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银莲湖安置点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验收操作规程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验收操作规程项目工程验收分三个阶段,工程验收准备阶段、工程验收申报阶段、工程验收实施阶段。
市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程序及规定如下:一、工程验收准备阶段工程验收准备阶段主要完成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设施自验和移交。
(一)在主要工程(指能保证农业生产的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工程)全面完工后七天内,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土地平整及农田水利设施申请移交表”(附表1),并交当地村委会签署意见,其意见分以下几类:1、工程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意接收田地及水利设施。
2、工程基本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以下几处需要整改,整改后可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意接收田地及水利设施。
3、工程不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不同意接收田地及水利设施。
(二)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七天内,应填写“土地平整及农田水利设施申请移交审查表”(附表2),对当地村委会签署的如属第二、三类意见的,应对所提出的问题现场调查后作出监理意见,作出肯定或否定意见,同时也要分清责任,以便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作出决策。
(三)监理单位将施工单位的报告和自己的报告交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自己的现场调查,七天内作出以下几类决策:1、工程合格,填写“竣工移交证书”(附表3)将田地及水利设施移交给当地乡、镇政府,请当地乡、镇政府按协议组织重新分配土地,迅速恢复生产。
2、对需要整改之处,如属于施工单位责任,责令其在限定的日期内完成整改,达到整改要求,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整改完成并合格后,再按第一条进行移交工作。
3、对需要整改之处,如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属于设计责任或属于提高整理标准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增加造价、项目规模和影响新增耕地面积的问题,县(市)中心应写出自己的意见形成报告交市土地整理中心,经共同研究在十四天内行成一致意见后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按第一条进行移交工作。
(四)移交工作完成后,本工程不再进行工程整改,也不再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对工程成品的保护责任随之移交到当地政府。
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一、项目概述本次土地整理项目位于市区,拟整理土地面积共计XXX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农田平整、水土保持、水利设施建设等工程内容。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土地整理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工程概况1.农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平整、排水设施建设、土地改良等。
经过工程实施,所有农田均经过统一规划和调整,实现了土地表层的平整,并进行了排水设施的建设和土地改良工作。
2.水土保持工程主要包括植被恢复、山坡地固坡等工作。
对于土地整理中存在的裸露土壤、土石方、水土流失等问题进行了改善和修复,植被覆盖率得到了提升,有效保护了水源和土壤资源。
3.水利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田间渠道建设、灌溉设施建设等。
经过工程实施,现有农田的灌溉设施得到了完善和改良,田间渠道的建设使得农田灌溉管网更加通畅,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农田的灌溉水平。
三、工程质量验收情况1.农田平整经过验收,土地平整工程达到了设计要求,农田整齐平坦,土壤质量较好。
2.水土保持经过验收,水土保持工程达到了设计要求,植被恢复较好,水土流失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3.水利设施建设经过验收,水利设施建设达到了设计要求,田间渠道和灌溉设施运行正常,满足农业灌溉需求。
四、社会效益评价1.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了农田的生产力和产出,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改善农民居住条件3.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五、存在问题及建议1.工程进度较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天气因素和工程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较慢,建议在今后工程实施中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进度。
2.部分农田排水设施存在问题经过验收,发现部分农田的排水设施建设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建议修复和改进这些设施,以确保农田排水的畅通和农田的生产效益。
六、总结经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善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水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水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1. 项目概况该水利项目是某地区的一项重点工程,意在解决当地水资源短缺问题,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业产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项目包括水库建设、渠道开挖、水泵安装等工程内容,总投资约为X亿元。
2. 竣工验收的目标本次竣工验收的目标是确认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检查工程质量是否满足相关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可靠,并最终保障项目的正常使用和生产。
3. 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1)前期准备在竣工验收之前,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向验收委员会提供相关工程文件、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验收委员会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任命专人负责协调安排验收工作。
(2)基础设施验收对水库、渠道、水泵站等基础设施进行验收。
主要检查基础设施的结构、防渗、抗洪能力、排水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3)设备设施验收对各种设备设施进行验收,主要包括水泵、输水管道、涵洞设施等。
检查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设施的使用效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水质验收根据工程要求,对经过渠道输送的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农田灌溉要求,避免水质污染对农田产量造成影响。
(5)验收结果确认对以上验收内容的结果进行确认,确保工程符合施工标准和设计要求。
4. 竣工验收的标准(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行业标准对于水利工程,其施工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3)工程设计要求工程验收的重点是确认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因此需参考工程设计要求来进行验收。
5. 竣工验收的技术要点(1)结构验收对水库、渠道、涵洞等基础设施的结构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防渗验收检查基础设施的防渗措施是否有效,避免水库、渠道等结构出现渗漏现象。
