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员拟进入广州市就业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有关手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意见
找法网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第一条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仲裁资源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合法公正及时、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
第二条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损失的。
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劳动者对管理人列出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医疗费用等劳动债权清单提出异议,管理人不予更正,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是中级法院的,中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
第五条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争议,应当将该单位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被借用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其非法招用的劳动者产生纠纷,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的,应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列为被诉人或被告,并可视案情需要将施工的自然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被诉人或被告、第三人。
第六条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其申请材料的凭证及尚未受理的证明。
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102号
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正文:---------------------------------------------------------------------------------------------------------------------------------------------------- 劳动部关于颁发《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加强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的管理,经商公安部、财政部同意,劳动部制定了《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发实施。
执行本规定,劳动部门应主动与公安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须在每年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劳动部。
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证由劳动部统一制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以下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及内地使用这类人员单位的管理,保护应聘受雇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是指:台、港、澳人员依法应聘受雇于内地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申请聘雇台、港、澳人员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不适用于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聘请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专家,台湾、香港、澳门在内地设立的商务办事机构的法人代表,在内地开办的外资企业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者。
第五条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证制度。
持有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可在内地就业并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管理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部门负责。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新办就业证办事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新办就业证)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本领项适用于具有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申请条件的内地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依法记录的组织(简称用人单位)。
2.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是指:1)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人员;2)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员;3)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域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并受其调派到内地一年内(公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用人单位拟聘雇或同意被调派的台、港、澳人员符合以下全数条件,用人单位可提出申请: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2)躯体健康;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二、设立依据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全文条款。
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全文。
3.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治理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4. 《关于贯彻执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治理规定〉的通知》第四条;5. 《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治理规定>的通知》全文;6. 《关于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全文。
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为二级,别离为地市级、区(县)级。
1.权责划分(市):负责办理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业务申请。
2.权责划分(县):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蓬江、江海、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别离办理其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业务申请。
四、许可条件1.业务情形1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予以批准的条件:知足以下全数条件的,予以审批:1)与内地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或受外国、台、港、澳投资方调派;2)年龄18-60周岁 (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3)躯体健康;4)持有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5)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广东省港澳台人士办理就业登记需递交的资料
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就业证)申办手续(初次聘用)◆用人单位请备齐以下申办资料:一、网上申请预审通知书;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申请登记表(表格在预审通过后完整打印并盖公章,申请人亲自签名,另附2张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其中1张贴表上指定处);三、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的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如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培训教育机构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均盖公章);四、个人来往内地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盖公章);五、个人健康状况证明(一)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07号,电话:87537322;(二)广州市其他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黄埔、番禺、花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或内地其他卫生检验检疫部门;(三)台港澳地区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
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特指根据香港法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注册的私家医院(具体名单详见《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来粤就业健康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43号))。
(四)广州市三甲或省一级卫生医疗机构。
六、聘雇或者任职证明:(一)与内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接受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派遣的提供派遣单位的派遣证明(须注明姓名、来源地、任职部门和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的支付者)和本市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申请人签名);(三)任外国、台港澳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的提交《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复印件(盖公章);七、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八、原在内地有就业的,提供原就业许可注销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香港居民被派往内地工作手续
一. 香港居民被派往内地,在香港公司所设的企业工作,应该履行哪些就业手续?1. 派驻人员应符合哪些条件:(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2)身体健康;(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便可以在内地工作,同时要与内地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以及薪酬待遇等。
2. 大陆对于港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实行就业许可制度。
内地企业需要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就业证由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
企业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办理,并提交有关资料进行备案。
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以后,便可以安心工作,劳动关系会受到法律保护。
