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引——连带责任保证人资格
从案例看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从案例看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保证是指债务人在出现还款违约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出具的一项担保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本文将从案例出发,详细阐述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为了借款人胡某的还款能力提供担保,签署了一份保证人担保合同。
合同中规定,该公司为债务人提供一般保证。
然而,在胡某还款期间,该公司拒绝履行保证责任,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债款。
因此,债权人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在上述案例中,该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那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之间有什么区别呢?1. 法律定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在被担保债务人违约时负有履行保证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保证人与被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一种共同债权债务关系,保证人在被担保人违约时与被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2. 法律效力在法律效力上,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也存在差异。
一般保证只能追索保证人所明确承担的保证范围内的不足部分,而连带责任保证则可以追索保证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3. 担保责任此外,在担保责任上,两者也存在一些区别。
一般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有限的,不会承担被担保债务人全部违约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则须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因此,在被担保人还款违约时,连带责任保证人会承担更大的风险。
三、案例分析回到本文开头提到的案例,该公司为债务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故在被担保人还款违约时,该公司只需承担保证人范围内的责任,而不必承担债务人全部违约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该公司表现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行为,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债款。
因此,债权人选择要求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之间的差距所在。
一般保证虽然对保证人风险较低,但在合同中一旦约定了一般保证,保证人有责任履行自己承担的保证范围。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来源:作者:时间:2010/10/22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对连带责任进行分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本文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标准将连带责任进行分类。
旨在帮助我们加深对连带责任的认识深度,从不同侧面把握连带责任的特征、性质及其构成要件,正确地界定民事责任。
(一)、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对连带责任进行分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本文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标准将连带责任进行分类。
旨在帮助我们加深对连带责任的认识深度,从不同侧面把握连带责任的特征、性质及其构成要件,正确地界定民事责任。
(一)、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依连带责任产生之原因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虽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债务人,无疑是一种加重责任。
所以《民法通则》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须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
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之债务是以按份责任为基本清偿原则的。
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法定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由于债务人约定加重自己的责任的情形毕竟不多,故连带责任的承担大多数来自法律的规定。
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除了产生的原因不同外,还有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
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于该代理人和第三人主观上都有过错,所以《民法通则》第66条第二款规定了两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
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
(二)、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又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
违约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发生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银行信贷数据标准化规范——业务数据(试行)模版
xxx村镇银行信贷数据标准化规范——业务数据(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行信贷数据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在本行现有业务操作时,须遵循的关键数据标准化原则。
第二条业务数据是指记录在我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反映我行业务经营事实的数据记录,包括客户管理、信贷系统等业务系统。
第三条信贷数据标准化就是为保证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统计工作中,统一制定、发布、实施和管理各种统计标准的活动。
第四条信贷数据标准化规范是针对进入我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对信贷业务进行录入、修改、提交等操作所涉及数据的规范性标准。
第二章授信第五条授信授信是指本行对客户的表内外授信,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透支、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等。
第六条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指在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一次性授予客户使之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周转使用的若干信用的最高控制额度,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等信用余额合并计算(剔除保证金部分),即敞口授信额度。
第七条单一客户授信单一客户授信是指对与我行已建立融资关系或拟建立融资关系单一客户,但与其他客户无关联关系的客户核定的授信额度。
第八条关联客户授信关联客户授信是指对具有关联关系并与我行建立融资关系或拟建立融资关系的多个客户核定的授信额度。
