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VOCs)中三苯排放量核中 …

合集下载

广东voc排放标准

广东voc排放标准

广东voc排放标准广东VOC排放标准。

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发展也带来了VOC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广东省出台了一系列的VOC排放标准,以规范企业的生产活动,降低VOC排放量,保护大气环境。

首先,广东省对VOC排放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根据《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规定,不同行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VOCs浓度、总量等都有了明确的要求。

比如,在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对VOCs的排放浓度有了具体的限制,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以确保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其次,广东省对VOC治理技术提出了要求。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中明确了对VOC治理技术的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VOC治理技术,如低VOC涂料、VOCs回收装置等,以减少VOC排放。

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排放成本,还可以有效减少VOC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广东省对VOC排放的监测和管理也进行了规范。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VOC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VOC排放进行监测和报告。

同时,加强了对VOC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求,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降低VOC排放。

最后,广东省对VOC排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也进行了规定。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了对VOC排放标准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VOC排放标准的执行力度。

总之,广东省VOC排放标准的出台,为VOC排放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推动了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VOC排放,保护了大气环境。

未来,广东省将继续加大对VOC排放治理的力度,推动企业加强环保意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vocs 排放标准 广东

vocs 排放标准 广东

vocs 排放标准广东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工业发展较快,但同时也伴随着大量的工业废气排放。

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广东省制定了严格的工业废气排放标准,即vocs排放标准。

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缩写,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这些化合物一旦进入大气中,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严格控制vocs的排放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广东省针对vocs排放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主要包括对工业企业的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排放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还有相应的差异化标准,以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的特点。

在实际执行中,广东省环保部门会对工业企业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查,确保它们的vocs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对于那些排放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促使它们改善排放情况。

除了对工业企业的排放进行监管外,广东省还鼓励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减少vocs排放。

比如,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采用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

这些举措不仅有利于减少vocs排放,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广东省还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开发出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以进一步降低vocs排放。

通过技术创新,可以实现vocs的资源化利用,从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广东省对vocs排放的标准和监管工作非常严格,旨在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同时也鼓励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排放。

通过这些举措,相信广东省的空气质量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也会得到提升。

希望广大企业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广东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广东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广东2018年最新(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是广东地区2018年最新(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对电子设备制造业、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制鞋行业等等容易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行业做了明确的限值规定同时也包括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细情况,亲参考以下表格:一、电子设备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有项目实施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执行第Ⅰ时段限值,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新建项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排放限值、技术与管理规定未划分时段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

1、排气筒排放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mg/m3)最高允许速率(kg/h)I时段II时段I时段II时段苯 1 1 0.15 0.1甲苯10 5 0.3 0.2二甲苯20 10 0.8 0.6苯系物30 15 1.0 0.6VOCs 60 40 2.0 1.2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m3)污染物厂界车间边界苯0.1 0.4甲苯 1.0 2.4二甲苯0.5 1.2苯系物 1.5 3.0VOCs 2.0 4.0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备注:2002年1月1日前建设(锅炉按建成使用)的项目执行I时段限值;2002年1月1日起建设(锅炉按建成使用)的项目执行II时段限值。

1、I时段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kg/h)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m)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苯15禁排0.5 0.812 20 0.9 1.330 2.9 4.440 5.6 7.6甲苯15禁排3.14.740 20 5.2 7.930 18 27 40 30 46二甲苯15禁排1.0 1.570 20 1.7 2.630 5.9 8.840 10 15酚类15禁排0.1 0.15100 20 0.17 0.2630 0.58 0.8840 1.0 1.550 1.5 2.360 2.2 3.3甲醛15禁排0.26 0.3925 20 0.43 0.6530 1.4 2.240 2.6 3.850 3.8 5.960 5.4 8.3非甲烷总烃15 5.4 10 1612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20 8.5 17 2730 30 53 8340 52 100 1502、II时段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kg/h)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m)二类区域三类区域苯15 0.42 0.6312 20 0.7 1.030 2.3 3.640 4.2 6.3甲苯15 2.5 3.840 20 4.3 6.530 15 2240 25 38二甲苯15 0.84 1.370 20 1.4 2.230 4.8 7.040 8.4 13酚类15 0.084 0.13100 20 0.14 0.2230 0.48 0.740 0.84 1.350 1.3 1.960 1.8 2.7甲醛15 0.21 0.3225 20 0.36 0.5430 1.2 1.840 2.1 3.250 3.2 4.860 4.5 6.9非甲烷总烃15 8.4 1312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20 14 2130 44 7040 84 120来源于:《DB44/ 27—2001》三、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1、排气筒排放限值备注:a 苯系物指单环芳烃中的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合计。

