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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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考核办法、村干部岗位职责

村干部考核办法、村干部岗位职责

目录总则 (2)第一章考核内容 (2)一、村支“两委”成员工作的考核内容 (2)二、村支“两委”成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3)第二章出勤制度 (3)一、加强考勤管理 (3)二、违纪界定 (4)第三章值班制度 (4)一、值班安排 (4)二、值班任务 (4)三、值班纪律 (5)四、责任措施 (5)第四章岗位职责 (6)一、书记职责 (6)二、主任职责 (6)三、副书记职责 (7)四、会计职责 (8)五、村支“两委”成员职责 (9)第五章考核流程 (9)一、日常考核的基本程序 (9)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0)三、村支“两委”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0)- 1 –总则为切实加强龙寨村班之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实行奖罚分明的政策,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我村村干部考核制度如下:一、村干部考核对象是村支两委全体成员。

二、村干部考核与年初的岗位责任合同书和村规章制度进行有机结合,年终严格考核,奖罚分明,认真兑现。

三、村干部要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

第一章考核内容为正确评价龙寨村村支“两委”成员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龙寨村村支“两委”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一、村支“两委”成员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组织纪律。

能,是指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知识、政策法规及应用能力,具有与本职工作相匹配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

勤,是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 2 –二、村支“两委”成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履行义务、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部门干事干部考核规章制度

部门干事干部考核规章制度

部门干事干部考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部门干事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激励他们积极工作,促进工作的高效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部门内所有干事干部,包括但不限于主管、副主管、普通干事等。

第三条部门干事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失职、渎职等行为。

第四条部门干事干部的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公开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第五条部门干事干部考核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由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委员会由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并向单位领导汇报考核结果。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干事干部的工作业绩、职业素质、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

第七条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八条职业素质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学习能力等方面。

第九条廉政建设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方面。

第十条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团队协作、服务意识、带团队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分为自评、上级评议、同事互评、下级评议和单位考核等环节。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即根据工作绩效、职业素质等方面进行定量评价,根据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干事干部全面考核评定。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评定结果由终审阶段确定。

第四章考核评定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六条优秀: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质过硬,廉政建设表现突出,队伍建设优秀。

第十七条良好:工作业绩较好,职业素质良好,廉政建设表现良好,队伍建设一般。

第十八条合格:工作业绩符合要求,职业素质合格,廉政建设表现一般,队伍建设较差。

第十九条不合格:工作业绩低于要求,职业素质不达标,廉政建设表现差,队伍建设极差。

第二十条年度考核评定结果将影响干事干部的职称晋升、岗位调整、奖惩情况等。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其工作表现和绩效的评估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制定了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旨在客观、公正地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基于评估结果作出相应的奖惩和激励措施。

一、考核指标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包括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乐于助人、保守机密等方面的要求。

2. 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并熟练运用相关的操作程序、工具和设备等,并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3. 工作效率和成果工作人员应保持高效率的工作水平,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质保量地提供相应的工作成果。

4. 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有效地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团队目标。

二、考核程序1. 设定目标和标准在考核开始前,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和评估标准,以衡量工作人员在特定时间段内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2. 数据收集和记录通过各种方式收集与工作人员相关的数据,包括工作报告、客户反馈、同事评价等,并进行详细记录。

3. 考核评估根据设定的目标和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打分和评论。

4. 绩效反馈和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向工作人员提供绩效反馈,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帮助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 奖惩和激励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和激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动力,同时也为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榜样和警示。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1. 职业发展和晋升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评估工作人员职业发展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的晋升机会。

2. 培训和培养针对工作人员在考核中发现的不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和培养计划,帮助其弥补不足并提高职业能力。

3. 绩效激励和褒奖对于工作人员在考核中表现出色的,可以给予相应的绩效激励和褒奖,以表彰其辛勤付出和卓越贡献。

委员履职管理制度

委员履职管理制度

委员履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委员履职行为,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加强委员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及其派出的各类专门委员会,对人大代表履职行为进行管理。

第三条委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根本利益。

第四条委员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应当秉持国家利益至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第五条委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滥用相关信息。