第三章担保方式第九条担保担保是指融资关系建立时,我行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以保障我行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担保的范围包含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条保证(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融资客户)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保证人的资格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其中其他组织主要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保证人怎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怎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分为⼀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当事⼈之间没有约定保证⽅式的,保证⼈是需要承担连带保证的,债权⼈可以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那么,保证⼈怎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证⼈怎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和债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和债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
第六百⼋⼗六条【保证⽅式】保证的⽅式包括⼀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和债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不履⾏到期债务或者发⽣当事⼈约定的情形时,债权⼈可以请求债务⼈履⾏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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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人条件
一般保证人条件一般保证人是指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作为债务人的一方。
作为一般保证人,其责任是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承担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
一般保证人的条件通常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确定,同时也受到法律和法规的约束。
以下是关于一般保证人条件的详细内容。
一、一般保证人的资格条件一般保证人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信用状况。
这包括但不限于拥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供担保的资产或者能够提供担保的担保人。
一般保证人还可能需要提供个人或者企业的注册资料、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债权人全面了解一般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
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一般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一般保证人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需要立即履行清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一般保证人的责任通常是无条件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一般保证人追偿,一般保证人无法以债务人尚未清偿债务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三、一般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主要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和保证方式的书面形式。
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一般保证人和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追偿,无需事先通知一般保证人。
保证责任是指一般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需事先向一般保证人证明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保证方式的书面形式指一般保证人的保证行为需要以书面形式表达,通常包括签署保证合同或相关协议,并依法公证或者加盖公章。
四、一般保证人的法律责任一般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和法规的约束。
一般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时需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减免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人也有权依法主张保证法定免责事由,例如债务人未经一般保证人同意擅自变更合同,或者债权人对一般保证人的无形资产提供保全不当等,都可以成为一般保证人主张免责的依据。
五、一般保证人的解除条件一般保证人的解除条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主动清偿债务、债权人同意解除保证或者一般保证人提供等额担保等方式。
2024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 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
2024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银行贷款担保人一、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法律常识: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合法的身世分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3、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未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应为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银行贷款担保人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6、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方式如下:(1)一般保证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只要债务人违约,银行就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2024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一)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二)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投融贷学院:贷款担保——保证人资格与评价
投融贷学院:贷款担保——保证人资格与评价1、保证人资格我国《担保法》对保证人的资格作了明确的规定:只有那些具有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能力及意愿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作为保证人。
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以下两个含义:第一、作为保证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从事的法律行为才有效;第二、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履行主债务的能力。
作为保证人同时要满足以上两个要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组织和个人不能作为保证人。
