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表决票
万科股权之争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房地产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
公司聚焦城市圈带的发展战略,截至2014年底,公司进入中国大陆65个城市,分布在以珠三角为核心的广深区域、以长三角为核心的上海区域、以环渤海为核心的北京区域,以及由中西部中心城市组成的成都区域。
此外,公司自2013年起开始尝试海外投资,目前已经进入香港、新加坡、旧金山、纽约等4个海外城市,参与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
2015年7月10日宝能系首次举牌万科7月10日,宝能系首次举牌万科,前海人寿通过二级市场耗资80亿元买入万科A约5.52亿股,占万科A总股本的约5%。
2015.7.4,宝能持万科总股本的10%7月24日,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对万科二度举牌,持有万科股份11.05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10%。
而前海人寿与钜盛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振华。
值得注意的是,在完成本次增持后,姚振华方面持有的万科股票数量距离万科单一大股东华润已经非常接近。
2015.8.26,宝能股权首次超越华润8月26日,前海人寿、钜盛华通知万科,截至当天,两家公司增持了万科5.04%的股份,加上此前的两次举牌,宝能系合计持有万科15.04%,以0.15%的优势,首次超过了20年来始终位居万科第一大股东的华润。
2015.9.4华润再次夺回万科的大股东之位9月4日,港交所披露,华润耗资4.97亿元,分别于8月31日和9月1日两次增持,重新夺回万科的大股东之位。
截至11月20日,华润共持有万科A股15.29%股份。
2015.12.4前海人寿持续增持万科隶属宝能系的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持续增持万科,又投入了近100亿元,累计抢得万科A约20%的股份,并在12月10日和11日再度增持了万科的股份,共耗资约52.5亿元。
2015.12.17 宝能系成万科第一大股东在宝能系12月11日对万科股票增持至22.45%之后,宝能系与万科管理层的对峙进入到了高潮阶段,万科A股股票在12月17日、18日上午相继涨停。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1.范围和宗旨本规则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召开形式与决策程序,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本规则适用于股份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3.股东大会议事原则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大会应本着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职责.4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种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种权利,承担同种义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4.2.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4.2.8法律、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依照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承担的其他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5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审议批准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长期激励方案;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6 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股东大会会议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第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6.3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第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6.4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7股东大会的通知7.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登记公司股东.公司计算三十日的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包括公告日.7.2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还包括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需要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延期通知.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南京证管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做出同意提议股东提案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并报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南京证管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7.10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中国证监会南京证管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除应符合公司章程第条之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8 股东大会的议事内容及提案本规则第条所列的内容均属股东大会的议事范围.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议事内容议题应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或临时董事会会议上确定,并书面通知公司股东.董事会确定议题的依据是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的议案和股东依法提出的提案.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公司章程第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告.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 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8.4对于前条所述的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一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提案进行审核,对于股东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二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8.5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8.5.1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8.5.2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8.5.3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8.6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8.7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符合公司章程第条规定的可以按照该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8.8提出涉及投资、财产处置和收购兼并等提案的,应当充分说明该事项的详情,包括:涉及金额、价格或计价方法、资产的账面值、对公司的影响、审批情况、是否涉及关联交易等.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审计或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况、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8.9董事会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的,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说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新项目的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8.10涉及增发股票、配股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当作为专项提案提出.8.11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董事会在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并在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对比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及对公司今后发展的影响.8.12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董事会提出提案,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时,应事先通知该会计师事务所,并向股东大会说明原因.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8.13非会议期间,董事会因正当理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可临时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但必须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追认通过.8.14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董事会应在下一次股东大会说明原因.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以书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8.15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8.16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本条以下同候选人.每一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监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监事候选人.