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创新学分认证分数以学生手册为准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文件山大教字〔2014〕15号关于印发《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大学2014年4月3日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不含因病休学时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六年制、七年制、八年制专业的本科教学阶段适用于本规定。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学时与学分。
课堂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每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整体安排确定。
学生必须完成选课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第七条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分认定。
转专业、转学前所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本科生院认定。
校际交流的学分认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创新奖励学分。
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所获得的创新奖励学分,由学生申请经学院报本科生院认定,可以冲抵部分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学分,但最多不超过3个学分。
大四创新学分统计表(参考)
学号 2010031001 2010031002 2010031003 2010031004 2010031005 2010031006 2010031007 2010031007 2010031008 2010031009 2010031010 2010031011 2010031012 2010031013 2010031013 2010031014 2010031015 2010031016 2010031017 2010031018 2010031018 2010031019 2010031020 2010031021 2010031022 2010031023 2010031024 2010031025 2010031026 2010031027 2010031028 2010031029 2010031030 2010031031 2010031032 2010031033 2010031034 2010031035 2010031036 2010031037 姓名 孙艺芮 芦亚男 孙秀韶 张泽华 林倩 廖晨曦 胡梦玲 胡梦玲 蒋乐舟 高云峰 潘萦 王晓春 王波 江明洲 江明洲 肖泽 王新宇 于斌 黄彦强 李封澍 李封澍 田壮 张东超 李晓波 李伏坤 吕良川 张吉强 邵涛 李俊 梁衍稳 张硕 李永宝 杨国磊 刘宽 刘鲁阳 王英志 田恺 李超 李成龙 王智伟 班级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建环101 奖励大类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 奖励类别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成果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成果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成果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实践类学分 奖励原因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 奖励次数 3 2 2 3 2 3 3 2 2 3 2 2 2 4 1 3 3 3 1 2 1 3 2 3 3 3 3 3 3 3 3 3 2 4 3 3 4 3 3 3 奖励学分 5.8 2.9 2.4 3.2 3 2.5 2 0.3 2.7 6.9 2.3 2.2 4.6 2.7 0.2 2.5 3.8 2.1 2.1 1.9 1.5 1.1 2.3 3.7 3.5 3.2 4.2 2.6 5.6 3.5 4.8 4.3 2 5.1 2.2 4.5 4.9 3.6 2.5 3.1
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时间:2012-12-07 点击量: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第一课堂专业学习与第二课堂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效结合,学校决定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创新活动学院第一课堂以外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学术科技活动,包括各类科技竞赛活动、科学研究活动、发明创造活动、撰写发表学术论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创新学分学院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我校学生的名义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确认后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科技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标准第四条科技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科技创新项目获奖、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等四项。
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是指学生在各类校级以上的学术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科技创新项目获奖是指学生主持或参与的校级以上学术科技项目经鉴定获得等次奖励;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学生独立或学生共同合作完成学术论文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关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获得国家专利是指学生申请国家专利并取得国家专利证书。
第五条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的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标准是:国际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学分,三等奖5学分;国家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3学分;省部级一等奖5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校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第六条科技创新项目获奖的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标准是:国家级一等奖7学分,二等奖5学分,三等奖4学分;省部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3学分。
校级(市厅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第七条发表学术论文的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标准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第一位每篇6学分,第二、第三位每篇4学分,第四、第五位每篇3学分;论文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位每篇5学分,第二、第三位每篇3学分,第四、第五位每篇2学分;论文在一般期刊发表,第一位每篇3学分,第二、第三位每篇2学分,第四、第五位每篇1学分。
山东建筑大学创新学分认证分数(以学生手册为准)