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对特定事项做保证人的除外);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做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不能做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自然人不得做保证人。
2、保证人评价小额贷款机构应对保证人进行严格调查、评价。
对保证人的评价包括确认保证人的主体资格、评价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和保证限额等方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额贷款机构的操作实践,对保证人应有如下要求:(1)年龄在25岁及以上,本地人或者在本地有稳定的工作,如从事经营的应经营满两年及以上,在当地有稳定自有住房;(2)信用好、人品好、知晓连带担保责任的含义并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有足够的经济实力;(4)除在本机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外,没有再为其他人提供债务担保。
在实务中,下列担保人是比较好的担保人:在政府部门担任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职务、年龄在35岁至50岁、家庭和居住稳定的政府正式公务员;国税、地税、电信、烟草、电力、工商部门工龄三年及以上、有稳定的住房、家庭稳定的正式员工;省级重点学校的骨干老师、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大中专及以上公立学校的骨干老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学科带头人、科研负责人、中层及以上负责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主治医生、骨干医生、部门负责人、领导;县级以上银行中层领导及以上职务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各分支机构正职负责人;年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主;个人税后收入在月还款额一倍及以上、家庭负担小、无债务、居住稳定、从事现职业两年及以上的其他人员。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完整版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完整版甲方(保证人):[甲方名称][甲方地址][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被保证人):[乙方名称][乙方地址][乙方联系方式]一、担保事项甲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乙方将全面履行其在[合同名称](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承诺。
二、连带责任甲方与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或债权人通知后立即履行其担保义务。
三、保证范围甲方的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主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利息和费用;2. 因乙方违约导致的损害赔偿;3. 因乙方违约导致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调解费用。
四、保证期限甲方的担保义务自[生效日期]起生效,并持续至乙方完全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为止。
五、保证人资格甲方声明并保证其:1. 具有履行其担保义务的必要的经济实力;2. 未被宣告破产、重整或破产还债;3. 未被吊销或撤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
六、保证人的免责事由甲方有权免除其担保义务,但下列情形除外:1. 乙方违反主合同规定的情形;2. 主合同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而无法履行的情形;3. 保证人证明乙方的违约并非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情形。
七、债权人的权利主合同的债权人有权直接向甲方主张担保义务的履行。
八、保证人的权利甲方有权:1. 在乙方违反主合同义务时,代为履行乙方的义务并向乙方追偿;2. 向乙方追偿其因履行担保义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和损失。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1. 本合同受[适用法律]管辖并解释。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法典中的连带责任及其适用(收藏学习)
民法典中的连带责任及其适用《民法典》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总体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了连带责任的一般适用规则,主要是第178条、第518条至第521条;二是明确规定了连带责任的不同适用情形,共计25个条款。
1、法人分立后的连带责任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适用指引:1、在法人分立过程中,法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承担协议的,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优先于法律的任意性规定。
申言之,该债务承担协议可以排除适用各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2、在原债务有保证人的情况下,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但未取得保证人的同意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依法予以免除。
2、法人设立人的连带责任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适用指引:1、法人设立人之间系合伙关系,法人未能合法成立的,全体设立人作为合伙应对因设立行为产生的义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对于何为设立人、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认定等,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条至第五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非法人组织设立人之间的责任,可类推适用上述规定。
3、营利法人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适用指引:1、本规定是对所有营利法人出资人的一般原则要求,涉及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连带责任承担问题,应优先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2、当符合法定条件,认定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时,可以否认法人人格,将出资人和法人视为一体,追究二者共同的法律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函审查要点
连带责任保证函审查要点
以下是 8 条连带责任保证函审查要点:
1. 主体审查可不能马虎呀!比如,你得看看保证人是不是有资格来担这个责,就像去参加比赛得先看看自己够不够格一样。
比如保证人是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可是大前提呢。
2. 保证范围得搞清楚啊!别稀里糊涂的。
这就好比你买东西,得知道自己到底买了些啥,不能人家说啥就是啥呀!像保证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啥的,都要清楚明白哟。
3. 保证期间也很重要呢!你想想,要是没有个时间限定,那不是乱套啦?好比给比赛定个结束时间一样。
超过保证期间,那可就麻烦咯。
4. 保证方式要确定好哟!到底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个可得整明白,就像选择走哪条路,不同的路可不一样呢。
5. 审查函件的真实性呀!别拿到个假的还不知道呢,这就好像收到个假礼物,那多让人郁闷呀。
得仔细核对签名、印章啥的。
6. 条款的明确性必须重视起来!每一条都得明明白白的,不能含糊,就跟说话得说清楚一样,可不能让人猜来猜去。
7. 有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得想想啊!不能只考虑自己呀,这就跟下围棋得考虑到对手的走法一样。
要是有漏洞,被人抓住了咋办?
