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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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宗亲联谊会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合法性,保护会员利益,提高会务效率。

本文档旨在规范宗亲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流程,以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2.1 财务主管宗亲联谊会设立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财务活动,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2.2 财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由会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和决策财务事项,并监督财务主管的工作。

2.3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宗亲联谊会的专职部门,负责具体财务事务的执行和账务的管理。

3. 会计制度3.1 会计准则宗亲联谊会的会计准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要求,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2 会计记录宗亲联谊会应建立严格的会计记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明细、会费收缴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等。

3.3 会计报表宗亲联谊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向会员公开披露。

4. 资金管理4.1 资金收入宗亲联谊会的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会费、捐赠和赞助款等。

具体收入金额和来源应及时记录并存档。

4.2 资金支付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审批流程进行,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支付记录应详细记录支付对象、金额和支付目的,并存档备查。

4.3 银行账户管理宗亲联谊会应开设专用银行账户,用于接收、支付和管理资金,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安全性。

5. 成本管理5.1 费用预算宗亲联谊会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并按照预算执行实际进行费用核算和分析。

5.2 费用报销费用报销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报销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和支持文件,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财务委员会审批。

6. 资产管理6.1 资产登记宗亲联谊会的固定资产和财务资产应进行登记,并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某氏宗亲理事会章程

某氏宗亲理事会章程

某氏宗亲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理事会章程的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明确和规范某氏宗亲理事会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及运作方式,促进宗亲团结合作,共同维护和促进某氏宗亲的利益。

第二条理事会的名称本理事会的正式名称为“某氏宗亲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三条理事会的任务理事会的任务包括:1. 制定和修订宗亲团体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组织和协调宗亲团体的重要活动;3. 维护宗亲的合法权益;4. 促进宗亲团结,增强宗亲凝聚力;5. 发挥宗亲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理事会的成员理事会由代表宗亲利益的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

成员的选举和资格条件将在章程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第五条理事会的主席团理事会设立主席团,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协调理事会的工作,制定重要决策,并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三章职权范围第六条理事会的职权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 审议和决定宗亲团体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2. 确定宗亲团体重要事项的决策方案;3. 组织和指导宗亲团体的各项活动;4. 维护宗亲的合法权益,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或采取必要措施;5. 撰写并发布宗亲团体的公告和通知;6. 其他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七条理事会的会议理事会依法召开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关于理事会会议的具体规定将在章程实施细则中详细说明。

第八条决议的通过理事会的决议采取多数票通过。

涉及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五章章程的修订和解释第九条章程的修订本章程的修改或解释由理事会的决议决定,并在理事会会议上进行讨论和通过。

第十条章程的生效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章程的解释对于本章程中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进行解释。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其他事项其他与本章程相关的事项将在章程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宗亲分会管理制度

宗亲分会管理制度

宗亲分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宗亲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宗亲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宗亲分会是本宗族内部依据宗族组织章程和家族法制,以亲属为基础,相互认同,有着共同血脉和宗族血缘关系的组织。

第三条宗亲分会的宗旨是团结宗亲,传承宗族文化,促进宗族和谐发展。

第四条宗亲分会设立宗亲代表大会、宗亲理事会、宗亲监事会、宗亲工作委员会等机构,根据宗族实际情况设立分会等相关机构。

第五条宗亲分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族组织章程的规定,并经过宗亲代表大会通过。

第二章宗亲会员第六条宗亲分会会员是指具有宗族血缘关系,并经过其父辈或其他会员推荐并得到宗亲理事会批准的宗族成员。

第七条宗亲会员享有代表大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宗亲会员在分会的活动中享有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的权利。

第九条宗亲会员有义务遵守宗族组织章程和分会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分会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章宗亲代表大会第十条宗亲代表大会是宗亲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宗族会员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宗亲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宗亲理事会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宗亲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选举和决定宗亲分会的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重要文件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宗亲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的通过。

第四章宗亲理事会第十四条宗亲理事会是宗亲分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分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五条宗亲理事会由分会主要负责人和理事组成,主要负责人由宗亲代表大会选举。

第十六条宗亲理事会主要职责是执行宗亲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分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政策,管理和监督分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宗亲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和决定分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报告分会工作情况,听取会员意见。

第五章宗亲监事会第十八条宗亲监事会是宗亲分会的监督机构,由独立的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宗亲分会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宗亲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宗亲理事会的工作,审查和监督分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监督分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

宗亲群规章制度怎么写

宗亲群规章制度怎么写

宗亲群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宗亲群之间的联系与交流,规范宗亲群的管理和运作,维护宗亲间的和谐关系,特制定本宗亲群规章制度。

第二条宗亲群是指由同族宗亲组成的群体,其目的是团结宗亲,传承家族文化,促进亲情交流。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宗亲群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会员及宗亲群活动参与者。

第四条宗亲之间应尊重并遵守祖训家规,传承家族传统,共同维护家族荣誉。

第五条宗亲群应当注重身份核实,对新加入的宗亲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群组的纯洁性和凝聚力。

第六条宗亲群应当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宗亲之间的情感交流和文化传承。

第七条宗亲群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广告、传销、色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传播不良信息。

