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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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中国海运服务贸易是中国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为了促进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需要提升服务质量。

目前,中国的海运服务贸易在服务质量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船舶安全性、运输保障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我建议加强海洋安全管理,加强对船舶的监督和检查,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输保障能力。

还需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需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主要市场是国际贸易大国,如美国、欧盟等,但目前中国在这些市场上的份额还不够大。

我建议加大对这些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强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合作,提高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还需加大对其他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如东南亚、非洲等地区,以扩大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市场份额。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目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在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人才培养不够。

我建议加强海运服务贸易的技术创新,加大对海运技术装备的研发投入,提高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技术水平。

还需加强对相关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以满足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需求。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需要加强政府的支持和监管。

目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受到一些政府管理方面的制约。

我建议加强对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和监管,制定出更加明确的政策和法规,为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保障。

还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形成合力,推动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包括服务质量不足、市场开拓力度不够、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存在问题以及政府的支持和监管不足等。

要促进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需要加强服务质量、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政府的支持和监管等方面的努力。

浅析中国入世后的对外贸易变化趋势

浅析中国入世后的对外贸易变化趋势

浅析中国入世后的对外贸易变化趋势摘要:自2001年11月10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 中国的发展态势日益受到世贸组织成员、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密切关注。

对于入世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中国来讲,未来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经济,而且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

中国作为现今自由贸易体制下的一员,对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同时,应如何利用入世的契机,准确定位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从而真正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关键字:中国 WTO 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一、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对外贸易进入发展新阶段。

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通过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性机遇,成功应对各种挑战,促进了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赢得了历史上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

(一)十年来,中国的平均关税水平从15.3%下降到9.8%,法律法规日趋完善,贸易环境更加开放,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中国也成为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之一,对外贸易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中国对外贸易规模不断增长。

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对外贸易规模屡屡实现重大突破。

目前,中国已成为日本、韩国、东盟和南非等国家和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美国、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三)外商直接投资增长较快。

2001年,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为468.8亿美元,2010年上升至1057.4亿美元。

加入世贸组织十年间,中国利用外资额增长了1.26倍,年平均增长9.5%。

(四)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

贸易规模不断增长,也增强了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

二.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趋势在中国市场更加开放的同时,国外市场对中国的开放程度也进一步提高,这将为中国对外贸易的平稳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但同时也要看到,影响对外贸易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国内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以及企业竞争力都会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对外贸易产生直接影响。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海运服务贸易是指以船舶运输为主要形式的国际贸易活动,它是实现贸易要素国际流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为了推动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完善相关政策与机制。

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之一是海运服务供给不足。

在目前海上运输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我国的船舶运力相对不足,无法满足海运服务需求。

我国需要加大对海运服务的投入,提高海运服务水平。

可以通过加大对大型船舶的建造和更新力度,提升船舶的装卸效率,提高航线频次和运力,以提高海运服务供给能力。

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之二是物流成本过高。

目前,我国的物流成本相对较高,其中运输成本占比较大。

为了降低物流成本,可以通过优化港口设施和服务,提高港口作业效率,减少船舶等待和停泊时间。

还可以加强与国际航运公司的合作,争取降低国际运费,减少物流成本。

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之三是服务质量欠佳。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提供高质量的海运服务对于我国来说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加强海运服务人才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要加强海运服务监管,规范行业秩序,提高海运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还需要加强海运服务贸易的国际合作。

海运服务贸易是一个全球性的行业,需要依托国际化的市场和资源。

要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促进国际贸易和海运服务的便利化。

对于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我有以下完善建议。

要加大对海运服务的投入,提高供给能力。

要优化物流环节,降低物流成本。

还需要提高海运服务质量,加强监管,提高信誉度。

要加强国际合作,扩大海运服务贸易的市场范围。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但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可以推动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服务贸易的发展与中国“入世”后的对策

