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医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保管理工作,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保管理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各级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医保管理体制,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第三条医保管理考核适用于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
第四条医保管理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
2.参保人员的统计分析。
3.医保政策的宣传与执行情况。
4.医疗机构的监管与合作情况。
5.数据分析与报表统计。
第二章参保人员管理考核第五条参保人员管理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对参保人员的登记、统计、缴费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参保人员管理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1.参保人员登记准确率。
2.参保人员缴费率。
3.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更新及时率。
4.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情况。
第七条参保人员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医保管理部门的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第三章医保基金管理考核第八条医保基金管理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对医保基金的收支、结算、审计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医保基金管理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1.医保基金收入的实际执行率。
2.医保基金支出的合理性评估。
3.医保基金结算工作的准确率。
4.医保基金的审计结果。
第四章医保政策宣传执行考核第十条医保政策宣传执行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对医保政策宣传、执行、监督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医保政策宣传执行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1.医保政策宣传覆盖率。
2.医保政策执行的合规性。
3.医保政策监督与处罚情况。
第五章医疗机构监管与合作考核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监管与合作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合作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监管与合作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1.医疗机构认定与评审工作的准确性。
2.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监管与督导情况。
3.医疗机构与医保管理部门的合作与沟通情况。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诊疗行为,为城乡居民、单位职工等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正确、合理、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现结合实际拟定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一、管理规定(一)就医管理1、严格执行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医护人员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不断优化就医流程,掌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相关政策、规定,尽到告知义务,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服务。
3、参保病人就诊时,首诊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身份、信息,层层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自杀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就医病人,管床医生要严格审查,并在病历上按规定如实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4、医务人员应严格管控诊疗行为,不得因完成考核指标拒收、推诿病人。
5、诊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须使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和特殊材料等自费项目时,必须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使用贵重药品及高值耗材需经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部审批、备案(急诊、抢救48小时内补办)后留存备查。
6、门诊及住院病历,应按规定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搜检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
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7、一年医保查核年度内,一切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规模的医疗费用掌握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之内,一切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掌握在其医疗总费用的40%之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之内。
(二)用药管理1、严格按《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查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次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求。
2、临床用药应与主要诊断和病历记载一致;不得在医嘱外开药,不得搭车开药和超限量开药;控制用药品种,尤其是疗效不确切、价格昂贵的辅助药。
医保考核管理制度范本
医保考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考核管理制度,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基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医疗保险基金考核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考核对象和内容第四条经办机构应当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第五条经办机构应当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考核,包括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医疗服务的质量、医疗费用的合理性等。
第六条经办机构应当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基金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第七条经办机构应当采取现场检查、数据核查、审计等方式进行考核。
第八条经办机构应当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
第九条经办机构应当组成考核小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
第十条经办机构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考核报告应当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第四章考核结果处理第十一条经办机构应当将考核报告报送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经办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保险基金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需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经办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考核,或者未按照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处理的,由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医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保管理工作,提高医保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保管理考核是指对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参保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监督和激励,以保障医保基金有效使用和参保人员权益。
第三条医保管理考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效,提高医保管理水平,推动医保制度健康发展。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医保经办机构考核内容包括:⒈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管理情况。
⒉医保基金支出管理情况。
⒊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管理情况。
⒋医保待遇支付准确性和及时性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包括:⒈医保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
⒉高危、重大疾病分级诊疗管理情况。
⒊医保费用管理和控制情况。
⒋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等。
第六条参保人员考核内容包括:⒈缴费情况核定。
⒉待遇申领和享受情况。
⒊医保就医结算准确性和合规性。
⒋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更新情况等。