第八条宗亲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设立管理员岗位,明确各自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宗亲群对依法被处罚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宗亲成员,有权进行警告、禁言、踢出等处理。

第十条宗亲群成员应相互尊重,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参与群组活动,共同维护宗亲群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宗亲群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宗亲群应当设立不同等级的管理角色,包括群主、管理员、群成员等。

第十二条宗亲群群主应当具备较高的信誉和管理能力,负责制定群组宗旨、活动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群管理员应当负责管理宗亲群的日常事务,协助群主维护宗亲群的秩序。

第十四条宗亲群群主与管理员应当遵守宗亲群规章制度,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群主有权对宗亲群成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宗亲群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及时回应成员的问题和意见,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第十七条宗亲群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布群组管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活动计划等信息。

第十八条宗亲群成员应当积极参与群组管理,倡导民主、和谐的管理氛围。

第三章宗亲群活动制度第十九条宗亲群应当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联谊会、文化展示、户外活动等。

第二十条宗亲群活动应当以促进宗亲之间的情感交流和文化传承为宗旨,不得违法违规。

宗亲联谊会印章管理制度内容

宗亲联谊会印章管理制度内容

宗亲联谊会印章管理制度内容
宗亲联谊会印章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印章的设置和使用:规定宗亲联谊会的印章设置和使用的权限和程序,包括印章的制作、保管和使用等细节。

2. 印章的使用范围:明确印章的使用范围,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印章,确保印章的合法、规范使用。

3. 印章的保管和管理:规定印章的保管责任人和保管要求,包括印章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保证印章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4. 印章的开具和注销:规定印章的开具程序和注销程序,包括印章使用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印章的注销和更换程序等。

5. 对印章使用的监督和检查:设立印章使用监督和检查机构,定期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印章使用中的问题。

6. 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人员或机构,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纪律处分、经济赔偿、法律追责等。

7. 其他相关事项:包括印章使用的特殊情况处理、印章遗失或损坏的报备程序、印章凭证的管理等其他相关事项。

以上是宗亲联谊会印章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管理根据宗亲联谊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规定。

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

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

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2007年9月22日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缩写名称为:QCCT。

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地关氏宗亲自愿组成的民间联谊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会以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继承和发扬先祖“忠义仁勇”传统美德,遵奉祖训,敦宗睦族,团结,共同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会拥有会徽、会歌。

第五条:本会会址暂设在省市。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本会的的任务是:l、组织全国性关氏宗亲联谊活动,遵奉圣祖家训:“读好书,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提倡精神文明。

2、研究天公文化,倡导关公精神,促进海外文化交流。

3、研究关氏家族历史,编辑出版全国关氏宗谱,协助海外宗亲寻根认祖,帮助、指导各宗支家谱编纂和续修事宜。

4、发扬团结友爱、诚信合作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物资文明建设。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热心关氏家族事业,遵守本会章程的全国各地关氏宗亲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八条:凡自愿加入本会者,均需提出书面入会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宗亲联谊活动。

3、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批准、建议和提案表决权。

4、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受本会的保护。

5、经会员书面申请,有退会的自由权。

第十条:会员义务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公民道德规。

2、自觉遵守本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不准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从事任何违背本会宗旨的活动。

3、任何会员不得私自以本会名义参与其它活动。

确需以本会名义参与其它活动时,均需经常务委员会事先同意,所接受的捐赠和礼品全部归本会所有,不准个人私自收藏和处理。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5、协助本会发展新会员。

6、积极向本会提供捐赠和赞助,支持本会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常务委员会提议,会员代表大会会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中国各宗族理事规章制度

中国各宗族理事规章制度

中国各宗族理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宗族团结、传承家族文化、促进宗族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各宗族内部自律、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各宗族成员。

第三条宗族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但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四条宗族中的各类组织和机构应当依照宗族规章制度和传统文化开展活动,负责宗族内部管理和事务处理。

第五条宗族成员应当尊重宗族传统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宗族活动,维护宗族尊严和利益。

第六条宗族成员在行为上应当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孝敬长辈,团结亲族,传承家风。

第七条宗族成员发生争端时,应当本着和平解决、求同存异的原则,通过和谐协商解决问题。

第八条宗族成员涉及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宗族组织和机构有权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暂时性制裁等。

第九条宗族内部组织和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宗族会议,审议宗族事务,推动宗族发展。

第二章宗族成员义务第十条宗族成员有学习宗族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的义务,传承家风,弘扬宗族精神。

第十一条宗族成员应当尊敬长辈,团结亲族,积极参与宗族事务和活动。

第十二条宗族成员不得损害宗族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宗族成员应当遵守宗族规章制度,服从宗族领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宗族成员不得参与破坏宗族团结、损害宗族声誉的行为。

第十五条宗族成员有义务向宗族组织和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积极参与宗族活动。

第十六条宗族成员有权向宗族组织和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宗族事务的公正、合理和效果。

第三章宗族管理机构第十七条宗族管理机构是宗族内部管理事务的组织形式,根据各宗族情况可设立不同级别的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宗族管理机构应当符合宗族规章制度和传统文化,按照程序规范、程序公开办理各类事务。

第十九条宗族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宗族管理机构依法主持宗族事务,向宗族成员负责,维护宗族利益。

