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劳局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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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管理制度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厂区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和厂区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车辆进出管理。

三、管理职责1. 保安部负责厂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督实施,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审批和管理,确保本部门人员、车辆按照规定进出厂区。

四、人员进出管理1. 员工出入厂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厂牌,凭厂牌出入。

2. 员工上下班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爬门等违规行为。

3. 非工作时间,员工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保安部同意后方可进入厂区。

4. 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身份证件和厂牌进入厂区,并接受保安部检查。

5.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需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

五、车辆进出管理1. 车辆进出厂区需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需悬挂有效行驶证和厂牌,驾驶员需携带驾驶证。

(2)车辆进出厂区时,需接受保安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3)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4)厂区内禁止鸣喇叭、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违规行为。

2. 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等)需在执行任务时,按照规定使用警报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适当超速行驶。

3. 非生产车辆进入厂区,需提前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六、特殊情况处理1. 遇有紧急情况,如突发事故、火灾等,车辆、人员需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进出厂区。

2. 保安部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严重违规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保安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各部门、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厂区秩序。

迁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二、内设机构情况第二部分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三部分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六、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政府采购情况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一、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并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的流动、调配、开发、管理工作。

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特殊群体、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的总体工作。

拟订就业、创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制定我市政策;负责就业资金和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认定和管理就业困难人员;负责就业统计工作。

负责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失业人员动态监测,建立预警制度,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以及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负责援企稳岗企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车辆管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车辆管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车辆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支队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支队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制度。

二、支队车辆服务范围:保证外出办案、公务活动、会议用车;上级机关及对口部门来宾用车。

三、支队车辆相对固定于有关科室用于办案,遇有特殊情况由综合科统一调度。

四、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除外出办案外,工作人员特殊情况因私事用车,其他部门特殊情况借车,由综合科登记,支队长批准后方可用车。

五、车辆安全管理(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车辆牌、证、保险等齐全有效。

(二)各科室驾驶人员对所驾驶的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定期做好二保和换季保养工作,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允许带病出车,不准驾驶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三)定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综合科,由综合科通知修理厂及时修理。

(四)做好车辆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要按规定地点停放并检查车门、窗的安全,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外过夜。

(五)车辆的消防器材、专用工具、备用件由车辆所在科室负责保管并齐全完好。

六、车辆一般检修、保养由车辆所在科室提出,综合科审定,报支队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车况良好。

外出途中发生车辆故障应先努力排除,若发生车辆重大故障必须进修理厂检修时,经事先向支队长请示汇报,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车辆发生的所有油耗一律使用对应车辆的加油卡。

发生的修理、检验、材料等费用由车辆使用科室签字报综合科备案,年终由支队长批报。

八、驾驶人员安全管理(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二)驾驶人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超载。

(三)严禁私自出车或出车途中不按规定路线行车。

(四)按规定携带物,保管好所有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讲明原因,并办理补证手续。

(五)若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何方责任,都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并协助配合事故处理。

劳务用车管理制度

劳务用车管理制度

劳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车管理,保障车辆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车辆作为劳务用途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外派员工及外包人员。

第三条公司劳务用车指的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用于工作的车辆,包括接送、外勤、业务出差、市内差旅等。

第四条公司劳务用车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车辆使用合理、安全、高效。

第五条公司劳务用车管理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第六条公司劳务用车管理主要负责人为人事行政部经理,具体执行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公司劳务用车管理制度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二章车辆使用范围及标准第八条公司劳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公司工作需要,不得私自用车进行私人活动。

第九条出差用车:员工因公出差需乘坐公司劳务用车,需提前提交出差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安排车辆。

第十条接送用车:公司为员工提供接送服务,员工需提前提交接送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安排车辆。

第十一条外勤用车:公司为员工提供外勤用车,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安排车辆。

第十二条公司劳务用车使用标准:员工使用公司劳务用车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酒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保证车辆安全行驶,保持车辆整洁。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劳务用车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保险等工作。