那么《就业证》在哪里申办,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内地企业应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申请,同时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与港籍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香港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派遣工作证明;(3)港籍人员有效旅行证件(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港籍人员的体检报告原件,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6)《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并附员工近期照片。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常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企业随即在该机构办理所雇佣人员的登记备案手续。
3. 企业在为其雇佣的香港人员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之后,还需要为其办理居留许可。
这需要哪些程序和资料?内地企业需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居留手续,并确定其在大陆居留时间。
需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1)港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签注;(2)港籍人员在当地的住宿登记证明;(3)填写准确并加盖了企业公章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附照片;(4)如果属于首次申请居留许可,还需要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5)内地企业本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8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7号),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为进一步做好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
二、各地要完善相关制度,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参照内地(大陆)劳动者对其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为有在内地(大陆)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的改造升级,支持港澳台人员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注册登录,提供求职招聘服务。
三、各地要加强工作部署和政策宣传,及时帮助辖区内用人单位和港澳台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维护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权益,为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四、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8月23日起,各地不再受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对此前已受理申请但尚未发放证件的,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无需再申请办理。
2018年12月31日前,处于有效期内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仍可同时作为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
港澳台居民入职公司流程
港澳台居民入职公司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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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澳台居民正式入职公司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登记备案表
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登记备案表
单位名称: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个人有效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台港澳就业证号
技术特长
在内地住址
个
人
简
历
起止年月
何地何单位
工种
是否在大陆以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是()否()
本人签字:
招用单
位情况
单位
性质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邮编
地址
受聘
岗位
受聘
时间
受聘起止期限
聘
用
单
位
意
见
年月日
劳动
保障
部门
意见
已办理就业、本表用钢笔中文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本人、经办部门各执一份)
3、对于已在大陆以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台港澳人员,由本人在本表上签署意见予以申请,并经用人单位确认后,可不为期办理本市社会保险手续。
广州关于办理外籍人就业许可-就业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广州关于办理外籍人就业许可,就业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一,广州市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流程(一)申请:1、使用网办系统的情形的用人单位(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除外,下同)可通过“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办事大厅>>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申请”先行网上申报,待预受理审批通过后,携带申办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原劳动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外国人在穗就业许可窗口申办外国人在穗就业许可:(1)使用网上办理申请系统进行单位注册;(2)注册成功后登录网办系统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保存后可打印一式两份;(3)凭《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等材料(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为准)提交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前置核准并签署意见;(4)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前置核准意见和签署日期时间,再次登录网办系统,修改《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中“公安局审核意见和批复日期”后保存并提交预审。
2、不适用使用网上办理系统的,请直接携带申办材料到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申办。
(二)审批。
用人单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原劳动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外国人在穗就业许可窗口办理核准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和我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就业情况等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就业许可,禁止未申领就业证的外国人擅自在穗就业和未办理就业许可证书的用人单位擅自聘用外国人。
(三)申办工作签证通知表和办理职业签证入境。
用人单位凭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被授权单位(省、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门和外事部门等)申办工作签证通知表,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工作签证通知表与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与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1.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2.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如何申办《就业证》 由用人单位直接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劳 动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县(区)劳动保障部 门提出申请 珠三角地区原则上在县(区)设立办事 窗口(chuāngkǒu),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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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情形之一:内地用人单位直接聘雇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2)拟聘雇人员的个人有效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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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uānyú)《就业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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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办理《就业证》
凭证管理服务是内地就业服务管理的一项基 本制度
《就业证》是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合法就 业的凭证
办理了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 受法律保护
其工资、劳动保护(láodòng bǎohù)条件、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与大陆居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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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享受社会保险(shè huì bǎo 待遇 xiǎn)
1、符合内地缴费年限条件(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 龄(男60岁、女50岁),可以在内地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2、达不到内地缴费年限条件,回香港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 退还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记账(jì zhànɡ)部分,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关于台港澳人员到内地关于台港澳人员到内地就业的基本程序就业的基本程序用人单位向地级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与内地用人单位达成聘雇或派遣意向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凭就业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到核发就业证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备案手续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关于关于就业证就业证制度制度为什么要办理就业证凭证管理服务是内地就业服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就业证是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合法就业的凭证办理了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受法律保护其工资劳动保护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与大陆居民相同如何申办就业证由用人单位直接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县区劳动保障部动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珠三角地区原则上在县区设立办事窗口接受申请办理就业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情形之一