(3)排水验收检查工程的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排水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水泵验收测试水泵的运行情况,确保水泵设备的使用效果。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2010-01-21发布 2010-01-21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验收管理体系及各方职责 (2)第三章验收工作方案各计划 (7)第四章施工合同验收的组织与管理 (8)第五章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准备工作 (9)第六章遗留问题及处理与工程移交 (10)第七章验收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11)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12)第九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南水北调”,下同)有关验收规定,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明确验收职责,规范工程验收行为,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做好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相关准备工作,依据《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南水北调工和验收工作导则》、国家及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和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施工合同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验收。
其他验收包括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的阶段验收等。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包括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南水北调办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律、规章,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用相关的工程变更,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技术说明书和施工合同等。
第四条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施工合同验收条件时,相应的责任单位及时组织验收,相应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提供出验收申请,验收组织单位及时组织验收。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准备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要求移交其他行业部门管理使用的工程(跨渠桥梁、灌溉渡槽等)和内部管理使用的供电、消防等工程、其验收工作应执行相关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南水北调施工合同验收实施细则(分部工程)
附录3 施工合同验收提供资料目录施工合同验收提供资料目录注:符号“√”表示“应提供”,符号“*”表示宜提供。
附录4 施工合同验收备查资料目录施工合同验收备查资料目录注:符号“√”表示“应提供”附录5 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承包[ ] 号)说明:本表一式四份,监理人审批后,分送项目管理单位、设计、施工各一份。
附件:资料目录汇总表说明:1.本表按照分部工程汇总;2.上述资料目录缺项的,可删除该目录项。
附录6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大纲格式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大纲(验收主持单位)年月日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大纲一、验收范围二、验收依据、标准三、验收工作组组成1.验收主持单位2.验收工作组组成及人员3.验收组专业及分工四、验收时间、地点1.验收时间安排2.验收地点五、验收主要工作及安排附录7 分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格式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施工单位项目部名称)年月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批准:审核:编写:(施工单位项目部名称)年月日目录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位置及任务1.2本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2、施工综述2.1 施工布置2.2 施工进度计划2.3 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2.4 完成的主要工程量3、主要施工方法(按专业分别叙述)4、施工质量管理4.1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4.2 质量管理的措施4.3 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情况4.4分部工程评定情况表4.5 监测仪器和设备埋设情况4.6质量缺陷处理4.7 质量事故4.8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5、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5.1文明施工5.2安全生产6、计量与支付6.1工程量计量6.2 支付情况7、工程资料整理情况8、经验与建议附件:大事记附录8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格式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单位工程名称:编号:分部工程名称编号:年月日填表说明:1. 本证书由验收主持单位负责编写,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可使用打印件。
南水北调施工合同验收工作
南水北调施工合同验收工作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战略性基础设施工程,旨在解决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施工合同验收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简要介绍南水北调施工合同验收工作的相关情况。
一、验收工作的意义南水北调施工合同验收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
通过验收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可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评估,为其后续工程提供参考;可以提高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意识,促进其规范施工;可以为工程结算和投运提供依据。
二、验收工作的原则南水北调施工合同验收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谨、高效”的原则。
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注重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验收工作的内容南水北调施工合同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验收: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等。
验收组通过现场查验、查阅资料、抽样检测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2. 安全验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进行验收。
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价。
3. 进度验收: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进度进行评估,包括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进度调整情况等。
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验等方式,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
4. 投资控制验收: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投资进行评估,包括工程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的对比、投资控制措施等。