附件1:创新学分计分办法(试行)C:\Users\LBWin7\AppData\Local\Temp类别具体内容获奖等级/其他认定学分备注成果类学分科技文化竞赛国际学科竞赛入围6.0学分包括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艺术设计大赛、英语竞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机器人设计大赛等。
国家、省级奖级别界定参照《山东建筑大学教学奖励工作办法》。
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获奖10.0学分国家级一等奖12.0学分国家级二等奖9.0学分国家级三等奖7.0学分省部级一等奖 6.0学分省部级二等奖 5.0学分省部级三等奖 4.0学分学校级一等奖0.8学分学校级二等奖0.6学分学校级三等奖0.4学分院(部)级一等奖0.3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院(部)级二等奖0.2学分院(部)级三等奖0.1学分科技论文检索论文(SCI、EI等) 10.0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国外公开发行外文期刊8.0学分国内核心期刊 6.0学分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及会议论文集 4.0学分有独立见解的专业科技报告 1.0学分学术文章国家级公开发行报刊 1.5学分具有合法刊号的报刊;非新闻类文章。
省部级公开发行报刊 1.0学分其他公开发行的报刊0.2学分专利国家发明专利10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实用新型专利 2.0学分外观设计专利 1.5学分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4级通过 2.0学分3级通过 1.5学分2级通过 1.0学分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证书类中级及以上 2.5学分初级 1.5学分操作技能类证书中级及以上 1.5学分初级0.5学分其他类学分院(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拟定累计不超过2.0学分以上未涉及到的创新教育内容的学分,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负责具体评定。
临沂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3
科研训练
参与教师课题;开放实验项目
撰写2000字以上实验或研究报告,并考核合格
1
累计不超过2学分
社会
实践
参军并光荣退役
提供退役证
3
提供退役证
“三下乡”社会实践
全国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4
提供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排名不分位次
省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3
校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2
院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2
武术中级(四、五、六段)
2
国家一级裁判员
3
国家二级、三级裁判员
2
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及瑜伽、舞蹈等体育锻炼证书
1
通识读书
自行选择3本以上人文素养类书目进行研读,提交5000字以上读书心得
1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报创业教育学院审定
听讲学术报告或企业家论坛
5次且至少提交1篇2000字以上学习心得
1
普通话水平测试超过学生培养方案要求的,且须获得二级甲等以上
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类专业)二级
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
3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程序员
2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
3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员
5
国家健将级运动员
4
国家一级运动员
3
国家二级运动员
20万字以上
5
10万字以上
4
5万字以上
3
低于5万字
2
发表美术、音乐、设计作品等
A类出版社
3
B类出版社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印发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山建大校字〔2015〕67号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印发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院部、校直各部门:《山东建筑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建筑大学2015年8月7日— 1 —山东建筑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学校请假,并附有关证明。
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 2 —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经复查符合条件并办理注册手续者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不出具与修业有关的证明材料,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新生入学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健康复查。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创新学分评分细则表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是创新人才产生的根本内在条件,是高等学校培养创新人才的必要目标。
为了发掘大学生自身知识潜能,激发我院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浓郁我院的创新氛围,根据中北大学2006年1月修订后的《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文件,结合我院的学生创新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创新能力学分具体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课程学习、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获得专利授权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学分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院校级及市级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其它院级创星杯比赛负责人2学分负责人1.5学分负责人1学分无0.1 排名第二1.5学分排名第二1.0学分其它参与者0.5学分排名第三1.0学分排名第三0.8学分院科普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核心学科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院学生讲堂主讲者1学分/次辅讲者0.5学分/次(限2人)校级中北大学挑战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刘鼎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ACM程序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飞行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兵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电子设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国防知识竞赛 1.0 0.5 0.4 0.3 0.2 