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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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需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需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需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需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需哪些证明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2、财物损失清单;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5、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6、机动车行驶证;7、停运时间的证明。

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需什么证明”问题进行的解答,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需的证明包括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财物损失清单、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上海市车辆定损中心

上海市车辆定损中心

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协通集团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中心服务电话:39598808
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3908号
e-mail:yoto@xtgroup,
5、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嘉检分中心
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嘉骋实业有限公司
中心服务电话:69161278
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安公路2599号
e-mail:jiajianqixiu2008@
6、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宝钢分中心
注:▲ 为延长服务时间的保险理赔服务分中心;
★ 为第三批新建的保险理赔服务分中心。
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晚22时正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085号
e-mail:lyong430@
11、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南空分中心(▲)
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南空汽车修理厂
中心服务电话:65368855
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晚22时正
e-mail:fuhangqixiu@
15、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瀚博分中心(▲★)
承办单位名称:上海瀚博进口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2时正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1238号
e-mail:handyang@
17、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金旋分中心(★)
承办单位名称:上海金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心服务电话:67101999

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95]1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95]1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95〕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发布《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五年二月六日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一九九五年二月六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处理,除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外,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管和协管部门)上海市公安局是交通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现场警戒线设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

在勘查现场时,可设置警戒线;与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不得擅自进入警戒线范围以内。

第五条(无名尸体处理)对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的无名尸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市报纸上刊登认领启事;刊登十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刊登认领启事的费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预付。

第六条(事故检验和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车辆、物品、尸体及道路状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专家进行检验和鉴定。

上海车辆定损点

上海车辆定损点

1、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文洋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文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1256125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3266号e-mail:sh_wenyang@2、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利港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利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4466333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晚22时正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346号e-mail:lgqx346@3、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翟业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翟业高级进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2205300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1571号e-mail:jianping-zhu@4、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协通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协通集团汽车管理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39598808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3908号e-mail:yoto@xtgroup,5、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嘉检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嘉骋实业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9161278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安公路2599号e-mail:jiajianqixiu2008@6、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宝钢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6592959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1300号e-mail:bgzsfwz@7、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星州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星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54825711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148号e-mail:szc724@8、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上汽交运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5680589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晚22时正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内江路301号e-mail:sgm-sjp@9、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绿地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绿地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54962999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晚22时正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船厂路183号e-mail:zp@10、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众国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众国高级汽车维修配件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52700000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晚22时正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085号e-mail:lyong430@11、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南空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南空汽车修理厂中心服务电话:65368855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晚22时正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343号e-mail:nijun12@12、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永达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永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8794320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2865号13、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东昌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东昌汽车售后服务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8938598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桥路1470号e-mail:wdmin520@14、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府航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南汇府航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58011950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南镇拱极路4444号e-mail:fuhangqixiu@15、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瀚博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瀚博进口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22时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1238号e-mail:handyang@16、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云峰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云峰流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57144089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4298号e-mail:chendaiying123@17、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金旋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金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7101999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5886号e-mail:zhangqiulianjiessie@18、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汇安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汇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67860666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北内路32号e-mail:huiancar@19、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尚德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尚德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59706066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9665号e-mail:shangde.sh@20、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仕玖分中心(★)承办单位名称:上海旺仕玖汽车服务俱乐部有限公司中心服务电话:39661188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正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堡镇北路800号e-mail:wsj@。

驾照科目一科目四考试及学法减分考试模拟题2

驾照科目一科目四考试及学法减分考试模拟题2

1. “快处易赔”不支持相册照片事后上传功能,使用“快处易赔”拍摄的照片即拍即传。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A困难度: 3答案解析: “快速易赔”需要一边拍摄一边上传照片。

2.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安全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责任人一千元罚款。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A困难度: 3答案解析: 交通安全设施谁损坏的谁赔偿,罚你1000元没商量。

3. 驾驶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若车辆制动性能良好,可直接驶入匝道。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B困难度: 2答案解析: 不经过减速车道直接驶入匝道,后车可能无法预知,易发生事故。