废气处理一般分为有机废气与无机废气的处理

废气处理一般分为有机废气与无机废气的处理

废气处理一般分为有机废气与无机废气(de)处理,有机废气常用(de)方法是冷凝法、吸附法、吸收法、催化燃烧法等无机(de)一般是采用喷淋法与水洗法涂装废气处理方法(de)选择选择有机废气(de)处理方法,总体上应考虑以下因素:有机污染物(de)类型及其浓度、有机废气(de)排气温度和排放流量、颗粒物含量以及需要达到(de)污染物控制水平.1喷漆常温废气(de)处理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来自喷漆室、晾置室、调漆间和面漆污水处理间(de)废气为低浓度、大流量(de)常温废气,污染物(de)主要组成为芳香烃、醇醚类和酯类有机溶剂.对照GB16297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这些废气(de)浓度一般在排放限值以内,为应对标准中(de)排放速率要求,多数厂采取高空排放(de)办法.这种办法虽然可以满足目前(de)排放标准,但废气实质上是未经处理稀释排放,一条大型(de)车身每年排放(de)气体污染物总量可能高达数百吨,对大气造成(de)危害非常严重.为从根本上减少废气污染物(de)排放,可以联合利用几种废气处理方法进行处理,但大风量(de)废气处理成本很高.目前,国外较为成熟(de)方法是,先将有机废气浓缩(用吸附-脱附转轮将总量浓缩15倍左右),以减少需处理(de)有机废气总量,再采用破坏性方法对浓缩(de)废气进行处理.国内也有类似(de)方法,先采用吸附法(活性碳或沸石作吸附剂)对低浓度、常温喷漆废气进行吸附,用高温气体脱附,浓缩(de)废气采用催化燃烧或蓄热式热力燃烧(de)方法进行处理.低浓度、常温喷漆废气(de)生物处理方法正在研发之中,国内现阶段(de)技术尚不成熟,但值得关注.为真正减少涂装废气公害,还需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如采用静电旋杯等手段提高(de)利用率、发展水性涂料等环保涂料等.2烘干废气处理烘干废气属于中、高浓度(de)高温废气,适合采用燃烧(de)方法处理.燃烧反应都有3个重要参数:时间、温度、扰动,也即燃烧3T条件.废气处理(de)效率实质上是燃烧反应(de)充分程度,取决于燃烧反应(de)3T条件控制.RTO可以控制燃烧温度(820~900℃)和逗留时间(~),并保证必要(de)扰动(空气与有机物充分混合),有机废气(de)处理效率可达99%,并且废热回收率高,运行能耗较低.日本及国内(de)多数日资汽车厂通常采用RTO对烘干(、中涂、面漆烘干)废气进行集中处理.例如,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花都涂装线采用RTO集中处理涂装烘干废气效果很好,完全满足排放法规要求.但由于RTO废气处理设备一次性投资较高,用于废气流量较小(de)废气处理时不.对于新建涂装生产线,欧美汽车生产厂首选TAR烘干炉.例如,由德国杜尔公司承建(de)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涂装二线采用TAR烘干炉,涂装废气处理与节能(de)效果均较好.燃气(或烯油)烘干炉本身就需要通过燃烧供热,特别适合废气燃烧热回收,为提高热效率,设计采用多级热回收,最后一级热回收可以用作烘干炉(de)新风预热或风幕风加热.TAR烘干炉(de)废气处理与热利用效率均较高,但目前引进(de)TAR烘干炉成本较高,国产(de)TAR烘干炉性能不太稳定,笔者建议加强国产TAR烘干炉(de)研发,在新建涂装线中推广应用国产TAR烘干炉.国内(de)许多涂装线采用了一种与TAR相近(de)做法,将烘干废气作助燃空气引到燃烧室中燃烧,即烘干加热与废气燃烧“四元体”.这种“四元体”对废气处理有一定效果,但实践证明,这种废气处理方式效果不充分,处理后(de)废气经常不达标,原因是废气没有经过预热,燃烧室(de)温度不够,所以应改进现行(de)“四元体”结构,保证废气处理效率,并提高热效率.对于已建成(de)涂装生产线,需增加废气处理设备时,可采用催化燃烧系统和蓄热式热力燃烧系统.催化燃烧系统投资小、燃烧能耗低.一般来说,采用把/作为催化剂可将氧化大多数有机废气(de)温度降到315℃左右.催化燃烧系统可以用于一般(de)烘干废气处理,特别适用于烘干采用电加热(de)场合,存在(de)问题是如何避免催化剂中毒失效.从一些用户(de)使用经验来看,对一般(de)面漆烘干废气,通过增加废气过滤等措施,可以保证催化剂(de)寿命为3~5年;电泳漆烘干废气容易造成催化剂中毒,所以电泳漆烘干废气(de)处理应慎重采用催化燃烧方式.在东风商用车车身涂装线(de)废气处理改造过程中,电泳底漆烘干废气采用RTO法处理、面漆烘干废气采用催化燃烧方式处理,使用效果良好.油漆废气处理主要含苯类(de)废气等离子虽然有一定(de)效果 ,但是用在那种高浓度环境是达不到国家排放要求(de),目前唯一(de)办法就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专门(de)装置.用微生物过滤.一般可以去除80%以上喷漆工艺广泛应用于机械、电气设备、家电、汽车、船舶、家具等行业.喷漆原料—涂料由不挥发份和挥发份组成,不挥发份包括成膜物质和辅助成膜物质,挥发份指溶剂和稀释剂.喷漆废气中(de)有机气体来自溶剂和稀释剂(de)挥发,有机溶剂不会随油漆附着在喷漆物表面,在喷漆和固化过程将全部释放形成有机废气.喷漆废气中漆雾颗粒微小、粘度大,易粘附物质表面,净化有机废气前必须去除漆雾.传统(de)漆雾去除方法一般采用水洗式喷漆室,该方法净化效率低,无法达到前处理要求.通过实验及工程实践表明,雾化洗涤超细过滤工艺去除漆雾效果显着,效率高达99%以上.典型案例--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尾气组成:甲苯、二甲苯、乙酯、丁酯、异丙醇等尾气量:45000Nm3/h(四台印刷机)尾气浓度: m3尾气温度:<60℃尾气压力:常压装置运行效果分析:每小时溶剂排放量约625公斤,实际可回收溶剂450公斤/小时.对活性碳纤维回收装置(de)进出口气进行了测试,进入系统(de)甲苯回收率达%,二甲苯回收率达%.经济效益分析:装置投资为350万元,该厂每小时排放甲苯、二甲苯、乙酯、丁酯、异丙醇等溶剂约625公斤,有机溶剂回收装置每小时实际可以回收溶剂450公斤.实际回收效率72%,每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10小时,混合溶剂按8000元/吨计算,年回收效益为1080万元,扣除运行费用310万元,年回收净效益万元.喷漆涂装作业中涂料和溶剂雾化后形成(de)二相悬浮物逸散到周围(de)空气中,污染了空气.对被污染空气中(de)漆雾(de)收集和分离时提高喷漆质量、改善喷漆环境、达到环保排放要求(de)主要方法.小型喷漆处理装置(以下简称水帘机)是提供喷漆作业(de)专用环保设备,其作用是将喷漆过程中产生(de)喷雾限制在一定(de)区域内,并得到处理.目前水帘机中所设置(de)喷雾处理装置仅能处理喷雾中(de)树脂成分,对于其中(de)溶剂蒸汽,则不能得到处理,仍然要排入大气中造成污染,所以需要另设专门(de)废气处理装置来处理.油漆类喷涂废气,主要由2部分组成,一是液态(de)漆雾,二是气态(de)VOC.对于液态漆雾,采用喷淋等湿法除尘,均有一定效果(油漆进入水体后要考虑废水处理),但对不溶水(de)VOC,工业成熟技术应该还是“活性炭吸附”;将旋流板吸收塔安装在厂区原有水池上方,每只塔体内安装无堵塞喷头2只,且可实现在线检修,所有喷头均可迅速拆卸.