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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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清洁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由班组长负责,依靠全班组人员共
同来搞好。
2、清洁工作是交接班的内容之一,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道路畅通,工具、
用具堆放整齐。
3、要求做到:锅炉本体、电气仪表操作台无积灰。
4、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水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变速器等设备经常
揩擦清洁。
5、对仪表、仪器、照明灯具的外壳、玻璃面保持干净、无积灰。
6、锅炉房内无烘晾衣服。
7、消防器材、门窗齐全可靠。
水质管理制度
1、水质分析应由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劳
动部门考核认可,取得《锅炉水处理工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水质分析人员应认真执行《水质标准》应对使用的锅炉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
责。
3、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和技术管理,可根据实际
情况,也呆由单位水质分析人员兼任。
4、使用单位应根据《水质标准》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锅炉给
水,炉水及蒸汽的品质指标。
5、锅炉给水、炉水质量监督应符合以下要求:
(1)测定原水硬度、碱度,PH值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条件时应做全分析。
(2)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水质硬度、氯根每二小时化验一次,但交换器中的离子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3)锅炉给水水质,应2小时化验一次。
(4)炉水碱度、PH值、氯根每班化验一次,同时应定期对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进行校验。
(5)水质分析人员应将化验所得的数据及时准确填入水处理化验分析记录表内。
6、水处理人员在运行中发现无法达到标准或设备有故障时,应及时分析原因、
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并报告主管人员,同时做好记录。
7、水处理人员应负责指导和监督锅炉排污。
锅炉安全运行规程
一、条件:必须有劳动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定期检验合格证和
《司炉操作证》。
二、准备:向锅炉进水的水质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进水前应先开启排空阀或
微抬放松安全阀,使之排出锅内空气。严禁边升水边进水;给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时,暂停给水,观察水位有无变化;无异常,可继续给水到正常水位;
投入燃料准备点火。
三、生火:生火速度不能太急促,特别是水容量大的锅炉,炉温更应缓慢上
升,升火至起压时间;水管锅炉应掌握3-4小时,快装炉应掌握在2小时左右,冬季应适当延长;有省煤器的锅炉应注意冷却省煤器。当大量冒出蒸汽时,可将排空阀关闭,开始升压。
四、升压:当压力上升至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计;当汽压上升到
0.1-0.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当汽压上升到0.2-0.3MPa时,应检查各连接
处有无渗漏,对有松动的人孔,手孔和法兰连接螺丝再拧紧一次,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后,再冲洗一次水位表,校对安全阀是否在定压范围内开启排汽和复原。
五、供汽:暖管,压力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进行;在暖管中首先将分汽缸
疏水阀开启,并开启汽缸进汽主阀,然后缓慢开启锅炉主汽阀,特分汽缸排出干燥蒸汽时,关闭疏水阀,缓慢地开大主汽阀,使分汽缸与锅炉汽压相等。
六、运行:使锅炉水位保持正常;汽压保持平稳;保持良好的燃烧工况,不
烧正压,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二次(一次在交接班进行);运行中尽可能均衡地给水,以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线附近。各处压力表应有铅封并经常核对压力指示是否正确,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安全阀应校定后铅封并定期手动或自动排气试验。定期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每班至少二欠(一次在交接班进行)并按炉水品质情况增加排污次数。
七、停炉:压水停炉:停止送风和引风、关闭主汽阀,进水到高于正常水位
线。压火期间司炉工不得离开锅炉,经常检查锅炉内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
正常停炉:将停炉时间通知各用汽部门,并全面检查锅炉设备,将检查情况记入记录簿内。操作顺序:停止给煤、减少送、引风量,使炉火渐渐熄灭;
停止锅炉供汽后向锅炉进水,使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稍高位置;关闭主汽阀,开启空气阀,待锅内无压后方可下岗。
紧急停炉:停止给煤、停止送风、减弱引风;扒出炉膛内的燃煤,使火熄灭,但不得往炉膛内浇水;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遇严重缺水事故时,不得进水。
司炉工人的职责
1、切实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
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在培训有效期内持证上岗,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高度,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3、经常注意和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遵守各项操作制度,保证人身安全和
设备的安全运转。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6、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锅炉发生重大事故,除立即处理和报告外,应注意保持现场。
7、有机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8、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保持运行记录薄的完整清洁。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①锅炉燃烧稳定;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
②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③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振动无异常);
④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清点器具,保持整洁;
⑤各项记录填写正常清楚,无遗漏;
各种阀门的开关情况,仪表投用情况,水质和水处理情况、燃料质量和存量。
2、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按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运行情况;
②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③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包、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④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等异常情况;
⑤必要的备用材料配件、如盘根、橡胶石棉板、水位计玻璃管(板)、润滑油工具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等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接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8、双方交按完毕,应共同在运行记录及交接班日志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