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九)
住宅小区装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小区装饰装修活动,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环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住宅小区内所有住宅、非住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三条住宅小区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装饰装修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
(二)安全文明原则: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保证施工安全,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和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
(三)节约环保原则: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采用节能、环保、安全、耐用的材料和工艺。
(四)美观和谐原则: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与住宅小区的整体风格相协调,不得破坏住宅小区的景观和整体形象。
第二章装饰装修申请与审批第四条业主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复印件;(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三)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四)施工队伍资质证明;(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物业管理处在收到业主的装饰装修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审核内容包括:(一)装饰装修方案是否符合本规定及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的要求;(二)施工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三)施工时间、施工方式是否对公共安全和环境秩序造成影响。
第六条业主获得装饰装修批准后,应当与物业管理处签订《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装饰装修施工管理第七条业主在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施工时间和规定区域,不得擅自改变住宅结构;(二)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供电线路、供水管道等;(三)不得在房屋内设置不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的设施;(四)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五)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电焊、切割等易产生火灾、污染的作业。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范文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居住安全,制定本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业主、住户、物业和装饰公司等相关方。
第三条小区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装修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四条住户在进行装饰前,必须向物业提交书面装修申请,申请表格可在物业处领取。
第五条装修申请表必须填写详细的装修内容和材料,包括墙面、地板、天花板、门窗等。
第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必须提供装修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并且装修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经验和资质。
第七条物业在收到装修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发放装修许可证。
第三章施工与监督第八条装修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不能违反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的要求。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确保通行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不得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音和粉尘对其他住户的影响。
第十二条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清理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三条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物业有权要求装修单位进行整改,并可以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如装修单位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物业有权终止装修合同。
第十五条如装修单位或住户造成严重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物业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包括小区现有住户和以后的新住户。
第十八条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住宅小区内业主的装修行为所制定的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住宅小区内的装修工程安全、环保,并且不干扰邻居的正常生活。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规定中的内容:
1. 装修前的申请:业主在进行装修前,需要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装修计划和施工图纸等。
2. 施工许可: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后,业主才可以进行装修施工。
物业管理部门会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颁发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3. 施工时段管理:为了减少对邻居的干扰,装修工程通常会规定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比如上午10点到下午5点。
4. 噪音和污染控制:施工期间要控制施工噪音和污染物的排放,以减少对邻居的影响。
使用环保材料和采取噪音控制措施是保证住宅小区内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5. 安全防护:施工期间要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
6. 施工垃圾处理:业主需要负责自行处理装修产生的垃圾,并且不能随意抛弃在公共区域。
7. 监督与检查:物业管理部门会对装修工程进行定期或随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装修工程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内容会根据不同小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住宅小区的业主需要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居民的利益。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一、总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住宅小区的装修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为了维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减少装修给小区带来的影响,本文制定了一系列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二、装修申请及审批1. 所有居民在进行装修之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提交装修申请,包括装修的时间、范围、材料、人员等。
申请材料应包括装修合同、装修方案、材料清单等。
2. 物业管理办公室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装修申请,并出具装修批准证书。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审批时间,应向申请人及时说明理由。
3. 物业管理办公室对于涉及承重墙、支撑结构等大面积拆改的装修申请,应交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保装修不会对建筑结构造成安全隐患。
4. 申请人在获得装修批准证书后,应按照装修方案进行施工,不得超范围、超时限。