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统计分析等方式,对投资控制进行评价。
四、验收工作的程序南水北调施工合同验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符合要求。
2. 监理单位初检: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初检,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特点制订,并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
该规定全文如下: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职责,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部分工程完工(通水)验收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验收工作。
截污导流工程验收可参照执行。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国务院另行决定。
第四条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等。
第六条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下同)负责。
验收结论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对于不同意见应有明确的记载并作为有关验收主要成果性文件的附件。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不影响验收结论的问题,其处理意见由验收委员会协商确定,必要时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第八条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验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根据南水北调办的委托,承担相应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法人(或委托和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批准开工后,应及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精)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2006-7-25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特点制订,并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
该规定全文如下: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职责,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部分工程完工(通水)验收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验收工作。
截污导流工程验收可参照执行。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国务院另行决定。
第四条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等。
第六条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下同)负责。
验收结论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对于不同意见应有明确的记载并作为有关验收主要成果性文件的附件。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不影响验收结论的问题,其处理意见由验收委员会协商确定,必要时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第八条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验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根据南水北调办的委托,承担相应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法人(或委托和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批准开工后,应及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
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
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温博段Ⅲ标工程xx年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xx年12月15日前言为了使南水北调中线温博段Ⅲ标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使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有效进行,及时总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客观对工程作出评价,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按期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验收计划。
本计划依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黄河北—羑河北段(中线建管局直管项目)温博段第三施工标“温-3”施工合同(合同编号ZXJ/SG/HYD-004)、设计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xx年施工进度计划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文件进行编制。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温博段Ⅲ标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一、工程概况1.1工程位置及任务温博段是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Ⅳ渠段(黄河北~羑河北)的组成部分,位于Ⅳ渠段的最南部,黄羑段总共分有9个设计单元,温博段是黄羑段的首段。
地域上属于河南省焦作市的温县和博爱县。
渠段南起温县南张羌乡马庄村,与总干渠穿黄工程末端S点相接,北端止于博爱大沙河左岸约700m处,与焦作1段相接,全长28.5km,扣除其中作为另一设计单元的沁河渠道倒虹吸工程段1.38km后,温博段总长为27.12km。
起点总干渠设计桩号为IV0+000,终点设计桩号为IV28+500。
沿线共有各类交叉建筑物41座,其中河渠交叉6座,左岸排水4座,渠渠交叉2座,路渠交叉2座,控制建筑物3座(节制闸1座,分水口门2座)。
本标段为温博段第三施工标段,设计桩号为Ⅳ22+000~Ⅳ28+500,标段长度6.5km,标段内共有各种建筑物9座,其中河渠交叉建筑物2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分水口门建筑物1座,公路桥3座,生产桥2座1.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断面,内坡一级坡为12.0,挖方渠道一级坡以上边坡略陡于一级坡,填方及半挖半填渠道外坡为11.5~12.0。
起点渠底高程为99.438m,终点渠底高程为98.892m,渠道纵坡为1/29000,设计底宽为21m~22m。
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方案
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方案土地整治是指利用人工手段,对受到自然力量破坏的土地进行修复、改良和利用,以达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目的。
土地整治工程是农村土地整治的主要手段,其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土地整治工程的实用性、经济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方案对于土地整治工程的验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验收范围本验收方案适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水土流失治理、旱地变湿、水浸地改良、水土保持、农田平整、排灌设施建设等各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三、验收原则1、依法合规。
验收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科学合理。
验收方案及验收标准科学合理,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3、公开公正。
验收过程公开、公正,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完整。
4、安全可靠。
验收结果具有安全性、可靠性,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5、实用经济。
