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政府督查信息和便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承办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05]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5.03.22
【实施日期】2005.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承办件的决定
(顺政办发〔2005〕9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04年,各承办单位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切实解决了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加强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和政府工作水平的提高,办理工作得到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肯定。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区政府
办公室决定,对区市政管委、交通局等15个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关于顺平路亮化的建议”、“关于采取措施,保护水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的提案”等20件优秀承办件给予通报表彰。
2005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相当繁重的一年。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顺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顺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5•【字号】顺政办发[2010]71号•【施行日期】2010.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顺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顺政办发〔2010〕71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2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2009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及标准(一)清理原则。
本次清理工作遵循“统一部署、全面清理、严格审查、依法处理”的原则。
(二)清理标准。
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已经被其后发布的文件所替代的,应当明令废止。
2.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期已过或者适用对象已经不存在的,应当宣布失效。
3.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个别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可操作性差的,应当予以修改。
4.对合法且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保留。
三、清理步骤(一)各部门自查自清(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1月10日)。
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具体负责实施的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清理(文件目录详见附件1),根据清理情况,提出对全文或部分条款废止或修改的建议,填报《顺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见附件2),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附电子版报给区政府法制办,同时报送拟废止、修改、继续执行的依据材料。
凡由多个部门负责实施的文件由牵头单位负责清理,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并分别在《顺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上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件申请渠道的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件申请渠道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电
子邮件申请渠道的公告
本区电子政务邮件系统升级完毕,本区各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件申请渠道即日起恢复使用。
各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依申请公开邮箱地址可在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6•【字号】顺政办发〔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16〕4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3月16日第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6日顺义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切实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着力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的区政府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中的行政检查职权,全面梳理本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检查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其所占比重;特别是对国务院、市政府各部门实施的随机抽查事项,本区对应事项也要实施随机抽查。
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及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等事项,可采取非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
各部门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事项、内容、对象、方式、依据等。
对目前不宜实施随机抽查的事项,要逐一说明原因。
各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非随机抽查事项情况,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审改办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03•【字号】顺政办发[2007]76号•【施行日期】2007.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76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71号),要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认真负责,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为确保《条例》顺利施行,切实做好本区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
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完成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务必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行动起来,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条例》施行前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便民电话工作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便民电话工作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09•【字号】顺政办发[2010]37号•【施行日期】2010.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便民电话工作单位和个人的通报(顺政办发〔2010〕37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2009年,全区各便民电话网络单位紧紧围绕市、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以“保花博、保国庆”为重点,不断深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协调解决了大量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了群众根本利益,赢得了群众的信任、领导的肯定、社会的好评,为区域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推动便民电话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政府同意,现对2009年度优秀便民电话工作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一、授予区市政市容委、仁和镇等23家单位“优秀便民电话工作单位”荣誉称号;二、授予唐文学、李春辉等30名同志“优秀便民电话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便民电话网络单位和便民电话工作者要立足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坚持热心、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拓宽诉求渠道,提高服务能力,听民意、纳民言、解民忧,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建设现代文明和谐新顺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九日附件:2009年度优秀便民电话工作单位和个人名单一、优秀便民电话工作单位(23个)区市政市容委区教委区城管监察大队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区自来水公司胜利街道办事处光明街道办事处石园街道办事处旺泉街道办事处仁和镇赵全营镇后沙峪镇李桥镇南法信镇马坡镇北小营镇牛栏山镇高丽营镇龙湾屯镇木林镇杨镇大孙各庄镇二、优秀便民电话工作者(30名)唐文学(区市政市容委)孙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陈静(区教委)王川(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曹广新(区交通局)张丽艳(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陈宇(区城管监察大队)王海峰(区自来水公司)李玮(顺义供电公司)赵志杰(区燃气公司)施林祥(大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王淑芹(光明街道办事处)王亚静(胜利街道办事处)田海升(石园街道办事处)宋武(旺泉街道办事处)李春辉(仁和镇)勘雪冰(后沙峪镇)史云霞(李桥镇)李宏民(南法信镇)辛玉洁(马坡镇)徐海凤(杨镇)朱连忠(北小营镇)辛明(赵全营镇)杨鸽(牛栏山镇)高俊岭(高丽营镇)肖征(木林镇)李芒(龙湾屯镇)徐海云(大孙各庄镇)石磊(天竺镇)线杰峰(大龙供热中心)。