8. 责任承担的约定能乱来吗?那肯定不行呀!这就像分蛋糕,得按约定好的来分,不能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吧。
总之,连带责任保证函的审查可得认真仔细,一点都不能马虎呀!这关系到各方的利益和责任呢!。
企业连带责任担保协议简单版(7篇)
企业连带责任担保协议简单版担保人:_____债权人:_____为确保_____(债权人)与_____(债务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的履行,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同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作为保证人。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订立合同。
一、保证人承诺1、本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完全了解债务人的借款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处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
二、担保的范围和期间1、本合同担保人所担保的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____年,自主合同约定的还款届满之日起算。
三、保证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四、担保的责任1、保证期间,自国恒投资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至该《合作协议书》履行期满后两年为止。
2、《合作协议书》续签,担保人继续承担连带责任。
3、《合作协议书》经债权人、债务人修改和补充,只要是上述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合同等文件,无需告知担保人,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的权利义务1、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
保证人如果再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2024年个人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细则合同书
2024年个人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细则合同书本合同目录一览1. 担保范围1.1 贷款种类1.2 贷款金额1.3 贷款期限2. 担保人责任2.1 连带保证责任2.2 担保金额2.3 担保期限3. 担保方式3.1 抵押担保3.2 质押担保3.3 保证担保4. 担保物的评估与登记4.1 抵押物评估4.2 质押物评估4.3 保证人资格审核5. 担保人权利与义务5.1 权利5.2 义务6. 贷款人权利与义务6.1 权利6.2 义务7.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7.1 合同生效条件7.2 合同终止条件8. 违约责任8.1 贷款人违约8.2 担保人违约9. 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法律途径10.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10.1 修改条件10.2 补充内容11. 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泄露责任12. 适用法律12.1 合同适用法律 12.2 法律适用解释13. 其他条款13.1 合同附件13.2 补充协议13.3 合同签订地点与日期14. 签署页14.1 贷款人签字14.2 担保人签字14.3 见证人签字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范围1.1 贷款种类本合同担保范围包括贷款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各类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信用卡透支等。
1.2 贷款金额担保人对贷款人提供的贷款金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超过该额度的贷款,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3 贷款期限担保人对贷款人提供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期限的贷款,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担保人责任2.1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同意对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2 担保金额担保人对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务承担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
起诉连带保证人诉状
起诉连带保证人诉状哎呀,今天咱们来说说一个比较“头疼”的话题——起诉连带保证人。
这可不是个轻松的话题,不过既然咱们已经坐下来聊了,那就不妨把它弄明白。
其实呀,很多朋友可能觉得,保证人嘛,不就像个保险一样,出了问题他得顶上嘛。
是的,咱们都知道“担保”的意思,但真到了要去起诉的时候,心里的那个“头大”程度可想而知。
总的来说呢,就是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了,咱们得找保证人来负责,这时候就得准备个“起诉连带保证人诉状”了。
别急,我来给你梳理梳理,保证你一听就懂。
连带保证人这个词,听着就让人有点“心里打鼓”。
你想啊,普通的保证人不就是保证某个人按时还钱吗?但这个连带保证人可不一样,他是有点“硬气”的存在。
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不还钱,连带保证人也得跟着一起承担责任,甚至在债务人拖拖拉拉的时候,法院就会把他找来,帮忙“顶罪”。
你看,连带保证人的角色,简直就是在担保的路上越走越远,基本上就是“陪着债务人一起栽”的节奏。
可想而知,事情不妙时,保证人就成了“第三者”,不仅得赔钱还得出庭。
哎,真的是吃力不讨好。
所以,如果你做了保证人,那可得小心了。
你再不小心,那可就有麻烦了。
很多朋友总觉得,哎呀,我帮个忙,担个保,反正我和债务人关系好,一定不会出问题。
可偏偏有些人就是那种“嘴上说着好”,实际呢,债务人可能压根没打算按时还钱,最终“坑”了你这个保证人。
就像有些人常说的,“无事不登三宝殿”,可一旦问题来了,你还真得防患未然。
这时候,咱们就得说到起诉的事儿了。
如果债务人赖账,而你又是连带保证人,法院可就会找上门。
你要是实在受不了了,选择起诉,法院的流程可不少。
先是得准备起诉状。
这个起诉状可不是随便写写就行的,得按要求写清楚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基本情况,还得明确告知债务人究竟欠了多少,什么时候应该还,保证人担保的责任范围有多大。
再不小心点,可能还会漏写一些细节,结果一拖再拖。
唉,真是“一不小心,坑自己”。
所以,起诉连带保证人,不是单单跑法院就完了,得认真对待每一步。
股东与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模版
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
XXXXXXXX公司:
贵我两司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的