验收结果符合土地整治工程的实用性、经济性要求。
6、质量合格。
验收结果符合土地整治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四、验收程序1、方案编制。
由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编制验收方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成立验收组。
由验收主管部门成立验收组,组成人员包括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相关监管人员等。
3、证件准备。
准备项目建设规划、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验收资料等相关文件资料。
4、现场验收。
进行土地整治工程实地验收,重点检查工程质量、设计要求、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情况。
5、数据分析。
根据现场验收数据,对工程验收情况进行分析,确定验收结果。
6、验收报告。
验收组填写验收报告,对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总结,提出验收意见。
7、验收结果通报。
验收组将验收报告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并将验收结果通报给建设单位。
8、验收评定。
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验收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后,完成验收程序。
五、验收内容1、土地整治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核。
(印发稿)11-28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1 总则1.0.1 为使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明确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南水北调工程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验收活动。
1.0.3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南水北调办”,下同)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
1.0.4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已经完成的工程以及核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按照有关验收依据,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鉴定并做出是否符合有关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结论。
1.0.5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除应执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及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专项验收执行专项验收相关规定。
需要移交其他行业部门管理使用的工程,其验收工作可以执行行业部门的有关验收规定。
1.0.6 按照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在验收前应完成的专项鉴定、评估、检测等,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完成,且作为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1.0.7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批准开工后,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依据本导则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及时组织制定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格式见附录1。
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将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报工程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核备。
当工程建设计划进行调整时,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也应相应地调整并报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核备。
1.0.8 验收工作应在项目法人和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及有关工程实施过程如实记录的基础上进行。
有关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应执行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项目法人和工程参建单位应提交真实的验收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1.0.9 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下同)负责,验收结论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NSBD10XXXX.doc
NSBD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专用技术标准NSBD10-2007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2007-11-27 发布2007-12-1实施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为使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明确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施工合同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与安全评估、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与工程移交、附录等8个章节。
使用过程中,如使用条件发生变化,或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司。
本导则批准部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导则主持机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司本导则解释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导则主编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司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导则参编单位: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李勇王松春唐涛井书光赵世新伍宛生江瑞勇秦小桥尤国文袁文传曹继文1 总则 (1)2 施工合同验收 (3)2.1一般规定 (3)2.2验收程序的基本要求 (4)2.3分部工程验收 (4)2.4单位工程验收 (5)2.5合同项目完成验收 (7)3 阶段验收 (8)3.1一般规定 (8)3.2泵站机组试运行验收 (10)3.3水库工程蓄水验收 (11)4 专项验收与安全评估 (12)5 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 (13)5.1一般规定 (13)5.2技术性初步验收 (14)5.3完工(竣工)验收 (16)5.4工程质量抽检 (18)6 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 (18)6.1一般规定 (19)6.2技术性初步验收 (209)6.3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 (20)7遗留问题及处理与工程移交 (20)8 附录 (21)1 总则1.0.1 为使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明确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特制定本导则。
竣工资料验收规划1015
南水北调中线合同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工作规划一、合同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工作计划安排情况和形象进度目标三峡双线五级船闸是三峡水利枢纽三大主体建筑物之一,是主体工程进度和2003年第一批机组发电的控制项目。