塔体采用空塔或旋流板喷淋装置,在塔内流速为3米/秒左右(de)空塔流速下,选择合适(de)液气比,保证了足够(de)液气比对有机废气(de)吸收.吸收塔出口烟气连接至现有雨水排水口.原有排风口安装检查门,可对原有水池内(de)情况进行观察,在正常情况下,检查门关闭,所有油漆废气经过喷淋吸收处理后直接排入雨水口,可实现完全密闭循环,极大(de)改善现有厂区环境.在下雨以及特殊原因时,可以选择开启检查门排气,相当于原有排气流程不变.在厂区原有水沟旁新建集水坑一座,水坑上方安装循环水泵,底漆废气、粉尘、面漆废气均由此循环水母管提供水源进行喷淋吸收.喷头选择无堵塞不锈钢喷头,流量大,通径大,不易堵塞.喷淋后(de)循环水流入水沟,经过过滤网后流入集水坑中,循环使用,极大(de)节约了水耗.水帘机侧吸收塔安装在现有面漆排风口(室外)处,并与水帘机烟气联通,即所有水帘机风与焊接废气合并,一同进入吸收塔.所有喷淋管道、阀门均采用UPVC管材.吸收塔里面装有喷淋装置,所有喷头均选择无堵塞型喷头,且所有喷淋管实现法兰连接,可在线更换拆除清理.新增集水池一座,新增水泵两台.所有喷淋管道、阀门均采用UPVC管材.加装风门闸板,可实现旁路排放.经过旋流板后(de)烟气进入干式过滤器,过滤掉多余(de)水分后,进入活性炭净化器.脱除不溶解于水(de)有机气体后,由引风机达标排放.详见工艺流程图活性炭净化器:产品采用优质活性碳粉和辅助材料制成规格为100mm100mm100mm(de)蜂窝状活性碳,成为一种新型吸附性强(de)过滤材料,目前已经大量应用在高浓度、大风量(de)各类有机废气净化系统中.被处理废气在通过蜂窝活性炭方孔时能充分与活性碳广泛接触,风阻系数小,具有优良(de)吸附、脱附性能和气体动力学性能,可广泛用于净化处理含有甲苯、二甲苯、苯类、酚类、酯类、醛类等有机气体、恶臭味气体和含有微量重金属(de)各类气体.采用蜂窝状活性碳(de)环保设备废气处理净化率高,吸附床体积小,设备阻力低,能够降低运行成本,净化后(de)气体完全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油漆废气治理技术一、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机废气种类繁多,来源广泛,治理难度大,一次性投资和操作费用高,基本上无回收利用价值.成分复杂(de)有机废气则更加难以净化、分离和回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作为有机化合物主要分支,是指在常温下饱和蒸气压大于70Pa 、常压下沸点在260℃以内(de)有机化合物.从环境监测角度来讲,指以氢焰离子检测器测出(de)非甲烷烃类检出物(de)总称,包括烃类、氧烃类、含卤烃类、氮烃及硫烃类化合物.VOCs 种类繁多,分布面广,根据部分国外主要环境优先污染物名录,VOCs 占80%以上.日本1974-l985年环境普查表明,在检出(de)化学毒物中,卤代烃类最多共52种,一般烃类次之共43种,含氮有机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胺类化合物)共40种,以上三类占总检出毒物(de)70%.VOCs 污染严重,与NOx 、C n H m 在阳光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吸收地表红外辐射引起温室效应;破坏臭氧层形成臭氧空洞,引起人体致癌和动植物中毒.随着VOCs污染范围(de)不断扩大和人们对其危害(de)逐步认识,1979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跨国大气污染会议,重点讨论了VOCs控制问题,1991年11月通过了VOCs跨国大气污染议定书,要求签字国以1988年VOCs排放量为基准,到1999年每年削减30%;1990年,美国修订了清洁空气法(CAA),要求到2000年将VOCs(de)排放量减少70%.为此,开发VOCs替代产品,寻找VOCs 控制最优技术已成为解决VOCs污染(de)必由之路.随着世界各国对VOC污染(de)日益重视和环保法规不断严格VOC(de)排放标准,其治理技术亦在逐渐改进和完善.(一)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早在1925年欧洲就开发出固定床活性碳吸附装置,1958年日本也开始使用该项技术.这是一种非常经典、成熟(de)方法,可用于治理任何浓度(de)常温有机废气,但处理低浓度、大风量有机废气时,设备庞大,不经济.对于排气温度较高(de)高浓度有机废气(de)治理,首先由美国于1950年开发成功以天然气为燃料(de)直接燃烧技术.1965年日本与美国合作,将该项技术引入日本.该法需将有机废气加热到760℃,方可将有机溶剂氧化分解为无害(de)CO2和H2O,其缺点是燃料费高,故在欧美等天然气便宜(de)地区应用广泛.后来人们开发出催化燃烧技术,由于催化剂(de)作用可在300—350℃(de)低温下将有机溶剂氧化分解,因此大大降低了燃料费并且产生(de)NOx量非常少.其缺点是需对废气中易引起催化剂中毒(de)物质和粉尘进行前处理,另外,在催化燃烧装置中使用(de)热交换器换热效率较低,约在50%.为了提高热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美国于1975年开发出换热效率在90%以上(de)蓄热式燃烧装置.由于其运行费用(de)降低,因此,可用于治理中等浓度有机废气.随后欧洲也开展了该项技术(de)开发.日本针对美国蓄热燃烧方式又开发出催化燃烧装置(de)改良型——蓄热催化氧化方法,并于1977年由日铁化工机首先售出产品.该产品可较经济地对高、中浓度(de)、温度较高(de)有机废气进行治理.总体而言,按照处理(de)方法,有机废气处理(de)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回收法,另一类是消除法.回收法主要有炭吸附、变压吸附、冷凝法及膜分离技术,回收法是通过物理方法,用温度、压力、选择性吸附剂和选择性渗透膜等方法来分离VOC(de).消除法有热氧化、催化燃烧、生物氧化及集成技术;消除法主要是通过化学或生化反应,用热、催化剂和微生物将有机物转变成为CO和水.21、回收技术(1)炭吸附法炭吸附是目前最广泛使用(de)回收技术,其原理是利用吸附剂(粒状活性炭和活性炭纤维)(de)多孔结构,将废气中(de)VOC捕获.将含VOC(de)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床,其中(de)VOC被吸附剂吸附,废气得到净化,而排入大气.当炭吸附达到饱和后,对饱和(de)炭床进行脱附再生;通入水蒸汽加热炭层,VOC被吹脱放出,并与水蒸汽形成蒸汽混合物,一起离开炭吸附床,用冷凝器冷却蒸汽混合物,使蒸汽冷凝为液体.若VOC为水溶性(de),则用精馏将液体混合物提纯;若为水不溶性,则用沉析器直接回收VOC.因涂料中所用(de)“三苯”与水互不相溶,故可以直接回收.炭吸附技术主要用于废气中组分比较简单、有机物回收利用价值较高(de)情况,其废气处理设备(de)尺寸和费用正比于气体中VOC(de)数量,却相对独立于废气流量;因此,炭吸附床更倾向于稀(de)大气量物流,一般用于VOC浓度小于5000PPM(de)情况.适于喷漆、印刷和粘合剂等温度不高,湿度不大,排气量较大(de)场合,尤其对含卤化物(de)净化回收更为有效.(2)冷凝法冷凝法是最简单(de)回收技术,将废气冷却使其温度低于有机物(de)露点温度,使有机物冷凝变成液滴,从废气中分离出来,直接回收.但这种情况下,离开冷凝器(de)排放气中仍含有相当高浓度(de)VOC,不能满足环境排放标准.