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店铺管理)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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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公职人员出差费用报销标准(违规要被处分)

【必看】公职人员出差费用报销标准(违规要被处分)

必看】公职人员出差费用报销标准(违规要被处分)事业单位改革培训班人事/财务/办公室/廉政关注引文:因超出配餐人数和用餐标准,江西上饶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俞岳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其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2016 年11 月因下属部门违规组织集体公款旅游被追究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仍然顶风违纪,现已被免职。

机关单位的人员,请务必牢记以下这些标准!公职人员请注意,你知道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都有哪些标准吗?这篇文章看完你就清楚了!差旅住宿费标准2014 年,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 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 元。

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 元。

2016 年底,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 年1 月1 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自2017 年1 月1 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 〕531 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

根据《通知》的内容,此次调整了北京、上海等11 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 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

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 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

财政部指出,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85.11.19•【文号】财政部[85]财文字第613号•【施行日期】1985.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财政部[85]财文字第613号)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旅馆费。

(一)乘坐车、船席位和居住旅馆房间的标准:1、中央和省级机关副部长、副省长,以及相当职级的人员出差,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一等舱位、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按实报销,住旅馆套间或单间。

2、中央和省级机关正、副司(局)长、正、副厅(局)长,地(市)级正、副专员(市长),以及相当职级的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的部正、副总工程师,总局工程师,文艺工作人员艺术一级,图书馆、博物馆(院)研究馆员,出版社编审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按实报销,住旅馆单间或两人住一间。

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照办理。

3、其余人员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位,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按实报销,信旅馆普通房间床位。

工资制度改革前原行政十四级,高教、科研、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四)之一至五)六级,文艺、卫生七级以上人员,原来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其乘坐车、船及居住旅馆的待遇不变。

(二)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六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三)中央和省级机关副部长、副省长,以及相当职级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位。

(四)国家机关科级(指县属科、局级)以上干部因公出差、可以乘坐飞机。

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

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

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事业单位差旅费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食宿、通讯、会议等费用支出。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保障公务出行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制定了相应的差旅费标准。

以下将对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交通费。

1. 飞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的机票费用,按照经济舱标准报销,不得超过公务舱标准。

2. 火车,出差乘坐火车的硬座或硬卧车票费用,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报销。

3. 汽车,出差乘坐汽车的车费,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报销,但应当提供相关的交通工具票据。

二、食宿费。

1. 住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按照当地经济型酒店标准报销,不得超过星级酒店标准。

2. 餐饮,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按照当地市场价位报销,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标准。

三、通讯费。

1. 上网费,出差期间的上网费用,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报销。

2. 电话费,出差期间的电话费用,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报销,但应当提供相关的通讯费用票据。

四、会议费。

1. 会议注册费,出差期间参加会议的注册费用,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报销。

2. 会议材料费,出差期间购买会议材料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报销,但应当提供相关的会议材料票据。

五、其他费用。

1. 合理的差旅补贴,根据出差地点的不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差旅补贴,但补贴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标准。

2. 其他必要费用,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如保险费、行李托运费等,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报销,但应当提供相关的票据。

事业单位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应当严格执行,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标准,同时也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合理控制费用支出,做到节约使用。

希望各事业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差旅费标准,规范差旅费的报销管理,确保公款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福建省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省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

本办法所称省直机关是指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省财政厅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财政厅分地区制定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20版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20版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20版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20版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以及其他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如餐补等。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比对表公出地点标准内容一类城市住宿费: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实报实销住宿费限额:300元/天伙食补助:100元/天按规定交通工具凭票实报二类城市住宿费: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实报实销住宿费限额:260元/天伙食补助:100元/天按规定交通工具凭票实报三类城市住宿费: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实报实销住宿费限额:240元/天伙食补助:80元/天按规定交通工具凭票实报四类城市住宿费: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实报实销住宿费限额:180元/天伙食补助:60元/天按规定交通工具凭票实报员工自带车辆出差油料及过路费报销限额:副总裁及以上:据实报销总监级及以上——部门经理(含副)及相当职务人员:旅途交通费凭票限额实报,市内交通费普通员工限额:50元/天,副经理以上限额:60元/天其他员工:旅途交通费凭票限额实报,市内交通费普通员工限额:40元/天,副经理以上限额:50元/天特别说明:1.执行总裁(或副总裁)及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动车一等座;2.执行总裁(或副总裁)以下人员乘坐火车硬卧席、公共客车、轮船三等舱,因特殊原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动车一等座的需由公司总裁审批。