三、装修施工管理1. 施工队伍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范,穿戴好安全工具,合理利用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不得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2. 施工队伍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妥善处理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影响小区环境。
3. 施工队伍应密切与物业管理办公室沟通,定期报告施工进度,如遇到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备和重新申请。
4. 施工所产生的粉尘、噪音等污染因素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控制,确保周围环境的清洁与安宁。
四、装修材料管理1. 居民在装修中应选择优质环保材料,争取使用低污染、低甲醛的产品,减少装修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2. 禁止使用侵蚀性、易爆燃等危险品进行装修,避免因安全隐患而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物业管理办公室应定期进行装修材料的抽查,确保装修材料的合规性,并及时通知居民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装修期间的居住规定1. 在装修期间,施工现场不得拦挡小区的消防通道和楼梯,保证居民的人身安全。
2. 装修期间,施工队伍应尽量避免在工作日的上午8点至下午6点进行施工,以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3. 装修期间,施工队伍应根据物业管理办公室的要求使用防护措施,保护小区公共区域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饰装修管理行为,促进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居民的生活品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建设管理法》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住宅小区内的装饰装修行为。
第三条装饰装修应当遵循“环保、安全、美观、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小区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环保、消防、电力安全等规定,不得影响小区公共设施和邻居生活。
第五条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单位和业主履行各项管理责任。
第二章装饰装修申请第七条业主进行室内装修时,应当提前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由业主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业主应当先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根据施工规范进行相应的验收。
第九条申请装饰装修的业主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装修申请表;(二)业主身份证明;(三)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第十条物业管理处应当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确认业主现场负责人。
第三章施工规范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干净,不扰民。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物资管理,杜绝乱堆乱放行为。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中的噪声不扰民,不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邻居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废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工期,并在施工完毕后进行现场清理。
第四章验收规定第十八条施工完毕后,业主应当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九条现场验收合格后,业主应当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缴纳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进行装修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第二十条若业主装修工程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申请和施工,则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撤回装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小区装修装修的规章制度
小区装修装修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内的装修行为,保障住户的安全和居住环境,有效管理小区装修事务,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包括业主和租户。
所有住户在进行装修时必须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小区装修的过程中应尊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和安全,避免影响他人的权益。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污染物要及时清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第四条小区装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承重墙体,更改建筑结构,影响小区整体安全。
第二章装修申请第五条住户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交装修申请,并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六条装修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装修施工方案;2.施工人员的施工证;3.装修材料清单;4.施工保险单。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收到装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及时通知住户。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以无故拖延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告知住户。
第九条住户在进行装修时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章施工规范第十条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时应注意节约用水和用电,避免浪费资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不得乱丢乱堆。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如有需移动物品的,应尽量减少对其他住户的干扰。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应在施工期内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定期向物业管理公司汇报施工进度。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施工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完工验收第十五条装修完工后,住户应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验收。
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第十六条验收合格后,住户方可入住。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住户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验收。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规定一、背景住宅装修是小区居民生活中的重要环节,合理规范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能够维护小区环境秩序,提高居住品质,保障居民的安全与利益。
二、装修申请1. 居民若有装修需求,应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装修方案、施工合同等。
2. 物业公司应在收到装修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告知居民是否通过。
三、施工要求1. 居民装修时应聘请具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噪音、灰尘等对其他邻居的影响,尽量避免给其他居民造成困扰。