≪XXXXXX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合同金额为XXXXX元(以下简称“主债权”)。
基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现我司连同(口法定代表人/口公司实际控制人/口股东)(以下简称“债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贵司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三、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懑之日起算。
四、连带保证人身份信息:
1.姓名:,身份证号;职位:_
2.姓名:,身份证号;职位:
3.姓名:,身份证号;职位:_
4.姓名:,身份证号;职位:_五、
特别声明
我司声明:就本次承诺担保行为,已经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程序以及其他批准程序(如有),具备出具本协议相应的权限。
我司不会以未经相关程序为由主张本承诺函无效与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附件:L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副本)
2.其他程序文件(副本如有)
承诺公司:XX公司(盖章)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多人可增加)
日期:。
保证合同审核要点
保证合同审核要点学习保证合同审核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首先呢,我觉得主体资格的审核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保证人得有保证的能力啊,我理解就像是一个人要给别人做担保,自己得有点实力吧。
比如说,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人去给别人大金额贷款做保证,那这保证可能就不太靠谱。
这里呢,要查看保证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果是自然人,得看看他的年龄是否成年,有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要是法人呢,就要审查它是否合法成立的,有没有正常的运营之类的。
审查的时候可得仔细,有时候一个小小的失误可能就会造成大麻烦。
还有呢,保证方式的审核也不能马虎。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这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去理解。
一般保证就是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呢,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还钱。
我总结就好比一群小伙伴一起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就是谁都可能被先要求负责,一般保证就有点像先找主要责任人,不行了再找保证人。
这时候合同里一定要写清楚保证的方式,如果没写明白,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这可是很重要的法律后果呢。
对了还有个要点,保证范围的审核也极其关键。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我之前一直疑惑,这怎么确定保证范围呢?后来发现,合同里一定要明确地约定下来。
比如说,有的保证人只愿意承担主债权的保证责任,而利息之类的部分就不想承担,这就得在合同里清楚写着只对本金作保证。
要是不明确,按照法律规定保证人就得对所有的范围进行保证。
所以在审核的时候一定要留意这个范围是否明确。
再说说保证期间吧。
这是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点。
保证期间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法律也是有相关规定的。
我感觉这个就像一个有效期,过了这个期间,保证人可能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比如说一个企业给另一个企业做两年的保证,但是合同里没写清楚这个保证期间,可能到时候就容易产生争议。
不真正连带责任适用情形及操作指引
侵权法上的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数加害人对一个被侵权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加害人基于不同的行为而致使被侵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各个加害人产生同一内容的侵权责任,由各个加害人各负全部赔偿责任,并因加害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加害人的责任归于消灭的侵权责任状态。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不真正连带责任没有规定一般性规则,只是在个别的特殊侵权责任中规定了相应的适用情形及其操作规则。
本文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务,对此予以全面梳理,供您收藏备查。
一、适用情形1.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4.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资金过桥业务操作指引
资金过桥业务操作规程为保障公司资金过桥业务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业务流程咨询→受理→调查→审批→签订《临时期借款协议》及担保合同→落实担保措施→收取借款利息→出款→登记台账→资料归档→保后监管→收回借款第二章咨询一、项目经理负责接待客户咨询,项目咨询时,应大方得体、积极主动、热情主动、耐心认真倾听客户提出的问题,并准确、科学的回答。
二、通过与客户的交谈,了解借款项目背景。
1、定量与定性了解企业、关联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负债、盈利模式及经营情况、企业及股东银行借款、实际控制人个人状况、家庭状况、个人资产状况等。
2、借款用途、金额、期限、还款的实际来源等。
3、设计担保措施(1)法人及主要股东夫妻双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能提供的抵(质)押物。
三、简单介绍我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业务现状、业务品种、操作流程、收费标准等)。
四、项目经理在与客户的交流中,须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项目受理条件,对不符合项目受理条件的应婉拒,对基本符合受理条件的客户按“短期借款资料清单”提供资料,并及时打印企业工商登记查询记录及企业、保证人贷款卡资料。
第三章申请与受理一、业务受理程序1、接受客户申请。
根据客户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客户基本情况:总资产、净资产、负债、申请担保的原因、用途、额度、期限、还款方式、还款来源、担保措施等。
并立即出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公司的借款条件,有无一定的担保措施,有无进一步深入合作的可能性;符合条件的进入客户受理阶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婉拒。