服务贸易的发展与中国“入世”后的对策
维普资讯
2 0 年第4期 02
・ 海经 济研究 ・ 上
服 务贸易 的发展 与 中 国“ 入世 ” 的 策 后 对
跨 完 程 太 中
( 上海 大 学国际 工商 与管理 学 院 210 ) ( 0 8 0 复旦 大学经 济学 院 20 3 ) 0 4 7
19 95年 7月 , W T 服务 贸易理 事 会评 审认 可 , 经 O 日内瓦 WTO统 计 和信息 系统 局公 布 了 国际 服务 贸易分类 表 , 服务 部 门分为 ¨ 个大 类 ( 将 行业 )12个 服务 项 目( 行 业 ) 最近 , T 秘 书处 又将 ,4 分 。 w O 其 调整 为 1 个 行业 ,j z 15个分 行 业 。对 服务 贸易 内涵 与外 延 的界 定 , 进行 服 务 贸易统 计 的前 提 , 是
迫而且 意义 深远 。
关 键 词 :服 务 贸 易
中国 分 类 号 :F 1 79
八世
对 策
文章 编号 ;10 一1 0 (0 20 0 4 — 0 3 92 0 )4 0 ' 5 0 7
Hale Waihona Puke 文 献 标 识 码 :A 当代 国际经济 中一 个引入 注 目的新 现象 , 就是 服务 贸易 以前 所未有 的速 度蓬 勃发展 。 其重 要 表 现是, 3 年来 , 近 0 服务 贸易 的年均 增长 持续超 过商 品 贸易 , 服务 贸易额 占全 球 贸易额 的 比重 不 断提 高, 目前 已达 2 左 右 , 家估 计 , 2 1 年 , 务 贸易与 商 品贸 易将 “ j 专 到 00 服 平分 秋 色” 。服 务贸 易 的迅 速 发展是 新技 术革命 引起 的国际分 工深 化 和全球产 业结 构 调整 、 级 的必然 结果 ; 升 世界 经济 和商 品 贸易 的稳定 发展 构成 服务 贸易发 展 的重要基 石 ; 国公 司成 为发 展服务 贸易 的主体 ; 国政 府 的积 跨 各 极参与 . 以及 w T 基 于《 O 服务 贸 易总 协定 }GAT ) 国际协调 , 服务 贸 易发 展 的强大 推 动 力 。 ( S的 是 鉴于服 务 贸易及其 产业 基础 —— 服务 业 , 在世 界 经济和 各经 济体 经济 发展 中的重 要作 用 , 们 应予 我 以充分 的关 注 , 并结 合 实 际加以深 入研 究 。

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

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

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引言海运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我国的货物进出口贸易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

入世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与完善。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进行浅析。

一、贸易自由化与中介服务管理入世后,我国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

在海运服务贸易领域,我国以逐步取消行政审批和限制为导向,实行市场准入自由化,并加强中介服务管理,促进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

首先,我国取消了海运服务贸易的行政审批制度。

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将对海运服务贸易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取消行政审批,增加市场竞争。

这一举措有效促进了海运服务贸易的自由化,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为海运服务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其次,我国加强了海运服务中介服务的管理。

入世后,我国逐步建立了海运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规范了中介服务行为。

国家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了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我国还鼓励中介机构与国际海运服务机构合作,拓展国际市场,提升服务水平。

二、运价与船舶租赁合同管理运价和船舶租赁合同是海运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管理运价和船舶租赁合同是保障海运服务贸易顺利进行的关键。

入世后,我国通过调整与完善海运服务贸易法,加强了对运价和船舶租赁合同的管理。

运价方面,我国完善了运价形成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了运价的合理化。

我国建立了管理运价的机制,对运输业主动提价、垄断定价等不正当行为进行了限制和监管,并鼓励竞争,促进运价的合理形成。

这一举措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海运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船舶租赁合同方面,我国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了船舶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对船舶租赁合同的内容、签订方式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规定,增强了船舶租赁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中国是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全球海运服务贸易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了许多制约因素的影响,如产业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人才短缺等。

本文将分析这些制约因素,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制约因素1. 产业链不完善中国的海运服务产业链在国际市场上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整个产业链的利润分配不均衡,造成上下游企业的收益不平衡;另一方面,海运服务产业链上下游没有很好地对接,导致整个车辆船运输行业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令服务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2. 监管机制不完善当前中国的海运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监管的具体标准和规范和整个产业的融合都尚未定型,为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此外,海运服务中存在着太多的灰色地带,造成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严重妨碍行业的健康发展。

3. 人才短缺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存在严重的人才短缺问题。

虽然海运服务行业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了很多的知名品牌,但是海运专业的高端人才却供不应求,尤其是海运行业中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创新领域。

这使得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缺乏重要的保障。

二、完善建议政府应该加强海运服务产业链的统筹规划和布局,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各个企业积极合作,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海运服务行业的发展。

政府应加强海运服务贸易的监管机制建设,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此外,应着眼于解决海运服务中存在的灰色地带,建立真正的公正竞争环境,维护海运服务贸易行业健康发展的稳定。

为了解决海运服务贸易中人才短缺问题,政府应该大力投资人才教育培训,针对不同级别的行业人才,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课程,提高行业人才的专业技能,增强海运服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结论通过完善海运服务产业链,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和加强人才培养,可以大大提升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等各方努力合作,共同打造更加健康发展的海运服务贸易环境。