第三章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第七条医保经办机构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参保人员管理指标、医保基金支出管理指标、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管理指标、医保待遇支付指标等,具体指标和评分标准由地方人民医保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医疗机构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医保信息采集报送指标、分级诊疗管理指标、医保费用控制指标、医疗质量管理指标等,具体指标和评分标准由地方人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参保人员考核指标应当包括缴费情况核定指标、待遇申领享受指标、医保就医结算准确性指标、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更新指标等,具体指标和评分标准由地方人民医保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考核方法第十条医保经办机构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核查材料、绩效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实地检查、医疗质量评估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参保人员自愿申报、社会监督、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
医保服务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保服务管理,提高医保服务质量,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参保人),以及提供医保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店等医保服务机构。
第三条医保服务考核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过程监控和结果评估。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医保服务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服务质量考核1. 医疗机构:诊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2. 药店:药品供应保障、药品质量管理、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考核1. 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率、合规率、违规率等;2. 药店:医保药品销售量、医保基金使用率、合规率、违规率等。
(三)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考核1. 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宣传、政策执行、政策落实等;2. 药店:医保政策宣传、政策执行、政策落实等。
(四)医保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考核1. 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设施建设、医保服务流程优化、医保服务信息化建设等;2. 药店:医保服务设施建设、医保服务流程优化、医保服务信息化建设等。
第三章考核指标第五条医保服务考核指标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服务质量指标1. 诊疗质量:诊断准确率、治疗有效率、治愈率等;2. 医疗安全:医疗事故发生率、医疗纠纷发生率等;3. 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环境等;4. 患者满意度:患者对诊疗过程的满意度、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等。
(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指标1. 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率、合规率、违规率等;2. 药店:医保药品销售量、医保基金使用率、合规率、违规率等。
(三)医保政策执行情况指标1. 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宣传覆盖率、政策执行率、政策落实率等;2. 药店:医保政策宣传覆盖率、政策执行率、政策落实率等。
(四)医保服务体系建设指标1. 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设施覆盖率、医保服务流程优化率、医保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度等;2. 药店:医保服务设施覆盖率、医保服务流程优化率、医保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度等。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长,医保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医保资金,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各地医保局纷纷制定医保管理考核办法,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医保服务、费用管理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
一、医保管理考核办法的目的医保管理考核办法是为了促进医保体系改革,推动全面医改和供给侧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保费用,以及完善医保管理制度。
通过对医保工作的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和解决医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医保管理考核指标1.医保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医保服务质量考核是对医院、社区卫生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医疗机构提供门诊、住院医疗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
其考核指标包括等待时间、诊疗技术水平、诊疗费用、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
2.医疗费用管理考核指标医疗费用管理考核是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医疗费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医疗费用结算准确率、诊疗费用支出、医疗服务费用合理性等方面。
3.医保信息化建设考核指标医保信息化建设考核是对医保机构进行IT技术建设和信息化应用的评估,主要包括人员培训、系统应用、网络安全和数据管理等方面。
三、医保管理考核的奖惩机制医保管理考核的奖惩机制主要是为了激励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保资金的安全。
根据考核结果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奖惩,具体包括:1.优秀评选奖励:对达到考核标准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增加资助和津贴。
2.差评通报罚款: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挂牌通报或罚款处理,以促进其改进。
3.重大违法追责:对违反医保管理制度、涉嫌贪污行为的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四、医保管理考核的建议为了更好地促进医保管理工作,建议在制定考核标准时需要格外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考核要体现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保险也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的出台旨在保障医保制度的公正执行和高效运行,以确保人们能够获得公平和可持续的医疗保障。
本文将从医保管理和考核的角度,探讨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医保管理1. 医保参保与退保医保参保是指个人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成为医保参保人员,从而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
参保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缴纳医保费用,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退保是指参保人员因某种原因需要终止医保参保关系,例如退休、外出务工等。
医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参保与退保的制度,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医保基金管理医保基金管理涉及到医保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监控等环节。
医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来源透明、筹集合法,并通过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机制,保证医疗服务供应商的按需付费。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控和风险防范,遏制医保诈骗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 医保信息管理医保信息管理是指对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就医信息以及医保费用等进行收集、存储和管理。
医保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保障参保人员的个人隐私。
同时,还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医保信息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4. 医保服务管理医保服务管理是指对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医保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准入、执业行为的监督,建立医保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医保考核办法1. 基本指标考核医保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的补偿标准和相关规定,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和费用标准,并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基本指标考核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合理性、服务质量、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合理使用等。
2. 绩效考核医保管理部门还应根据医疗机构的绩效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医疗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无删减范文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1. 背景介绍医保是指国家对全民或特定人群提供的医疗保障制度,旨在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
为了确保医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和管理,需要实施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以保证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2. 医保管理原则- 公平性原则:医保管理应保证每位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符合其医疗需求的基本医保待遇,避免差异化待遇。