2、业务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填报“贷款项目立项表”,按短期融资项目受理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二、受理条件(一)、经营性短期借款业务受理条件1、借款主体合法,借款用途合法、明晰;所从事的行业为稳定发展行业,不属于区域调整被禁止或淘汰的行业,经营的产品市场前景广阔;2、原则上,经营期限一年以上,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状况稳定,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较好;3、原则上,净资产在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4、企业和主要经营者、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诉讼事项或经济纠纷;5、担保措施有效,原则上须提供借款申请额50%以上标准抵押物(市场评估价);6、申请借款额度与经营规模、现金流量相匹配。
保证人承诺书
保证人承诺书
尊敬的合同各方:
本人作为保证人,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 保证范围:本人对本合同项下债务人(以下简称“债务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期限:本保证自债务人履行完毕所有合同义务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3. 保证金额:保证金额为债务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债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责任:若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义务,本人将无条件地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债务人应支付的款项、承担因债务人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5. 保证人的资格: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履行本承诺书所规定的保证责任。
6. 保证的不可抗力:即使因不可抗力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本人仍将承担保证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7. 保证的独立性:本保证是独立于主合同的,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解除或变更而影响本保证的效力。
8. 保证的转让: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将本保证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9. 保证的变更和解除:本保证书一经签署,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
10. 争议解决:因本承诺书引起的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至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 其他条款:本承诺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本人对以上承诺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人签字:
日期:
(请在保证人签字处签名,并注明签署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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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引——连带责任保证人资格
1. 本指引对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人资格进行规范。
2.连带责任保证人范围
2.1. 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人:
2.1.1. 借款人为自然人,下列人员应作为保证人:
(1)借款人尚未结婚的,其父母应作为保证人;
(2)借款人已婚的,其配偶、成年子女应作为保证人;
(3)借款人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内享有30%以上股权的,该企业应作为保证人:(4)借款人在企业虽未达到30%股权但对该企业有实际控制力或重大影响力的,该企业应作为保证人。
(5)借款人借款用于企业经营的,实际使用借款的企业应作为保证人。
2.1.2. 借款人为企业,下列人员应作为保证人:
(1)享有企业10%以上单独股权的股东应作为保证人;
(2)享有单独股权达到50%以上的股东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应作为保证人;
(3)单一股权未达到50%,但对该企业有控制力或重大影响力的股东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应作为保证人;
(4)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应作为保证人;
(5)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应作为保证人。
实际控制人尚未结婚的,其父母应为保证人;
(6)该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在受投资企业占股权30%以上的,受投资企业应作为保证人;
(7)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享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应作为保证人。
2.2. 业务人员要求排除2.1.条确定的保证人,应在业务评审会议中明确提议,未提议或提议未获得评审会接受的,无论评审会是否单独提出,2.1.条内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均应自动列为评审会确定的该业务的反担保人,业务人员必须予以落实。
2.3.其他保证人
2.3.1. 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至60周岁之间,或虽然超过年龄范围但个人资产较多;
(2)有一处以上不动产,且单一不动产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
(3)有稳定的收入;
(4)无较大债务。
2.3.2. 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保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拟担保贷款额(可多保证人累计计算);
(2)成立三年以上,且正常经营;
(3)无较大债务,且资产负债率不大于百分之六十。
3. 保证人审查
3.1. 业务人员应在申请业务评审会时提供证明保证人资格的相关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评审会召集人不得召集评审会。
4. 其他
4.1. 本指引由风控部负责解释。
4.2. 本指引与公司规章制度不符的,执行本指引相关规定。
4.3. 本指引自2011年1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