第六条委员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应当遵守有关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依法管理委员履职行为,加强对委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委员,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第二章委员履职管理第九条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履职管理制度,明确委员职责和权利。

第十条委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人大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维护人民利益。

第十一条委员在开会时,应当遵守议事规则,不得擅自插话、无礼行为,应当尊重其他委员发言权。

第十二条委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财产状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委员应当积极参加人大提案、议案等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委员履职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委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委员,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可以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行为的委员,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可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章委员权利保障第十七条委员有言论自由、批评监督的权利,不受影响、干扰。

第十八条委员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应当享有合法权益,如受到不正当打压、冷遇,有权向有关机构投诉。

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

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

《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

委员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是政协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基本形式。

为了进一步增强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发挥主体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基本权利和职责第一条政协委员享有以下基本权利:(一)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四)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六)有声明退出本会的自由。

第二条政协委员、常委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和政协统战知识,不断提高履(二)遵守并履行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的决议、决定,强化中心意识、法制意识、业心。

(三)按时出席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以及其他会议,参加县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学习等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密切联系本团体、界别的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与要求,通过参加调研、视察等活意,积极建言献策。

每年至少应提出 1 件政协提案,反映 1 条社情民意信息或参加1 次调研、视察活动((五)政协委员和常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不能参加全委会议的委要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主席请假。

不能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乡镇联络组召开的会议和组织开请假。

(六)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凝聚人心的第三条尊重和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委员履行职责的权利。

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和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

委员因履行职责受到阻挠、打击报复或受到其他损失的,县政协要协同有关第二章考核的主要内容第四条委员出席全体会议、小组讨论会,常委出席常委会议的情况;参加调研、视察、专题协会、委员组、乡镇联络组会议和活动的情况;提交提案件数和社情民意信息数量和质量的情况等。

学校教职工履职考核办法

学校教职工履职考核办法

学校教职工履职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教职员工争优创先,树立服务于学生,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教职工履职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全面检查学校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提供依据。

二、考核目的:
经过考核,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强化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竞争上岗、爱岗敬业的意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2。

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表(空白模板)

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表(空白模板)
委员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委、组考核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主席会议审定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调研报告(名称)
社情民意(名称)
履职文章(标题、时间、发表刊物)
本职工作
争创一流(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招商引资(时间、项目、到位资金)
经济实体(名称、纳税情况、从业人员)
社会事业(安置人员、社会捐物数量)
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内容、效果)
受聘担任监督员情况(受聘单位、聘用时间)
XXX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表
( 年度)
单 位:
姓 名: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XXX政协办公室 制
XXX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党 派
界别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 务
通信地址









参加会议活动情况
全委会

常委会

委、组会议

视察调研

座谈会议

其 它

政协履职
撰写提案(名称、是否第一提案人、是否重点提案)

大学班级班委考核制度

大学班级班委考核制度

大学班级班委考核制度在工作和生活中,少不了要写各种各样的文档,不论是写制度、写总结、写计划、写方案、写教案还是写其它的材料,能写出一篇好的文档,体现了一个人的文笔,也体现着一个人的能力,下面是我整理的《大学班级班委考核制度》,快快拿去用吧!大学班级班委考核制度1一、总体要求:班委会各成员必须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校纪校规及班级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配合班主任的工作,对同学一视同仁,团结一心,分工协作,狠抓落实,努力创建团结友爱、拼搏向上的良好班风。

二、职责分工:1、班长:布置、督促、检查、汇报、考核班委会其他各成员的工作情况;协调班委会各成员以及同学们之间的关系;负责大型集会秩序和纪律的管理;及时记载违纪或其它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当事人、后果等情况;主持德育考核工作。

2、学习委员:按时收发作业;负责课堂(包括自习课)纪律和秩序的管理并认真考勤;汇总考试成绩;向班主任、任课教师乃至教务科反映同学们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同学们对老师上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生活委员:负责管理班级公共财产,对丢失、损毁公共财产的情况要查明原因,进行记录和及时汇报;管理班级财务,做到档案规范、账目清晰、单据齐全、合理安全;配合其他班干部购买班级所需物品;负责奖学金的领取和发放;负责值日卫生、宿舍卫生、大扫除的管理(安排布置、督促检查、考核记录),做到责任到人,监管得力,赏罚分明;负责大型劳动任务的落实,做到分组合理、监管得力、记录齐全;随时了解特困生的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并及时报知班主任老师;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卫生大检查。

