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管理制度(最新)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促进事故责任追究和教训吸取,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事项。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是指对发生在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一管理、编制、保管、使用、归档和销毁的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公正、便捷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本制度的修订由管理部门负责,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的编制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调查报告;(二)事故责任追究报告;(三)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四)事故处理决定和处理结果;(五)相关人员的事故记录;(六)其他与事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处置和处理结果都应当及时归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的编制和归档工作由管理部门负责,要确保档案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编制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二)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三)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深入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经过批准后,归入事故档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当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整。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的编制和归档工作应当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不被非法泄露和篡改。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应当设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以备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使用。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事故档案的移交1、每年____月____日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应把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
2、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在把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之前,应把每一事故档案整理,编好目录,注明多少件,每件多少负,共有多少页,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好。
3、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时,办理移交手续。
拟制档案交接表,列出所交接的档案名称、每个档案的页数,以及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由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清点档案并签名,完成交接。
4、事故档案一般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局领导作证明人。
5、接收人接收事故档案后,负责档案存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送交档案局工作。
二、事故档案的查阅使用l、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如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材料、提调档案,由申请人先填好《事故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送局长审批。
2、提调事故档案,要在登记表中注明提调时间和退还时间,完善管理。
3、事故档案未移交办公守之前,由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管理,档案材料的查阅或复印,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报局领导审批。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二)一、总则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和利用安全生产事故档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改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承担档案归档、整理、修复等工作。
2. 各单位、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档案整理、修复、归档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制度,将事故的调查报告、鉴定报告、处理意见等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确保档案的及时收集。
2.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应按照时间、地点、事故类型等类别进行归档,以便于查阅。
3. 档案整理应注明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等基本信息,同时加入档案编号,方便后续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班子负主要责任,明确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各部门、车间、岗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三、档案管理1. 归档分类根据事故性质、程度和发生部门等因素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和查询。
主要分类包括: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人员伤亡事故、静电事故等。
2. 档案建立(1)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记录和证据收集。
(2)将调查报告、照片、现场勘查记录等相关材料整理成档案,并严格按照事故发生部门进行归档。
3. 档案保存(1)将档案存放于专门的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室,防止丢失和损坏。
(2)档案采用纸质和电子媒体保存,确保档案的长期留存和可查询性。
(3)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查、整理,更新资料,并清楚标注保存时间。
四、档案查询和利用1. 档案查询(1)员工可以向安全生产部门提出查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
(2)安全生产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查询结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2. 档案利用(1)档案仅限于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整改和经验总结等合法用途。
(2)严禁将档案用于非安全生产目的,并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
五、档案备份和复制1. 档案备份(1)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2)备份数据应存放于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数据丢失。
2. 档案复制(1)对重要事故档案进行复制,以备不时之需。
(2)复制的档案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及时更新复制件。
六、档案销毁1. 销毁程序(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销毁周期,定期对档案进行销毁。
(2)销毁前,安全生产部门应进行审查,确保档案不再有合法利用的需要。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制度(3篇)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事故管理,有效收集本公司的安全事故案例,保持良好的安全管理态势,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后,驾驶员、押运员应及时报警,并向事故发生地运管、卫生、环保、安监等部门和公司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
时间、地点、驾驶员、押运员、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货物损失情况、预计经济损失、事故责任预计、报告当时的施救和处理情况等。
3、事故报告事项必须真实准确,杜绝虚报、瞒报、迟报,因虚报、瞒报、迟报导致事故扩大的由报告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公司接报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安全部并向公司领导报告,重特大事故在接报后要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向文山运管局、文山安监局、文山交警大队等相关机关报告。
5、公司各管理人员、各部门之间的事故通报工作应保持通畅,事故通报可以采用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
6、公司指派的事故处理人员和事故当事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急工作,避免事故损失扩大,认真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相关机关调查取证,确保事故圆满顺利地予以解决。
二、安全事故处理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建立事故台账,事故处理完毕要及时建立事故档案。
2、安全事故接报人员在接报后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全部报告,公司领导和安全部接报后要及时告知事故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就近原则积极抢救伤员和物资,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增加。
事故现场施救按照先救伤员、后救财产,先救重伤、后救轻伤的原则开展救援。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安全副总经理组长、安全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管理人员任组员,积极配合相关机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随时接受相关机关的询问,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4、事故终结,事故调查小组要形成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约谈事故责任人。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的管理,做到立案、记录、审批、存储真实、准确,以便于日后的调查和分析,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立案管理1、立案条件:(1)发生火灾、爆炸、坍塌等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的;(2)发生化学泄漏、中毒、爆炸等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的;(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4)其他产生人员死伤、环境污染重大的事故。
2、立案程序:(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2)初步调查报告如属于立案条件之一的,由事故调查组立即将调查报告交给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是否立案;(3)签署确认立案后,将立案决定书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档案记录1、立案后,立即应当召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影响、责任人等。
2、调查小组应当告知相关人员配合调查,并听取其陈述和意见。
3、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召集相关专家对事故进行鉴定,确保调查结论的准确和真实性。
4、调查小组应当根据调查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5、调查小组应当按照事故调查流程和相关规定对调查结果进行备案,并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审批管理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及时签署相应的批示文件。
2、签署的批示文件应当清晰明确,阐述事故的原因、应对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
3、批示文件应当及时送达给相关部门,确保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
第五章存储管理1、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对调查过程中的相关材料、资料等进行统一归档。
2、归档材料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每一份材料应当注明事故名称、立案编号等信息。
3、归档材料应当妥善保存,确保安全、完整无损。
4、归档材料应当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事故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档案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事故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利用工作。
2. 提高事故档案的质量和保密性,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建立事故档案信息的统一查询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和处理进展。
4. 加强事故档案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档案管理责任1. 生产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收集:生产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的收集渠道和程序,及时收集相关事故的各类资料和证据。