2024年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研究论文

2024年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研究论文

2024年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研究论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海运国家之一,我国在海运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尤为引人关注。

海运服务贸易不仅关系到我国外贸进出口的稳定增长,更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对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进行深入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价值。

二、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现状与挑战近年来,我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成为全球海运市场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首先,国际海运市场竞争激烈,我国海运企业面临着来自国际大型航运公司的巨大压力。

其次,随着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化,海运需求的不确定性增加,给我国海运服务贸易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最后,国际海运法律法规的复杂多变,也对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一定的障碍。

三、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体系与框架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作为调整海运服务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体系与框架的构建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主要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

国内法层面,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海运法律法规体系,如《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

国际法层面,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海运组织的活动,推动国际海运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完善。

四、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主要问题与改进建议尽管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规则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障碍。

其次,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在应对新兴问题,如电子商务对海运服务贸易的影响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首先,应加强对国际海运法律规则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海运法律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以推动国内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

其次,应加强对新兴问题的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应对海运服务贸易领域的新变化和新挑战。

最后,应提高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执行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罚,确保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海运服务贸易是指在海上进行的服务贸易活动,包括船舶运输、船舶管理、航运代理、港口服务、船舶修理等领域。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海运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也对中国的贸易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需要通过完善建议来加以解决。

一、制约因素1.市场准入障碍。

海运服务贸易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但在中国,由于外资准入限制和行业准入限制的存在,使得外国海运服务商难以进入中国市场。

这导致了中国市场上的海运服务供给相对不足,也影响了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2.管理体制不完善。

由于海运服务贸易业务的复杂性和具有高风险性,需要有相应的监管和管理体制来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

但是目前中国的海运服务贸易管理存在一些缺陷,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机制不够健全,导致了行业的乱象。

3.人才短缺。

海运服务贸易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来支撑,如船舶管理、船舶设计、港口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但是现实中,中国在这些领域的专业人才相对短缺,这也成为制约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4.技术水平不足。

海运服务贸易是一个高技术含量的行业,需要不断创新和提高技术水平才能够保持竞争力。

但目前中国在海运服务贸易领域的技术水平相对滞后,这限制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完善建议2.完善管理体制。

加强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使得海运服务贸易市场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准入标准,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对海运服务贸易领域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高校和研究机构开设相关领域的专业,增加人才输送。

同时鼓励企业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4.提升技术水平。

加强对海运服务贸易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技术水平。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身的技术实力。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1. 引言1.1 海运服务贸易的重要性海运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作为物流运输方式之一,承担着大量货物的运输任务。

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繁荣和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海运服务贸易能够连接各个国家和地区,促进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

海运服务贸易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海运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海运可以实现跨国货物的快速、安全、经济的运输。

海运服务贸易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贸易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海运服务贸易也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增进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海运服务贸易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加以重视和支持。

1.2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在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撑。

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占据了全球海运市场份额的比重不断提升,成为全球重要的海运服务贸易大国之一。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各类海运服务企业纷纷涌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水平逐渐提升。

中国海运服务企业在航运技术、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国际贸易方式的不断变化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升级,中国海运服务企业不断调整业务结构,加大对高附加值服务的投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表现出稳步增长、提质升级、结构优化的特点,为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正文2.1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不足、缺乏优质服务供应商、法律法规不完善和人才短缺问题。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海运服务贸易是其外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本文将探讨这些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受到航运运力供应不足的制约。

虽然中国是世界最大的贸易国之一,但其船舶建造和维修能力相对较弱,船舶运营效率也较低。

中国需要加强对船舶建造和维修技术的研发和培训,提高船舶运营效率,以满足海运服务贸易的需求。

中国的海运服务贸易发展还受到港口设施和运营能力的制约。

目前,中国港口的设施和运营能力相对滞后,存在堆场拥堵、装卸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了提高中国港口的运营效率,需要加大对港口设施的投资和改造,提高装卸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并加强港口运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还面临国内外市场需求不匹配的制约。

一方面,中国海运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激烈的竞争,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以提高竞争力。

国内市场对于海运服务的需求还不够强劲,中国海运企业需要积极寻找新的市场机会,拓展国际市场,减少对国内市场的依赖。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在船舶建造和维修方面,中国应加强技术研发和培训,提高船舶运营效率。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增加专业人才培养,并加大对船舶建造和维修技术的支持力度。