3. 施工期间应配备专人进行安全防护,如设置警示标识、防护网等,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时间1. 施工时间应在小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居住。
2. 居民应事先告知邻居装修时间,以便邻居做好相应的安排。
五、装修材料1. 居民装修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装修材料,如使用低甲醛板材、环保涂料等。
2. 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材料进行装修,确保居民安全。
六、废弃物处理1. 施工完成后,居民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将废弃物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 禁止将装修废弃物随意丢弃在小区内,以免影响小区环境卫生。
七、验收标准1. 施工完成后,物业公司应对居民的装修进行验收。
2. 物业公司对装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如发现问题应协助居民与装修公司进行沟通解决。
八、违规处理1. 如居民违反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利要求居民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 若居民拒不整改,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水、停电等,以维护小区的整体利益。
九、监督机制1. 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的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规范。
2. 小区居民可通过投诉渠道向物业公司举报装修违规行为。
十、宣传教育1.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的装修意识和规范。
2.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对装修管理规定的认识,减少违规行为。
十一、处罚措施1. 对于严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居民,物业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罚款、停服务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 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二年三月五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住宅小区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房屋装修管理,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用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2.0适用范围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室内装修。
3.1工作程序3.1装修报批手续:3.1.1装修单位将全套的装修施工图纸送到服务中心前台,由前台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后转交工程部对装修项目及内容进行审核。
3.1.2委托装修:业主/住户可委托装修负责人办理装修报建手续,需业主/住户亲自到服务中心前台填写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装修内容、装修权限等。
3.1.3业主/住户或其委托人申请装修获准后,需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装修报建手续,申报装修工期及缴交相关费用。
3.1.4业主/住户或其委托人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时必须填写《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并由业主签名同意担保后方可办理。
如不慎遗失施工人员出入证,必须立即前往服务中心前台办理挂失手续,如需补办,必须重新交纳工本费和按金。
3.2装修报批资料:3.2.1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副本一份,并加盖公章。
3.2.2全套的装修施工图纸。
⑴房屋各层的平面布置图及天花图。
⑵室内供电系统图、给排水管网图(装修电工、焊工人员需持有效的技工证原件)。
3.2.3装修施工合同。
3.2.4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需提交彩色小一寸近照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3装修需缴交费用(收费标准按各小区实际情况及《住户手册》规定收取):3.3.1装修保证金。
3.3.2施工人员出入证按金。
333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3.3.4施工证按金。
3.3.5施工证工本费。
3.3.6装修垃圾清运费。
337按消防条例规定,每户最低必须配备2个四公斤灭火器(业主/住户可自行购买,也可在服务中心租用)。
3.4装修延期手续:3.4.1如超过申报工期,必须在一周内提前补办有关延期手续,否则,服务中心将责令其停工,并禁止有关人员进出小区。
3.4.2业主/住户或其委托人需带齐《施工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延期施工申请书》到服务中心办理装修延期手续。
小区住户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住户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小区住宅装修管理,保证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保障广大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申请与审批1、住户在装修前,应提前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
申请中应包括装修项目、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等相关信息。
2、物业管理处收到申请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装修方案是否符合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建筑结构安全要求,是否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等。
3、对于符合要求的装修申请,物业管理处将予以批准,并发放《装修许可证》。
住户需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房屋的明显位置。
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装修申请,物业管理处将提出修改意见,住户应根据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申请。
二、装修时间规定1、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12:00,下午 14:00 18: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 18:00。
3、禁止在午休时间(12:00 14:00)和夜间(18:00 至次日 8:00)进行产生噪音的装修施工。
三、装修施工管理1、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时,应在物业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在胸前。
施工人员应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在小区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住户书面申请并经物业管理处批准。
2、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公共区域。
装修材料应整齐堆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通道。
3、水电管理装修施工如需改动水电线路,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线路。
4、结构安全管理严禁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梁、柱、墙等。
不得在楼板上随意打孔、开槽,以免影响房屋的承重能力。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 引言住宅小区作为人们居住生活的重要场所,其装修管理规定对于保证居民居住质量和小区环境的和谐非常重要。
为了满足居民的需求,同时维护小区整体的装修风格和环境卫生,制定本规定。
2. 装修许可与申请2.1 居民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装修许可。
申请材料应包括装修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清单等。
申请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提供的申请表格上填写相关信息。
2.2 小区物业管理处收到装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批。
如申请符合规定,物业管理处应发放装修许可证。
2.3 居民在获得装修许可后,方可开始装修工程。
3. 装修规范3.1 装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需要考虑小区整体的装修风格和环境卫生。