第十四条每辆公司劳务用车均设有固定责任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和安全行驶。

第十五条驾驶员需持有效驾驶证,且至少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验。

第十六条驾驶员需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交通法规学习,不得酗酒驾驶。

第十七条驾驶员需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水箱、轮胎等部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需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良好驾驶习惯,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第十九条发现车辆故障或事故发生时,驾驶员需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工地工人车辆管理制度

工地工人车辆管理制度

工地工人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地上工人和车辆的管理,保障工作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人管理1. 工地上工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岗位培训和证书,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严禁擅自调动工作班次。

2. 工人需佩戴工地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3. 工人需接受岗前培训和定期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

4. 工地上禁止吸烟、酗酒和赌博,严禁在工地上打闹和斗殴。

5. 工人需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保持工地秩序。

三、车辆管理1. 工地上所有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和备案,车辆进入工地需经过安全检查和验收。

2. 车辆驾驶员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证件,严禁无证驾驶或者酒后驾驶。

3. 车辆需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4. 工地内严禁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和随意调头,遵守交通规则和标识。

5. 工地内的车辆通行需遵守工地管理部门的指挥和规定,禁止闯红灯和超载行驶。

四、安全管理1. 工地上要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工人和车辆的安全。

2. 工地上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警戒线,明确危险区域和通行禁令。

3. 工地上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处理问题。

4. 工地上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处置和疏散。

5. 工地上应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和伤害事故。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人和车辆,要依法进行处理,包括停工整顿、罚款或者撤销相关资质。

2. 对于严重违规的工人和车辆,将进行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责任追究。

3. 对于发生的事故和事故责任,要进行调查和处理,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工地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如有变更或者调整将及时通知和告知相关人员。

2. 工地上的工人和车辆管理制度要全员知晓和遵守,如有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工地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保证工地管理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无事故。

劳动监察大队车辆管理制度

劳动监察大队车辆管理制度

劳动监察大队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监察大队车辆管理工作,维护车辆安全,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动监察大队所有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监察大队车辆管理工作要遵循“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科学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监察大队车辆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落实车辆管理责任。

第五条全体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应当认真学习、遵守本制度,维护车辆和公共财产安全。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六条劳动监察大队车辆使用需经过审批,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确保工作需要。

第七条车辆使用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车辆,不得私自变更车辆用途。

第八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当进行车辆外观及内部设备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驾驶员应当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损坏,需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

第三章车辆安全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车辆各项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和完善车辆事故处理制度,保障车辆使用者的安全。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七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平台管理系统,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车辆维修保养情况的监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车辆投保规定,确保车辆保险齐全。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

第二十一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违章处理制度,及时处理车辆违章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劳动监察大队所有。

生活区员工车辆管理制度

生活区员工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生活区车辆管理,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生活区车辆使用效率,维护生活区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活区内所有员工的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三、管理部门1. 生活区车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车辆管理负直接责任。

四、车辆登记1. 员工须在入职后一周内将本人车辆信息(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购买日期等)报送给车辆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 车辆管理办公室对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 车辆信息发生变更时,员工应在变更后一周内向车辆管理办公室重新登记。

五、车辆停放1. 车辆停放应在指定的停车位进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人行道等。

2. 车辆停放应整齐有序,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 停车场内的车辆应按指定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放。

4. 停车场管理员负责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劝离或贴罚单。

六、车辆使用1. 员工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2. 车辆使用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不得驾驶故障车辆。

3. 驾驶员应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 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七、车辆维护与保养1. 员工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车辆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驾驶员进行维修。

3. 车辆维修应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八、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时,驾驶员应主动向车辆管理办公室申请报废。

2. 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报废车辆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资格后,协助驾驶员办理报废手续。

3. 报废车辆不得再进入生活区。

九、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交通违法行为或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人员 车辆管理制度

人员 车辆管理制度

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人员车辆管理,保护公司人员和车辆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一切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人员和车辆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

