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中级职称-大纲对应所有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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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专业基础知识
一、城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0日通过,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本市推进林业碳汇工作,普及碳排放知识,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实现碳中和的绿色环保理念,引导公众参与碳补偿活动。
第十八条绿地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坚持生态、景观、文化协调统一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乡土植物,注重营造植物景观,突出生物多样性,形成合理的种植结构。
第十九条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公共绿地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二)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
(三)铁路、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四)村庄规划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并方便管护的原则确定。
公共绿地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安排绿化用地。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其中,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成片开发或者改造的地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集中绿地,绿地建设费用纳入开发建设总投资。
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化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
第三十九条加强对绿地、树木的管理和保护(以下简称管护)。
绿地、树木的管护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公共绿地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单位所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内依法属于业主所有的绿地由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护;
(四)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湖泊、水库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六)村庄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或者零星树木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
第五十条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
(一)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二)损毁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
(三)在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
(四)在绿地内取土、搭建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用火、烧烤;
(六)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严格限制移植树木。
因城市建设、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确需移植树木的,应当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移植许可证应当在移植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同一建设项目移植树木不满50株的,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次或者累计移植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十九条严格控制砍伐树木。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经批准可以砍伐:
(一)已经死亡的;
(二)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无保留价值或者发生其他严重病虫害的;
(三)因抚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
(四)因城市建设、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确需移植但无法移植或者无移植价值的。
同一建设项目砍伐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并且不满20株的,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以及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砍伐许可证应当在砍伐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二、园林绿化标准
熟悉:园林绿化国家标准
掌握:园林绿化北京市地方标准
(一)《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四)《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五)《屋顶绿化规范》