在市场需求匹配方面,中国海运企业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以增强竞争力。

可以通过优化航线布局,提高运输效率;加强与国内外客户的沟通与合作,了解市场需求,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服务。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着一系列制约因素,但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和培训、增加对港口设施的投资和改造、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等措施,这些制约因素是可以得以克服和解决的。

中国应积极推动海运服务贸易发展,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完善中国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思考

对完善中国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思考
由 于 我 国 特殊 的 国 情



华 东 政 法 大 学博 士 生 导 师


我国台湾地区
香港 和 澳 门 地 区 的 海 商海 事 法 律 制 度 与 大 陆 地 区 的 法 律 制 度 并 不 相 同


本文 年第
在 此 仅 讨论 我 国 大 陆 地 区 的 海 商 海事法 律 制 度 的 修改 完 善
海 商法是 为 海 上 运 输 而 存 在 的
的 其 他制 度 有 着 重 要 的 影 响


海 上 货 物 运 输 法 律 制 度 是 海 商法 的 核 心 和 基 础


对海 商法 中
因 此 在 讨论修 改

海 商 法》 时

重 中 之重 是 优先 考 虑 修 改该 法 第

四 章 关 于 海 上 货 物 运 输合 同 的 法律规 定


结 束 了 中 国在 海 事 海 商 司 法 实 践 中 和 国 际 海 运 贸 易 活 动 中 无 法 可 依 的 历

实 践证 明

这 部法 律对 于健全 和完善 中 国 的 法律 制 度

维 护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益

规范 我 国 航

运 市场
推动 中 国海 运 业 向 市 场化方 向 转 型
张永 坚


需 要进



中 国
对国


和 国 际 的 海 上 货 物运 输 实 行 的 是 两 套不 这种状况 有其深刻 的 历 史原 因

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

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

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彭先伟摘要:海运服务贸易是WTO服务贸易的谈判对象之一,本文探讨了国际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范畴、原那么以及我国目前的海运业现状和立法情形,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强调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应与国际航运惯例接轨,从立法、司法和行政治理执法等三方面加以调整和完善。

1994 年4月15日,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由111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关贸总协定»以来世界贸易自由化的重大突破,它为国际服务的进行制定了国际上的多边框架。

尽管海运服务贸易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没有达到实质性的协议,但«服务贸易总协定»必定对海运服务业那个服务贸易的重要部门之一产生重大阻碍。

其原那么和做法表达的是世界范畴的服务贸易和航运业的进展总趋势,因而我国相关的海运服务贸易法规也必定要参照«服务贸易总协定»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这一变化。

一、海运服务贸易法的定义及其范畴海运服务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跨过海洋运送物资和旅客的国际性运输及相关辅助服务部门。

尽管北欧国家、欧共体、美国等对海运服务的具体范畴尚未达成共识,但不可否认的是,WTO海运谈判要紧集中在国际海上运输、海运辅助服务和港口服务三个方面,其中国际海上运输包括班轮和非班轮市场,海运辅助服务包括船舶代理、物资代理、装卸、仓储、集装箱场站、海关结关六项业务;港口服务指靠泊、物资装卸、供油、供水、引航等通常发生在港口的与船舶有关的服务。

其中海上运输是海运服务的最要紧形式,它可分为物资运输——船方作为承运人将货方托运的物资经海路由一港运送至另一港并收取运费和旅客运输——船方作为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送至另一港并由旅客支付票款;也可分为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在固定航线按既定的挂靠港口顺序,经常性从事客货运输并按运价本的规定计收运费和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无固定航线、航期和挂靠港口的不定期船舶,运送物资或旅客而由承租人支付运费或租金。

售后服务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

售后服务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

售后服务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海运服务贸易在中国的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

作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国家之一,中国的海运服务贸易规模巨大,而且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逐渐提升。

然而,在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面临着一些调整与完善的问题。

一方面,国际海运服务贸易法规体系不完善,这对我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另一方面,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规落后于国际水平,不利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需要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来调整和完善海运服务贸易法。

首先,要加强与国际法律体系的对接,推动国际海运服务贸易法规的发展和完善。

这需要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的工作,积极推动国际海运服务贸易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其次,要建立健全我国的海运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这需要加强对海运服务贸易法规的研究和制定,明确海运服务贸易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措施。

同时,要完善海运服务贸易的合同法规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的执行力和保障力。

此外,还需要加强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监管与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对海运服务贸易活动的监管,确保合法合规;另一方面,要完善海运服务贸易纠纷的解决机制,加强对海运争端的调解和仲裁工作,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度和声誉度。