审批意见:“……事由,准予乘坐……”。

3、对于外出培训或会务安排住宿的人员,住宿费用实行实报制度,并且在培训时间不超过10天的情况下,伙食补助与出差人员相同。

4、员工出差应当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但总监及以上职位的员工以及前往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员工可以使用私人车辆,但必须经过总裁的批准。

对于员工私人车辆出差期间发生的违法违章或交通事故等情况,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

5、对于员工私人车辆出差的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并且必须提供有效的加油票、过路费等票据,并经过公司总裁或执行总裁的审批。

2024年出差人员报销管理规定

2024年出差人员报销管理规定

2024年出差人员报销管理规定2024年出差人员报销管理规定篇1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

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

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 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

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

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红色、橙色级)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

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2024年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2024年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xx,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3、 当次车票遗失,可口头提出声明,经领导核实并批准后方予报销,票额参照里程推算。
4、 所有与行程无关的票据不予报销。
5、 所有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依情节轻重,处以口头警告,50元以内罚款,交上级部门处理等处罚。
6、 出差补贴:
超过8小时路程的火车票、汽车票,享受票面的.60%车贴;火车软座享受40%的车贴;硬卧票不享受车贴待遇;动车组硬座不享受车票补贴科员出差享受100元/天的生活补贴;苏锡常(苏州、无锡、常州)及周边地区,当日往返的,享受30元/天的生活补贴;出差天数累计以当次车票票面日期为准累计;出差期间请事假、病假符合规定,仅享受30元/天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自理。(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见《制度》 )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离开富阳市范围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凭据报销和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有关报销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人员应予以拒付。

第六条各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交通费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类别职级火车轮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一类正副市长以及相当职级人员按实报销按实报销按实报销(原则上经济舱)按实报销二类正副局长以及相当职级人员按实报销二等舱位经济舱位按实报销三类其他人员按实报销三等舱位经济舱位(经批准)按实报销(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三)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享受国家特殊政策的人员,可按有关国家政策执行。

(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第八条对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飞机或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住宿费第九条出差人员如能联系到出差地定点住宿的,原则上应到当地的定点饭店住宿。

如无法联系到的,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费计算)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标准限额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自负。

公务活动费用开支有关问题的若干解答摘录

公务活动费用开支有关问题的若干解答摘录

公务活动费用开支有关问题的若干解答摘录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三)一、差旅费1.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差旅费用如何报销?出于安全考虑,不提倡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

若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只能报销住宿费并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城市间交通费和私家车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都不能报销。

2.出差到目的地城市的第一天,确实无法在职级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找到相应宾馆住宿的,怎么处理?出差到目的地城市的第一天,确实无法在职级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找到相应宾馆住宿的,可在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上浮30%(含)以内临时选择宾馆住宿,第二天恢复在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宾馆住宿。

出差结束后,由出差人员书面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住宿费。

二、培训费1.举办不同级别、职称人员参加的培训,如何界定培训类别?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一、二、三类培训主要参训人员分别为副局级及以上、处级、科级及以下人员,其中“主要”是指某类级别人员占比50%及以上。

例如,一个培训班,既有厅局级(含副局)、处级人员,又有科级及以下人员,如果科级及以下人员占比50%及以上的,按三类培训认定。

参训人员主要为正高、副高、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的,分别参照一、二、三类培训认定。

参训人员主要以离退休人员为主的,参照离退休前的级别或职称认定培训类别。

2.如果授课老师只有行政级别,讲课费按什么标准执行?如果授课老师只有行政级别,乡科级及以下人员讲课费参照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标准执行,县处级人员讲课费参照副高级技术职称标准执行,厅局级人员(含副局)讲课费参照正高级技术职称标准执行,省部级人员讲课费参照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标准执行。

