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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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提高利用率,促进公司科研生产的发展,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和计价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的各种生产资料,凡是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土地、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不足2000元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关税和缴纳的税金等作为原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净支出,或施工建设单位转来的竣工决算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或重置价值记帐。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确定。
(五)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定。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捐赠方无发票和有关凭据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确定。
(七)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扩建发生的实际费用计价。
(八)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九)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能任意变动其价值。
a.发现原有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b.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c.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d.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e.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第三章分类和编号
第四条固定资产按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土地、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设备、计算机、仪器仪表、工具等
第五条 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编号,编号为7位数: ×× ×× ×××
大类编号:生产用固定资产为01,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为02。 分类编号:见固定资产分类编号表
顺序号:按固定资产入库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号。
第四章 管理分工和职责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
顺序号 分类号 大类号
第七条生产部是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总经办是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及公司土地的购置、土建工程招标的综合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申请的管理、报批,以及根据批准后的申请,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计划,下达执行令号,对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财务部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总经办、生产部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统一组织固定资产核算、总体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账卡管理、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和标准,建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对各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过程实施财务监督,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九条生产部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生产现场转动设备、非标设备、动力设备及主管道(网)、生产安全及消防设备、工具、工装等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
第十条总经办负责运输设备、办公及通讯设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后勤保障设备、土地、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
第十一条品管部负责检测设备、计量设备、量具及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
第十二条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一)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编
制安全操作规程(按需),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四)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校验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有以下职责:
(一)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单位和生产班组专(兼)职的资产管理员或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登记、消减、清查、盘点等工作。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对固定资产的转移、报废等提出申请并报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
(四)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
卡、物三相符。
第五章新增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因生产经营、研制工作需要,各部门拟新增固定资产必须提前提出立项申请,经主管部门初审和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或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计划》或临时追加计划,由综合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通知。
第十五条总经办负责运输设备(不含生产用)、办公设备、通讯及计算机设备、后勤保障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采供部负责机械设备、动力设备、生产转运设备、检测计量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的采购,及工装、非标设备的外包。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所购设备等到达公司后,由采购部门组织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参与开箱检查,属生产用设备、工艺技术装备应通知技术部参加,如需作入厂检测的应向品管部提交,由品管部出具检测报告。
(二)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仪器仪表等,经验收人员检查无误,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采购部门凭验收单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入库单、填写“设备移交单”(见附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使用单位各一份),进行统一编号,同时将固定资产档案资料(使用或技术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检测报告、验收单、采购合同等)移交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将入库单、设备移交单、连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