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顺政办发[2006]8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顺政办发〔2006〕8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200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信息网络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及时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绩、经验和问题,反映重大的社会动态和重要的社情民意,在促进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为表彰先进,推动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政府同意,对2005年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授予顺义工商分局、马坡镇等42家单位“优秀信息单位”荣誉称号;二、授予张仲奎、彭金香等15名同志“优秀信息领导”荣誉称号;三、授予赵宗山、侯鹏等58名同志“优秀信息员”荣誉称号;四、评选出《关于各镇招商引资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等20篇调研信息为“优秀信息”。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系统、各单位要对照先进找差距,不断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开创信息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2005年度信息工作“四优”名单一、优秀信息单位(42个)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管委、区建委、区农委、区教委、区信访办、顺义公安分局、顺义工商分局、区工业局、区水务局、区劳动保障局、区乡镇企业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外事旅游局、区林业局(绿化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农机服务中心、区畜牧服务中心、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区广电中心、区信息中心、空港工业区管委会、顺鑫集团、天竺镇、马坡镇、高丽营镇、李桥镇、南彩镇、北务镇、赵全营镇、张镇、龙湾屯镇、北石槽镇二、优秀信息领导(15个)张仲奎(区委宣传部)、王庆芸(区发展改革委)、线长久(区教委)、王福明(顺义工商分局)、张天生(区地税局)、鲍晓芹(区民政局)、席洪亮(区水务局)、刘德志(区城管监察大队)、王永宝(区信息中心)、刘进奎(空港工业区管委会)、申志红(天竺镇)、马强(北务镇)、吴清绪(马坡镇)、彭金香(龙湾屯镇)、王文荣(高丽营镇)三、优秀信息员(58个)韩鹤亭(区委办公室)、彭维民(区政府办公室)、陈婉龙(区政协办公室)、白桦(区委宣传部)、王玉芳(区政法委)、郑海涛(区总工会)、王培珂(区发展改革委)、马亚军(区教委)、王政权(区建委)、郭海萍(区农委)、曹旭(区市政管委)、杨光(区信访办)、王新征(顺义工商分局)、贺晓岩(顺义公安分局)、张丽艳(顺义公路分局)、朱宝利(区国税局)、蒙学飞(区地税局)、张志和(区林业局[绿化办])、朱广军(区商务局)、赵宗山(区交通局)、赵潇竹(区水务局)、刘淑芳(区外事旅游局)、车红(区劳动保障局)、丁凤芝(区乡镇企业局)、曾俊(区卫生局)、汤媛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王建慧(区民政局)、李飞(区财政局)、董昌国(区工业局)、杨敏(区统计局)、刘爱华(区信息中心)、陈爽(区广电中心)、李迎(区畜牧服务中心)、聂晓红(区种植业服务中心)、闫文龙(区农机服务中心)、拜晓勇(区社区教育中心)、徐勤娟(区园林服务中心)、马海亮(区城管监察大队)、高嘉东(区奥管委)、吕兴芹(区供销社)、李媛(空港工业区管委会)、佟银凤(林河工业区管委会)、关丽新(空港物流基地)、王辉(顺鑫集团)、王瑞雪(光明街道办事处)、史艳芳(天竺镇)、冯海英(马坡镇)、侯鹏(南彩镇)、侯春明(龙湾屯镇)、付庆伟(高丽营镇)、孟佑娟(李桥镇)、饶党辉(仁和镇)、张秀芹(李遂镇)、闫兆兵(牛栏山镇)、王友刚(张镇)、张建顺(北石槽镇)、闻京浩(赵全营镇)、徐红伟(北务镇)四、优秀信息(20条)(一)关于各镇招商引资工作的调查与思考(顺义工商分局)--调研信息专刊第29期(二)我区现代制造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区工业局)--调研信息专刊第45期(三)对焦庄户村发展民俗旅游的思考(龙湾屯镇)--调研信息专刊第25期(四)我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建议(顺义工商分局)--调研信息专刊第5期(五)我区上市资源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区发展改革委)--调研信息专刊第35期(六)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区教委)--调研信息专刊第49期(七)我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区人防办)--调研信息专刊第41期(八)关于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的思考(区地税局)--调研信息专刊第26期(九)春节黄金周我区旅游企业商业经营情况分析(区外事旅游局、区商务局)--调研信息专刊第3期(十)镇村企业盘活闲置资产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区乡镇企业局)--调研信息专刊第4期(十一)关于推进村集体农机服务体制改革的调查与思考(区农机服务中心)--调研信息专刊第9期(十二)我区规模猪场粪污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区畜牧服务中心)--调研信息专刊第15期(十三)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顺义公安分局)--调研信息专刊第22期(十四)关于潮白河综合整治情况的调查(区水务局)--调研信息专刊第28期(十五)我区城市化建设现状及发展(区建委)--调研信息专刊第30期(十六)空港蓝天劳务派遣中心的经验与启示(区劳动保障局)--调研信息专刊第31期(十七)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实践与思考(区民政局)--调研信息专刊第34期(十八)我区城市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区城管监察大队)--调研信息专刊第37期(十九)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信息专刊第39期(二十)我区农民购买商品房、轿车情况调查(区统计局)--调研信息专刊第42期——结束——。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8•【字号】顺政办发[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1.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5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北京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北京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座谈会精神的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发〔2006〕2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组长:张延昆区政府区长副组长:刘志远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杨宝华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陈卫东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刘福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闫连恒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朝龙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沈凤田区精神文明办主任赵士寅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周继武区委研究室主任张爱东团区委书记李慧娴区妇联副主席田建国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永发区建委主任赵贵恒区市政管委主任李国震区科委主任线长久区教委主任刘振河区文化委主任史振启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单德智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存忠区人防办主任刘庆顺区民政局局长沈凤江区司法局局长邢永富区财政局局长董大明区人事局局长高士虎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邢文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李成区交通局局长李国新区水务局局长王福印区商务局局长巩维国区卫生局局长李国印区环保局局长吕志旺区体育局局长倪挺明区统计局局长贺永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天生区地税局局长董占云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陈福刚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孙桂祥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局长李志增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副局长陈阳区园林服务中心主任马成武区残联理事长马玉兰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郝晓玲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赵淑清石园街道办事处主任霍保贵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张百芝区政协社会与法制室主任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部署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04•【字号】顺政办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通知顺政办发〔2018〕1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批复》(京编办行〔2017〕124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设立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区政务服务办),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为负责本区政务服务工作的区政府派出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投资服务中心)由区政务服务办管理,以区政务服务办名义开展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二)负责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方式创新。