最后,要加强对海运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海运服务贸易是一个高度专业化和技术化的行业,所需人才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

因此,要加强对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专业化水平。

总之,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和完善,是推动我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只有加强与国际法律体系的对接,建立健全我国的海运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加强监管与管理,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才能实现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连接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桥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海运服务贸易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这些因素不仅影响了海运服务贸易的效率和质量,也限制了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信息不对称是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

由于信息不对称,各方在合作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合作难度增大,影响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缺乏标准化服务也是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原因。

当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市场上标准化程度较低,服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客户和企业难以获得一致的服务体验。

行业市场准入限制和航运技术设备水平不足也成为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限制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程度,也影响了我国海运技术装备的更新和提升。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解决,从而推动中国海运服务贸易行业的不断发展。

1.2 问题意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

信息不对称是一个主要问题。

在海运服务贸易中,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了需求方和供应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导致交易效率低下,成本增加,甚至可能出现欺诈行为。

缺乏标准化服务也是一个影响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不同企业的服务质量和规范性存在较大差异,这不利于建立信任关系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行业市场准入限制也给海运服务贸易带来了困扰。

有些国家对外来企业进入市场设置了限制,限制了海运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

航运技术设备水平不足也制约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

现今,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航运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非常迅速,如果中国的航运技术设备水平不能跟上国际先进水平,将很难在海运服务贸易中保持竞争力。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中国海运服务贸易是指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通过海运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海运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仍然面临许多制约因素。

本文将探讨这些制约因素,并提出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是基础设施不完善。

尽管中国海港数量众多,但仍然存在港口设施老化、装卸能力不足、航道淤塞等问题。

内陆港口的建设滞后,缺乏与海港之间的高效连接。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的投资,提高港口的运输能力和效率。

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是物流服务水平低下。

中国的物流行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协调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

这导致海运服务贸易的时效性和可靠性不高。

为了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政府应加强对物流行业的监管,推动物流企业提质增效。

政府还应推动物流信息化和物流大数据应用,提高海运服务贸易的信息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包括贸易壁垒和服务壁垒。

虽然我国近年来一直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贸易壁垒和服务壁垒。

贸易壁垒主要包括进出口手续复杂、海关检验检疫不同步等问题。

而服务壁垒主要包括服务市场准入限制、外资准入限制等问题。

为了降低贸易壁垒和服务壁垒,政府应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提高外资的自由流动性。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包括人才短缺和低技术水平。

近年来,随着海运服务贸易需求的增加,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也迅速增长。

我国海运服务贸易人才短缺,且整体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人才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政府还应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着基础设施不完善、物流服务水平低下、贸易壁垒和服务壁垒、人才短缺和低技术水平等制约因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的投资,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降低贸易壁垒和服务壁垒,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培训。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摘要】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受到国际竞争压力大、港口基础设施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人才培养需加强等诸多制约因素影响。

为了完善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建议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未来,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前景依然光明,但必须克服种种困难和挑战,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才能在全球航运市场中占据更有竞争力的地位。

【关键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 制约因素, 完善建议, 国际竞争压力, 港口基础设施, 法律法规, 人才培养, 提升竞争力, 港口基础设施投入, 法规体系完善, 技术创新, 前景评估, 结论。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是指海运公司提供的运输、货物装卸、仓储、保险等服务,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海运服务贸易也逐渐成为世界海运市场的重要力量。

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中国海运服务贸易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影响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进而制约了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深入分析这些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包括国际竞争压力大、港口基础设施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以及人才培养需加强等方面。

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效率和水平,制约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

需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从而推动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重点分析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提出完善建议,以期为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1.2 研究意义中国海运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海运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加,对提升国家贸易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深入研究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不仅有利于更好地把握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态势,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还可以为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提升国际竞争力、开拓新的增长点提供有益借鉴。

浅析我国海运服务贸易

浅析我国海运服务贸易

浅析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摘要海运是服务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的部门,被各国普遍视为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传统支柱行业。

它一直以来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贸易水平的标志之一.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海运服务贸易对中国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海运业出现了旺盛的需求,中外船公司的各类运输都以超长的态势大幅度发展,拉动运价明显上涨,给各国海运企业带来可观的收益。

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开放水平与许多国家不相上下,这表明了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正在不断地提高,但同时我国海运贸易也面临着许多的问题。

