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的应时之举。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对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进行了重点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新初指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做到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廉洁过硬“五个过硬”,这是市委对加强全市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提出的重大要求,也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转职能,重在厘清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抓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确实存在工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等现象,牵头抓的工作越来越多,直接包揽的事也越来越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转职能,就是要明确自身职责所在、主业所在,回到自己“一亩三分地”,耕好田、种好地、多打粮。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严格遵循法定职责行使权力,将工作重心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着力强化查办腐败案件、强化执纪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抓好惩处、监督、作风建设三项工作主业的趋势日益明显。全市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推进资源向办案集中,力量向办案倾斜,进一步调整内设机构,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坚持工作精力向监督集中,由一线监督向督促责任部门履职转变,对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坚持加大力度向“四风”亮剑,以铁腕力度狠刹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作风建设顽固性和反复性两大难题。

二、转方式,重在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进军“集结号”已嘹亮吹响,随着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重,范围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我们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旧用一成不变的方式方法来推动工作,必然是裹足不前、难有成效。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转变查办案件方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模式,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真正树立纪委既是主战队又是督战队的权威。必须转变监督方式,改变以往过多直接参与有关部门业务检查,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善于运用领导约谈、巡察监督、信访监督、电子监察等方式,从“全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发挥好

再监督作用。必须注重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完善纪委开放日、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打造“阳光纪检”。必须加强信息化支撑,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信息、通信、网络等科技手段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科技反腐工作水平。

三、转作风,重在坚持“五个过硬”,践行“六项承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满意不能放松管理。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处在正风肃纪最前沿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不但要做“手电筒”,照好别人,而且还要做“整容镜”,常照自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带头锤炼党性修养,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面对困难迎着上;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要认真践行全省纪检监察队伍“六项承诺”,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着力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廉洁过硬的反腐倡廉铁军。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履职尽责,带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强化党的纪律约束、执纪监督、查办案件、正风肃纪、组织建设等方面,探索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评价,但仍不同程度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行职能职责不清、路径方法有待调整、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主业主抓”理念,坚定不移稳步推进“三转”,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准确、方式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新要求,转职能是根本,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证,三者相互依存,有机联系,是一个完整体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坚定不移地真转实转,才能不断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