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青岛农商银行即墨岙山卫
支行中的“思变者”
金融FINANCE在数字化与智能化时代,机遇与挑战无处不在。
在种种不确定性和纷杂的变化面前,有人选择置若罔闻,有人则乘风破浪,其区别在于他们的思维方式。
企业亦如是。
在每一个拐点面前,能否敏锐地感受到“转型”的现实,快速准确地寻找出变革引擎,在这个时代劈波斩浪、激流勇进,需要企业自己做出“思变”解答。
青岛农商银行崂山支行即如是。
作为青岛农商银行的一级管辖行,崂山支行下设14家二级支行与14家非直管分理处, 28个网点遍布崂山中韩、金家岭、王哥庄、北宅、沙子口5个街道。
成立7年以来,崂山支行始终坚持转型驱动、思变创新,各项目标任务连年居青岛农商银行各个管辖行前列。
“作为一个支行负责人,要结合你所在的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每一年都要认真地分析支行的金融市场定位,去确定每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和方向,去定位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
”青岛农商银行崂山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马淑梅率领崂山支行,在前行的每一步路上深耕细作、思变求新,开拓出一片繁荣之路。
公私联动,打造联动营销样板“得零售者得天下”。
崂山支行贯彻总行“一体两翼”的战略方针,以“轻型银行”为导向,以零售业务为主,以公司业务和国际业务为两翼,实施多重联动,推动了资产结构、客户结构、盈利结构的空前优化和均衡发展。
红岛湾项目是崂山支行参与的一个大型房产贷款项目。
该项目中与开发商对接的银行多达25家。
为了把红岛湾项目做好,让青岛农商银行在众多银行中脱颖而出。
崂山支行集全行之力提升服务力,组织了近10位客户经理进行整体营销。
同时安排一位零售业务部个贷副经理负责统筹对接,一旦开发商遇到问题,由他联系各个部门的客户经理,去给开发商进行业务指导。
良好的服务换来了红岛湾项目销售团队的高度认可,后来的按揭贷款项目自然水到渠成。
有了红岛湾项目的成功先例,今年年初,崂山支行梳理了崂山地区所有的开盘项目,查看能否与自己的对公业务挂钩,哪一些能深入渗透。
马淑梅行长亲自出面,带着所有二级支行行长,对开盘项目一个个走访调查,建立联系。
青岛农商银行乡村振兴六个典型成功案例
青岛农商银行乡村振兴六个典型成功案例案例一:2020年6月,青岛农商银行联合青岛市委组织部,结合“燃烧激情、建功青岛”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在全市实施“百名金融助理服务乡村振兴工程”,选派120名金融助理到10个区市的镇街和社区开展服务。
金融助理定位当地政府最可依靠的“好帮手”和广大百姓最具能量的“贴心人”,架起了银行与农村社区的沟通桥梁。
通过“每周开展一次驻点服务、每月组织一场金融宣讲、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每年确定实施一个联建共建项目、组织一次爱心捐款”,金融助理将政策、产品、服务、知识送达村委、村民(社区居民)身边,构建起“管家式”零距离顾问服务、“专家式”帮扶培训服务、“邻家式”关怀慰问服务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让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及时、高效地直达田间地头等金融服务区的“神经末稍”,实现了普惠金融服务的全面升级。
2020年6月工作启动以来,金融助理们共围绕党建统领举办联建共建项目启动仪式234场,党员联席座谈会258场,主题党日教育活动198场,党员集体学习166次;驻点金融服务7392次;金融宣讲2113次;专题培训465场;走访慰问368次;爱心捐助164次。
金融助理所在二级支行发放个人贷款近45亿元。
案例二:2021年初,青岛农商银行主动融入政务下沉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与青岛市行政审批局紧密对接,先后开通行政审批、社保、公积金、医保、税务、不动产、农业等七大类政务服务项目100余项,将政务服务接入“小微云”,升级“政银互联e站通”平台。
该平台集“ 政务+金融+便民+生活”于一体,打破了民生服务空间限制,实现政务服务的“一点接入和多点服务”,可为所在地一定范围内城乡居民、小微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小额存取款、缴费充值、转账汇款、网上代购代售、政务服务、信息咨询等项目一站式服务,打通了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青岛农商银行已陆续对胶州胶西镇宋戈庄、莱西日庄镇沟西、西海岸灵山卫九龙社区、硅谷田横山东头、平度田庄镇张东村等22处“金融便民服务点”进行了“政银互联e站通”的升级改造,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业务3000余人次。
通知
青岛银监局关于印发村镇银行“两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岛即墨北农商村镇银行、青岛胶南海汇村镇银行、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为扎实推进案件风险防控治理工作,进一步深挖风险和隐患,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奠定良好基础,根据银监会统一工作部署,我局现全面开展村镇银行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和借名、假冒名贷款专项整治“两项整治”活动。
现将“两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机构按照“两项整治”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两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各机构在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关注舆情舆论,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
联系人:毛玲花黄珊珊联系电话:83079288 83079333附件:1. 村镇银行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 村镇银行借名、假冒名贷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基本情况统计表4. 抵押贷款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5. 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6. 借名、假冒名贷款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综合统计表7. 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借名、假冒名贷款台账(逐笔)附件1:村镇银行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查清村镇银行抵(质)押贷款情况,化解案件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夯实案防基础,从根本上解决抵(质)押贷款潜在风险突出的问题,银监会决定在全国村镇银行开展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一、目的通过抵押、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摸清抵(质)押贷款风险状况,重点解决抵(质)押贷款手续不全、抵质押不足、重复抵押、无效抵质押形成的风险隐患和业务办理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管理不尽职等问题,促进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合规管理水平的提升,防范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案件。
二、排查范围截至排查日,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业务中,留有余额的抵押、质押(存单质押除外)贷款。
三、组织分工以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全面自查自纠为基础,青岛银监局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青安监〔2005〕149号_1