- 公开透明原则:医保管理应公开相关政策、规则及计划,提高管理的透明度,方便参保人员了解和使用医保制度。
- 科学性原则:医保管理应基于科学和客观的评估指标,制定合理的医保政策和管理办法,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 规范性原则:医保管理应依法制定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医保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 医保管理措施3.1 参保管理为了确保医保管理的顺利进行,需要对参保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以下措施:- 身份核实:参保人员需提供有效联系件和医保登记信息,进行身份核实。
- 缴费管理: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用,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 参保范围管理:参保人员应符合参保条件,包括年龄、就业状况等,确保保险权益的合理分配。
3.2 医保资金管理医保资金的管理是医保管理的核心,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稳定运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支出控制:根据医保政策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和费用标准,并设立费用控制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 结算管理:对医疗服务机构的医保费用结算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准确结算和使用情况的透明性。
- 风险防控:加强医保资金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3 医保政策评估与调整医保政策的评估与调整是医保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实施:- 统计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医保相关数据,进行效果评估和政策调整的依据。
- 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定期对参保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 决策制定与调整:根据评估结果和调查反馈,制定或调整医保政策,以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和提升医保管理水平。
医保考核管理制度
医保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考核工作,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医保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保基金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医保考核管理制度是医疗卫生行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和评估。
第四条医保考核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全面监督医保资金的使用,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医保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第五条医保考核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透明,依法行政,科学合理,结果导向。
第二章医保考核指标体系第六条医保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医疗服务质量指标、医保基金使用指标和参保人员满意度指标等。
第七条医疗服务质量指标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包括医生的诊疗水平、护理质量、医疗设备的完好率等。
第八条医保基金使用指标主要包括医保基金的支出情况,包括医疗服务费用的适当性、医药费用的控制情况等。
第九条参保人员满意度指标主要包括参保人员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包括就诊便捷性、服务态度、医疗费用等。
第十条医保考核指标应当根据医保工作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合理设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客观反映医保工作的实际情况。
第三章医保考核程序第十一条医保考核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包括考核计划制定、数据采集、指标评估、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二条医保考核计划由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包括考核内容、范围、时间、方法等。
第十三条数据采集工作由各参与单位和个人按照医保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指标评估由医保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的方法,对医保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结果反馈由医保管理部门向被考核单位和个人反馈考核结果,包括考核得分、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
第四章医保考核结果运用第十六条医保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作为医保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医保工作的开展和改进起到指导作用。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管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政策执行:考核经办机构对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服务质量:评估经办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参保人员的需求。
(三)基金管理:检查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
(四)信息系统:考核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五)内部管理:评价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及其执行情况。
(六)参保人员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参保人员对经办机构服务的满意程度。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二)不定期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对特定问题或突发事件进行专项考核。
第六条考核方法包括:(一)自评:经办机构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现场检查:考核人员对经办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
(三)数据分析: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四)问卷调查:通过问卷形式收集参保人员对经办机构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应用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经办机构评优、奖励、处罚和改进工作的依据。
第九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办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医保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医保管理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医保管理部门的绩效,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和管理。
通过考核,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内容医保管理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政策宣传和解释:医保管理部门应及时宣传和解释国家和地方医保政策,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知晓程度。
2. 参保登记和变更管理:医保管理部门应确保参保登记和变更办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错误和延误。
3. 社保费用核算和结算:医保管理部门应做好社保费用核算和结算工作,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医保管理部门应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包括基金的收入与支出的核对和监督,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5.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医保管理部门应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6. 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医保管理部门应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考核方法医保管理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1. 定期考核:按照一定频率组织考核,形成考核报告,对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估。
2. 突击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选择医保管理部门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导。
3. 抽查核实:对医保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数据和材料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考核标准医保管理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医保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工作责任,是否能够及时解决参保人员的问题和困难。
2. 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能够及时处理各类业务。
3. 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滥用和浪费的情况。
4. 医疗机构管理情况:医保管理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能够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管理,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保机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服务提供者等相关方。