2. 整理:对收集到的事故资料进行整理分类,保证各类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存档: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存档,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4. 利用:建立事故档案的查询和利用机制,明确档案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范围,加强档案的应用和推广工作。
五、档案管理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和事故救援能力。
3.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 建立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和处理进展。
5. 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 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六、档案管理评估1. 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档案质量、工作效率、安全保密等方面。
2. 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和反馈,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和目标,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二)一、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记录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汇报和分析事故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事故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
#### 第三条档案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报告书及附件;2. 事故调查报告及附件;3. 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4. 事故调查相关证据材料;5. 事故处理意见及措施;6. 事故责任认定及追究;7. 事故赔偿协议;8. 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9. 事故整改落实情况;10. 其他有关事故处理的文件、资料。
#### 第四条档案管理职责1.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2. 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事故档案;3. 事故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第五条档案管理流程1.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报告书的填写;2. 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并在事故调查结束后1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的撰写;3. 事故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对事故档案进行整理、归档;4. 事故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事故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5. 事故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利用工作,需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
#### 第六条档案保管与利用1. 事故档案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妥善保管;2. 事故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3. 事故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利用工作,需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
#### 第七条档案销毁1. 事故档案保管期满后,需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2. 事故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进行。
(完整版)事故档案管理制度(最新)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事故档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三、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四、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有:(一)事故报告及领导批示;(二)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三)事故抢险救援报告;(四)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五)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或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六)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七)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八)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九)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技术图纸等;(十)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十一)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十二)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十三)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十四)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有调查报告);(十五)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十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十七)关于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文件材料;(十八)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安全事故档案管理,确保安全事故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安全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安全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
3. 员工:负责如实提供安全事故相关资料,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 安全事故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事故类别、事故等级等进行分类整理。
2. 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及时,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档案资料应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保存,纸质档案应妥善保管,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
4. 安全事故档案的保管期限为30年,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销毁或转存。
五、档案收集1.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送事故报告。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事故报告及附件;(2)事故调查报告;(3)事故处理决定书;(4)事故责任认定书;(5)事故原因分析报告;(6)事故教训总结;(7)其他相关资料。
六、档案整理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2. 档案资料整理后,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归档。
七、档案保管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档案利用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进行查阅、复制、借阅等工作。
2. 查阅、复制、借阅档案的人员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九、档案销毁1. 档案保管期满后,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保障事故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档案的定义及范围1. 事故档案是指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 事故档案的范围包括:(1)事故报告及相关材料;(2)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调查过程记录;(3)事故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4)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理情况;(5)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6)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材料。
三、事故档案的管理原则1. 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2. 保密原则,确保事故档案的保密性;3.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4.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事故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事故档案的管理职责1. 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事故档案,并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应负责本系统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3. 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五、事故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档案收集工作。
2. 收集事故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事故档案的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类别和档案格式进行。
六、事故档案的保管与使用1. 事故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霉变的环境中。
2. 事故档案的查阅、复制和使用,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 事故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七、事故档案的归档与移交1. 事故档案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按照规定期限归档。
2. 事故档案归档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八、事故档案的监督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事故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5篇)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依据,同时它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资料,从而能够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每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也是现代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为此,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工作越来越引起重视,并对资料分类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研究。
我公司创建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资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要求。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成员要有具体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以上组织机构都要用项目部内部的文件形式发布并存档案备案。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令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根据本公司的从业情况,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要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建立考核规定和考核办法。
四、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要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规范流程的制订,操作船舶严格遵守规范流程执行。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检查要有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有整改通知书,整改完后要有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评分表格要归档。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码头及办公等区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标牌、标志布置等,除有书面记载外,还采用摄影摄像进行记录归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新员工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培训取证、施工管理人员的定期安全技术培训、专职安全员的专业培训与考核等,都要有书面记录归档。