青安监…2005‟149号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有关证照有效性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各区、市安监局:日前,市安监局对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查,发现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没有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以下简称“有关证照”)的延期许可。
截止本通知下发之日,已有95个企业的《采矿许可证》超过有效期,58个企业的《采矿许可证》接近到期(名单附后)。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山东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对全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持有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05年12月25日至2006年2月25日。
二、检查范围(一)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
(二)2005年12月31日前已提出申请,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
三、检查方式以非煤矿矿山企业所在区、市安监局为主组织检查。
必要时,可请当地国土资源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检查。
四、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监管。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自觉保持安全许可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有关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二)严格要求,从严执法。
结合当地矿山企业情况,参照市安监局提供的企业名录,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对相关企业有关证照的有效性进行全面核实。
对经核实确已超过有效期的企业,由当地安监局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通报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许可程序,督促企业及时办理证照延期手续,并将延期证照的复印件,尽快报当地安监局,由各区、市安监局集中后统一报市安监局备案;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没有提交有关证照正式文本复印件,而代之以《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或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要督促其上报有关证照正式文本的复印件,逾期不提交者,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
被罚4500 万,28 名责任人被追责! 4300 亿青农商行涉“八宗罪
被罚4500万,28名责任人被追责!4300亿青农商行涉“八宗罪”青农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投资业务投后风险管控不到位等多项案由,被青岛银保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4410万元本刊记者 盆盆|文昨日晚间,一家银行被重罚4410万元。
较为罕见的是,收到这张巨额罚单的并非国有大行、 也不是哪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而是一家资产规模不超过4500亿元的农商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下称“青农商行”)。
不仅银行被罚,该行还有28名相关责任人也被监管追责,其中一名该行支行行长更是被终身禁业,而这名支行行长去年刚刚因为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同样是去年,该行还曾因首席信息官朱光远的直系亲属炒自家银行股票被青岛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可见,青农商行高级管理层对内控问题需要多加注意。
共计被罚4500万,28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1月28日晚,青岛银保监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青农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投资业务投后风险管控不到位、员工行为管控不力、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数据治理有效性缺失、流动性资金贷款被挪用、房地产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等多项案由,被青岛银保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4410万元。
不仅如此,该行28名相关责任人对该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其中,对于刚、晁阳、潘晓慧、李建文、史力、乔智、赵丕波、徐晓山、张宁、李秀娟、耿伟、柳斌、黄健、孙智诘、李超、廉世杰、傅广明、陈相栋、王龙涛、王云军、朱大鹏、孙大成给予警告;对丁明来、贾承刚、王建华、姜42F INANCIAL CIRCLES /金融圈·银行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伟、刘承林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人民币66万元,对孟庆杰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青农商银行于昨日晚间发布《关于行政处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上述处罚做出回应。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九水路支行刘家下河分理处暂停营业延期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九水路支行刘家下河分理处暂停营业延
期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2.29
•【字号】青银监复[2012]33号
•【施行日期】2012.0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九水路支行刘家下河分理处暂停营业延期的批复
(青银监复[2012]33号)
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
你行《关于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九水路支行刘家下河分理处延期开业的请示》(青华合银发〔2012〕19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你行九水路支行刘家下河分理处暂停营业延期至2012年9月4日。
你行要切实加强机构管理工作,督导该机构按期完成恢复营业工作。
此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59号)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
〔2022〕59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5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
【处罚日期】2022.07.04
【处罚机关】青岛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青岛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青岛市
【处罚对象】纪岩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6 11:00:50
(纪岩)
(纪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5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纪岩