三、管理原则1. 按照“分类管理、分层次管理、重点管理、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实施医保管理。
2. 遵循保障先行、改革创新、公平合理、精细管理的发展思路。
3. 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畅通、使用优化、保险资金监管合规、风险控制有效等方面的目标。
四、医保服务内容1.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罕见病等医疗服务。
2. 大病医疗保险服务:提供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器官移植等大病治疗服务。
3. 中西医结合服务:提供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案,促进中西医相互融通、协同发展。
4. 医保服务的质量控制与评价:建立医保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系统。
五、医保管理1. 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定期审计,严格检查医保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违规行为。
2. 提高医疗机构管理的水平,加强医疗保险运行监管,推动医疗改革顺利实施。
3. 完善医保信息管理,建立医保数字化平台,提高数据共享效率。
4. 实行创新医保支付方式,发挥保险资金杠杆作用,促进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的提高。
六、考核办法1. 制定医保绩效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以优质服务和良好数据质量为主要考核依据。
2. 开展医保服务质量评估,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3. 根据考核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惩罚和奖励,并公示在医保管理系统中。
七、处罚措施对违反本办法的人员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本文档主题为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目的在于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管理,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 管理原则应遵循保障先行、改革创新、公平合理、精细管理的发展思路,并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畅通、使用优化、保险资金监管合规、风险控制有效等方面的目标。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目录1. 引言2. 定义与术语3. 医保管理组织结构4. 医保管理职责5. 医保管理流程6. 医保考核指标与标准7. 医保考核程序8. 医保考核结果的应用9. 附件1. 引言为了加强医保管理,提高医保服务质量,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及医保服务相关人员。
2. 定义与术语2.1 医保管理:指对医保基金、医保服务、医保政策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活动。
2.2 医保服务:指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疗设施等服务。
2.3 医保基金:指用于支付医保待遇的资金。
2.4 医保管理部门:指负责医保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
2.5 医疗机构:指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3. 医保管理组织结构3.1 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保政策、规划、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3.2 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医保服务,执行医保政策,并接受医保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 医保管理职责4.1 医保管理部门职责:4.1.1 制定医保政策、规划、标准和考核办法;4.1.2 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4.1.3 组织医保考核工作;4.1.4 处理医保违规行为。
4.2 医疗机构职责:4.2.1 提供医保服务;4.2.2 执行医保政策;4.2.3 配合医保管理部门进行医保考核;4.2.4 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 医保管理流程5.1 医保服务提供:5.1.1 参保人员凭医保卡在医疗机构享受医保服务;5.1.2 医疗机构核实参保人员身份,提供医保服务;5.1.3 医疗机构向医保管理部门申请医保基金支付。
5.2 医保基金支付:5.2.1 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医疗机构提交的医保基金支付申请;5.2.2 医保管理部门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基金。
6. 医保考核指标与标准6.1 医保服务质量:包括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等。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管理,加强医保经费的使用和监督,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合理、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保管理及考核范围包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监督管理,以及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和结算。
第三条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等相关方。
第二章参保人员管理第四条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医保费,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第五条参保人员应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并确保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第六条参保人员享受医疗服务时,应按规定出具有效的参保证明及相关材料。
第三章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第七条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确保资金的及时结算。
第八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合规运营。
第九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确保医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医疗机构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按照业务范围和医保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医保服务,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申报和结算医保经费,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和透明。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保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提供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五章医保管理考核第十三条对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定期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医保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信息管理等方面。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附件一:医保管理流程图附件二:医保参保登记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保费:指参保人员每月按一定比例缴纳的费用,用于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2.医保经办机构:指负责医保费的收缴、结算和医保服务管理的机构。
3.医疗机构:指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类医院、诊所等单位。
4.医保服务质量评估:指对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水平进行评估的活动。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医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保管理工作,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本文规定了医保管理考核的目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
医保管理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医保管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推动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保管理考核的对象包括医保机构、参保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医保管理考核的范围涵盖医疗费用支付、药品目录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医疗费用支付考核医疗费用支付考核主要评估医保机构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付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医疗费用支付考核内容包括参保人员的待遇计算、医疗费用支付申报的时限和材料要求等。
医疗费用支付考核程序包括对医保机构的业务操作进行抽查、核实和评估。
医疗费用支付考核要求医保机构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处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支付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药品目录管理考核药品目录管理考核主要评估医保机构对药品目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管理情况。
药品目录管理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目录的制定、调整和审批等方面。
药品目录管理考核程序包括对医保机构的药品目录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和评估。
药品目录管理考核要求医保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质量安全。
第四章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主要评估医保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合同管理、服务质量和费用管理等方面。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程序包括对医保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