4. 驾驶人下车前要观察后视镜和侧头观察左后侧情况。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A困难度: 2答案解析: 下车前观察后视镜和侧头观察左后侧情况,是为了确认后方无来车和行人,避免发生事故。

注意题中说是“侧头”,是安全正确的行为。

5. 在道路上停车时要尽量避开坡道、积水、结冰或松软路面。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A困难度: 1答案解析: 停车时要避开坡道、积水、结冰或松软路面,以防出现溜车或坍塌情况。

6. 涉及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也可以适用《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自行协商处理。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B困难度: 4答案解析: 4种情况不能用“快处易赔”:1.有人员伤亡;2.无牌(含临牌)或无证或无本市保单;3.涉酒涉毒;4.车辆无法移动,请直接报警吧。

7. 行车中遇对向车辆强行超车占据自己车道时,驾驶人可不予避让,迫使对方让路。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B困难度: 1答案解析: 文明驾驶,安全第一。

遇到对向车辆借道超车,咱先减速避让,真撞上了谁也别走了。

8. 在冰雪道路上行车时,车辆的稳定性降低,加速过急时车轮极易空转或溜滑。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A困难度: 2答案解析: 冬天地滑啊,小心加速,一不小心可能空转溜滑呢。

交通事故损失证明

交通事故损失证明

交通事故损失证明摘要:一、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定义和作用二、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申请流程1.向交警部门报案2.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3.准备相关材料并申请损失证明4.审核通过后领取损失证明三、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注意事项1.及时申请2.确保材料齐全3.了解申请时效4.妥善保管损失证明四、交通事故损失证明在保险理赔中的应用1.保险理赔的依据2.理赔过程中损失证明的作用3.理赔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正文:交通事故损失证明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受损方提供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确认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是进行保险理赔、协商赔偿等后续处理的重要依据。

要申请交通事故损失证明,首先需要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一般情况下,损失证明的申请需在事故发生后24 小时内进行。

在申请时,需要携带事故责任认定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相关材料,到事故发生地所在地的交警部门或指定地点进行申请。

审核通过后,受损方可以领取交通事故损失证明。

在申请交通事故损失证明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及时申请: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申请损失证明,以免逾期无法办理。

2.确保材料齐全:申请时需携带齐全相关材料,以免耽误申请进度。

3.了解申请时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以免影响后续处理。

4.妥善保管损失证明:领取到的损失证明要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保险理赔等环节使用。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交通事故损失证明是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

保险公司会根据损失证明中确认的损失金额进行赔付。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损方要及时申请损失证明,并确保证明中的信息准确无误。

在理赔时,受损方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证明、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相关材料。

总之,交通事故损失证明对于受损方来说至关重要,不仅可以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还可以为受损方在协商赔偿时提供支持。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地方性题库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地方性题库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地方性题库(122题)1、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若机动车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D)。

A、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B、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C、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D、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凭证A、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B、登记该机动车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C、机动车所有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D、机动车所有人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C)应当从注册登记日起,六年内每二年检验一次。

A、营运载客汽车B、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C、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D、摩托车4、机动车应当从(A)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期限,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A、注册登记之日B、车辆出厂之日C、缴纳购置税之日D、办理临时牌照之日5、(B)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A、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C、道路运输管理机构D、工商管理局6、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C)。

A、左上角B、左下角C、右上角D、右下角-1-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D)个月。

A、6B、8C、10D、128、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D)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A、6B、8C、10D、129、机动车夜间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D)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A、20B、50C、100D、15010、机动车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D)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上海交通事故物件损坏赔偿调解书模板

上海交通事故物件损坏赔偿调解书模板

上海交通事故物件损坏赔偿调解书模板调解书。

调解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调解地点:上海市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调解主持人:___________(调解委员会主任)。

调解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

甲方:___________(当事人姓名)。

乙方:___________(保险公司名称)。

鉴于上海市________事故发生后,甲方向乙方提出了物件损坏赔偿请求,乙方已就此进行了调查,本着友好协商、公正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决定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签订本调解书,具体内容如下:一、事实和责任。