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网上办理系统
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网上办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一、外国人就业许可(一)、登陆网上办理系统使用“企业邮箱”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办事大厅”,进入到网上办事大厅主界面。
(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1、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外国人就业许可–〉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
2、点击【外国人就业许可提示tips】链接,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
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页面。
如下图所示:3、符合条件免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人员,点击红色【外国人就业证申请】链接,直接进入外国人就业证申请页面(后续操作步骤见“外国人就业证申请”)。
需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点击紫色【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条件requirements】链接。
按【上一步】返回许可提示。
4、点击【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条件requirements】后,逐一阅读提示并点击□。
全部阅读并点击□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页面,如下图:5、填写表中各项数据项,“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意见”留空不选。
录入完毕后有三种选择:(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返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查询页面。
(2)、点击【返回】按钮放弃保存,返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查询页面。
(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数据,保存后进入新的录入界面。
6、点击左边的菜单项“劳动就业–〉外国人就业许可–〉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查询”。
7、查询页面用于显示“查询条件”查询的输出结果。
其中:(1)、“提交状态”列,显示该数据是否已经提交预审,有“未提交”,“已提交”两种状态。
(2)、“审核状态”列,显示该数据预审状态,有“待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三种状态。
(3)、“查看”列,点击【查看】链接,即可查看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
(4)、“修改”列,点击【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该数据的所有详细数据信息。
(5)、“是否提交”列,点击【提交】按钮,对该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国台办:台湾居民来大陆工作将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
该 提 案得 到了 国务 院有 关部 门的高 度重 视和 积极 回 应 。 为 推 动 建 议 落实 ,有 关部 门 多次 与 台 联 界 别沟 通 协 商 ,最 终 实现 了 “取 消 台港 澳人 员 在大 陆 (内地 )就 业许 可 审批 ” 决定 的 成功 出台 。
建 议 的 提 出和 被 采 纳 ,是 全 国政 协 台 联界 别 深 入 贯彻 中 共 十 九 大精 神 和 中 央 对 台政 策 ,关 心 、关 注 台 湾 同胞 同 等待 遇 问题 ,立足 界别 特点 ,发 挥聪 明才 智 ,认真 参政 议政 、 建 言献 策 的积 极成 果 。今 年 两会 期 间 ,台联 界 别 共提 出 20 件 涉 台提 案 ,均得 到有 关部 门 的高度 重视 和 采纳 落实 。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内地就业劳动争议法律规定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内地就业劳动争议法律规定吴志明律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第八十条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年联合发布);第8条第1款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7号
4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完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的管理制度,现就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参照上述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后如本人自愿,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具体程序:一、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注销手续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终止就业后,应到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发证机关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发证机关为其出具失业证明文件。
二、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凭失业证明文件及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解聘的证明,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文件,享受就业服务和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另行规定。
各地应将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人数统计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中(表号:人社统EP2),列入表下栏“报告期内符合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登记失业人数”中并单独注明,作为表后补充数据,不计入表内统计数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7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成都警备区,各军分区: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 四川省军区政治部四川省军区后勤部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务局,各军区、各军兵种、总装备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维护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权益,现就军人退出现役后失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的军队干部, 以及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在内地就业登记备案表
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登记备案表
注意事项:
1、履历证明、资历证明若是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
盖章
2、外省市企业在江苏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
(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聘用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提供企业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的决
议
4、境外企业常驻江苏代表机构中任代表的,提供机构批准证书和代表批准证书
的复印件
5、属境外单位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聘雇期限
6、异地流动就业和新申领办证均要提供《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登记备
案表》(一式两份)。
请把台港澳人员所有所需材料说明,包括新办和延期、变更的注意事项里添加第6条,谢谢。
也许不是正好排第六条,加上就行。
广州市外国人入境签证及就业证办理流程
1.带备以上资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核准(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
2.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就业许可证)用人单位办就业许可证所需携带资料: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的申请报告(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英文名称、聘用理由、被聘用人的基本情况、拟聘工作职位详细说明和期限等);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的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外国申请人体格检查或验证报告(由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
7.《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由在广州市住宿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复印件;
8.外国申请人的工作简历,教育学历证书和拟被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教育学历证书、职位资格证明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原件和盖章确认,特殊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须经过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
房产证复印件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大一寸蓝底或红底照片一张
4.注意:需要外国人本人一起去办理。
5.办证地址:外国人居住区所在的派出所(先打电话咨询,不同区份所需资料可能不尽相同)
↓
外国人入境后,需到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河北龙口西路207号)进行体检,领取健康证明。
↓(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3.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4.外国申请人的详细工作简历和拟被聘用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如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职位资格证明,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原件,特殊工种的证书须经国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公正证明应为中文和英文);
5.按业务需求所要求的其他资料(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为准)
4.《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完整正确填写,签名,贴相片,并另附二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1张);
港澳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