(三)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
指导、协调、监督同级专业大厅和下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四)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五)负责组织推进本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区政务服务办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三、管理的事业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业务、预决算、资金资产等均由区政务服务办管理。
(一)机构设置区投资服务中心内设机构6个,均调整为区政务服务办管理,具体设置如下。
1.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印章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资核发、集体福利、资金预算决算、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顺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顺义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顺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顺义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承办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04]1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北京市顺义区人大(含常委会)政协北京市顺义区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3.03
【实施日期】2004.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顺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顺义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承办件的决
定
(顺政办发〔2004〕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03年,区政府各承办单位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
力地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办理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的肯定。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决定联合对市政管委、经委等10家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关于人畜饮水困难急需解决的建议” 、“关于顺义五中门前路需硬化的提案”等20件优秀承办件给予通报表彰。
2004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2•【字号】顺政办发[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顺政办发〔2006〕16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2005年,全区各便民电话网络单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心系群众,服务大局,务实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区域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便民电话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对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授予区农委、仁和镇等14家单位“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二、授予王猛元、胡小刚等20名同志“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网络单位要对照先进找差距,不断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开创便民电话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顺义,维护地区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四月二日附件:2005年度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一、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4个)区农委、区教委、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光明街道办事处、仁和镇、天竺镇、李桥镇、南法信镇、马坡镇、北小营镇、赵全营镇、李遂镇、龙湾屯镇。
二、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20名)李剑文(区政法委)、王猛元(区发展改革委)、郝光宝(区农委)、陈静(区教委)、吴向辉(区建委)、唐文学(区市政管委)、王秀荣(区城管监察大队)、姜秋生(光明街道办事处)、王亚静(胜利街道办事处)、郭云桂(石园街道办事处)、郭艳清(仁和镇)、刘贺成(天竺镇)、王京民(李桥镇)、商亚盈(南法信镇)、李长亮(马坡镇)、仇凤荣(北小营镇)、张军成(赵全营镇)、李新志(李遂镇)、胡小刚(龙湾屯镇)、张岐军(张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6.07•【字号】顺政办发[2005]33号•【施行日期】2005.06.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顺政办发〔2005〕33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4〕36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顺义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方案并提出年度实施意见,协调、指导、考评、督促本区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李平区政府区长副组长:胡尚云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友生区政府副区长刘庆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王庆芸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单德智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苏宝林区信访办主任田江平区监察局局长邢永富区财政局局长董大明区人事局局长勘银宗区审计局局长王永宝区信息中心主任宋静文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郭凤林区编办副主任王海松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单德智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如需调整区领导以外的成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请组长批准,由领导小组自行发文通知,同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一)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部署本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2.负责研究、决定本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工作;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本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07]5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7.08.24【实施日期】2007.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54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顺义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顺义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系统的督查工作,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政令畅通,根据《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顺政发〔2007〕20号),特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评比主体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综合考核评比。