第四章宗族活动第二十一条宗族活动是宗族成员传承文化、团结亲族、促进感情交流的重要方式。

宗亲会章程样本

宗亲会章程样本

宗亲会章程样本宗亲会章程样本想必不少朋友都是知道宗亲会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宗亲会章程样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宗亲会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xxxx宗亲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宗旨:爱国、爱党、爱家;深入研究xxxx历史文化,传承善政公美德,寻找和保护xxxx文化古迹,弘扬xx宗族文化;广结善缘,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促进xx宗族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积极参与地方史志和全国各地xx文化研究活动,为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贡献力量。

第三条性质:本会由xxxx善政公后裔自愿组建而成,是以宗亲联谊交流、促进家族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的独立民间组织。

除本会开设的分支机构外,本会与各地xx宗亲组织没有隶属关系。

第四条会址:xx省xx市xx镇xxxx大宗祠。

第五条本会设立慈善基金,大力联络热心于公益事业的本外族团体与个人,争取各种形式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探索发展民间公益事业的途径和方法。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善政公后裔及各地庞姓宗亲人员;(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承认并执行本会章程;(三)善政公后裔庞姓村庄村委会主要领导、较大庞姓村庄村长及知名乡贤、族老,或对xxxx大宗的建设及本会发展一次性捐资500元以上(含500元)者。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一)由本人或团体提出申请;(二)经执委会批准;(三)由宗亲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三)享有使用和获取本族家谱、书刊资料及在本会书刊上发表论文的权利;(四)享有获得本会设立的慈善机构服务和会员自办企业的紧急援助的各项资格。

(五)享有对本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及监督的权利;(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应尽如下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服从理事会和执委会的领导;(三)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四)积极为本会募捐。

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氏家族理事会章程氏家族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氏家族的团结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形式氏家族理事会是氏家族的民间组织,以家族为单位,由氏族成员自愿参加组成。

理事会依照共同意志与自治原则自组自愿、自管自控、自治管理,对氏族的统一管理、家族文化的传承、氏族的团结发展负有重要责任。

第三章参加条件氏族成员必须是氏族的嫡系或旁支后裔,并且年满18周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愿意参加氏家族理事会的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一)主席团理事会设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主席、副主席若干名组成。

主席团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决策和执行,代表理事会进行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和家族文化传承等。

(二)监事会理事会设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三人(含三人)以上组成。

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决策、财务、管理和用人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理事会的合法、公正和透明性,保障理事会成员合法权益。

(三)秘书处理事会设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管理。

秘书处承担理事会的综合性工作,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工作,负责理事会的文件、资料、档案等工作。

秘书处还负责掌握理事会的资金收支、统计、报表等工作。

第五章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一)理事会的权利1.领导家族成员,维护家族的利益和尊严;2.代表家族行使权利和义务;3.制定家族章程,管理家族财产,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调家族内部关系;4.举办家族文化传承、家谱编修、组织家庭拜祭等活动;5.与国家、社会机构开展合作,为家族成员提供服务。

(二)理事会的义务1.维护家族团结,加强家族成员之间的交流,促进家族的发展和繁荣;2.宣传和传承家族文化,发扬家族精神;3.履行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家族成员的合法权益;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六章理事会的章程修订和解散(一)理事会章程可以依据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必须在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下进行。

宗亲会章程样本

宗亲会章程样本

XX宗亲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XX宗亲会。

第二条目的性质:XX宗亲会是本地X氏宗族的一种敬宗睦族、寻根溯源、互帮互助的社团。

引导族人爱党爱国、爱族爱家、遵纪守法、共同发展、共创和谐;开展修编家谱、重建祠堂、修编家规家训等事务;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家族文化;搭建X氏宗族交流平台;推动宗族生产、经营活动;引导X氏宗亲走共同发家致富的道路,开展宗族的助贫、救困、助学等公益事业。

第三条本会宗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为宗族的富裕繁荣、稳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积极贡献;增进X氏宗族之友睦,继承X氏先祖之遗志,光大X氏先贤之美德,弘扬X 氏家族之文化。

第四条本会接受XXX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XXXXXX.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寻访XX境内以及从XX迁出的X氏宗亲,修编X氏族谱,收集和保存X氏宗族历史资料,研究X氏宗族传承的轨迹;(二)搜集X氏先祖遗迹、文物,对重要宗族遗迹、文物进行修缮和保护,恢复重建X氏宗祠;(三)搭建XX氏宗亲商业活动平台,促进X氏企业与各地商会开展交流与合作,与其他企业、实体开展交流与合作;(四)开展宗族内助学、助贫、助困等公益;(五)对宗亲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意识.第七条 XX氏宗亲会机构设置:(一)理事大会为XX氏宗亲会最高职权机构,由X氏宗亲的代表(即理事)组成;(二)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顾问委”)由宗族中社会各界的精英、德高望重的长者组成,为宗亲会高级顾问团体;(三)宗亲会议事体系,其决议机构为常议会;(四)宗亲会日常事务执行体系,其决策机构为常务理事会(以下简称“常务会");(五)宗亲会监督体系,其决策机构为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即监事会,监督委员即监事)。