要获得高(de)回收率,系统需要很高(de)压力和很低(de)温度,设备费用显着地增加.冷凝法主要用于高沸点和高浓度(de)VOC回收,适用(de)浓度范围为>5%(体积).(3)膜分离技术膜分离系统是一种高效(de)新型分离技术,其流程简单、回收率高、能耗低、无二次污染.膜分离技术(de)基础就是使用对有机物具有选择渗透性(de)聚合物膜,该膜对有机蒸气较空气更易于渗透10-100倍,从而实现有机物(de)分离.最简单(de)膜分离为单级膜分离系统,直接使压缩气体通过膜表面,实现VOC(de)分离,但单级膜因分离程度很低,难以达到分离要求,而多级膜分离系统则会大大增加设备投资.MTR开发了一种新型(de)集成膜系统,仅使用单级膜,就可以大大提高回收率,并降低系统(de)费用.该技术结合压缩冷凝和膜分离两种技术(de)特点,来集成实现分离.用压缩机先将进料气提高到一定压力,然后将进料气送到冷却器冷凝,使部分VOC冷凝下来,冷凝液直接放入储罐.离开冷凝器(de)非凝气体仍含相当数量(de)有机物,并具有很高(de)压力,可以作为膜渗透(de)驱动力,使膜分离不再需要附加(de)动力.将非凝气送到膜系统,有机选择渗透膜将气体分成两股物流,脱除了VOC(de)未渗透侧(de)净化气被排放;渗透物流为富集了有机物(de)蒸汽,该渗透物流循环到压缩机(de)进口.系统通常可以从进料气中移出VOC达99%以上,并使排放气中(de)VOC达到环保排放标准.该系统(de)特点是末渗透物流(de)浓度独立于进料气(de)浓度,该浓度由冷凝器(de)压力和温度决定.(4)变压吸附技术该技术利用吸附剂在一定压力下,先吸附有机物.当吸附剂吸附饱和后,进行吸附剂(de)再生.再生不是利用蒸汽,而是通过压力变换来将有机物脱附.当压力降低时,有机物从吸附剂表面脱附放出.其特点是无污染物,回收效率高,可以回收反应性有机物.但是该技术操作费用较高,吸附需要加压,脱附需要减压,环保中应用较少.回收技术(de)适用范围:粒状活性炭主要用于脂肪和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大部分含氯溶剂、常用醇类、部分酮类和酯类等(de)回收.常见(de)有:苯、甲苯、二甲苯、己烷、庚烷、甲基乙基酮、丙酮、四氯化碳、醋酸乙酯等,活性炭纤维吸附则可回收苯乙烯和丙烯晴等反应性单体,但费用较粒状活性炭吸附要高(de)多.吸附法已广泛用在喷漆行业(de)“三苯”、醋酸乙酯、制鞋行业(de)“三苯”,印刷行业(de)甲苯、醋酸乙酯、电子行业(de)二氯甲烷和三氯乙烷(de)回收.炭吸附法要求废气中(de)VOC不能超过5000PPM,并且湿度不能>50%;当浓度>5000PPM时,则需在吸附前稀释,对部分酮、醛、酯等含活性(de)物质不适用,该类VOC会与活性炭或在活性炭表面发生反应,堵塞炭孔,使活性炭失活.冷凝法对高沸点(de)有机物效果较好,对中等和高挥发(de)有机物回收效果不好,该法适合VOC浓度>5%(de)情况,回收率不高.而大部分废气中均存在水分,温度低于0℃时会结冰,降低系统(de)可靠性,故很少单独使用.膜分离方法适合于处理较浓(de)物流,即%<VOC浓度<10%,膜系统(de)费用与进口流速成正比,与浓度则关系不大.它适于高浓度、高价值(de)有机物回收,其设备费用较高.工业上已经从聚烯烃装置(de)冲洗气中回收烯烃单体和氦气.在环保领域,从加油站回收碳氢化合物;从制冷设备、气雾剂及泡沫塑料(de)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回收CFC,从PVC加工中回收氯乙烯单体.此技术非常有前途,随着新高效膜(de)出现和系统造价(de)降低,它会成为一种重要(de)回收手段.2、消除技术(1)热氧化热氧化系统就是火焰氧化器,通过燃烧来消除有机物(de),其操作温度高达700℃-1,000℃.这样不可避免地具有高(de)燃料费用,为降低燃料费用,需要回收离开氧化器(de)排放气中(de)热量.回收热量有两种方式,传统(de)间壁式换热和新(de)非稳态蓄热换热技术.间壁式热氧化是用列管或板式间壁换热器来捕获净化排放气(de)热量,它可以回收40%-70%(de)热能,并用回收(de)热量来预热进入氧化系统(de)有机废气.预热后(de)废气再通过火焰来达到氧化温度,进行净化,间壁换热(de)缺点是热回收效率不高.蓄热式热氧化(简称RTO)回收热量采用一种新(de)非稳态热传递方式.主要原理是:有机废气和净化后(de)排放气交替循环,通过多次不断地改变流向,来最大限度地捕获热量,蓄热系统提供了极高(de)热能回收.在某个循环周期内,含VOC(de)有机废气进入RTO系统,首先进入耐火蓄热床层1(该床层已被前一个循环(de)净化气加热),废气从床层1吸收热能使温度升高,然后进入氧化室;VOC在氧化室内被氧化成CO2和H2O,废气得到净化;氧化后(de)高温净化气离开燃烧室,进入另一个冷(de)蓄热床层2,该床从净化排放气中吸收热量,并储存起来(用来预热下一个循环(de)进入系统(de)有机废气),并使净化排放气(de)温度降低.此过程进行到一定时间,气体流动方向被逆转、有机废气从床层2进入系统.此循环不断地吸收和放出热量,作为热阱(de)蓄热床也不断地以进口和出口(de)操作方式改变,产生了高效热能回收,热回收率可高达95%,VOC(de)消除率可达99%.(2)催化燃烧催化燃烧是一种类似热氧化(de)方式来处理VOC(de),它净化有机物是用铂、钯等贵金属催化剂及过渡金属氧化物催化剂来代替火焰,操作温度较热氧化低一半,通常为250℃-500℃.由于温度降低,允许使用标准材料来代替昂贵(de)特殊材料,大大地降低设备费用和操作费用.与热氧化相似,系统仍可分为间壁式和蓄热式两类热量回收方式.间壁式催化燃烧是在催化床后设一个换热器,该换热器在降低排放气温度(de)同时,也预热含VOC(de)有机废气,其热回收达60%—75%.该类氧化器早已用于工业过程.蓄热催化燃烧(简称为RCO)是一种新(de)催化技术.它具有RTO高效回收能量(de)特点和催化反应(de)低温操作及能量有效性(de)优点,将催化剂置于蓄热材料(de)顶部,来使净化达到最优,其热回收率高达95%-98%.RCO系统性能(de)关键是使用专用(de)催化剂,浸渍在鞍状或是蜂窝状陶瓷上(de)贵金属或过渡金属催化剂,允许氧化发生在RTO系统温度(de)一半,既降低了燃料消耗,又降低了设备造价.现在,有(de)国家已经开始使用RCO技术进行有机废气(de)消除处理,很多RTO设备已开始转变成RCO,这样可以削减操作费用达33%-75%,并增加排放气流量达20%-40%.(3)集成技术(炭吸附+催化氧化)对于大流量、低浓度(de)有机废气,单一使用上述方法处理费用太高,不经济.利用炭吸附具有处理低浓度和大气量(de)优势,先用活性炭捕获废气中(de)有机物,然后用小得多流量(de)热空气来脱附,这样可使VOC富集10—15倍,大大地减少了处理废气(de)体积,使后处理设备(de)规模也大幅度地降低.把浓缩后(de)气体送到催化燃烧装置中,利用催化燃烧适于处理较高浓度(de)特点来消除VOC.催化燃烧放出(de)热量可以通过间壁换热器,来预热进入炭吸附床(de)脱附气,降低系统(de)能量需要量.该技术利用炭吸附处理低浓度和大气量(de)持点,又利用催化床处理适中流量、高浓度(de)优势,形成一种非常有效(de)集成技术.国内也已开始利用此技术,用于喷漆、印刷和制鞋等排放大流量、低浓度有机废气行业(de)治理.消除技术(de)使用范围:(1)热氧化。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籍、杂志、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刷生产活动。

