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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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保密管理制度规定保密管理制度是指一项组织或机构为保障其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则。

该制度旨在确保机构内部的机密信息不被泄露、被误用或被篡改,以保护组织的商业利益和声誉。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关于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机构内部机密信息的保护,保障机构的商业利益和声誉,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构机密信息的分类和标识第二条机构机密信息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第三条绝密级机密信息是指对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机密信息。

第四条机密级机密信息是指对机构产生较大损失或影响的机密信息。

第五条秘密级机密信息是指对机构产生一定损失或影响的机密信息。

第六条机构机密信息应当经过标识,标识方式可采用密级标志、保密文件封面等。

第三章机构机密信息的保护第七条机构机密信息的保护责任由信息的拥有者负责,其它人员不得私自查看、拷贝或传播。

第八条机构机密信息的存储应当采取物理隔离和数据加密等措施。

第九条对机构重要机密信息的传输应当采用加密通信管道,并限制访问权限。

第十条机构机密信息的借用需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提供详细的借用目的和使用时间。

第四章机构机密信息的使用第十一条机构机密信息的使用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不得将信息用于非正当的目的。

第十二条使用机构机密信息的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培训。

第十三条机构机密信息的使用过程中,应当做到记录详细、权限控制、审计追踪等。

第十四条使用机构机密信息的人员须保证信息使用过程中避免遭受恶意软件或病毒的侵袭。

第十五条机构机密信息的使用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对于外部人员的使用需经授权人同意。

第五章机构机密信息的安全托管第十六条机构机密信息的安全托管由专门负责保密和安全的团队负责。

第十七条机构机密信息的安全托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安保意识培训。

第十八条安全托管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计划,定期对机构机密信息安全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安全托管人员应当定期备份机构机密信息,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保密单位工作制度

保密单位工作制度

保密单位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包括保密组织、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措施、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等内容。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机构,明确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将保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组织第五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委员会或者指定保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第六条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落实保密措施,组织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

第三章保密工作责任制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明确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第九条保密工作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保密措施,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条保密工作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漏。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的需要,确定保密范围,明确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保护,防止非法侵入和信息泄漏。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进行审查,确定其保密能力和信誉度。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场所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防止非法侵入和信息泄漏。

第五章保密教育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能力。

第十七条保密教育应当包括国家秘密的法律地位、保密职责、保密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对其保密职责和保密要求进行明确告知。

2023年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

2023年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

2023年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单位的机密信息,维护单位的利益和安全,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包括领导、员工、外聘人员及临时工。

第三条单位二级保密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保守秘密,加强防护,提高保密水平,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要求所有人员都要具备保密意识和责任心,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条单位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明确保密工作的责任分工和管理程序,保证保密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六条本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保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七条单位应设立保密工作责任人,由单位领导任命,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八条保密工作责任人要具备较高的保密水平和管理能力,能独立承担保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第九条保密工作责任人要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保密工作责任人要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保密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责任人要确保单位的保密制度和文件得到及时宣传和执行。

第三章机密信息的分级管理第十二条机密信息是指能够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泄露、损害或丧失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信息。

第十三条本单位对机密信息的分级管理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内部级四个级别。

第十四条绝密级信息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影响,其泄露、损害或丧失可能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信息。

第十五条机密级信息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其泄露、损害或丧失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信息。

第十六条秘密级信息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一定影响,其泄露、损害或丧失可能造成一般损失的信息。

第十七条内部级信息是指对单位的机密信息,仅限本单位内部的人员才能知悉的信息。

县会议保密制度

县会议保密制度

XXX县会议保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行党政组织、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具有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和有关活动,主办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事先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要求。

第三条涉及“绝密”、“机密”事项的会议,会议场所要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不准在不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涉及“绝密”、“机密”事项的会议。

第四条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收发由专人负责。

填写发放文件、材料清单,用后按清单核对收回,严禁向非参加会议人员提供。

第五条参加会议人员要求随身携带密级文件、材料回单位时,须经会议主办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妥善保密,安全没有保障的,由会议主办单位通过机要部门发送。

第六条会议期间分发的密级文件、材料,使用人要妥善保密,个人保管不具备保密条件的,主办单位要及时采取妥善措施,集中保管。

第七条为会议拟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手稿,用后统一由主办单位登记收回。

需要保存的,标明相应的密级归档保存;需要销毁的,登记造册后采取保密措施销毁。

第八条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和讨论发言记录,必须使用统一编号的保密手册,用后按密级文件管理规定收回、保存或销毁。

第九条对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参加人员,主办单位要严格把关,根据会议内容的保密范围审定,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放宽保密界限,不该知悉会议内容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会议。