常议会、常务会、监委会以下并称“三会”,议事体系、执行体系、监督体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家族联谊会章程及制度范本

家族联谊会章程及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族成员之间的联系,促进家族和谐发展,增进家族成员之间的感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家族联谊会的所有成员。

第三条家族联谊会以“团结、互助、和谐、发展”为宗旨,致力于为家族成员提供一个交流、学习、互助的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家族联谊会设立理事会,负责联谊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分会负责人及会员代表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和修改联谊会章程;2. 确定联谊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3.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4.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5. 处理联谊会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家族联谊会的家族成员,均可成为会员。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联谊会工作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4. 获得联谊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联谊会章程,执行联谊会的决议;2. 积极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联谊会的合法权益;4. 向联谊会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活动制度第十一条家族联谊会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1. 家族聚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旨在增进家族成员之间的感情;2. 亲情旅游:组织家族成员共同参加旅游活动,增进了解和友谊;3. 教育讲座:邀请专家为家族成员提供各类知识讲座,提高家族成员的综合素质;4. 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家族成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家族精神。

第十二条活动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联谊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收入。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族联谊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宗亲联谊会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对于其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宗亲联谊会的财务活动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并且合理、高效地利用会员的捐款和资金。

2. 财务管理目标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保护会员权益,维持财务稳定和透明度。

3. 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宗亲联谊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由负责财务管理的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管理。

财务主管直接向宗亲联谊会的管理层报告。

4. 财务管理流程4.1 收入管理宗亲联谊会的收入主要来自会员的捐款和其他活动的赞助。

具体的收入管理流程如下:1. 收款:会员可以通过转账、现金或支票的方式进行捐款。

每笔收入都需要有明确的收据,并及时记录在财务系统中。

2. 记账:财务主管负责将每笔收入记录在财务系统中,并进行核对和分类。

3. 存款:收到的现金和支票需及时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财务主管负责办理相关的存款手续,并保证资金的安全。

4.2 支出管理宗亲联谊会的支出主要用于组织各类活动、日常运营和公益事业支持。

具体的支出管理流程如下:1. 拨款审批:所有支出事项需要经过管理层审批才能进行。

财务主管负责将支出申请提交给管理层,并记录审批结果。

2. 付款:经过审批的支出事项,财务主管负责进行付款。

支付方式可以包括支票、银行转账等。

每笔支付都需要有明确的付款凭证,并及时记录在财务系统中。

3. 记账:财务主管负责将每笔支出记录在财务系统中,并进行核对和分类。

4.3 财务报告宗亲联谊会定期向会员和管理层提供财务报告,以便监督和评估财务状况。

财务报告的内容包括:1. 收入报告:包括捐款和赞助收入的来源和金额。

2. 支出报告:包括各项支出的用途和金额。

3. 资产负债表:展示宗亲联谊会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4. 现金流量表:展示宗亲联谊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家族宗亲规章制度

家族宗亲规章制度

家族宗亲规章制度第一章家族宗亲基本情况第一节家族宗亲的定义和归属1.家族宗亲是指具有共同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包括直系血亲和姻亲;2.家族宗亲的归属以最近的共同祖先为准。

第二节家族宗亲的基本信息登记和更新1.每位家族宗亲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家族宗亲基本信息表,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2.家族宗亲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等。

第二章家族宗亲行为规范第一节家族宗亲的言行规范1.家族宗亲应当尊敬长辈,爱护晚辈,注重家庭和睦;2.家族宗亲的言行应当遵守公序良俗,不得谩骂、辱骂他人;3.家族宗亲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节家族宗亲的经济行为规范1.家族宗亲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2.家族宗亲不得利用家族资源谋取个人私利;3.家族宗亲应当确保合法、合理、诚实的经济行为。

第三节家族宗亲的社会活动行为规范1.家族宗亲应当积极参与家族组织的社会活动;2.家族宗亲应当尊重家族宗亲之间的差异和个人选择;3.家族宗亲应当以和谐友爱的态度与其他家族宗亲相处。

第三章家族宗亲关系和亲情维护第一节家族宗亲关系维护1.家族宗亲应当主动沟通,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彼此的亲情关系;2.家族宗亲不得散布家族内部纷争,损害家族整体形象;3.家族宗亲应当共同努力,传承家族文化和价值观念。

第二节家族宗亲亲情维护1.家族宗亲应当定期举办家族聚会,增进家族成员之间的感情;2.家族宗亲应当在重大节日、生日等日子互相祝福、互送礼物;3.家族宗亲应当在困难面前相互扶持,共同战胜困难。

第四章家族宗亲组织和管理第一节家族宗亲组织1.家族宗亲应当成立家族委员会,负责家族宗亲事务的组织和管理;2.家族委员会成员由家族宗亲自行推选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二节家族宗亲会议1.家族宗亲应当定期召开家族会议,议题包括家族事务、家族发展规划等;2.家族会议由家族委员会主持,会前应当向家族宗亲提前通知。

第三节家族财务管理1.家族宗亲应当共同管理家族财务,确保财务安全和家族利益;2.家族财务收支应当公开透明,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宗亲会人员管理制度及职责