目前世界海运服务贸易正朝着更先进,更大型的方向发展。

世界海运公司正走向联合化,同盟化,力求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竞争力。

国际海运市场的变化无疑加大了我国海运贸易的竞争压力,成为我国海运业走向全球化的重要制约因素。

因此它为我国海运贸易带来了挑战,如何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国利益,迅速提高国际竞争力,是理论和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关键字海运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1 世界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现状通常意义上, 海运是指以船舶为工具, 从事跨越海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国际性运输及相关辅助服务部门。

①然而, 从国际服务贸易角度, 尤其是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以下简称“GATS”) 中所指的服务贸易角度来看, 海运服易的范围并不仅仅限于海上客货运输服务, 还应包括海运辅助服务(如海关结关证服务、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货物装卸服务等)、港口服务(如领海服务、牵引船舶辅助服务、食品、燃料和淡水供应服务、垃圾收集和废水处理服务等)和其他海运服务(如船舶修理与维护服务、租船服务、海难救助服务以及船舶搁浅救助服务等)。

这些服务都是围绕着海洋运输服务而展开, 其对海洋运输服务起到了辅助作用, 保证了海洋运输服务的安全、高效、顺利进行, 因此其在海运服务贸易中也占据着相当的重要性。

“入世”与中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入世”与中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入世”与中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张湘兰;张辉
【期刊名称】《武大国际法评论》
【年(卷),期】2003(000)001
【摘要】海运服务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一国经济的发展。

本文介绍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海运服务谈判的基本情况,指出GATS 完全可适用于海运服务,是其达成进一步协议的法律制度平台。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不断开放海运服务市场,开放程度巳接近航运发达国家,但面对入世后海运竞争的新挑战,我国仍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分析了各国在海运领域的法律和政策,结合 GATS 义务及我国情况,认为我国应加强对本国海运企业的扶持和保护,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总页数】31页(P209-239)
【作者】张湘兰;张辉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5
【相关文献】
1.WTO与中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完善 [J], 彭媛媛
2.我国广告服务贸易入世承诺及其法律制度的完善 [J], 冯霞
3.入世后,中国服务贸易飞速发展——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周柳军
专访 [J], 阎漫漫
4.论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J], 岳树梅
5.WTO与中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J], 张湘兰;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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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是一个拥有丰富海洋资源的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持续加快,并成为了中国国家发
展战略的一部分。

随着中国船舶制造技术和海运业的不断发展,中国海运服务贸易也得到
了快速的发展。

但是,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仍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需要从制度、政策
和技术等方面进行完善建议。

首先,制度上需要加强海运服务贸易领域的规范制度建设,例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海运服务贸易市场准入门槛、准入程序和监管机制,加强海洋权益保护等。

此外,海
运服务贸易涉及国际合作,需要积极参与世界海运组织等协会、组织,推进海运贸易国际
化标准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国际海运服务贸易的规范化水平。

其次,政策上需要支持国内相关企业和产业链的发展,例如帮助航运企业降低税负,
为海运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优秀的海运服务贸易企业参加海外市场拓展
活动等。

政府也可以加大对海运服务贸易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相关人才的服
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最后,技术上需要继续提高我国的航运技术和海洋工程技术水平,例如加强港口装卸
技术的研究,推进智能化船舶、港口和物流技术的应用,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

此外,还需要大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和模式,加强海洋工程和海洋科学
技术的研究,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总之,加强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从制度、政策和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和
完善。

只有充分利用国内的优势和机遇,不断创新技术和服务方式,才能实现海运服务贸
易的快速健康发展,为中国的海洋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

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建议中国海运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已经成为当前国际贸易发展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

然而,当前中国海运服务贸易仍然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如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人才缺乏、信息不对称、外部环境变化等,必须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是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海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停滞不前,导致船舶进出口口岸效率低下,物流时效性差,增加了运输成本,影响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中竞争力的提升。

为此,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配套设施水平,同时加速港口优化升级,降低港口运营成本。

其次,人才缺乏也成为当前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随着海运服务贸易的不断拓展,我们需要更多具备高水平、专业化、多元化、创新性的人才。

可是,中国海运服务贸易人才学科的建设还相对滞后,人才培养体系也不完善,导致行业内缺乏高素质、特色化的人才。

应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高端人才,同时考虑为人才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士气。

第三,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已经成为当前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难题。

缺乏精准、及时、全面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国内供应链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影响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而影响整个物流运输的效率和质量。

对此,应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打破行业内信息壁垒,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以便及时共享信息、协调各个环节的物流运作。

最后,外部环境变化是当前制约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之一。

特别是全球经济形势动荡不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壁垒不断,不仅加剧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而且打击了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成为重中之重。