第四条公司人员和车辆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五条公司各级主管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和执行本制度,确保人员和车辆的管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公司人员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对需要补充和修订的地方提出意见。

第七条公司将人员车辆管理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必须公布于全公司。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一节人员准入第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公司规定的人车管理制度培训,掌握人车管理制度。

第十条不符合公司规定或未经培训的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车辆。

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第十二条公司禁止饮酒后驾车,如发现违者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驾驶员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不得使用手机、饮食、熬夜、过度疲劳和超载。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内干净整洁,情况向公司报告车辆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驾驶员上岗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

第十六条公司禁止驾驶员擅自私用车辆,否则将视情况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节人员退出第十七条离岗人员必须如实向公司报告车辆情况,做好交车手续。

第十八条离职人员必须如期交回车辆和相关工作物品,如不如期交回,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离职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领导的检查,情况属实的做好相关处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一节车辆购置和保险第二十条公司车辆采购必须经过部门审批,符合公司规定,质量过关。

第二十一条购买车辆必须购买相关保险,保证车辆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需要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水平。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厂区内交通安全、有序,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厂区车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车辆、访客车辆、运输车辆等。

二、车辆出入管理1、员工车辆员工车辆应提前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领取车辆通行证。

车辆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

进入厂区时,应减速慢行,主动出示车辆通行证,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出厂区时,同样需接受检查,确保车辆未携带厂区内物品。

2、访客车辆访客车辆进入厂区前,需由受访部门人员提前通知保安室,并提供访客姓名、车牌号、来访时间等信息。

访客车辆到达厂区门口时,保安人员应进行登记,包括访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车牌号、来访事由等。

发放临时车辆通行证,并告知访客厂区内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

访客车辆出厂区时,需交还临时车辆通行证,经保安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3、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前,需提供相关运输合同、货物清单等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

进入厂区时,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路线。

在装卸货物区域,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进行装卸作业。

完成装卸作业后,应及时离开厂区。

三、车辆停放管理1、员工车辆员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员工停车场内,按照划分的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车辆停放时,应关闭车窗、锁好车门,避免车内物品丢失。

2、访客车辆访客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访客停车场内,不得随意停放。

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其他区域临时停车的,应经保安人员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驶离。

3、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按照指定的装卸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装卸货物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驶离装卸区域。

四、车辆行驶管理1、厂区内限速 20 公里/小时,车辆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得超速行驶。

2、车辆应按照厂区内的交通标识和标线行驶,不得逆行、插队、随意变道。

3、严禁在厂区内鸣笛,避免影响生产和办公秩序。

4、车辆在通过路口、弯道、人行横道等区域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c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c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c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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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用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工人员车辆管理,确保公司车辆使用安全、高效、合理,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用工人员使用的车辆,包括公务用车、业务用车及临时借用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三条车辆使用权限:1. 公务用车:由公司统一调配,主要用于公司行政、业务等公务活动。

2. 业务用车: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使用,主要用于业务拓展、客户拜访等。

3. 临时借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车辆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条车辆使用规定:1. 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 车辆使用期间,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3. 车辆使用人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改装车辆。

4.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上锁。

第五条车辆加油管理:1. 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由车辆使用人员保管加油卡。

2. 车辆加油后,应将加油凭证交公司财务部门登记备查。

3. 车辆使用人员不得私自将加油卡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六条车辆维护保养责任:1.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在册。

第七条车辆维修管理:1. 车辆维修应选择正规维修厂,确保维修质量。

2. 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维修记录应妥善保存。

第四章奖惩第八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车辆使用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使用申请流程1. 用工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

2. 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并告知用车人员。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将更好地管理公司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厂区车辆的管理,确保厂区内交通安全、有序,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车辆、访客车辆、供应商车辆、运输车辆等。

二、车辆通行证管理1、员工车辆:员工需向行政部门提交车辆登记申请,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经审核通过后,发放车辆通行证。

2、访客车辆:访客需在门卫处登记车辆信息,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3、供应商车辆和运输车辆:需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前向行政部门报备车辆信息,审核通过后发放通行证。

