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01X)宁刑终字第151号-word范文 (7页)
【2018-2019】强制执行通知书-word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强制执行通知书篇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留存。
篇二:201X1211161449_(45)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全称)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标题加蒙文)XX执通字[ ]第____号(被强制执行人):被强制执行人(姓名/名称)不服(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名称) 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本机关依法受理后,于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XX复决字[ ]第____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依法送达。
被强制执行人逾期未起诉也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只写明未履行复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_____年___月___日(行政复议机关公章/行政复议专用章)53篇三:执行通知书格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酒肃执字第号被执行人:(1)向×××支付××款元。
(2)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元。
(3)负担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申请执行费元。
开户银行:户名:户号:年月日(院印)特此通知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018-2019-CAD201X注册机使用方法-word范文模板 (1页)
2018-2019-CAD201X注册机使用方法-word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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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201X注册机使用方法
序列号:356-72378422
密钥:001B1
AUTOCAD201X注册机图文教程:
1、安装AUTO CAD201X 序列号:
356-72378422
productkey:
001B1
2、安装完成后,选择激活;
3、压缩打开注册机,选择x86(如果是64位的选择x64),按上图的要求,把申请号,复制到Request
点Generate获得激活码,把激活码粘贴到“粘贴激活码”位置,点下一步,看会不会注册成功。
如果不成功,注意符号,位置或换个激活码(不要告诉我这都不会,你们学习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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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图文仅用于学习研究,请勿用于商业用途,注册机由国外高手做的∙荐 Auto_cad201X使用序列号激活教程 [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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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被告人李辉李涛犯故意伤害罪-word范文 (4页)
2018-2019-被告人李辉李涛犯故意伤害罪-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被告人李辉李涛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辉李涛犯故意伤害罪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高新刑初字第100号公诉机关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辉(曾用名:李志强),男,1987年8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略)。
201X年12月2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201X年1月25日释放,次日变更为监视居住。
被告人李涛,男,1989年7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略),身份证号码:(略)。
201X年1月2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监视居住。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成高新检刑诉(201X)0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辉、李涛犯故意伤害罪,于201X年3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原红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辉、李涛均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X年8月27日下午,黄萍(已处)与被害人蒲胜荣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和抓扯。
次日早晨7时许,李晓(黄萍之夫,已处)、黄萍、李辉、李涛(二人皆为李晓、黄萍之子)在本市高新西区西部园区员工公寓工地一工棚内对被害人蒲胜荣进行了殴打。
其后,蒲胜荣被送至郫县中医医院治疗。
同年9月2日凌晨,蒲胜荣被确诊为脾脏破裂,并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经法医学鉴定,为重伤、七级伤残)。
201X年12月21日,李辉在本市武侯。
【优质】(201X)沪二中行终字第151号-实用word文档 (4页)
【优质】(201X)沪二中行终字第151号-实用word文档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沪二中行终字第151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X)沪二中行终字第15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大华。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和平,局长。
原审第三人上海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信礼,董事长。
上诉人李大华因房屋拆迁裁决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X)普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1X年10月24日,原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原普陀房地局,其职能现由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承继)向上海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核发了拆许字(201X)第1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信达公司进行“光复西路781号地块”项目建设,实施房屋拆迁工作,房屋拆迁安置房源为江桥地区、真北路3725弄等地房屋。
201X年10月16日,经核准,燕宁花苑商品居住房单位建筑面积成本价为3,986元/平方米,居民安置房在江桥地区和真北路3725弄,用以计算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价为1,850元/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成本差价为2,136元/平方米。
经批准,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1X年5月31日止。
李大华系本市普陀区西谈家渡路166弄30支弄16号统楼、后阁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类型为旧里,居住面积为26.9平方米(统楼20.3平方米,后阁6.6平方米),按面积换算系数1.54计算建筑面积为41.43平方米,该房屋亦被列入上述拆迁地块内。
被拆迁房屋在册户籍人口有3人,即户主李大华、其子王超、其女王蒨。
因李大华与信达公司未能就补偿安置方案协商一致,信达公司于201X年12月5日以李大华户为被申请人向原普陀房地局提出裁决申请,原普陀房地局于同日受理。
【2018-2019】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X)-易修改word范文 (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X)什么是公文?公文就是机关用于表达自己意图和处理公务的一种文字工具。