第十条对会议的宣传报道,要事先统一口径,会议主办单位应指定专人统一提供新闻报道内容,不准泄露国家秘密。

对宣传报道稿件要认真审核。

第十一条各种业务座谈会、学术交流会、非经我行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第十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会议,不经主办单位批准,不得录制声像制品,需要录制的,要履行批准登记手续,用后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密级文件、资料复制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存或销毁,未经主办单位批准,不得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4月29日(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保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加强对重要信息的保护,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各类组织。

第三条保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工作,所有从事涉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保护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涉密信息的分类、保密等级的划分、保密责任的规定、保密管理的要求等。

第二章涉密信息的分类第五条涉密信息是指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第六条涉密信息按级别分为特秘级、机密级、秘密级、内部资料等级,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进行划分。

第七条特秘级信息是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必须由特定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机密级信息是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一定影响的信息,必须由专门的保密部门负责保护和管理。

第九条秘密级信息是对国家安全和利益有一定危害的信息,必须由单位内部的保密管理人员负责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内部资料级信息是一般的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具有涉密性,但仍需要保密处理,不能随意外泄。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的分类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合理的划分和管理。

第三章保密等级的划分第十二条保密等级是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划分的标准,包括特秘级、机密级、秘密级和一般级。

第十三条保密等级的划分必须由保密管理部门根据信息的特点和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保密等级。

第十四条特秘级信息是国家的最高机密,对国家的重大决策和行动具有直接影响,必须由国家领导部门批准和授权。

第十五条机密级信息是对国家机要工作和战略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必须由相关部门主管负责批准和管理。

第十六条秘密级信息是对国家政策和决策具有一定影响的信息,必须由单位领导人员批准和管理。

第十七条一般级信息是一般的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具有涉密性,但仍需要保密处理,不能随意外泄。

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证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局班子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保密范围。

(一)各级各类来文中注明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材料和密码电报。

(二)各级各部门提供的需要保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及各种专项规划、统计数据、报告、教育活动的情况资料。

(三)不宜公开的各种会议材料、记录、纪要和各种协议、协定、意向书责任书以及各种来信、来访和信访批示批办件。

(四)涉及外事机密的各种文件、材料协议、协定、会谈纪要、备忘录等。

(五)干部任免、奖惩、考核、调动等人事秘密和党务政务秘密。

(六)一些重要的照片、图表、簿册、出版物、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和物件。

第六条保密守则。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邮件中传递秘密。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或出入公共场所。

特殊情况下应组织批准,但必须做到密件不离身。

(十一)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出国访问、考察、学术交流等涉外活动。

确需携带的,须经局办公室批准,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

(十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单位机要保密工作制度

单位机要保密工作制度

单位机要保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机要保密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单位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机要保密工作是指为单位内部特定的对象提供的一种特殊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文件保密、计算机保密、通信保密、场所保密等。

第三条单位机要保密工作的目标是防止机要资料、机要信息、机要技术等泄露,确保单位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单位机要保密工作应当实行预防为主、查处结合的原则,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机要保密工作制度,提高机要保密工作的实效。

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机要保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机要保密工作。

第六条单位应当明确机要保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机要保密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机要保密教育,提高员工的机要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要保密工作制度,包括机要保密工作规程、机要保密工作制度、机要保密工作规定等。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要保密工作考核制度,对机要保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机要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机要保密工作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机要保密工作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机要保密工作规程第十一条文件保密(一)文件的制定、审批、分发、使用、保存、销毁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应当按照国家秘密文件的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进行管理。

(三)文件的保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文件被非法复制、篡改、删除、泄露。

(四)文件的销毁应当采取可靠的技术手段,确保文件内容无法恢复。

第十二条计算机保密(一)计算机应当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

(二)计算机应当安装防火墙,防止非法入侵和网络攻击。

(三)计算机的密码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使用弱密码。

2020保密工作制度

2020保密工作制度

2020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保密工作,包括保密管理、保密设施、保密操作、保密教育等方面。

第三条我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四条我单位应设立保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五条保密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涉密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保密知识和技能;(二)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准确;(三)对涉密计算机和网络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四)对涉密场所进行管理,确保其符合保密要求。

第六条涉密人员应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涉密文件、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明确阅读范围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和网络应实行权限管理,严格控制访问权限。

第九条涉密场所应采取物理隔离、安全防护等措施,确保保密安全。

第三章保密设施第十条保密设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保密文件柜、保险柜等储存设施;(二)保密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三)保密监控、报警等安防设备;(四)其他用于保密工作的设施。

第十一条保密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保密设施的钥匙、密码等应严格管理,不得泄露。

第四章保密操作第十三条保密操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使用、销毁涉密文件、资料;(二)使用涉密计算机和网络;(三)进入涉密场所;(四)其他涉及保密的操作。