(六)《园林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
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
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
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
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
一般包
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
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
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第十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5.3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 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 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 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 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
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 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
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
在1:3~1:4之间。
5.3.6 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
宜控制在30 %左右。
5.9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 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 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 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 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
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
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
物
相结合的方式。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4.3.7 种植设计 planning design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园林规划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以发挥它们的园林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4.3.8 孤植 specimen planning, coupled planting
单株树木栽植的配植方式。
4.3.9 对植 opposite planning, coupled planting
两株树木在一定轴线关系下相对应的配植方式。
4.3.10 列植 linear planting
沿直线或曲线以等距离或按一定的变化规律而进行的植物种植方式。
4.3.11 群植 group planting, mass planting
由多株树木成丛、成群的配植方式。
4.4园林植物
4.4.1 园林植物 landscape plant
适于园林中栽种的植物。
4.4.2 观赏植物 ornamental plant
具有观赏价值,在园林中供游人欣赏的植物。
4.4.3 古树名木 historical tree and famous wood 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4.4.4 地被植物 ground cover plant
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
4.4.5 攀缘植物 climbing plant, climber
以某种方式攀附于其他物体上生长,主干茎不能直立的植物。
4.4.6 温室植物 greenhouse plant
在当地温室或保护地条件下才能生长的植物。
4.4.7 花卉 flowering plant
具有观赏价值的草本植物、花灌木、开花乔木以及盆景类植物。
4.4.8 行道树 avenue tree, street tree
沿道路或公路旁种植的乔木。
4.4.9 草坪 lawn
草本植物经人工种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观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动的坪状草地。
4.4.10 绿篱 hedge
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植物墙。
4.4.11 花篱 flower hedge
用开花植物栽植、修剪而成的一种绿篱。
4.4.12 花境 flower border
多种花卉交错混合栽植,沿道路形成的花带。
4.4.13 人工植物群落 man-made planting habitat
模仿自然植物群落栽植的、具有合理空间结构的植物群体。
5.0.2 绿化工程 plant engineering
有关植物种植的工程。
5.0.3 大树移植 big tree transplanting
将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移栽到异地的活动。
5.0.4 假植 heeling in, temporary planting
苗木不能及时栽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做临时性填埋的绿化工程措施。
5.0.5 基础种植 foundation planting
用灌木或花卉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周围进行绿化、美化载植。
5.0.6 种植成活率 ratio of living tree