下面是羽利小编整理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欢迎大家阅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2018-2019】何懿军、刘艳强犯非法经营罪-实用word文档 (5页)
【2018-2019】何懿军、刘艳强犯非法经营罪-实用word文档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何懿军、刘艳强犯非法经营罪何懿军、刘艳强犯非法经营罪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益法刑一终字第15号原公诉机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何懿军,男,1981年2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
曾因犯赌博罪于201X年1月20日被赫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又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X年8月9日被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逮捕。
现押益阳市第一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艳强,男,1979年1月3日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略)。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X年8月9日被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逮捕,现押益阳市第一看守所。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懿军、刘艳强犯非法经营罪一案,于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201X)赫刑初字第35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何懿军、刘艳强不服,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不开庭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1X年7月份,被告人何懿军、刘艳强利用地下“****彩”收受投注,并商定由何春红(在逃)做庄,从201X年7月至201X年8月,二人为地下“****彩”写单,接受码民蔡望春、高峰、“李老板”等人的投注,其中被告人何懿军累计收受投注14万余元,从中获利7000元,被告人刘艳强累计收受投注14万余元,从中获利201X元,所得赃款均被挥霍一空。
案发后,被告人何懿军、刘艳强在公安机关处理其二人因“码款”发生的纠纷时,主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了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
【2018-2019】被告人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word范文 (13页)
【2018-2019】被告人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被告人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被告人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二审判决书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安中刑终字第91号原公诉机关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正龙,男,54岁,1954年10月30日出生于陕西省镇坪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略)。
201X年5月16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安康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8日因涉嫌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依法逮捕。
原羁押于陕西省旬阳县看守所,现已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辩护人顾玉树,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杨建军,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
旬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于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201X)旬刑初字第82号刑事判决。
宣判后,周正龙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X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敬、李安喜依法出庭履行职务。
原审被告人周正龙及其辩护人顾玉树、杨建军,证人覃大鹏、易远清、余海、赵光明、罗大翠出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1X年底,被告人周正龙产生了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政府奖金的想法。
201X年9月27日,周正龙将一张华南虎墙画制成的平面模型摆放在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艾蒿坪附近的草坪上进行拍照,随后委托其妻罗大翠堂弟谢坤元代为冲洗照片,因所拍摄的底片图像模糊而未冲洗出照片。
同年10月3日,被告人周正龙携带从谢坤元处借来的一部“长城牌”全自动胶片相机和一部“佳能牌”EOS—400D数码相机,在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神洲湾马道子林区艾蒿坪某处,把自制的华南虎平面模型放在树下草丛中,拍摄假华南虎照62张。
【2018-2019】(201X)一中刑终字第01462号-范文模板 (2页)
【2018-2019】(201X)一中刑终字第01462号-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一中刑终字第01462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X)一中刑终字第01462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少华,男,24岁(198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江西省星子县,中专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8月22日被羁押,同年9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少华犯盗窃罪一案,于二○○六年十二月八日作出(201X)海法刑初字第3628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王少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了上诉人王少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少华于201X年8月22日12时许,在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号北京节能大厦A座11层“北京中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内,趁他人不备,窃取被害人杜明娟(女,26岁)宏基3642型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4900元。
同日17时许,被告人王少华在归还被害人杜明娟笔记本电脑时被民警抓获。
赃物已发还被害人杜明娟。
上述事实,有一审法院经庭审举证、质证并予以确认的被告人王少华的供述、有物证照片、到案经过、证人李云白、马建军、李美荣的证言、被害人杜明娟的陈述、北京市海淀区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少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
据此,判决:被告人王少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上诉人王少华的上诉理由是:起意盗窃是因公司拖欠他的工资,却误将公司员工的个人物品当作公司的财物窃走。
2018-宁夏高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X)宁刑终字第112号-word范文模板 (4页)