七、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要有制度,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要有针对性,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事故调查档案管理制度包括
一、目的为了规范事故调查档案的管理,确保事故调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档案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事故调查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2.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建立事故调查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归档事故调查材料。
3. 事故调查组成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四、档案管理要求1. 事故调查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报告及事故基本情况;(2)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照片、视频等;(3)事故调查组成员及专家名单;(4)事故调查报告及调查报告附件;(5)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建议;(6)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7)事故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8)其他有关材料。
2. 事故调查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归档时间不得超过事故调查结束后30个工作日。
3. 事故调查档案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事故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便于查阅。
4. 事故调查档案应当实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档案内容。
5. 事故调查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档案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2)档案柜应当符合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3)档案柜钥匙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不得随意借阅;(4)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理,确保档案的完好。
五、档案查阅与使用1. 事故调查档案的查阅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查阅。
2. 查阅事故调查档案应当填写查阅登记表,详细记录查阅时间、查阅人、查阅内容等信息。
3. 查阅事故调查档案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事故调查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
煤矿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规范煤矿事故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事故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事故分析、总结和预防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的事故档案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煤矿企业应设立事故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事故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事故档案管理工作。
四、事故档案的分类与内容1. 事故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档案;(2)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档案;(3)事故责任追究档案;(4)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档案;(5)事故宣传教育档案。
2. 各类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档案: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处理决定书等;(2)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档案:事故原因分析报告、预防措施报告、整改方案等;(3)事故责任追究档案:事故责任追究决定书、事故责任追究执行情况等;(4)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档案:事故处理报告、善后处理方案、赔偿协议等;(5)事故宣传教育档案:事故通报、警示教育材料、培训记录等。
五、事故档案的管理1. 事故档案的收集: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事故档案管理部门。
2. 事故档案的整理:事故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 事故档案的归档:事故档案管理部门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期限归档,并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火的档案室。
4. 事故档案的保管:事故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5. 事故档案的利用:事故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为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事故档案的查阅、复制等服务。
六、事故档案的销毁1. 事故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 事故档案的销毁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事故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故隐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记录和归档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整的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事故隐患的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和及时归档。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事故隐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3. 定期对事故隐患档案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4. 确保事故隐患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及个人在发现事故隐患时,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三章事故隐患档案内容第六条事故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隐患的基本信息:隐患名称、地点、时间、类别、等级、危害程度等;2. 事故隐患排查记录:排查人员、排查时间、排查方法、排查结果等;3.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预期效果等;4.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记录:整改措施实施情况、整改效果评估、复查情况等;5. 事故隐患治理相关文件:整改通知、验收报告、整改资金使用情况等;6. 其他与事故隐患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事故隐患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归档过程。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八条事故隐患档案应当分类存放,编号管理,便于查阅。
第九条事故隐患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少于五年。
第十条事故隐患档案的保管条件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可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2.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3. 保障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档案的保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保密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
企业建立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 规范事故档案管理,为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3.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事故档案的管理,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隐患、火灾事故、设备故障事故等。
四、事故档案管理职责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统计工作;2. 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事故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3. 企业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事故档案管理工作。
五、事故档案管理内容1. 事故基本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经过、事故后果等;2. 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组成、调查过程、调查结果、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3. 事故处理意见:事故处理措施、责任人处理意见、事故整改措施等;4. 事故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改效果评估等;5. 事故相关资料: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现场视频、事故相关证物等。
六、事故档案管理要求1. 事故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2. 事故档案应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3. 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统计工作应遵循保密原则,防止泄露企业内部信息;4. 事故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事故档案的查询与利用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档案的查询与利用工作;2. 企业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询事故档案时,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3. 企业外部单位因工作需要查询事故档案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事故档案管理,确保事故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事故档案的收集:学校各部门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收集与事故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事故报告、调查报告、处理决定、相关证据等。
2. 事故档案的整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整理: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决定、相关证据、事故善后处理资料。
三、事故档案的管理1. 事故档案的保管:学校应设立事故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事故档案的保管工作。
2. 事故档案的归档:事故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归档:(1)归档时间: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
(2)归档材料:按照事故档案的收集与整理要求,整理完整的档案材料。
(3)归档手续:归档时,需填写《事故档案归档登记表》,并由归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 事故档案的查阅:查阅事故档案需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查阅人应填写《事故档案查阅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四、事故档案的保密1. 事故档案的保密范围:事故档案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严格保密。
2. 事故档案的保密措施: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事故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事故档案安全。
五、事故档案的销毁1. 事故档案的销毁范围:事故档案中无保存价值的资料,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予以销毁。
2. 事故档案的销毁程序:销毁事故档案时,需填写《事故档案销毁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和销毁人共同签字确认。
六、事故档案的利用1. 事故档案的利用原则:事故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便民的原则。
2. 事故档案的利用方式:事故档案的利用方式包括查阅、复制、摘录等。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确保事故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高事故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事故档案的定义事故档案是指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事故档案的管理原则1.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2. 事故档案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3. 事故档案应保证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4. 事故档案的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五、事故档案的管理职责1. 事故发生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档案管理职责。