种植植物的成活数量与种植植物总量的百分比。
5.0.7 适地适树 planting according to the environment
因立地条件和小气候而选择相适应的植物种进行的绿化。
5.0.8 造型修剪 topiary
将乔木或灌木做修剪造型的一种技艺。
5.0.9 园艺 horticulture
指蔬菜、果树、观赏植物等的栽培、繁育技术和生产管理方法。
三、植物学
1、植物基本类群
藻类植物、菌类植物、地衣、苔藓植物、蕨类植物和种子植物等类群;
藻类植物、菌类植物和地衣,没有根、茎、叶的分化,称为低等植物;
苔藓植物、蕨类植物和种子植物都有根(苔藓植物只有假根)、茎、叶的分化,称为高等植物。
2、植物细胞
细胞是构成植物有机体的基础,也是植物体进行生命活动的基本单位。
构成植物体的各种类型的细胞,既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体现植物的整体性,又能相互独立,各有其特点。
细胞的形状和大小虽然不同,但它们的基本构造是一样的,都是由细胞壁、原生质体和液泡三部分所组成。
植物细胞的基本结构包括细胞壁和原生质体两大部分。
细胞壁——胞间层、初生壁、次生壁
原生质体——细胞膜、细胞质、细胞核
3、植物组织
细胞组织:具有相同生理功能和形态结构的细胞群,叫组织
植物组织是由形态结构相似、功能相同的一种或数种类型细胞组成的结构和功能单位。
根据其担负的主要功能不同和形态结构的特点可分为分生组织、薄壁组织、保护组织、输导组织、机械组织和分泌组织。
分生组织功能:具有持续性或周期性进行细胞分裂的能力,完成植物体的生长和发育。
营养组织(薄壁组织)功能:同化、贮藏、吸收和通气。
保护组织功能:覆盖于植物体表外,由一层至数层细胞组成,主要起保护作用。
机械组织功能:抗压、抗张、抗屈挠,巩固支持作用。
输导组织功能:长距离运输水分和溶于水中的各种物质。
水分无机盐——导管管胞;同化产物——筛管筛胞
分泌组织功能:植物体重产生、贮藏、输导分泌物质的细胞或细胞组合。
4、高等植物
高等植物(有胚植物),包括苔藓植物、蕨类植物和种子植物。
形态上有根(苔藓植物只有假根)、茎、叶的分化。
高等植物是由无数细胞所组成的完整有机体。
细胞之间不仅有密切的联系,而且有一定的分化,在分化过程中,形成了各种组织。
由多种不同的组织构成具有一定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的器官。
5、种子植物
种子植物是概括生活史中形成种子的所有植物的一个大的分类。
是植物界最高等的类群。
分为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两大类。
基本特征:1——体内有维管组织(韧皮部和木质部);2——能产生种子并用种子繁殖。
6、植物的分类单位和植物的命名方法
植物分类所采用的方法是以植物进化过程中亲缘关系的远近进行分类。
亲缘关系相近的植物不仅具有许多相似的形态构造,而且在代谢过程方面也有许多相同之处。
种是分类的基本单位
界、门、纲、目、科、属、种。
植物的命名方法:属名+种名
7、植物器官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和幼苗的形态与功能。
任何植物,全部生命活动周期都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自身的生存,另一方面是保持种族的延续。
种子植物从种子萌发,长出幼苗,经过不断的营养生长发育到一定阶段,就开花、结实、产生种子来繁衍后代。
花、果实、种子是植物进行有性生殖的器官。
繁殖是一切植物都具有的共同特征。
根、茎、叶执行着养料水分的吸收、运输、转化、合成等营养功能,成为营养器官。
花、果实、种子完成开花、结果、种子成熟的全部生殖过程,成为繁殖器官。
这些器官有机的结合为一整体,共同完成植物的新陈代谢及生长发育过程。
根:将植物体固定于土壤中,并吸收土壤中的水分和溶于水中的无机盐类;有些植物的根可以合成某些重要的物质;有些植物的根贮藏大量的养料或形成不定芽而具有繁殖作用。
根的主要功能:
支持与固着植物体
吸收、输导与贮藏
合成多种有机物
分泌生长物质、核苷酸、酶等
定根(主根、侧根)、不定根三大类
直根系——一般双子叶植物
须根系——大部分单子叶植物
变态:支柱根、呼吸根、气生根(榕树)
茎:起支撑植物体、运输水分和养分的作用。
茎的主要功能:
支持叶、芽、花、果
输导水、矿物质、光合作用产物
贮藏营养
地上茎变态:叶状茎、茎卷须、茎刺、肉质茎
地下茎变态:根状茎、块状茎、球茎、鳞茎
叶:光合作用释放氧气、吸收有害气体等
单叶和复叶:在一个叶柄上生有一个叶片的叶叫单叶,复叶是生有两个以上的叶片的叶。
叶的组成:叶片、叶柄、托叶
由三部分组成的叫完全叶,缺少其中任何部分的叫不完全叶
3.叶片
4.叶基
5.叶尖
6.叶缘
7.中脉 8.侧脉
叶的主要功能:
光合作用
蒸腾作用
气体交换
具有一定的吸收、分泌作用
少数植物营养繁殖
花:花是被子植物重要的繁殖器官。
被子植物的完全花由5个部分组成,即花柄、花托、花被(花萼、花冠)、雄蕊群、雌蕊群。
花托
花柄(花梗)
花萼
花冠(花瓣总称)
雄蕊群(花丝、花药)
雌蕊群(柱头、花柱、子房)
花的主要功能:
花是被子植物所特有的有性生殖器官,在花中形成有性生殖过程中的雌雄生殖细胞,并在花器官中完成受精,进一步形成果实和种子,以繁衍后代延续种族。
果实:
真果——单纯子房发育
假果——不只子房发育
单果、聚合果、聚花果
果实的主要功能:
发育过程中果皮保护种子
种子成熟后,有助于种子的散播
储备营养为种子发芽提供养分
种子:种子植物主要特征是用种子繁衍后代,种子是植物界中结构最复杂、功能最完善的生殖器官。
种子中的胚是植物的原始体,种子萌发后,胚发育为幼苗,最后长成大的植株,又开花、结果形成种子。
种子是种子植物特有的繁殖体,基本结构包含胚、胚乳、种皮。
种子的主要功能:
增加植物种的个体数量。
通过胚的发育产生新的植株,以繁衍后代延续种族。
是种子植物度过不良环境的有效结构形式
四、生态学
(一)生态学基本概念
(二)生物与环境
(三)生物种群
(四)生物群落
(五)生态系统
1、生态学的概念及其发展
概念:是研究生物与生物、生物与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以及生物的生存状态的的一门学科。
发展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生态学建立前期:公元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之前。
第二阶段:生态学成长期——萌芽期、成长期、巩固和发展期:17世纪到20世纪50年代
第三阶段:现代生态学发展期:20世纪60年代至今。
2、现代生态学的特点
1、生态系统、生态学的研究成为主流;
2、动物生态学和植物生态学融合;
3、系统理论得到广泛应用;
4、描述性科学发展到实验性科学;
5、研究对象继续向宏观和微观两极发展;
6、应用生态学迅速发展。
3、现代生态学的发展趋势
①运用了先进的科技手段(研究手段的更新)
数学、物理、化学和工程技术;电子计算机、高精度的分析测定技术;高分辨率的遥感仪器;地理信息系统先进技术和手段。
