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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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认真审核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应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检查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应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将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实施之前。

第五条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I类、Ⅱ类。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第九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第十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第十二条 I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铁道部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要求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和规定。

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为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工地为载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保障,严格落实为关键,扎实推进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各参建单位必须在“接受政府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长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

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依法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依据第五条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三)《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设〔2009〕181号)规定的《铁道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六项施工安全标准(TB10301-2009、TB10302-2009、TB10303-2009、TB10304-2009、TB10305-2009、TB10306-2009)。

(五)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六)公司与各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章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第六条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促进勘察设计及服务质量提高,规范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实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标准化,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是指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交付后至验收期间,配合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理涉及勘察设计的有关事宜,说明施工图设计意图并指导实施,解答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参与重大施工方案和指导性施工组织方案研究,参加安全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勘察资料准确性和施工图文件质量,减少差错漏碰,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处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是勘察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及时研究解决现场重大勘察设计问题和现场快速研究解决一般勘察设计问题的工作机制,以弥补勘察设计缺陷、完善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履行勘察设计责任和义务、提高勘察设计及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司对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进行管理,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反馈勘察设计单位,并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解决。

第二章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工作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的领导,初步设计批复后,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处室及专业负责人参加的项目现场设计配合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定期巡查制度,定期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设计图纸供应和设计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处理施工现场设计配合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成立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代表勘察设计单位履行施工现场设计配合职责。

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的设置方案以及地点,由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商定,并尽量与公司项目段落指挥部设置匹配。

重大项目的现场设计配合负责人由处级干部或院副总工程师担任。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大西铁路客专建设的总体目标,强化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根据铁道部《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建设〔2009〕226号)和《客运专线铁路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工管工〔2007〕72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后补编制。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就应作为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分工及审批程序第五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三类:1.第一类为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由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编制,报部审批。

2.第二类为各标段、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本标段实际情况,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签认),监理单位审核,公司负责审批。

全线控制工期工程“三隧一桥”即韩信岭、乔家山隧道、马家庄隧道和晋陕黄河特大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尚需报部核备。

3.第三类为其他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拟定的控制、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批,报公司核备。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和原则第七条编制依据1.国家、铁道部和山西、陕西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2.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3.现行铁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

4.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

5.设计文件。

6.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7.其它相关依据。

第八条编制原则1.必须满足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目标,符合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要求。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doc10页)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doc10页)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一、前言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是我国重要的铁路交通线路之一,为了保障工程施工有序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二、总则为规范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1. 目的本办法的制定目的是明确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管理责任、原则和要求,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流程,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的全过程。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流程1.需求调研:充分了解工程施工要求和环境。

2.方案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工期安排等。

3.设计审核:对施工方案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合理性和安全性。

4.组织编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方案审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施工实施: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

四、管理要求1.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管理责任。

2.质量控制: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3.安全保障: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

4.信息共享: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协调工作进展。

五、管理机制1.监督检查:建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有效性。

2.信息反馈: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效果进行及时反馈,及时调整方案。

3.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防范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3.其他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的内容,特此制定并公布。

希望以上内容符合您的需求。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从A市到B市的客运专线,包括起点站、终点站、途经站以及相关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遇到技术、环境、经济等原因需要变更设计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申请、审批和实施。

第四条:变更设计需要在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提交变更设计申请。

第五条:变更设计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变更设计说明,包括变更设计的原因、目的、范围、影响等;2.变更前后的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等相关技术文件;3.变更后的工程造价预算表;4.变更后的工期计划表。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变更设计申请材料报送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七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变更设计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变更设计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3.变更设计对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影响;4.变更设计对环境保护和社会利益的影响。

第八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变更设计申请,建设单位可以进行变更设计实施。

第九条:变更设计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确保变更设计的质量和安全,并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变更设计实施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变更设计文件及相关材料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变更设计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设计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制度]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调度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调度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调度管理办法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调度管理办法为强化和规范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的调度管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管理机制,根据铁道部《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调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工作机构、人员和设备第壹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施工标段指挥部(项目部)均要设置工程调度机构,且配置必要的人员和设备。