第十五条制作、复制涉密文件、资料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收发、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通过安全的渠道,确保其不被泄露。

第十七条使用涉密计算机和网络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十八条进入涉密场所应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确保场所安全。

2024年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涉密信息的保密能力,营造良好的涉密工作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组织的涉密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及保密意识,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保护涉密信息。

第四条涉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军队和单位制定的有关保密规定,接受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五条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和需要,正确处理涉密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涉密信息。

第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涉密人员保密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涉密人员保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七条涉密人员应当承担保密责任,保证国家秘密和单位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涉密人员应当严守保密纪律,坚守保密岗位,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泄露、散布、篡改国家秘密和单位涉密信息。

第九条涉密人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做到密级与操作内容相匹配,合理分配、妥善保管涉密载体和设备。

第十条涉密人员如发现单位涉密信息泄露的行为,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置。

第三章涉密信息的管理第十一条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涉密等级,正确标识和标签涉密载体、设备及通信设备。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涉密等级,采取合理措施加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涉密等级,保管好涉密载体、设备及通信设备,防止丢失和非法获取。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和检查涉密载体、设备及通信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应当妥善处理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设备及通信设备,防止信息泄露。

第四章保密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保密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保密法律法规、涉密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反间谍等知识。

第十八条培训形式可以包括课堂讲授、实地考察、模拟演练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保密制度汇编(完整版)

保密制度汇编(完整版)

保密制度汇编(完整版)保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于机构和个人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保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机构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科研院所、军队、人民团体以及公民个人。

第三条保密工作是机关和个人对于掌握、使用和保护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保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保密原则,加强保密管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职责第五条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健全保密制度,组织实施保密工作,保证机关和个人保密活动的安全有效进行。

第六条机关应当建立保密委员会或者专门的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职责:制定和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组织保密培训和考试,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和检查保密工作的落实,处理保密事件和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第八条个人在保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遵守保密规定,保守秘密,不泄露机关、单位和个人持有的秘密信息,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或他人利益。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九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包括秘密等级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保密签订制度、保密设施和技术措施制度等。

第十条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工作机构应当负责制定和完善保密规章制度,明确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规定保密制度的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机关和个人对于掌握的秘密信息应当按照秘密等级进行分类和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将秘密信息泄露给无权知悉的人员。

第十二条机关和个人应当落实保密措施,维护保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秘密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活动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机关和个人应当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保密签订,保密协议应当明确相关保密内容和责任,并记录留存。

工厂管理制度大全

工厂管理制度大全

工厂管理制度目录:一、印信管理制度 (2)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3)三、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3)四、兹订定本公司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 (4)五、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4)六、值班室管理制度 (7)七、工业安全管理准则 (7)八、卫生管理准则 (10)九、值班管理制度 (11)十、总台值班管理规定 (12)十一、企业总机管理制度 (13)十二、企业电话机线管理制度 (14)十三、电话管理规定 (14)十四、长途电话管理办法 (15)十五、电脑室管理规定 (16)十六、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 (16)十七、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8)十八、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 (20)十九、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20)二十、识别证使用细则 (21)二十一、保险库管理办法 (22)二十二、保密制度 (22)二十三、技术保密合同书 (24)二十四、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25)二十五、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 (26)二十六、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办法 (26)二十七、公司图书管理办法 (27)二十八、办公室布置要点 (28)二十九、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29)三十、中小型企业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30)一、印信管理制度第一条印信的种类(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第二条印信的使用规定(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保密组织管理制度有哪些

保密组织管理制度有哪些

保密组织管理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密组织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保密组织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秘密工作的原则,即科学、规范、严格、自觉。

第四条保密组织应当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教育和监督,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保密组织的管理应当注重对保密技术装备的更新和维护,提高保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六条保密组织的组成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秘密工作的要求进行审查,确保其为可靠人员。

第七条保密组织的组织构成应当合理,包括领导班子、保密办公室、保密技术人员、保密工作人员等。

第八条保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小组,加强对单位内部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保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保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第十条保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装备队伍,提高保密技术水平和装备维护能力。

第三章组织职责第十一条保密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负责制定保密工作方针和政策,组织领导保密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当负责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十三条保密技术人员应当负责研究和应用新的保密技术,提高保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十四条保密工作人员应当负责单位内部保密工作的具体落实和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保密组织下设的保密小组应当加强对单位内部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保密组织下设的技术装备队伍应当负责技术装备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七条保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保密档案。

第十八条保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信息管理制度,对保密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输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保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设施管理制度,保障保密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保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保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检查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保密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保密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保密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管理,保护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全面设防、严格管理的原则,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保密管理工作范围包括:文件管理、计算机和网络管理、信息安全、保密设施设备管理、保密宣传教育培训、保密检查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应设立保密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保密管理组织机构应由单位领导、保密管理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保密工作人员组成。