宗亲会人员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宗亲会的组织管理,明确宗亲会人员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选拔与任用1. 宗亲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 宗亲会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3. 宗亲会人员的任用应经宗亲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审批。

三、人员职责1. 会长职责:(1)主持宗亲会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2)协调解决宗亲会内部矛盾,维护宗亲会团结;(3)代表宗亲会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宗亲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4)负责宗亲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合理使用;(5)及时向宗亲会成员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2. 副会长职责:(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参与宗亲会重大决策;(2)分管宗亲会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对分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协助会长处理宗亲会内部矛盾,维护宗亲会团结;(4)负责组织宗亲会活动,丰富宗亲文化生活。

3. 秘书长职责:(1)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事务;(2)负责宗亲会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等工作;(3)负责宗亲会会议的组织、记录和通知工作;(4)负责宗亲会财务的核算、报销等工作;(5)负责宗亲会会员的联络、沟通工作。

4. 副秘书长职责:(1)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2)负责宗亲会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对分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协助秘书长组织宗亲会活动,丰富宗亲文化生活。

5. 会员职责:(1)积极参与宗亲会活动,维护宗亲会形象;(2)关心宗亲会发展,为宗亲会提供意见和建议;(3)遵守宗亲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四、管理制度1. 宗亲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宗亲会人员应自觉维护宗亲会形象,不得损害宗亲会利益。

3. 宗亲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宗亲会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4. 宗亲会人员应保守宗亲会秘密,不得泄露宗亲会内部信息。

宗亲理事会章程

宗亲理事会章程

宗亲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与宗旨第一条:本理事会定名为“XX宗亲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是XX宗族内部事务的管理机构,旨在促进宗族内部的团结、互助与合作,维护宗族的合法权益,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与族规族训。

第三条:理事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确保宗亲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财务及其他必要职位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理事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修订本章程;策划并组织宗亲活动;管理宗族财产;维护宗族成员的权益;促进宗族内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宗族事务管理第六条:理事会负责处理宗族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族谱修缮、族人婚丧嫁娶、宗族祭祀等事务的组织与协调。

第七条:理事会应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促进宗族和谐稳定发展。

第四章宗族财务管理第八条:理事会设立专项账户,对宗族财务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财务透明、公开。

第九条:理事会财务收支应定期向全体族人报告,并接受族人的监督。

第五章宗族成员管理第十条:凡承认本章程并具备XX宗族血统者,均可成为本理事会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应遵守族规族训,维护宗族荣誉,积极参与宗族活动。

第六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与宗族活动、享用宗族资源、提出建议与意见等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理事会决议、缴纳会费、维护宗族团结等。

第七章理事会会议制度第十四条: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宗族事务。

第十五条:会议应有过半数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出席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章附则与修订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经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交全体会员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签署:(理事会会长签字)日期:(理事会通过章程日期)。

宗亲会的规章制度

宗亲会的规章制度

宗亲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宗亲之间的联系,促进家族团结和文化传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宗族所有成员,对宗亲会的组织、管理、活动等进行规范。

第三条宗亲会的宗旨是弘扬家族文化,增进宗亲情谊,促进家族发展,维护宗亲会的团结和利益。

第四条宗亲会的管理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会组成,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次。

第五条宗亲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重要事项由全体会员投票表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宗亲会的会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宗亲会的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七条秘书长负责会务工作,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由各族人士组成,负责协助会长管理宗亲会事务。

第九条宗亲会设立各种委员会,如文化委员会、活动委员会等,负责特定任务。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宗亲会的会员应遵守宗亲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尊重家族传统和文化。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参加宗亲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宗亲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宗亲会的工作。

第十三条会员应保护宗亲会的声誉,不得损害宗亲会的利益。

第四章宗亲会活动第十四条宗亲会每年举办一次大型家庭聚会,邀请宗亲会全体成员参加。

第十五条宗亲会定期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家族文化传承。

第十六条宗亲会组织各类志愿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献爱心。

第五章宗亲会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宗亲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捐款、活动筹款等,必须用于宗亲会活动。

第十八条宗亲会设立财务专员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每年向全体会员做出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宗亲会的资金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六章纪律和处分第二十条宗亲会会员应严格遵守宗亲会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可接受警告、责令改正、暂时限制权利、劝退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宗亲会会员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应向有关机关报案,并接受相关调查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全体会员审议通过后生效。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目的本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宗亲联谊会的财务管理活动,保证财务事务的公正、透明和合规性,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2. 适用范围本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宗亲联谊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3. 主要职责a. 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财务活动的执行情况,并提供财务咨询与支持。

b. 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和报告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告,并进行定期审计。

c. 宗亲联谊会各部门、分会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财务活动,并配合财务部门进行数据报告和审计。

第二章资金管理1. 收入管理a. 收入来源宗亲联谊会收入主要来自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活动筹款等。

b. 收入核算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应建立收入核算制度,及时记录和核算各项收入,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备查。

c. 收入计划和预算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应与各部门、分会协商制定年度收入计划和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和进行资金调度。

2. 支出管理a. 支出审批宗亲联谊会各部门、分会的支出需要事先报请财务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支付。

b. 支出核算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应建立支出核算制度,及时记录和核算各项支出,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备查。

c. 支出控制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应对支出进行控制,确保支出符合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并进行风险防控。