二、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1、现有源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污染源;新源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 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源。

2、现有源和新源分时段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

3、排放限值、技术与管理规定未划分时段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三、VOCs排放限值1、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多少克VOCs计算)应执行表1的规定。

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按表2执行。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应执行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四、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1、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宜储存在密封容器中。

有机溶剂转移、墨辊等设备清洗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VOCs排放。

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

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

一、炼油与石化业VOCs治理指引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其他原油制造(C2519)、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合成橡胶(C2652)及合成纤维(聚合)体制造(C2653)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1—序号环节控制要求实施要求依据12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宜优先采用浮顶罐、罐顶连通、罐顶保温,以及平衡控制进出罐流量、减少罐内气相空间等措施,减少VOCs排放。

推荐(4)13喷气燃料、柴油、芳烃、溶剂油等储罐宜先采用内浮顶罐。

推荐(4)14含溶解性油气(例如酸性水、粗汽油、粗柴油等),在长距离、高压输送进入常压罐前,宜设置脱气罐回收释放气。

推荐(4)15不同来源的物料进入同一座储罐时,入罐温度差宜小于5℃。

推荐(4)16储罐排放气进集中处理装置的温度不宜高于45℃、不宜含过饱和水蒸汽和气带液现象等,不符合要求的废气宜进行冷凝、气液分离等预处理,减少废气排放量。

推荐(4)17装载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装车、船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方式,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油口距离罐底高度小于200mm。

要求(1)、(2)18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底部装油结束并断开快接头时,油品滴洒量不超过10mL,滴洒量取连续3次断开操作的平均值。

要求(1)、(2)19合成树脂工业挥发性物料装卸应配置气相平衡管,卸料应配置装卸器;装运挥发性物料的容器必须加盖。

要求(3)20挥发性有机液体宜优先采用管道输送,减少罐车和油船装卸作业;上下游装置间宜通过管道直接输送,减少中间罐区。

推荐(4)21在发送与接收挥发性有机液体的容器相互距离较近时,可采用平衡气技术减少废气排放。

推荐(4)22物料投加合成树脂工业物料投加采用无泄漏泵或高位槽投加液体物料;采用管道自动计量并投加粉体物料,或者采用投料器密闭投加粉体物料。

要求(3)23物料分离合成树脂工业物料分类采用全自动密闭式(氮气或空气密封)的压滤机;采用全自动密闭或半密闭式的离心机。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家具制造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2. 参考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HJ/T 1 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4. 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分析过程中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4.1 二硫化碳:分析纯,经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4.2 标准贮备液:取适量色谱纯的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配制于一定体积的二硫化碳(5.1)中。

也可使用有证标准溶液。

4.3 载气:氮气,纯度99.999%,用净化管净化。

4.4 燃烧气:氢气,纯度99.99%。

4.5 助燃气:空气,用净化管净化。

5. 设备5.1 气相色谱仪:配有FID检测器。

5.2 色谱柱:5.2.1 填充柱:材质为硬质玻璃或不锈钢,长2m,内径3mm~4mm,内填充涂附2.5%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和2.5%有机皂土-34(bentane)的Chromsorb G·DMCS(80目~100目)。

5.2.2 毛细管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30m×0.32mm×1.00μm或等效毛细管柱。