应加强国际合作、拓展新兴市场、降低海运供应链的成本,扩大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面临多种制约因素,但这也是机会和挑战并存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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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调整与完善彭先伟摘要:海运服务贸易是WTO服务贸易的谈判对象之一,本文探讨了国际海运服务贸易法的范围、原则以及我国目前的海运业现状和立法情况,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强调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应与国际航运惯例接轨,从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执法等三方面加以调整和完善。

1994 年4月15日,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由111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关贸总协定》以来世界贸易自由化的重大突破,它为国际服务的进行制定了国际上的多边框架。

虽然海运服务贸易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没有达到实质性的协议,但《服务贸易总协定》必然对海运服务业这个服务贸易的重要部门之一产生重大影响。

其原则和做法体现的是世界范围的服务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总趋势,因而我国相关的海运服务贸易法规也必然要参照《服务贸易总协定》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这一变化。

一、海运服务贸易法的定义及其范围海运服务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跨越海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国际性运输及相关辅助服务部门。

虽然北欧国家、欧共体、美国等对海运服务的具体范围尚未达成共识,但不可否认的是,WTO海运谈判主要集中在国际海上运输、海运辅助服务和港口服务三个方面,其中国际海上运输包括班轮和非班轮市场,海运辅助服务包括船舶代理、货物代理、装卸、仓储、集装箱场站、海关结关六项业务;港口服务指靠泊、货物装卸、供油、供水、引航等通常发生在港口的与船舶有关的服务。

其中海上运输是海运服务的最主要形式,它可分为货物运输——船方作为承运人将货方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送至另一港并收取运费和旅客运输——船方作为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送至另一港并由旅客支付票款;也可分为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在固定航线按既定的挂靠港口顺序,经常性从事客货运输并按运价本的规定计收运费和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无固定航线、航期和挂靠港口的不定期船舶,运送货物或旅客而由承租人支付运费或租金。

船舶代理指船务代理企业或代理人接受海运承运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承租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进行其他的法律行为;货运代理指代理机构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并收取服务报酬。

海运服务贸易法就是调整海运服务跨国交易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WTO海运服务贸易法律规范体系是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GATS、以《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部长决议》为主的相关决议、决定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当然也涉及到《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附件2《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和附件3 《贸易政策评审机制》。

而具体到我国的海运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则包括在服从WTO海运服务贸易法的框架协议下有关国际海上运输、海运辅助服务和港口服务的所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等,其中既有民商事法律法规,又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与海运服务贸易法有关的原则在GATS第一条首先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表现形式,它们均适用于海运服务贸易:(1)跨境提供——“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如一国航运公司不将营业机构移至东道国境内而向东道国消费者提供的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如中国公民在美国接受当地航运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如外国航运公司在东道国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从事经营;(4)自然人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如外国航运公司派其员工到中国担任分支机构负责人。

而GATS与海运服务贸易法有关的规定主要表现为以下五项原则——(一)透明度原则GATS 第三条规定,每一缔约方必须把影响总协定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其它决定、规则和习惯做法,无论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还是由政府授权的非政府组织制定或修改的,都应最迟在它们生效前予以公布。

任何缔约方也必须公布其签字参加的涉及或影响服务贸易的其他国际协定,并对其他缔约国的咨询予以迅速答复。

透明度原则唯一例外是,对于任何一缔约方的那些一旦公布即会阻碍其法律的实施、或违背公共利益、或损害特定公营与私营企业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可以不予公布。

GATS透明度条款要求,国家有关海运服务行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的非政府性规定必须公开化,此外海运部门的透明度问题还与政府对海运业的补贴和其他优惠本国承运人的做法、技术和安全标准等有关。

因此,《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透明度条款要求对于克服那些在提供海运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形壁垒”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市场准入原则GATS第16条规定,当一缔约方承诺对某个部门的市场准入义务时,它给予其他缔约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具体义务承诺表中所同意和明确的期限、限制和条件。

任何一个缔约方在承担市场准入承诺的部门中,除非其承诺表中明确规定,不能在其某一地区或整个国境内维持或采取以下措施:以数量配额、垄断、专营服务提供者、要求经济需求测试的方式限制国外服务提供者的数量;以数量配额或要求经济需求测试的方式限制外国服务交易或资产的总金额、或限制服务业务的总量或以指定的数量单位表示的服务产出总量、或限制外国服务机构所必须雇佣的自然人的总数;限制或要求外国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类型的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的措施;通过对外国持股的最高比例或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限制来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