三、车辆行驶规定1、进入厂区的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限速 20 公里/小时。

2、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严禁在厂区内鸣笛,以免影响生产和办公秩序。

四、车辆停放管理1、员工车辆停放:员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员工停车场,不得占用访客或其他专用停车位。

2、访客车辆停放:访客车辆应停放在访客停车场,停车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3、供应商车辆和运输车辆停放:根据业务需要,在指定的区域临时停放,装卸货物完成后应及时驶离。

五、车辆安全管理1、车辆进入厂区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刹车、灯光等设备正常。

2、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3、车辆在厂区内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禁止进入厂区等处罚。

2、因违反规定造成厂区设施损坏或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七、职责分工1、行政部门负责车辆通行证的发放和管理,监督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处理违规行为。

2、安保部门负责厂区门口的车辆检查和登记,维护厂区内的交通秩序。

3、各部门应教育员工遵守车辆管理规定,并配合行政部门和安保部门的工作。

八、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迁安市人劳局车辆管理办法》

《迁安市人劳局车辆管理办法》

《迁安市人劳局车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

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

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

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

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

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

维修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维修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归档。

第二篇:凤翔县人劳局厉行节约管理办法凤翔县人劳局厉行节约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精神,切实抓好我局厉行节约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厉行节约要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办公经费的使用效益,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二、节约用电用水。

1、各股室使用的电灯、电风扇、电脑等用电器,要养成随用随开,不用不开,用完即关的良好习惯,在办公室无人的情况下,严禁电灯亮、风扇转、电脑开的现象发生。

人力资源、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车辆出入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2. 人力资源管理2.1 入职管理- 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入职手续办理。

- 新员工需提供所需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2.2 离职管理- 员工离职时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 离职员工需交回公司的证件和有关资料。

2.3 员工准入制度- 公司将按照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对员工进行选择和培训。

- 符合条件的员工才会被准予担任相关岗位。

2.4 员工考核与晋升-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定期考核。

- 表现优秀的员工将有机会获得晋升的机会。

3. 车辆出入管理3.1 车辆登记- 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并获得公司颁发的车辆证件。

- 进出公司的车辆必须随时携带有效的车辆证件。

3.2 车辆使用规定- 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

- 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原则。

3.3 车辆维护与保养- 公司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

- 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后应负责保持车辆的清洁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3.4 车辆违章处理- 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时如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 所有违章行为将记录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并根据公司政策进行相应的处理。

4. 遵守规定所有员工和车辆在公司内必须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 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人力资源、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工地车辆管理办法

工地车辆管理办法

工地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工地车辆,加强对工地车辆的监管,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工人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地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搅拌车、挖掘机、起重机等工地使用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车辆管理1. 所有工地车辆必须经过合法注册并获得运输许可证。

2. 车辆所有人应保证车辆合法、安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3. 工地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运行正常,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4. 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驾驶证,并且具备操作相应车辆的技能和经验。

第四条司机管理1. 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安全。

2. 车辆驾驶员应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3. 车辆驾驶员不得饮酒、吸烟或使用违禁药物。

4. 车辆驾驶员应具备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适当的救援。

第五条安全管理1. 工地车辆应按照规定的道路行驶,并且应遵守交通规则。

2. 工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距和车速,并且应随时保持警觉,确保行车安全。

3. 工地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环境管理1. 工地车辆应遵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排放有害物质。

2. 工地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在非指定地点停放或乱停乱放。

3. 工地车辆在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和堵塞。

第三章监管措施第七条检查和处罚1. 监督部门有权对工地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合法性、安全性和环保性等方面。

2. 对于违反管理要求的工地车辆,监督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驾驶证、暂停运输许可证等措施。

第八条责任追究1. 对于因工地车辆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监督部门应及时调查和处理投诉,并对举报者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标准制定本办法的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

用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用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用工人员车辆使用,保障公司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用工人员及其车辆。