授课老师既有行政级别,又有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的,讲课费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授课老师既无行政级别,也无技术职称的,讲课费原则上参照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标准执行。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驻穗外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原则上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不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乘坐超规定等级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表(见下表):—2—(二)副市长以及相当职务以上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1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除处级以上和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乘坐飞机外,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3—的,局级单位科级以下人员需经局级领导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处级以下单位人员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四)城市间火车属于直达全列软席列车的,副局长以上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高级软席,其余人员则乘坐软席。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和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或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副局级以上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

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店铺管理}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六、差旅费标准提高后增加的支出从各单位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中自行消化,财政不再给予追加预算,希望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出差的审批,从严控制出差的人数和天数。

七、各区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报市财政局备案。

八、本通知自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实行,除以上规定外,其他出差的有关规定仍按市财政局《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厦财事(1996)7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1996年11月8日厦财事[1996]72号印发,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厦财文[2001]85号部分调整)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超支自理的办法,按出差的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各单位要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人数、地点、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出差实际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否则,其超过计划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

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飞机一等舱位。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出差地区标准省外地区每天六元省内地区每天三元1、副市长以上干部因公出差的市内交通费凭据实报实销。

2、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外凭据报销。

(四)下列人员出差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1、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挂职锻炼,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2、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和各种训练班的人员;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4、各单位认为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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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闽财行[2007]7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省直各部门:《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07]25号)下发后,受到了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广泛重视。

最近,我们陆续接到一些单位财务部门和有关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问题.经研究,做统一答复,供各单位财务部门掌握。

附件: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有关问题解答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1.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开支标准做了哪些调整?答: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原规定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的出差类区划分,将市内交通费等合并为公杂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交通费、住宿费分职务级别凭据报销。

具体调整如下:(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支出等。

(3)住宿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九、第十条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住宿不同的定点饭店,住宿费实际开支会有差异,财务部门根据出差人员住宿的具体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优惠价,下同)进行报销。

2.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可参照行政机关执行。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是否可以住宿定点饭店?答:考虑到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是一项新的工作,而事业单位规模庞大、类型复杂、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实行定点住宿有可能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为了稳妥起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强制实行定点住宿。

差旅费、交际应酬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交际应酬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交际应酬费报销的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统一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范报销行为,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福建欧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三条、内容及要求:(一)差旅费报销规定1、纳入差旅费制度管理的业务活动范围差旅费开支范围为因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下同)、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零星杂支等费用。

特别说明:对于因项目合作等产生的非公司员工的差旅费不属于本规定的范围。

2、差旅活动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1)出差申请报批程序:申请人应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后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即可出差。

如有需要预借款,应按规定填写“借款申请单”,办理完手续后到财务部借款。

(2)出差人延出差返回后,须填写“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附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审批流程进行报销,报销有效期最迟不得超过下月15日(例如10月1日-30日出差的,需于11月15日之前报销),逾期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3)机票、车票统一由公司财务订购,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订票。

若有特殊情况需自行订购时,须有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订票。

出差须有计划性,应提前3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经上级领导批准后,交由财务订购,所订机票的票价须按最低折扣订购。

申请人不可随意退票或改签,因退票或改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当实际出差行程同出差行程不一致时,须“差旅费报销单”上做出变更说明,否则不予报销。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其绕道和在家期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凡参加会议、展览、培训等活动,如组织单位已集中提供宿舍、餐饮的,并且其提供的住宿、餐饮的费用已包含在会议、展览、培训等活动费用中,不可再报销住宿费、餐饮费。

如未全程提供,对于未提供部分,按标准给予报销。

(6)出差期间若产生交际应酬费,须单独报销,不可同差旅费合并报销。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实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根据我厂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公务出差报销的规定公务出差指本单位职工派往外地从事公务工作,参加会议及短期培训、考察等。