②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加强横向联系的研究。
(研究范围的扩展)
③研究范畴从宏观、微观向两极逐渐深入。
(研究层次的发展)
④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引起了科学家的关注
4、生态学主要研究对象
生态学的研究对象非常广泛,从分子到生物圈,从无机环境(岩石圈、大气圈、水圈)、生物环境(植物、动物、微生物)到人与人类社会,以及人类活动所导致的环境问题。
5、环境、环境要素
环境:以生物为主体,生物体以外的所有自然条件统称环境。
环境要素(环境基质):构成人类生存环境整体和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组分。
自然环境要素和人工环境要素。
6、环境的功能及其特征
环境的功能是指以相对稳定的有序结构构成的环境系统为人类和其他生命体的生存发展所提供的有意用途和相应价值。
包括空间功能、营养功能、调节功能
空间功能:在生物科学中,环境是生物的栖息、生长、繁衍地,且适合他们生长的需要;
营养功能:包含环境提供给人类和其他生物生长、繁衍所必需的各类营养物质及各类资源、能源;
调节功能:环境因素具有吸收、净化污染物的功能,使受到污染的环境得到恢复调解,与自净能力的有限性一致。
7、生态因子概念、分类及作用
生态因子:是环境因子中对生物起作用的因子,指环境中对生物的生长、发育、生殖、行为和分布有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因子。
生态因子的分类
根据生态因子的性质,通常分为5类——气候因子、土壤因子、地形因子、生物因子、人为因
子。
可概括为非生物因子(气候因子、土壤因子、地形因子)、生物因子、人为因子
①气候因子:光、温度、湿度、空气、降水、风、气压、雷电。
②土壤因子:土壤结构质地理化性质、土壤有机物和无机物、土壤生物。
③地形因子:地貌、海拔高度、坡度、坡向、经纬度等。
④生物因子:同种或异种生物之间的各种关系,如种群内部的社会结构、领域、社会等级等,以及竞争、捕食、寄生、共生。
⑤人为因子:人类对生物和环境的各种作用,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改造、引种驯化和破坏,以及环境污染的危害。
生态因子的综合作用
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不是个别因子,而是多个生态因子的综合。
环境中各种生态因子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彼此联系相互促进、互相制约的。
生态因子的作用只能在其他因子的配合下才能表现出来,即各生态因子综合作用于生物体。
环境因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换,生物对某一个极限因子的耐受限度会因为其他因子的改变而改变。
因此,生态因子对生物的作用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
生态因子的主导作用
环境中的生态因子具有等值性和不可替代性,但在不缺乏的情况下,一般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生态因子,对生物体的生存和生态特性等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起决定作用的生态因子称为主导因子。
也称限制因子。
8、生态作用
各种生态因子对物种的生长、发育、繁殖以及地理分布等所起到的作用称为生态作用
生态因子的综合作用
生态因子的等值性和不可替代性
生态因子的补偿作用
生态因子的主导作用
9、生态适应与生态反作用
生态适应是指生物随着环境生态因子变化而改变自身形态、结构和生理生化特性,以便与环境
相适应的过程。
生态适应是长期自然选择过程中形成的。
生态反作用是指生物反过来对环境的影响和改变。
生态适应分两类
趋同适应——不同物种同环境
趋异适应——同物种不同环境
10、种群和种群生态学
种群是在一定时空中同种个体的总和。
种群具有数量、空间、遗传、系统4个特征。
数量特征:出生率、死亡率、迁入率、迁出率
空间特征:聚群分布、随机分布、均匀分布
遗传特征:基因库
系统特征:自组织自调节的系统,以特定生物种群为中心,以作用于该种群的全部环境因子为空间边界组成系统。
种群分布格局类型——均匀型、随机型、集群型
集群型分布形成原因:种子或幼体扩散,繁殖,物质环境变化,种间相互关系
种群生态学:研究种群生物系统规律的科学,即研究种群的数量、分布以及种群内部成员之间、种群与其他种群之间、种群与栖息环境中的非生物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
11、生态入侵与生态对策
把由于人类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把某种生物带入适宜其栖息和繁衍的地区,种群不断扩大,分布区逐步稳定的扩展,使当地生物生存受到严重影响的过程,叫做生态入侵。
各种生物在进化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生活史,是生物适应于特定环境所具有的一系列生物学特性设计,人们把生物在生存斗争中获得生存的对策,称为生态对策或生活史对策(进化对策)
12竞争与互利共生
竞争是生物为了利用有限的公共资源,相互之间所产生的不利或有害的影响。
资源利用性竞争和干涉性竞争
互利指不同物种个体之间的互惠关系,可增加合作双方的适合度。
如果互利合作是通过自然结合方式共同生存的叫共生互利。
13、生物群落物种多样化
生物多样性三个水平——遗传多样性、物质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群落层次上物种多样性的涵义——种的数目或丰富度;群落中种的均匀度;岛屿生物学地理学平衡理论。
14、群落演替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群落被另一个群落代替的过程。
初级演替——在起初没有生命的地方开始发生的演替
次级演替——在原有群落消亡或受到严重破坏的地方开始演替
15、生态系统基本概念及分类
生态系统是指一定时空范围内,由生物与非生物成分之间通过物质循环、能量循环和信息交换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所构成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一个生态复合体。
生态系统是开放的系统,具有结构特征、功能特征、空间特征,可以自动调控和动态变化。
生态系统分类:
按生物划分:植物、动物、微生物、人类
按人类活动影响程度划分:自然、半自然、人工复合
按环境性质划分:陆地、水域、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