第二条公司调度工作由公司工程部归口管理,各施工单位调度归口工程部或关联部门管理。

第三条调度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且能熟练应用现代网络工具传递信息。

第四条调度工作人员应保持稳定,如需变动,应设立过渡期,做好工作衔接,且报上壹级调度部门核备。

第五条调度须设专门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配齐现代化办公设备,且保持通信畅通。

第二章调度工作人员职责第六条公司调度职责1.接收项目建设信息的电话、传真、电邮,酌情呈报领导或转送关联部门。

根据领导指示,起草和发布工程调度通知、其它关联电文,且督促、回复落实情况。

2.及时收集大西铁路工程建设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协调等信息,掌握项目建设动态,汇总编报各类报表且做简要分析,编写调度方案。

3.根据各施工标段建设项目特点和公司领导要求,确定重点控制工程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4.对大西铁路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转发领导的处置指示和意见,且根据要求实施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5.根据公司领导指示,起草和发布工程调度通知和其它关联电文,且督促、回复落实情况。

6.公司调度必须于当月、当季、当年通报施工情况。

通报应由分管领导签发。

7.及时完成铁道部工管中心调度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施工标段指挥部(项目部)调度职责1.接收项目建设信息的电话、传真、电邮,酌情呈报领导或转送关联部门。

2.掌握本标段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协调、气象、水文等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进度、质量、施工中存于的问题。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 005]146号),规范变更设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须按本办法进行.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为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客专公司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确定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与责任确定第六条变更设计分类与项目划分按《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05]146号)规定办理。

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

2.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

3.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4.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

5.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

第八条变更设计根据其原因明确各相关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责任界定,在会审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变更设计通知单中明确。

I类变更设计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批意见为准,Ⅱ类变更设计由客专公司审定.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如果有)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第十条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客专公司,抄送其他相关单位。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_工程调度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_工程调度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调度管理办法为强化和规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的调度管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管理机制,根据铁道部《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调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机构、人员和设备第一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施工标段指挥部(项目部)均要设置工程调度机构,并配置必要的人员和设备。

第二条公司调度工作由公司工程部归口管理,各施工单位调度归口工程部或相关部门管理。

第三条调度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并能熟练应用现代网络工具传递信息。

第四条调度工作人员应保持稳定,如需变动,应设立过渡期,做好工作衔接,并报上一级调度部门核备。

第五条调度须设专门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配齐现代化办公设备,并保持通信畅通。

第二章调度工作人员职责第六条公司调度职责1.接收项目建设信息的、传真、电邮,酌情呈报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

根据领导指示,起草和发布工程调度通知、其它相关电文,并督促、回复落实情况。

2.及时收集大西铁路工程建设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协调等信息,掌握项目建设动态,汇总编报各类报表并做简要分析,编写调度报告。

3.根据各施工标段建设项目特点和公司领导要求,确定重点控制工程报告的容和要求。

4.对大西铁路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转发领导的处置指示和意见,并根据要求实施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5.根据公司领导指示,起草和发布工程调度通知和其它相关电文,并督促、回复落实情况。

6.公司调度必须于当月、当季、当年通报施工情况。

通报应由分管领导签发。

7.及时完成铁道部工管中心调度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施工标段指挥部(项目部)调度职责1.接收项目建设信息的、传真、电邮,酌情呈报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

2.掌握本标段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协调、气象、水文等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进度、质量、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5]146号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建设投资公司,集装箱公司: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勘察设计管理体制改革,铁道部对《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1997年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1997]125号)和200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程序和分工的通知》(铁建设[2003]14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认真审核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应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检查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应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将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实施之前。

第五条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第九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第十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管理制度)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有效控制大西铁路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工程建设变更设计工作,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三条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于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五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各关联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帐。

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施工配合的设计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核实,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事项。

第七条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要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提议要有科学依据,要量化。

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总体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且兼顾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关联后续施工进展情况,杜绝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工期延误。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设计管理。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九条变更设计分为I类、Ⅱ类。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壹者为Ⅰ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壹次增减投资额300万元(含)之上的。