5.3 采样装置:无油采样泵,能在0~1.5L/min内精确保持流量。

5.4 活性炭采样管:采样管内装有两段特制的活性炭,A段100mg,B段50mg。

我国各领域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控制标准

我国各领域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控制标准
该标准还规定了干燥室VOCs去除率应达到90%、管道排放标准为60mg/Nm3(没经氧校正)以及汽车涂装程序相关作业的的VOCs排放标准为110g/m2。
汽车表面涂装过程使用原料中VOCs限量应符合表3-8和表3-9的要求。
表3-8 A类涂料中VOCs限量
涂料品种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g/L)
限用溶剂含量(%)
热塑型
底漆、中涂、底色漆(效应颜料漆、实色漆)、罩光清漆、本色面漆
≤770
苯≤0.3
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量≤40
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总量≤0.03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30
18
非甲烷总烃
50
30
表3-11北京一般污染源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
mg/m3
Ⅰ时段
Ⅱ时段
15m
20m
30m
40m
50m
1

12
8.0
0.36
0.61
2.1
3.5
3.4
0.10
涂料品种
限用溶剂含量
%
水性涂料(含电泳涂料)
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总量≤0.03
粉末、光固化涂料
——
注:对于水性涂料(含电泳涂料),涂料供应商应提供施工配比。进行限用溶剂含量测试时:不加水,将各组分和溶剂(如产品规定施涂时需加溶剂,试验时需要加入)混匀后进行测试。
2.汽车发动机、排气管等部位使用的耐高温涂料归入底漆类别;单组分交联型中用于3C1B(三涂-烘干)涂装工艺喷涂的第1、2道涂料归入底色漆类别。

中国制药工业ehs指南2020版中的化合物对于环境的安全限值

中国制药工业ehs指南2020版中的化合物对于环境的安全限值

中国制药工业ehs指南2020版中的化合物对于环境的安全限值1. 引言1.1 概述中国制药工业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快速发展和重大转变。

然而,随着制药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的不断创新,对环境安全的关注逐渐增强。

由于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合物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潜在风险,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化合物环境安全限值是非常必要且迫切的。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围绕中国制药工业EHS(环境、健康与安全)发展的需求和趋势,对化合物在环境方面的安全限值进行研究和讨论。

具体而言,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化合物的环境安全限值定义、化合物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方法、化合物环境安全限值的制定依据和流程等。

此外,本文还将对化合物在大气、水体和土壤等不同环境介质中的安全限值标准与分类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相应的管理策略。

最后,文章将总结主要观点和研究结果,并给出针对中国制药工业EHS发展的启示和建议,以及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和趋势。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中国制药工业提供一个可行且科学有效的化合物环境安全限值指南,以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化合物在不同环境介质中的安全限值标准与分类,以及相应的影响控制和管理策略,我们希望能够帮助制药企业更好地推动EHS发展,提高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并为未来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以上就是文章“1. 引言”部分内容的详细说明。

2. 正文:2.1 化合物的环境安全限值定义化合物的环境安全限值是指在特定环境条件下,化合物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的影响所允许的最高浓度或剂量。

这一概念旨在确保化合物在使用、生产或排放过程中对环境的安全性,并提供一个可评估和可管理的依据。

2.2 化合物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方法评估化合物对环境的影响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毒性、生态学效应和生物累积性等。

常用的方法包括实验室模拟试验、野外监测以及数学模型分析等。

通过这些方法,可以了解化合物在自然界中传输、转化和积累规律,从而判断其对环境是否构成风险。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粤府令第134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粤府令第134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已经2009年2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环境,防治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本办法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是指珠江三角洲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

珠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区域)的范围按照《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制定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有计划地控制或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改善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

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产业政策;公安、交通、渔业、海事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机动车、机动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法对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监督协作机制,采取以下措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一)检查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定期通报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进展、大气环境质量、重大建设项目等情况;(三)协调解决跨地市行政区域大气污染纠纷;(四)协调各地、各部门建立区域统一的环境保护政策。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3.23•【字号】粤环[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附件:《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略)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为有效防治珠江三角洲大气复合污染,进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控制VOCs排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浓度明显下降。

然而,由于我省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污染源石化、汽车、家电、精细化工等行业增长较快,挥发性有机溶剂使用量大,VOCs排放量大,加上对VOCs 排放导致的光化学烟雾污染问题认识不足,对VOCs污染防治重视不够,以及VOCs 排放监控难度大,导致珠江三角洲地区光化学烟雾污染时有发生,区域性灰霾天数每年维持在高位水平,珠三角地区呈现出酸雨频率高、臭氧浓度高、细颗粒物浓度高和灰霾天气严重的“三高一严重”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特征。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
目录 一、适用对象 二、各重点行业企业检查要点
炼油与石化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制药工业 表面涂装行业
印刷行业 制鞋行业 家具制造行业 人造板制造行业 电子元件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 纺织印染行业 合成纤维制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 理方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 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等有关要求,帮助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准确把握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现场检查工作要点.切实提升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 业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广东省挥 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在实际执 法处罚等办案过程中应结合行为性质、具体事实及 情节等认定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条款。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提升公司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场所。

3.名词解释:3.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指标准状况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常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3.2有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经收集,管道运输至专业的环保处理设施处理,经过排气筒有规律地进行排放。

3.3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无密闭设备或者由于密封措施不完善而导致泄漏,使得废气不经过排气筒或者烟囱直接排向外面环境。

4.法律法规依据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4有组织废气: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4.5无组织废气: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5.管理职责5.1总经理:对本公司执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法律法规负总责。

5.2环境分管负责人:(1)负责收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有关法律法规,(2)建立本公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理制度,(3)排查涉及VOCs的环境因素,(3)建立废气处理设施并对其日常检查和维护、含VOCs原材料和废料的管理及处置,(4)配合上级部门的重污染天气限产管理。

(5)上报政府生态部门有关VOCs的相关资料。

5.3采购部:负责管理含VOCs的原材料的采购、入库与出库统计、储存和发放工作。

负责采购合规的活性炭、过滤棉。

5.4生产部:(1)负责含VOCs的原材料料的正确使用、含VOCs的废料的正确分类存放。

(2)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巡查、维护计划的制订及维护、故障检修。

(3)废气处理设施与产废气生产设备必须同时运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机制不断完善,全省空气质量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明显改善。

年,全省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实现连续年全面达标,珠三角实现年均浓度连续年达标。

但是,臭氧()浓度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我省空气质量的最主要污染因子。

挥发性有机物()是生成和的重要前体物,是制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标率)和实现全面达标的关键因素。