第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要求医保机构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费用合理性。
附件:________1.医保管理考核评分细则2.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付申报表格3.药品目录管理制度4.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医保机构:________指负责医保管理工作的单位或组织,包括医保中心、医保局等。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1. 背景介绍
医保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医保管理及考核工作,确保医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2. 医保管理
2.1 参保管理
参保资格审核:对参保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参保人员符合参保条件。
参保登记:对参保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参保人员档案。
缴费管理: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缴费进行管理,确保缴费按时足额。
2.2 医疗服务管理
医院及医生管理: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资质进行认证和监管,
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医保支付管理: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结算和支付,控制医疗
费用支出。
3. 医保考核办法
3.1 绩效考核
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定期对参保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
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2 资金管理考核
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考核:对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确保
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医保费用控制考核: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考核,控制医保支出
的增长。
4. 实施效果及展望
通过以上的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的实施,可以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健康权益,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医保管理制度,加强医保服务和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关于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的文档。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医保管理考核办法引言医保管理考核办法是指对医保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的具体规定。
医保管理是指国家为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执行过程。
医保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医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考核目的医保管理考核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和评价医保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医疗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
通过考核,可以合理调整医保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推动医保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考核内容医保管理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执行情况:对医保政策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落地、政策执行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2. 基金运营管理:对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基金使用情况、基金运营效率等进行考核,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运用和安全可靠。
3. 服务质量评价:对医保参保人员的满意度、服务效能等进行评估,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医药服务监管:对医疗机构、医生、药品生产企业等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医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医疗服务的规范化。
三、考核方法医保管理考核的方法应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手段,既要充分考虑实践情况,又要具备可比较性和可操作性。
1. 定性分析:对医保管理工作中的政策宣传、社会反响、政策执行效果等进行分析,形成综合评价。
2. 定量指标:通过统计数据、服务评价指标等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对医保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评估。
3. 问卷调查:通过向参保人员、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相关方进行问卷调查,获取医保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意见反馈。
四、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结果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1. 成绩优秀:对成绩优秀的医保管理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各地区和机构在医保管理方面继续发展和创新。
2. 成绩良好:对成绩良好的医保管理工作进行肯定,同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引言医保管理的重要性医保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医生和药店等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权益。
医保管理可以促使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防止医疗欺诈和虚假行为的发生。
通过医保管理,可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减少医疗费用的浪费。
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的设计原则公平公正: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应该公平公正地对待各个医疗机构和医生,不偏袒任何一方。
透明公开: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的设计应该是透明公开的,信息对医疗机构和医生公开,以便监督和评估。
精细化管理: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应该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生的专业领域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实施精细化管理。
鼓励创新: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应该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通过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风险防控: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要加强风险防控,减少医疗欺诈和虚假行为的发生。
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医疗服务准入管理:通过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提供相应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条件。
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和支付:根据医疗服务的实际价值和质量,合理确定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并及时支付给医疗机构和医生。
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疗服务效率的考核:通过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方法,评估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效率,鼓励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不良行为的惩罚措施: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不良行为实施严厉的惩罚,防止医疗欺诈和虚假行为的发生。
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的实施效果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医保管理与考核的压力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效率提高:通过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可以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就诊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医保管理与考核办法可以对医疗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减少医疗费用的浪费,保障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医保办考核办法
协调
工作
做好院内、外医保协调工作
3
一次不合要求扣酌情0.5—2分
临时
任务
完成医院或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3
未做好酌情扣0.5—3分
合计分值(分)60考核扣分分,加分分,合计得分分
监督
与
分析
指导
1、深入科室与负责人沟通,了解医保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8
未进行酌情扣2—5分;
发现问题不提出解决办法每项次扣0.5—1分
2、不定时对参保病人用药、检查、治疗和收费进行检查,对违规项目及时予以纠正(落实处罚?)