2018-宁夏高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X)宁刑终字第112号-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宁夏高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X)宁刑终字第112号宁夏高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X)宁刑终字第1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X)宁刑终字第112号原公诉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严怀林,男, 1961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宁夏吴忠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略),系被害人严莉华之父。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冬梅,女,1962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宁夏吴忠市人,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严莉华之母。
原审被告人许金鑫,曾用名许学平,男,1982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宁夏吴忠市人,初中文化,工人,住(略)。
201X年12月16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吴忠市看守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法院审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许金鑫犯故意杀人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严怀林、高冬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二○○九年七月二日作出(201X)吴刑初字第3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严怀林、高冬梅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X年初,被告人许金鑫与被害人严莉华经人介绍认识一月有余未登记便举行婚礼,在同居生活中,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吵闹,被害人严莉华也因此常回娘家滞留不归。
201X年10月份,被告人许金鑫主动与严莉华签订协议,解除双方非法同居关系。
事后,被告人许金鑫认为自己不仅感情受到伤害,而且经济上也遭受了损失,遂多次找严莉华欲复婚并试图索赔损失,但均未果,遂心生怨恨。
【2018-2019】新罪名网络造谣罪201X司法解释-精选word文档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新罪名网络造谣罪201X司法解释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近年来有不少的人在网上进行网络造谣,这也造成网络的不安全,甚至是造成小范围的动荡。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我国颁布了网络造谣罪司法解释,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它的全文。
新罪名网络造谣罪201X司法解释网络造谣罪司法解释网络造谣罪司法解释全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X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X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X年9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X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X〕21号,201X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X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2018-2019-给政府打报告的结尾-范文模板 (8页)
各项事业,亮点纷呈。先后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文化先进市、全国小农水重点县、全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千年古县等一大批省部级以上荣誉。省部级以上领导先后11次对我市重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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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新华网、人民网、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我市先进经验,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
解析一年的发展,主要坚持和把握了“七个一”: (一)打造一个亮点——城镇建设。城市规划日臻完善。我市编制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评审全省第一。《项城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城市水生态体系连通规划》、《项城市特色商业区空间规划》及《项城市特色商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顺利完成。城市品位日益提升。围绕五区互动、五区共荣发展思路,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迎宾大道贯通工程基本建成,南环路东通、平安大道、荣新路建设全面启动,各办事处全面完成了小街小巷硬化、亮化任务。对迎宾大道、光武大道和湖滨路进行了全面绿化升级,达到了省级绿化达标公路标准。政和广场、公园北区和24个街头游园高标准组装,城市绿地率和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日期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二:
**镇人民政府
关于扩建敬老院申请资金的报告
**县民政局:
【2018-2019】(201X)二中刑终字第00389号-推荐word版 (6页)
【2018-2019】(201X)二中刑终字第00389号-推荐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二中刑终字第00389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二中刑终字第00389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光,男,42岁(1965年5月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北省唐山市,大学文化,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工程师,住(略)(户籍地:(略))。
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X年3月4日被羁押,同年4月5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辩护人曹勇,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杨学林,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光犯诈骗罪一案,于二ΟΟ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作出(201X)丰刑初字第1618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陈光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李红出庭履行职务。
上诉人陈光及其辩护人曹勇、杨学林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X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陈光以帮助将被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杜玉生“捞”出来为名,在本市丰台区方庄“金鼎轩”饭店内、崇文区陈光的住处,以及河北省承德市、唐山市等地,先后数次骗取杜玉生的家属杜建新等人的人民币共计286万余元。
后被查获。
一审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害人杜建新的陈述、证人杜玉生、杜玉福、杜玉先、杜建伟、王建、冯桂利、张国苓、王艳、王新艳、于云飞、傅海旺、王大勇、刘瑞民、徐艳等人的证言,陈光提供的存款凭条、被害人提供的银行帐户查询单、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有关法律手续及情况说明等书证。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18-2019-201X企业党费收缴标准-范文word版 (5页)