三联总公司承担了永久船闸的二期地下输水系统工程,二期地下输水系统工程于1996年3月正式开工,1998年7月胜利完成输水隧洞土石方开挖任务,1998年9月开始输水隧洞结构砼施工,截止到2001年9月份已完成混凝土浇筑50多万方,完成总量的90%,竖井项目的18个分部工程已基本结束,平洞18个分部工程也将相继完工,施工重点正逐渐向现场竣工验收交面转移和进入竣工资料整编工作。
依照中南院三峡监理中心2001年下发的第169号文《永久船闸通航前阶段验收计划》中的要求,三联总公司承包施工的永久船闸地下输水系统工程TGP/CII-6-3、4标段合同项目工程监理审批的最迟时间为:1)TGP/CII-6-3、4标段合同项目工程施工完工时间最晚为2002年7月31日(此时间为北坡二、三、四级分支洞封堵砼完成时间);2)合同项目工程现场完工验收时间为2002年10月;3)竣工资料整编于2003年1月完成。
结合我单位四季度计划,至2001年年底南坡12个分部工程均要完成现场完工验收交面工作。
余下中隔墩和北坡输水隧洞的24个分部工程也均要在2002年10月份前完成完工验收交面工作。
二、控制性工期目标根据航建工程建设部《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2000年工程完成情况及2001年工程计划目标》的要求,永久船闸通航前各工程项目的控制性工期目标如下:1)2002年5月31日完成全部金结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具备系统无水联动调试条件;2)2002年7月开始无水联动调试;3)2002年7月完成全部地下输水系统工程砼施工,包括施工分支洞封堵;4)2002年8月KL围堰开始拆除,船闸进水;5)2002年9月船闸进水前验收;6)2002年10月开始有水联动调试;7)2002年5月船闸通航前验收;8)2003年6月,水库蓄水▽135m水位;9)2003年6月16日船闸开始通航。
南水北调管道验收实施方案
南水北调管道验收实施方案一、前言。
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重大的水利工程之一,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运行,对南水北调管道进行验收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南水北调管道验收实施方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验收目标。
1. 确保南水北调管道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2. 确保南水北调管道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3. 为南水北调管道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三、验收内容。
1. 管道材料和施工工艺的验收;2. 管道的外观和内部结构的验收;3. 管道的运行试验和安全性能的验收;4. 管道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影响的验收。
四、验收流程。
1. 准备阶段,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人员名单,制定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2. 管道材料和施工工艺的验收,对管道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3. 管道的外观和内部结构的验收,对管道外观和内部结构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没有明显的缺陷和质量问题;4. 管道的运行试验和安全性能的验收,进行管道的运行试验,测试其安全性能和稳定性;5. 管道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影响的验收,评估管道对周围环境和生态的影响,确保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五、验收标准。
1. 管道材料和施工工艺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2. 管道的外观和内部结构的验收标准,无明显的缺陷和质量问题;3. 管道的运行试验和安全性能的验收标准,安全可靠,稳定运行;4. 管道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影响的验收标准,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六、验收结果处理。
1. 如果管道符合验收标准,可以正式投入使用;2. 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七、验收总结。
南水北调管道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于工程的顺利运行和周边环境的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本文档制定的南水北调管道验收实施方案,能够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为工程的成功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南水北调工程是中国规模最大的跨区域调水工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调水工程之一。
该工程北起长江,南至黄河,经过数年的建设和改造,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二期工程的建设。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
二、验收工作原则1. 遵循科学规划:验收工作应该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并且进行科学评估。
2. 依法公正:验收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3. 责任倒查:在验收工作中,应该严格履行审批和验收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安全第一: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验收人员的安全,并对工程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评估。
5. 高效协同:验收工作需要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高效协调与合作,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验收工作内容1. 工程质量验收: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规划要求,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包括水源取水、输水管道、污水处理等工程设施的质量和性能,确保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的符合。
2. 安全环保验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且能够保证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的安全。
3. 工程设备验收:对南水北调工程所涉及的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并能够满足工程的运行需要。
4. 运行验收:对南水北调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包括输水管道的稳定性、运行能力、供水质量等方面,确保工程能够正常、稳定、安全地运行。
5. 经济效益验收:对南水北调工程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建设及运行成本、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确保工程投资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
四、验收工作程序1. 预审阶段:组织验收工作前,应当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查和预备工作,包括查阅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过程监测记录、设备质量检测报告等。
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办法-国调办征地[2010]19号
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办法正文:---------------------------------------------------------------------------------------------------------------------------------------------------- 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办法(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2010年3月9日印发国调办征地[2010]19号)第一条为做好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明确验收职责,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干线工程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阶段的征迁安置验收工作。