二、考核评比范围区政府系统各委、办、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三、考核评比内容(一)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及其所属各委办局下发的文件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中,需要我区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的有关内容的完成情况。
(二)市政府为群众拟办实事、市政府折子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和谐社会建设折子工程等工作中涉及我区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为群众拟办实事、区政府折子工程完成情况。
(四)区政府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作出重大决策,并要求区政府督查室跟。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27•【字号】顺政办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顺政办发〔2015〕25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切实做好本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4〕4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我区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我区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杨卫东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聂燕山区民政局局长成员:董建华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克祥区教委主任宋鹏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王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赵振英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刘振河区农委主任申志红区旅游委主任马朝龙区文化委主任董杰昌区卫生计生委主任赵金荣区民宗侨办主任欧阳华洲区政府外办主任赵殿江区财政局局长徐晓武区交通局局长苏东海区水务局局长李成区体育局局长解长春区统计局局长李长勇区园林绿化局局长韩凤桐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局长杨鸣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陈长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付建军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副局长梁军区党史区志办主任孙仲秀区园林中心主任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为: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本区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负责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普查宣传;负责地名普查的业务培训、宣传动员、督促检查、成果报送等工作,组织成果编制和专家评审验收,建立地名和区划普查成果数据库;负责提供建筑和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道路街巷名称、居住区名称、建筑物名称,以及本部门已有的地名档案资料。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10]6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0.08.20【实施日期】2010.08.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10〕62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顺义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依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顺义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北京市环保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京环发〔2010〕146号)文件精神,在巩固前7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建设。
二、组织机构成立顺义区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司法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城管监察大队、顺义供电公司主管领导(成员名单见附件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中关村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中关村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26•【字号】海政发[2004]59号•【施行日期】2004.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中关村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海政发〔2004〕59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为全面推行“质量立区”战略,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提升海淀区整体质量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3年海淀区政府设立了政府质量奖—中关村质量管理奖。
在有关部门推荐、评审小组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联想(北京)集团等10家获得2003年中关村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奖的企业和XXX东等10名获得2003年中关村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奖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表彰。
希望区域内企业以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为榜样,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扩大知名度和信誉度,争创名优,走规模化、集团化、多样化、国际化道路,形成一批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优势集团和优势企业,为海淀区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决定。
附件:1、2003年度中关村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名单2、2003年度中关村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名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2003年度中关村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联想(北京)集团2、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3、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4、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5、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6、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时代集团公司9、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10、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件22003年度中关村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XXX东联想(北京)集团质管部总经理2、张丽君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3、包文春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4、XXX航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5、王小兰时代集团公司总裁6、周少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7、穆鹏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8、谢耘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副总裁9、杨祉雄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0、冯军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修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2.26•【字号】顺政发[2005]14号•【施行日期】2005.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05〕14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确保区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办公室修订完善了《顺义区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顺政发〔2004〕11号)。
现将修订后的《顺义区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顺义区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区级国家行政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