8
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每缺1次扣5分;
对违规项目不提出纠正意见的每项扣0.5—1分
2、定期组织பைடு நூலகம்有关人员进行医保业务培训
5
未按规定时间组织培训每次扣2—3分
医保
资金
管理
每月?日前核对好医保期结应收应付款项,并向医保局提供每月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情况,确保医保期结资金的及时顺利拨付(及时拨付率≥?%)
10
未及时完成每次扣2—4分;
期结资金及时拨付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检查
3、定期按医保定点医院服务质量标准进行自评检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
8
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每缺1次扣5分;
4、每月通报一次业务科室医保病人及费用控制情况
6
未按期通报每缺一次扣2分
5、每月编印每季度编印一期《医保简讯》,对每月医保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和全院相关科室、人员通报
4
未按要求定期完成每缺一期扣5分;
人均医保费用管理
5
要求比去年人均医保费用下降,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月收治医保病例低于5例的,扣分减半)
医保管理制度考核管理
医保管理制度考核管理一、医保管理制度考核管理的意义1. 促进医保政策的有效推行。
通过对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考核,可以发现和解决医疗机构和个人参保人员存在的违规行为,保证医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2. 监督医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医保资金是公共财政资金,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可以防止医保资金的浪费和滥用,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对医保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可以发现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医疗机构加强服务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提升医保管理水平。
通过对医保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医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医保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医保管理制度考核管理的方式和方法1. 定期开展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考核。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排查和整治,加强对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医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2. 加强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建立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医疗药品采购及使用、医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防止医保资金的浪费和滥用,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开展医保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估。
建立医保机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4. 完善医保管理制度考核管理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考核管理的制度和规章,明确考核管理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规范医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确保医保管理制度的科学规范执行。
三、医保管理制度考核管理的难点和挑战1. 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考核难度较大。
由于医保政策执行情况涉及众多医疗机构和个人参保人员,相关的工作量较大,考核的难度较大。
2. 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存在的问题较多。
医保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涉及医疗机构的收费、药品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较多,审计的难度较大。
3. 医保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估受到医疗机构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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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生效日期:2008年12月18日修订日期:
为了加强我院的医保管理,落实医保政策和相关协议,依据《济南市定点医疗机构目标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门诊规定病种质量考核标准》及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及原《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科室医保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住院考核
根据我院医疗和护理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管理模式,医保考核也分为医疗组考核和护理组考核两类,按月度进行。
考核方式采取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医疗组考核
医疗组考核分为定额控制、药品比例控制、上级部门检查扣款、综合考核四种方式。
1 •定额控制
科室医保出院病人人均费用控制在科室定额的100%^内。
定额低于12000元的
科室,超过规定定额12000元以内的部分,按1:1的比例扣罚医疗组奖金;超过12000 元的部分,按1: 3的比例扣罚医疗组奖金;定额高于12000元的科室,超定额部分
按1: 3的比例扣罚医疗组奖金。
定额控制指标按月度挂钩,季度平衡。
2.药品比例控制
科室医保出院病人内科系统药品比例控制52%以内,普外科、胸外科、乳腺外科、肛肠外科控制在42%以内,其他外科系统的科室控制在37%以内,康复科控制在46% 以内。
超出上述规定比例5 个百分点以内,每个百分点扣罚医疗组奖金200 元;超出5-10 个百分点,每个百分点扣罚医疗组奖金500 元;超出10 个百分点以上,每个百分点扣罚医疗组奖金1000 元。
药品比例控制指标按月度挂钩,季度平衡。
3.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扣款济南市医保办对我院进行医保审核发现问题,由于医疗方面的原因产生的住院扣款由相关医疗组100%承担。
4.综合考核
1)具体内容及考核办法:
LC-102: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生效日期:2008年12月18日修订日期:
LC-102: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生效日期:2008年12月18日修订日期:
(2)考核结果与奖惩
95 —100 分+500
91 —94 分+300
90 分+100
85 —89 分-100
80 —84 分-300
75 —79 分-600
70 —74 分-900
65 —69 分-1200
< 64 分-1500
(二)护理考核
护理组考核分为上级部门检查扣款、综合考核两种方式。
1•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扣款
济南市医保办对我院进行医保审核发现问题,由此产生的扣款, 原因产生
由于护理方面的的住院扣款由相关护理组100^承担。
2 •综合考核
(1)具体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如下表:
LC-102: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生效日期:2008年12月18日修订日期:
(2)考核结果与奖惩
应奖惩金额(元)
95 -100 分 91 - 94 分
90分 85 - 89 分 80 - 84 分 75 - 79 分 70 - 74 分 65 - 69 分
w 64分
得分 +500 +300 +100 -100 -300 -600 -900 -1200 -1500
LC-102:医保管理考核办法
生效日期:2008年12月18日修订日期:
二、门规考核
门规考核主要针对医保定岗医师进行考核。
(一)除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恶性肿瘤化疗两个病种外,单个门规病种每次
开药金额控制在150元以内,多个门规病种和并发症每次开药金额控制在300元以内。
对于有两个以上门规病种的病人,医师开药时要注意翻看病人的病历和处方,不要重复用药和开相同疗效的药品。
超过规定金额的处方,由医保办不定期送药事委员会或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
对于开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每月公示,第一次公示医师代码;连续两次有不合理处方的,公示姓名;连续三次有不合理处方的,取消其医保定岗医师资格。
(二)济南市医保办对我院进行医保审核发现问题,门诊规定病种扣款由医师个
人全部承担。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医疗保险的险种: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济南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省直企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属企业离休医保和市属企业离休医保定额可以上浮30%其他方面的考核按上述办法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