“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对广东等省(市)实行总量控制考核。

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做好工业企业环评服务指导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号)、《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年)》(粤环发〔〕号)要求,现就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应当按照“最优的设计、先进的设备、最严的管理”要求对建设项目排放总量进行管理,并按照“以减量定增量”原则,动态管理总量指标。

新、改、扩建排放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当1 / 4执行总量替代制度,重点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个行业。

二、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评价浓度不达标或污染负荷接近承载能力上限的城市,原则上不得接受其他区域“可替代总量指标”,建设项目新增排放量,实行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点对点”倍量削减替代。

其它城市的建设项目所需总量指标实行等量削减替代。

三、建设项目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与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对总量减排目标进度滞后于时序进度的地区,不得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

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与减排

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与减排

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与减排1、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常温常压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它们在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控制和减排VOCs成为了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

2、VOCs的主要来源包括石油化工、印刷、油漆、涂料、化妆品、油气开采等各个领域。

这些行业中VOCs的排放量巨大,给环境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污染。

3、VOCs不仅会对大气质量产生影响,还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形成二次污染物,如臭氧和细颗粒物,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4、针对VOCs的控制与减排,可从源头控制、设备改造、工艺优化、废气治理等多个方面入手。

5、在源头控制方面,应优先考虑替代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对VOCs的使用,从而减少VOCs的排放。

6、设备改造是VOCs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更新落后设备或采用高效低排放的设备能够有效减少VOCs的排放。

7、在工艺优化方面,应合理设计生产工艺流程,尽量降低VOCs产生的可能性。

8、对于已经产生的VOCs废气,可通过废气治理设备如吸附剂、活性炭、催化燃烧等进行处理,将VOCs转化为无害物质,达到减排的目的。

9、除了生产过程中的控制与减排,对VOCs的采样监测也是至关重要的。

定期监测VOCs的排放情况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10、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加强监管、出台完善的法规来规范企业VOCs的排放行为,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

11、企业在控制和减排VOCs的过程中,应加强员工环保意识的培养,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

12、VOCs的控制与减排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全面参与,协同努力,方能有效解决VOCs污染问题。

13、从长远来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清洁生产,降低VOCs 的产生,是防治VOCs污染的根本之策。

14、总的来说,生产过程中的VOCs控制与减排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有组织总vocs三苯采样标准

有组织总vocs三苯采样标准

有组织总vocs三苯采样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有组织总VOCs三苯采样标准简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一类在室内和室外环境中普遍存在的有机化合物,其来源包括工业过程、交通排放、建筑材料和家居产品等。

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中三苯排放量核算办法

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中三苯排放量核算办法
W=WG+WD (式1)
式1中,W为该油库三苯排放量,kg;WG为该油库汽油油气三苯排放量,kg;WD为该油库柴油油气三苯排放量,kg。
油库油气排放主要存在于油罐收发油时的大呼吸蒸发损耗(动态损耗)、油罐储存状态时的小呼吸蒸发损耗(静态损耗)以及装车(船)时的大呼吸蒸发损耗这3个环节。分别核算这3个环节的油气排放量,汇总后与油气中三苯质量比例系数相乘,即可得出该油库的三苯排放量。
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中三苯
排放量核算办法
一、广州市油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苯)排放量核算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接收、储存和发放成品油(目前仅指汽油和柴油)的油库在储油和收发油过程中随油气蒸发排放的三苯(苯、甲苯和二甲苯)排放量的核算。
本市油库三苯排放量的核算包括源于汽油油气和源于柴油油气两部分排放量的核算,总排放量为其两部分排放量之和。
本核算办法采用实测法来核算通过涂装工序各个排放口的三苯排放量。
图1: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工艺图
1、监测排放口的确定
需要对涂装作业排放含三苯有机废气的全部排放口进行监测,至少包括以下排放口,具体企业的排放口以企业涂装工艺与排放口设置为准:
(1)涂装前处理排放口
(2)底涂排放口
(3)烘干排放口
(4)车身密封胶排放口
加油站油气排放主要源于加油站储油罐收油(即油罐车卸油,柴油可忽略)、地下储油罐的小呼吸蒸发损耗(静态损耗,柴油可忽略)、汽车油箱加油时的汽车油箱大呼吸蒸发损耗以及加油枪滴漏这4个环节。
加油站油气排放量为储油罐收油排放量(柴油忽略)、储存蒸发排放量(柴油忽略)、油箱加油蒸发排放量和加油枪滴漏排放量之和。分别核算这4个环节的油气排放量,汇总后与油气中三苯质量比例系数相乘,即可得出该加油站的三苯排放量。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规则进行起草。 自本标准各时段排放限值实施之日起,替代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相应的内容。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代启、张永波、杨利娴、陈晓珊、王明旭、张晖、刘剑筠。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2010年10月22日批准。 本标准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首次发布。
ICS 13 040 40 Z 60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816- 2010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surface coating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24409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HJ/T 1 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 HJ/T 55 大气污染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汽车 automobile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者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 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特殊用途。 本术语还包括:a)与电力线相连的车辆,如无轨电车;b)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400 kg 的车辆。 3.2 表面涂装 surface coating 为保护或装饰车体,在其表面覆以膜层的过程。 3.3 烘干室 drying room 加热、烘烤使车体表面涂料产生聚合、干燥或固化的场所。 3.4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 101325 Pa 标准大气压下,任何沸点低于或等于 250℃的有机化合物,简称 VOCs。 3.5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温度为 273.15 K,压力为 101325 Pa 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 空气为基准。 [GB 16297-1996,定义 3.1]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籍、杂志、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刷生产活动。

二、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1、现有源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污染源;新源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 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源。

2、现有源和新源分时段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

3、排放限值、技术与管理规定未划分时段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三、VOCs排放限值1、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多少克VOCs计算)应执行表1的规定。

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按表2执行。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应执行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四、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1、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宜储存在密封容器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VOCs)(VOCs)中三苯排放量核中三苯排放量核
算办法算办法((加油站加油站))
(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加油站在随油气蒸发排放的三苯(苯、甲苯和二甲苯)排放量的核算。

本市加油站三苯排放量的核算包括源于汽油油气和源于柴油油气两部分排放量的核算,总排放量为其两部分排放量之和。

W =W ୋ+W ୈ (式1)
式1中,W 为加油站三苯排放量总和,kg;W G 为汽油油气三苯排放量,kg;W D 为柴油油气三苯排放量,kg。

加油站油气排放主要源于加油站储油罐收油(即油罐车卸油,柴油可忽略)、地下储油罐的小呼吸蒸发损耗(静态损耗,柴油可忽略)、汽车油箱加油时的汽车油箱大呼吸蒸发损耗以及加油枪滴漏这4个环节。