机械创新设计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数学建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 周培源力学竞赛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CAD大赛 1.0 0.5 0.4 0.3 0.2 2011/2012创新学分评分表校级育才杯立项负责人4学分参与者2学分0.2 校学生讲堂主讲者2学分/次辅讲者1学分/次(限5人)发表非学术性文章(校报,省新闻网级)独立完成1分第一作者1分/ 合作者0.5分论文高校校报独立完成2分第一作者2分合作者0.5分市级太原市青少年创造发明大赛1.5 1.0 0.5 无0.4 太原市数学建模比赛 1.5 1.0 0.5 无0.4 “众成”科技立项 1.5 1.0 0.5 无0.4省级及其以上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及其以上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加者省级兴晋挑战杯 3.0 2.0 1.5 1.0 0.5 数学建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电子设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论文在省级期刊发表独立完成3分负责人3分合作者1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2分负责人2分合作者1分国家级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6.0 4.0 3.0 2.0 1.0 汽车节能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工程综合能力训练大赛6.0 4.0 3.0 2.0 1.0全国电子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周培源力学竞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挑战杯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器人大赛 6.0 4.0 3.0 2.0 1.0 国家级报纸、杂志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论文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4分负责人4分合作者2分其它加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参加者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 3.0 2.0 1.5 1 省级文体比赛 2.0 1.5 1.0 0.5论文发表SCI、SSCI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发表EI、ISTP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独立完成3学分第一作者记3学分合作者记1学分校级文体比赛获奖1.0学分参加0.5学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6学分合作者3学分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3学分合作者1学分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健美操、跆拳道、钢琴电子琴等各类全国等级考试每个证书记1学分英语等级考试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英语专业通过八级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通过雅思、托福、GRE等考试者,每个证书记2学分职业资格证书获国家劳动和人事部门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含驾驶证和教室资格证)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校春季大学生运动会从始到终参与各种项目训练者和组织者均可记0.5学分,院功勋运动员加2分,杰出运动员加1.5分,优秀运动员加1.0分,院体育部负责记录省部级及其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6学分,参与者记4学分地市级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4学分,参与者记2学分省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6学分地市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4学分校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2学分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每周1学分(限3学分)学院学术导师制完成学期学习报告者记1学分合唱比赛、走方阵、太极拳、健美操0.5分被评委优秀科委者另加0.2学分最佳组织奖系级分科协各成员均记0.5学分学术讲座(院级)0.1分/一次学术讲座(校级)0. 2分/一次关于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创新学分的补充:科技兴趣小组成员一学年加一个创新学分,人数定位每班6人(包括科委)科技兴趣小组成员参加科技兴趣小组必须参加的活动获奖加分情况如下:奖项创新学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获得三等奖不加分。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
鲁建大校字〔2006〕209号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院(部)、校直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鲁建大校字[2006]44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讨论研究了如何鼓励学生从事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试行)》,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一一为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和《山东建筑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鲁建大校字2006[44]号)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实现学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一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从事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并取得成果,可获得科技文化创新学分(简称“创新学分”)。
科技创新活动是指除第一课堂外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科技文化活动。
凡在各类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调查与实践、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分为实践类学分、成果类学分和其他类学分三大类别。
实践类学分主要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实践计划项目、开放实验以及学术讲座等实践创新教育活动。
成果类学分主要包括科技文化竞赛获奖、科技论文、专利、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国-2-家级注册水平(资格)证书类以及操作技能类证书等。
创新学分计分办法