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阶段的征迁安置验收有关事宜,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事宜明确后,再行明确。
第三条征迁安置验收一般应在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前完成。
征迁安置验收工作应以设计单元为单位组织开展。
多个设计单元工程一并实施征迁安置的,可按实施范围进行验收,但在时间安排上,应服从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的总体要求,征迁安置财务决算应以设计单元为单位进行。
第四条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对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阶段征迁安置验收的监督。
省级征迁安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安置工作的验收,项目法人参与。
第五条验收由省级主管部门主持,与地方政府、项目法人、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以及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
第六条征迁安置验收的依据是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责任书、批复的设计单元初步设计报告及变更报告、投资与任务包干协议、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征迁安置实施方案等。
第七条征迁安置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征迁安置补偿资金完成兑付,征用地手续办理完毕,征迁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完成,征迁安置财务决算完成,有关市、县完成自验收,征迁安置档案通过验收等。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特点制订,并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
该规定全文如下: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职责,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部分工程完工(通水)验收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验收工作。
截污导流工程验收可参照执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国务院另行决定.第四条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等。
第六条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下同)负责。
验收结论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对于不同意见应有明确的记载并作为有关验收主要成果性文件的附件。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不影响验收结论的问题,其处理意见由验收委员会协商确定,必要时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第八条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验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根据南水北调办的委托,承担相应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项目法人(或委托和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批准开工后,应及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第二章施工合同验收第十条施工合同验收是指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订立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种验收。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竣工验收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
理工程竣工验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2.10.17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0.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竣工验收的通知
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水利(水务)局:
2020年10月19日,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邯郸、邢台、石家庄市段已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保定市段除5个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正在履行变更手续外,已经完工。
近期,国家审计署将对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进行审计,为确保投资效益正常发挥,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竣工验收工作,于10月31日前报请省水利厅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河北省水利厅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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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银莲湖安置点土地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方案
汉南区湘口街银莲湖移民安置点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平整面积为20.59公顷,土方量为29916.26立方米,废弃沟渠63条,填方4384立方米;项目区治理主渠一条,长度为1904.76米;修复斗沟3条,长度为2156米;修复农渠5条,长度为3966米;修建斗沟1条,长度为408米;修复斗沟36条,长度为16271米,其中硬化斗沟14条,长度为8212米;新修2.7×2.3米节制闸4个;新修0.8×0.6米的斗门11个;新修0.5×0.5米农门10个;新修直径400mm过生产路倒虹吸23个;新修2米生产路15条,长度为9624米;修复2米生产路2条,长度为566米。
规划设计方案于2010年4月3日经郧县移民局和移民迁安理事会签字确认,并于4月10日通过省、市专家评审。
工程于5月1日正式开工,通过150多天的紧张施工,目前已全面完工。
按照湖北省移民局和武汉市汉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银莲湖安置点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方案的要求,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预验收,评价合格。
现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组成工程竣工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综合验收,验收组分为3个组开展工作:1、资料核查小组,负责审查相关工程技术资料;2、土地平整验收小组,负责场地平整验收;3、灌溉、排水、道路工程验收小组,负责对沟渠、生产路等进行验收(验收组成人员单位及分工见附表1)。
现场验收结束后,召开会议,由验收组成员发表验收意见,对工程质量作出全面的评价,形成验收会议纪要,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与工作安排
月日上午9点在汉南区湘口街银莲湖移民安置点参加综合验收。
月日上午10点返回汉南区建设局召开竣工验收会。
月日12点30分进餐。
二、会议议程
主持人:饶清和
(一)、验收组成员对工程质量验收进行评价
1.施工单位代表自评(代表人:)
2.监理公司代表评价(代表人:)
3.设计单位代表评价(代表人:)
4.勘察单位代表评价(代表人:)
5.移民监事会代表代表意见(代表人:)
6.汉江村委会代表意见(代表人:)
7.湘口街代表意见(代表人:)
8.汉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局代表意见(代表人:)
9.汉南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意见(代表人:)(二)、领导讲话
1.汉江村委会领导讲话
2.省、市领导讲话
3.区领导讲话
验收组成人员单位及分工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银莲湖安置点土地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