加油站油气排放量为储油罐收油排放量(柴油忽略)、储存蒸发排放量(柴油忽略)、油箱加油蒸发排放量和加油枪滴漏排放量之和。

分别核算这4个环节的油气排放量,汇总后与油气中三苯质量比例系数相乘,即可得出该加油站的三苯排放量。

W ୋ=ሺL ୈ+L ୗ+L ୋ୛+L ୋ୚ሻ×C ୋ(式2-1)
W ୈ=ሺL ୈ୛+L ୈ୚ሻ×C ୈ(式2-2)
式2中,L D 为储油罐收油(汽油)油气排放量,kg; L S 为储油罐小呼吸蒸发(汽油)油气排放量,kg;
L GW 为加油(汽油)油气排放量,kg;
L GV 为加油枪(汽油)滴漏油气排放量,kg;
L DW 为加油(柴油)油气排放量,kg;
L DV 为加油枪(柴油)滴漏油气排放量,kg;
C G 为汽油油气中三苯质量比例系数(%),见表1;
C D 为柴油油气中三苯质量比例系数(%),见表1。

表1 1 成品油油气三苯质量比例系数成品油油气三苯质量比例系数成品油油气三苯质量比例系数((%)
汽油(C G ) 柴油(C D ) 苯
1.0517 0.8229 甲苯
1.2464 0.3774 二甲苯 0.3606 0.0914
注:以上数据为区间平均值,企业如果自行监测,可采用自行监测值。

1、储油罐收油油气排放量公式及系数储油罐收油油气排放量公式及系数
L ୈ=L ୈ଴×ሺ1−ƞୈୖ/100ሻ (式3)
式中,L D0为储油罐收油油气损耗量,kg;ƞୈୖ为卸油油气回收处理效率,%。

L ୈ଴=K ୈ଴×V ୋୈ (式4)
式中,K D0为储油罐收油油气排放系数,kg/t,液下卸油
取1.32,喷溅卸油取2.07。

V GD为汽油储油罐收油量,t。

ƞ
:储油罐或油罐车无密闭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或系统ୈୖ
密闭性能不合格、油罐车未将回收油气送回有油气回收处理系统的油库取0。

加油站或油库油气回收处理系统采用吸附法取90%,冷凝法以及吸附-冷凝法等联合回收处理工艺取95%,也可取系统标称或实测效率。

2、储油罐小呼吸油气排放量公式及系数
储油罐小呼吸油气排放量公式及系数
/100ሻ (式5)
Lୗ=Lୗ଴×ሺ1−ƞ
ୗୖ
式中,L S0为储油罐小呼吸油气损耗量,kg;ƞୗୖ为小呼
吸油气回收处理效率,%。

Lୗ଴=Kୗ଴×Vୋୗ (式6)
式中,K S0为储油罐小呼吸油气排放系数,kg/t,取0.18。

V GS为汽油储油罐储油量,t。

ƞ
取值:无小呼吸油气回收系统或系统密闭性能不合ୗୖ
格取0。

有可变空间存储技术的储油罐小呼吸油气回收系统取100%。

汽车油箱加油油气排放量公式及系数
3、汽车油箱加油油气排放量公式及系数
/100ሻ (式7)
L୛=L୛଴×ሺ1−ƞ
୛ୖ
式中,L W0为加油油气损耗量,kg;
ƞ
为加油油气回收处理效率,%,对柴油取0,对汽油:୛ୖ
无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或系统密闭性能不合格取0,有加油油气回收但无后端油气排放处理系统(地下储油罐压力管理系
统)取90%,有加油油气回收及后端油气排放处理系统取95%,也可取系统标称效率或实测效率。

L୛଴=K୛଴×V୛ (式8)
式中,K W0为加油油气排放系数,kg/t,汽油取1.99,柴油取0.065。

V W为加油量,t。

4、加油枪滴漏油气排放量公式及系数
加油枪滴漏油气排放量公式及系数
/100ሻ (式9)
L୚=L୚଴×ሺ1−ƞ

式中,L V0为加油枪滴漏油气损耗量,kg;ƞ୚为滴漏治理效率,%。

L୚଴=K୚଴×V (式10)
式中,K V0为加油滴漏系数,kg/t,汽油取0.12,柴油取0.094。

V为加油量,t。

ƞ
:采用不滴油加油枪的取100%。


计算示例
假设某加油站的汽油年销售量为2000吨,柴油年销售量为1000吨,有两个汽油储罐和两个柴油储罐,每个储罐容量为30立方米,合计120立方米,该加油站年汽油卸油量为2000吨,柴油卸油量为1000吨,卸油方式为液下卸油,储油罐储存量为储罐容量的2/3。

加油站三苯排放量应包括储油罐收油(卸油)、储油罐小呼吸、汽车油箱加油、加油枪滴漏油四个环节。

控制措施包括在储油罐收油环节采取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在储油罐小呼吸环节采取可变空间存储技术,在汽车油箱加油环节采取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以及使用不滴油加油枪,回收效率均可在90%以上。

由于汽车加油油箱逸散排放油气并非来源于加油站,加油站的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的是前来加油的机动车油箱逸散于空气中的油气,因此不应向加油站征收这部分油气排放量的排污费。

经测算,该加油站三苯排放量及排污费测算情况见下表1,该加油站在不采取控制措施条件下的三苯排污费为517.78元,采取控制措施条件下的三苯排污费为46.4元。

表1:加油站三苯排放量及排污费计算示例表
排放环节不采取控制措施采取控制措施
排放量(千克)三苯排污费
(元)排放量(千克)三苯排污
费(元)
苯甲苯二甲苯苯甲

二甲苯
储罐收油27.76 32.90 9.52 464.02 2.78 3.29 0.95 46.40 储罐小呼吸0.06 0.07 0.02 0.92 0 0 0 0 汽车油箱加油42.39 49.85 14.41 706.91 4.72 5.21 1.49 77.32 加油枪滴漏油 3.30 3.35 0.95 52.84 0 0 0 0 合计73.51 86.17 24.90 517.78 7.50 8.50 2.45 46.40 注:储罐收油的控制效率取90%,储罐小呼吸的控制效率取100%,汽车油箱加油的控制效率取90%,加油枪的控制效率取1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