事故经过:___________(此处应简要说明事故经过)。

责任认定:经调查,事故责任由___________(应将事故责任归属一方,如甲方、乙方、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等)。

二、赔偿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请求赔偿___________元作为物件损坏赔偿金。

乙方同意支付赔偿金,并先行支付___________元,余款在调解书签署后三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其他约定。

1、本调解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调解书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3、本调解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调解员1(签字):___________调解员2(签字):___________。

相关交通事故赔偿收据样本

相关交通事故赔偿收据样本

相关交通事故赔偿收据样本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赔偿收据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

它不仅是赔偿方支付赔偿款项的凭证,也是受害方确认收到赔偿的证明。

下面为您提供几种常见的交通事故赔偿收据样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次性赔偿收据样本收据今收到_____(赔偿方姓名)支付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此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本人确认已收到上述全部赔偿款项,并承诺不再就此次交通事故向_____(赔偿方姓名)提出任何其他赔偿要求。

收款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收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分期赔偿收据样本(第一期)收据今收到_____(赔偿方姓名)支付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款第一期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后续赔偿款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

本人确认已收到上述第一期赔偿款项。

收款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收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赔偿收据样本(第二期)收据今收到_____(赔偿方姓名)支付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款第二期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至此,双方约定的第二期赔偿款项已支付完毕。

收款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收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此类推,根据实际分期情况提供相应的收据)三、财产损失赔偿收据样本收据今收到_____(赔偿方姓名)支付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此款项用于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贬值损失、物品损坏等相关财产损失。

上海交通事故起诉书可以自己写的模板

上海交通事故起诉书可以自己写的模板

上海交通事故起诉书可以自己写的模板为应对不可测的意外事故,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部门规定,当在上海市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后,涉及交通事故索赔或理赔,车主必须填写一份交通事故起诉书,向有关部门递交。

但是,许多车主不知道该如何填写,所以今天我们提供一个自己写的模板来帮助车主参考和理解。

模板: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部门起诉书车号: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被告: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基本事实:本案发生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许,在上海市______区______路段,因________(简述事故原因),车牌号为________的车辆与我方车辆碰撞,导致我方车辆受到损伤。

损失情况:本事故造成我方经济损失________元,各项费用计算如下:(详细列出损失费用,如修理费、医疗费、车辆停放费等)求偿条款:根据我方所维权利益,提出如下请求:1、对方承担本案事故的全部责任;2、对方支付我方损失费用________元;3、对方开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事项:(在此部分可详细说明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看法或者提出意见等)要求处理: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本案进行审查和判决,检查相关法规,并对我方提出的请求进行理赔处理。

特此起诉。

申请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注意:1、请正确填写车牌号、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2、详细介绍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经过和现场情况;3、在损失情况部分要详细列出各项费用,并结合相关证据进行说明;4、请求处理部分要特别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诉讼依据,理由合理。

总结:上海市交通事故起诉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填写不当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公发[2008]3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07.12.26【实施日期】2008.04.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8月17日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日)停止执行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公发[2008]31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有关公安处(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现将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保监局”)制定的《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广泛宣传。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上海保监局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本市道路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鼓励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境内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之间碰撞的交通事故(含非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持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凭证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机动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只要车辆能够移动,当事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自行协商处理。

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正

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正

××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正面)(背面)注意事项:1、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每车2000元以下车物损失,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但发动机、车架、底盘、转向、传动等部件未损坏,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的。

2、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先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填写《记录书》,约定具体时间(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到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

3、有条件时,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后,可以采取摄像、拍照固定事故损失证据。

4、当事人有无过错行为及所负事故责任,由当事人在“□”内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适用快速处理程序:⑴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⑵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⑶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⑷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事故车辆的;⑸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⑹一方逃逸的;⑺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⑻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⑼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⑽在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事故;⑾未在宁夏区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