每一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代表担任监事的人数.8.17提案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供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由董事会对提案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提案;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8.18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8.19独立董事侯选人提名程序如下: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8.20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8.21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和公司股票挂牌的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如本次股东大会尚选举董事,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8.22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向每位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一份包括会议议程、会议议案、相关的背景资料、表决票在内的文件资料,确保参会人员能了解所审议的内容,并作出准确判断.提议股东自行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的,由提议股东按上述要求提供文件资料.9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9.3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按通知要求的日期和地点进行登记. 9.3.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9.3.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9.3.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9.3.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9.3.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9.3.6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9.3.7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9.4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9.4.1代理人的姓名;9.4.2是否具有表决权;9.4.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9.4.4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9.4.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9.4.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出席本次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其出席本次会议资格无效:委托人或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存在伪造、过期、涂改、身份证号码位数不正确等不符合居民身份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委托人或出席本次会议人员提交的身份证资料无法辨认的;同一股东委托多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委托书签字样本明显不一致的;传真登记所传委托书签字样本与实际出席本次会议时提交的委托书签字样本明显不一致的;9.5.5授权委托书没有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9.5.6委托人或代表其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有其他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9.6因委托人授权不明或其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委托人合法身份、委托关系等相关凭证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其或其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资格被认定无效的,由委托人或其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0 会议签到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10.2已登记的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并在签到簿上签字.未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大会主持人特别批准,需提交本规则第六章规定的文件,经审核符合大会通知规定的条件的股东在签到簿上签字后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10.3股东应于开会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11 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无法推举股东主持会议的,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11.2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1.2.1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11.2.2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11.2.3召开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11.3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在报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备案后会议由提议股东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提议股东也可以聘请公证人员参加会议,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其余召开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11.4大会主持人应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在预定时间之后宣布开会:董事、监事未到场时;有其他重大事由时.11.5大会主持人宣布开会后,主持人应首先向股东大会宣布到会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情况以及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情况.11.6会议在主持人的主持下,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顺序逐项进行.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内容,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先报告、集中审议、集中表决的方式,也可对比较复杂的议题采取逐项报告、逐项审议表决的方式.股东大会应该给予每个议题予以合理的讨论时间. 11.7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年度股东大会以来股东大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股东大会做出报告并公告.11.8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当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包括:11.8.1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11.8.2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11.8.3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件.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论表决权拘束协议
论表决权拘束协议摘要表决权是股东权利中极为重要的一项权利。
表决权拘束协议,从广义上讲,是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第三人之间就表决权如何行使而达成的协议,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一种方式,是公司法与合同法碰撞的结晶。
在实践中,通过表决权拘束协议获得话语权的现象十分普遍。
因其灵活性和弹性,表决权拘束协议在英美德等国广为应用,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而在我国,《公司法》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探讨也不是很多,但在实践中已有尝试,如果出现纠纷,则会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
因此,本文旨在对表决权拘束协议在各国的发展的考察和对制度自身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公司治理环境和实践的需要,试图为该制度的本土化理论和实践提供一些思路。
全文共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为表决权拘束协议的概述。
各国学者对表决权拘束协议的概念都或多或少有不同的理解,而本文则采较为广义的含义,即表决权拘束协议是就表决权的行使而达成的协议,不仅包括以“表决权拘束协议”为名称的合同,也包括股东协议中的关于表决权行使拘束的条款。
继而本文分析了表决权拘束协议的运行机理,以及表决权拘束协议在公众公司、封闭公司中的静态、动态的功能。
第二章为表决权拘束协议在各国的发展状态的总结,即表决权拘束协议在各国都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认可的过程。
表决权拘束协议之所以在各国都存在争议的核心问题是,表决权能否成为合同的客体?表决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其不同于传统民法中的人身权或者是物权,却与股东的身份紧密相连。
但表决权的客体化是意思自治的体现,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因而笔者赞成表决权可以作为表决权拘束协议的客体。
第三章是表决权拘束协议与相似制度的辨析。
虽然表决权拘束协议与表决权代理、表决权信托以及累积投票制等表决权相关的制度在功能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在制度构建上各有不同,且应用的时间和范围也不相同,因而它们不能相互替代。
而且法律应当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多种法律选择,而不能因为功能上的相似性而否定其存在的必要。
完整规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2016年9月23日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第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三)项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或者董事长个人不得单独召集。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独立董事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纪要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室