(一)住宿费报销的规定1、住宿费指包括房费、服务费及相关附加费等费用。

2、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节约不补,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20%。

3、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不得报销住宿费。

4、参加会议等统一组织活动和协助工作期间,住宿费凭据按实报销。

5、离开住宿地,启程时间为14点以后的,可加报半天住宿费;启程时间在20点以后的,可加报一天住宿费(必须提供依据)。

6、专职外勤业务员长期出差固定地区的,有厂设办事处能提供住宿的,必须在办事处住宿;无厂办事处提供住宿的,应由部门个别申报分管厂领导审批住宿标准。

7、厂领导可按双倍基本标准限额。

8、出差人员逢单数时,其中一人可按双倍基本标准限额;男女同时分别逢单数时,其中二人可按双倍基本标准限额。

(二)交通费:1、交通费指出差途中乘坐飞机、车、船等的费用。

2、中层以下(含中层)人员出差途中航空里程600公里或铁路里程1000公里以上的,可乘坐飞机。

本省至广州和深圳等地往返出差或中转的,不得乘坐飞机。

3、出差省外及乘坐飞机的,须经分管厂领导批准;中层以下人员乘坐飞机的,应同时报经正厂级领导批准。

4、随行厂级领导出差一人按同标准报销交通费。

5、从事专职外勤一年以上的人员,单趟出差时间(不含路途)满30天的,可乘坐双程飞机。

在分管的片区范围内,不得乘坐飞机。

特殊情况可由分管厂领导批准。

(三)市内交通费及电话费1、在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电话费二项合并标准按每人20元/天,在限额内凭据按实报销,超支自负。

2、经批准乘坐飞机的人员,从机场到住宿地的往返市内交通费凭据按实报销。

3、有厂固定机构场所的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已配备汽车的,所属人员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福建省差旅费报销标准

福建省差旅费报销标准

福建省差旅费报销标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对于福建省内公务出差的差旅费用报销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公务人员出差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

以下是福建省差旅费报销标准的具体内容:一、交通费。

1. 火车,对于硬座和硬卧车票的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票金额;软卧车票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票金额的80%。

2. 飞机,对于经济舱机票的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票金额;商务舱和头等舱机票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票金额的80%。

3. 汽车,对于租车和公务用车的费用,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票金额。

二、住宿费。

1. 酒店,差旅人员在外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报销标准为不超过当地星级标准的标间价格。

2. 住宿费用不包括个人消费,如电话、洗衣、饮料等费用,需个人自行承担。

三、伙食补助。

1. 差旅人员在外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当地人均消费标准执行,不超过每人每天150元。

2. 差旅人员需提供相关餐饮发票以便报销。

四、其他费用。

1. 差旅人员在外出差期间的其他必要费用,如会议费、通讯费等,需提供相关发票以便报销,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票金额。

五、报销流程。

1. 差旅人员需在出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出差报销申请表、相关发票和费用清单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报销。

2. 财务部门对于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报销款项拨付至差旅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1. 差旅人员在出差期间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差旅费用报销标准,不得超标准报销。

2. 差旅人员需妥善保管好出差期间的相关发票和费用清单,以便报销时使用。

3. 对于违反差旅费用报销标准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福建省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公务人员在出差期间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合理使用公款,做到精打细算,为节约财政支出做出贡献。

同时也希望财务部门能够严格审核报销材料,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合规。

公职人员办公设备、家具、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会议费的标准

公职人员办公设备、家具、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会议费的标准

公职人员办公设备、家具、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会议费的标准(1)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室设备:电脑最少要用6年,台式的价格上限5000元通知要求,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5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

通知还对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的配置做了规定。

明确,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

复印机的价格上限为35,000元,并且规定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中央行政单位能不能配置好点的办公家具,标准是什么,什么该配什么不该配,这次的规定都很明确。

司局级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45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1500元,书柜1人2组不能超过20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30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800元,书柜1人1组不能超过12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另外,文件还明确提出,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3)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后是不是就可以马上更换了?最低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通知明确,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坏了怎么办?通知要求,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达到使用年限就可以马上更换了?通知说,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同时,通知指出,这个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办公配置标准根据文件要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