3.2 装修工程应由专业的装修公司进行。
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并严格按照消防、水电、环保等规范进行施工。
3.3 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粉尘和污染物的扩散,保障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3.4 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和废弃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
3.5 装修完成后,居民应自行清理施工留下的垃圾,并进行整体清洁。
4. 装修验收4.1 装修工程竣工后,居民需向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装修验收。
4.2 小区物业管理处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处将出具装修竣工验收证明。
4.3 若装修工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物业管理处将要求居民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5. 处罚规定5.1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装修的居民,物业管理处将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整改。
5.2 对于严重违反装修规范的居民,物业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并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5.3 对于多次违反装修规定的居民,物业管理处有权限制其在小区进行装修活动。
6. 附则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2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装修需求,居民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和特殊规定。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内的装饰装修行为,确保小区环境的美观与安全,根据《城市建设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住宅楼、商业楼、公共区域等各类建筑物的装饰装修行为。
第三条:装饰装修的主体责任1. 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保护好公共财物,保证工程质量。
2.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装饰装修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监督并指导装饰装修的施工。
3. 小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装饰装修的报备1. 任何装饰装修活动都必须提前向物业公司报备,并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批准。
2. 报备内容应包括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装修方案、装修材料等详细信息。
第五条:装饰装修的材料选择1. 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选择环保材料,禁止使用带有有毒气体、有害物质的材料。
2. 装饰装修材料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霉等基本功能。
第六条:装饰装修的施工要求1. 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2. 施工所产生的噪音、灰尘等污染应尽量减少,必要时应采取隔音、防尘等措施。
3. 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保护,包括门窗、地板、墙壁等。
第七条:装饰装修的造价预算1. 装饰装修的造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通过低价招标方式获取工程。
2. 业主在购买装饰装修产品时应充分考虑性价比,不得追求奢华、浪费。
第八条:装饰装修的验收与维护1. 装饰装修竣工后,业主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装饰装修完成后,业主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装修效果和设施功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违规行为的处理1. 对于未经报备、擅自进行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其恢复原状。
2. 对于施工质量差、影响他人利益的装饰装修行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3.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装饰装修行为,物业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住宅装修管理,维护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住宅的装修、改造及维修活动。
第三条装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环境整洁、安全、和谐。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本规定对小区住宅装修活动进行管理,业主应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装修秩序。
第二章装修申请与审批第五条业主进行住宅装修,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装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装修申请应包括装修方案、装修图纸、装修材料及施工单位等信息。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业主出具装修审批意见。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
第七条业主在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住宅装修。
第三章装修施工管理第八条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进行施工。
如需变更,应重新提交申请,并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第九条装修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与业主签订书面装修合同。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修义务,确保装修工程质量、安全。
第十条装修施工期间,业主应负责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单位应遵守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妥善处理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噪音污染等问题。
第十一条装修工程竣工后,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
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向业主出具验收意见。
第四章装修后的管理第十二条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业主应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将装修材料和垃圾清理干净。
第十三条业主不得擅自改变住宅的结构、设施和设备,确需更改的,应按照本规定重新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装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业主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赔偿。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业主未按照本规定进行装修,或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物业管理公司应予以制止,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住宅小区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室内装修管理规定室内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小区室内装修行为,维护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保障业主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住宅小区内的室内装修工程。
第三条住宅小区业主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并将其要求传达给装修施工方和设计师。
第四条业主应在装修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装修意向,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办理装修手续。