项 目 创新工程的内容 国际学科竞赛 学 国家级 科 竞 赛 学校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省部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国家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科技活动 省部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学校级 二等奖 三等奖 SSRT 项目 科研训练 学生自主立项项 目 参加学校实验室 科研开放项目 文章和 报道 优良 1.0 学分 学 分 备 注 入围 3 学分 获奖 4 学分 3.0 学分 2.0 学分 1.0 学分 2.0 学分 1.0 学分 0.8 学分 1.0 学分 0.8 学分 0.5 学分 3.0 学分 2.0 学分 1.0 学分 2.0 学分 1.0 学分 0.8 学分 1.0 学分 0.6 学分 0.3 学分 对在各协会及学会举办的 学科竞赛中获奖者,可根据 协会和学会的级别参照执 行。 同类比赛只取最高级别 获奖对应的学分。
合格
0分 1.5 学分 3.0 学分 1.5 学分 1.5 学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第一作 者署名单位
刊载在国家级公开发行报刊 刊载在省部级公开发行报刊 刊载在其它公开发行的报刊 检索论文(SCI、EI 等) 科技论文 国内核心期刊 其它公开发行刊物 及会议论文集 国家发明专利 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鲁建大学字[2010]10号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各院(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现将2009—2010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与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的基本工作1.学生学年个人总结。
除2010级新生外,每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对自己一年来德、智、体等各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书面总结,并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学年测评评优登记表》(附件一)。
各班级和学生工作干部要认真做好有关鉴定,鉴定内容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情况。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各班级要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每一位学生的德、智、体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排出名次,列出等级,并作为申报奖项、评奖的主要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填入《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学年测评评优登记表》时,只记等级,不记具体分数和名次。
拓展性素质按照学生素质拓展情况及时认证,准确记录。
智育测评按照各门课程所占的学分,将课程成绩折算成学分绩后评定,测评的智育成绩原则上按学校组织考试的第一次成绩计算。
转专业的优秀学生,随2009—2010学年所在班级测评、评优,不占该班优秀学生评奖名额,学校单独奖励。
“1+3”和“2+2”专升本的同学随2009—2010学年所在班级测评、评优,且占原班级优秀学生评奖名额。
3.评优评奖工作。
各院(部) 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正确引导学生根据条件自觉申报相关奖项,认真组织各班级进行评比。
评奖总名额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外,无正当理由欠费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评奖,在2009—2010学年中受过违纪处分者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各种荣誉。
4.奖学金发放标准。
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元/人,单项奖学金50元/人。
城建学院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表
2
等差递减0.5分
4、内部出版刊物(新闻除外)
1~2名
1
等差递减0.5分
5、其它文章(通讯报道、小说、诗歌等)
校级报纸(5篇起评)
0.5
每多一篇加0.05
地市级报纸(5篇起评)
1
每多一篇加0.1
省级报纸(5篇起评)
2
每多一篇加0.5
国家级报纸(2篇起评)
3
每多一篇加1
新闻网(10篇起评)
0 .5
国家级三等奖
8分
省部级一等奖
7分
省部级二等奖
6分
省部级三等奖
5分
校级一等奖
3分
校级二等奖
2分
校级三等奖
1分
优胜奖
0.5分
校“英语之星”英语演讲比赛
竞赛类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分
三等奖
1分
英语翻译大赛获奖
竞赛类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分
三等奖
1分
高等数学竞赛优秀奖
竞赛类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分
三等奖
1分
全校物理实验竞赛
2~3
附件二:校级比赛(团体减半)
项目
类别
所获学分
理论知识竞赛
竞赛类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分
三等奖
1分
校百科知识竞赛
竞赛类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分
三等奖
1分
校园法律知识竞赛
竞赛类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分
三等奖
1分
征文大赛
竞赛类
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细则
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细则为了更好的开展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规范认定环节,根据《××××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学)和《关于做好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创新学分要求为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学校将学生取得创新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创新学分是在校本科生必修学分,每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满3个创新学分,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评定小组(一般3-5人),由行政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创新学分的初评工作。
团总支负责学生创新学分的登记、创新学分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班主任负责宣传督促和创新学分申报材料的收缴。
三、创新学分认定时间每年的4月份认定一次,学生可满3学分时申报认定,也可以不满3学分时申报认定,但毕业时需累计达3学分。
四、创新学分计算标准与办法(一)学科与技能竞赛学科与技能竞赛分为A、B、C、D四大类别:A类为国家部委及其所属司、局主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B 类为省级政府所属正厅级主管部门、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举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或参加国家级比赛的省级选拔赛;C类为省级行业学会举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或参加国家级比赛的省级选拔赛;D类指以学校名义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与技能竞赛,或省级以上学科与技能竞赛的校内选拔赛。
表1 学科与技能竞赛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各类国家级、省级学科与技能竞赛,初赛、预赛、决赛的级别应按组织单位的级别来区分对待,例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由我校组织举行,初赛即为校级比赛,决赛由安徽省组织进行,决赛则为省级比赛。
其他竞赛级别依此类推。