第三章财务报告1. 编制和提交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分会和会员。

2. 内部报告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应向理事会、执行局等内部人员定期提交财务报告,供其评估和决策参考。

3. 外部报告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应及时向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等外部机构提交财务报告,以满足法定要求和监管需求。

第四章财务审计1. 审计程序宗亲联谊会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审计,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宗亲会理事会工作制度范本

宗亲会理事会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宗亲会理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理事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宗亲会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宗亲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宗亲会的全面工作,对全体宗亲负责。

第三条理事会工作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维护宗亲利益,促进宗亲团结。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各委员会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理事会会长负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工作。

三、理事会职责第七条理事会负责制定宗亲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理事会负责组织召开宗亲会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第九条理事会负责宗亲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第十条理事会负责宗亲会的对外联络,维护宗亲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理事会负责处理宗亲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宗亲间的和谐关系。

第十二条理事会负责组织宗亲活动,增进宗亲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理事会会议制度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会长主持,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委员会成员参加。

第十五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第十六条会议议题由会长提出,或由三分之一以上理事会成员联名提出。

五、财务管理第十七条理事会设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理事会财务报表应定期报送,接受审计。

六、宗亲活动第二十条理事会根据宗亲需求,组织举办各类宗亲活动,如宗亲聚会、庆典活动、文化交流等。

第二十一条宗亲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七、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宗亲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氏宗族理事会章程

氏宗族理事会章程

氏宗族理事会章程_某氏宗族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氏宗族理事会是民间的群众组织第二条理事会的宗旨: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共产党领导,尊祖敬宗,传承家族文化,弘扬家风祖规,增强家族亲情与福利事业的发展,服务家族,以和谐促发展,以团结促进步,为宗族的繁荣昌盛而努力奋斗,为在本世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理事会以氏宗族世系范围内为组织区域。

凡此区域的氏思宗族成员不分男女均为自然会员。

第二章理事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第四条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奉献力量。

(二)组织召开全体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议,组织召开事理会属下的各组织机构工作会和各种研讨会议。

(三)加强本会同别姓宗系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增进友谊。

(四)认真反映宗族群众的情况和要求。

第五条具体任务(一)关于宗功祖德祭祀活动事项。

(二)关于举办各类福利事业、敦亲睦族,促进繁荣事项。

(三)关于扶危、助贫、奖学事项。

(四)关于宗族各地之间的调查登记及文化交流联络事项。

(五)关于编辑本族家谱、历史事迹及族志会刊等事项。

(六)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理事会组织机构(一)本会为理事会制,每届任期年,可连选连任。

改变任期由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

(二)本会最高权利为理事会全体会议,理事会理事从家族成员中产生(包括在外理事会成员)。

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具体会议选举产生。

(三)本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资料组、会计、出纳、财务监督、法律顾问等。

(四)资料组、财会及其监督人员和法律顾问由理事会选派人任之。

(五)对本理事会有特殊贡献、热心支持和资助本会工作贡献较大的海内外乡亲族贤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在本会任名誉职务。

如名誉顾问、名誉会长或副会长、名誉理事等(人数不限)并以本会名义发聘书。

(六)在外理事会组织由在外理事会成员组织成立,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领导,并指导工作。

联谊会章程

联谊会章程

联谊会章程第一章名称与宗旨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联谊会”。

第二条本联谊会旨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共同发展,同时为社会和文化交流做出贡献。

第二章会员资格与权利第三条凡对联谊会宗旨持认同态度,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并愿意参与联谊会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联谊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联谊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享有联谊会提供的资源和信息;享有联谊会内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联谊会财务管理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联谊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会长职责:制定并实施联谊会的发展规划;主持联谊会的日常工作;代表联谊会对外交流与合作;召集并主持会员大会。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相应部门。

第七条联谊会下设秘书处、财务部、活动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提名,会员大会任命,任期与会长相同。

第四章活动策划与执行第八条活动部负责联谊会的活动策划与执行,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第九条活动策划应符合联谊会宗旨,有利于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要注重活动的社会效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与透明第十条财务部负责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联谊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

经费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联谊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透明、规范。

第六章章程修改与审议第十三条章程的修改权属于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修改章程的提议须由至少五分之一的会员提出,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五条修改后的章程须在通过后的十五日内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章会员行为规范第十六条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联谊会章程,积极参与联谊会活动,维护联谊会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会员不得以联谊会名义从事与联谊会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损害联谊会和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联谊会解散事项第十八条联谊会因故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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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2007年9月22日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缩写名称为:QCCT。

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地关氏宗亲自愿组成的民间联谊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会以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继承和发扬先祖“忠义仁勇”传统美德,遵奉祖训,敦宗睦族,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会拥有会徽、会歌。

第五条:本会会址暂设在河南省洛阳市。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本会的的任务是:l、组织全国性关氏宗亲联谊活动,遵奉圣祖家训:“读好书,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提倡精神文明。

2、研究天公文化,倡导关公精神,促进海内外文化交流。

3、研究关氏家族历史,编辑出版全国关氏宗谱,协助海内外宗亲寻根认祖,帮助、指导各宗支家谱编纂和续修事宜。

4、发扬团结友爱、诚信合作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物资文明建设。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热心关氏家族事业,遵守本会章程的全国各地关氏宗亲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八条:凡自愿加入本会者,均需提出书面入会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宗亲联谊活动。