对海运服务业而言,对海运服务及过境提供海运服务的数量限制,主要包括货载保留、货载份额分配、货载优先等货运限制,班轮公会以及国家航运公司垄断航运的限制等等;对人员的数量限制主要是对外籍船员及其他人员雇佣的限制;商业存在方面的限制,包括在运输及运输辅助行业对外国企业设立机构的限制,对船舶及其他海运实体中外资比例和存在形式的限制以及沿海运输权的限制等等。

(三)国民待遇原则GATS第17条规定,在列入其承诺表的部门中,在遵照其中所列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每一缔约国在所有影响服务提供的措施方面,给予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对海运服务业而言,严格地实施国民待遇条款将意味着所有有利于本国船队的保护主义措施必须取消或延伸至国外船公司。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果其本国船队竞争力不强则会造成对本国船队服务需求的进一步减少。

国民待遇条款的实施还将牵涉到沿海航行权等问题——对沿海航行权的取消是迈向沿海和远洋运输一体化、高效多式联运的重要一步,哪怕是有条件地取消沿海航行权(即只有在沿海航行是国际运输的延伸的情况下才取消)也将对整个国际航运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航运业产生重要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本国船公司的竞争能力。

由于沿海航行权是一种近似垄断的做法,原先经营沿海航运的本国企业的竞争能力通常较差,因而沿海航行特权的取消队发展中国家海上运输将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四)最惠国待遇原则GATS第2条规定,在本协定项下的任何措施方面,各缔约国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缔约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就海洋运输业而言,另一缔约方的服务是指由按照另一缔约方的法律注册的船舶提供的服务或由另一缔约方的人通过对船舶的全部或部分的营运或使用所提供的服务;就整个海运服务业而言,还包括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和港口服务等。

GATS 最惠国待遇有下列两个例外:(1)任何缔约方为便利双方在毗邻的边境地区进行当地生产和消费的服务的交换,而赋予或给予其毗邻国家的优惠;(2)一缔约方在谈判中可提出要求免除最惠国待遇义务的部门与措施,但原则上这种豁免不应超过10年并需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有关免除义务和终止期限,同时服务贸易理事会应审议所有超过5年期的豁免。

此外,最惠国待遇也不适用于履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的经济一体化协议和政府采购。

《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附件》则规定,一缔约方维持与最惠国待遇不相一致的措施或免除最惠国待遇义务,只能在海运服务谈判结果实施日期方能生效;但这种义务免除及其生效不应适用于已纳入一缔约方承诺表中的任何海运服务的具体承诺;每一缔约方在海运服务谈判结束起并在实施日期之前,可在不提供补偿的情况下改进、修改或撤销在本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具体承诺。

在许多缔约方业已相当大地开放其国内市场的前提下,采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将给许多部门带来出口机会,即使对有关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具体承担义务未作承诺也不受影响。

然而,在某些部门,如基础电讯、金融服务和海运服务方面,业已放宽市场的成员方在其他成员方市场关闭时,可以提出最惠国待遇的登记免除,借机在这些部门换取更大的互惠,并在最惠国待遇一旦适用于这些部门时将其作为谈判筹码。

在上述三个部门的谈判结束时,各成员方将确定是否维持或登记最惠国待遇的免除。

(五)逐步自由化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规定在GATS的第四部分,它要求各国分阶段的、有条件的消除贸易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具体包括各国对市场准入的条件逐步放宽、限制逐渐减少、逐步给予他国国民待遇等;从而航运保护政策应遵循该原则,在保护力度上逐步减少。

但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自由化”是一个长期的目标和趋势,因此不排斥一定时期内实行“航运保护政策”,它在一定时期内也可以不必减少,力度也可以不必减弱。

此外,还包括保障措施、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原则等等。

三、我国海运服务贸易的现状及现有法律法规截止2002年底,我国已与64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海运及河运协定,境外航运企业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办事处有971家,批准设立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和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127家,年进出我国港口的外轮达5万多艘次,120多家境外航商在我国港口开辟了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

我国对外开放港口已有 130多个,在我国沿海和长江港口从事港口装卸、仓储业务的中外合资企业已有180多家。

我国航运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先后同美国、希腊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家船公司建立了稳定的海员劳务合作关系,在国外、境外创办了一批中外合资企业。

特别是根据我国2002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取消了我国港口公共码头中方控股的要求,外商投资我国港口码头可享有控股权。

此目录实施不久,交通部即批准了国内首家由外资控股的中外合资码头经营公司——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有限公司。

目前外国籍船舶在我国港口享受的各种港口服务,包括码头设施的利用、货物装卸、燃油及淡水供应等,完全享受国民待遇;就总体而言,我国港口准入开放程度已达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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