港澳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第一篇:港澳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港澳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一、社保的办理先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港澳台从业人员就业证,之后持就业证到参保地的人社局/分局办理参保手续。
人社局会给你填写申请表、套餐表(养老、工伤、失业、基本医疗/综合医疗),给你安排一个社会保障号,批准后,参保单位向地税进行参保申报即可。
以上是大概流程,具体可以咨询12333,就业证所需表格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有下载。
办理就业证所需和提交的材料如下,供参考:1.就业申请表,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4.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5.任职证明;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7.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8.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9.健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10.近期两寸证件照片2张。
第二篇: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1、目的1.1通过明确有序的引导,从而帮助新员工更快的融入到积木宝贝的团队中,形成公司认可的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1.2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周边同事,消除其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2、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2.1新员工录用流程由人力资源招聘负责人汇总拟录用员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面试评价表》、《求职登记表》、《个人简历》),并填写《入职审批表》,经逐级审批同意后,将以上资料移交至人力资源员工入职管理负责人处,通知其入职时间和所需提交的各类资料。
2.2新员工入职前的准备工作新员工入职前1-2天,人力资源部应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2.2.1整理报到人员个人资料,确定报到准确时间及方式。
外籍人员管理问题
外籍人员管理问题外籍人员管理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进入我国境内任职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外籍人员不断增加。
那么,对于外籍人员的管理要注意到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吧!外籍及台港澳人员管理疑难问题透析中国内地调控外国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所以在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一些涉及外籍员工劳动就业的问题在法律上缺乏明文的规定或者明确的标准,这也就引发了这样的困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管理外籍员工的操作过程中常常无据可依。
由此,很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都对招用外籍员工就业的问题非常感到头痛。
比如,招用外籍员工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外籍员工是否适用于中国的劳动法以及外籍员工享受那些福利待遇等等问题。
所以,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来说,掌握好外籍人员劳动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把握好对外籍人员劳动管理的相关准则,在不违反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公平合理原则的前提下,合理处理与外籍人员的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而且紧迫的课题。
一、哪些人属于外籍人员?判断外籍人员的标准是什么?外籍人员,也称外国人,通常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内地)工作和居住的人。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以下简称《规定》)第2条的规定,“外国人”是指依照《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与此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具体涵义,即,“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规定》第3条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但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人员。
由此可见,一般我们所称的“外国人来中国就业”中的“外国人”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其一,该人员不具有中国国籍。
如果该人员具有中国国籍,比如是港澳台人员、华侨等,则不属于外国人。
外籍人员管理办法
外籍人员管理方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和标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籍专业人员”是指应聘在我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工作的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及教学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作是我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组成局部,其管理工作纳入国家对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即在我境内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系统,实施统一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公立高等学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仍按照《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实施管理,未尽事宜执行本方法。
第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是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原那么第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要有利于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遵循按需聘请,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那么。
第八条实施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那么上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如外语学校、执行友好城市协议的学校、担任教学改革实验任务的学校等)确需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担任外语口语教学的,可个案申报,从严审批。
第九条实施高中教育、高中后教育以及相应程度的职业、成人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确有需要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聘用外籍专业人员。
职业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可用于加强语言教学、专业理论教学、专业技能以及课程和教材的研究开发,注意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模式和方法。
成人教育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主要用于岗位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条严禁以聘有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为招牌,高额收费招生,牟取暴利。
广州港澳台就业证办理流程
⼴州港澳台就业证办理流程就业证,相信很多⼈对这个证件会有点陌⽣,对于港澳台就业证可能就更陌⽣了,对于⼀般的就业证来说,是那些到了⼀定的年纪,不想继续读书,就去办理就业证,直接就业。
不知道⼤家对于港澳台就业证的办理流程有没有什么了解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欢迎⼤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州港澳台就业证办理流程申办条件:1、《台港澳⼈员就业证登记备案期满前30天内;2、与本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聘⽤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付证明;3、年龄18⾄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员可超过60周岁);4、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证及暂住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柜⾯申办《台港澳⼈员就业证登记备案》携带材料:1、填写正确的《台湾、⾹港、澳门⼈员就业证登记备案表⼀份(可在⽹上下载);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均为复印件);3、⽤⼈单位与被聘台港澳⼈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付证明(该证明应明确:劳动报酬的⽀付者、被聘⼈员的职位和聘雇期限)(均为复印件);4、《台港澳⼈员就业证(正本);5、在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席代表或代表的,还需提供本⼈有效的《代表⼯作证(正本及复印件,可不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6、本⼈的《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正本及复印件)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证(正本及复印件);7、就业证内容如有变更的,应同时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8、如《台港澳⼈员就业证登记备案附页⽤完的,须携带近期⼆⼨证件照⽚⼀张,以制作新证;9、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申办《台港澳⼈员就业证》登记备案:1、进⼊⼴州劳动和社会保障⽹;2、点击“办事⼤厅”→“单位办事”→“境外⼈员”;3、输⼊⽤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系统;4、选择点击相应的业务内容,即可在⽹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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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拟进入广州市就业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有关手续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一、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申办手续
用人单位(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除外,下同)可在市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办事窗口,或可通过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上服务大厅"先行网上申报,备齐以下资料(网上申报的另凭《预约通知书》)申办台港澳人员在穗就业许可手续:
(一)填写好并盖公章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和备案登记表》(表格可在或下载)一份(2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1张贴表上);;