第十壹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_OK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_OK
• 第七条 –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分为I类、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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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变更设计分类
• 第八条
– 对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进行变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 (146号文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这里更强调初步设计批 复是建设的依据)
新办法253号的条件
146号的条件: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合格后至工程 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以内变更设计的活动。施工图阶段需要对初步设计 批复的重大内容调整的,包括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的, 比照I类变更设计程序报初步设计审查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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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四条 – 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严格依 法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严禁违规进行变更设计。
• 3、转变政府职能 – 将铁道部从过多的审批项目解脱出来,转变批重大的和监管问题,对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对建设单位的变更设计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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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依据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2、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 3、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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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铁道部37号文件铁道部工管中心对建设项目实行初步考核,所以授权工 管中心将检查结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内容,同时要求工管中心对变更设计违 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设计是工程的灵魂,设计过程中的变更关系到质量, 关系到安全,关系到投资。对I、Ⅱ类变更以前有300万元界线,现在没有了, 合同文本宣贯时要求建设单位对Ⅱ类变更划一条费用界线(合同文本宣贯时 提出的200万元),200万元以下应纳入风险包干费,200万元以上纳入预备费 支付。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四方会商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四方会商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四方会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范四方会商会议的召开、议事、会商纪要形成、执行等相关事项,更好地为施工现场服务,依据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请遵照执行;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四方会商,是指参建本项目相关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就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设计建议进行会商;第三条进行四方会商是进行变更设计的必经程序;第四条召开四方会商的程序:1.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建议时,提交相关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工程部,并抄送其他两方;由其它方提出变更设计建议时,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转发其他两方;时限紧张时,可采用传真件上报;2.预估变更设计属I类变更时 ,由公司工程部主持,各指挥部配合,组织设计现场人员、施工、监理单位,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该项变更设计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处理意见;对II类变更设计,由公司各指挥部或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主持,组织四方现场会商,若为应急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则必须商定处理方案及其工程措施;各类变更均须经四方会商,形成四方会商纪要;一般情况下,会商主持人在举行四方会商之前不少于36小时通知其他三方会商事项、会商时间和地点、参会人的级别,并准备相关资料;在紧急情况下,也须电话通知会商事项、会商时间和地点、参会人的级别;3.会商主持人由公司派员担任并指定纪要起草人;纪要草稿经与会人讨论通过,即定稿四方会商纪要;“会商纪要”经参会单位代表签字,即为有效文件;对重要事项的会商意见、会商事项的具体情况和性质、处理的依据和原则等,会商主持人应在“会商纪要”定稿之前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在定稿过程中,有重要事项亦应及时报告;4.如本次会商没有得出明确解决方案,则本次会商可不出纪要,约定下次再行研究处理;第五条“会商纪要”除记录会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外,也应记录参会人的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第六条当“会商纪要”适用于第八条第2款时,会商内容必须包含处理方案及其工程措施并记入会商纪要;第七条“会商纪要”由建设单位分发参会四方和有关单位;“会商纪要”是完成变更设计的重要依据,各方均应将四方会商纪要存档;第八条后续处理1.四方会商纪要是变更设计的依据,根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由公司工程部在形成四方会商纪要后24小时之内发函,将四方会商纪要转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四方会商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按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跟进变更设计后续工作;2.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在完成四方会商纪要后,公司即责成施工单位按照会商纪要确定的工程措施实施,并及时按规定程序补办变更设计手续;公司责成施工单位按照会商纪要确定的工程措施实施的决定以条文形式记入四方会商纪要;如属发生I类变更,在实施的同时,公司向铁道部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一般情况下书面报告,若电话报告,应有记录;第九条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若有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亦必须形成四方会商纪要后,得到建设单位指令方可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未经四方会商擅自实施变更;第十条本办法由大西铁路客专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doc6页)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doc6页)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为规范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合同签订一、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合同风险评估。

二、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程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工程量、价款支付方式、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第三条合同变更一、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下签订变更协议。

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变更的事由、具体条款、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工程工期调整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合同履行一、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二、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条合同验收一、工程建设竣工后,合同双方应组织验收工作,确认工程的质量、数量、安全等方面均符合合同要求。

二、若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一、合同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合同争议解决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二、凡属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均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文档内容。

47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47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大西铁路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工程建设变更设计工作,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三条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五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帐。

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施工配合的设计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核实,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事项。

第七条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要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提议要有科学依据,要量化。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总体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并兼顾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续施工进展情况,杜绝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工期延误。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设计管理。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九条变更设计分为I类、Ⅱ类。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1. 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 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 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 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 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的。

第十一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铁路建设工程合同和与铁路建设工程有关的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实行合同归口管理。

计划财务部负责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是: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拟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检查监督其执行。

3.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管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4.负责合同管理检查工作,向公司总经理提出改进意见或奖惩建议。