第五条室内装修工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装修许可第六条业主进入住宅小区后,若有室内装修需求,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装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装修申请表;(二)产权证明及户籍证明复印件;(三)设计方案;(四)装修施工方资质证明;(五)承诺遵守管理规定的书面声明。
第七条物业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出具装修许可证。
第三章装修施工第八条业主在获得装修许可证后,才可进行装修施工。
第九条装修施工前,业主应将装修方案和施工时间提前告知邻居,并积极征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施工方应保证工人严格遵守施工规范,严禁使用违规材料和施工方式。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施工方应设置警示标识,采取措施保障小区其他业主的安全。
第四章室内装修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完成后,业主应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第十三条在装修期间,业主应保持小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第十四条装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扬尘等污染应得到合理控制,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业主整改,并可以对其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六条业主或施工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约定,给小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装修申请表附件二:设计方案模板附件三:装修施工方资质证明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一)国家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2篇)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小区整体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的生活居住质量,保持物业外立面的统一、美观,延长物业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装修施工严禁破坏房屋结构,严禁在承重墙上打孔、开门、窗。
装修前业主应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装修许可证并登记备案。
第三条申请装修许可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营业执照》;2、北京市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装修设计平面布置图(注明电器容量及地面材料和作法);4、装修施工申请书及装修责任承诺书;5、提交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及一寸照片;6、装修行为如涉及房屋公有部位或共用部位,应出具共有人同意的证明;7、住户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第四条装修许可证申请人必须是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申请内容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
同时业主在装修前应会同装修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室内装修服务协议》,并缴纳相应费用。
第五条业主在装修前在物业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应与装修施工单位对住宅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装修进场前检查表》,明确装修前后责任。
第六条业主应书面承诺装修管理责任,并对所聘请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第七条上述手续完备后,小区物业管理处将对装修户发放“装修进场许可证”标明该装修过程的合法性。
同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第八条装修公司在装修进场时,应将“装修进场许可证”张贴在户门内侧,以便检查。
第九条装修期间,装修公司严禁将装修废料倒入下水道,业主有提醒和监督的责任。
业主或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的财物、材料等,须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第十条装修户如需留宿施工人员,须到物业服务台办理留宿证。
施工人员不准在园区内衣冠不整、随意游荡、喧哗。
第十一条装修时间上午为8:30—12:00,下午为2:00—18:00,若18:00后继续装修,不得有影响其他住户正常休息的装修行为(如切割、凿墙、搬运大件物品等发出的噪音),晚间装修最晚不得超过20:30。
2023年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023年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安全,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小区,包括住宅小区、商业小区等。
第三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规定。
第四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循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的原则,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第五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守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
第六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守国家的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
第七条业主必须对由其产生的装饰装修产生的噪音、污染等进行控制,以保证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二章装饰装修的程序第八条业主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向小区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和装修计划。
第九条小区管理单位应在收到业主的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并出具装修许可证。
第十条业主在获得装修许可证后,应按照许可证上的施工期限和要求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一条业主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遵守相应的施工规范和施工时间要求,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二条业主在装饰装修完工后,应及时向小区管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材料。
第十三条小区管理单位应对业主的装饰装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证明。
第十四条私人设立的装饰公司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承担装饰装修期间的运营风险。
第十五条小区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已装饰装修的房屋进行检查,确保装修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装饰装修的要求第十六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循绿色环保理念,使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七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循节能理念,选用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循安全原则,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火灾、漏电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循卫生原则,保证装修过程中的卫生、防尘措施,及时清理垃圾。
第二十条小区装饰装修应遵循美观原则,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整体风格和外观,不得影响小区整体的和谐。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小区管理单位有权采取警告、罚款、限制使用等措施进行处罚。
居民装修管理规定
居民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住户的权益,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住户进行装修施工的管理,包括公共区域和私人住宅。