2018-2019-201X企业党费收缴标准-范文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企业党费收缴标准【导语】企业党费收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整理的201X企业党费收缴标准,欢迎阅读!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并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具体使用范围是:一是培训党员;二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三是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四是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是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企业党费收缴标准201X】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2018-2019】正确对待去留-word范文模板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正确对待去留篇一:正确对待进退去留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当下,有的干部眼看换届日期逼近,面对自己的进退留转心里无底,萎靡不振,郁闷无比,茶饭不思,这种心态验证了古人所言“求名心切必作伪,求利心重必趋邪”。
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淡泊明志的心胸和恢弘辽阔的气度去面对组织的安排。
赣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正森说得好,“进”意味着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应当更加奋发有为、严格要求;“退”不代表“船到码头车到站”,应当退位不退志,积极做好“传帮带”;“留”说明工作需要,应当忠于职守、再立新功;“转”蕴合新的机遇,应当努力掌握新本领、开创新局面。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宠辱不惊。
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人生境界。
以感恩的心态回报组织。
干部的使用是组织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决定的,有干部自身德才素质的表现,有专业特长的需要,也有班子配备结构的需要,提任和留任的干部切不可有骄傲自满、舍我其谁的飘浮感觉。
干部职务的升迁与自身的努力分不开,但更重要的是组织培养的结果,组织有计划地对干部进行培养、锻炼,促使其尽快成长成熟,但因为岗位职数的局限,并不是所有的优秀干部都能得到重用,得到提拔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种机遇,更显珍贵。
提拔和留任的干部均要以热情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才能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厚望。
以感恩的心态服务群众。
随着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越来越被重视,不能得到群众公认的干部不能被提拔使用,群众满意率不高的现任班子成员,也将不再被提名。
换届过程中被使用的干部,一方面有其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较强、符合任职资格等因素,更重要的是群众认可、支持、拥护的结果。
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职能也是为人民服务,没有群众的认可,干部不可能走上领导岗位;没有群众的拥护,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也会被组织调整;没有群众的支持,领导的作用就得不到有效发挥。
【2018-2019】书信排版格式-word范文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书信排版格式篇一:正式文档排版格式文档排版要求一、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加粗(如有副标题,用小2号楷体)。
标题可分为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标题行距为固定值34号。
二、正文:用3号仿宋—GB2312字(表格内文字的字号可适当调整)。
标题下空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
正文中如有多级标题,第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字,第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字,第三级标题用3号仿宋—GB2312(加粗)字,第四级标题用3号仿宋—GB2312字。
所有标题独立成行,不加标点。
页码在下居中,格式为小4号宋体“1”,“2”,“3”,……。
成文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用“О”。
正文行距为单倍行距。
三、附件:文件资料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GB2312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ⅹⅹⅹⅹⅹ”);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四、落款:凡不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应在正文右下方落款处署成文单位全称,在下一行相应处用3号仿宋GB2312字标识成文日期(使用插入日期,中文年月日)。
五、表格采用Excel电子表格。
要求:字形为仿宋—GB2312字;标题为16号加粗,表头为12号,内容为10号(容量较大的个别表格按实际需要设计);页码在下居中,格式为8号字体。
六、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七、版面: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2018-2019-部队安全警示例子-word范文模板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部队安全警示例子篇一:部队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案例中有几起事故与我们天车车间的生产工作密切相关,一幕幕惊心动魄重现眼帘,给我们再次敲醒了警钟。
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一件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
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
体会如下:1、一揽子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大意、责任心不强、技术匮乏”,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蛮干、只图省事、图快、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2、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
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来自:WWw. : 部队安全警示例子 )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3、危险源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中执行力度缺乏,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4、认识有限,冶金行业人员流动量比较大,“三熟”执行不到位;5、对所使用的新设备、设施、新技术了解不够透彻,个人的知识、技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总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种种局限性,导致了认识上的差异,给安全生产埋下了诸多隐患。
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
加强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2、车间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现场作业,反对违章作业,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设备及人员存在的隐患;3、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2018-2019-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范文word版 (7页)
2018-2019-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范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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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
被告可以不提交答辩状吗
可以不提交答辩状,开庭口头答辩即可。
但如果你将你的答辩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向法庭提交答辩状,有利于你的
意见向法院阐明。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有何后果?