(二)科研活动主要包括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与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表2 科研活动创新学分认定标准(三)专利发明指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
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热情,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与个性化协调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课外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外,必须取得一定的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课堂创新实践学分包括学生必修学分和可以充抵学科基础选修课或通识类选修课学分的学分,其中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为2学分,列入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充抵学科基础选修课或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累计不超过4学分,可将学生实际取得的超出部分如实记入学业成绩.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组成的创新实践学分审核认定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
团委负责对各学院的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进行审核,报教务处计入学生学业成绩.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一)创新训练项目类的学分认定:1、学生参加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计划、大学生科研立项等创新训练项目,须经结题验收,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3、团体项目中各成员获得的学分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并须经指导教师审核确认。
(二)学科竞赛类的学分认定:1、学生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知识技能竞赛,参赛和获奖的学分按照奖励等级而定,具体如下:2、团队参赛获奖的,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相应学分。
3、同一竞赛项目不累计积分,只计算最高奖的学分.4、如遇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依次类推。
(三)学术论文类的学分认定: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均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具体如下:2、如论文有多位作者,则由论文第一作者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学分分配.(四)发明创造类的学分认定: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申请或取得国家专利,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实践学2、如专利的获得者为多人,则由专利第一完成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学分分配。
山东大学(威海)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4〕23号)
山东大学(威海)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4〕23号)作者:创建时间:2014-12-17 11:17:16 点击数:118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二章认定内容与标准第三条学生参加国家、教育部、省级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并经过学校认定的竞赛获奖的:1.国家级:最高奖项5个学分,次高奖项3个学分,第三高奖项2个学分;2.省部级:最高奖项2个学分,次高奖项1个学分,第三高奖项0.5个学分;3.校级:最高奖项0.5个学分。
学校认定的竞赛具体参见《山东大学(威海)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4〕22号)。
其他竞赛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学校单独组织认定。
第四条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评审或答辩的,每项3个学分。
第五条学生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威海)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报刊文章或者著作:1.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4学分。
2.国内核心期刊论文:A类3学分,B类2学分,C类1.5学分。
3.一般期刊(不含增刊)及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论文:每篇1学分。
4.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报道,注明作者单位为山东大学(威海)的:字数5000字以上,每篇2学分;2000字以上,每篇1学分;1000字以上,每篇0.5学分。
5.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者为山东大学(威海)的:字数40万字以上,每部4学分;20万字以上,每部3学分,10万字以上,每部2学分。
省市级出版社出版的,每部分别记3、2和1学分。
第六条学生为第一完成人、山东大学(威海)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鉴定、科技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1.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国际领先4学分,国际先进3学分;国内领先2学分,国内先进1学分。
山东建筑大学各类奖助学金一览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毕业后愿意到烟建集团就业。
9
“众成”奖学金
一等奖:
10名(土木4名),
2000元/人·年;
二等奖:
20名(土木7名),
1500元/人·年;
三等奖:
20名(土木10名),
1000元/人·年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成绩名列专业前30%(主要学生干部可以放宽到前50%),无违纪行为。
山东建筑大学各类奖助学金一览表
为鼓励我校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助推成长成才,真正实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我校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积极联系社会资源,为学生争取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各种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如下:
国家、省政府、学校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一览表
2、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
3、上学年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均为A。
4、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无违纪现象。
10
鲁能慈善助学金
获奖名额:50名;
4000元/人·年