第三条住户进行装修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要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第四条在进行装修前,住户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装修许可,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装修施工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为住户提供有关装修的政策咨询和施工指导。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住户的装修施工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
第八条住户在装修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并妥善处理施工垃圾。
第二章装修许可第九条住户在进行装修施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装修许可,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装修申请书;(二)装修施工图纸;(三)施工方案;(四)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五)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收到装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出具装修许可证。
第十一条住户收到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三章施工安全第十二条住户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保障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住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严禁使用劣质材料。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期间,严禁在走廊、楼梯、电梯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材料和设备,以免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第十六条住户在装修过程中要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第四章施工质量第十七条住户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八条对于复杂的装修项目,住户应聘请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住户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住户的装修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要求住户进行整改。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的良好居住环境,保障业主的利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宗旨是规范住宅小区内的装修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其他业主的干扰和影响。
本规定适用于住宅小区内的装修活动。
2. 装修申请2.1 业主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
装修申请表中需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装修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装修工程的预计时间•承诺遵守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2.2 物业公司收到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
如有需要,物业公司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更详细的装修方案。
2.3 物业公司审核通过后,会给予申请人一份装修许可证,并告知详细的施工规范和注意事项。
3. 施工规范3.1 装修施工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物业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以避免对邻居造成噪音干扰。
3.2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音、灰尘和异味对邻居的影响。
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并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和废料。
3.3 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如需进行断电、阻断供水等操作,需提前告知邻居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任何因施工导致的损害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3.4 装修施工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和管道,如需改动,需经物业公司同意,并由业主自行承担改建费用。
4. 施工期限和延期4.1 业主在申请装修时需提供合理的工期要求,并尽量与邻居协商避免影响。
4.2 如需延期施工,申请人须提前3天向物业公司递交延期申请,并说明延期的原因和预计的延期时间。
物业公司会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回复。
4.3 临时性的施工延期需征得邻居的同意,并通过书面形式记录。
5. 完工验收5.1 施工完工后,申请人需向物业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需包括装修材料清单、装修图片和竣工证明等相关资料。
5.2 物业公司在收到申请后,将会派员进行竣工验收。
如发现不符合规范的地方,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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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九)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九)
1.0遵守国家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资质: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或个体。
3.0申报登记:开工前,业主或被委托人带上房产证明文件、身份证和装修方案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
4.0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交保证金(业主和施工单位各壹千人民币),领取许可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5.0施工人员管理服务
5.1施工人员必须申领配戴小区《临时出入证》及穿小区施工黄马甲,《临时出入证》
工本费人民币10元/张,保证金50元/张,黄马甲租金10元/月,保证金50元/件。
在办证时向物业服务中心财务交付。
施工人员只限在施工地点范围内活动,并随时接受小区工作人员的检查。
《临时出入证》用完后需退还物业服务中心,凭《临时出入证》、保证金收据等退还保证金,请保存好《临时出入证》。
施工黄马甲若遗失、破损或表面有较大面积无法清洗的污渍,由施工单位按成本价50元/件赔偿。
若退还时未将黄马甲清洗干净,施工单位需要交纳3元/件的清洗费;
5.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服务规定和协议,接受管理服务人员和秩序维护员的监管,如施工违章的,根据违章程度的不同,物业服务中心将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装修违章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装修队在小区的装修资格,并将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3严禁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住宿,所有人员必须在20:00前离开小区。
5.4施工人员不准在小区赌博、煮食或喧哗吵闹,不可将装修材料、工具、垃圾或杂物放在公共地方,不准高空抛物,不准在公共地方进行施工或搅拌水泥、涂料等。
5.5所有引起严重噪音的工程施工,如钻、锯、凿墙(地面)等须安排在装修时间内动工,并尽可能采取降噪措施。
并应安排在允许的施工时间范围内进行。
如影响他人休息,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施工人员立刻停止。
5.6施工人员自行妥善保管其财物及其工具,任何损毁或丢失,物业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5.7所有装修工人只可使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电梯,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的线路运载装修材料、工具或杂物等。
搬运工具或装修物料时务必小心,以免损坏电梯、公共墙壁及其它设施,并须保持公共环境的清洁。