5、适用快速处理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按下列规定确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二)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三)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四)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五)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六)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七)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八)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九)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十)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十一)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的;(十二)逆向行驶造成事故的;(十三)倒车时造成事故的;(十四)溜车时造成事故的;(十五)开关车门造成事故的;(十六)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十七)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按规定让行的;(十八)未按规定让右侧来车先行的;(十九)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二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二十一)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二十二)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二十三)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相关知识点(一)涉及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物损事故不适用“快处易赔”开展事故快处。

(正确)目前“快处易赔”只能适用两辆机动车的物损交通事故,单车或三车及以上事故只能采取线下快处或开具事故认定书等方式处置。

(正确)目前“快处易赔”不能适用外省市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

(正确)符合“快处易赔”适用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应当使用“快处易赔”完成姓名、电话采集、责任确定、保险报案等流程。

(错误)符合快处、快撤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快处易赔”或手机照相功能等拍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并尽快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正确)“快处易赔”能够支持事后相册照片上传功能。

(错误)使用“快处易赔”只要拍摄三张照片(包括全景照、损坏部位照片)即可撤离现场。

(错误)使用“快处易赔”应当至少拍摄五张照片(包括全景照、双方车牌号牌照片、双方损坏部位照片)并点击完成后,按提示撤离现场。

(正确)目前“快处易赔”微信版可以通过在手写签名的方式确认事故责任信息。

(错误)目前“快处易赔”微信版可以通过将各方当事人手机收到的相关验证码共同输入“快处易赔”的方式,确认事故责任等信息。

(正确)符合快处、快撤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在未固定现场证据的情况下(即未在现场使用“快处易赔”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撤离现场。

(错误)使用“快处易赔”完成事故处理的当事人,有责方当事人现场可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并由保险公司引导办理后续保险理赔事宜。

(正确)当事人使用“快处易赔”申请交警远程定责指导但超时响应或定责失败了,就只能采取填写纸质协议书至“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登记定损方式处理。

(错误)“快处易赔”需要当事人手工输入车牌号码、保单信息。

(错误)“快处易赔”具有车牌号码自动识别功能,拍摄车牌照片后,可以自动录入车牌号码、保单等信息。

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

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

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本记录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报案号: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地点当事方基本情况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车型联系电话保险公司保单号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车型联系电话保险公司保单号碰撞损坏部位甲方乙方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内选择打√)甲方1、追尾前车□2、逆向行驶与他车碰撞的□3、违反停车让行标志的□4、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5、变道与他车发生碰撞的□6、溜车或倒车与他车碰撞的□7、其他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乙方1、追尾前车□2、逆向行驶与他车碰撞的□3、违反停车让行标志的□4、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5、变道与他车发生碰撞的□6、溜车或倒车与他车碰撞的□7、其他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签名(□内选择打√)甲方乙方本起事故是本人过错□、本人无过错□、双方共同过错□所致。

以上填写内容均为事实,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签名:年月日本起事故是本人过错□、本人无过错□、双方共同过错□所致。

以上填写内容均为事实,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签名:年月日备注请做好以下记录: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时间:月日时分;申请保险公司定损的时间:月日时分;保险公司或评估机构定损的起始时间:月日时分。

机动车互碰事故赔偿处理流程:1、当事人发生单车损失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当事人各自出示并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如发现证件破损无法辩认或有假证嫌疑的,应立即报警。

3、确认证件无疑的,双方应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失情况,在取得报案后填写《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并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定损点。

4、事故车辆停放的定损点,当事人应通过热线电话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

5、保险公司未能按约定损的,当事人可申请物损评估机构定损。

6、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或评估机构的定损无异议的,应当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认可,并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或无责任限额内互赔。

车辆保险理赔指南(上海)

车辆保险理赔指南(上海)

车辆保险理赔指南(上海)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和别人的机动车相撞了。

3、车撞非机动车。

(无人伤)4、车风档玻璃碎裂或天窗及其他玻璃损坏。

5、停放车辆被划了或被碰擦了。

(找不到肇事方)6、轮胎轮圈损坏。

一、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撞墙事故索赔程(一)报案2、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说明情况,开具事故证明。