5.负责合同管理及合同统一编号管理。

6.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负责组织协调纠纷的处理,处理有关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或仲裁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纠纷处理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承办有关合同。

在具体承办相关合同中,主要职责是:1.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调研市场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2.按授权代表公司与签约人进行谈判,坚持双人商谈协商的原则。

3.协助公司总经理组织重要合同的谈判,做好合同订立的各项工作,研究合同的法律依据和财务风险,并提出规避意见。

4.审查签约人的资质、资信和履约能力。

5.按《合同法》的规定和项目的具体要求,起草合同文本及相关报送材料文件,履行报批手续,组织实施签订合同。

6.合同签订后全面履行合同。

管理与人事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一)

管理与人事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一)

管理与人事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一)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严格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为此,管理与人事部门制定了《管理与人事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一、总则《管理与人事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促进工程建设的稳定有序进行。

该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的所有合同管理工作。

二、责任部门本办法的责任部门为管理与人事部门,其职责为制定和执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监督和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和解决合同纠纷,推进和促进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

三、合同管理流程1、合同签订以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并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工程的实施内容,施工标准和要求,质量保证,工期计划,费用分配,安全措施等内容。

2、合同履行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工期计划。

管理与人事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全面实施。

3、合同变更如果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需严格按照变更程序进行,经过双方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时间等。

4、合同决算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决算。

在决算中,应评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如有不合格项,扣除相应费用。

同时,还要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差旅费、人工费等进行结算。

四、合同管理要求1、合同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标准办事,确保合同管理工作合法、规范和有效。

2、合同管理应实现科学管理。

积极推进信息化,并掌握现代管理技能,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3、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五、合同管理效果评估为了检验合同管理工作的实效性,管理与人事部门应定期开展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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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大西铁路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工程建设变更设计工作,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铁路建设项目I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三条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四条功能前提下,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尽量节约投资。

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第六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帐。

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施工配合的设计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核实,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事项。

第七条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要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提议要有科学依据,要量化。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总体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并兼顾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续施工进展情况,杜绝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工期延误。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设计管理。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九条变更设计分为I类、n类。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额300 万元(含)以上的。

第十一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n类变更设计。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第十三条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分工及时限第十四条I类变更设计程序、分工和时限类变更设计程序包括: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及报批,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审核和发送。

1.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由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见附件1),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并抄送公司工程部、计财部和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审查变更设 计建议书的时限为 3 天。

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者,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均可提出变 更设计建议。

2. 变更设计会商纪要公司收到I 类《变更设计建议书》(含相关资料),由公司工程部牵头,计财部参与,各指挥部配合,由各指挥部组织设计人员、施工、监理单位,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充分论 证,拿出处理意见,形成《变更设计会商纪要》 (见附件 2)报公司。

经公司组织研究后, 委托或通知设计院编制变更设计文件。

此项工作的时限为 10 天,对于技术复杂的变更设计, 应组织专家咨询,专家咨询意见和会商纪要一并纳入变更设计文件。

3. 编制变更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根据《变更设计会商纪要》处理意见,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 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铁建设〔 2007〕152 号)规定,编制变更设计文件, 附工程数量和费用增减对照表, 且达初步设计深度, 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见附件 3), 设计单位审定后送公司工程部和计财部。

设计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限为公司工程部及时将变更设计文件分送监理、咨询单位有关部门审核。

监理和咨询审核 时限为 7 天。

4. 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及报批5. 完成变更设计20天。

公司工程部收到经监理、咨询单位审核的变更设计文件后, 公会议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初审,审定后,连同变更设计原因、 报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抄送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 单位。

工程部组织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限为拟定初步意见,由公司办 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 工程管理中心和其他有关10 天。

(1)公司接到铁道部I 类变更设计文件批复意见后, 由公司工程部及时转发有关部门 和单位。

(2)公司工程部接到铁道部变更设计文件批复意见后, 具体负责通知设计单位进行施 工图设计等有关事项。

设计单位按部批复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限为(3)公司工程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变更设计施工资料及图纸后,按公司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 (见附件4),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后交有关单位执行。

第十五条 n 类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及时限1. 为便捷有效做好n 类变更设计工作,n 类变更经提议后,由公司各指挥部或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四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现场会商,并形成《工程会商纪录表》 (见附件5)。