(适用于小高层)
5.8一般情况下禁止在户外吊运装修材料,确有大件物品需吊装的,要提前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由业主本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吊装手续。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施工。
5.9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施工(如氧焊作业等),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交验操作人员的特种行业操作证,且在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人员的监管下进行。
5.10不得接驳户外水、电进行施工。
5.11不得将工程物料、垃圾倒入坐厕、浴缸、洗菜盆或其他下水道(口)。
5.12所有施工人员应在本作业范围内活动,不得在住宅区内闲逛、随地坐卧、在公共场地聚堆闲聊,秩序维护员发现后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秩序维护员有权将其驱逐出小区。
6.0安全管理
6.1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不能私自使用明火,不能乱接电源;现场必须配备两个以上的灭火器。
6.2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不得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如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电气焊等危险作业)。
确需进行此类危险作业的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在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0装修材料管理
7.1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材料、物品,禁止使用超楼板负荷的材料和物品。
7.2对容易散落污染小区的材料,如砂、碎石等,必须经妥善包装处理后方可进入小区。
7.3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不得在户外堆、存放。
7.4运输材料的车辆
7.4.1运输车辆出入小区必须接受检查。
7.4.2进入小区的运输材料车辆不能污染小区环境。
7.4.3对容易污染小区的车辆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进入小区。
7.5装修材料的进、出场,安管人员有权检查,材料出场须有业主签发的放行条。
8.0装修时间
每户装修时间为三个月,装修施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
周六、日及节假日,以及噪音作业如涉及钻、锯、凿墙(地面)等,施工时间应安排在9:00-11:30, 15:00-18:00。
当入住户数达到三分之一起,节假日不允许施工。
9.0高层楼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9.1装修期间,需使用电梯运送材料或家具的,须按指定电梯在规定时间内进出。
9.2一次性装载货物在1000kg以上的,应在2小时以前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由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9.3货物将按用户登记的顺序,并采取先上后下的原则,避免上下货物集中于通道口造成阻塞。
9.4装载货物必须包装牢靠、采用箱装、袋装等措施确保无渗漏、无污染;电梯使用完毕后,应自行将电梯及楼道清洁干净。
9.5电梯轿箱内摆放货物时,应摆放均匀,严禁出现偏载现象。
9.6严禁以下违章使用电梯行为:
9.6.1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钮呼梯;
9.6.2用锲块锲入电梯门厅或用货物阻止电梯门关闭;
9.6.3擅自开启电梯内操纵箱面板操纵电梯。
9.7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的,除须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10.0装修垃圾的清运
10.1装修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才能运出室外;严禁直接拖行,以免损坏地面;
外运时间15:00-17:00;必须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10.2装修垃圾可自己清运,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中心清运,清运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人民币5元/平方米。
11.0装修过程监督和验收管理
11.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
11.2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或委托人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中心将派人进行查验。
11.3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中心装修负责人在《装修申报表》上验收栏内签署验收合格,否则,限期整改,再行复验。
验收合格后,业主凭装修保证金收据退回保证金,
施工单位交回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装修巡查表和保证金收据退回保证金。
12.0其他装修规定
12.1改造与加建
12.1.1文明施工,打墙、改造窗台时禁止使用大铁锤敲砸。
业主只能根据房屋原设计方案及出售(租)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所购(租)房产,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使用性质及外观;
12.1.2在装饰、装修及使用物业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的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破坏建筑物屋面、墙面、厨、卫等的防水措施;
12.1.3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未经服务中心书面允许,不得私自改变,截断室内的水、电、气、电话等管线;
12.1.4不得占用或损坏、移装房屋共用部位(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车库、自行车房)、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
12.1.5不得在共用部位如楼梯间、走廊、道路、邻近空
房、绿地等地方堆放或留置箱物、家具、车辆、垃圾等物及妨碍整体环境或阻碍这些地方的通行。
如不听劝告,服务中心有权将其清走,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费用;
12.1.6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1.7不得在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擅自搭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构筑物;
12.1.8不得在其住宅专有空间外设置凉衣架、影响楼宇观瞻或他人生活;
12.1.9不得践踏、占用绿化地(带)及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12.1.10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刻画,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12.1.11必须在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水胶管必须按规定统一置于冷凝水管内;
12.1.12不得在楼宇的外墙上安装遮阳廉、蓬、花架等其它构筑物;
12.1.13不得在本物业范围内架设或安装独立天线;
12.2空调机安装
12.2.1业主不准安装中央空调;
12.2.2空调室外机的安装支架不容许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于外墙上的做法,这样做将直接破坏墙体防水层,如确有需要,请务必事先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并请在施工中做好螺栓孔的防水处理,空调支架及膨胀螺丝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否则,装修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后果(如雨后铁锈污染外墙、空调坠落等)。
13.2.3空调机的安装须严格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指定位置进行安装,冷气机管只限通过预留孔引进室内,所安装的空调机冷凝水管自行接入室内预留好的冷凝水排水管口,不得向室外排放。
12.3排气扇、抽油烟机的安装
12.3.1抽油烟机排气管和排(换)气扇安装只能排向预留的管(孔)。
12.3.2排(换)气扇只限向外伸出距离外墙面不大于20厘米的长度,颜色为铝管本色(不得为其他颜色)。
12.4水电改造
12.4.1装修改造所采用的给排水材料、线路材料须购买符合国标合格材料。
12.4.2电气改造时,尽量不要改变线路的原设计功能,比如不能在照明回路加插座等。
隐蔽管线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施工,以便日后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