(二)定损1、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

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

2、车修好后,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维修清单》。

(四)递交单证1、快赔: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事故证明》、《银行卡》统统交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拍照,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申报理赔。

2、非快赔: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事故证明》、《银行卡》复印件、《修车发票》、《维修清单》、《索赔申请书》、《转账支付授权书》统统交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

(大部分修理厂都提供代交服务,不必你自己跑)。

(五)领赔款二、和别人的机动车相撞了。

(一)报案明确责任1、双方带好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开到附近的机动车理赔中心进行登记。

(每个区都有,请自行查询)2、在理赔中心进行登记(在协议书上盖三个章),再由全责方保险公司人员对两车进行定损,开具定损单,任一车辆定损金额超2000元,将手中的《协议书》找到驻站警察进行换单,换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三)修车2、车修好后,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维修清单》。

(四)递交单证1、无责方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定损单》、《修车发票》、《维修清单》、《交强险》复印件交于全责方,并当场根据定损金额收取修理费、当面结清。

2、全责方将无责方的理赔材料,再加上本车的《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事故证明》、《银行卡》复印件、《修车发票》、《维修清单》、《索赔申请书》、《转账支付授权书》统统交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

上海机动车快处易赔协议书

上海机动车快处易赔协议书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事故时间:[具体时间]
事故地点:[详细地点]
一、事故各方当事人信息
甲方:
姓名:[甲方姓名]
性别:[甲方性别]
驾驶证号:[甲方驾驶证号]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
机动车号牌号码:[甲方车牌号码]
保险凭证号:[甲方保险单号]
乙方:
姓名:[乙方姓名]
性别:[乙方性别]
驾驶证号:[乙方驾驶证号]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
机动车号牌号码:[乙方车牌号码]
保险凭证号:[乙方保险单号]
二、事故基本情况
1. 事故形态:
- 追尾碰撞
- 变更车道碰撞
- 倒车碰撞
- 其他(请注明)[具体情况]
2. 事故情形:
- 甲方全部责任
- 乙方全部责任
- 双方同等责任
三、协议事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承担本次事故的[具体责任比例]责任,乙方承担本次事故的[具体责任比例]责任。

2. 双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共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次事故进行快速处理。

3. 各方损失由各方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书可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依据。

2. 当事人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甲方(签字):[甲方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乙方(签字):[乙方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沪保监发[2006]146号

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沪保监发[2006]146号

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正文:----------------------------------------------------------------------------------------------------------------------------------------------------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沪保监发[2006]146号)第一条为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鼓励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境内道路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下(含)自撤现场的机动车互碰交通事故。

机动车持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强制保险凭证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机动车辆发生互碰物损交通事故的,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一)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含)的,当事人应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场所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并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

在获得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后,双方填写《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以下简称记录书)。

除下列情况外,均视为混合过错,共同承担事故责任:1、追尾前车的;2、溜车或倒车与他车碰撞的;3、逆向行驶与他车碰撞的;4、闯信号灯指示或违反停车让行标志的;5、变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的;6、其他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当备有或携带《记录书》。

《记录书》由保险公司免费向投保人发放;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可代为保险公司向车主或驾驶人员免费发放;车辆单位可通过复印或自印的方式下发给本系统、本单位驾驶人员。

交通事故损失证明

交通事故损失证明

交通事故损失证明摘要:一、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概念与作用1.定义交通事故损失证明2.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作用二、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申请与办理1.申请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条件2.申请材料及流程3.办理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部门及时间三、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法律效力与注意事项1.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法律效力2.注意事项正文:交通事故损失证明是在交通事故中,为了证明事故造成的损失,向相关部门申请的一份书面文件。

它对于事故的后续处理,如保险理赔、责任认定等具有重要作用。

一、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概念与作用交通事故损失证明,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为证明事故造成的损失,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的一份书面文件。

损失证明是事故处理、保险理赔和民事诉讼的重要依据。

二、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申请与办理1.申请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条件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交通事故损失证明。

2.申请材料及流程申请交通事故损失证明需提供事故认定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相关材料。