参加人员:全体股东
会议议题:申请成立公司,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会议。
会议性质:临时
会议通知情况及股东到会情况:由(股东姓名)于20 年月日电话通知了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应到股东人,实到人,分别是(股东姓名)、(股东姓名),会议由(股东姓名)主持,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决议:经全体股东讨论,决定同意申办公司,拟由股东、共同投资组建(公司全称)。
二、股东出资情况: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本期一次缴足(本期出资万元)。
三、公司经营范围:
四、经有限公司股东会选举决定:
(股东姓名)任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股东姓名)任本有限公司经理。
(股东姓名)任本有限公司监事。
五、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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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 规则及赛题答疑
2017年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规则及赛题答疑鉴于各赛队对本年度规则和赛题皆提出了疑问和建议,组委会讨论后将其归纳为两部分,即“规则释义”和“赛题答疑”,并分别回复如下:第一部分:规则释义一、第三条第二款中,“每一参赛队伍应包含参赛队员3—7位,可以设置领队一位。
”领队是否包括在3—7位中,且领队是否可以由学生担任?回复:可另设领队一名,如领队为学生,可作为参赛队员。
第二部分:赛题答疑一、能否说明本案中甲公司所在地,甲公司的成立与上市时间,以及案情发生过程中甲公司的股票价格情况?回复:赛题中不包含相关具体信息。
二、甲公司股本总额构成是否全部视为流通股本?甲公司公开发行在外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多少?回复:①假设甲公司的全部股本都是流通股份。
②本赛题第2段中的“股份总额”修改为“股本总额”三、第一段1、第1段中表述,乙、丙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股份24%与15%,而在董事会中乙提名了4人,占董事总人数的36%,丙公司提名3人,占27%,缘何与其在公司中持股比例不一致?回复:赛题中不包含相关具体信息。
四、第二段1、第2段中“自2015年9月起,自然人A和A股票账户组陆续买入甲公司股票……”,关于这一事实,请问自然人A和A股票账户组采用的是要约收购还是协议收购方式?回复:A和A股票账户组系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
A股票账户组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甲公司股票从5%到16%的具体过程如何?回复:可以假定本案系争期间内,除甲公司停牌日之外的绝大部分交易日,A及A股票账户组均有交易其股份的记录,赛题及其答疑中另行提供的信息除外。
怎么买可能涉及到是否有内幕信息生成以及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回复:留待各赛队自行研讨。
A持续买入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对甲公司股价造成影响?若存在影响,影响到何种程度?回复:赛题中不包含相关具体信息。
2、本段中“在陆续持股过程中……没有暂停购入甲公司股票”疑义:根据《证券法》第86条的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通知范文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通知范文(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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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2020年(精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2020年(精编)一、(本题32分)1. 材料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江南博哥)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
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材料二: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材料三:这场抗疫斗争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
新征程上,要突出问题导向,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提升国家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增强社会治理总体效能,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制度保障。
问题:根据材料,结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谈谈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正确答案:略二、(本题34分)1. 案情:2010年3月,刘某与任某为了种植沉香,擅自砍伐了国有森林中的一片树木(1200株),将砍伐的树木扔在一旁,然后种植沉香,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2016年2月,森林公安局的侦查人员王某发现林木被砍伐,但因其与刘某是中学同学,碍于情面便未作任何处理。
导致刘某与任某继续种植沉香。
股东大会汇报材料
股东大会汇报材料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公司年度股东代表大会董事长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代表,大家好!今天,****矿业公司在这里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借此机会,我代表董事会首先向在过去一年里为***矿业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的各位股东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由我向诸位股东作20xx年度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20xx年对于***矿业公司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更是公司收获的一年。
在20xx年,公司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一目标,抓机遇、求发展,全体员工齐心协力,顽强进取,在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今年的股东会议是***公司站在营业收入由***亿元向***亿元跨越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司工作,围绕千亿目标和公司发展战略,带领公司全职工,为建设跨国经营的矿业集团而努力奋斗。
一、20xx的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指导思想在公司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矿业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和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全球发展,实施国际化经营,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努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有效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公司“十五”目标的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矿业公司在20xx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称号,公司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二)生产经营情况20xx年,***矿业公司经济实力迅速壮大,***矿业公司共累计生产镍***万吨、铜***万吨、钴***万吨、铂族贵金属***公斤和化工产品***万吨,年均分别增长***%、***%、***%、***%和***%。
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议纪要三篇
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议纪要三篇篇一:XX公司股东会议纪要时间:年月日地点:出席人:主持人:记录员: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第1次股东会XX公司注册金额人民币XX万元(认缴制),实缴0元,参会股东为XX,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一、同意确认公司股权发生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东出资额(万元) 为:★同意股东XX将其持有的XX%股权(认缴出资额XX万元人民币)以0元无偿转让给XX同意股东XX将其持有的XX0%股权(认缴出资额XX万元人民币)以0元无偿转让给X★XX同意以0元无偿接受XXX%股权XX同意以0元无偿接受X的xx%股权二、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通过修改后的《XXXXXXXX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名:篇二:第一次股东会决议纪要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室参加人员:全体股东会议议题:申请成立公司,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会议。
会议性质:临时会议通知情况及股东到会情况:由(股东姓名)于20 年月日电话通知了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应到股东人,实到人,分别是(股东姓名)、(股东姓名),会议由(股东姓名)主持,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会议决议:经全体股东讨论,决定同意申办公司,拟由股东、共同投资组建(公司全称)。
二、股东出资情况: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本期一次缴足(本期出资万元)。
三、公司经营范围:四、经有限公司股东会选举决定:(股东姓名)任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股东姓名)任本有限公司经理。
(股东姓名)任本有限公司监事。
五、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篇三:XX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议纪要时间:年月日地址:出席人:主持人:议程:一、确认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于年月已全部到位,公司经营期限为年二、选举本公司董事 5 名:董事姓名:,身份证号:任期三年,自20XX 年月日开始。