答辩状是被告对于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的诉讼文书。
提交答辩状是被告的一项提出自己主张和反驳理由的权利,同时也是一项
义务,以方便法院和原告了解被告的主张。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时,还要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将提交答辩状的时间由十日延长为十五日。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3款规定,被告不按期提交答辩状,不影
响人民法院审理。
不提交答辩状是违反行政诉讼程序的行为,同时也是放弃了一次反驳的机会。
《行政诉讼法》对被告违反行政诉讼程序已经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责任,如由被告负举证责任、逾期举证视为没有证据、无故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缺。
2018-2019-保险合同纠纷证据目录-范文模板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保险合同纠纷证据目录篇一:保险合同纠纷案保险合同纠纷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201X)贵民二终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国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住所地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30层。
负责人刘培桂,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丁培年,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苏春,该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桂平市运昌进口汽车修理厂。
法定代表人李昌华,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欧锐湛,桂平市城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中国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称华安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桂平市运昌进口汽车修理厂(以下称运昌汽车修理厂)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桂平市人民法院(201X)浔民初字第6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于201X月2日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书面审理和询问当事人的形式审理了本案。
经批准本案延长审理期限3个月。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华安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与运昌汽车修理厂于201X年5月5日签订保险合同,约定:运昌汽车修理厂向华安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投保其自有的桂R-63325号汽车起重机保险,保险种类,车辆损失险,保险限额1550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限额300000元,保险期限从201X年5月5日零时起至201X年5月4日24时止。
201X年3月29日运昌汽车修理厂工作人员张旭才执行职务驾驶桂R-63325车辆从城区桂金公路往桂平蒙圩方向行驶,至桂金路沙岗路口,在避让车辆过程中,驶出车辆行车道碰撞右侧的石墙,造成车辆吊臂第一段弯曲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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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201X)宁刑终字第151号-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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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宁刑终字第15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X)宁刑终字第151号
原公诉机关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正君,男, 1956年10月13日出生于甘肃
省榆中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捕前住(略)。
201X年6月9日因涉嫌犯合
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依法逮捕。
同年11月17日被取保候审。
201X年5月30日经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批准逮捕,201X年6月8日被
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固原市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荣山,男, 1954年3月18日出生于甘肃
省景泰县,汉族,文盲,农民,捕前住(略)。
201X年6月8日因涉嫌犯合同诈
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依法逮捕。
201X年3月23日被取保候审,201X年5月30日经固原市人民检察院重新批准逮捕,201X年7月1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固原市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吉禄,男, 1963年4月11日出生于甘肃
省榆中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捕前住(略)。
201X年6月9日因涉嫌犯合
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依法逮捕。
201X年3月25日被取保候审。
201X年5月30日经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批准逮捕,201X年6月8
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固原市看守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正君、王吉禄、王荣山合同诈骗一案,于201X年10月24日作出
(201X)固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张正君、王吉禄、王荣山均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
被告人张正君的犯罪事实
1、201X年4月7日,被告人张正君让被告人王吉禄作担保,自己与
鑫泰公司固原分公司签订购买装载机的购销合同,首付10万元后,被告人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