第三条成立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常务副区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文明办、人事局、法制办、信访办、监察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督查考核内容及标准第四条督查考核内容(一)公务员队伍建设和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5分)。
1.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15分),由区人事局依据《顺义区优化政务环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0分),由区人事局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区政府专项任务完成情况(35分)。
主要包括区政府折子工程,区政府承诺办理的实事,市长和区长、区长和区有关部门签订的责任书,区政府会议、文件等决定实施的工作任务,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区领导的批示、指示及交办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便民电话工
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06]1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6.04.02
【实施日期】2006.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顺政办发〔2006〕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05年,全区各便民电话网络单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心系群众,服务大局,务实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区域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便民电话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对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的通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10•【字号】顺政发[2004]7号•【施行日期】2004.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的通报(顺政发〔2004〕7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200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一系列重大决策,顽强拼搏,奋力开拓,夺取了防治“非典”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保持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为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区政府决定评选2003年度区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
小组专项考核、工作部门互相评议和零点调查公司调查评估,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司法局(法制办)、区农委、区林业局(绿化办)、区市政管委、区财政局、顺义公安分局、顺义工商分局、区教委、区发展计划委、区国土房管局、区经委、区劳动保障局、区人事局等1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被评为2003年度区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
经2004年第2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政绩突出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2004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关键之年。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与时俱进,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以政绩突出单位为榜样,认真落实中央、北京市和我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04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四年二月十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政府督查信息和便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04]2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4.04.05【实施日期】2004.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顺政办发〔2004〕23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2003年,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系统各网络单位,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推动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转变政府工作作风,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表彰先进,推动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再上新台阶,区政府决定,对顺义工商分局、区市政管委等20家督查工作先进集体,贾贺军、唐文学等20名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对“优秀信息单位、优秀信息领导者、优秀信息员、优秀信息”等“四优”集体和个人,对区建委、李桥镇等11个便民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刘小卫、吴健强等11名便民电话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镇、各系统、各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切实提高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开创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的新局面,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四年四月五日附件:顺义区2003年度督查、信息、便民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督查工作先进集体(20家)工商分局、市政管委、林业局、财政局、地税局、教委、农委、发展计划委、城管监察大队、空港工业区、林河开发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马坡镇、张镇、李遂镇、大孙各庄镇、北小营镇、北务镇(二)督查工作先进个人(20人)贾贺军(工商分局)、唐文学(市政管委)、王素芹(林业局)、韩文仁(教委)、吴向辉(建委)、张平喜(交通局)、梁月萍(民政局)、马娟(规划分局)、韩利平(畜牧服务中心)、刘海峰(水资源局)、贾凤霞(环保局)、李银(社区教育中心)、杨敏(统计局)、王淑芹(光明街道办)、付海浩(卫生局)、李佳(体改办)、郭崇峰(信访办)、吴清绪(马坡镇)、周国忠(高丽营镇)、茹铁军(南法信镇)二、信息工作“四优”名单(一)优秀信息工作单位(40个)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纪委、组织部、信息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04]2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04.05
【实施日期】2004.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度区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顺政办发〔2004〕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03年,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系统各网络单位,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推动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转变政府工作作风,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表彰先进,推动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再上新台阶,区政府决定,对顺义工商分局、区市政管委等20家督查工作先进集体,贾贺军、唐文学等20名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对“优
秀信息单位、优秀信息领导者、优秀信息员、优秀信息”等“四优”集体和个人,对区建委、李桥镇等11个便民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刘小卫、吴健强等11名便民电话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镇、各系统、各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切实提高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开创政府督查、信息和便民电话工作的新局面,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四年四月五日附件:
顺义区2003年度督查、信息、便民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督查工作先进集体(20家)
工商分局、市政管委、林业局、财政局、地税局、教委、农委、发展计划委、城管监察大队、空港工业区、林河开发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马坡镇、张镇、李遂镇、大孙各庄镇、北小营镇、北务镇
(二)督查工作先进个人(20人)
贾贺军(工商分局)、唐文学(市政管委)、王素芹(林业局)、韩文仁(教委)、吴向辉(建委)、张平喜(交通局)、梁月萍(民政局)、马娟(规划分局)、韩利平(畜牧服务中心)、刘海峰(水资源局)、贾凤霞(环保局)、李银(社区教育中心)、杨敏(统计局)、王淑芹(光明街道办)、付海浩(卫生局)、李佳(体改
办)、郭崇峰(信访办)、吴清绪(马坡镇)、周国忠(高丽营镇)、茹铁军(南法信镇)
二、信息工作“四优”名单
(一)优秀信息工作单位(40个)
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纪委、组织部、信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