单
位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违
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青岛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7月4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
〔2021〕31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
【处罚日期】2021.07.22
【处罚机关】青岛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青岛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青岛市
【处罚对象】姜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6 17:38:36
(姜伟)
(姜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姜伟
单
位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
一案承担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青岛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1年7月22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青岛农商银行改造工程方案
青岛农商银行改造工程方案1. 项目背景青岛农商银行是一家以农村和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其总部位于青岛市。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技术的不断进步,青岛农商银行决定进行改造工程,以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客户体验。
2. 目标和目的青岛农商银行改造工程的目标是通过更新和提升银行的技术设施和系统,提高银行的效率、稳定性和安全性。
主要目的包括:•改进现有的银行系统和设备,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
•加强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措施,保障客户资金和信息的安全。
•提升银行的数字化能力,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科技和金融行业要求。
3. 工程范围青岛农商银行改造工程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3.1 技术设施升级•更新银行的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等。
•提升银行的网络带宽和稳定性,以应对日益增长的交易量和用户数量。
•引入先进的数据存储和处理技术,提高银行系统的性能和响应速度。
3.2 软件系统优化•对现有的银行系统进行评估和优化,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引入新的软件系统和应用,以支持银行的新增业务需求。
•提升系统的易用性和用户界面,提高客户的使用体验。
3.3 信息安全加固•完善银行的信息安全策略和防护措施,保护客户的资金和敏感信息。
•强化网络安全监控和入侵检测系统,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
•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提高整体的安全防护能力。
3.4 数字化转型•推进青岛农商银行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多的线上服务和智能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加强移动银行和互联网银行的功能和性能,提升用户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引入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为银行提供精准的业务决策依据。
4. 实施计划青岛农商银行改造工程的实施计划如下:1.需求分析和规划阶段:对银行的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和规划,确定改造工程的目标和范围。
2.设计和采购阶段: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设计改造方案并进行设备和软件的采购。
3.实施阶段:进行设备和系统的升级和安装,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调试。
4.上线和运维阶段:将改造后的系统上线,并进行日常的运维和监控。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68号)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
〔2021〕68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6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
【处罚日期】2021.12.24
【处罚机关】青岛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青岛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青岛市
【处罚对象】陈济忠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1.06 17:27:51
(陈济忠)
(陈济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6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陈济忠
单
位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姓
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与企业集团授信及合作严重不审慎违法违规行为
承担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六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青岛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1年12月24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石峻珊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石峻珊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2【案件字号】(2020)鲁02民终40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喆齐新甘玉军【审理法官】马喆齐新甘玉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石峻珊【当事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石峻珊【当事人-个人】石峻珊【当事人-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代理律师/律所】郭立天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郭立天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郭立天【代理律所】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被告】石峻珊【本院观点】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1、石峻珊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的事实;2、农商行城阳支行解除与石峻珊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双方应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农商行城阳支行提交的相关判决可以证明石峻珊存在违规为案外人提供大额担保的事实,但相关判决并未认定石峻珊参与民间借贷。