股改、挂牌文件会议流程及事项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挂牌会议文件签署流程及事项一、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主要事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二、签署《发起人协议》主要事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签署三、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事项:第一项股东签到第二项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股东情况第三项审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改制基准日及整体折股方案第四项审议股份公司的名称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报告第六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承担方案第七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九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一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十三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第十四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十五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项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第十七项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第十八项审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第十九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变更为永久第二十项监票人和计票人对各项审议事项表决情况进行现场统计第二十一项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各项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第二十二项与会股东在《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创立大会决议》文本和会议记录上签字第二十三项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四、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主要事项:第一项董事签到第二项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董事情况第三项选举公司董事长第四项聘任公司总经理第五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第六项聘任财务负责人第七项聘任董事会秘书第八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九项审议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十项监票人和计票人对各项审议事项表决情况进行现场统计第十一项主持人宣布董事会各项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第十二项与会董事在《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本和会议记录上签字第十三项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五、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主要事项:第1号议题:讨论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人选六、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大会主要事项:选举职工监事七、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主要事项:第一项董事签到第二项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董事情况第三项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第四项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适用的<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五项审议《关于<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第六项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全部事宜的议案》。
《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第二章股东与股东大会.pptx
第一节 所有权与股东
一、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1.分散的股东 2.机构投资者 3.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冲突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大股东通常持有企业大多数的股份,能够左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 决议,委派企业的最高管理者, 掌握着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 。 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形式:
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非法占用巨额资金、利用上市公司进行担保和恶意融资 发布虚假信息,操纵股价 为派出的高级管理者支付过高的薪酬 不合理的股利政策,掠夺中小股东的既得利益。
(2)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可细分为两种: 法定表决制度—是指当股东行使投票表决权力时,必须将与 持股数目相对应的表决票数等额地投向他所同意或否决的议 案。(一股股票享有一票表决权)
举例:某股东的持股量为100股,表决的议题是选举5个董事,该股 东的有效表决票数就等于500(100*5)即他所选定的每一董事都从 他那里获得100张选票。这种制度对绝对控股的大股东有利,可绝 对操作表决方案。பைடு நூலகம்
从小到大,不知参加了多少会议,却从未参加过一人会议,不要说 参加,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然而,一个人开会的咄咄怪事,却在我国股 市发生了。2000年9月11日,在一家名为“伊煤B”的上市公司所举行的 股东会议上,出席的股东就只有1人,创下中国股市(恐怕也是世界股 市)股东会议人数的最低纪录。
别看股东只有一个,代表的股权却不少,原来出席者就是公司国有 股股东伊煤集团,代表股权2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4.64%,因此会议 “总表决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2,“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当然参加股东会议的自然人远 不止一人,包括9名董事、7名监事,还有鉴证律师,全部到齐,因此, 会议还是开得像模象样。在唯一的一名股东,也就是现任董事长代表国 有股投票时,照样有“一致推举”的一名股东代表(又是董事长,因为 除他之外谁也没有资格)、两名监事,担任投票表决的监票和清理工作, 自己投票,自己监票,相信又是世界会议史的吉尼斯记录。
创立大会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______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股东名称:投票人(签章):持股数:_____ 万股,代表表决权: _____ 万股,所占比例:______ %表决事项1:改制基准日和整体折股方案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2:股份公司的名称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3 :《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4:《关于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承担的议案》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6:《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7:《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9:《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10:《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12:《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13:《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14: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含独立董事)成员注:请在选定人下划“V”表决事项15 :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事项17:《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存续期的议案》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V”表决人签署:。
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6篇(范本)
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6篇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6篇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篇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xxx有限公司股东会于xx年6月10日,在xx工业园区xx会议室召开了全体会议,股东xx、xx出席了会议,经表决全票同意,就股东xx、xx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决议:一、公司住所: xx。
二、公司经营范围:xx设备的销售、维护。
三、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xx认缴出资48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4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xx:认缴出资额2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选举xx任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六、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选举xx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七、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八、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聘任xx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九、通过晋州市亨特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20xx年x月x日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篇二:参加成员:XX XX决议事项:一、全体股东同意设立XXXX公司;二、公司住所为:XXXX;三、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四、全体股东选举由XXXX担任XX XX公司的执行董事会议通知方式:到会股东情况:应到股东人、实到人。