三、车辆使用原则1. 节约原则: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尽量选用经济、环保的车辆。

2. 安全原则: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 规范原则: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等环节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四、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使用申请(1)用工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报送给行政部。

(3)行政部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审批使用申请。

2. 车辆调度(1)行政部负责公司车辆的调度,确保车辆使用合理。

(2)车辆调度时应优先考虑车辆使用频率、车辆状况等因素。

3. 车辆驾驶(1)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

(2)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人员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4. 车辆维修与保养(1)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负责安排。

(2)驾驶人员应及时发现车辆故障,并报送给行政部。

(3)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五、车辆管理职责1. 驾驶人员(1)负责车辆的驾驶、保养。

(2)确保车辆安全、清洁、整洁。

(3)按时参加车辆保养,配合行政部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2. 行政部(1)负责车辆调度、维修、保养等工作。

(2)制定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

(3)监督车辆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处罚。

3. 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员工车辆管理条例制度

员工车辆管理条例制度

员工车辆管理条例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使用车辆的行为,保障公司车辆安全和保养,制定员工车辆管理条例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务出行和私人事务使用公司车辆的管理。

三、车辆使用权限1. 公务用车1.1 只有经公司授权的员工可以使用公务用车。

1.2 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限于公务出行,不得私自用于个人目的。

2. 私人用车2.1 员工如需使用公司车辆处理私人事务,应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2 私人用车的使用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四、车辆预约和借用1. 预约规定1.1 员工需提前一天向车辆管理部门预约车辆使用。

1.2 提交预约需包括出行时间、地点和目的地等信息。

2. 借用规定2.1 借用车辆前,员工必须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2.2 车辆借用后,员工须按时归还并向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五、车辆维护和保养1. 维护责任1.1 使用车辆的员工有责任保证车辆的日常清洁,并及时发现和报告车辆故障。

1.2 公务用车由公司负责维护保养,私人用车由员工自行负责。

2. 保养规定2.1 公务用车需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安排。

2.2 私人用车的保养需按照厂商规定和建议进行,员工应及时处理常规保养和维修。

六、违规处理1. 处理原则1.1 员工若违反车辆管理条例制度,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借用车辆、私车承载他人、擅自改动车辆等。

2. 处罚措施2.1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做出口头警告,严重违规行为则会进行书面警告或取消车辆使用权限。

2.2 若因员工违规行为导致车辆损坏,员工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2.员工在车辆管理中遇到问题可向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

八、生效本员工车辆管理条例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员工车辆管理条例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用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用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工人员车辆管理,确保公司车辆安全、高效、合理使用,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用工人员及其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用工人员需将个人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车型、颜色、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等)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对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批准:1. 车辆属于用工人员本人所有;2. 车辆无违章记录;3. 车辆符合公司安全标准;4.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齐全有效。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为批准的车辆发放《公司车辆通行证》。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七条用工人员需在《公司车辆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公司车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条用工人员使用公司车辆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2. 保持车辆整洁,不得乱贴乱画;3. 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4. 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用工人员使用公司车辆应按以下流程进行:1. 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用车;2. 车辆管理部门审核申请,确认车辆可用;3. 用工人员凭《公司车辆通行证》领取车辆;4. 用车结束后,将车辆送回车辆管理部门,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四章车辆事故处理第十一条用工人员在使用公司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采取以下措施:1. 报告车辆管理部门;2.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3. 协助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公司领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安全监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安全监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安全监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劳计字[1992]37号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2.06.03
【实施日期】1992.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安全监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劳计字〔199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劳动安全监察工作,我部从一九九0年开始陆续为各地劳动部门配备劳动安全监察车。

为加强车辆管理,制定了《劳动安全监察车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劳动安全监察车管理办法
劳动部
一九九二年六月三日
劳动安全监察车管理办法
一、根据国发〔1983〕8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劳动安全监察工作手段,加强安全监察车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劳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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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人劳局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

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

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

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

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

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

维修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维修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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