2020年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

2020年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

作者:非成败作品编号:92032155GZ5702241547853215475102时间:2020.12.13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一、总则1.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3.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外交通费等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市内交通费用根据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4.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二、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1.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附表)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同行人、所需资金等,经部门主任签署意见,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手续办妥后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

2.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预借款项”栏内注明,如有特殊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出申请。

3.出差人员借款可在填写“出差申请单”的同时,去财务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经部门主任审核,行政总监审批后方可借款,出差回来后,将出差申请单交由人力资源部留存,借款单则由财务留存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报销时应与借款单核对后,与财务消除借款项)。

4.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借款单》→部门主任审批→行政总监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申请单和借款单)→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备案三、差旅费报销标准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注:经济型连锁酒店,是指例如锦江之星、如家酒店、格林豪泰酒店、汉庭酒店、莫泰连锁旅店、7天连锁酒店、速8(中国)、布丁酒店连锁、宜必思等类型酒店。

四、交通费规定1.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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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管理)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
支规定
关于调整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2001年10月22日厦财文[2001]85号印发,
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差旅费改革思路,经调查研究,现对市财政局《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厦财事[1996]72号]有关差旅费开支标准做部分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住宿的等级标准。

(二)市级机关一级局的副局长以及享受相当于这一级待遇的被任命、聘任的正副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人员,出差住宿等级标准,一律按“其余人员”执行。

二、公杂费(含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杂费,不得再凭据报销邮
电费、通讯费)包干标准
出差地区标准
省外地区每天30元
省内地区每天20元
1、副市长以上干部因公出差的公杂费可实行包干,也可凭据实报实销。

2、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客车(不含出租车小汽车)费用可凭据报销。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除会议通知伙食费自理的可凭据享
受出差伙食补助费,其余不得享受出差伙食补助费。

五、工作人员出差,只能凭交通工具和住宿费的发票按规定标准报销有关差旅费,学习考察费、会议费等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由考察组团单位和旅行社开出的发票也不予报销。

六、差旅费标准提高后增加的支出从各单位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中自行消化,财政不再给予追加预算,希望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出差的审批,从严控制出差的人数和天数。

七、各区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报市财政局备案。

八、本通知自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实行,除以上规定外,其他出差的有关规定仍按市财政局《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厦财事(1996)7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1996年11月8日厦财事[1996]72号印发,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厦财文[2001]85号部分调整)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超支自理的办法,按出差的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各单位要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人数、地点、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出差实际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否则,其超过计划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

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三)处级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余人员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四)市级机关二级局的副局以及享受相当于这一级待遇的被任命、聘任的正副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等级标准,一律按“其余人员”执行。

(五)1993年工资制定改革前,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总和在189.5元以上(含189.5元),出差已享受软席等待遇的,现工资等级尚未达到五级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仍维持
原有待遇不变。

第四条住宿费开支办法
(一)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全部自理。

(二)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含会议)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凭证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五条交通费开支办法
(一)乘坐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副市以上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飞机一等舱位。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
出差地区标准
省外地区每天六元
省内地区每天三元
1、副市长以上干部因公出差的市内交通费凭据实报实销。

2、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外凭据报销。

(四)下列人员出差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挂职锻炼,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
2、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和各种训练班的人员;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4、各单位认为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第六条乘坐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座位票价(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人座位票价之内)的下列比计发给个人补助费:
(一)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车列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硬席座位
票价的30%计发。

(二)符合乘坐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座位,也按本条(一)款规定的硬席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席卧铺的,不执行本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补帖。

第七条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按第八条(一)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的伙食费。

第八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一)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编者注:略,厦财文[2001]85号已改)
(二)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含社教工作队)、医疗队、讲师团等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标准:
地区经济特区、北京市省外省内
补贴标准(元)1074
(三)大中专毕业生下基层锻炼伙食补贴标准:
分配到机关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下基层锻炼,即到同安、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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