会议主持人:会议决议:一、决定自 201X年X月X日起正式创立本公司。
首次股东会决议(通用6篇)
首次股东会决议(通用6篇)首次股东会决议篇1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_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① 修改公司章程;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选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
二、选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另一名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三、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四、通过公司章程。
同意以上条款的股东签字或盖章:股东:___________股东: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首次股东会决议篇2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_____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
股东制度
一、股东的权利:(一)按所占股份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二)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四)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企业经营;(五)依法律和股东协议约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企业新增资本;(六)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七)参与修改本制度。
二、股东的义务:(一)企业终止经营前,不得擅自抽回出资或撤资;(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三)遵守本制度,不按股东协议和本制度执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三、股东会的职权: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其职权是:(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一)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所占股份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股东协议及本制度约定行使职权;(二)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至少两次),一般定于六个月举行一次。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三)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该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享有最多表决权股权的股东主持;(四)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会决议事规则
贵州戴微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戴微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微金融)股东大会的议事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贵州戴微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章股东大会会议第四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戴微金融的权力机构。
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股份总数的1/2以上时方可召开。
第五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戴微金融章程的规定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日起的四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戴微金融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少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不满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戴微金融未弥补的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合并持有股份总额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特殊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执行总裁提议召开时;(七)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一致提议时;(八)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六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一致提议,以及董事长、执行总裁在特殊情况下均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对前述人员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的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的第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向全体股东说明理由。
第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第届第次董事会表决票
董事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7月18日
上海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票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选举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三、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四、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五、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六、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七、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九、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十、选举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十一、选举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十二、选举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十三、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十四、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十五、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十六、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十七、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十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十九、上海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上海**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一、上海**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治理实操实用案例)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治理实操实用案例)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治理实操)1、首次股东会首次股东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
一个会议,必须有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法规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出资最多的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股东,其出资最多,利益预期和承担的风险也最大,第一次股东会议由其召集和主持是必要的。
出资最多是指向公司认缴的出资额最多,股东认缴出资额最多,应按期足额实际缴纳的出资最多。
其主要工作是通知各个股东并掌握会议的进程和推动有关各项决议的通过。
2、股东会会议共有二种,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
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是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等等。
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
这里的“以上”包括本数。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般应当由监事会作出决议。
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
比如,公司需要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或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公司董事、监事有严重违法行为需立即更换等情况,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由于首次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尚未产生,因此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产生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都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召集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