4、体育委员:负责“两操一课”的带队管理和考勤记录;组织管理运动会参赛项目的训练和比赛;拟定班内体育活动计划、方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学生科或学生会的要求组织本班学生搞好课外体育活动项目的落实;负责其它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

5、文艺委员:负责文艺节目排练和表演的组织管理,做到排练效率高、考勤记录全、表演效果好;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学习园地》的设计、制做、更换和教室环境的美化工作。

村干部考核办法

村干部考核办法

**乡村级领导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全乡村级领导班子及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干事、创业、为民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党性、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干部队伍。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领导班子,是指本乡行政区域内各建制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村委会领导班子。

村干部是经组织任命或民主选举产生的现任建制村党组织(包括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党委负责村级领导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村级领导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村级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村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村干部主要考核村干部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第六条村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加分扣分两部分。

公共部分内容100分。

具体包括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民主政治建设等内容。

(一)经济建设方面(15分)。

1、集体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7分)。

考核标准:①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且执行情况好得2分,未制定或未执行的不得分;②完成乡上分解下达的经济指标得2分,一般的得1.5分,差的不得分;③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加且及时化解村级债务的得3分,与去年持平的得2分,递减的不得分,收入增加但不化解债务的不得分。

2、农民增收情况(8分)。

考核标准:①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占3分,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②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规范或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提供服务,好的得3分,一般的占1分,差的不得分;③农民收入占2分,农民收入有实质性增加的得2分,与去年持平的得2分,递减的不得分。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模版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模版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促进工作效益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干部职工。

第三条考核原则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干部职工的人权和劳动权益。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工作态度与能力考核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是否积极向上,工作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业绩考核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包括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质量等。

第六条遵纪守法考核考核干部职工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纪律规定,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效能与创新考核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效能和创新能力,包括工作方法是否得当、是否有创新意识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八条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自评干部职工在每一考核周期结束后,应自评考核内容,并填写相应的自评表。

第十条上级评定干部职工的上级单位应在考核周期结束后,对其进行评定,并填写相应的评定表。

第十一条反馈与申诉干部职工可以对上级单位评定结果提出异议,单位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并给予回复。

第四章考核结果第十二条考核等级依据干部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干部职工的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晋升、岗位调整、培训等措施。

第五章考核奖惩措施第十四条考核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干部职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形式多样,包括表彰、奖金等。

第十五条考核惩处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干部职工,给予适当的惩处,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考核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考核监督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考核评估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关于委员履行职责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关于委员履行职责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关于委员履行职责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为科学考核、评定委员履行职责情况,创新委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结合市政协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委员履行职责量化考核,旨在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情况的考评机制,大力推进委员履职考核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旨在增强委员的政治责任感,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旨在强化委员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参加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做好委员履职量化考核工作,有利于促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推动我市人民政协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实施委员履职量化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考核中注重定量考核,依据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以得分多少、履职中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来评定委员履职情况。

2、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政协组织每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各委(室)按责任分工每季度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统计,并随时对委员履职考核档案材料进行补充更新。

3、组织考核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组织考核在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委员工作委牵头,会同各委(室)共同实施。

同时,要求每位委员向所在的委员活动小组作年度履职报告和如实填写《委员履行职责纪实手册》。

4、奖励与诫勉相结合的原则。

重视考核结果的使用,对履职优秀的政协委员进行综合表彰和分项表彰。

同时,对在量化考核中有多次记负分记录或违反《政协章程》、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决议的委员,分别采取通报、约谈、劝辞等手段进行提醒、诫勉,直至警告、撤销参会资格。

第二章履职内容和要求第五条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肩负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光荣使命。

全体委员务必认真履行委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委员的权利、主动承担委员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

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

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村监督委员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组织,旨在加强对社区各方面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公正、透明和民主的决策过程。