2. 事故发生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3. 事故发生单位应定期对事故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4. 事故发生单位应加强对事故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事故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决定书、事故现场照片、事故原因分析报告等。
2. 收集到的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3. 事故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下列顺序: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单位、事故等级、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事故处理结果等。
七、事故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事故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2. 事故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事故档案进行分类存放。
(2)定期对事故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维护。
(3)对事故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利用行为,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3. 事故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下列原则:(1)依法、合规、公开、公正。
建筑企业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企业事故档案的管理,提高事故处理和预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与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事故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事故档案的分类与内容第四条事故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事故基本情况档案: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损失情况等;2. 事故调查报告档案:包括事故调查组组成、调查过程、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3. 事故处理决定档案:包括事故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4. 事故预防措施档案:包括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措施、责任追究等;5. 事故相关资料档案: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事故通报、事故报道等。
第五条事故档案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2. 事故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3. 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分析报告等;4. 事故处理决定、整改方案等;5. 事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第三章事故档案的管理第六条事故档案的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事故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启动事故档案收集程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事故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按照事故档案的分类,将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2. 立卷归档:按照档案内容,将相关资料立卷归档;3. 标准化编制: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编制档案目录、索引等。
第九条事故档案的保管应做到安全、保密。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第十条事故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利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规定,依法提供档案资料;2. 公开透明: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公开事故档案,接受社会监督;3. 严格审批:利用事故档案需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企业车辆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车辆事故管理,保障企业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车辆事故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车辆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确保事故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事故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事故档案的收集范围:1. 车辆交通事故档案;2. 车辆自燃、故障等非交通事故档案;3. 车辆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调查材料;4. 事故处理、理赔等相关文件。
第五条事故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事故发生时间顺序排列;2. 按事故档案类别划分;3. 按事故档案内容要求,逐份编号;4. 事故档案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
第三章事故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事故档案的归档:1.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事故档案;2. 事故档案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归档;3. 归档材料应经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七条事故档案的保管:1. 事故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柜中;2. 事故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3. 事故档案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章事故档案的利用第八条事故档案的利用:1. 事故档案仅限于企业内部使用;2. 事故档案的借阅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3. 借阅事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并按时归还。
第五章事故档案的销毁第九条事故档案的销毁:1. 事故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2. 销毁事故档案前,应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完整;3. 销毁事故档案,应采用焚毁、化浆等方式,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事故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事故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自然灾害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然灾害事故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自然灾害事故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处理和恢复重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自然灾害事故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三)真实记录,全面反映;(四)安全保管,方便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自然灾害事故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自然灾害事故报告、通报、总结;(二)自然灾害事故调查报告、鉴定结论;(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救援行动记录;(四)自然灾害事故善后处理、恢复重建方案及实施情况;(五)自然灾害事故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六)其他与自然灾害事故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自然灾害事故档案收集应确保以下要求:(一)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二)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依法采取保密措施;(三)对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应进行修复、复制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六条自然灾害事故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形成时间、重要程度等要素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目、标注,确保档案编号、目录、索引等信息准确;(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归档,确保档案实体完整、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自然灾害事故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除湿等保养措施;(三)对重要档案实行专库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自然灾害事故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依法依规,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摘抄;(三)档案利用应提供便捷服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自然灾害事故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鉴定工作应依法依规,确保档案真实、准确;(二)鉴定工作应注重历史、科学、价值等方面;(三)鉴定工作应建立档案鉴定档案,确保鉴定结果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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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事故档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三、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四、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有:(一)事故报告及领导批示;
(二)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
(三)事故抢险救援报告;
(四)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
(五)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或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六)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七)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
(八)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九)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技术图纸等;
(十)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
(十一)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
(十二)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
(十三)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
(十四)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有调查报告);
(十五)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
(十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
(十七)关于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文件材料;
(十八)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七、事故档案整理应当以事故为单位进行分类组卷,组卷时应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同一事故的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分别整理存放,并标注互见号。
八、归档文件质量要求: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签认手续完备;数字照片应打印纸质拷贝;录音、录像文件(包括数字文件)、电子文件应按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可靠、长期可读。
九、文件材料向档案部门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按照归档文件材料移交目录对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清点、核对,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编写归档说明。
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十、擅自销毁事故文件材料、未及时归档,或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档案损毁、丢失或泄密的,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档案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