3、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批准、建议和提案表决权。

4、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受本会的保护。

5、经会员书面申请,有退会的自由权。

第十条:会员义务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公民道德规范。

2、自觉遵守本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不准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从事任何违背本会宗旨的活动。

3、任何会员不得私自以本会名义参与其它活动。

确需以本会名义参与其它活动时,均需经常务委员会事先同意,所接受的捐赠和礼品全部归本会所有,不准个人私自收藏和处理。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5、协助本会发展新会员。

6、积极向本会提供捐赠和赞助,支持本会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常务委员会提议,会员代表大会会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团体机构被取缔或剥夺公民权者。

2、严重违法乱纪,在社会上或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违反本会章程。

破坏本会声誉和工作,屡教不改者。

4、本会委员以上会员,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者。

5、其它本会认为应取消会员资格者。

第四章组织第十二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人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大会代表由选举产生,团体会员代表由该团体推举,个人会员代表,由常务委员会选举。

当届之会长、副会长、正副监察长和秘书长为大会当然代表。

笫十四条:本会设常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

其组成人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1、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执行机构,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省市联络负责人若干人。

其下属职能机构有:①、秘书处:负责本会日常事务和财务管理。

②、关氏企业家协会:负责关氏企业的经济开发和发展。

③、中国关氏宗谱编纂委员会内设:主编一人、副主编若干人、编委若干人,负责宗谱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和宗谱编纂的审核。

④、基金管理委员会。

2、监察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最高监察机构,设监察长一人,副监察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必要时可以列席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有建议,监督、检查之职责。

3、本会职员均属义务职,但受本会委派同意参加的活动,其经费由本会负责开支或酌情给予津贴,具体实施办法见细则。

第十五条:为尊崇德高望重之宗亲和对本会有突出贡献者,本会特聘首席创会会长、创会会长、永远创会委员和创会委员若干人;首席顾问、顾问若干人。

对本会提供资金赞助,捐资十万元以上者,聘为永远荣誉会长;捐资五万元以上者,聘为荣誉会长;捐资三万以上者,聘为永远名誉会长;捐资一万元以上者,聘为名誉会长。

上述人员均为出席会员代表大会之当然代表。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由常务委员会负责筹备和召开。

大会前三个月,常务委员会必须向每位代表发送书面会议通知,先知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和议程以及相关事宜。

第五章经费第十七条:本会的经费来源:1、会员的捐赠和赞助。

2、其它机构和个人捐赠和赞助。

3、其它经济收入。

第十八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财务管理部门编制预算,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基金会定期拨给财务部门安排使用,经费使用情况,第年结算一次,定期公布,接受监督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会员代表大会。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由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会与各地关氏宗亲组织没有隶属关系。

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2010年9月23日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缩写名称为:QCCT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地关氏宗亲自愿组成的民间联谊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会以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构建和谐社会,遵纪守法。

联络海内外关氏宗亲情谊,弘扬关公文化,继承和发扬先祖“忠义仁勇”传统美德,遵奉祖训,敦宗睦族,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会拥有会徽、会歌。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荆州市。

第二章任务第六务:本会的任务是:1、组织全国性关氏宗亲联谊活动,遵奉圣祖家训:“读好书,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提倡精神文明。

2、研究关公文化,倡导关公精神,促进海内外文化交流。

3、研究关氏家族历史,编辑出版全国关氏宗谱,协助海内外宗亲寻根认祖,帮助、指导各宗支家谱编纂和续修事宜。

4、发扬团结友爱、诚信合作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物资文明建设。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热心关氏家族事业,遵守本会章程的全国各地关氏宗亲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八条:凡自愿加入本会者,均可提出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宗亲联谊活动。

3、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批准、建议和提案表决权。

4、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受本会的保护。

5、经会员书面申请,有退会的自由权。

第十条:会员义务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公民道德规范。

2、自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不准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从事任何违背本会宗旨的活动。

3、任何会员不得私自以本会名义参与其它活动。

确需以本会名义参与其它活动时,均需经常务委员会事先同意,所接受的捐赠和礼品全部归本会所有,不准个人私自收藏和处理。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5、协助本会发展新会员。

6、积极向本会提供捐赠和赞助,支持本会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常务委员会提议,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团体机构被取缔或剥夺公民权者。

2、严重违法乱纪,在社会上或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违反本会章程。

破坏本会声誉和工作,屡教不改者。

4、本会委员以上会员,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者。

5、其它本会认为应取消会员资格者。

’第四章组织第十二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大会代表由选举产生,团体会员代表由该团体推举,个人会员代表,由常务委员会选举。

当届之会长、副会长、正副监察长和秘书长为大会当然代表。

第十四条:本会设常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

其组成人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1、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执行机构,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省市联络负责人若干人。

其下属职能机构有:①秘书处,负责本会日常事务、财务管理。

②关氏企业家协会:负责本会日常事务和财务管理。

③中国关氏宗谱编篡委员会内设:主编一人、副主编若干人、编委若干人,负责宗谱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和宗谱编篡的审核。