为了确保村监督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激励其成员发挥积极的作用,需要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本文将探讨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以便更好地保障村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一、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衡量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依据。

考核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对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工作的监督情况:包括监督村委会的会议、决策和管理过程;对村民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以及村民对村委会的投诉情况等。

2、公共财政、土地、环境资源、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情况:对村委会的公共财政收支情况、土地利用计划和环境资源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

3、村民自治方面的监督情况:对村民自治的运作情况、村民的参与度和投诉情况等进行监督。

二、考核方式考核方式的选择将直接影响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考核:1、民主评议:借助民主评议,可以收集到更客观、全面的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同时也可以激发村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促进村委工作公正合法地进行。

2、听证会:由专门的听证委员会对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公正的听证,听证人员由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或村委会代表选择,由听证员主持听证会,并向相关人员发放听证会纪要。

3、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一种实物或场所检查。

通过对村委会文书、注册协议、会议纪录、人事档案、人员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细致的核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该依照标准化、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考核结果应该由多方面评价得出:考核结果不应该仅仅是监督委员会自我评价的结果,而应该由多方面评价得出,例如村委会、村民代表、监督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以及相关部门、社区代表等。

2、考核结果应该分等次等级:对村监督委员会的考核结果应该进行分等次等级,将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优点和缺点进行分析,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指导。

村干部考核制度标准范本(2篇)

村干部考核制度标准范本(2篇)

村干部考核制度标准范本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有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村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组织由镇党委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镇党委。

二、考核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其他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委会其他委员。

三、考核时间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组织考核一次。

四、考核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3、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4、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

五、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1、德。

思想坚定,政治立场鲜明,道德意识强,组织原则性强,为人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观念强,模范表率作用强。

2、能。

岗位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水平,能够驾驭本职工作。

3、勤。

工作勤恳,作风扎实,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绩。

工作注重实效,能够创造性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廉。

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自励。

六、考核方式1、工作述职。

村干部在村民代表或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

2、民主测评。

组织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及村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

由考核小组人员分别找考核对象进行谈话。

4、召开座谈会。

由考核小组人员与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进行座谈。

七、考核评定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八、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张榜公布的形式,在适当时间将考核结果予以反馈个人,公布于众。

村干部考核制度标准范本(二)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有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村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____由镇党委____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镇党委。

文艺委员考核方案模板

文艺委员考核方案模板

文艺委员考核方案模板考核目的本考核方案的目的是评估文艺委员在其职位上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以确保文艺委员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各种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同学们的艺术兴趣和创造力。

考核内容能力测试1.领导能力测试:考核文艺委员在组织和指导团队中的能力。

包括如何合理分配任务、激励团队成员、解决冲突和协调合作等。

2.创造力测试:考核文艺委员的创造力水平。

要求文艺委员发挥想象力,提出创新的文艺活动主题、节目构思和舞台布置等。

3.沟通能力测试:考核文艺委员与同学们和老师之间的沟通能力。

可以通过模拟场景来评估文艺委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倾听能力。

个人表现评估1.文艺活动策划:评估文艺委员在过去一年中所组织的文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根据活动的创新性、参与度和影响力等指标进行评估。

2.团队合作:评估文艺委员在文艺委员会内的工作表现。

包括与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合作态度,以及对他人贡献的认可和赞赏程度。

3.责任心和组织能力:评估文艺委员对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包括对会议和活动的准时出席和组织安排的能力等。

考核方法1.能力测试将采用小组讨论、角色扮演和书面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

2.个人表现评估将通过与同学们和老师的面谈以及针对文艺活动的评估问卷等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和流程时间安排本考核将于每年的X月X日至X月X日进行。

考核流程1.发布考核通知并公布考核内容和方法。

2.进行能力测试。

包括领导能力测试、创造力测试和沟通能力测试。

3.进行个人表现评估。

包括文艺活动策划评估、团队合作评估和责任心和组织能力评估。

4.根据能力测试和个人表现评估的结果,综合评定文艺委员的工作表现。

5.公布评定结果并反馈给文艺委员。

考核评分标准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标准将在考核通知中公布。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文艺委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优秀:继续担任文艺委员,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良好:继续担任文艺委员,但需加强相关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班委会考评实施细则