石峻珊作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反行业规范为案外人提供担保,事实清楚,但就其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青岛农商行于2015年4月9日印发实施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石峻珊签字的《青岛农商银行员工履职承诺书》并非农商行城阳支行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农商行城阳支行依据该承诺书。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合同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1、石峻珊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的事实;2、农商行城阳支行解除与石峻珊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双方应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青岛银监局关于青岛农商银行九水路支行下王埠分理处升格并更名的批复
青岛银监局关于青岛农商银行九水路支行下王埠分理处升格
并更名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青银监复[2014]265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0.17
【实施日期】2014.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青岛银监局关于青岛农商银行九水路支行下王埠分理处升格并更名的批复
(青银监复〔2014〕265号)
青岛农商银行:
你行《九水路支行下王埠分理处升格并更名的请示》(青农商银〔2014〕216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水路支行下王埠分理处
1 / 1。
青岛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泰山一路分理处等四
青岛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泰山一路分理处等四家机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青银监复[2014]29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1.10
【实施日期】2014.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青岛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泰山一路分理处等四家机构升格为支行
的批复
(青银监复〔2014〕291号)
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 :
你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即墨泰山一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青岛发〔2014〕256号)、《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莱西南京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青岛发〔2014〕257号)、《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青岛辛家庄二小区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青岛发〔2014〕258号)、《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青岛出口加工区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青岛发〔2014〕269号)收悉。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山东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
山东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02.26•【字号】鲁银保监办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山东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各银保监分局,省局直属监管办事处,齐鲁银行,省局直接监管的村镇银行:现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专注信贷主业,专注服务本地各村镇银行要坚守“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贷款投向应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特别是向普惠型涉农和小微企业倾斜。
不得跨经营区域办理授信、发放贷款和开办票据业务,各行要组织全面排查,对存量跨区域贷款逐笔评估风险并根据风险情况制定分类整改方案,明确压降方式、时间表、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并报属地分局,济南辖区村镇银行直接报送省局。
属地监管部门要在日常监管中将跨区域贷款整改作为重点,实行销号制管理,定期通报督导,限期完成整改。
二、着力防控大额贷款风险各村镇银行要树立“有定位才有风控,有风控才有盈利”的观念,特别是高管人员要转变认识,警惕大额贷款带来的集中度风险。
要坚持“小额分散”原则,按照500万元和资本净额5%孰低的标准,完善大额贷款授信审批制度,建立大额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定位要求、资本净额、风险防控能力等因素,鼓励各行制定更加严格的单户贷款限额,报属地监管部门同意后备案执行。
今后新发放单户贷款要控制在限额以内。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不达标、大额贷款占比较高的村镇银行,原则上不得新发放大额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浦发银行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麦凯乐商场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浦发银行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麦凯乐商场设立自助银行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9.18
•【字号】青银监复[2012]292号
•【施行日期】2012.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浦发银行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麦凯乐商场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青银监复[2012]29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你分行《关于筹建开发区麦凯乐商场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浦银青发〔2012〕257号)已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28号麦凯乐商场108号商铺设立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
二、该自助银行须自本文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开业运营,正式运营前必须经我局验收合格。
如到期未能开业运营,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
三、你分行要加强对对该自助银行的管理,不得在该自助银行内开展其他形式的金融服务。
同时,要做好日常维护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自助服务设施正常运营。
此复。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