具体流程为: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填写《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申请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出具交通事故损失证明。

3.办理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部门及时间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由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一般情况下,申请后1 个工作日内可办理完毕。

三、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法律效力与注意事项1.交通事故损失证明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损失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是事故处理、保险理赔和民事诉讼的依据。

当事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陈述,将承担法律责任。

2.注意事项(1)申请交通事故损失证明时,应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办理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弄虚作假。

(3)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要确保理赔金额与损失证明上的金额一致,避免产生纠纷。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市执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市执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市执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日期】2009.01.23•【字号】沪保监发[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市执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沪保监发[2009]4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市保险同业公会:为提高交强险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制定了《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6年10月市保险同业公会在充分征求各产险公司意见后,下发了《关于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有关建议的通知(沪保同业公会[2006]第116号),文件明确了在上海地区各保险公司试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的有关办法。

自2006年11月1日实行该做法以来,市场情况比较平稳。

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老办法与新办法的衔接工作。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组织专人负责处理相关投诉和咨询工作。

二、各保险公司、市保险同业公会应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宣传口径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文件为准。

三、市保险同业公会应尽快组织行业力量,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细化适合上海地区情况的“互碰自赔”处理流程,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要求做好上海市车险联合信息平台与《办法》的有关衔接工作。

四、市保险同业公会应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骗保骗赔的打击力度;并应加强与兄弟省市行业协会的协调沟通,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将情况及时提交市保险同业公会统一协调、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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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正面)
各财产保险公司热线(报案)电话: (反面)
中国人保上海市分公司 95518 永诚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5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12 都邦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400889558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00 安邦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69
中华联合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85 太平保险上海分公司 68882121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90 天平汽车保险上海分公司 4006706666
华泰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09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8200081
大众保险上海分公司 63611222-1 民安(中国)保险上海分公司 4008895506
华安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5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上海市分公司 62695519
阳光财产保险上海市分公司 95510 中银保险上海分公司 4006995566
天安保险上海分公司 95505 68559696 安诚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52588533
渤海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 51780755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1、东昌分中心浦东新区御桥路1470号联系电话 96800
2、永达分中心浦东新区龙东大道2865号联系电话 96818
3、绿地分中心徐汇区船厂路183号联系电话 54962999
4、众国分中心普陀区金沙江路2085号联系电话 52700000
5、南空分中心虹口区场中路343号联系电话 65367755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当事人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安全移动并符合撤离事故现场规定的,应迅速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

2、当事人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并确认无疑的,按要求填写《记录书》,并立即将事故车辆驶向就近的“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也可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候保险公司前来处理。

3、当事人办理保险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递交《记录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与保险公司具体洽谈保险理赔事项。

4、财产损失核定超过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可持《记录书》及相关证件,到“服务中心”的警务室申请办理。

5、当事人之间对事故损失赔偿有争议需要调解的,可持《事故认定书》和评估机构出具的物损评估意见书或报告,到“服务中心”的警务室申请调解。

注意事项
1、填写《记录书》应当内容准确、字迹清楚,因填写错误或无法辩认造成无法保险理赔的,应由本人负责;如发现有故意制造虚假记录行为的,保险公司将予以拒绝赔偿。

2、为防止个别当事人不讲诚信而造成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应认真查验对方的有关证件并核对《记录书》上的记录,有数码相机或手机的,可对车辆号牌、损坏部位及事故现场进行拍摄予以记录。

3、《记录书》的填写,可以在事发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进行,也可在“服务中心”的接待室内进行,由当事
人协商选择。

4、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必须提供反映各方情况的《记录书》。

如:三方车辆的物损事故,每一当事人须提供含甲、乙、丙记录的《记录书》,即二张《记录书》。

5、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时段内发生可以自撤现场的物损交通事故,除按要求填写《记录书》外,还需报警处理
6、发生不属于自行协商解决范围的物损交通事故,应迅速报警等候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交通堵塞。

7、上海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各服务点,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受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理赔案件,节假日正常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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