班委会考评实施细则

班委会考评实施细则标题:班委会考评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班委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份,其考评制度的实施对于班级管理和学生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班委会考评的实施细则,包括选举程序、职责分工、工作计划、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一、选举程序:1.1 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提前公示选举事宜。

1.2 制定选举规则,明确候选人资格和选举方式。

1.3 组织选举过程,确保公平公正,鼓励学生参预。

二、职责分工:2.1 设立主席团和各部门,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2.2 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合理安排班委成员的职务。

2.3 建立班委会内部协作机制,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三、工作计划:3.1 制定班委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3.2 组织例会和讨论,及时调整工作计划,解决问题。

3.3 定期向班级汇报工作发展,接受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四、绩效评估:4.1 设立考评指标,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等方面。

4.2 定期评估班委会成员的绩效,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

4.3 根据评估结果,对成员进行奖励和激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质量。

五、奖惩机制:5.1 建立奖励机制,包括表彰优秀班委成员和工作团队。

5.2 设立惩罚机制,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成员进行处罚。

5.3 公开透明地发布奖惩结果,增强考评的公信力和约束力。

结语:班委会考评的实施细则对于班级管理和学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的选举程序、职责分工、工作计划、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可以提高班委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学生的参预和发展。

班委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为班级发展和同学们的福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生会主席考核办法

学生会主席考核办法

学生会主席考核办法目标该考核办法旨在评估学生会主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表现和能力,以确保学生会的有效运作和整体发展。

考核内容1. 工作履职:评估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工作的理解和把握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 会务管理和决策能力- 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学校事务管理能力2. 沟通与协调:评估学生会主席与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与校方及教师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积极倾听和反馈学生意见和需求- 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3. 创新与改进:评估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工作的创新和改进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提出新的活动和项目方案- 改善学生会工作流程和制度- 关注学生需求和利益,提出相应建议和改进方案考核方式1. 考核委员会:设立由相关教师和学生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整个考核过程,包括评估和决定学生会主席的考核结果。

2. 考核标准:考核委员会根据学生会主席的表现和能力,综合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确保公正、客观和透明。

3. 考核内容: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考核内容对学生会主行面试、观察、文件审核等方式进行评估。

4. 考核结果: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评估结果,综合考核内容与标准,最终确定学生会主席的考核结果,包括通过、未通过和优秀等级。

考核周期学生会主席的考核周期为每学年一次,具体的考核时间由学校确定并通知学生会主席和相关成员。

考核结果与奖惩1. 通过考核:学生会主席经考核委员会评估后,认定为通过考核的,将正常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应权益。

2. 未通过考核:学生会主席经考核委员会评估后,认定未通过考核的,将进行适当的反思和培训,并接受进一步的指导。

3. 优秀等级:根据评估结果,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表现和能力的优秀程度,对学生会主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考核结果的公示和申诉1.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委员会将公示学生会主席的考核结果,保证公正、公平和透明。

2. 考核结果申诉:学生会主席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申诉,申诉内容应基于客观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由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查和决定。

《文县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文县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文县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村干部管理工作,激励和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及《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指依照《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或任命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及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

第三条村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监督、报酬待遇、后备干部、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

政治上可靠,党性观念强,思想品德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工作能力强。

具有带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本领和觉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履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基本职责。

3、作风民主,求真务实。

能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村干部任职年龄符合《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身体健康,一般要求在55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不能离职的可以任职至58周岁;新任职村干部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提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级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要有一名女干部和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第五条规范村干部职数设置,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2000人以下的村设村干部3人,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2000人以上的村设村干部4人,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或副主任1人、村文书。

联责追究考核制度模版

联责追究考核制度模版

联责追究考核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党员干部工作行为,确保党员干部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党员干部责任追究,提高党员干部工作效能和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党员干部包括党组织的负责人和党员。

第三条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应当以党的事业为重,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廉洁奉公、积极进取,任何违反纪律、失职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带失责任追查考核目标和原则第四条党员干部失职行为主要包括:不按照党的要求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错作、乱作,以及其他危害党的事业的行为。