(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的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三)个人入出内地有效旅行证件的复印件(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回乡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四)个人健康状况证明;
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的健康状况证明是指由内地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书》,或台港澳地区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建议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
1、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07号,电话:87537322,或者番禺、黄埔花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2、台港澳地区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特指根据香港法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注册的私家医院,具体医院名单详见<政策法规>栏目中《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来粤就业健康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43号)。
3、内地其他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书》
(五)聘雇或任职证明;
1、与内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本);
2、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派遣的提供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的派遣证明(须注明姓名、来源地、任职部门和岗位、派遣期限)和内地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3、外国、台港澳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须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六)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拟聘雇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在广州市内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申办手续
由本人持个体经营执照复印件、健康证明和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两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填写一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申请和备案登记表》到广州市或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三、受理和核发:
受理:用人单位携带齐备上述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核申请,由本局经办人认为:(1)申请事项属本局就业许可管辖范围内;
(2)申请事项属于依法需要取得就业许可的事项后确定受理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签发受理通知书;确定不受理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根据规定,经办人员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并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退回全部材料待补正。
核发:根据规定,劳动保障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和有关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就业许可决定,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在5个工作日准予就业许可,核发《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对不符合《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第六条规定条件不予就业许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可按规定延长为10个工作日。
对于在广州市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自收到提交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就业证。
四、行政事业收费事项
用人单位为在广州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如获得审核批准,则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4〕334号)规定收取"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缴纳标准为:人民币9元/人·月,按《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签发期限一次性收取。
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就业证时,出具市财政局统一制订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用人单位在《受理通知书》承诺批复日期时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如获审核批准),并缴交到银行财政专户,凭银行出具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和台港澳人员在广州市就业许可其他事项的有关手续
一、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经审批准予在穗就业的,由劳动保险部门签发《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并即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时限:即时
(注意事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办理就业许可的,无须进行登记备案。
)
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延期手续
在穗就业台港澳人员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有效期将满仍拟在同一单位继续就业的,用人单位可在有效期30天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就业许可延期手续:(一)填写好并盖公章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延期申请表》(表格可在或下载);
(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
(三)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的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须同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四)原申办就业许可资料如有以下变更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和复印件(未有变更的无需提供):
1、个人有效来往内地证件(通行证或旅行证)变更的,须提交现有效入出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2、原签订劳动合同已到期的须提供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本);原派遣证明期限已到期的由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出具新的派遣证明;外国、台港澳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则须提交有效延期的《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如原证件信息页满需换证的须附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办证;如原证件就业许可期限过期失效的,须重新按申办就业许可手续办理)
办理时限:一般为3个工作日,可按规定延长为10个工作日。
三、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迁入手续
台港澳人员从内地其他城市迁转到本市就业的需办理就业许可迁入手续。
新的用人单位须提交原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原《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注销或迁移证明原件以及《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有关手续》第一项"就业许可申办"手续资料(原证件就业许可期限未满的可不需提交健康状况证明),到市或所在区(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办事窗口重新按就业许可申办手续办理。
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可按规定延长为10个工作日。
四、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迁出、注销手续
(一)在穗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歇业或者停止经营的,须在歇业或者停止经营之日起30日内提交有关证明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就业许
可注销手续。
(二)被聘雇或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不再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的,在终止劳动关系(任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其是否转到内地其他城市工作,原用人单位须提交申请报告、劳动关系(任职)终止证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迁出或注销手续。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迁出证明、注销证明一份。
五、《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项目变更手续
(一)《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资料变更
已申办在穗就业许可的台港澳人员和用人单位,当申办资料信息出现以下变化并需对原《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项目内容(不包括就业单位变更)变更的,须提交申请变更报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和以下资料到原发证部门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个人来往内地通行证件(通行证、旅行证)变更的,需提交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件(通行证、旅行证)复印件;
2、个人在本市居住地址变更的,需提交现居住的详细地址;
3、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核准名称变更的批准证书和新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从事相同职业而职位发生变化的,需提交用人单位的任职证明原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二)台港澳人员就业单位变更:
台港澳人员离开原工作单位到本市行政区域内新用人单位工作的,首先由原用人单位按第四项第(二)点办理就业许可注销手续,然后由新用人单位按第三项办理就业许可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可按规定延长为10个工作日。
六、《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遗失补办或损坏换发手续
因遗失或损坏《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需补办或换发的,由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报告(说明说明遗失、损坏情况,原《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号码)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换发的须交回原《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到原发证部门经查核后补发或换发证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