④基金管理委员会。

2、监察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最高监察机构,设监察长一人,副监察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必要时可以列席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有建议,监督、检查之职责。

3、本会职员均属义务职,但受本会委派同意参加的活动,其经费由本会负责开支或酌情给予津贴,具体实施办法见细则。

第十五条:为尊崇德高望重之宗亲和对本会有突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或当地需要,本会特聘首席创会会长、创会会长、永远创会委员和创会委员若干人;首席顾问、顾问若干人。

对本会提供资金赞助,捐资十万元以上者,聘为永远荣誉会长;捐资五万元以上者,聘为荣誉会长;捐资三万元以上者,聘为永远名誉会长;捐资一万元以上者,聘为名誉会长。

上述人员均为出席会员代表大会之当然代表。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由常务委员会负责筹备和召开。

大会前三个月,常务委员会必须向每位代表发送书面会议通知,告知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和议程以及相关事宜。

第五章经费第十七条:本会的经费来源:l、会员的捐赠和赞助。

2、其它机构和个人的捐赠和赞助。

3、其它经济收入。

第十八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1、所有经济收入由秘书处统筹管理。

2、经费的使用:财务管理部门编制预算,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基金会定期拨发财务部门安排使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年结算一次,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会员代表大会。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由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第二十一条:各地关氏宗亲组织隶属于本会领导。

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首席顾问:关怀(北京市)名誉会长:关宏钦(山西省侯马市)关新刚(山西省运城市)会长:关群生(河南省洛阳市)常务副会长:关业清(湖北省公安县计生局) 副会长:关启新(福建省莆田市)关冰源(山东省东明县)关俊卿(河南省洛阳市)关现伟(河南省洛阳市)关赞棠(广东省开平市)关敦意(广西玉林市)关金栋(河北省南宫市)关森柱(山西省运城市)关波涛(湖南省长沙市)关新邦(江西省樟树市)秘书长:关波涛(兼)一、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关群生关业清关启新关冰源关俊卿关现伟关赞棠关敦意关金栋关森柱关波涛关新帮关玉祥二、下属机构组成成员:1、秘书处秘书长:关波涛(兼)(湖南省长沙市)副秘书长:关永涛(河南省郑州市)关永豪(河南省宝丰市)关俊玺(女)(河南省洛阳市)关茗珍(山西省侯马市)关淑红(女)(四川省峨眉山市)关同芳(山东省东明县) 2、《中国关氏宗谱》编纂委员会主编:关启新(福建省莆田市)副主编:关冰源(山东省东明县)关俊卿(河南省洛阳市)关业清(湖北省公安县计生局)关金栋(河北省南宫市)关悦宋(广东省开平市)编委:关建华(河南省舞阳市)关宁(陕西省华阴市)关海松(河南省长葛市)关苏奇(福建省宁德市)关成金(湖南省澧县)关运章(河南省尉氏县)关立中(甘肃省崇信县)关松筠(河南省渑池县)关泽华(河南省平顶山市)关恒军(辽宁省盖州市)关大功(河南省潢川县)关雄(广东省阳江市) 3、关氏企业家联谊会主任:关四海(江西省万载县)副主任:关占岭(河南省尉氏县)关宏恩(河南省偃师市)关乔勋(广东省阳江市)关瑞峰(山东省巨野县)关裕家(广西省苍梧市)关金瑞(福建省莆田市) 4、各省市联络负责人关磊(北京市)关肇远(上海市)关翔(江苏省)关建生(云南省)关振兴(吉林省长春市)关晋民(山西省垣曲县)三、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监察委员会监察长:关玉祥(兼)(福建省莆田市)副监察长:关业清(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关小军(山西省垣曲县)关丙宏(辽宁省盖州市)四、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委员除上述人员外还有:关孝顺(河南省洛阳市)关伯恩(河南省尉氏县)关明辉(山东省梁山县)关章华(湖南省安乡县)关开中(河南省永城县)关洪清(湖北省潜江市)关成武(湖北省潜江市)关洪荣(湖北省潜江市)关清(湖北省公安县)关洪日(湖南省澧县)关业华(湖北省十堰市)关维江(山东省菏泽市)关升记(山东省定陶县)关宪玺(河南省栾川县) 关富强(河南省郑州市) 关广英(山东省梁山县) 关成志(湖北省潜江市) 关凤章(湖北省潜江市) 关庆功(福建省霞浦市) 关立丛(河南省邓州市) 关广生(山东省阳谷县) 关长安(河南省偃师市) 关振明(河南省邓州市) 关国榕(福建省莆田市) 关月章(湖北省仙桃市) 关义虎(甘肃省崇信县) 关文明(甘肃省崇信县) 关进学(安徽省砀山县) 关大杰(河南省嵩县) 关星亮(山西省运城市) 关德成(山西省运城市) 关社坤(山西省垣曲县) 关自修(河南省商丘市) 关宏卿(河南省洛阳市) 关碧能(广东省开平市)关放(辽宁省盖州市) 关社立(河南省洛阳市) 关红卿(河南省洛阳市) 关凤章(湖北省仙桃市) 关海章(湖北省潜江市) 关海成(湖北省潜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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