第五条对党员干部的失职行为,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追查和考核,并按照法定程序确保党员干部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对党员干部的追究和考核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兼顾激励与约束,注重预防和教育,使其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第三章责任部门和程序第七条各级党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考核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程序。

第八条责任追究考核由纪检委员会、组织部门和工作部门共同参与,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追究和考核。

第九条党员干部的失职行为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事实查清→责任追究→考核结果→处理决定→通报。

第十条事实查清阶段,应当采取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方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阶段,应当根据事实查清的结果,按照规定的责任追究程度进行处理,形成责任追究材料。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阶段,考核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党员干部的失职行为情节、性质、后果等因素,出具考核报告。

第十三条处理决定阶段,由负责党内初查的党组织根据考核报告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党员干部。

第四章责任追究考核内容和方式第十四条党员干部的失职行为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追究和考核,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性的失职行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责令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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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文档Document of assessment methods for members' perfor mance of duties
委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中
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结合省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委员履行职责活动的考核,旨在增强委员的
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强化委员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识,积极主动地
参加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做好委员履行职责的考核工作,有利于促进政协
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全面发展。

第二章履职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委员、常委必须全程参加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委
会议。

因故不能参加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要提前以书面形式,由所在单位向省政协办公厅(大会秘书处)递交书面请假报告,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办公厅报请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批准;不能参加某次大会,本人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协办公厅递交请假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办公厅报请省政协秘书长批准;不能参加小组会议,要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组召集人请假。

请假获准(签字),不按缺席计算。

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本人向省政协主席请假。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准假:参加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或组织的重要活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或组织的活动;国际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无法更改行期的重要出国考察活动;生病以及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等。

第六条常委在每届任期内,至少以本人名义代表政协参加单位、专委会在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上做一次大会发言,或提交一份大会发言材料。

第七条委员每届至少提交二件提案或领提一件提案。

第八条委员每年至少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

第九条委员除参加省政协和专门委员会例会外,每年至
少参加两次由省政协、省政协各部门、各界别组以及各市政协组织的有关活动。

因故不能参加,要向主办方领导请假。

第十条委员、常委参加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及各次大会、小组会议,不得无故中途退会。

有关出席等情况,由办公厅负责登记;在全体会议上进行大会发言或提交大会发言材料情况,由研究室负责登记;在专题常委会议上进行大会发言或提交大
会发言材料情况,由承办部门负责登记;提交提案情况,由提
案委员会负责登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由研究室负责登记;参加省政协召开的其他会议和省政协各部门、各界别组、
各市政协召开的有关会议以及上述单位组织的有关活动情况,由主办方负责登记。

第十一条省政协各部门、各界别组、各市政协为省政协
委员履行职责活动的组织者,负责委员履行职责各项活动的组织、考勤登记、统计报送等。

第十二条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印制《委员履行职
责记实手册》,由各界别组、各市政协发至委员。

委员要将自己履行职责情况如实填写在《委员履行职责记实手册》上,年底前,交所在界别组或所在地市政协。

第十三条省政协各部门、各界别组、各市政协要建立省
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情况档案,翔实记录委员履行职责情况。

年底前,各界别组、各市政协要收集《委员履行职责记实手册》。

未交《委员履行职责记实手册》、记录不清或统计失真,将视为未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四条各专委会在组织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活
动情况输入《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情况数据库》。

第十五条省政协各部门、各市政协、各界别组每年12
月1日前,向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报送委员履行职责综合情况。

第十六条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建立《省政协委员
履行职责情况数据库》,负责委员履行职责综合统计汇总工作。

第十七条对委员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综合
统计,届中和届满时分别进行一次通报。

第十八条研究室负责组织对大会发言材料和反映社情民
意信息稿件进行评审;提案委员会负责对提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省政协对履职优秀的委员分项进行表彰。

每届
对提案工作进行两次表彰;每两年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进
行一次表彰;每年对优秀大会发言材料作者进行一次表彰。

第二十条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将作为评价委员是否称职和换届时是否连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全体会议、常委会议闭幕后,向委员(常委)本人、委员(常委)所在单位、委员(常委)所在地党委有关部门通报委员出(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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