813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在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设置采矿权的请示》(甬土资〔2008〕119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矿区已有采矿权设置,因需实施矿山整合工作,原则同意新设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村金童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 宗,开采规模暂定96 万吨/年,出让年限暂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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