第五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和保密管理措施;(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三)指导、监督各部门的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四)组织保密检查,查处保密违法行为;(五)协调处理保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制度落实;(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培训;(三)及时报告本部门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四)配合保密管理部门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文件管理第七条文件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制度,实行编号、登记、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涉密文件应使用专门的保密文件夹、文件柜存放,非涉密文件不得使用保密文件夹、文件柜。

第九条涉密文件传递应通过安全的渠道,确需邮寄的,应使用国家邮政部门指定的保密邮件服务。

第十条涉密文件复制、打印、复印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文件内容不被泄露。

第四章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第十一条计算机和网络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制度,实行实名制、权限控制、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确保计算机安全。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文(3篇)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文(3篇)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文第一条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____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

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____电报一律不得复印。

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绝密级文件、资料和____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

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

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涉及国家____和公司商业____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____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____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____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

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文(2)一、背景和目的1. 档案是公司重要的资产,包含了公司的经营历程、成果和经验。

保密档案的管理是确保公司信息安全、保护公司利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2. 本保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档案的保密意识,防止档案的泄露和滥用。

二、适用范围本保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供应商等。

专项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专项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专项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专项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秘密,确保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包括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联系的人员。

第三条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利益。

第四条本单位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由主要负责人负责。

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负责人开展保密工作,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在本单位内部建立保密工作组织体系。

第五条本单位保密工作应依法权威,全面落实及时公开和保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保密工作责任制: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各级保密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各级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所辖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责任:保密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本单位各级保密工作领导干部和保密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保安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水平。

第九条任职前和任职期间,保密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查和考查。

第十条本单位保密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任务中发现国家秘密泄密行为,应立即向有关保密工作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处理,并追究泄密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单位保密工作人员对承担的保密工作,应按规定保守秘密,不得私自公开。

由于工作需要需要公开的,应事先报批才能实施。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十二条保密制度:本单位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保密级别:本单位将秘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并规定各级保密资料的保存期限和处理办法。

第十四条机要工作:本单位的机要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机要资料的安全。

第十五条秘密传递和存储:秘密信息的传递和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泄漏。

第十六条秘密会谈和机密文件处理:举行秘密会谈和处理机密文件时,保密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信息技术安全:本单位建立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信息被删除、泄露、篡改和破坏。

严格保密制度管理制度

严格保密制度管理制度

严格保密制度管理制度第一条确立本单位的保密管理机构,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涉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严格保密制度管理制度是本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

第二章保密管理机构的建立第五条本单位设立保密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保密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制定本单位的保密政策和措施;(三)负责对涉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四)组织保密培训和教育工作;(五)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保密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设置由本单位制定。

第八条本单位设立保密管理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命,负责监督和指导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保密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单位的保密政策和措施;(二)对涉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进行监督和检查;(三)协调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重要制度和措施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涉密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涉密信息的保密等级和管理权限。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涉密设备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和管理涉密设备。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涉密文件管理制度,规范文件的起草、审批、分发和销毁。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涉密会议管理制度,保证会议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涉密人员权限管理制度,授权涉密人员的权限。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涉密信息的传输和交换管理制度,保证信息传输和交换的安全。

第四章保密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涉密人员参加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保密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一)涉密信息的类别、级别和管理权限;(二)涉密信息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三)保密信息的防范措施;(四)泄密事件的处理程序。

保密管理制度内容

保密管理制度内容

保密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机构对重要信息的保护,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现任及离职人员。

三、本制度所称机构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保密工作是指对国家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的保护工作。

四、本机构保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各级机构在保密工作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机构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范围五、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由国家机关规定的机密、秘密和内部资料。

六、保密信息是指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军事、外交、文化和社会治安等领域具有重要价值、需要进行保密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责任七、机构负责人是机构的第一责任人,在本机构内对保密工作负总责。

机构负责人对保密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严格保护和管理国家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

八、机构各级领导干部在本机构内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执行,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九、保密工作部门是机构内专门负责保密事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制定本机构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对国家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的保护管理。

第四章保密管理十、国家秘密载体是指载有国家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的各种介质。

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是指对国家秘密载体的流转、存储和销毁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十一、接触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掌握保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知法、懂法、解法”。

十二、保密审查是指对国家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的产生、流传、利用等环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十三、信息传输安全是指在信息收发、传输、存储等全过程中对信息进行安全保护的工作。

十四、突发事件处置是指在发生洪水、地震、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时,对有关涉密信息的处置工作。

十五、保密工作检查是指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和内设机构的保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的活动。

第五章保密宣传教育十六、保密宣传教育是指对工作人员进行国家秘密、其他保密信息和保密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的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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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保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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