1、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残疾人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烈士或荣誉军人子女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参加烟建集团组织的社会实践(“烟建远航计划”)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毕业后愿意到烟建集团就业。
贫困助学奖学金:5人,
创新学分认定方法
东大学文件附件3:山山大教字〔2008〕85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大学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学校实行创新学分奖励制度,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二章认定内容与标准第三条学生参加国际、国家、教育部、山东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的:1.国际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学分;2.国家级:一等奖5学分,二等奖3学分;3.省部级:一等奖2学分,二等奖1学分。
认定竞赛包括:“挑战杯”业余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国际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设计创新大赛、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
其他高层次竞赛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学校单独认定。
第四条学生参加国家级、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评审或答辩的:1、国家级:一等奖组长2学分,组员1学分;二等奖组长1.5学分,组员0.8学分。
2、校级:一等奖组长1学分,组员0.6学分;二等奖组长0.8学分,组员0.4学分。
第五条学生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报刊文章或者著作:1.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6学分;SCI影响因子大于2的,每篇8学分。
山东建筑大学创新学分认证分数以学生手册为准
附件1:创新学分计分办法(试行)类别 具体内容 获奖等级获奖等级//其他 认定学分 备 注注实践类学分 社会实践学分集中实践参加全国重点团队 2.0学分由评比产生参加全省重点团队 1.5学分参加校级重点团队 1.0学分参加院(部)级团队 0.5学分分散实践实践单位鉴定 0.3学分提交实践成果 0.1学分奖励个人国家级先进个人 3.0学分省级先进个人 1.5学分校级先进个人 0.8学分院(部)级先进个人 0.6学分成果校级一等奖 0.8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校级二等奖 0.6学分校级三等奖 0.4学分院(部)级一等奖 0.3学分院(部)级二等奖 0.2学分院(部)级三等奖 0.1学分本科生研究实践计划项目(SRP)、实验开放项目优秀 2.0学分良好 1.5学分中等 1.0学分及格 0.5学分开放实验优秀 0.8学分良好 0.6学分中等 0.4学分及格 0.3学分学术讲座 听学术讲座 0.2学分/次提交体会或总结报告。
不超过0.8学分C:\Users\LBWin7\AppData\Local\Temp类别 具体内容 获奖等级/其他 认定学分 备 注成果类学 分科技文化竞赛国际学科竞赛入围6.0学分 包括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艺术设计大赛、英语竞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机器人设计大赛等。
国家、省级奖级别界定参照《山东建筑大学教学奖励工作办法》。
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获奖10.0学分国家级一等奖 12.0学分国家级二等奖 9.0学分国家级三等奖 7.0学分省部级一等奖 6.0学分省部级二等奖 5.0学分省部级三等奖 4.0学分学校级一等奖 0.8学分学校级二等奖 0.6学分学校级三等奖 0.4学分院(部)级一等奖 0.3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院(部)级二等奖 0.2学分院(部)级三等奖 0.1学分科技论文检索论文(SCI、EI等) 10.0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 国外公开发行外文期刊 8.0学分国内核心期刊 6.0学分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及会议论文集 4.0学分有独立见解的专业科技报告 1.0学分学术文章国家级公开发行报刊 1.5学分具有合法刊号的报刊;非新闻类文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学科竞赛
入围6.0学分
包括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艺术设计大赛、英语竞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机器人设计大赛等。国家、省级奖级别界定参照《山东建筑大学教学奖励工作办法》。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
获奖10.0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
12.0学分
国家级二等奖
9.0学分
国家级三等奖
7.0学分
国外公开发行外文期刊
8.0学分
国内核心期刊
6.0学分
其他公开发行刊物
及会议论文集
4.0学分
有独立见解的专业
科技报告
1.0学分
学术文章
国家级公开发行报刊
1.5学分
具有合法刊号的报刊;非新闻类文章。
省部级公开发行报刊
1.0学分
其他公开发行的报刊
0.2学分
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Leabharlann 10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
省部级一等奖
6.0学分
省部级二等奖
5.0学分
省部级三等奖
4.0学分
学校级一等奖
0.8学分
学校级二等奖
0.6学分
学校级三等奖
0.4学分
院(部)级一等奖
0.3学分
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
院(部)级二等奖
0.2学分
院(部)级三等奖
0.1学分
科技论文
检索论文(SCI、EI等)
10.0学分
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
实用新型专利
2.0学分
外观设计专利
1.5学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
4级通过
2.0学分
3级通过
1.5学分
2级通过
1.0学分
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证书类
中级及以上
2.5学分
初级
1.5学分
操作技能类证书
中级及以上
1.5学分
初级
0.5学分
其他类学分
院(部)结合学科
专业特点拟定
累计不超过
2.0学分
以上未涉及到的创新教育内容的学分,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负责具体评定。
附件1:
创新学分计分办法(试行)
类别
具体内容
获奖等级/其他
认定学分
备 注
实践类学分
社会实践学分
集中实践
参加全国重点团队
2.0学分
由评比产生
参加全省重点团队
1.5学分
参加校级重点团队
1.0学分
参加院(部)级团队
0.5学分
分散实践
实践单位鉴定
0.3学分
提交实践成果
0.1学分
奖励
个人
国家级先进个人
3.0学分
良好
1.5学分
中等
1.0学分
及格
0.5学分
开放实验
优秀
0.8学分
良好
0.6学分
中等
0.4学分
及格
0.3学分
学术讲座
听学术讲座
0.2学分/次
提交体会或总结报告。不超过0.8学分
C:\Users\LBWin7\AppData\Local\Temp
类别
具体内容
获奖等级/其他
认定学分
备注
成果类学 分
科技文化
省级先进个人
1.5学分
校级先进个人
0.8学分
院(部)级先进个人
0.6学分
成果
校级一等奖
0.8学分
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
校级二等奖
0.6学分
校级三等奖
0.4学分
院(部)级一等奖
0.3学分
院(部)级二等奖
0.2学分
院(部)级三等奖
0.1学分
本科生研究实践计划项目(SRP)、实验开放项目
优秀
2.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