2. 填制工程变更报审表由提议单位根据《工程会商纪录表》(见附件5),填制《工程变更报审表》(见附件6), 并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同时附《工程会商纪录表》 (见附件5),送工程部,由工程部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3.设计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后,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 (见附件3),报送建设单位审查。

4. n 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和分工(1) 一次变更设计增减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工程师研究并 签署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 —次变更设计增减额在10万元(不含)至100万元(含)的,由专业工程师提 出初步意见,工程部组织,计财部参与,研究会审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3) —次变更设计增减额在100万元(不含)至300万元(不含)的,由工程部会同 计财部提出初步意见,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审后,提交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确 定执行。

7天。

来自叭阿兀2,01资料援索网格;凡是由设计单位提议的使用附件3、附件4 两种表格。

5. n类变更设计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工程变更,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会审后, 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增减工程数量,编制施工补充预算,作为变更设计的附件,附在《变更设计送审单后》后。

6.建设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审查后,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见附件4),发相关单位执行。

7. n类变更设计时限(1)工程部或指挥部接到提议单位变更设计申请后,应在10 天内完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形成审查,并做出结论;(2)设计单位应在15 天内完成全部变更设计并提交工程部审核方案和工程数量,计财部审核单价和费率;3)公司在接到变更设计文件后 5 天内批复。

第十六条应急变更设计处理程序1.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公司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商纪要并实施。

同时报铁道部有关部门备案。

2.为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对于n类变更设计中情况比较简单、现场易于判断、参建四方(包括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在现场能形成一致意见或现场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单位可依据会议纪要暂作为施工的依据。

同时报应批准的相关领导同意。

3.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的变更设计,在工程实施的同时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及时完成变更设计手续。

对连续变更的隧道围岩,发现围岩变化时,及时书面报铁道部鉴定中心,经鉴定中心同意后方能实施。

如影响安全且变化较大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对相关专业的影响,凡影响相关专业者,应及时向相关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相关专业应将变更的有关内容纳入施工图。

第四章变更设计费用第十八条变更设计费用处理原则1.各类变更设计均应附工程数量和费用增减对照表及有关费用编制说明。

2.变更设计引起的各种费用按铁道部批复意见和合同约定执行。

3.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相关费用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4.勘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工作。

5.施工单位编报的n类变更设计,要按照公司《施工补充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第十九条变更设计文件主要内容:1.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的理由、影响的工程范围、技术经济比较、工程费用估算。

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说明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

3.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单、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

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数量必须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

4.变更设计送审单由设计单位按专业顺序进行编号,如“桥变001” “路变001 ”等。

5.变更设计通知单I类变更设计由公司统一编号并加盖变更设计专用公章,编号格式“①线②标③④变I⑤号”,其中①大西;②施工标段;③工程专业简称(如线);④年度(如09);⑤签发单位简称;⑥顺序号(如001)。

U类变更设计通知单按专业顺序编号,如“桥变001” “路变00T等。

6.其他变更设计台帐由各单位根据需要按顺序进行编号。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1.立卷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变更设计建议书(含相关资料)、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变更设计通知单、变更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变更设计图纸、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铁道部批复意见、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2.文档管理立卷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要保证齐全、完整,参建各方应建立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 并设专人负责。

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要建立本专业的台帐。

各施工单位相应的建立台帐, 有关变更设计投资变化资料送计财部一套存档。

为做好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变更设计应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第六章附则来自资料搜索稠第二^一条其它要求1.各类变更设计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全或不清楚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2.在变更设计审批过程中,由I类变为n类的变更设计,或由n类变为I类的变更设计,按调整后的类别工作程序实施。

3.未经批准的变更设计申请,仍按原设计执行。

第二十二条变更设计工作流程图见附件7。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 变更设计建议书2.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3.变更设计送审单4.变更设计通知单5.工程会商记录表6.工程变更报审表附件1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建议书工程名称: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编号:(事由、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增减估算)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日期: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日期:备注:此表一式八份附件2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会审纪要XX铁路XX标段(变)纪XX号XXX年XX月XX日,由大西客专公司或XX部主持,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对X标段(某具体工点或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原设计情况、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三、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参加单位及人员大西客专公司: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XXXX年XX月XX日附件3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送审单工程名称: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编号单位 (公章)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年月 日备注:此表一式十二份 附件4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名称:大西铁路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的变更设计送审单),经研究按下述第_条办理,请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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